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人员,认定,要什么条件可以符合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实践--《资源与人居环境》2012年04期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实践
【摘要】:正2011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农村土地承包法赴皖执法检查组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事关广大农民的基本权利,由于确定成员资格的标准不够明确,容易引发纠纷和矛盾,既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也影响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因此,执法检查组建议,尽快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作出法律解释(法制日报,日)。笔者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就如何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谈几点看法。一.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现实必要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目前的《土
【作者单位】:
【关键词】:
【分类号】:F321.32【正文快照】:
20H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农村土地承包法赴皖执法检查组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事关广大农民的基本权利,由于确定成员资格的标准不够明确,容易引发纠纷和矛盾,既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也影响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因此,执法检查组建议,尽快对农村集体经
欢迎:、、)
支持CAJ、PDF文件格式,仅支持PDF格式
【同被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胡吕银;[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01期
张德扬;[J];南方农村;2004年02期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J];天津政报;2006年14期
郑婵柔;;[J];南方农村;2009年01期
冷国桂;周惠瑜;高慎梅;;[J];江苏农村经济;1999年07期
;[J];中国农民合作社;2009年02期
张秀梅;;[J];农村财务会计;2011年09期
;[J];农家顾问;2008年08期
;[J];农村财务会计;2009年07期
;[J];上海农村经济;2009年12期
蔡友琼;;[J];农村经营管理;2010年09期
李德恩;;[J];辽宁医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04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李洪波;;[A];2005年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年会论文集[C];2005年
付承华;;[A];湖北省土地学会成立二十周年论文集[C];2000年
;[A];《“三农”问题与中部崛起》专家论坛论文集[C];2009年
高祥梅;;[A];首届湖湘三农论坛论文集(下)[C];2008年
胡静;陈银蓉;;[A];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土地问题研究[C];2006年
叶东蕾;;[A];2004年中国科协年会3分会场论文摘要集[C];2004年
余楼生;;[A];“征地制度改革与集体土地流转”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册)[C];2005年
王珊;张安录;;[A];2009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C];2009年
张花翠;谢晓波;马梅花;;[A];2009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C];2009年
王习明;;[A];2009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C];2009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江苏省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淮阴分局王营国土所
包卫兵;[N];中国国土资源报;2008年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丰台区农业委员会;[N];中国信息报;2005年
金管;[N];东方城乡报;2007年
金管;[N];东方城乡报;2007年
赵勇进;[N];南通日报;2006年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廖洪乐;[N];农民日报;2008年
薛明;[N];上海证券报;2007年
记者肖江;[N];沈阳日报;2010年
张红英;[N];东方城乡报;2006年
程波;[N];新乡日报;2006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崔国平;[D];山东农业大学;2008年
胡振华;[D];北京林业大学;2009年
戴伟娟;[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0年
王峰;[D];厦门大学;2005年
刘洁;[D];河北农业大学;2006年
谭湘;[D];暨南大学;2007年
陈莹;[D];华中农业大学;2008年
白俊超;[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7年
吕振臣;[D];同济大学;2007年
胡亦琴;[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王卫琴;[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曹丽梅;[D];中国农业科学院;2008年
刘霏;[D];北京林业大学;2007年
陆海栋;[D];南京农业大学;2007年
胡剑雄;[D];天津大学;2012年
陈月银;[D];安徽大学;2011年
吴树;[D];同济大学;2008年
秦秋兰;[D];苏州大学;2009年
王国栋;[D];中国农业科学院;2007年
赵淑华;[D];哈尔滨理工大学;2005年
&快捷付款方式
&订购知网充值卡
400-819-9993
《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
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清华大学 84-48信箱 大众知识服务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新出发京批字第直0595号
订购热线:400-819-82499
服务热线:010--
在线咨询:
传真:010-
京公网安备75号三种方式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四川日报
四川日报新闻热线:028- 订报:028- 广告:028-四川日报网新闻热线:028-&&&&四川日报网商业合作:028-
三种方式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防止借村规民约非法剥夺或侵害少数人合法权益&&& 本报讯(记者 李淼)记者从省农业厅获悉,《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日前已出炉,这是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相关指导意见。&&& 成员资格界定是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意见》确定了依据法律、发扬民主、尊重历史和维护稳定四大基本原则。要求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结合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居住状况以及义务履行等情况,兼顾各类成员群体的利益,特别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等群体利益。&&& 成员资格取得包括初始取得、法定取得、申请取得三类。初始取得指由原农业生产队、农业生产大队经改革、改造或改组形成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成员,且户口一直保留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人员。 (下转10版)
在线投稿邮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