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持股查询占比是指在流通股中的持股占比吗,还是指在所有总股本包括了非流通股中的持股占比?

对价对流通股没有任何实质意义_股市评论_财经纵横_新浪网
对价对流通股没有任何实质意义
.cn 日&09:44 中国经济时报
  ――矩形图表推演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的本质
  丁圣元
  股权分置改革是极为复杂的大变革,又是经济利益的直接调整,纵观各方对股权分置改革的讨论,大致可以归纳到四个部分或四种类别:既有定性且明晰的部分,也有定性但
尚不明晰的部分;既有定量且明晰的部分,也有定量但尚不明晰的部分。譬如兄弟析居分田,一定要以准确丈量田亩作为平分的基础,然后再充分讨论土质的肥瘠、位置的便于不便等适当增减搭配。完整的解决方案当然应当包括所有四方面的内容,但很显然,定量且明晰的部分既是上市公司设计公允方案的出发点和可靠基础,也是投资者正确理解方案并理性讨价还价的思想工具。
  从定量角度看,股权分置改革到底在做什么呢?图1给出了两张图,两张图的坐标轴都是一致的,纵轴代表股票价格,横轴代表股票数量。AOB的图线代表改革前流通股的股本和股价;CDE的代表非流通股的股本和股价;A'O'E的代表改革后在所有股票全可流通条件下的全可流通股本和股价。(见图1)
  改革前,流通股含权,具有流通溢价,其价格一定高于非流通股的价格。从国内现实条件看,大多数A股的非流通股本明显大于流通股本。因此代表流通股的绿色矩形高而瘦,代表非流通股的矩形矮而胖。改革后,所有股票全可流通,所有股票都是一个价格,假定总股本不变,则全可流通票价介于流通股价和非流通股价格之间,从原来不规则的两个矩形合并成一个规则的大矩形。
  在上述三个矩形中,矩形面积等于长乘以宽,亦即价格乘以股本,后者就是市值,即矩形面积等于市值,因此AOB矩形的面积代表流通股东的市值,CDE矩形的面积代表非流通股东的市值,A'O'E矩形的面积代表全可流通条件下的上市公司总市值。
  从定量角度看,股权分置改革的过程就是把原来拼合在一起的AOB矩形和红色矩形(轮廓不规则)整理成一个统一的矩形(轮廓规则)。改革前,上市公司的市值分成了两个面团,一个是流通股东的,一个非流通股东的;股权分置改革就是要把两块面团揉到一起,揉成一个规则形状的面团。请注意,在揉面团的过程中,面团体积不会增也不会减,等于原先两块面团之和。既然如此,就揉面本身来说,在揉好后的面团里,属于原流通股东的面团应当维持不变,还等于原来的流通市值;属于原非流通股股东也应当维持不变,还等于原来的非流通股市值。
  把改革前后的图形放到一起(见图2),则改革后原流通股的价格从较高位置下降,原非流通股的价格从较低位置上升,都达到了同一个全可流通的价格。
  倘若我们什么都不做,则原流通股东的市值必定下降,图中用下降的箭头表示;原非流通股东市值必定上升,用上升的箭头表示。揉面过程面团体积不变,改革过程中总市值维持不变,因此原流通股东市值下降的部分恰巧等于原非流通股东市值新增的部分。
  为了确保改革前后原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的市值都维持不变,改革过程中非流通股东必须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如果支付的对价确实保证了原流通股东的市值维持不变,原非流通股东的市值也维持不变,则我们认为,股权分支对价方案符合中性标准。
  一、现金对价。如果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用现金支付对价,且金额等于图2上升箭头所在小矩形的面积,则流通股东得到了图示下降箭头所在小矩形的现金(请注意,两个小矩形面积相等)。改革后,原流通股东剩下的市值加上小矩形所示的现金,等于原来的AOB矩形面积,维持不变;原非流通股股东增加了的市值减去小矩形面积,等于原来CDE矩形的面积,也维持不变。这就是采用现金对价的中性标准。在现金对价的中性标准下,改革前后原流通股东持股在总股本中的比例维持不变;原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也维持不变。
  二、股份对价。如果非流通股东用非流通股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总股本不变(图3),改革后,流通股的价格下降,但是股数增加,如图3中的右向箭头所示,如果对价恰好符合中性标准,则股数的增加恰巧弥补了股价的下降,市值维持不变。从非流通股的角度来看,改革后价格上升,但股数下降,两者正好弥补,市值也维持不变。
  三、其他对价方式如扩股、缩股,或者混合了现金、送股等的做法,可能具有其他方面的差异,但是只要符合对价的中性标准,从技术上就没有本质区别。换言之,中性的对价方式纯粹是改革中必要的技术处理,这种处理保证了双方市值维持不变,因此从市值角度看,中性标准的对价实质上仅有名义上的意义,没有任何实质意义,没有任何市值转移或支付。
  有人马上会质疑,在送股方式中,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了股份,改革后非流通股东的持股比例下降,流通股东持股比例上升,从公司权益角度来看,非流通股东占有的权益比例下降,流通股东占有的权益比例上升,怎么能说是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呢?(见图3)
  提出疑问的人实际上假定了改革前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是等价的,因此股份数量之间可以直接比较。
  第一、股权分置之所以必须改革,就是因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不等价,而非流通股按照和流通股等价的方式在公司重大决策时参与表决、在公司分红时参与分红等是显失公平的,也导致了我国股票市场根深蒂固的制度顽疾。正因为此,证监会才在日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试行公司重大事项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制度。
  第二、股票数目实际上可以人为制定,而市值是确凿的财富标准,仅当股票等价时,才可以简略地以股数作为市值的替代,而股数所代表的实质上还是市值;当股票不等价时,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数不可比,只有两者所具有的市值是可比的。因此,改革前,流通股东持股在总股本中的占比和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占比两个指标没有意义,两者也不可比;改革后持股占比有意义,但和改革前的比较实际上没有意义。改革前后惟有市值可比。事实上,在中性标准下的股权改革后,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的市值不变,两者的市值占比也都维持不变。
  第三、市值和现金是完全等价的。尊重市场,则意味着价格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内在价值。倘若上市公司采取现金对价方式,则完全不影响持股比例,由此也反证了各种中性对价标准完全是等价的。
  第四、股东权益是会计术语,具有记账意义,市值真正代表上市公司价值。市值和股东权益可能具有一定的比例关系,但流通股价对股东权益的比例和非流通股价对股东权益的比例是不同的,不具可比性,且改革前后也不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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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比如A的总股本是10亿股,流通股是8亿股,剩余的2亿股是非流通股,非流通股是在公司大股东手里持有吗?
8亿流通股,每时每刻都在持有者手中吗?
设想一个极端情况,熊市恐慌性下跌阶段,大众都在抛售手中的股票,抛售给谁了?机构或大户不会接受熊市初期和中期抛售的股票吧.
流通股是指可以不受限制地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股票,一般情况下是大股东持有,也有可能是小股东持有,但多是公司上市前的原始股转变而来的,与市场中的小散户和机构后来买入的,完全不一样。
8亿流通股,并不是每天都在流动的。大股东持股流通后,也可能会锁定;机构买入后,也会锁定;还有一些散户,中长线投资,也会锁定。所以统计下来,一般20%的流通股比较活跃,是短线;30%的流通股中等,是中线,还有30%的流通股缓慢,是长线;另有20%的流通股,基本上是三四年都不会交易的。
市场中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比别人聪明,有的庆幸于逃顶,有的庆幸于抄底,真正的结果,是要过两三个月才能见分晓,在当时都只是自我感觉而已。熊市恐慌性下跌,有人卖出,有人不动,也会有人买入。现在股民已经有1亿多,即使市场连跌3年,还是会有人买股票的,只是交易量会很少罢了。
有任何股票方面的问题,尽量问我。
其他答案(共1个回答)
发行制度决定了,十亿股总股本中,仍未流通的2亿股,肯定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已流通的8亿股中的原始流通股和送配部分肯定每时每刻都在持有者手中,已解禁的限售股,持有者会根据公司状况、股票价格决定继续持有还是兑现了结。股票市场就是一个做多和做空同时存在的市场,那么即使是熊市仍有做多的,只不过空方市场占主导地位而已,很难出现大众会出现不计成本的抛售情况,所以不同的价位都会有成交,只不过成交量大小而已。
当然有区别了?总股本是上市公司总股票数量, 流通股是在证券市场交易流通的股票数量。因为一个上市公司有很多国有股和法人股是不能上市交易流通的。但现在股改后就可以流...
总股本是上市公司总股票数量,
流通股是在证券市场交易流通的股票数量。因为一个上市公司有很多国有股和法人股是不能上市交易流通的。但现在股改后就可以流通了。
你好,希望我的提供能给你的论文一点帮助。
【发行管理制度】
  1. 注册制:发行人在发行新证券之前,首先必须按照有关法规向证券主管机关申请...
中国的股市被认为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就是圈钱,不无道理。很多上市公司在上市后,过一年就亏损,第二年就ST,给很多投资者造成很大损失。但因股价低了,会影响公司的股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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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502 Bad Gateway
502 Bad Gateway怎样知道一个公司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数量?
怎样知道一个公司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数量?
09-12-16 &匿名提问
股改的全称是“国有股股权分置改革” &br&那么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了? &br&什么是股权分置 &br&-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br&&br&翻看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br&&br&一句话概括,股权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股权分置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名词,但股权被分置的状况却由来已久。 &br&&br&很多老股民都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初,有一些股票是全流通的。打开方正科技(原延中实业)的基本资料,我们可以看到,其总股本是97044.7万股,流通A股也是97044.7万股。 &br&&br&然而,由于很多历史原因,由国企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事实上处于暂不上市流通的状态,其它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国有股也被作出暂不流通的安排,这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另外,通过配股送股等产生的股份,也根据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划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7149亿股的总股本中,非流通股份达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非流通股份中又有74%是国有股份。 &br&&br&股权分置的产生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呢?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规定,“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而日生效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br&&br&股权分置改革与国有股减持不同。减持不等于全流通;获得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br&&br&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开始被提上日程。1998年下半年以及2001年,曾先后两次进行过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效果不理想,很快停了下来。此次改革试点启动后,有很多投资者问,流通与减持有什幺不同?对此,法律专家的解释是,减持不等于全流通,减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被减持的股份并不必然获得流通权;而非流通股获得了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br&&br&什么要改革 &br&&br&-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 &br&&br&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上市公司大股东有“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 &br&&br&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早已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块“心病”。市场各方逐渐认识到,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而且,随着新股发行上市不断积累,其不利影响也日益突出。 &br&&br&首先是因股权分置形成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分置”,即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资产净值的增减,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二级市场的股价。试举一例,可以对“利益分置”有更清晰的了解:2000年12月,某上市公司以每股46元的价格增发2000万股股票,由于是溢价发行,增发后每股净资产由5.07元增加到6.72元。也就是说,通过增发,该公司大股东不出一文就使自己的资产增值超过30%。其后该公司股价一直下跌,大股东却毫发无损。可见,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得上市公司大股东有着“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上市公司的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础。 &br&&br&三分之二股份不能流通,客观上导致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 &br&&br&股权分置也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股权分置格局下,股票定价除公司基本面因素外,还包括2/3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预期。2/3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导致单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等。另外,股权分置使国有股权不能实现市场化的动态估值,形不成对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增强资产增值能力的激励机制,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和产品创新也颇受制约。 &br&&br&我们该做些什么 &br&&br&-不要以为自己股份少,说话没人听,便采取观望态度。事实上“众人拾柴火焰高” &br&&br&流通股股东应当通过与非流通股股东“讨价还价”,来寻找利益的平衡点 &br&&br&有了以前的经验和教训,此次改革采取了更加尊重市场规律的做法,规则公平统一、方案协商选择,即由上市公司股东自主决定解决方案。方案的核心是对价的支付,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以获得其所持有股票的流通权(所谓对价,指一方得到权利、权益、益处或是另一方换取对方承诺,所做的或所承诺的损失、所担负的责任或是牺牲。目前,我国法律中还没有明确“对价”概念。这次改革实践中,“对价”往往指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对价可以采用股票、现金等共同认可的形式)。首批试点大都选择了送股或加送现金的方案,得到了多数流通股东的肯定。目前,第二批试点公司的方案正在陆续推出,送股方案依然是主流,但也出现了创新的方案,如缩股、权证等。 &br&&br&首家改革试点公司三一重工举行临时股东大会时,投资者李先生在现场告诉记者,虽然自己只持有1000股三一重工股票,但从公司公布改革方案后,他就开始认真研究,并数次打电话给公司表达他的意见,也得到了公司工作人员认真的接待。三一重工的方案由10股送3股改为10股送3.5股,正是听取流通股股东意见的结果。李先生认为,很多投资者觉得自己股份少,说话没人听,便采取观望态度,事实上“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大家都参与进来,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才能得到保护。 &br&&br&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通过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讨价还价”,寻找利益的平衡点。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充分沟通就非常重要。首批试点中,试点公司通过投资者恳谈会、媒体说明会、网上路演、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和协商,同时对外公布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应当说,投资者参与改革的途径还是很多的。 &br&&br&改革赋予流通股股东很大的话语权。清华同方的方案没能通过就证明了其“威力” &br&&br&不仅如此,流通股股东的投票结果也是决定性的。根据规定,改革方案要在股东大会通过,必须满足两个“2/3”,即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这一规定赋予了流通股股东很大的话语权,它的“威力”在首批试点中已经体现——清华同方的方案虽然总体上得票率很高,但由于流通股股东表决赞成率为61.91%,最终还是没能通过。 &br&&br&改革后市场能否承受 &br&&br&-综合来看,股权分置改革后实际股票供给的增加是较为有限的 &br&&br&名义上大股东的股票全部获得了流通权,但真正能流通的只有很小一部分 &br&&br&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第二批试点结束后,将加紧做好全面推开的工作,力争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有投资者因此担忧,短期内完成改革,是否意味着大量非流通股将上市流通,市场能否承受这一压力? &br&&br&不能否认,非流通股上市后会给市场带来一定压力,但在很多时候,这一压力被过分夸大了。以首批试点公司金牛能源为例,按照有关规定,金牛能源大股东必须保持持股在51%以上的绝对控股地位。该公司实施改革方案后,其大股东邢台矿业集团持股比例将降至57.63%。这样,大股东只有6.63%的股份可以上市交易。也就是说,名义上大股东的股票全部获得了流通权,但真正能流通的只有很小一部分。 &br&&br&金牛能源的情况并非特例。6月中旬,国资委发布《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要根据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股权分置改革后在上市公司中的最低持股比例。可见,在改革完成后,依然会有相当比例的股票不会上市流通。 &br&&br&另外,如前面所述,获得流通权与减持并不是一回事。对于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大股东不但不会减持其股票,或许还会增持。这在成熟证券市场中相当常见。 &br&&br&为避免非流通股上市的冲击,试点改革还有分步上市的规定 &br&&br&为避免非流通股上市的冲击,试点改革还有分步上市的规定: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12个月期满后,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首批试点公司中,三一重工、紫江企业和金牛能源的非流通股股东还主动提高减持门槛。综合来看,股权分置改革后实际股票供给的增加是较为有限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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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上面的一些漏洞,虽然这些都是自己的观点,并且和主流的观点很不相同。希望大家不要介意了。这就是为什么十大股东研究显得非常重要的原因,我们可以看出,这些信息的公布可以对以下范围有所覆盖(1)公司治理(2)股权结构(3)机构持股(4)股价事件驱动(5)涉及到其他的一些领域首先来说说第一个问题,就是季度股本增持的情况。十大流通股东和十大股东的在数据的更新频率上是一年四次的分别是季报、中报、和年报都有披露的。披露的主要项目是股东的持股情况,还有比较于上一期的增减情况。增减情况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一般来说增加是对公司有信心,减少是对公司失去信心(高管持股方面)。另外通过对一些股东的行为研究,就可以看出那位股东对公司的居心在哪里了。我举一个例子吧,创业板有一只股票叫做特锐德,这只股票和许继电器的关系可大了。因为很多高管都是从许继电器过来的,其中有一个人我特别留意Helmut Bruno Redstock这位股东,因为根据招股说明书,这位仁兄是靠原始股发达的,因为他以前以同样的手法来做其他股票,帮助公司上市,购买原始股,然后一直减持。前几只股票都有同样的操作路径。大家不妨看看他在年报披露的简历吧,如果你深入挖掘你会发觉更加很坑爹的事情就摆在你的眼前。Helmut Bruno Rebstock 先生,德国国籍。毕业于德国特拉维夫大学,曾任职于德国西门子公司、TEG(德国)。现任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Questing Holdings Ltd.董事、MCHGlobal Consulting Ltd.董事、许继德理施尔董事、TEC(北京)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刚看这段信息我真的以为没什么一位普通的高管而已。但是如果你深入探究你会发现很多问题(1)关于德国特拉维夫大学,我上网查过这间大学在wiki上,只有以色列才有这间大学,我查遍了德国的网站(不懂德文)但是没有,为什么我会特意去查呢,是因为上次有一位教授要做学历信息的时候我要做的是学校的编码,但是我怎么都找不到这间学校,所以我才深入调查这个股东的。(2)现任特锐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如果你在东方财富网看到他只担任这一间公司实在是太天真了,我在数据库里面进行过关联,这位仁兄不但是特锐德的董事,还是许继电器和其他几只主要股票的董事。我想这是财务报表披露的一些漏洞吧。(3)根据简历,他也是Questing Holdings Ltd的董事,这间所谓的招商引资的Bridging Company,注册地是南非,而且这间公司的只有5位人员,很明显,为什么要到南非注册就等同于我在百慕大注册一间公司一样,资金的监控可以不那么严谨,而且更加重要的是,这间极其可能是空壳公司。还有一些信息值得我们注意的就是学历在官方网站上面和财务披露居然是那么地不同。Helmut Bruno Rebstock先生,中文名为雷博克,拥有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的硕士学位,曾就职于德国西门子公司,主要从事培训、战略计划和高速铁路项目管理工作,2001年任TEG(德国)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负责该公司的ISM断路器在华推广工作,2007年任TEC(北京)公司总经理。(http://roadshow2008.p5w.net/2009/trd/bbs/answer.asp?id=494)这个人一开始是担任国际项目和中国的对接人的,就是中间人角色。通过招商引资到中国来然后从中收取费用。然后在不同的公司担任董事购买原始股,在特锐德第一年可以解禁之初就立刻抛售股票。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这样做了。所以这里特显研究股东的必要性,因为自从这位高管一直减持,特锐德的股价一直低迷,你可以看到股吧有些人对他的评价简直可以用恶棍来形容哈哈!其实我一直想研发一个股东信心指数的一样东西,或者不是指数,可以说是一些有效的股东指标。例如说我觉得对股价影响比较大的有公司TMT(高管的离职率月度统计)或者是股东大幅增大幅减持比率的一些数据。虽然说这些数据只是一些非常简单的统计,但是对市场的信心反应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觉得在研究股票,了解清楚某一只股票的主要驱动因素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会影响到估值模型的东西。(2)第二个问题是结合股权结构图去研究了,这里的猫腻可多了。因为在中国有一个普遍的规律就是真正在中国,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率是非常低。好像日本这么发达的市场,是没有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之分的,它们一发行就是全部流通了。第二个问题可以看看中国的银行吧。其实我觉得最典型的是华夏银行和中国平安,因为这两家银行在我眼里快沦为外资的掌控了。大家不用多说看看十大流通股东的截图吧。第一个引起我注意的是德意志银行,为什么呢?因为这里涉及到QFII在定义上的漏洞问题,而我们一直都没有引起注意,而这种漏洞对于我来说是有点不可思议的。德意志银行对华夏银行的最早持股始于2010年的中报,当时还是在第四位,持有7.02%的股份,而现在根据最新的披露已经增持达到11.27%了,增加了好几个点,而且最诡异的一个地方是这里,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也是同期进入的,现在持有2.42%。如果看十大股东,德意志两间银行对华夏银行的持有居然排在第第三名和第四名分别持有9.28%和8.21%的股份,如果我们不把德意志银行的总行和卢森堡股份看作一个独立的个体,而是把卢森堡看作德意志银行的分公司的话。那么对于流通股,德意志银行已经持有13.69%的总流通股,总股本的话持有17.49%的股份。而我们看到第一大流通股东首钢总公司持有股份仅为13.98%!第二大流通股东英大国际控股集团只有11.94%那么谁是事实上的第二大流通股东?大家都知道了。所以在十大流通股股东上面的猫腻可多了,因为通常的操作手法是我虽然是第三大股东,但是我在第五大、第六大或者第七大股东的公司都是暗中归属与第三大股东,那么谁是真正的老大有时候是很难看出来的,这就是十大流通股东的一些比较难的调查和掌握的地方了。中国平安的招数也挺绝的,汇丰在上面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因为第一大流通股东和第二大流通股东的股权集中度也非常高。变相沦为别人的公司了,上次我无意间留意到一条很搞笑的新闻就是中国平安主动承担起英国HSBC某一区域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它给收购了然后进行资产重组,我在暗中发笑,因为占有绝对优势的股东投票权也是有绝对优势的,那不是把中国人的钱去填英国人的坑嘛。哎,这种事情见得多真的很无语的。其实还有一些指标可以看出公司的股东的分布,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就是股权集中度,通常我们会研究前两位股东或者前几位股东对总股本或者总流通股本的集中度来看出公司在某些大方面决策的一些重要的动向,因为谁是老大基本上他的意向就成为公司发展最主要的战略优势了。另外如果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研究一些郎咸平曾经说过的德隆系,这种错综复杂的股权设置完全暴露了中国公司治理监管治理的一些非常重要的缺陷。(3)最后我想说说QFII的一些东西和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一些策略问题。我最初接触QFII是因为我要做一个数据项目而做的。目的就是要把QFII从十大流通股股东挑选出来,就是说我要界定哪些是QFII持股,哪些不是QFII持股。不过有些人会问,这个问题太简单了,那个证监会不是会每月都公布QFII名录么,我们只要对照名录挑选出来就可以了,根本不用那么麻烦啊。其实我们忽略了数据的准确性,就是中国的法律都是太粗糙了,没有对一样事物界定的非常清楚,这是在法律设置上面的一些大忌。关于名录大家可以在这里查到:证监会披露QFII名录%首先说说关于财务报表的披露吧,这一点是最致命的(1)QFII的中文和英文同时披露,随意性非常大。为什么这么说,就是说某间QFII可能是一个季度披露英文名称,Bill&Melinda' s Funding,一个季度就会披露比尔.梅琳达基金。这是同一间公司披露的,而不同公司更别说了,英文和中文根本没有统一的标准,我看过还有一些上市公司是披露BIll & Melinda. 这会产生什么问题?因为程序是一个非常愚蠢的物体,它几乎是不能只能匹配和识别的所以只有人工来识别了,第一增加人工识别的成本,第二不利于统计QFII的持股情况,所以我看到很多所谓的终端和财经网站披露出来的QFII持股标准肯定是不同的,所以这就不能显示数据最基本面的原貌了。(2)第二个问题是QFII的漏洞,这个和QFII定义有关的。官方是这样定义QFII的QFII是英文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简称。在QFII制度下,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将被允许把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汇入并兑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督管理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包括股息及买卖价差等在内的各种资本所得经审核后可转换为外汇汇出,实际上就是对外资有限度地开放本国证券市场。其中要点在于(1)通过外管局控制 (2)对外资有限度地开放但是我在统计的过程当中发现了很严重的问题,就是对于主体的限定性不够。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德意志银行,因为在名录上面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 (德意志银行 ),Aktiengesellschaft德文是股份银行的意思。但是在公司披露的QFII的数据过程当中,我看到有几乎各种各样的变体,例如Deutsche Bank,还有上面说的Deutsche Bank 卢森堡。这种现象不是在一个QFII出现,尤其对于很多的投资银行,例如说UBS这些公司,他们的分公司或则会子公司的网络是如此的庞大,那它们算不算QFII呢?主体的界定在法律从上面并没有过多地规定,所以造成了QFII的那个额度肯定是不止这个的。还有其他几种形式,所以QFII不是监控外资投资的一个比较良好的指标。还有一个例子需要说明的就是UBS,你会发现在披露的文件上会有各种的变体,UBS Warburg等等等等。简直就是让人叹为观止。外资对中国的投资可以有几种(1)FDI,直接投资(2)QFII (3)RQFII (4)合资在中国市场刚开放的时候,其实很多投资银行已经潜伏进来,其实早在QFII之前他们就已经埋伏在中国市场了。那么他们是使用那几种方式呢,第二种和第三种大家都知道。而第一种的话就像特锐德或者和讯一样,是通过引入投资或者持股进来的。然后就到第四种了,这种是经常被人忽略的一种模式。就是通过收购或者是合资的方式成立一个是形式上是中资的公司但实质是外资的公司。最经典的一个案例当然是高盛高华了,其实高华在N年前只有一个小券商,而在财务报表上面披露的高华只是负责高盛在中国的承销业务,和一些销售的联系。而高盛通过合作的方式就进入到市场了,远比QFII更早。另外大家平时看到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之类的东西都是早于QFII之前就进入中国的。大家都懂得我就不多说了。股东研究是一样非常有趣的事情,虽然我的观点和平时看到的不太一样,而这些我的确是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可能也有人和我持有相同的观点但是我一直没有发现吧,如果有什么问题大家可以讨论一下。我之所谓喜欢写这些东西,第一是因为我想成为一个出色的分析师,只有不断地练习才能有成效的。第二是想整理自己的研究思路,因为单独的一个研究可能看不出问题,只有善于发现现象之间的普遍联系才能发现事物的实质或者真正的规律。转载请保留本文连接:分享到:相关文章声明:《【流通股】说说十大股东和十大流通股》由“遲暮花未央”分享发布,如因用户分享而无意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TA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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