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老油被监管环保局贴封条咯封条的火锅店,老板会被判刑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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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用老油 老板厨师都被判刑
作者:王一多&&发布时间: 21:42:41
& &火锅店为节省成本,往底料添加老油,老板、厨师最终陷入囹圄。该店股东、经理以及厨师获一年六个月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6万元至20万元不等罚金。&& 2014年5月,被告人邓某某、赵某、罗某某出资40余万元,注册成立青羊区新龙林火锅店,同时出资10余万元加盟重庆百宗杀牛场原味老火锅,并安排厨师田某某到重庆总店学习火锅锅底技术。2015年6月,该火锅店开业,同年8月聘请李某某为经理。随后,该店停止从重庆总店购进火锅油,改由自行加工炼制所需火锅油。据厨师田某某介绍,每天关门后,他将客人吃过的锅底用滤网滤除杂质,油水分离后得到&老油&。赵某、邓某某对循环炼制的火锅油进行试锅,检查味道;而李某某负责收集客人对味道的反映。&& 去年7月1日,成都市食药监局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7月9日,民警传唤邓某某、赵某、罗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去年12月30日,青羊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邓某某、赵某、罗某某犯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李某某犯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田某某犯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来源:四川法制报
责任编辑:陈睿新华通讯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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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未除擅自撕封条营业 兰州一火锅店老板将被处罚
来源: 兰州日报
原标题:火灾隐患未除擅自撕封条营业西固一火锅店老板将被处罚
  3月7日下午,西固消防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发现一家名为“重庆九蜀老火锅”的经营场所竟然私自拆除封条,在未整改任何火灾隐患的前提下私自营业。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店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再次告知,对该火锅店配电箱再次进行关闭,并再次贴上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当天,西固消防大队还对辖区2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地下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查封。
  3月7日下午,西固消防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对西固区一些经营场所进行消防隐患集中排查的同时,也对前期进行过处理的火灾隐患单位进行“回头看”,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彻底消除隐患。据了解,3月2日,西固消防大队曾因火灾隐患突出,对一家名为“重庆九蜀老火锅”的经营场所进行了为期30天的查封,要求他们对存在的各个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整改。然而,当天下午记者跟随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一起再次来到该火锅店时,发现隐患没有得到整改,他们竟私自拆去封条,进行营业。记者进入该火锅店时看到,一些顾客正在店内用餐,服务员也在忙进忙出。记者跟随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进入火锅店后堂再次查看时,眼前的一幕触目惊心。一处约60平米大小的后堂内,遍布着多个油锅等餐厨用品,裸露在外的电线像蜘蛛网一样分布在整个后堂,每根电线上都裹着厚厚的油垢。尤其是后堂一侧的吸油烟机,也被厚厚的油垢彻底包裹,餐厅烟道内同样是结满油垢。在该火锅店内的安全通道处,放置了大大小小的多处杂物,严重阻挡了逃生通道。“在火灾隐患如此突出的情况下还坚持营业,极易发生火灾,给店内的员工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很大威胁。”一位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说。当即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店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再次告知,对该火锅店配电箱再次进行关闭,并再次贴上了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记者伊晓明
( 编辑: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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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甘肃频道Copyright (C) 2015火锅店老板用老油被判刑 竟回收剩余锅底口水油
  原“聂三耳鹅肠火锅”的位置,店铺正在重新装修。
  把客人吃剩的火锅底料回收,炼制后重新端上餐桌,成都又有一家火锅店遭起!
  在成都郫县安德镇,一家名为“聂三耳”的鹅肠火锅店,原本生意火爆,不久前食客们陆续发现,这家店却突然关门了。大家一打听才知道,为了增重口味、降低用油成本,这家火锅店在老板的授意下使用老油,而且时间长达一年之久。
  近日,该火锅店老板父子、厨师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均被判刑。
责任编辑:NL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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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道信箱: news#(#改为@)千万别打油主意:餐饮老板用老油被判刑14个月
来源:红餐网&&&&作者:妮子&&&&
如何降低成本,是每一个企业负责人都要去关注和思考的问题。而在餐饮行业中,经营成本则直接影响了餐厅的利润情况。如何有效降低成本,提高顾客对菜品的满意度,绝对是餐厅经营的关键。对此,有些餐厅老板将服务态度和菜品质量放在第一位,通过餐厅整体服务品质的提升赢得顾客的重复光顾;有些餐厅老板,通过控制食材采购环节的回扣,来降低餐厅的运营成本。不过,也有些餐饮老板在餐厅经营业绩不佳时,对食材和原材料动起了歪脑筋,甚至打起了“油”主意,不但没有使餐厅的经营情况改观,反倒把自己送进了监狱。12月28日,红餐网通过成都当地的一家媒体了解到,成都红顶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三位老总和一位炒料员工为了给店里的火锅增加“香味“和”口感“,对回收的“老油”进行重新加工,在去除掉异味以后,用做火锅底油,因此被判处14个月的有期徒刑。据了解,在去年7月下旬到10月中旬,由于该公司旗下的四家分店(白沙店、蓝谷地店、一品天下店、玉双路店)在开业不久后,即出现了生意差强人意的情况。于是,其中的一位赵姓副总经理便安排蓝谷地店、一品天下店、玉双路店的后厨进行“老油”回收,再由专人将这些“老油”送到白沙店进行统计的提纯,被提纯后的“老油”再与正常的食用油进行勾兑,最后按照1U10的比例生产成品“老油”火锅油。据成都当地的食品监管部门统计,成都红顶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一个月内,按照上面的方法生产成品的“老油”火锅油共计275公斤之多,以此获取违法所得1.9万元。审理该案件的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最新规定,这家餐饮管理公司三个老总和一名炒料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院判处分别判处四人有期徒刑14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红餐网高盛菡认为,餐饮食品既包含营养和卫生,也关乎营养和安全。无论是沸沸扬扬的康师傅馊水油事件,还是红顶天火锅店老总因“老油”受到刑事处罚,都是餐饮老板需要认真对待的反面教材。食品的制造者或是加工者如果唯利是图,只是为了节约成本,抑或是运用违法手段增加菜品口感,而将消费者的健康置之度外的话,必将会面临道德和法律的双重拷问。所以,餐饮老板动歪脑筋打“油”主意害人害己,只有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严格遵守行业规范,依靠诚信经营才能使自己的企业走得更长、更远。作者:高盛菡来源:红餐网本文由红餐网原创,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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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口水油”!台州一烤鱼店老板使用“老油”被判刑
核心提示:台州路桥横街这家烤鱼店昏头了!路桥万州烤鱼烧鸡公居然使用口水油!简直是对吃货们的亵渎!日前,台州路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
& & &台州路桥横街这家店昏头了!路桥万州烤鱼公居然使用&&!简直是对吃货们的亵渎!
& & 日前,台州路桥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被告人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 & 烤鱼加&老油&,顾客吃了香
& & 2016年5月,来自四川的何某、李某夫妇在路桥横街开了一家卖烤鱼、烧鸡公为主的小店。
& & 跟随他们生活的还有何某的父母和刚上小学的孩子,何某父母亲身体也不好,二人就在店里帮忙。何某负责烧菜,李某负责上菜收钱,全家的生活开支全都指望着这个小店。
& & 由于光顾小店的客人以四川人、湖北人为主,为了迎合他们的重口味,获得更多的回头客,何某想出了在做烤鱼时加入&老油&的方法。
& & 何某称,他知道很多火锅店在辣火锅底料加了一种&老油&,这样一来,味道会更好。
& & &口水油&制作过程
& & 所谓&老油&,就是&口水油&。
& & 当一桌客人散去,老板娘李某就端着客人吃剩的烤鱼盆,将汤汁倒入何某准备好的塑料桶内,桶的上方有一个塑料格栅篮,辣椒、花椒、鱼肉、鸡骨等残渣会留在上方的篮子里,而汤汁就会流入桶底。
& & 桶底的汤汁经过沉淀,费油会漂浮在上层,需要制作&老油&的时候,何某就用勺子将费油舀出,倒入炒菜锅中烧,直到水分烧干,残渣贴到锅底,此时,在何某看来已经比较干净了的&老油&就被倒到盆里备用。因为有豆瓣酱之类的颜色,所以&老油&看上去会有点红。
& & 何某店里的烤鱼有微辣和麻辣两种口味,当客人点了麻辣的烤鱼后,就说明是喜欢重口味的,此时,何某就会在炒好蔬菜快起锅时加入二两左右&老油&用来提味,烧开后起锅,再和烤好的鱼合盘。
& & &口水油&内幕
& & 何某交待,一般客人吃剩下的烤鱼底料都会重新利用,客人吃的烤鱼内,加了&老油&,味道更好。
& & 或许有人认为,使用餐馆中客人吃剩食物中的油脂进行加工食品,和平时说的&地沟油&是不一样的,其实不然,所谓的&口水油&,其实就是&地沟油&的一种。
& & 这种油质量极差、极不卫生,过氧化值、酸价、水分严重超标的非食用油。比如本案中用餐厨垃圾处理形成的油,它的主要危害物是黄曲霉素,其毒性甚至高于砒霜。
& & 食用后,其有害物质会破坏人的白血球、消化道黏膜等,或者会引起食物中毒,同样也存在致癌风险,因此这是一种有毒、有害、严禁用于食用油领域的非食品原料。
& & 天了噜!
& & 有多少人在他家吃了这种&口水油&!!
& & 严厉打击,两人均获刑
& & 日晚,路桥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联合执法,在何某店内的后厨处理区发现了用来过滤&老油&的塑料桶,检查人员随即扣押了塑料桶,并将何某带回问询。
& & 据何某回忆,2016年5月至案发,何某共使用&老油&做了250条左右的烤鱼,用了约50斤的&老油&,共获利7500元左右。
& & 路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李某违反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结伙将餐厨废弃油脂加工成&食用油&使用,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何某系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李某系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 & 被查获的店铺,不止这一家
& & 今年3月,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台州16家涉嫌使用&口水油&的火锅店。
& & 其中路桥就有2家,一家是路桥川香楼火锅店,另一家就是本案的烤鱼店。
& & 如何辨别&口水油&
& & 消费者一般可通过看、闻、尝、听鉴别&口水油&。
& & 一看:看透明度,纯净的植物油呈透明状,&口水油&带颜色,并有沉淀物和杂质。
& & 二闻:在手掌上滴一两滴油,双手合拢摩擦,发热时闻其气味,有异味和臭味的很可能是&口水油&。
& & 三尝:用筷子取一滴油,口感带酸味或有焦苦味的油,说明已发酸腐败,可能是&口水油&。
& & 四听:取油层底部的油一两滴,涂在易燃的纸片上,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噼啪&爆炸声,表明油的含水量严重超标且质量有问题。
& & 就餐时发现有疑似违法行为,可拨打1、110进行举报投诉,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将予以奖励,最高可达30万元。吃货们请转发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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