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家庭年满16周岁智力残疾人儿童能申请低保边缘吗?

2016年西安市残疾人补贴新政策,残疾人低保申请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
2016年西安市残疾人补贴新政策,残疾人低保申请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
发布日期: 21: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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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6年西安市残疾人补贴新政策,残疾人低保申请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是由小编为您精心整理。1、“自强绿色行动”&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每名残疾人每年补贴1200元,连续三年。&2、“残疾人创业行动”&在全市城、镇开展,扶助残疾人自主创业。每名残疾人一次性补贴1800元。&3、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第八条;《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第85号)第四条;《西安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市政府第九号令)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应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安排一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按差额人数每年以所在县(市、区)职工上年度年平均工资计算,向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金的缴纳数额由县级以上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确定。&4、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工同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第85号)第六条;《西安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市政府第九号令)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残疾人职工的实际情况,对残疾人职工进行上岗、在岗、转岗等培训,为其安排合适的工种和岗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不得在晋职、晋级、评定职称、报酬、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歧视残疾人职工。&5、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条,残疾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残疾职工的特点,提供适当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劳动场所、劳动设备和生活设施进行改造。&6、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开除、辞退残疾职工&依据《西安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市政府第九号令)第七条,用人单位解除残疾职工劳动合同关系,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报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对有生产任务的企业,不得安排残疾职工下岗。在实行劳动组合或关闭、停业、合并、撤销以及破产过程中,应妥善安排残疾职工的工作和生活。&7、税收优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第十九条,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部门优先核发营业执照,给予税收优惠,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有关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8、福利企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民政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符合福利企业条件的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超过25%(含25%),且残疾人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每安置一名残疾人职工一年可退税3.5万元。&9、农业生产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五条;《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第二十条,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村残疾人,有关部门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10、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七条;《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第二十二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以下服务: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创业培训;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帮助;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11、国家保障盲人保健和医疗按摩人员从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第三十七条;《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第二十二条;《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残联发[2011]22号),免费开展盲人保健按摩和盲人计算机职业技能培训。社区当年新开办的盲人保健按摩服务点,每个服务点给予2000元的补贴。&12、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实习补贴&依据《西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西安市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实习补贴方案&的通知》,对有西安市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10年起毕业后在企业见习培训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补贴500元,补贴三个月。&第二篇&&&&社会保障&13、基本生活保障&依据《关于对城市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施保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民发[号)规定,对低保对象实施了分类施保,分类施保的对象包括“三无人员”、70周岁以上(含70岁)老年人、残疾人、单亲家庭的保障对象。对残疾人实行分类施保的规定是:1、单人单户且独立生活的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全额发放;2、视力残疾一、二级盲和一、二级低视力,智力残疾一、二、三、四级,精神残疾一、二、三级,肢体残疾一级的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全额发放;3、听力残疾一、二、三级,言语残疾一、二、三、四级,肢体残疾二、三级的残疾人按家庭收入在实行差额低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14、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依据《西安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细则》(市残联发〔号)规定,对具有西安市户籍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生活困难的各类贫困残疾人以及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各类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60元生活补贴。&15、医疗保险&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政发[号)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为少年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重度残疾(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5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按照每人每年25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230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150元)。&16、社会养老保险&(1)农村户籍。依据《西安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市政发[号)规定,农村个人缴费标准每年设100元―500元5个档次投保,建立新农保个人账户,各级财政按照缴费档次给予一定的补贴。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对重度残疾人按最低标准缴纳的费用由省级财政全额补贴,中度残疾人由市级财政补贴50%,轻度残疾人由区县给予适当补贴。&(2)城镇户籍。根据《西安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市政办发[号)规定,个人缴费标准每年设200元―2000元7个档次投保,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各级财政按照缴费档次给予一定的补贴。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对重度残疾人按最低标准缴纳的费用由省级财政全额补贴,中度残疾人由市级财政补贴50%,轻度残疾人由区县给予适当补贴。&17、机动车驾驶技能资金补贴&依据《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残疾人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资金补贴方案&的通知》(西残联发[2009]80号)、《关于对&西安市残疾人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资金补贴方案&的补充通知》(西残就字[2011]19号),对有西安市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证的颁发日期为日以后),驾驶证代号为C2以上(含C2)和C5的,经核查属实,可领取一次性补贴1000元。&18、残疾人托养服务优惠政策&依据市政办发[2009]66号文件精神,给各类托养形式的残疾人给予补助:&(一)居家安养。对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人可向所在区县残联申请居家安养资助金,农村每人每年600元,城镇每人每年1200元。&(1)西安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2)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8-60岁、女18-55岁)且无业,长期需要专人照料。&(二)集中托养。具有西安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处于就业年龄阶段且不在业的重度智力、精神及残疾等级为一、二级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各类残疾人,可向区县残联申请集中托养。市级、区县残联给予托养机构每张床位每月300元补助。&(三)日间照料。具有西安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处于就业年龄阶段(16―45岁)且不在业的有一定自理和从业能力的轻中度智力、精神残疾人,可向区县残联申请日间照料。市级、区县残联对在日间照料中的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19、住房优惠政策&将城乡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符合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可以优先享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政策。城乡因基本建设需要拆迁残疾人房屋的,在临时安置上要优先方便残疾人生活,并适当提高临时安置和搬迁补助费。&20、危房改造优惠政策&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户全部纳入农民安居工程范围,同时享受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补助政策,财政每户一次性补贴6000元。&第三篇&&&教育工作&21、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对于当年考取的国家承认的计划内统一招生的、低保家庭的、残疾大中专学生(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具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给予大学本科7000、大专(高职)5000、中专(高中)3000元的一次性资助。申请资助时间依据区县残联具体通知为准,在民政局享受此优惠政策的,残联不再重复享受。&22、扶残助学政策&依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市残联出台扶残助学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县残联自行开展扶残助学活动,资助500名贫困残疾人子女和贫困残疾学生就学,资助标准每人不低于300元。&23、远程学历教育&依据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2011年远程残疾人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高中或同等学历(职高、中专、技校)的残疾人,可报名参加远程网络教育。对录取的残疾人依据市政办发[号文件精神,一次性资助专科学杂费5000元,本科学杂费7000元。&第四篇&&&康复工作&24、贫困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项目&依据《西安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民生工程西安市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残康办发[2011]18号文件,在我市莲湖区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试点工作,贫困盲人可申请定向行走训练,主要通过方向定位、盲杖使用等项目的训练,使盲人尽可能达到生活自理。&25、低视力验配助视器项目&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西安市“十二五”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号)文件,为14周岁(含)以下视力残疾少年儿童验配助视器,每例救助200元。&26、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创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号)文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的贫困患者,可到户籍所在区县残联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免费进行白内障复明手术。&27、贫困肢体残疾少年儿童矫治手术项目&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西安市“十二五”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号)文件,为14周岁(含)以下,重点为0-6岁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市财政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每年人均1万元的救助经费,每名患儿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免费救助。&28、贫困脑瘫少年儿童康复项目&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西安市“十二五”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号)文件,为贫困脑瘫少年儿童实施康复训练救助,在市残联指定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机构训练一般每年不少于3个月;每名患儿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免费救助。市财政为每名救助对象提供每年人均1万元的康复训练救助费。&29、为贫困残疾人装配假肢项目&依据《西安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民生工程西安市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残康办发[2011]18号文件,为贫困残疾人免费装配普及型假肢。&30、听力残疾少年儿童验配助听器项目&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西安市“十二五”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号)文件,为14周岁(含)以下,重点为0-6岁听力语言残疾儿童验配助听器和开展系统听力语言康复训练,每例救助14800元(4800元为救助对象提供合适的全数字助听器两台,1万元为每年人均康复训练补助费)。&31、为贫困聋儿植入人工耳蜗项目&依据《西安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民生工程西安市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残康办发[2011]18号文件,1-6岁聋儿可申请植入人工耳蜗并进行康复训练救助。&32、智力残疾康复项目&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西安市“十二五”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号)文件,为14周岁(含)以下,重点为0-6岁智力低下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市财政为每例救助对象提供1万元经费。&33、精神残疾康复项目&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西安市“十二五”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号)文件,每年为1500名精神疾病患者实施3个月免费住院救助,每人每年救助4000元(住院费),为3000人实施全年免费服药救助,每人每年救助600元(服药费,含50元工作经费);每年为14周岁(含)以下,重点为0-6岁贫困孤独症(自闭症)儿童进行康复训练10例,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不少于6个月的康复训练,每例救助1万元(康复训练补助费)。&34、残疾人辅助器具个性化适配服务项目&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西安市“十二五”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号)文件,全市每年为听力、肢体、视力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1500件,平均每件600元。&35、国家基本医疗保障医疗康复项目&依据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共同下发的《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卫农卫发[2010]80号)文件精神,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第五篇&&&维权工作&36、免费乘坐交通工具&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四十四条,残疾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凭残疾人证免费,并免费携带其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37、无障碍进家庭项目&对生活困难且具备改造条件并有需求的重度残疾人家庭免费进行无障碍改造。重点解决肢体、听力、视力三类残疾人在家庭生活方面的障碍,基本内容包括:安装扶手,改造室外外道和室内坡化,改造卫生间、浴室、厨房,配发坐便器、闪光门铃、盲杖等无障碍用品,以及方便残疾人生活的项目。&38、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根据《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市残联发[号)文件,每年为下肢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每车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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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04-03?04-03?04-03?04-03?04-03?04-03?04-03?04-03?04-03上海?浦东?老港
 民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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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港镇社会救助政策问答
来源:老港镇 发布时间:
&社会救助政策问答&1、目前社会救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2、目前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是多少?城镇低保450元/人、月,农村低保3600元/人、年。3、申请低保救助的基本条件是什么?申请低保救助的人员须具有本区户籍,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申请低保救助应提供哪些材料?城镇居民申请低保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具体如下:1)本人书面申请书(因年幼或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可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书面申请);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复印件);3)职工工资单或工资领取凭证;4)养老金领取凭证;5)职工家庭人员收入情况证明(单位劳动工资、人事部门出具);6)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证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7)协保人员和再就业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情况证明(同上);8)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就业介绍或职业培训证明(同上);9)失业人员和协保人员的劳动手册;10)有劳动能力且在就业年龄段的失业人员与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签订的“接受就业服务承诺书”或“就业双向承诺书”;11)失业人员丧劳鉴定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12)上海市残疾人员登记、评定表(区残联出具);13)离异家庭子女抚养费证明(区民政部门或区法院出具);14)高中以上在校学生的证明(由所在学校出具);15)家庭收入核对评估报告;16)民主评议表;1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农村居民申请低保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为:1)本人书面申请书(因年幼或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可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书面申请);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3)个人或家庭人员收入情况证明;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5、城乡低保居民的收入核定应包括哪些方面?1)各类工资、奖金、补贴、租金、农副业收入和其他收入;2)继承、接受赠与以及利息、红利、有价证券、特许权收入;3)养老金、赡养费、扶养费和抚养费。6、如何测算城乡低保家庭的救助金额?1)城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目前450元/人、月),实行补差救助;2)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目前3600元/人、年),实行补差救助。7、在哪些情况下原则上不予救助?1)拥有大宗非生活必需高档消费品的,如自备车等非生活必需品。2)金银首饰折合现金和有价证券、银行存款、现金累计人均超过本地区平均水平的。3)家庭居住条件明显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或拥有两处及以上商品房的。4)子女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私立学校的。5)家庭人均水、电、通信等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本区居民月人均消费水平的,或饲养高档宠物的。6)在申请和接受社会救助期间,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安置、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2次以上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街镇有关部门组织的社区公益性活动2次以上的;在获得救助期间参加赌博、吸毒等不正当活动的;或违法犯罪的。7)凡经公示后,群众对救助对象提出异议,经调查确属不符合救助条件的。8、对处于就业年龄段且有劳动能力的居民申请低保救助有什么要求?对处于就业年龄段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要支持、鼓励其自助自立,自找出路。但对办理劳动手册后,经过劳动部门职业培训,并签订就业援助承诺书或就业双向承诺书,虽经多次职业介绍,但非个人原因仍无找到工作(《劳动手册》上须有记载),其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符合救助条件的,应予以低保救助。9、实施城乡居民低保救助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救助协理员进行调查、核实。所在村(居)委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做好评议记录,汇总评议结果。由所在村(居)委负责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并报街镇救助所进行初审。街镇救助所根据所报相关资料作出初审意见,并报街镇人民政府审批。街镇人民政府根据救助所初审意见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10、怎样对低保救助家庭实行动态管理?救助对象个人或家庭收入状况发生变化或接到复审通知时,应主动向救助所申报,街镇救助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低保救助家庭进行复审,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对就业年龄段且有劳动能力的对象,每季度复审一次。救助协理员会定期对救助对象进行走访调查,经复审后救助金有变化的,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即办理中止手续。11、患大重病或子女就学费用大的家庭是否可直接纳入低保救助?否。低保救助是基本生活救助,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低保救助,如其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则不能纳入低保救助。患大重病和子女就学费用大等因素不是其纳入低保救助的必备条件。12、纯老年人申请城乡低保时收入如何测算?纯老年人家庭申请低保时,其收入测算主要分为其家庭收入和子女赡养费收入两部分;其家庭收入主要指退休工资、养老金、农副业等收入;子女的赡养费主要是指其子女们应承担的赡养费。13、城镇低保家庭中人员就业的,如何享受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城镇低保家庭中人员就业后,其家庭仍享受低保的,且就业人员月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享受就业补贴。就业补贴标准为445元/月。14、城镇低保家庭人员就业后退出低保的,如何享受“救助渐退”待遇? 对低保家庭成员就业后,主动提出退出低保的,可以享受“救助渐退”待遇。1)对低保家庭成员经政府推荐就业而退出低保的家庭,在办理退出低保,停止救助的手续后,按“救助渐退”办法的计算标准,重新核算后,将应予扣除的低保金累计总额一次性发给。2)对低保家庭成员自谋职业而退出低保的家庭,在办理退出低保,停止救助的手续后,按“救助渐退”办法的计算标准,重新核算后,将应予扣除的低保金累计总额的两倍一次性发给。3)享受“救助渐退”政策的家庭,如果在三年内再次申请救助,原来发给的“救助渐退”补贴部分按实际家庭人口折算为基本生活费,折算期内一般不予受理:同时,不能再次重复享受“救助渐退”政策。15、城镇低保家庭中哪些对象可享受“粮油帮困”待遇? 享受每月45元的粮油帮困的对象有:1)城镇户籍的“三无”对象;2)特殊救济对象(指精减退职职工、落政人员、散居归侨、宽释人员、起义投诚人员、三胞胎等);3)城镇低保家庭中的学龄前儿童和中小学生;4)城镇低保家庭中的70岁以上老人;5)城镇低保家庭中的大病重病患者;6)城镇户籍的重残无业人员;7)与本区城镇户籍残疾人共同生活的,没有领取城镇低保金的非本区城镇户籍的配偶和子女。享受每月15元临时粮油帮困的对象有:1)城镇低保家庭中60~70岁的老人。16、城乡残疾人中哪些对象可享受重残无业生活补助?其标准各是多少?年满16周岁,被评定为肢体重度或一级;智力重度、中度或一级至三级;精神重度、中度或一级、二级;视力一级盲、二级盲的无业对象可享受重残无业生活补差救助。目前城镇的标准为585元/月,农村的标准为4680元/年。17、大病重病指哪些疾病?哪些对象可申请大病重病医疗救助?尿毒症透析,精神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等为大病重病。城乡低保家庭中因病住院治疗,在享受基本医疗待遇和其他补贴以及各种互助帮困措施后,个人负担医疗费仍有困难的人员;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在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下的家庭)中患大病重病住院治疗,在享受基本医疗待遇和其他补贴以及各种互助帮困措施后,个人负担医疗费仍有困难,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人员;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包括: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救济的各类特殊救济对象。18、怎样开展医疗救助?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镇社会救助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大病重病已支付的医疗费用收据(必须是医保定点医院医保范围用药),以及有关单位和社会公益组织救助帮困的情况证明;街镇社会救助事务所接到申请书及必要的材料后进行,提出初审意见,报街镇人民政府审批。19、目前实施助学帮困的条件是什么?在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的各类公立学校(或区教育部门指定承担对口就近入学的民办学校)就读,经民政部门核定的本区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经民政部门审定的本区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即:为国牺牲,被人民政府批准为烈士的子女;父母双亡,且指定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父母一方患大病重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父母一方为重度残疾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济困难的丧偶单亲家庭学生。20、目前本区社区市民综合帮扶形式及申请条件是什么?1)医疗帮困:对通过各类救助帮困措施后医疗费用仍较大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根据其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帮扶。2)助学帮困:对低保、低收入家庭中凡考取高中、高职、大专、本科就读的,入学时给予一次性帮扶;在其学习阶段,发生特殊困难时,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每学年分别给予适当帮扶。21、农村贫困家庭享受危房翻建的条件是什么?一般补助标准为多少?本年度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按照其住房翻建和维修程度可享受政府一定补助。22、救助对象领取救助金时,应注意哪些?救助对象领取救助金(现金)时,原则上由本人领取,如本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但须凭本人身份证和代领人户口簿、身份证。23、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符合什么条件?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24、如何申请农村五保供养待遇?1)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书面申请。2)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公示,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街镇社会救助事务所审核。街镇社会救助事务所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街镇人民政府审批。3)街镇人民政府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报区民政部门备案。25、目前农村五保供养的方式有哪些?农村五保供养可分为养老机构集中供养和家庭分散供养。26、对救助对象的违法行为怎么处理?对采取虚报或者隐瞒实情、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冒领救助款物的,以及在接受社会救助期间个人或者家庭成员就业、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而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继续领取救助款物的,镇人民政府应当追回其已经领取的救助款物,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7、怎样联系你所在街镇的社会救助机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备注潍坊新村街道社会救助事务所潍坊路131弄1号200122&陆家嘴街道社会救助事务所福山路55号200120&周家渡街道社会救助事务所南码头路1136弄35号乙200125&塘桥街道社会救助事务所峨山路488号200127&上钢新村街道社会救助事务所昌里路335号200126&南码头路街道社会救助事务所南码头路400号200125&沪东新村街道社会救助事务所兰城路259号200129&金杨新村街道社会救助事务所博山东路699号200136&洋泾街道社会救助事务所博山路51弄60号200135&浦兴路街道社会救助事务所凌河路69号200129&东明路街道社会救助事务所上南路号200124&花木街道社会救助事务所梅花路289号201204&川沙新镇社会救助事务所新川路645号201200&高桥镇社会救助事务所欧高路15号200137&北蔡镇社会救助事务所沪南路1105号201204&合庆镇社会救助事务所前哨路112号201201&唐镇社会救助事务所唐兴路495号201210&曹路镇社会救助事务所龚丰路85号201209&金桥镇社会救助事务所佳林路585号201206&高行镇社会救助事务所东靖路1831号201208&高东镇社会救助事务所光明路433号7200137&张江镇社会救助事务所孙桥路185号201210&三林镇社会救助事务所长清路2188号200124&惠南镇社会救助事务所惠南镇人民西路555号201300&新场镇社会救助事务所新场镇仁义路233号201314&大团镇社会救助事务所大团镇永春中路56号201311&周浦镇社会救助事务所周浦镇祝家港路120号201318&芦潮港镇社会救助事务所芦潮港镇芦硕路298号201308&康桥镇社会救助事务所康桥镇康桥路1031号201315&航头镇社会救助事务所航头镇航头大道188号201316&宣桥镇社会救助事务所宣桥镇六奉公路128号201314&六灶镇社会救助事务所六灶镇周祝公路2376号201322&祝桥镇社会救助事务所祝桥镇川南奉公路5058号3楼201323&泥城镇社会救助事务所泥城镇泥城路2号201306&书院镇社会救助事务所书院镇新卫路2号8201304&万祥镇社会救助事务所万祥镇万和路38号201313&老港镇社会救助事务所中港镇鑫盛路6号201302&申港街道社会救助事务所临港新城环湖西一路99号主楼201306&&注:社会救助问答最终解释权归区民政局所有,社会救助政策自2010年4月后调整的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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