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身无分文,走途走投无路的名侦探,有谁带带我,或者一起想想出路的!什么都能干

  第一章 罪恶之都  “呜......呜.....”  夜色中,一阵阵悠扬的汽笛声从海面上传来,一艘轮船从海面上慢慢的驶向码头。  当轮船靠岸的时候,从船上下来一群人,他们都是行色匆忙的踏上岸。  风尘仆仆的夏问天夹在人群中,他高大的身材,头戴鸭舌帽,脑后可见一头飘逸的齐肩长发,身穿一件黑色的长披风。让他与周围人群,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夏问天踏上岸的时候,他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匆匆忙忙的消失于夜色之中。  而是慢慢的走在灯火阑珊的街道上,他嘴角永远都是带着淡淡的微笑,给人的感觉是那么的舒服,就像是春风拂面一般。  看他的样子丝毫不像是走在繁华喧闹的街道上,到像是闲庭信步一般,欣赏着这城市的美丽,就像是在欣赏绝世的尤物。  夏问天慢慢的走着,他的眼中闪着与他年龄极不相配的成熟和睿智的光芒,欣赏着这座城市的夜景,这一翻神态却成了从他身边匆忙而过人群眼中的土。  可是他不在乎,他从来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  用他的话说:路是自己走的,一个人如果想主宰自己的人生,就必须好好掌握自己的信念!  所以,夏问天从来都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在他看来只要是正确的,他会义无反顾,勇往直前的行进。  夏问天此刻正在边走,边打量着这座陌生的城市的夜景。  每一个城市的夜色,看起来都是灯火辉煌,如星空一样的灿烂。  天水城当然也不例外,但是天水城的夜色却比任何一个城市的夜景,更为壮观动人。  放眼望去,一幢幢天拄一般高的高楼屹立在城市的中心,无数的彩灯像是一颗颗星星从天而降,撒在擎天柱上面,显得非常美丽。点缀着五颜六色的彩灯,把大厦装饰成一个个美丽的花仙子。  尤其是那整个城市最高的一幢大厦,周围五彩缤纷的灯光照耀在大厦的外层玻璃上,像带着无数的珍珠,无数的宝石。  任何一个来到天水城的人,看到它的第一印象,一定会被它壮观的夜色所叹服。  夏问天望着眼前迷人的夜景,低声自语的说道:“这天水城真不愧是世界名城,没有弱了东方之珠的这个称号。却不知道另一个称号说的是真是假?”  天水城是世界名城,也是东方最大的港口城市,更是一个三不管的地带。所以,这里的繁荣,经济,娱乐闻名于世界。继纽约、伦敦之后的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  所以,被学者称为:东方之珠。  但它还有另外一个称呼,那就是——罪恶之都。  正如任何事情都有其双面性,有好的一面,自然也就有坏的一面。  天水城有着东方之珠的称号,许许多多的人带着梦想来到这个遍地是黄金的地方,怀着满腔的热血及抱负,希望在这里干出一翻事业。他们就像是飞蛾扑火一样,纷纷前赴后继的消耗着生命的最后一点能量,来给这个城市的发展注入生命,同时庞大人群的流动,也同时给这座城市带来了无穷的罪恶。  这座城里聚居着的许许多多走投无路,或者曾是杀人犯,通缉犯,等等拥有见不得光的过去的人。为了生存,他们在这里干着黄、赌、毒等无数的不法勾当。  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秩序和律法。  再加上这里本就是三不管的地带,政府法律在这里相对薄弱,所以更是龙蛇混杂,是各行各业竞相争夺的地方,它的黑暗及混乱几乎无时无刻不在发生。  可尽管如此,这里却依然是无数冒险家的乐园。  夏问天就是这许许多多中的一个,他也是义无反顾的,扑向了天水城这座散发着罪恶火焰的都市。  紧了紧后背上的背包,夏问天收回目光,眼睛冒着灼热而坚定的光看着前方的道路,脚下的步子变的坚定而有力,溶入了这如梦幻般的城市。  ********  长乐区位于天水城的中心北岸之南,是天水城的主要商业及娱乐场所集中地。如果说天水城是东方最繁华的地方,那么长乐区就是天水城最繁华的地带,而深龙街又是长乐区最热闹,最繁华的街道。  在深龙街道这个地方,诸如高级酒店、酒吧、情人会所、洗浴、按摩、电影院、卡啦OK等等随处可见,尤其是这里的色情服务,更是这里街道的一大特色。几乎每个地方都有小姐的容身之处,就连每条小巷子里面都站着许多站街女郎,等着好色之徒的光顾。  大街小巷到处都充斥着奢靡的莺歌艳语,随处可见打扮的极为性感的妖艳女郎,让这里成为男人的天堂。  一到夜间在无数霓虹灯的闪烁下,将这里衬托成如梦幻般的夜景,成为天水城有着“不夜街”称号的主要几个地方之一,更让这条街成为了名符其实的“长乐”销魂窟。  当夏问天走进这条街的时候,也深深的被眼前的夜色及艳丽的场面所震憾。他并不是没见过这种地方,相反这种地方他自己也是常客,但是像长乐区这么壮丽的艳丽场面,是他平生见过仅有的第一次。  这时,两个打扮的跟妖精一样的女人,扭着水蛇般的细腰来到夏问天的身边,用那迷死人的语气说道:“帅哥,人家一见你就好喜欢你哦,夜晚寂寞,你就来陪陪姐姐嘛。”  另一个女人也不甘示弱的勾引起来:“是啊,哥哥,看你应该是刚下车吧,坐车是很疲惫的,就让妹妹给你松松骨,让你全身上下都舒舒服服。妹妹的技术很好的,绝对会让哥哥忘掉所有的烦恼,所有的疲惫。”  这两个妖精般的女人嘴里不光在说,而且她们的手还游走在夏问天身上的敏感地带,一举一动,一词一语都透着无尽的诱惑。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是一个正常的男人,都经不住这样的诱惑,夏问天不仅是一个很正常的男人的,更何况他还是花丛中的老手,自然不想放过这个机会。  他浓眉下的一双眼睛,一双炯炯的有光的亮如星辰般的眼睛。  夏问天见到这种情况后,他浓眉下的一双炯炯的、有光的、亮如星辰般的眼睛,都露出了笑意。他笑的时候,那双眼睛又变的火焰一样的热情,又有磁铁般的吸引力。任何一个人在看到他那迷人的笑容,似乎都会被那团火焰给燃烧。  “好啊,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事情。”  他虽然大笑,但他的双手也没有闲着。他不时的抚摸、揉捏着两个女人的翘臀,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女人胸前两座山峰挤出来的一条深深的沟壑。  两个女人见夏问天露出色狼的本性,立刻继续勾引的说道:“哥哥,妹妹真的好喜欢你哦,你就陪陪妹妹嘛,难道你就这么忍心让妹妹伤心么?”  另一个女人也在夏问天的抚摸下,扑在他的怀里轻声的吐着了淫声浪语,全身散发着一股妖精般的诱惑力。什么是勾引?这就是赤裸裸的勾引。  可是,就在两人女人本以为勾到一条大鱼的时候,夏问天却突然停止了所有的动作,微笑的看着她们,说道:“你们哪是喜欢我啊,你们分明就是喜欢我口袋里的钱嘛。”  见两个女人眼中闪过一丝尴尬,他继续笑道:“不过真可惜啊,你们今天是打错算盘了,我现在全身上下只有一百块大洋。当然,如果你们觉得我身上的钱足够的话,哥哥我就勉为其难的陪陪你们就是了。”  两个女人听到这话,立刻就像被踩着尾巴的猫一样,就像是见了鬼一样怪叫起来,逃也似的离开了夏问天的身边,眼睛喷着愤怒,一手插腰一手指着夏问天吼道:“你个小鳖三,给老娘滚。”  夏问天听后嘴角露出一丝苦笑,但他并没有生气,他没理由生气,因为他并没有吃亏。  在两个女人愤怒和叫骂的目光及言语下,夏问天走进了旁边的一家餐馆。  夏问天在门口旁边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拿起菜单看了看,点了一个辣子鸡丁,一个油淋空心菜,一瓶啤酒。一百块钱找小姐是不够的,但是炒两个便宜的菜还是绰绰有余的。  很快店老板就将菜上桌了,夏问天二话不说就狼吞虎咽起来,如风卷残云一般将两盘菜,三碗饭席卷而光,就连菜汤都没放过。  他确实是饿了。因为,他在三年中从来没有吃过一顿饱饭。所以,他只要有能吃饱的时候,就一定会吃的撑到喉咙口来。这样,才可以顶更长的时间。  饭饱之后,夏问天打着饱嗝,轻轻的拍了拍肚子,掏出一支烟点上,闭着眼睛舒舒服服的抽了起来。他的脑海中却在想着钱的事情,付完这顿饭钱,然后找个便宜的地方住一晚,那他身上就剩下几块钱了。  接下来应该怎么办?他得想办法挣钱,只有有了钱,才能活下去。  为了活下去,在这三年中,他不是没找过工作。相反,他几乎到处找工作。可是如今的社会,要么是要有相关的工作经验,甚至是几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要么是要有文凭,虽然那只是一张纸,并不完全代表能力,可用人单位往往都注重这个。  对于像他这样一个要经验没经验,要文凭没文凭的人来说,在这个就业竞争形式非常激烈的时代,想找一份合适的工作极不容易。  他甚至去一些酒店餐馆洗盘子,可是人家招聘人员告诉他,在他们那里洗盘子的都是大学生。而且就连这样的一份工作也是需要工作经验的。  人生有些时候就是这么无奈,当一个人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去做一件本不想做的事情,可到头来,却发现连这样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在这三年中,夏问天一直都在流浪,从这个城市流浪到那个城市。  现在,他又流浪到天水城这座城市。  突然,外面传来一声尖叫和谩骂声,让他再次将眼睛睁开,却没想到看到了让他极为意外的一幕。  饭馆门外,不知何时来了一辆黑色的本田轿车,后面还跟着一辆白色的面包车。车子就停在门口不远处,只见两个身材魁梧的中年汉子,强拉着两个打扮的像妖精一样的女人上面包车。  两个女人像是知道一旦上了车,等待她们就将是非常恐惧的事情,她们使劲的挣扎,却终究难逃两个汉子的手掌,被拖着上了面包车。  在本田轿车旁边站着一个身穿西服,打领带,戴着眼镜,斯斯文文,二十几岁的年青人,至始至终,他都一直冷冷的看着,脸上不带丝毫感情。两个女人被强拖上车后,他就钻进了本田车里,开着车领着后面的面包车,消失在人们的视线。整件事情发生的很快,他们三个人做的也非常的熟练,就像是吃饭喝水一样的熟练。  夏问天认识那两个女人,就是进饭馆之前勾引他的那两个妖精,但他却不明白为什么这两个女人会被人强行带走。还有,那个戴眼镜的斯文年青人又是谁?  这件事情本来跟夏问天没有丝毫关系的,可是他却不知不觉的对那个斯文年轻人产生了一丝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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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找麻烦  夏问天起身走到门口的收银台,掏出仅有的一百块钱递给老板,随后,看似随意的问道:“老板,刚才那个戴眼镜的是什么人?他们......”  老板一边找钱,一边说道:“小伙子,你是刚来天水城的吧。”见夏问天点了点头,他接着说道:“那个戴眼镜的人叫司马文书,是龙翔财务公司的老板,那两个中年大汉都是他的手下。”  夏问天笑着说道:“看他年纪轻轻,就做了一家公司的老板,看来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物啊。不过他既然是财务公司的老板,怎么又来抓那两个小姐呢?”  老板冷笑道:“他确实是一个蛮厉害的人物,不过说他那是财务公司也就是明面上好听的说法,其实说白了他就是一个放高利贷的。至于他抓的那两个小姐,八成是借了他的钱到期没还吧。只要是借了他钱的人,到期没还的,都会被他强行带走。这件事情在只是在道上有点资历的人都知道。”  老板在这里开了几年的饭馆,不说对于整个城市的情况了如指掌,至少对于这周边的情形还是知道的一清二楚。据他所知,那些站街女郎大都是听闻天水城的繁华,想到这里谋生找一份高薪工作的外地年轻女人。  本以为能在这里谋一份好的差事,然而天水城的混乱和黑暗却远超常人的想像,为了生存,亦或是被骗,她们不得不出卖自己的身体。有些人为了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又或许出于别样的情况下,而不得已借了高利贷,而又不得已出来做站街女郎来偿还。  正所谓:生容易,活容易,但是生活却绝对不容易。  这大概就是社会!  夏问天有着深刻的体会。  夏问天更加的对那个斯文的年青人产生兴趣,笑着问道:“那他带那些小姐都去干什么呢?总不会是把她们卖了吧。”  老板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说道:“你还真说对了,他就是把那些女人拉去卖掉,而且据说专门是卖去做小姐的。”  这下夏问天有些迷糊了,那些女人本来就是做小姐的,怎么还拉去做小姐呢?  老板兴许是看出了夏问天的想法,接着又说道:“你可能会觉得她们本来就是小姐,怎么又会被卖去做小姐是吧?”见夏问天点了点头,他又接着说道:“那些女人是小姐没错,司马文书强行拉她们去卖掉也没错,只不过,司马文书是将她们卖到国外去做小姐。”  这下夏问天算是明白过来了,感情那个司马文书不单放高利贷,还做贩卖人口的勾当。忽然,夏问天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眼睛一亮,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都精神了起来,变的神彩奕奕。  他看着老板,忽然问道:“老板,你说那司马文书是放高利贷的,那么去他那贷款都有什么条件呢?”  老板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说道:“据说,司马文书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放高利贷的人,只要能赚钱,就算是老而不死的老婆子,他也一样会借。’所以说,只要他认为那个人有价值,能从他身上赚到钱,他就一定会借。”  “哦?是这样么?”  听到老板的话后,夏问天笑了,他看起来笑的非常开心。离开后,他随便找了一个四十块钱便宜的旅馆,打算先住一晚,明天再解决如何在这座城市生活的下去问题。  从饭馆的老板那里,夏问天得知,天水城其实就是一个罪恶的都市,这里充斥着各式各样的阴暗面,这里的人们不得不在这个充满暴力、欺诈、生死的城市艰难的活着。  像司马文书那样的财务公司,做着见不得光的生意,在这个城市比比皆是。对于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来说,金钱和权利是理所当然的向往,一切在别人看来是犯罪的勾当,却是他们谋生的唯一手段。在这种环境下,这里的人都趋从于自己的欲望。  因为,这里根本就不存在道德和秩序,只有四处横行的腐败和肮脏的交易,甚至毫无节制的杀戮。  警察在这里已经成了一种像黑道一样的组织,甚至一些公职人员早已经将法律当成了捞钱的工具,利用手中的权利之便为了一己私欲,做的事情甚至比黑道更黑。这里的警察在人们的眼中,只不过是一群披着人皮的狼,而法律则成了他们猎食的嗜血獠牙。
  第二天下午,夏问天提着行李包从旅馆出来,向司马文书的公司地址走去,这地址自然是他昨晚向那饭馆老板打听到的,一路上他用口哨吹着轻快的歌曲,那模样像是心里非常的开心,就像前面有着几百万的现金等着他去拿一样。  按昨晚饭馆老板说的,司马文书的龙翔财务公司,虽说是一个公司,其实是一家赌场。公司是他们自己人的说法,赌场才是他们的地盘。  他的赌场就叫龙翔赌坊。  赌场在任何一个城市,任何一个乡镇,甚至是任何一个村子里都有。  有赌场自然就有好赌的人,而且这个世界上好赌的人还很多,何况还是在这样一个罪恶与繁华并存的都市。这让龙翔赌坊的生意一直都很好,而且司马文书还放高利贷,又兼做贩卖人口的勾当。所以,这几年他捞了一大笔钱。  按理说像他这样有身份有地位又有钱的年青人,是最喜欢也最懂得享受的时候,但是去过他办公室的人,都知道司马文书其实是一个非常节省的人。  节省到以他如今的身家,办公室里也就只是放着两张沙发,一个茶几,一张办公桌,桌上放着一台台式电脑,旁边摆着几个文件夹,下面放着一把办公椅,仅此而已。  简简单单的几个摆设,让他那宽大的办公室显得空荡荡的,一个老板的办公室,就放这几样东西,说简陋毫不为过。可是,司马文书却从来没有在乎过这些。你说他节俭也好,抠门也罢,他都不在乎。  因为,他深刻的知道钱的意义!更深刻的体会过没钱的日子,那种无法生存的困境。所以,他必须将每一分钱都花在应该花的地方。  此刻,司马文书正在他的办公室里,来回的跺着碎步,似乎在沉思着什么。在他旁边的沙发上坐着一个头发在后脑扎成一个短短的马尾,身穿白色西服,白色衬衣,打着白色领带,脚穿白色的袜子和皮鞋,身体高大强壮的青年人。  青年人一脸的懊恼之色,目光时不时的看向不停跺着碎步的司马文书,又时不时的低下头,唉声叹气起来。  这时,司马文书走到青年人身前,忽然停了下来,问道:“这么说来,原来你是被开除了。”  “嗯...”青年人立刻露出一脸的愤愤不平之色,大声说道:“那他妈的狗屎老板,生意不好,营业额下降也算在了我纹了身的帐上。更可恶的是,他开除了我,竟然连辞退赔偿金都不发给我。”  司马文书点了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那就暂时先留在我这里,充当我的保镖吧。我会替你想办法,把那赔偿金给你抢回来的。”  青年人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  “请进!”司马文书看着门口说道。  门打开了,出现的是他的赌场工作人员,在这位工作人员身后还跟着另一个人。那人看着司马文书恭敬的说道:“老板,这位先生是来找您商量业务的。”  “让他进来吧。”  司马文书点了点头,他知道来找他商谈业务,其实就是来借高利贷的。这样的事情,这样的人,他几乎每天都要接待几个。  在那位工作人员离开后,他认真的打量起站在门口,来找他商谈业务的人。  只见一个身材高大,头戴鸭舌帽,脑后可见一头飘逸的齐肩长发,身穿一件黑色的长披风,敞开衣襟露出里面灰色的T恤及黑色的皮裤,脚下穿着一双皮靴,长相极为帅气的青年人,他整个人看起来显得精神干练而又有朝气。  尤为引人注意的是他浓眉下的一双眼睛,一双炯炯的有光的亮如星辰般的眼睛,就像是眼眶里蕴藏着一团烈火,显得大胆、倔强,又像是充满了丰富的人生经验、冷静和情感。但是当他笑的时候,那双眼睛又变的火焰一样的热情,又有磁铁般的吸引力。任何一个人在看到他那迷人的笑容,似乎都会被那团火焰给燃烧。  司马文书混迹江湖这么多年,闯出这一份事业,也算是阅人无数,但他自问从来没有见过像眼前这人一样,拥有这种独特的气质与魅力。在看到那人露出笑容后,他竟然有种如沐春风般的感觉。  此刻,进来的青年人就带着那迷人的笑容,提着行李包朝司马文书走了过来。不等司马文书说话,他先笑道:“打扰了,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夏问天。请问你们这里就是龙翔财务公司吧?”  司马文书眼睛盯着夏问天看了一会儿,随后点了点头,说道:“没错,请问兄弟有什么事情么?是不是手头紧需要周转一下?”  “没错...”夏问天走到他的身边,淡淡的笑道:“我由今天开始,就要在这条街混日子了,可是我现在身无分文,想要活下去,又不想日子过的紧紧巴巴的。又听说你这里可以周转,所以,就过来找你救济一下。”  “呵呵...”司马文书轻笑起来,指着旁边的沙发,道:“兄弟不需要客气,还是坐下来说吧。”  “那就谢谢了。”夏问天在那青年人的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在夏问天坐下来之后,司马文看着他问道:“不知道兄弟需要多少钱呢?”  “我想先要个一百万吧。”夏问天将后背靠在沙发上,让自己坐的舒服些,看起来没有丝毫的拘谨和紧张之色。  “一百万!”  饶是司马文书这种在江湖上打拼多年的人,也不由的被夏问天的口气吓了一跳,一脸震惊的看着他。试问有哪一个身无分文人,走进一家高利贷公司,开口就问老板要一百万现金的?  不过好歹司马文书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很快便恢复过来,他轻轻的扶了扶眼镜,盯着夏问天慢慢的说道:“本公司也是做生意的,如果你有可靠的抵押物品,我也不是不可以借给你的。”  夏问天轻轻的摇了摇头,耸了耸肩,淡淡的说道:“我可没有什么抵押物品。”忽然,他嘴角露出丝丝的笑意,轻松的说道:“如果一定要有抵押物品的话,那就用我的信用作抵押吧,你看怎么样?”  信用?!  两个彼此第一次见面的人之间,有信用么?  司马文书满脸惊讶的看着夏问天,露出一种不可思议的神色,眼前的人怎么看都是一个正常人,可是说的话却是傻瓜才会说的。此刻,他的心里已经明白,这人绝对是故意来找麻烦的。  可是他会怕这种人么?  忽然,旁边的青年人满脸杀气,冰冷的盯着夏问天,冷冷的说道:“我看你是故意来捣乱的?”  捣乱?!  不,是敲诈!  夏问天就是来敲诈的,自从他从饭馆的老板那里得司马文书是放高利贷的时候,他心里就有了这个想法。  黑吃黑!  这是无本的买卖!而且是高收入,高回报!最重要的是做这行,不需要经验,更不需要文凭,需要的只是实力。  因为,这同样也是高风险!  但是这样的风险,夏问天并不怕,他相信自己有这个实力。  听到坐对面沙发上的青年人说的话后,夏问天连正眼都没有看一眼,只是拿眼睛斜了他一眼,随后看着司马文书一本正经的说道:“我是绝对认真的呀。”  司马文书已经看出来,眼前的人明显就是来找麻烦的,于是他的脸色瞬间变冷了起来,就像铺上了一层寒霜。他看了青年人一眼,淡淡的说道:“陈飞,把他给我赶出去,这是你作为保镖的第一项工作。”  那个叫陈飞的青年人,立刻站起身来,走到夏问天的身后,手上不知何时已拿着一把匕首。他左手按着夏问天的肩膀上,右手却已将匕首架在夏问天的咽喉上。只要他此刻右手轻轻的一拉,夏问天的咽喉便会立刻划出一道口子,接着鲜血就会涌出来,也将结束这一生。
  第三章 计策  夏问天坐在沙发上,至始至终都没有动一下,甚至就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只是仰着头,冷冷的盯着陈飞。  陈飞虽然挟持了夏问天,却还是被他那冰冷的眼神吓了一跳,但是一想到自己的刀子放在夏问天的咽喉上,心里又不禁松了口气。他狠狠的瞪着夏问天,冷笑着说道:“滚,我不想在这里大开杀戒,你最好识相点,要不然我不在乎把你给做了......”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接着就感觉到下巴突然传来一阵巨痛,然后他感觉到自己好像向后飞了出去。  夏问天不等陈飞把话说完,突然间抻手插进陈飞拿匕首的右手臂弯处,迅速的往外一推,格开了抵在咽喉的匕首,同时他的身子也在瞬间站了起来,头顶狠狠的撞在陈飞的下巴处。陈飞立刻感觉到自己下巴处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脑袋产生一阵眩晕,刹那间他发现自己的身子不由自主的往后倒去。  夏问天摆脱了陈飞,立刻翻过刚坐过的沙发,纵身来到陈飞的身旁,抓起他的头发,狠狠的往前面的墙壁冲过去。刹那间,传来一阵闷响,陈飞的脸狠狠的撞在了坚硬的墙壁,顿时鲜血飞溅。  夏问天似乎并不打算就这样放过,刚才拿刀抵着自己咽喉的人,只见他抓着陈飞的脑袋,使劲的往墙壁上撞,不停的撞。墙壁不断的发生闷响,鲜血不断的从陈飞的额头和鼻子及嘴角里流出,惨叫声不断的从他的喉咙里喊出。  直到撞七八下之后,夏问天才终于松开了手,此刻陈飞早已是满脸的鲜血,就连那一身白色的西服,也被鲜血染红了一大片。在夏问天松开手的那一刹那,他的身子无力的顺着墙壁滑了下来,就像是一滩烂泥一样倒在地上。  “你可不要这么轻易的就死了啊,我也不想在这里大开杀戒。”  夏问天走到一旁整理了一下衣服,望着倒在地上的陈飞,嘴角露出一丝冷笑。忽然,他眼光描到了地上的匕首,他二话不说,脚尖一踢匕首的手柄,顿时匕首就像是离弦的箭一样,向着陈飞急射过去。  “叮”的一声传来。  匕首擦着陈飞的后背飞了过去,然后直插入了前面的墙壁上。陈飞后背的衣服也被锋利的匕首划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露出了后背上的纹身。  这一系列的事情说起来很慢,其实只不过发生在仅仅的三十秒钟左右,直到匕首钉入墙壁上发出响声的时候,司马文书才终于回过神来。他刚才被突如其来的一幕,颠覆了他的想像。在他开始的想法里,一定是陈飞将那个叫夏问天的家伙扔出去。毕竟他相信陈飞有那个实力,在他的印象中,陈飞就是一个非常能打的人。  可是刚才真真确确的发生在他眼前的事情,却和他想像的完全相反,这彻底的颠覆了他的思维,让他感觉到多么的不可置信。  他本想叫外面看赌场的人进来,可是一想到最能打的陈飞都被夏问天干净利落的放倒后,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何况他自己也在这里,真要是逼急了夏问天,他不敢保证自己不会被夏问天先弄死。  现在他得发挥自己的长处,那就是他聪明的脑袋。不说修理夏问天,至少也要把这瘟神给弄走。此刻,他的脑海正在飞速的运转起来。  夏问天瞄了一眼陈飞后背上的纹身,那是一条张牙无爪的龙,盘踞在陈飞的整个后背上,夏问天望着那纹身,讥笑着说道:“哎呀呀,好厉害的纹身呢?”  这时司马文书才想起受伤的陈飞,于是他赶紧走到陈飞的身前,惊呼道:“陈飞...阿飞...你怎么样了?没事吧?”  夏问天扭头看着司马文书,神色淡淡的说道:“好了。”他一说话,司马文书心里立即一咯噔,有些心虚的看着夏问天。  夏问天嘴角一撇,慢慢的走到司马文书的身前,接着说道:“这个家伙虽然很会打架,但是老子也不是吃素的!”说完他的眼神突然变冷,冷的就像是一把刀子一样,毫无任何征兆的一拳打向司马文书。
  司马文书立刻闭起了眼睛,拳风吹的他的头发都飘了起来,此刻他的心里非常的紧张。他虽然是一方老板,做的是黑市的生意,但他毕竟只是一个文弱的人,并不是黑社会老大一样的人物。他除了脑袋比别人聪明一点外,手上的功夫却连一个小混混都不如。  “砰!”的一声响起。  夏问天的拳头并没有打在司马文书的脸上,而是擦着他的脸而过,狠狠的打在他身后的墙壁上。顿时,墙壁石灰纷纷掉落,一个半寸深的拳头印骇然出现在人的眼前,旁边还有一条条细细的裂缝。就算是再没见事世面,再不懂事的人也知道这一拳的力量有多大。  司马文书一直在强做镇定,如果刚才夏问天打倒陈飞的时候,他只是惊愣。那么当他眼角的余光瞄到那个拳印的时候,就感到深深的震惊,他感觉到自己的后背上都开始冒出了冷汗。此刻,他非常庆幸自己刚才没有冒然的叫看赌场的人进来,否则现在他已经躺下了。  想想那个拳印,他心里都有些害怕,但他却并没有表现出来,反而是狠狠的盯着夏问天。毕竟他也在江湖上混了有些年头,该有的胆色还是有的。只是在夏问天那冰冷如刀子般的目光注视下,他只有无奈的缴械投降。  在这一刻,让司马文书终于明白了,眼前这个叫夏问天的家伙,并不是一个善类,更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当他扫了眼陈飞的时候,心中忽然一动,脑中迅速的闪过一个计策。  他相信只要这个计策成功,那不管结果如何,他都可以摆脱掉眼前的这个家伙,也没有必要被敲诈掉一百万元。甚至还可以给这个极为嚣张的家伙一个狠狠的教训。至于到时眼前这个瘟神最后是生是死,都跟他没丝毫的关系。  司马文书抬手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以掩盖内心的真实想法,故做轻松的说道:“你既然这么有实力,又何须向我借贷呢?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的实力赚钱回来,你看怎么样?”  夏问天听后,内心一动,望着司马文书,说道:“你有门路么?”  黑吃黑并不是他真正想做的事情,他只是被生活逼的没办法才会走上这条路。如果有了更好的路子,甚至只要是一份稳定的工作,他当然不会做这种事情。如今听到司马文书的话,让他眼中一亮。  这时,倒在地上的陈飞,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他满脸的鲜血,愤怒的瞪着夏问天,却又不停的咳起来,从嘴里吐出了一手的鲜血。  司马文书和夏问天齐望过去看着他,司马文书眼中闪过一丝愤愤不平,指着陈飞说道:“他叫做陈飞,退伍军人,前不久还是在‘蓝夜酒吧’工作,充当酒吧里面的保安。但是在不久前刚被老板给干掉了,就连赔偿金都没有拿到一分钱。”  说到这,司马文书回头盯着夏问天,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继续说道:“那是一家不正当的酒吧,如果你去的话,至少可以敲诈个二到三百万块钱吧,就看你有没有那个胆量了。”所谓不正当的酒吧,就是指里面还有小姐或者少爷坐台的酒吧。  夏问天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之色,原来司马文书所说的路子,也同样是黑吃黑。但是听了他的话后,夏问天虽然不知道司马文书在想计策对付他,但对于司马文书的激将法,他却嘴角一撇,不屑的笑了笑,伸手摸了摸下巴,低声私语道:“不正当的酒吧么?有意思。”  同样是黑吃黑,但是利益却是二到三百万和一百万的差别,谁都知道怎么选择吧。  夏问天走到陈飞的身前,不顾陈飞那看着他喷火的眼神,重重的拍了拍陈飞的肩膀,淡淡的笑着说道:“你带我去吧。”  陈飞被夏问天在肩上大力的一拍,本来摇摇晃晃的身子,又差点倒了下去,他咬着牙死死的盯着夏问天,冷冷的说道:“我为什么要带你去?你又凭什么让我带你去?”  夏问天微笑的看着他,说道:“因为,你带我去就能拿到赔偿金,而且就凭我的拳头比你硬。我相信,这个理由已经足够充分了吧。”  陈飞狠狠的瞪了夏问天一眼,却没有说话,只是走到茶几旁边,抽出几张卫生纸,将脸上和衣服上的血迹擦干净,然后向门口走去。  夏问天也不介意,只是淡淡的笑了笑,就跟了上去。  这时,司马文书冲走到门口的陈飞,忽然大声的说道:“阿飞,你要记得多分一点钱啊。”  陈飞还是没有说话,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夏问天却回头看着司马文书,嘴角露出一丝玩味的笑意,说道:“你还真是很会做生意啊。”说完,他的脸色一变,眼中冒着一丝冰冷的寒光,轻蔑的说道:“这种事情,把整个酒吧也抢过来,不就了事么?”说完也不顾司马文书满脸惊讶的表情,头也不回的跟着陈飞走了出去。  司马文书望着夏问天的背景一愣,脑中还在想着夏问天最后一句话。可是慢慢的他的嘴角露出一丝冷冷的笑意,低声自语道:“我到要看看你有多大的能耐,能够把整个酒吧给抢过来。”  他走到办公桌后面坐了下来,脸上露出一丝不屑的笑容,说道:“蓝夜酒吧的老板虽然不是黑道上的人物,可是背后却有潮州帮的黑社会在撑腰,你小子要去敲诈他,那就是找死。”  他似乎越说越兴奋,又接着自语道:“这是不是可以叫祸水东移,借刀杀人之计呢!将你这个瘟神送到别人那里去,再借潮州帮的刀干掉。让你个小鳖三在我这里耍威风,我是斗不过你,可是有人会对付你。本以为让你去敲诈‘蓝夜酒吧’还要费一翻口舌,却没想到你居然嚣张到要去找死,那也就怪不得我了。”  忽然,他的眼光扫到墙壁上,看着那被夏问天打出的一个拳印,脸色立刻变的阴沉起来,狠狠的说道:“该死的小鳖三,害得老子又得花钱修墙了,真希望你早点死。”  好吧,我承认我是来打广告的。  (本书已经逐浪中文网发表,书名《极品黑途》作者:蓝夜。如果朋友们看了觉得还可以,请支持一下,如果觉得不怎么样,请走进逐浪给本书扔臭鸡蛋吧!无论如何,请朋友支持一下,拜谢了!链接:/281076/index.html)
  @仰望丶那依旧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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