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安局申请的 公安局的直属机构有权人大代表建议答复范文公安局答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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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向社会公开部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提案内容及答复意见
代表建议一:关于加强娄底城市交通管理的建议。
内容摘要:一是氐星路、新星南路、乐坪东街、长青街上、下班高峰期交通堵塞严重;二是娄星城区交通事故频发;三是行人车辆违章违规普遍存在;四是交警力量严重不足。代表建议: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民众素质;建立长效机制,实施严管重罚;加强交警力量,严格执法力度。
办理意见:现就有关城市交通管理方面的意见答复如下:
一、加强对交通参与者管理。娄底市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18.7%增长率递增。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一是把广大交通参与者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场所阵地,全面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二是把好驾驶人准入关。严格执行驾驶人考试标准,着重培养驾驶人的驾驶道德,严防“马路杀手”;三是对严重交通人实施处罚教育,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该吊扣驾照的吊扣驾照,通过严格执法达到警示目的,并要求处罚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向驾驶人说明错在哪里,应如何改正等;四是加强对重点驾驶人的管理。对多次交通违法的驾驶人,特别是“两客一危一校”的营运驾驶人,建立了台帐,对记满12分的进行学习培训和降级,定期向主管运输部门和客运企业通报情况,加强对重点驾驶人的日常跟踪监管。
二、严把车辆准入关。截止今年4月30日,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达已达32.86万辆,其中汽车7.86万台。以“安全、有序、畅通”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机动车源头管理机制,以“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为原则,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检测,防止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做到安全技术指标不合格的机动车不发牌,报废车不强制解体不放手,坚决查处拼装、销售报废车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盗抢机动车的违法犯罪行为。
& &&三、管好路面交通安全。一是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力度。对经常发生事故的路段、路口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发生事故的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科学性的治理方案。加强与公路、交通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使事故“黑点”得到有效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建立科学、动态的路面勤务机制。按照“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开展路面交通秩序整顿,下大气力解决酒后驾驶、“三超”、涉牌涉证等突出问题。每年我局交警支队先后组织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打非治违、道路安全大检查和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等十多个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来维护路面的交通秩序和事故预防。三是坚持科技强警战略,进一步延伸管理防范触角。去年市政府“天网工程”投入使用,在“点、线、网”上实现高科技交通管理,在“点”上,加大了国省干道和市区内重要岗点的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建设;在“线”上,提高道路交通的智能化管控水平;在“网”上加强对驾驶人违法行为和事故处理的监管来补充警力严重不足,缩小失管漏控的空间和时段,从源头和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交通拥堵现象。四是加强停车场管理。2013年8月13日,我局交警支队组织法制科、交管科、办公室等部门研究制定《娄底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办法》,已呈交娄底市人民政府讨论拟颁布实施。但由于城市建设等多种原因,至今还未颁布实施。下步,一是积极争取政府尽快颁布《娄底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二是组织相关部门对已建停车场进行清理整治;三是对城区路面违法停车进行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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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二:关于切实加强娄底二大桥圆形花坛路口交通管理的建议。
内容摘要:娄底二大桥圆形花坛路口的交通问题。
办理意见:娄底二大桥圆形花坛路口的交通问题答复如下:
一、圆形花坛路口。交警部门将继续积极向上级及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将该路口改造成为智能交通信号灯控路口。
二、加强警力布署,加大对该路口的管控力度,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确保该路段交通秩序良好、有序、畅通,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社会各界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视,增强全体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拒绝交通陋习,形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最终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目的。
代表建议三:关于将花山办事处铁西社区铁西路分路段设立为单向行驶线路的建议。
内容摘要:铁西路高峰时段拥堵,造成沿线单位职工、居民、学生上学、就医及第二人民医院救护车辆出行严重受阻,代表建议将该路段设为单行线,并安装高清摄像头,加大交通违规处罚力度。
办理意见:将花山办事处铁西社区铁西路分路段设立为单向行驶线路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将涟滨街与铁西路入口处至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大门约200米的路段设为由北往南的单行道。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三、加强交通管理,进行严管重罚。
四、全力做好疏导保畅工作。
代表建议四:关于娄底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的建议。
内容摘要:规范中心城区道路机动车管理,有效利用着道路资源,提高道路停车泊位利用率,缓解中心城区临时停车难的现状,尽快出台相关规定。
办理意见:娄底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的建议答复如下:
经反复研究,认为尽快启动对娄底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工作的条件和时机还不够成熟。理由:
一、通过现场调查统计,娄底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有效临时停车泊位不足800个,实行停车泊位收费,提高停车泊位的停车效率,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区停车泊位10000个缺口的问题。
二、停车泊位收费执行难以到位,收费标准有待于进一步明确,停车收费管理协调的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议:一是由政府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清理恢复挪作它用的停车场;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增建、改建交通基础设施,特别是要增建公共停车场,加大公交车设备设施投入,建立专用公交车道;三是要政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利用待建土地、自用场地开办临时公共停车场。
代表建议五:关于加强摩托车安全管理的建议。
内容摘要:当前,摩托车成为了道路交通安全的最大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议加大宣传,加强考核同,强化部门责任,严格管理。
办理意见:加强摩托车安全管理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的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最大限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宣传活动,让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一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以交警直播室,“双微”平台、交警服务阵地宣传、交通安全宣传车,红绿灯路口行人过街LED电子显示屏以及点对点短信服务平台等宣传手段,强化自主宣传,深化拓展交通安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三是深入推进娄底市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宣教形式强化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以“小手牵大手”促进学生家长增强交通安全守法意识。进一步强化现有针对学生群体的交通安全宣讲机制,年内,在全市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1-2次宣讲活动。
二、关于“加强考核”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3]31号的精神,娄底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年度政府绩效考核范畴,以市交安委牵头进行单独考核,从根本上强化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关于“强化部门责任”的问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负全责。对发生死亡1人以上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据事故等级,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防范事故的整改措施。
四、关于“出台规章,严格制度”的问题。娄底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出台了《关于整治娄底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娄政通〔2013〕13号),重点规范了摩托车专项整治的各项内容。公安交警部门和各行政执法部门正严格按照通告要求,贯彻执行。
五、关于“所有驾驶人在参加科目三考试之前必须到当地交警部门参加一天的协助路面执勤”的问题。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在申请人考试合格之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抓好了落实。
代表建议六:请求在新化县设立机动车驾驶人分考场的建议。
内容摘要:新化县地处偏僻,人口众多,驾驶员每年呈递增趋势,为方便和减轻贫困地区学员负担,建议在新化县设驾驶人分考场。
办理意见:在新化县设立机动车驾驶人分考场的建议答复如下: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号文件规定:“鉴于科目三考试主要依托实际道路进行,是全部考试的最后一道关口,现阶段除政府投资、交警自建的以外,总队暂停审批科目三分考场建设。”公安部规定的驾驶人考试科目只有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没有科目四。科目三考试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实际道路考试,二是安全文明常识考试。科目四实际是指科目三的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公安部第123号令第四十六条规定:“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如果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下放分考场,不利于后续制证以及归档管理。
近年来,为了减轻考生负担,方便考生就地考试,先后在新化、冷水江、涟源建立了三个科目一、科目二分考场。除长沙外,娄底分考场是最多的市州。除双峰县、娄星辖区考生在娄底考场参考外,新化、冷水江、涟源辖区考生科目一、科目二考试均在各自分考场进行,交警支队在娄底经济开发区自建考场建成后,完全可以满足我市驾考需求。
代表建议七:关于解决白塘路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
内容摘要:白塘路路窄,绿化带过宽,造成交通拥堵。
办理意见:解决白塘路交通拥堵问题的答复:
一、由交警部门牵头,缩减现有白塘路车道,由4.5米改为3.5米;将两边交通标牌、路口信号灯后退各3米。
二、请市政部门将两边人行道缩减1.5米,绿化带缩减1.5米,后退1.5米,两边缩减共计6米,增加2条车道。
三、商请电力部门将现有电线杆全部去除,改为地下电缆。
四、请市政、城管、园林管理等部门解决白塘路与长青街交叉路口绿化带面积过宽问题,路口右拐弯处人行道后退2米。
五、交警直属一大队已派专门力量清除了该路段原有的停车位,下阶段将加大对违法停车的查处力度。
代表建议八:关于免费开通交通违法短信提醒服务的建议。
内容摘要:交通违章违法问题突出,为方便群众及时清楚违章情况,希望免费开通车辆违法抓拍信息、车辆年审、机动车报废、驾驶证期满换证、驾驶员提交体检证明、驾驶证记满12分、气象、保险等短信提醒服务。
办理意见:关于免费开通交通违法短信提醒服务的答复:
一、交通违法短信提醒服务已免费开通使用
今年7月21日市局交警支队已开通了交通管理短信告知平台。通过短信平台向驾驶员提供机动车临界检验、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强制报废、连续两个检验周期未检验报废、临界报废、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逾期未检验、交通违法等情况的免费手机短信告知服务。对年满60周岁的驾驶人在逾期前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提醒以及逾期后仍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即将注销的提醒服务;对AB证记分周期记9分、AB证满分注销、AB证连续两个周期未审验、AB证实习期后教育考试、实习期内记9分、实习期满分注销、记分临界满分、记分满分、驾驶证逾期未换证、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驾驶证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注销、临近换证日期等情况提供免费手机短信告知服务。以上告知服务准确率达到99%以上。交警部门将继续完善告知系统,着力解决极少数因注册登记手机号发生变更、新增手机号、固定电话改手机号以及手机号码不正确等原因造成短信无法收到的问题。
二、关于提供其他短信服务的问题
公安网严格的网络安全规定,有关保险、气象、交通信息对接存在技术问题,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目前,我局交警支队已建立的微博、微信平台,提供了部分机动车、驾驶人初级应用和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代表建议九:关于规范中心城区白塘路等部分街道停车位设施的建议。
内容摘要:中心城区停车难,交通堵塞,建议对中心城区停车位进行清理,规范施划,特别是取缔白塘路部分不规范和影响车辆通行有停车位。
办理意见:关于规范中心城区白塘路等部分街道停车位设施的建议的答复:
一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现场实地调研,拟去除白塘路路段的停车位,拓宽通行道路,提高通行效率,减轻路面通行压力。
二是详细统计该路段及附近路段的停车位个数,整合资源,对可利用、能施划停车位的区域施划停车位,协调、督促有停车位或停车场的单位实行社会资源共享。
三是加大对违规停放车辆的处罚力度,减少违法停车行为。
四是对沿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周边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交通安全意识。
委员提案一:关于加强滥用远光灯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建议。
内容摘要:驾驶员夜间开车滥用灯光,给道路交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建议加大宣传力度,把好驾驶员“出口关”,加强打击力度。
办理意见:关于规范中心城区白塘路等部分街道停车位设施的建议的答复:
&&&一、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一是充分发挥阵地宣传作用。在汽车站、停车场、道路醒目位置等设置警示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将正确使用灯光方法制成宣传展板,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二是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短信、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规范使用灯光的重要意义,向社会通报由灯光不规范使用导致的交通事故,直观反映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所造成的后果,曝光一些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造成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三是深入运输企业,向驾驶人宣传违法使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让驾驶人切实了解违法使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四是制作“为了您和他人安全,请规范使用灯光”字样的警示粘贴牌,利用车辆年检和驾驶员年审时机,发放给驾驶员粘贴在仪表板附近,时刻提醒驾驶员,使“文明行车”的理念深入每一位驾驶人心中。&
&&&&二、严格驾驶人考试和车辆技术检测,把好源头关。一是按程序调整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试卷,增加正确使用灯光的考题考项,督促驾驶学员主动学习,熟练掌握正确使用车灯的技能;二是由车管部门把好车辆技术检测关,车辆送检时,一经发现私自安装、改装氙气灯的一律撤除,并按规定处罚200元。
三、适时开展集中整治。交警支队每月适时部署一次集中整治行动,严查滥用远灯光违法行为,由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具体负责实施。整治行动采用设卡守点提前固定证据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夜间会车距离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不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不使用近光灯、变更车道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并将查处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及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曝光,以儆效尤,震慑违法行为者。形成对违章使用远光灯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做到“整治一个、震慑一片”。
四、齐抓共管,建立长效机制。为彻底解决滥用远光灯“耀”眼问题,交警部门将联合工商等部门深入辖区汽车修理厂、汽车销售点等处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和整顿,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委员提案二:关于化解交通拥堵,促进交通安全的提案。
内容摘要:氐星路、新星南路、乐坪大道、长青街四条主干线交叉路高期时点挤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建议在主干线上禁摩。
办理意见:关于化解交通拥堵,促进交通安全提案的答复:
娄底中心城区摩托车保有量已达252663余辆,加上不需登记上户的电动助力车,总保有量在30万辆以上。如对摩托车通行城区的四条主要街道实行限制通行,必然涉及市民出行问题,在决策事关民生的问题上,应充分听取民意,了解群众意愿和实际情况,目前,全省只有郴州、长沙、邵阳三市实施了城区禁摩的交通管制措施,其他地方尚无实施。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实施禁摩工作难度很大,暂不宜实施城区部分街道禁摩措施。
委员提案三:关于安排协警维护吉星小学上放学时段桑树街交通秩序问题的建议。
内容摘要:吉星小学桃圃街和新园路未修通,桑树街成为该校出入唯一通道,造成桑树街上、放学时段拥堵。建议安排协警维护该街道交通秩序,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办理意见:关于安排协警维护吉星小学上放学时段桑树街交通秩序问题的答复:
决定抽调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的协警在吉星学校北门桑树街路段协助维护上放学时段交通秩序,目前人员已到位。
委员提案四:关于在我市城区各公交站、十字路口设置交通标志图的提案。
内容摘要:为方便市民和外来人员,建议在各公交车站点处、十字路口广告牌内,设置醒目交通标示图,图片内容涵盖位置信息、线路信息、周边重要建筑物信息等。
办理意见:关于在我市城区各公交站、十字路口设置交通标志图的提案的办理答复:
目前,我市城区交通标志指路牌、分道指示牌已基本完成覆盖,如再在十字路口设立交通标志图,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甚至可能造成交通事故。如确需在十字路口设置交通标示图,需市政府下达任务方能实施。城区公交站台分别由市交通局和城管部门管理,市城管局认为可以在公交站台所安装的公交线路路牌上设置交通标示图。
委员提案五:关于治理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的建议。
内容摘要:我市城市交通不畅,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安全和城市形象。建议加大宣传;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巡查监管;加大停车专区的建设;制定停放车辆法规。
办理意见:关于治理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的办理答复: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运用交警“双微”媒体,经常性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为广大市民提供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发布路况信息及时调整行车路线缓解中心城区行车、停车难的压力。
二是开展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专项行动。2015年出台了《娄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方案》,交警支队把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作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重要工作。
三是建立交通违法曝光台。延长道路执勤时间,改以往高峰守点、平峰巡逻制为早七点半至晚七点半12小时连续值守制,推进警区承包模式,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包段“四定一包”,实现对辖区道路堵点、乱点、管制路段和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现场的有效维护处置;建立了交通违法曝光台。
四是加大停车专区的投入,科学规范和施划停车位。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力争2015年前,出台《娄底市停车管理办法》,解决停车难问题,同时将专用停车场建设纳入了十二五建设规划。目前已建成了关家脑货运专用停车场1个,娄底市经开区蓝莆学校对面临时停车场1个。如按《2012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的标准要求,除路内停车泊位以外,每百台车应配置公共停车位20个以上,目前我市还需增加公共停车位7000多个。
委员提案六:关于加强背街小巷“乱停车”管理的建议。
内容摘要:城市背街小巷乱停乱放严重,严重阻碍了道路通行,刮擦不断,由此引发的矛盾上升,整治背街小巷乱停乱行为刻不容缓。
办理意见:关于加强背街小巷“乱停车”管理的办理答复:
从今年6月份起,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将联合开展“落实严管重罚专项整治行动”,对社区背街小巷的乱停乱摆现象进行集中治理,依法查处各类影响城区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交警支队在城区主干道、交通枢纽、繁华商业区、学校、医院等重点路段,配合城管办一起开展违法停车抄告大整治,采取巡逻方式到背街小巷现场执法,对违法停车的车辆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对影响和妨碍交通畅通的车辆派清障车拖移,必要时邀请电视台对违法停车的车辆曝光。
委员提案七:关于认真解决市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
内容摘要:停车难正困扰着城市交通及管理,建议加快我市停车场建设;开放单位夜间停车场;建立专业停车管理机构;加强宣传教育。
办理意见:关于认真解决市区停车难问题的办理答复:
一是为缓解停车难问题,交警支队将《娄底市停车管理办法》报送市委、市政府,将专用停车场建设纳入了“十二五”规划。目前已分别建成了关家脑货运专用停车场和娄底市经开区蓝圃学校对面临时停车场。
二是施划占道临时停车泊位,规范临时占道停车秩序。组织警力对城区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及道路两侧停车泊位进行了调查统计。
三是强化交通违法停车的管理,建立交通违法曝光台。去年曝光违停交通违法行为365起,纪委通报31起,充分发挥了公职人员遵守交通法的带头作用,今年我们将继续在电台、报纸、微信平台曝光违停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严厉查处违停交通违法行为。2015年,交警支队将违停整治作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重点。1—4月2个大队共计查处违停交通违法行为5236起,占城区纠违数34.1%。
下一步工作措施:对已经建设好的物业小区、中心医院需增设立体式停车场的,报规划审批,单位投资管理使用;对停车供需矛盾比较突出,社会反响比较大的区域,进一步增设道路停放点,对有条件的单位停车场,倡导鼓励各机关单位实行夜间开放,可依法收取停车费;建议政府在市中心医院附近选址建设一个小型客车地下专用停车场,在娄底城郊结合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增设一个货运停车场;借鉴外地经验,由市政府牵头建设统一的道路停车收费信息系统;运用好交警“双微”自媒体,经常性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行停车收费制度,在城区商业中心四条街上率先启动停车收费。今年争取市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娄底市停车管理办法》,成立娄底城区停车管理办公室,并相应增加人员编制。充分利用物价作为杠杆来调节社会停车需求,最大可能地提高停车泊位的利用效率;加强对公共交通的投入,提高我市公交车公共交通分担率。创新勤务模式。交警支队延长道路执勤时间,改以往的高峰守点、平峰巡逻制为早七点半至晚七点半12小时连续值守制,推进警区承包模式,严格落实“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包段”四定一包的原则,实现对辖区道路堵点、乱点、管制路段和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现场的有效维护处置。
委员提案八:关于加强全民交通安全教育规划道路交通。
内容摘要:针对非机动车加大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好城市中长期道路规划,科学合理设置;调整不合理交通信号设置。
办理意见:关于加强全民交通安全教育规划道路交通的办理答复:
今年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主要有:一是做好社会面宣传,加强警媒联动机制建设。畅通警情发布渠道,与交警直播室、娄底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加强协作配合,做精做活媒体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大力开展“五下乡”、“5.12”、 “6.16”、“12.2”、 警营开放日、春运、国庆等集中宣传行动,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二是做好重点人群宣传,加强警校联合宣传机制建设。做到校校有交通安全宣讲员,班班有交通安全教育课,期期有交通安全演练。建立客运车辆、危化物品运输车辆、校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短信数据库,做到定期宣传提示。三是做好交警阵地宣传,加强交警“双微”、短信平台等自媒体建设。完善交通管理信息“两公布一提示”发布制度,年内实现微博粉丝达40万人,“微友”不少于3万人,点对点发送交通安全宣传短信150万条。丰富车驾管、122接处警、交通违法处罚窗口阵地宣传,强化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四是加强摩托车驾驶证考试把关和教育培训工作。关于新星南路隧道处道路障碍问题,由于涉及铁路部门,市政府也多次与铁路总公司联系,经协调待三大桥检查验收完毕,力争年底开工解决。关于形成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格局问题的改进:一是加大路面管控。认真研判,科学部署警力,把有限的警力用在“刀刃”上,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严管重罚。二是建立集中整治机制。全市交警部门主动协调乡镇和农村派出所,打破“单打独斗”的格局,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所和乡镇社会化管理办的力量,有针对性地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标识和调整不合理交通信号设置问题。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每年在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都在上千万元,仍无法做到应设尽设。交通标志、标识建设按轻重缓急、优先解决突出问题的原则逐步建设到位。对设置不合理的交通信号,交警部门将组织力量实地调研考察,充分听取民意后,形成专题报告,经政府法制办审批后,再作调整。
委员提案九:关于将娄底市城区环岛改为红绿灯的建议
内容摘要:委员建议将吉星路卫校十字路口及新星南路与湘中大道交叉处的环岛改为红绿信号灯。
办理意见:关于将娄底市城区环岛改为红绿灯建议的办理答复:
交警部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明确由交警支队科技科牵头,对相关路口进行实地勘查,制定了红绿灯、电子警察具体建设方案,并已向市政府报告。由住建部门将环岛改造后逐步实施。
委员提案十:关于尽快设立娄底市娄星区湘阳街与檀香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的建议
内容摘要:委员建议尽快设立娄星区湘阳街与檀香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
提案办理答复:交警支队已召开专题会议,对湘阳街与檀香路交叉路口设置红绿灯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明确由交警支队科技科牵头,对城区该路口进行实地勘查。目前,已制定了红绿灯、电子警察具体建设方案,并向市政府报告,正在落实建设资金。
委员提案十一:关于在娄北连接线与省道S209线交叉路口增设红绿灯的提案
内容摘要:委员建议在娄北连接线与省道S209线交叉路口增设红绿灯的提案。
提案办理答复:交警支队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由交警支队科技科牵头对该路口进行了实地勘查,制定了红绿灯、电子警察具体建设方案,并已向市政府报告,目前正在落实建设经费。
委员提案十二:关于规范事故车辆救援管理的提案。
内容摘要:当前,事故车辆救援存在不及时、成本高、服务差的问题,委员建议制定科学规范的事故车辆救援服务行业标准,建立公开透明的行业准入机制和行业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体作用。
提案办理答复:一是解决施救市场的垄断问题。交警部门与邦田公司对接,对施救市场的合理竞争达成共识,允许并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施救,邦田公司不是唯一指定和授权的施救公司。二是制订制度将施救与修理两个环节分开,解决指定修理厂的问题,将选择维修企业的权利彻底返还事故车主。严禁施救公司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事故车辆维修,将施救与维修两个环节分开,杜绝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修理厂,将选择维修企业的权利彻底还给事故车主。三是制订相关制度约束事故处理民警的行为,杜绝事故处理民警指定或者变相指定维修企业,牟取不当利益。四是向社会公示施救流程、施救项目、施救价格,并监督施救公司严格按照公示内容执行,确保施救规范,合理收费。
以上建议提案承办部门: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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