事故责任无法查清人无法支费,连带家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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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人住院由家人护理可不可以要求支付护工费
车祸人住院由家人护理可不可以要求支付护工费,回家修养还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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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护理的家人是有固定工作的那么可以要求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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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护理可以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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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护理可以要求支付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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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惊喜等着您!中国警察网-交通事故责任人可否在确定赔偿额后支付伤者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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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人可否在确定赔偿额后支付伤者医疗费?
& & 来源:中国警察网&&
  网友来信:  今年1月初我开车撞伤了一位老太太,左手小臂骨折,需要开刀放钢板进去,胸部肋骨骨折,可能身体其他部位还有骨折倾向,现住院治疗!事发第二天家属提出让我垫付一部分医药费,我拿出5000元并拿了份收据!因为不了解具体操作程序,故拖延了半个月才去派出所解决,现在事故责任已定,但由于家属频繁提出垫付医药费的要求,所以处理民警说让我再拿2万左右医药费出来,才可以放车!但因保险公司那边说具体赔偿事宜要到伤者全部治疗结束才可处理,所以我想也到那时候再进行赔偿商议!但昨天去派出所,民警和伤者家属都要求我再拿钱出来,否则协商是不可能成功的,车子也别想拿出来!请问我该怎么处理?我有权利拒绝家属的这些垫付医药费的要求吗?车子真的像他们说的拿不出来了吗?  韩文胜律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的法律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如果因为收集证据的需要,是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的。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的法律规定,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后,应当将扣留的事故车辆等物品发还给当事人。  若现在的情况如您所述:&事故责任已定&,即使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存在检验、鉴定的情形,应当已是确定了检验、鉴定结论,那么,您可以向要求取回您的车辆。  交通事故中伤者的医疗费应当由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承担。如果您对本次交通事故负有责任,无论是在损害赔偿数额确定之前事先垫付,还是事后支付,均是应当承担相应费用的,法律对于采取何种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没有强制性规定。当然,作为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预先为受伤害的行人垫付相应的医疗费,是比较常见和被大众认可的处理方式。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责任编辑:甘莅娜交通事故造成对方死亡,责任人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后,交强险保险金属于车主还是被害家属?舅舅开车今年6月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死亡,交通事故认定报告,认定舅舅与另一车主共同承担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家属要求总赔偿款80万,当时我们一次性赔偿40万(已超过法定赔偿金额)后,取得家属谅解书,在交警公证下,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即日履行,今后双方无涉,此事故就此了结。现被害家属起诉舅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要求其垫支付交强险赔偿11万元。请问,这起案件,并案的情况下,我方认为应该按各50%的责任来承担,我方也按要求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被害家属起诉保险公司是否合理;二、交强险在车主一次赔偿后,保险金属于车主还是属于受害人;三、我方了解,另一车主,拒绝赔款,同时他也未购买交强险,不赔钱愿意法院重判的情况下,被害家属认为即共同责任承担,一方不赔的情况下,80万的总款全都应该由我舅舅支付是否合理。各位大神,请帮忙,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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