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信心圣经神学院启示书的神学思想一般会有哪两种倾象

圣经如此说-初信栽培-基督教书库
&&&&凯波尔(RienkBoukeKuiper),1886年生于荷兰。1891年随乃父应密西甘州基督教改革宗教会之邀,移居美国。凯氏受教于芝加哥大学、印第安纳大学、加尔文神学院与普林斯敦神学院。1912年在基督教改革宗教会按立为牧师。于密西甘州五个教会任牧职。1929年与梅钦博士同工,开始创建韦斯敏德神学院。1930年至1933年任加尔文大学院长。1933年在韦斯敏德神学院任实践神学教授,直至1952年。梅钦博士1937年逝世后,继任该院教授会主席。1952年至1956年,任加尔文神学院长职。
&&&&遗著有:《新郎迟延的时候》、《作为一个改革宗信者》、《不属这世界》、《要否作一个改革宗人士?》、《基督为谁死?》、《以神为中心的布道》、《基督荣耀的身体》、《圣经如此说》(本书是凯氏1966年逝世后出版)。
&&&&凯波尔的著述对他的灵性以及他那细密的、均衡的、面面俱到的思想来说,都是一个永久性的纪念;他那种思想特性也表现在他的讲道与写作中。即如《基督荣耀的身体》(TheGloriousBodyofChrist)应该被认为是他的杰作,可是当传福音的问题急待解决的时候,教会应该特别注意他这本书《以神为中心的传道》(God-CentredEvangelism),在这本书里,我们看见有关传道的神学。传道而没有圣经神学就是失掉了重心,毫无疑问地,普救主义已经叫教会着了迷,使令许多敬虔之士对神全备的旨意造成混乱,《基督为谁死?》(ForWhomDidChristDie?)就是针对这个严重的问题而写的。
&&&&本书在凯波尔的文学遗产中所占的地位非常重要,这倒不是因为本书是遗著的缘故,而是有其他的理由,可以说,这本书是在他快死的时候写的,所以没有完成。诚如本书是他有生之年的最后一部著作,所以我们从它的名称也可以看出,凯氏把他的一生奉献给神,并发掘出神话的丰盛来,而且加以应用。在他的心中,对圣经的敬虔与对主的敬虔是一致的。凡认识他或读过他书的人,都知道他忠贞爱主,并奋不顾身地维护救主的荣耀。凯波尔所以如此,就看出他信圣经是无谬的、是活泼的、是永存的神的道。所以,他死后,他的墓碑上就写着:神如此说。
&&&&本人以为这本书在凯波尔著述中占重要地位还有第二个理由。他的写作正如他的讲道与教学一样,总是清晰简洁,表词的明顺从未影响到他的著述与讲道。这是他学术精练的结果,可是往往我们很容易忽略了在那些语辞背后的成熟思想。凯波尔从未表现他是个博学多闻之士,如此炫耀矫饰是他所憎恶的。这内容简短的十二篇文章,就是我们这位敬爱的友人与同工的人格本质的最好例证。我能够先睹这个稿本,实在是荣幸之至。同时我更盼望它能早日出版,它不但能帮助我,也能帮助其他无数的读者,这是我最高兴的事。
&&&&我们很想从以下各章中多举些例子,来说明凯氏行文的简明、优美的区分、正确的解释、与谦虚的应用;可是,这里只引用第二章里的一段就足够了:“不要以为,神的律法是要求我们把最多的爱给神,剩下的再给我们的邻舍。神的律法乃是要求我们,用我们整个本性去爱神;我们爱邻舍是为着神的缘故。那些为自己荣耀而不是为神的荣耀传福音的牧师们,他们是犯了拜偶像的罪;可是,如果为神的荣耀也为他自己的荣耀传福音的牧师,也是犯拜偶像的罪。
&&&&每一位神的儿女都当捶胸祷告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拜偶像的人’”。
&&&&在神学方面来说,凯波尔百分之百地属改革宗。他相信圣经所阐明的一个教义系统,这个教义系统是特别属改革宗的。在这点上,他毫不妥协,也决不会模棱两可。为了支持并宣扬改革宗信仰,他嫉恶如仇,凡与改革宗信仰离异的,他都终身奋战不懈。凯波尔把他的心思、讲道、及著述都毫不保留地奉献给神,本书是他在世的最后信息,虽然他去了,但他的心、他的笔仍继续不断地向教会、向世界作见证。
&&&&慕约翰序于苏格兰
&&&&一九六八年四月廿九日
&&&&凯波尔教授对我而言,他既是一位有才干的老师,也是一位热情的朋友,一位可靠的顾问,一位至高无上的圣经传道人,和一位慈祥的岳父大人,所以我毅然肩负起将以下这些篇章整理出版的工作;这一切,我都向神献出我最深挚的感谢。这些篇章的原稿都是手写的,虽然其中二篇已经在《火炬与号角》(ToumpetandTrumpet)杂志上刊登过,如今再出现于此,是经过一番修正与增补的。另一章是应别人索稿而以打字机完成的。
&&&&他的文章有其独特的风格,我在从事修改的当儿,势必得小心翼翼,以免对他的风格有所损毁或不彰。原手稿有许多专门的问题非出版商所能了解,我要作的就是把这些作品经过一番处理,让人可以接受。我所作的任何修改都是时下可以一目了然的改变。我也充分了解,凯波尔教授不喜欢人家对他的作品太随便。我的目的也一直是使凯波尔教授以他有力、清晰、和举世无双的方式来讲说这些篇章。我确信,凡本书出现的任何错误都属于我个人,而不该属于著者。
&&&&本书的导言原封不动地被保留下来,虽然明显它是不完全的;然而,所讲的已经足够了,当然不须再由另一个人加添什么。显然,本书第十二章也没有写完,我们也听任它这样,以保持它原来的面目。中断的这一点,我们只要沿着著者的思想脉络作全一的探究,自当得到清晰的答案。当然,还是有一遗憾的地方,这位能干热心的牧师还有许多话要留给当今教会,但却未及留下,就蒙主荣召,他一定觉得很遗憾。
&&&&这本书用到圣经引文的地方很多,凯波尔最后求证的地方就是他所热爱传讲的圣经。请注意,著者他并不坚持使用哪一种圣经译本,只要是他觉得适切又能正确地表示神的话的,他都拿来作为引文;在使用哪种译本上,我也不予任何坚持。他所用的引文大部分系出自于英文雅各译本,而有些则引自于美国标准译本。
&&&&我在诵读作者手稿时,每逢遇到一些难题,就向师母和他女儿马丽泰(Marietta)——也是我内人——请教,获益良多,仅于此表达我的谢意。还有,特别一提的是,慕约翰教授(JohnMurray)自愿为本书写序。慕教授自愿提笔囊助,这件事正反映出凯波尔与慕约翰之间笃厚的友谊关系。
&&&&我竭诚地盼望,这本小书——系出自于一位伟大传道人和耶稣基督忠实仆人的心思——能帮助一些主内弟兄姊妹在信心上有长进。凯波尔教授为了解说宣传这个信仰,竭尽其一生的大好精力,真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矣!
&&&&海乐马序于弗罗里达
&&&&本书内容包括笔者讲道时的讲章,系基督教根本教训针对目前许多对基督教的曲解与否认一个简易的陈述。明显可见,我这里是有选择性的,有什么基本的基督教教义今天未受到攻击呢?我的目的就是在支持最受猛烈攻击的那些基本教义。因此,在我选择的时候,我就特别注意到神学家以及教会各信徒的兴趣与需要。
&&&&正如本书的名称所示,本书是以圣经是无谬的神的话为前提。为了这个缘故,我并不向哲学家的思测或神学家的理论求诉,只求诉于圣经。然而,我也相当地参考别人的圣经解释,同时我也避免靠赖自己不当解释的愚昧。
&&&&常有人说,要作一个好的神学家,必先作一个好的解经家,这话一点也不错。人没有权力将其神学强加于圣经上,相反地,人必须从圣经来取得他的神学思想。照样,一个人若作一个好的解经家,也必须先作一个好的神学家。圣经是自承一贯的合一体,它在这里所教导的并不能与在那里所教导的相冲突,圣经中的反合性(Paradoxes)都是表面而非实际的冲突。圣经是它自己不可错谬的解释者。圣经中的每一部分必须根据全体来解释。
&&&&神的儿女所知道的有限,他们并不能回答所有的问题。然而,对许多重大的问题,神在他的话语中都有清楚的解答。基督教会在圣灵的光照之下,既有真理圣灵的应许(约14:17),就吸取圣经所谓“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圣徒为了这个信仰,就必“竭力争辩”(犹3)。这本小书所尝试要作的,就是这个。现今,人们心中都深深觉得,他们是活在一个变化万端的世界中,那是何等地确实啊!然而,为了这个缘故,人们极需想到神话语的永远真理,他们也应当知道那不改变的比那能改变的更无比重要得多。
&&&&凯波尔
&&&&有些教训是基督教的本质(不可缺少的)。往往这些教训被称为基督教最基本的教训,例如圣经是神的话这教义在所有教训中是最基本的,因为整个基督教是从圣经得来的。所有基督教教训,不论是教义上的、或伦理上的,都引自圣经。根据基督教来说,真理与善良的基本测验就是圣经。
&&&&接纳圣经为神的话的理由
&&&&圣经为神的话的提案(主张)有些所谓理性上的辩论,兹述之如下:
&&&&圣经中的预言都已经得到显著的应验,现在举几个例子。旧约预言救主要生在伯利恒(弥5:2),他的母亲是一个童女(赛7:14),人要为他的衣服拈阄(诗22:18)。新约告诉我们这些事已经成为事实。明显可见,唯有神才能如此详细,如此正确地预告将来要成的事,因为他看明天的事正如昨日已经发生的事一样。那是一个最优越的辩证。
&&&&圣经的六十六卷书为相当的人数经过一千六百多年所纂述成的——我们不确实知道究竟有多少人——虽然如此,圣经却从未自相矛盾,这是一件很显著的事实。假如一个人写两本书,虽是一个题目,但时间相隔十六年,这书中一定包含不少的矛盾。圣经的一致性就证明了所有写圣经的人为一位伟大的心思所控制,那就是圣灵的心思。纵然有人主张圣经有矛盾,那也是一个很不错的辩论题材啊!
&&&&历经世代,圣经所受的攻击超过世界任何一本书,但它能胜过每一次加诸于它的攻击。例如:批评家常说圣经的前五卷(即摩西五经)不可能为摩西所著,因为在那时候还没有人会写字。可是我们知道在亚伯拉罕时代已经和迦南人彼此藉着书写的版片通信了。这件事实与摩西“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徒7:22)的事实是相辅并行的。如此说来,以上之争论真是不攻自破。再举一例,旧约多次提到“赫人”(theHittites)。反对者说根本没有这族人。可是数年前在东方就发现一种版片,上面刻有文字,就说到赫人是一个很有势力的邦国。这又证明批评家错了,圣经对了。象这种例子,可以说是不胜枚举。有一个铁匠在他店铺的一角堆了很多打坏的锤子,可是其铁钻还是一个,这就证明圣经象是铁钻,对于圣经的攻击就象那打碎的铁锤一样。这就令我们想起论到使徒们的传道,迦马列对犹太公会所说的智慧之言:“现在我劝你们不要管这些人,任凭他们吧。他们所谋的所行的若是出于人必要败坏;若是出于神,你们就不能败坏他们。恐怕你们倒是攻击神了。”(徒5:38—39)
&&&&圣经的感化力也是圣经为神的话的一个论证。圣经是使那些罪大恶极者变为圣徒、刑犯变为基督徒的工具。圣经也是神在世人心中所运用的最有利的媒介,这是毫无疑问的。“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忍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来4:12)
&&&&假使我们向一个不信者提出以上的这些论证,以及其他类似的有力论证。接着再假设不信者听见这些话就闭口不言,是不是说他就相信了?不一定。或许,神可以用这些论证来引领不信的人相信,可是要使一个人成为信徒,不仅仅用辩论的方法,此外还有一个方法。通常说,不信者之所以不信不仅是头脑的问题,也是内心的问题。不信者的难题就是因为他的心对神不正。唯有圣灵神能给他一个肉心来取代他的石心。圣灵将重生的恩惠赐给他。
&&&&还有一个接受圣经为神的话的有力理由,就是神学家们所说的“圣灵的见证”。这个见证是双重的:圣灵在重生之人的心中见证神的话,这就是一般人所说的内证;圣灵在圣经本身中也见证圣经是神的话,这就是一般人所谓圣灵的外证。
&&&&为要说明圣灵内证的含意,我们打一个比方以帮助了解。施先生和周先生坐在同一间屋子里,门是开着的。忽然门外传来一个声音,施先生就问:“谁?”周先生回答:“那是我父亲。”施先生问:“你怎么知道那是你父亲?”周先生回答:“当然,那是我父亲。难道我自己的父亲我还不认识吗?如果我认识他,当然可以听出他的声音。”凡重生的人就认识神,他不仅认识神一点儿,而且还认识得很深刻;他认识神正如耶稣所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因为他认识神,他就认出神从圣经中所发出对他说话的声音。
&&&&圣灵在圣经中见证圣经是神的话,从提后3:16和彼后1:21这两段经文中,你就可以清楚看出:“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
&&&&顺便我们可以在此说,有权威性的圣经原指着圣经的原文抄本所说的,这些圣经原文的抄本著者乃是被圣灵引导毫无错谬地记下神的话。虽然后来抄写者未被圣灵如此引导,可是,清楚见出,历经世代,神用一种特殊的护理来照顾圣经的原文。故去的美国费城韦斯敏德神学院杨爱德教授(EdwardJ.Young)在其所著《祢的道就是真理》(TheWordIsTruth)一书中说:“神在他奇妙的护理中保守他的话。我们所有的圣经并非靠不住,或充满错误,乃是用非常奇妙的方法来陈述神的话以及圣经的原文。”(61页)
&&&&对圣经为神的话的狡猾否认
&&&&圣经告诉我们撒但如同吼叫的狮子,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圣经也告诉我们,撒谎之人的父往往装作光明的天使来欺骗人(林后11:14),撒但及其仆役在从前以及现在都以极其狡猾的手段来攻击圣经为神的话。
&&&&毁坏一幢房子最低限度有两个方法,明显而又迅速的方法就是用炸药来炸毁;比较不太明显而又缓慢的方法,但毕竟是有效的方法,就是一次拆一块木板或一块砖头。大家都了解,后者的法子比前者的法子更占优势;要是用炸药炸,房里的人还吓一大跳,而一板一砖地拆,拆完了,房里的人还不知道呢!撒但通常利用狡猾的办法来破坏基督徒信仰的根基,亦即破坏神的话。
&&&&罗马天主教一直承认圣经为神不可错谬的话。在天主教与基督教和睦亲善的今天,那个事实更为人所看重。然而,天主教总是否认,而且继续地否认,圣经为神的话的充足性。天主教教导,有两个无谬性:圣经与教会。也就是说,圣经是无谬的,教会也是无谬的。因此天主教强硬地主张某种教训虽然圣经中没有,但受到教会遗传的支持。在这些教会遗传当中,就产生了炼狱的教义、童贞女马利亚由她的母亲安拿纯洁受胎的教义(Lmmaculateconception)、从日起设定圣母马利亚升天的教义。基督教那些神秘派的人也跟着天主教犯同样的错误,他们也说,当圣经六十六卷写成时,特殊启示还没有完成。他们说,特殊启示还一直继续下去。他们声称,特殊启示还能藉着“内在之光”、“基督徒的意识”与“宗教的经验”临到他们。人性是如此败坏,而他今天把某些事与圣经列为平等,实际上说来,明天要把另外一些事高举到圣经之上,因此,罗马天主教的许多遗传,都与圣经相冲突已不足为奇了。在自由派(也称新派,不信派)掌握中,教会内最盛行的神秘主义,特别着重主观的宗教经验,而忽视客观性的神的话,也就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了。
&&&&异端中最古老的一个就是,神的话在圣经中,但圣经可不是神的话。这异端在今日也是非常的盛行,据说,只有新约才是神的话,旧约则否;又说,在新约中只有耶稣的话才是神的话,例如保罗所说的就不是神的话;又说在耶稣所有的话中只有登山宝训才是神的话。巴特(KarlBarth)老早就告诉我们说,当一个人念圣经或听圣经受影响时,圣经才“变成”神的话;他也告诉我们说,圣经中虽然包括许多人为的错误,可是圣经还是神的话。布伦诺(EmilBrunner)也说过,听圣经就好象一个人听卡罗素(EnricoCaruso,)的唱片,当他在听这位伟大的意大利歌唱家唱歌时,也会听到唱针在唱盘上摩擦的声音。所以一个人在听神不可错谬的话时,也无可避免地听到会致错的作者的声音。曾经有一位年轻的传道人对笔者说,大多数主耶稣的教训他都赞成,只有关于永远刑罚的教训例外。有些自称为保守派的神学家,却与索西奴派(宗教改革时期的自由派)看法相同,他们认为圣经的确是信仰与生活的无谬准则,但它也包含许多与信仰生活无直接关系的教训,这些教训倒是会错的。这实在太花言巧语,太骗人了。
&&&&论到圣经为神的话,还有一个更骗人的否认的讲法,那就是有些人说,圣经的权威性只是它的专家有权威。诚如古代希腊人专长于艺术,古代罗马人专长于法律,所以,有人说,古代的希伯来人专长于宗教;圣经的出现正当是那些希伯来专家中的专家记载其宗教经验的时候,因此有人劝告我们,不可忽视这些专家,否则就愚昧至极。然而,就是那些专家也可能有错误啊!在1930年,美国遭逢经济不景气之前,有经济学的专家还预告美国经济要一直繁荣下去。假如圣经仅有专家的权威,那么它就有错误的可能,但圣经所声称的权威是由主权之神而来的权威。圣经的主题是“耶和华如此说”,简言之,圣经所宣称的是有属神的权威,是不可错谬的。
&&&&支持圣经为神的话的重要性
&&&&有一个故事说到一支军队在战场上打了一个败仗,正在仓皇撤退中。得胜的一方乘势追杀,想要个个歼灭。败军最后撤到了一个安全据守点,可是却发现错得不可收拾,结果连一兵一卒都没有存活的。这个故事也可以用到圣经上。一旦我们承认圣经并不全都是神的话,我们就要节节败退,直到全部圣经都失去光剩下二个封面为止。有人这样说,这算夸大其词吗?这种说法还不算完全。凭自己的智慧来决定圣经是神的话的人,不是将要失掉全部圣经,而是已经失掉了。立他自己为圣经的审判官这种行为,表示他已经否认圣经是主权之神的话。
&&&&今日有许多神学家告诉我们,圣经不是神不可错谬的话,乃是可错谬的人为神不可错谬的道——耶稣基督——作见证。这种混淆的说法实在难以令人相信。除了圣经之外,我们怎能知道主耶稣是神不可错谬的永活之道呢?如果圣经是可错谬的,那么,圣经的教训也是错谬的。耶稣不是亲自告诉我们圣经是不可错谬的吗?他说:“经上的话是不可废的”,又说:“你的道就是真理”(约10:35,17:17)。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太5:17—19),假如被记载下来的道是可错谬,活着的道(即耶稣)就是一个撒谎者。简言之,圣经的不可错谬性与基督的不可错谬性二者有唇亡齿寒的关系是再清楚不过的了。否认圣经就是否认基督,因为圣经给基督作见证。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两个极端重要的问题,要想避免其中之一是绝对不可能的,那就是: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良善的?神已经在圣经中为我们回答了这两个问题,当然他的答案是正确的。拒绝圣经为神的话,就是拒绝这两个答案。如此拒绝的人就象一个船没有舵和罗盘针,飘流在大海上一样,他简直不知如何是好。
&&&&拒绝圣经为神的话的人活着也不知道为什么而活,死了也不知道往哪里去。除非我们活到主再来时,我们都知道我们一定要死。“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我们为审判有所准备吗?我们预备迎见神吗?只有当我们相信耶稣基督,他的名是在天下人间所赐下唯一我们可以靠着得救的名(参徒4:12),我们才算有所预备,且听,他说:“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4:12),那位独一的救主就是圣经中的基督。
&&&&神从烧着但并未烧毁的荆棘中呼召摩西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摩西就问:若以色列人奉神的名质问说,谁打发他来领他们出埃及,他将如何回答呢?神就要他说,是“自有永有”(I-mthatIam)的神差他来的(出3:14)。从圣经的上下文就可看出,神用这种直接的引述来命名他自己,这是说到他对他蒙约的百姓不变的信实。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也是他们后裔的神,必拯救他们脱离捆绑。然而在神自我启示的背后有他本性的事实。神的存在与其受造物的存在完全不同。神是自我存在的,是不改变的。他是“首先的、末后的”(赛41:4;44:6;48:12),他的本性是纯洁的,唯有他是真实的。
&&&&这并不是说,当哲学家田立克解说神是“一切存有的根源”(thegroundofbeing)时,他是对的。他的这种定义有泛神论的含义,但圣经所教导正与泛神论相反。圣经并没有说,神就是宇宙;圣经乃是说,神与他所造的万物完全不同,神所创造的万物有一个起头,而且创造的起源以及继续都在乎神,神是单独存在的,惟独他是“从永远到永远”(诗90:2)。
&&&&神的实有
&&&&关于神的实有,有几项所谓理性上或哲学上的证据。兹简述如下:(1)本体论(ontologicalargument)。从人有神的观念的事实来推论有神的存在。(2)宇宙论(cosmologicalargument)。此说认为物质的宇宙必须有神为其适当的原因。(3)目的论(teleologicalargument)。此论坚称世事井然有序,有目的,证明在宇宙中一定有一位最高理智的一位,才能产生如此的结果。(4)道德论(moralargument)。此说告诉我们人寻求一个道德的理想就证明将道德理想付诸实现的神的存在。
&&&&至于这些论证的有效性如何呢?哲学家与科学家意见各有不同,我们现在对这些论说无暇置评,我们现在所关切的,乃是论到神的实有,圣经是怎样教导的。
&&&&圣经并没有为神的存在辩论,圣经认为神的存在是理所当然的。圣经的头一节就是这么说的。某些传道人往往提到这节圣经时,在神的后面放上一个句点,然后开始对他的听众说,圣经的头一个教训就是有神存在。其实不然!圣经的头一节并不是告诉我们神的存在,乃是说神起初做什么(他的存在早已在我们思想的前提之下了)。神创造天地。
&&&&神学家在神的一般启示(在自然界与历史中)与他的特殊启示(在圣经中)间作了一个区分。对于这种区分,我们不能反对。若说前者不能教导我们如何从罪和属灵的死地狱中得拯救,而后者教导我们明了以上所说的重要真理,这是对的。可是,不要以为这两个启示在任何方面都互相抵触;相反地,他们是相辅相成相协和的,这并不是说特殊启示就把一般启示排除了。圣经关于一般启示向我们说得很多,其中所教导的最深奥而重要的就是神创造宇宙。圣经也告诉我们,一般启示给了我们明确的证据,让我们晓得神是实有的。诗19:1说:“诸天诉说他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使徒保罗说,甚至外邦人也认识神,因为“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20)。
&&&&神在自然界中启示他自己,这里所说的自然界,也包括人的天性。圣经告诉我们,人是按着神的形象造的(创1:27)。人之所以为人就是有这形象。圣经也告诉我们,虽然这形象由于犯罪的缘故受到严重的损害,甚至大部分丧失,可是在堕落的人中仍保有神形象的痕迹。好象一面镜子摔在地上打碎了,照得不清楚,但它仍是一面镜子。他既没有变成魔鬼,也不是野兽,而仍然是人,因此在他心中有“神的意识”。伟大的教父奥古斯丁说得很对,他说“人既为神所造,要非安息在神里面,他永远找不到安息”。因此堕落的人虽然是全部堕落了,并且不可能去寻求神,然而我们还可以说,他在那里摸索要找到神。加尔文说:“关于神的荣耀的见证,在世界到处都有,然而我们必须自己去把握。因为神用他的能力感动我们,使我们感觉到他,可是我们对他还是无动于衷,在这方面,哲学家称人为一个小天地,因为他在其他受造物以外,还是神荣耀的象征”(徒14:17注释)。
&&&&简言之,人是有宗教性的。有人说,“人有不可医治的宗教性(incurablereligious)”但这种说法不太合适,因为这暗示宗教是一种疾病。最好的说法是,人在本质上是有宗教性(Constitionaryreligious),这就说明了甚至最不开化的民族都有某种宗教信仰的事实,这也说明了没有一个人始终一贯是无神论者的事实。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人们常说,在战壕里没有无神论者,这话是多么真实呀!有一故事说到有一个无神论者坚决反对神的存在和其不朽的灵魂。后来他因犯杀人罪被处绞刑,在赴绞刑台时,他就祷告说:“噢,假如有一位上帝,请救助我的灵魂——假如我有一个灵魂的话。”
&&&&无怪圣经称否认神存在的人为“愚顽人”(诗14:1;53:1)。他否认神在圣经中所说的,他否认自然界和历史所宣称的,他否认他自己的本性对他所暗示的,他否认他明知是事实的事,他这种强力地否认神,证明他是一个假冒为善的人。
&&&&无神主义
&&&&无神主义在今日是非常猖獗的,有很多无神主义是用言语表现出来的,但多半是隐晦的。有些人公然否认神的存在,就象英格索(RobertG.Imgersoll)他向上帝挑战说:如果有上帝,就立刻把我击死。近来又有自称为“基督徒”的神学家,告诉我们神已经“死了”。我们可以强调地说,这些人是无理取闹,不值得我们注意,圣经称他们为愚顽人。还有一点,共产主义的基本教条就是无神主义。
&&&&此外,还有所谓不可知主义。他们说,有没有神人不知道,实在说来,也不可能知道,所以根本不用去理神。还有很多人关于神是否存在毫不加以思索,在他们的实际生活中,就好象没有神一样。还有的人只有在患难时才承认有神,这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俗语说,“平时不烧香,急时抱佛脚”,也就是这个意思。
&&&&今日最流行的邪恶之一就是世俗主义,它包含着部分或全部的人生与神脱离。不信神的人完全与神脱离,信者则部分与神脱离。世俗主义就是无神主义。叫一个人的生活完全离神而孤立,就是根本的世俗主义,明显可见也是无神主义。而使生活的一部分脱离神而独立,是比较不太积极的世俗主义,但仍是无神主义。因为神是一位全体主义的统治者,他向他百姓要求完全的效忠。“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罗11:36),凡属神的人“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保留人生活中的任何部分不受神干涉,就是否认他是真神。
&&&&偶像崇拜
&&&&因为人在本质上是有宗教性的,所以否认神的人不可避免地就有偶像崇拜。不拘人承不承认这一点,拒绝真神的人势必找一个假神来代替真神。
&&&&偶像是多得不可胜数,物神崇拜(如拜木、石、日、月、虫类者)、人或兽或天体之形象,已故祖先的灵魂、国家、金钱、娱乐、科学,这一切以及别的东西都受人崇拜。但所有这些偶像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受造物。所有拜偶像的人都是“敬拜事奉受造之物,而不是造物的主”(罗1:25)。
&&&&此外还有些敬拜撒但的人,事实上所有拜偶像的人都是讨撒但使者的欢心,无怪摩西谴责拜偶像的以色列人向鬼魔献祭(申12:17)。自从人破坏了神当初造人时给人的形象以来,他就按着自己的形象来造神,那就是说,一切偶像都是人想象造出来的。人既然拒绝神有关他自己的启示,他就在那里告诉神他应该象什么。这样做,人就是立自己为神,所以从人堕落以来一直到今天最大的问题始终是:谁是神——到底神是神,还是人是神?
&&&&偶像崇拜可以再缩减它的范围,终究说来,一切偶像崇拜就等于拜偶像的人对自己的崇拜,这是通常所谓的唯我独尊。当始祖违犯了神的诫命时,他就拒绝为神,实际上宣布他自己为神,这是罪的本质,这就是背叛神,立自己为神。往往这种背叛,这种自称为神,在言语上已经表现出来了。有些人说,“我不能相信一个三位一体的神,因为三位一体的教义是我的理智所不能接受的。”有些人说,“为人的罪而要求流血牺牲的神,亦即叫他自己儿子流血牺牲,在我看来,简直残忍至极。因为就拿我来说,我也不能作如此的要求。”有些人说,“神不能叫人下地狱,因为我自己都不能作这样的事。”有些人说,“神从永远就判定他受造者的一部分人灭亡,这是令人想不通的,因为就是我也不能定这个主意。”以上所举每个例子都拒绝圣经中的神,而以自己代替神,这就是说,每一个例证都是偶像崇拜。
&&&&神所颁布给人的律法头一条就是,“除了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神”(出20:3,申5:3)。海德堡要理问答解释此诫命时说,偶像崇拜不仅将自己的信靠放在真神以外的任何东西上,也是以这另外的东西代替神。信靠神的善良和他的教会,而不信靠神拯救自己灵魂的人,是一个崇拜偶像的人。那些为得救而信靠神以及他自己的善良或其教会的人也是如此。那些信靠神在死后看顾他们,但又靠自己的金钱、智慧、道德来度此一生的人,也是崇拜偶像的。
&&&&第一条诫命的正面要求就是尽心、尽性、尽力地去爱神(申6:5,太22:37,可12:30,路4:27)。不爱神而爱他人的人,是偶像崇拜的人。一个把他的爱平分给神与其他人的人也是偶像崇拜的。不要以为神的律法是要求我们把最多的爱给神,剩下的再给我们的邻舍。神的律法乃是要求我们用我们整个本性去爱神,我们爱邻舍是为着神的缘故。那些为自己的荣耀而不是为神的荣耀传道的牧师们,他们是犯了拜偶像的罪;可是,为神的荣耀并为他自己的荣耀传道的牧师,也是犯拜偶像的罪。
&&&&每一位神的儿女都应当捶胸祷告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拜偶像的人。”
&&&&“主权”的英文是Sovereign,是从拉丁文Supremus得来的,意思是“最高”。
&&&&神主权的定义
&&&&神的主权是什么?
&&&&或许我们首先应当说明,神的主权并非是武断。神并不象有些人所想象的是一位东方的暴君,为所欲为。神并不是任性的,相反地,神所作的一切事都是出于他的本性。因为他是神,他一切属性都是完全的。“神是爱”(约壹4:8),他在他一切所行的道上都是公义的、诚实的(启15:3)。撒拉弗彼此喊着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赛6:3)。
&&&&到底神的主权是什么呢?就是外邦人尼布甲尼撒也承认“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祢作什么呢?”(但4:35),以赛亚问了一个修辞学上的问题:“谁曾测度耶和华的心,或作他的谋士指教他呢?他与谁商议,谁教导他,谁将公平的路指示他,又将知识教训他,将通达的道指教他呢?”(赛40:13—14)使徒保罗赞叹说:“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谁知道主的心?谁作过他的谋士呢?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因为万有都是本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罗11:33—36)或许我们可以把神的主权定义为:神依其定旨先见统治并支配一切受造物的绝对权利。别忘了,神不仅有那个权利,而且他还操纵着它。
&&&&“主权”这个词常被用在相关的意义中。举例来说,加尔文主义者常讲“领域主权”(spheresovereignty),意思就是:不论个人、家庭、国家和教会,在其自身的领域中就是有主权的,不能超出该领域之外。在近日国家全体主义勃兴的时期,那是需要注意的。个人、家庭、和教会都有某些权利,是神所赐予的,国家无权侵犯。罗马天主教应当特别注意,个人、家庭、和国家具有某些权利,是教会所无权干涉的。然而,神的主权是无限的,是绝对的。他的主权凌驾于个人、家庭、国家和教会——所有受造物之上。在整个自然界中,他都是有主权的,他的统治真正是全部的。
&&&&因此,我们说只有神是有主权的。回溯到“主权”这个词的语源或起源上,它的意思是最高。显然地,有一位最高者,而且只有一位,让我们举例说明。一个村子里有三个教堂,每一个教堂都有一个尖塔,而且实际上一样高。请问哪一个最高?当然,这问得太荒谬了,怎么可能有比最高还高的呢?假使神是有最高主权的,那么主权就单单属于他,圣经还特别强调告诉我们,就是这么回事。
&&&&神的主权及其预旨
&&&&神的主权表现在他预先所定的旨意上,韦斯敏德小要理问答对预旨所下的定义为:“神的预旨是他从永远所定的主意;根据他的美意,为了他自己的荣耀,预定一切将有的事”。当保罗说神“随己意行作万事”(弗1:11)的时候,他心里就存着这个意思。
&&&&神的预旨是不可变更的。既然是不变更的,神就永远不能改变他的心意。反对神的不变性,就是反对他是神。当圣经说神为这事为那事后悔时,那是一种拟人观的说法,正如用比喻的说法,描素神也有人身体的部分一样。神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赛46:10)。
&&&&神的预旨是无条件的。实在说来,神预旨的各部分都是互相依存,彼此有密切的关系。换言之,神的预旨非但包括所要达成的目的,而且也包括达成此目的所施的手段。例如,神不但预定农夫在收割时要收获二万斤小麦;为了使农夫在秋天收割,他也预定农夫撒种、插秧与耕田。同理,神不单预定我的孩子从重病得康复,他也预定藉着我的祷告得蒙垂听。然而,在神的预旨中没有一个特别事件是没有经过预定的。明显的理由是神的预旨包括一切将有的事,所发生的事没有不经过神的预旨的。
&&&&神的预旨是包罗万象的。神的预旨包括一切要成的事,罪也包括在内。彼得在他五旬节的讲道中对犹太人说有关拿撒勒人耶稣的事:“他既按着神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藉着无法之人的手,把他钉在十字架上杀了”(徒2:23)。耶路撒冷的门徒在祈祷中对神说:“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祢所膏的圣仆耶稣,成就祢手和祢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4:27—28)。最有意义的是,神的羔羊乃是从“创世以来被杀”的(启13:8)。从创世以来,神就计划了罪与救赎。
&&&&神的预旨是有效的。这并不是说,神直接使用他的意旨和能力,使一切包括在他预旨之内的事发生。神并未强迫亚当与夏娃吃禁果,他也并没有强迫犹大出卖耶稣;若说神真的这么作了,那他就是罪恶之源,但我确实知道,神并没有那样作。这意思的确是说,凡神所预定的在他护理的控制之下必要成就,没有任何事能挫折他的旨意。“耶和华的筹算永远立定,他心中的思念万代常存”(诗33:11)。
&&&&神的主权与预定
&&&&如果神从永远预定一切要成的事,那么神也必预定人类的永远命运。圣经清楚教导我们,神果真这样作了。神主权预定的要道弥漫在全部圣经中。保罗告诉我们,因为神预先所知道的人,从永远就爱他们,预先定下他们,又呼召他们,称他们为义,叫他们得荣耀(罗8:29—30);他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圣徒说:“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1:4—5)。我们必须知道,保罗并没有说,神的拣选是由他拣选的对象有否价值来决定(比方说,预先看见他们的信心与功德),他乃是说,神的拣选是“按着他旨意所喜悦的”,他也说神的拣选是出于他的爱,第五节的起头“又因爱我们”,是下面“预定我们”的修饰语。简言之,神从堕落的人类当中拣选出某些人,动机是出于其主权的爱。
&&&&论到拣选的圣经要道是不受人欢迎的。尤其论到忽略(preterition)或遗弃(reprobation)这个道理更不被人欢迎。普救主义者(Universalists)告诉我们说,满有慈爱的神不可能使他所创造的人下地狱永远受痛苦。巴特教导说,不是有两等人,一等是被拣选得永生的,另外一等是预定遭受永远遗弃的,乃是说基督拣选万人,也遗弃万人。他如何能逃避这个普救的异端,实难令人费解。说来倒也奇怪,大多数的改革宗神学家或许受到巴特的影响而怀疑拣选的道理是否合乎圣经,并且提示说,这只不过是一种人错误的理性从拣选的道理中所推断出来的。
&&&&可是,这个教义是圣经所明明教导的。耶稣说,“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太22:14)。被选上的数目少于被召的数目乃是圣经拣选要道的一部分。受圣灵默感的保罗在“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和“预备得荣耀的器皿”(罗9:22—23)之间作了很显明的区分。受圣灵默感的彼得论到那不信的人说,“他们既不顺从,就在道理上绊跌,他们这样绊跌也是预定的”(彼前2:8)。在新约中,用以指示拣选的动词,意思是从大多数中拣选出来。所有的人没有都被拣选出来。所有的人没有都被拣选这件事并不是从拣选这些、遗弃那些所推衍出来的,乃是说,他们不被拣选是与生俱来的。
&&&&无怪乎多特信经(CanonsofDort)中论到忽略或遗弃这点时,并不认为是从拣选推断出来的,乃是拣选道理的主要部分。该信经说:“我们所应当特别注意的,就是拣选的永远和白白的恩典是圣经的明证,就是说,不是所有的人而是一些人蒙拣选,其余者则在神的永远预旨中被忽略。……”(一章十五节。)
&&&&改革宗著名神学家巴文克(HermanBavinck)教导说,虽然神不喜悦被遗弃的人灭亡,因为他喜悦蒙拣选的人得救,然而预定是双重的。他坚持信心并不是拣选的原因,罪也不是被忽略的原因,乃是说,二者都是根基于神主权的美意,巴氏在忽略与遗弃之间有所区分。神有主权在他拣选的旨意中忽视某些人,那就是忽略。神决定刑罚那些人,因为他们犯罪,让他们下地狱,那就是遗弃(GerefrmeerdeDogmatiek)。
&&&&人如果拒绝遗弃的道理,就一定会严重地侵犯到圣经拣选的道理,这是不可避免的结果。拒绝遗弃道理的人一定面临着一个很困难的局面,这窘境不是须接受普救的异端,就是须否认神从永远预定一切将有的事,这种否认也包括神的绝对主权性。论到神在罪人得救上的主权性,有一些很流行的否认,我们不得不注意,尤其在基要派中的阿民念派之间很盛行。由于占了这种优势,他们对于神主权的否认特别猖獗。许多有名的传道人提到这些否认,事实上,他们讲道的内容没有丝毫的福音信息在内。有人说,神亏欠每一个人最低限度一个得救的机会;又有人说,除非一个罪人愿意得救,神就不能救这个罪人,但对罪人有所亏欠的神怎能说他是一位有主权的神呢?一位依靠罪人的神谈不上他是一位有主权的神,问题的焦点乃是我们亏欠神一切,神对我们毫无亏欠。当神要救罪人时,他头一件事要作的就是使这个罪人愿意得救。罪人愿意得救,并不是他自己愿意得救,乃是神使他愿意得救。
&&&&神的主权及其诫命
&&&&从前,我教授过讲道法,我的一位学生要准备一篇讲道,题目是主祷文“愿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这个恳求,他请我指点一下。他说,“我大概已经得出结论,这段经文中讲到神的旨意是指他显明的旨意,不是隐秘的旨意,你认为我这么立论还站得住吧!”我告诉他,或许他对了。他又问:“那么,我可以假定这恳求不含带任何神的主权吗?”于是我得告诉他说,他犯了整体的错误。这位学生犯的错误,就象一般人一样,把神的主权界定为他隐秘的旨意。其实,神的主权表现在诫命上,不论他命定什么,他都本着主权命定。
&&&&现在我们应该有着一个决定性的问题。一件好行为是否因为它是神命定的所以才是好行为,还是因为它本身好,所以神才命定它?如果答案是后者,就等于是假定有一个善的标准,神是在这个标准之外,而且还受制于它。那么,很明显地,这就是否认神的主权。相反地,如果认为行为好是因为它是神所命定的,这就是支持神的主权性。然而我们应该承认,这仅有的解说认为一件行为因为它是神所命定的所以是好的,不论是多么实在,只要它一宣称行为之为好是神专断的结果,它就是一项谬解,正如前述,神的主权不是武断,一件行为的确是好,是因为神命定了它,而且也因为神本身是善的,所以神才命定它。
&&&&神的主权这道理经常会被以为很抽象,事实上,它应是非常实际的。神的儿女藉着承认他在引导和管理每件事和全历史上有其主权,以及藉着感谢众光之父赐我们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名样全备的赏赐,使我们成功(雅1:17),来荣耀他;在患难中要信靠他,因为他使万物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罗8:28)。别忘了,要遵行他的命令。如果我们照着他的话做,就是尊神为神了。
&&&&全部圣经都清楚地教导我们,神是有主权的。全部圣经也清楚地教导我们,人是应当负责任的。哲学家与神学家都煞费苦心努力想把这些教训彼此调和起来,但他们终归失败。对于头脑有限又被罪昏暗了的人来说,这些真理似乎是不能调合的,那就是我们所说这两项教训似非而是(aparadox),表面上有矛盾。圣经中包含许多这样表面上的矛盾。实在说来,圣经从来没有实际上彼此冲突,只不过是表面上似乎有冲突而已,其实还是不算有。
&&&&最重要的一件事,当我们遇到圣经表面矛盾的时候,我们就应该叫我们的理智服从圣经。意思就是说,我们千万不可拒否表面矛盾的任何一方,那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注意不可以低贬某一方面或高举另一方面;简言之,我们对二者均应保持平衡。改革宗信仰在这方面所表显得特别优异。
&&&&人类责任的根基
&&&&一切神学的基本问题就是:谁是神?并人是什么?改革宗对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就构成了人类责任的根基。
&&&&神是宇宙的主权统治者,他的主权是绝对的。我们可以说他是主权的化身吗?为这缘故,人应当对他负责任。我们虽然不能在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之间予以调合,但我们可以稳妥地说,后者是前者的结果。如果神是少有主权的,那么,人就少负点责任。神既然是绝对有主权的,人就当对他负完全的责任。某神学家说过这样的话:“加尔文主义着重神的主权,阿民念派着重人的责任。”这是一句最糟糕的话,不值得我们去思考。很显然地,加尔文主义比阿民念主义更注重神的主权;可是,正为这个缘故,加尔文主义比阿民念主义也更强调人的责任。阿民念派岂不是教导说:“神决不强人所难,乃是以堕落的人的软弱来调整他律法的要求”吗?根据改革宗信仰,神不作如此的让步,他仍然要求人作他所应当作的。他所要求于人的,不仅仅是所谓“福音上的顺服”,他坚持人要完全的顺服。他吩咐人:“你们要完全,象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
&&&&人是按着神的形象和样式被造的,这是创世记1:26—27的教训。这教训对改革宗神学来说,虽不是特殊的,但是改革宗信仰常被谴责说,它对堕落人类的见解太低。改革宗的确主张堕落的人完全被剥夺了,但改革宗信仰对“人为神所造”的确有其高尚的见解。它强调圣经教训说人持有神的形象,人之所以为人乃是因为他有神的形象。那也就是说,人生来是自由的,这样的自由是人负责的前提。因为他自由,所以他须负责任。当人在伊甸园时,神给他一个尝试性的命令,他有自由去听从或背逆神的命令。实在说来,神早已预定他要悖逆,所以他的堕落是必然的。否认这一点就是否认神的主权。可是要否认人有犯罪的自由或没有犯罪的自由,就是否认人的责任。这两种教训,表面看来,虽然矛盾,可是我们必须支持神绝对的主权与人完全的责任。
&&&&人的堕落大大地损害了人被造时神所给他的形象。这形象甚至丧失了,但还没有完全丧失。在堕落的人类中,还存有神形象的残余部分,他仍然是一个自由人。说实在地,这意思并不是说,他有真正的自由。当他面临在善恶之间有所选择的时候,他能择善弃恶,他的意志受圣经所称的“心”所控制;而在未重生的人来说,这个心是恶的。“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17:9)“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7)。然而他还是一个自由人,那就是说,没有外面的势力强逼他去行善作恶。每次他犯罪,是因为他想要犯罪,他有一个是非意识和良心,不拘它们是如何地被罪歪曲,但它们仍对他在不要作坏事上有警惕的作用。从起初就写在人心版上的律法,还没有完全被涂抹(罗2:15)。假如被涂抹了,他就不再是一个人了,因为人心里头有神的律法,所以他仍然要负责任,所以他“无可推诿”(罗1:20)。那就是说,他是有责任的。
&&&&人的责任及其永远的命运
&&&&每个人的永远命运在神的预旨中已被预定了,有些人被预定得永生,有些人被预定受永死,神的预旨是不能更改的。按照人的理性来说,没有一个人要为他永远的命运负责任,但不可错谬的圣经所强调教导的却与此相反。
&&&&信靠基督是得救的先决条件。主耶稣认为,到他这里来就是信他。他说,“到我这里来的永远不饿,信我的人永远不渴。”他又说,“若不是我父吸引人,就没有人到我这里来。”(约6:35,44)如此说来,得救的信心乃是神的恩赐;但耶稣对当日不信的犹太人说,“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5:40),这样耶稣把他们不信的责任完全放在他们肩头上。
&&&&那一天夜晚,地大震动,腓立比禁卒问保罗和西拉说,他当作什么才能得救。他们怎么回答呢?他们是说,“救恩惟独属于神,你什么都不能作”吗?他们绝对没这么说。他们说“救恩只是为选民预备的,如果你是选民中的一位,你当然一定要得救,如果你不是其中之一,你就注定要灭亡”吗?他们没有这样说。那么,他们说“信基督是得救的先决条件,但是这是神的恩赐,神按着他的主权赐给一些人而不赐给另外一些人”吗?假使他们说了以上这些话,他们就会发表一项真理,这真理对当时的情形也是不适宜的。他们只是吩咐禁卒要信基督,并且要他知道,如果他顺服这个吩咐,他就能得救(徒16:30—31),应当注意,如果一个罪人象禁卒那样,真想要得救,神就一定会把信心赐给他,一个人愿意得救,就证明圣灵在他心里已经动了善工,这善工必定成全。
&&&&神要叫那些被圣灵重生的人相信,他们就一定会相信。神也吩咐未重生的人相信,但这样就等于神要他们作不可能的事,除非他们先重生。这点往往被人否认。许多人说,神的吩咐暗示着在接受吩咐的人方面有顺服的能力。但这大大地损害了人的责任,人的责任远超过他的能力。
&&&&海德堡要理问答论到这点时说,在教导未重生之人是如此败坏以致完全不能行任何善事,并倾向诸恶之后,该问答书问到:“那么神要求人所不能作的是对他不公平吗?”回答是“绝不是!因为神使人能作成他所应当作的,但是人由于受罪的鼓动,凭着自己故意的悖逆,剥夺了他自己以及他所有后裔的这些恩赐”(见海德堡要理问答6—11)这不利于人的情节是何等的清楚!神要求人完全地信靠和顺服,人既然是神所造,明显可见,他就能满足那些要求:他失去行善的能力,毛病不在神,乃是他自己故意的悖逆。当然,神的要求仍然存在不可废止,比方农夫吩咐他的雇工到田里耕田,明明吩咐他要直线地犁,这个雇工就故意(非农夫的毛病),因为喝醉酒视线不清而犁不出直的垄沟。显然可见,农夫有权利为他所下的命令要求他方履行。这个比方多少有些不合适。神不但有权利要求堕落的人完全信靠顺服他,他也坚持一切未能听从这些要求的人受到永死的威胁。
&&&&多特信经的中心教训就是,人得救乃是靠神主权的恩典。此信经是否降低了人的责任呢?绝不是。正因为他们坚持神的主权,所以他们才坚持其结果,即人的责任。该信经教导说,罪人得救的一切功德都属于神,那是多特信经的主题。它也教导说,罪人灭亡,一切的责难都归在他身上。“虽然有许多人听见福音的呼召,但没有悔改或信基督,而在不幸中灭亡了,这并不是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提供的赎罪祭有任何的缺点或不足,乃是要完全归在罪人的身上。”(二:6)接着又说:“不是福音的毛病,也不是在福音中所提的基督有任何瑕疵,更不是神有任何毛病,他藉着福音呼召人,给他们各样的恩赐。那些听神的道而被呼召的人却不肯来就基督而悔改,错就在于他们自己了。(三、四:9)
&&&&论到责任,当然也有程度上的区分。主耶稣说:“仆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却不预备,又不顺从他的意思行,那仆人必多受责打。唯有那不知道的,作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12:47—48)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就是那些“不知道的”也要受责打,可是比“知道主人意思的仆人”要少受责打。
&&&&得救是一瞬间的事,那使罪人出死入生的重生是在眨眼之间发生的事。虽然如此,救恩也是一种程序,只有当罪人已经得到完全时,才算成就了。罪人在重生上完全是被动的,在重生以后所经历的种种程序,罪人是要负责任的。那就是为什么圣经吩咐基督徒“要谨慎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功夫”(腓2:12)的缘故了。
&&&&其实,在这里也有责任上不同的程度。无疑,圣灵往往使那些头脑不太正常或在情感上不太稳定的人得重生,当然神在这里所要求的并不象对一般神的儿女们所要求的那样强烈。那些自称为加尔文主义者往往犯了这个毛病,根据他们完全依靠神的主权之恩而得救的这些真理,他们结论说,在得救的事上,他们毫无责任。他们忘掉了所谓加尔文主义的第五特点,即通常所谓的“圣徒的坚忍”。圣经确保基督徒,在他里面动了善工的,必要在耶稣来临时完成(腓1:6),“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启2:10)。强调此项安全性,同时又摒斥神所吩咐的人不是加尔文主义者,他也不是一个基督徒。圣经如何把信徒在得救过程中的责任与神的主权之恩联贯起来,是值得注意的事。正如我们所见腓2:12的吩咐:“要谨慎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下一节说,“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正因为基督徒靠神主权的恩典得救,他就有责任作成得救的工夫。他不仅知道这就是他的责任,因为那使神乐意在过去,也就是他重生的时候,把主权的恩典赐给他。“作成”这个动词是用现在进行式,基督徒必须作成自己得救的工夫,因为神继续不断在他里面作得救的工夫。也可以说,为了得救,他无时无刻不倚靠神主权的恩典,直到他离开世界,因为这个恩典在他里面继续不断地工作,他必须作出他自己得救的工夫。人的责任就是神主权的结果,这件事就清楚地看出来了。每一位神的儿女都当象奥古斯丁这样祷告:“主啊,吩咐你所愿意的,赐给我们你所命令的。”
&&&&我们虽然不能说,圣经强调神的无所不能比强调他圣洁与爱的属性更多,可是神是全能的,这真理我们可以充分地从他的自我启示中看出来,也可以从历史基督教会的信仰告白(如使徒信经)中看出。在所有神的属性中,神无所不能这个属性不只一次地被提到,这是很有意义的。教会承认她们相信的是“全能的父神,宇宙万物的创造者”,也信他的儿子耶稣基督,他“坐在全能的父的右边”。然而,神是无所不能的这教义,在邪恶的时代里已经式微了,它不仅被人忽视,而且还被人曲解,不少人还否认它。关于此点,今世的人当特别注意。
&&&&神无限的能力
&&&&无所不能是独属于神的,只有神才是全能的全能。圣经屡次讲到他是“全能的”(theAlmighty),这个字的希伯来文是El(以尔)和ElShaddai(以尔撒代),明显是有能力的意思。根据语源,也用到另一个字theAlmighty,在这个字中的复数形式更引出神能力的丰满。旧约圣经告诉我们,“耶和华岂有难成的事吗?”(创18:14,耶32:17)说到耶和华,约伯说,“我知道你万事都能作,你的旨意不能拦阻。”(伯42:2)新约圣经也称神为“独有权能的”(提前6:15),并且断言“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路1:37)。世上的政治家、武将、科学家、世界各国、和联合国,“在他面前,好象虚无,被他看为好象不及虚无,乃为虚空”(赛40:17)。他使人的忿怒赞美他(诗76:10)。他用铁杖打破仇敌,他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2:9)。宇宙的一切能力,包括原子弹、氢弹,都完全在他的控制之下,所以太阳和它的行星、月亮和星星、银河,都超乎人的想象之外(赛40:26)。在人与国家的事务上,受黑暗和冷酷的君主所支配的势力,也受神的允许所支配及统治,以利于神的子民和其国度之来临(罗8:38—39)。
&&&&在创造和护理的事工上神都执行他的权力(参诗33:6—9;来1:3)。宇宙的创造是从无生有,“诸世界是藉神话造成的,这样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来11:3),一般称此为直接创造;此外如人身体的创造,是从“尘土”而来,有时称作间接创造。另外,象自然发生的事,如降雨(太5:45),和超自然的事——不须将同时发生的自然因子予以排除——如:以色列人渡红海的奇迹,经上记着说,“以色列人下海中走干地,水在他们的左右作了墙垣。”(出14:22);以及基督从死里复活(罗1:4),和救赎的完全过程(弗1:19—20;弗3:20;彼前1:5;彼后1:3—4),在一切事上,神都显示了他的无所不能。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圣经认为拯救是由于神的能力,也是由于他的怜悯、恩惠、与慈爱。
&&&&圣经不但把一切能力归属于神,也把一切权威、良善、和权能归给神,以运用那项权能。新约说到神的“权柄”(太28:18),也说到他的“国度”(太6:13)和“能力”(弗1:19)。若用拉丁文术语说,神的“能力”不仅是“能力”(Potentin)也是“全能”(Potestas)。这个事实直接关系到神主权的适当了解,神的主权这个词在一般神学意识中,几乎不算神的属性,但却是神和他受造物之间的一种关系。根据某些人的意见,以为“相关属性”基本说来是一件无限制权利。“强权即公理”这观念不仅非圣经所苟同,而且还为圣经所憎恶。
&&&&无所不能与神的旨意
&&&&神能作他意愿的事这个句子画龙点睛地道出了神无所不能的意义,这也是一个叙述得很正确的事实,神能依他的意旨作任何事,无一是例外。若说神目前或未来都不能依他的意愿行事,或者,过去也未依他的意愿行事,就是贬损他的无所不能性;显然地,贬损他的无所不能性也就是否认他的无所不能性。神宣称:“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赛46:10)“我们的神在天上,都随自己的意旨行事”(诗25:3)。依据圣经前后一致的教导,当尼布甲尼撒称以色列的神为“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作什么呢?”(但4:35),他说得一点儿没错呀!
&&&&因为神凭自己的意旨行事,这样说是无懈可击的,所以他的意旨不能违反他的本性。以唯名论出名的哲学派系,他们把全能和神的其他属性分离,而教导神会犯错、犯罪、受苦、和死亡,这实在是犯了严重的错误,也等于是步了回教的后尘,将神的能力谪为完全专制,并迎进外邦的教条,说强权就是真理。圣经明白地说,“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至说谎,也不至后悔”(撒上15:29),“神不能被恶试探”(雅1:13),“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1:17),神的能力是不受限制的,这是很明显的。简单的意义就是神的旨意在每件事例上都映出他的完美,永远不会与他的内在卓越性相违反。当说到神“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后2:13)时,这就在断言他不能停止为神,也就是说在其他事物上他不能停止他的无所不能。引奥古斯丁的话:“当我们说神不会死或不犯罪时,就是意指神的权力不会减损;因为如果他会死也会犯罪,他的能力也将日渐缩小。”(上帝之城,五:10)赛德(WilliamG.T.Shedd)说,“神不可能是不存在的,这会是有限的软弱,不是全能的力量”(教义神学,一:360)。简言之,无所不能的神是愿所欲愿、为所欲为,因为他是无所不能的。
&&&&神的无所不能并不会因为神所作的而穷尽了。虽然许多哲学家和神学家看法迥异,但实际情形与可能发生的并不一样;若硬说是一样,就等于是混淆神和宇宙,这根本就是泛神论啊!若说神的能力赶不上他的意旨,就是使他比他有限的创造大不了多少。当救主耶稣在客西马尼被捕的时候,神原可以差遣十二营多的天使来解危(参太26:53),但是这样作并不是他的旨意。圣经曾断言,神能从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路3:8);虽然我们并没有神这样作的记载,但是如果他曾经这么打算过,他就必定能作到。巴文克曾在其教义神学一书中说:“神到底是无穷尽的,永恒是不受时间限制的,无限并不就是有限的总数,无所不知也与受造物中具体化了的思想内涵不同。所以,这无所不能远在启示于世人的无限制能力之上,而且没有限制。”(二、252以下)所以,神的能力是无限的,神真正是全能的,绝对的无所不能是属乎神的,这些说法是最清楚不过的。“在神凡事都能”(太19:26;可10:27;路18:27)
&&&&无所不能与拯救
&&&&神的能力远在神的意旨之上,这说法必须立足在神主权的利益之上。虽然神的能力是无限的,他能够自由运用他的能力。神自由支配他的能力并不是武断,这点是再重要不过的;神是在一种很和谐很自然的情况下运用他的无所不能,这也是再确信不过的事了。当救主被挂在十字架上的时候,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一起讥诮他说:“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现在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我们就信他。”(太27:42)他们以为他没有能力从十字架上下来,其实,他们错了,身为全能神之子,他十足可以这么作。但是,实在说来,他存着一个救别人就不能救自己的意识,所以他不能救自己,因为他要救别人,他决心要完成父神所托付他的使命,甘心乐意地独自承受被钉在十字架上的痛苦。他原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但是他没有这么作,那是因为他爱罪人,他之为他,名义上说,就是爱的化身,并不是因为他没有这个能力。事实上,他不运用他所拥有的能力,这种爱的决定本身就已是一种无限能力的表现。至于他所说“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约10:17—18)就不足为奇了。其实,他的死是能力的表现,正如他从死里复活一样。有一个教父幻想自己正跪在十字架前仰望救主,他赞叹地说,“这想死的一位是谁呢?死是弱的表现,这样死却是强而有力的。”其实,他完全说对了。
&&&&圣经无谬地教导了神救赎的需要,这并不是说,神的主权是受限制的,也不是说神的能力不够。圣经对于神救赎之必要性的教导,丝毫不会减损它关于绝对主权和神绝对的无所不能性的教导。神的本性正需要他的儿子牺牲性命、代罪人死在可咒的十字架上。海德堡要理问答说,“因为神是公义和真理的,所以我们的罪若不藉着他儿子的死就不得满足(16:40)。正如笔者在《以神为中心的传道》(God-CentredEvangelism)一书中所说:“无限慈爱的神也是完全公义和无限忿怒的,当人类历史之初,神的审判就命定罪的工价乃是死,也可以说是永远的死(创2:17;罗6:23)。如果神从完全公义上稍稍偏离一些——纵然只是毫发之差——就是否认自己,这是神所不能为的一件事。”(156页)然而,正如前述,神不能否认他自己,并不是因为他怯懦,相反地,这正表示了他的无所不能。所以圣经把拯救之工归属于神的能力,并且把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福音描写成“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罗1:16;林前1:18,24),并不足为奇。
&&&&神的无所不能性被否认
&&&&进化论今日已普遍为人所接受,许多人拿它来取代创世记一、二章里的叙述,许多人则否认圣经中关于创造的记载为事实,企图以进化论来协调之。如今,我们可以充分看见神在创造上的无所不能。创造,不论直接的或是间接的,都是全能神意旨的表现。任意干犯圣经有关创造的教导,唯一的结果就是冒渎圣经中有关神无所不能的道理。这里请注意,进化论对三个基本问题没法解答,亦即:物质的起源、生命的起源、和有宗教性之人的起源,圣经却能回答。圣经以神的无所不能性来回答这三个问题:神的无所不能创造了物质,神的无所不能创造了原始的生命,以及神的无所不能创造了有宗教性的人。只有全能的神能创造这些东西,而且他也的确创造了。
&&&&神的无所不能在超自然上大放异采,使今日基督教会分裂的问题就出在这儿。一方面,有人坚持超自然主义是基督教的精髓;另方面,有人则否认超自然,但拼命还想声称自己是基督教。这个分裂可以一直追溯到使徒时代,使徒约翰认为有必要写封信给当日的教会信徒们,以坚定他们对耶稣之神性的信心(约壹5:13)。使徒保罗也和叫许米乃和腓理徒的人争辩,因为他们不认为死人可以复活(提后2:17—18)。第五世纪时,教父奥古斯丁高举超自然的拯救论,以与英国修士皮拉纠(Pelagius)的否认相对抗。当时罗马教会虽然很推崇奥古斯丁对拯救道理的见解,但从历史上看,它仍保持中立,介于奥古斯丁和皮拉纠两派之间。今日许多教会领导人都否认圣经的超自然启示,把圣经中耶稣为童贞女所生和身体复活的奇迹贬斥为神话,并且教导得救的功夫是由人的努力而不是神的恩典而来。梅钦(J.G.Machen)在其《基督教与新神学》一书中指出,他那个时代的现代派已不是基督教,而是另一个宗教了。范泰尔(CorneliusVanTil)曾表明,辩证神学(一般称为新正统派),实际上已成为“新现代派”了。派克主教(BishopJamesA.Pike)也曾说,论到历史上三位一体的道理,他就是无神论者。罗宾森主教(JohnA.Robinson)有一本著作叫《对上帝诚实》(HonesttoGod),更明显地是在反对基督教超自然主义,因而也等于是反对了基督教。
&&&&阿民念派的人虽然一般来讲是接受基督教超自然主义的,但当他一说“神若不先得到罪人的许可就拯救他,那是无济于事的”,他就是在损抑圣经有关无所不能的教导。如果他说,藉外力或用强迫的方式拯救罪人并非神的旨意,那么他不仅答对,而且还说是个奥妙的真理呢!虽如此,他仍否认圣经中有效恩召的真理。这恩召乃是藉着圣灵使那些死在罪恶过犯中无法抗拒罪之试诱的人苏醒过来(约3:3—6;弗2:1),藉着圣灵的能力在他里面工作,罪人就被改变而乐意得救,这乐意感就是神的拯救恩赐。“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罗9:16)
&&&&神无所不能的适当研究
&&&&我们人类,甚至当我们已经“穿上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西3:10)时,都尚未了解神的一切。我们未能了解神一切的明显理由,就是有限的不能盖过无限的,因为神是无限的,我们是有限的,所以我们必须注意研究他的属性,当然还包括他的无所不能性。举例来说,一直有这么一个说法,说神儿子成为人形,并不是受圣灵怀孕为童女马利亚所生。这里我们实在应该秉持一项原则:神已经作成他意旨的事了,你如果否认,就等于是否认神的无所不能。然而,谁有权力武断地说,神乐意以一种方式为人,而不说他实际上已经成为人了?防止神学上的思测就是避免将神的属性一个个分离开来。就象一道白光,穿过三棱镜,折成七种颜色的光谱一样,所以神所有的属性乃是一个包含所有的完美属性。华飞德在他的《加尔文及加尔文主义》(CalvinandhisCalvinism)一书中,对于伟大的加尔文在其大作《基督教要义》中拒绝在神的属性上发表思测的言词而大加赞扬。他说:“神的能力、公义、正直、圣洁、良善、怜悯、和真理这些属性应与其他和它们相互关系的指示联合为一,明显暗示除非人相信神的一切完美性,就不能对他有适当的了解。”(第170页)
&&&&傅斯(GeehardusVos)在《国际标准圣经百科全书》“无所不能”这一章的结论里,实际观察到神无所不能这个思想应足以让我们相信他,并且唤起我们对他的敬拜。我们不要谈无所不能这个词,我们理当以赤子的信心接受无谬的圣经所显示的话,充分地相信神,特别在近来动乱的时代里,能执行他的拯救工作、挫败敌人、和完成他荣耀的国度;并且为他的尊荣赞美他,神的尊荣是无限的。”(韦斯敏德要理问答4)
&&&&“神就是爱”(约壹4:8)。这项深奥的真理时常被人误解,说来实在可悲。黎秋(Ritschl)与施莱尔马赫(Schoeiermacher)就特别选出神爱的属性为他们神学的出发点。因此,现代新神学派时常认为爱是神本性的中心,而其他神的属性乃是神爱的形态或表现。巴特主义也如此主张。这种神学是没有圣经根据的。所有神的属性都同样有属神的本质,这是毫无疑问的。神不但是完全慈爱的,他也是完全公义与圣洁的。然而,这事实并不丝毫减损慈爱是属神的本质的真理。
&&&&神是那位无限者,也就是说,他在每个属性中都是无限的。他的属性之一是爱,那么,神的爱就是无限的。
&&&&我们人是有限的,有限的不能了解无限的。当然,我们多少会知道一些那位无限者的事,可是,我们对于那位无限者的认识,却是极其有限的。换言之,当我们看到神的爱或神的其他任何属性时,我们就是在接触那不可测度的奥秘。因此,我们应当叫我们的逻辑从属于神的道(logos),我们所关切的唯一问题应当是圣经怎么说。当神在圣经里告诉我们有关他自己的事超越我们的理性时,我们必须谦卑地接受它为真理。
&&&&爱超越了普遍性
&&&&无限往往被认为是普遍性,这两个名词时常被交互使用。有人说,神的爱既然是无限的,必要包括宇宙中所含有的一切——所有受造物以及创造的总合,明显这是一个错误。神创造了天使,但他并没有爱违抗他的天使。虽然圣经说,那些没有按神旨意行的人,因为他们不知道,也要比那些虽然知道神旨意而不去行的人少受鞭打(路2:47—48);可是,圣经没有任何地方暗示神爱那些被定罪灭亡的人。圣经虽然在创造的记载中及他处教导:神喜悦他手所作的工,可是圣经并没有说到他爱山谷、河流与海洋、大地与天空、植物与动物。爱在其本性上只能给予那些会回报的人,这样说八成错不了。
&&&&不要说普遍性超越无限性,应当说无限性超越普遍性。有一节圣经是众所周知的,但却少有人明白它的真意,那就是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神在此不但告诉我们他的爱是非常伟大,而且他还回答了他的爱如何的伟大这个问题。在英文圣经这节的前半说,神如此爱罪人,这“如此”二字是很有意义的,也清楚指明了这一点。当然,关于这问题的正确答案是,神爱是无限的。为了这个理由,以下三个有关世人的解释是我们不能接受的。有些人说这里的世人(world)是指被拣选的人,又说神的爱是如此伟大,包括无数的群众;还有的人说,神的爱比那个还大,“世人”这个名词是指全人类,不拘是被拣选的或不被拣选的;还有些人坚持神的爱比前者更大,世人这个名词不仅包括一切所有的人,也包括一切受造物,即全宇宙。这三个解释都犯了一个毛病,每一个解释都想以有限的名词来衡量神无限的爱,那简直是办不到的。
&&&&打一个比喻,或者更能澄清这一点。从永世减去十亿年,当然,还是永远,那就是说以十亿年与永世比较简直是一无所有。或者,假设你和我现在正在拜访一位老铁匠。他膀臂的肌肉很发达,我想要你知道他的体力有多么大,于是我说:“这个人是这么有力,所以他能拿起一粒灰尘。”我说了什么啦?我实在说了些很愚蠢的话,因为拿一粒灰尘根本费不着吹灰之力。但是,当我说神的爱如此伟大以至包括无数的选民,或全人类,或全宇宙时,若以无限来说,我实在也没有说到什么。宇宙是有限的,以有限之物的总合与无限比较,还是虚无,用先知以赛亚的话说,还“不及虚无”(赛40:17)。
&&&&无疑,在约翰福音三章十六节中,“世人”或“世界”这个名词,在约翰的写作中是时常出现的。这个名词应当从质的方面来看,而不应从量的方面来看。简言之,重点不在世界的大小,乃在于人类的罪恶。论到这一点,我们要引证美国大神学家华飞德的讲道:“本段经文的关键在于‘世界’这个名词的意义,这个名词在这里的意思并不是指外延(范围),而是指强度。它的基本内涵乃是道德的。用这个名词并不是说世界太大了,所以需要神来爱;而是说世界太坏了,所以需要神广大的爱。神为了爱世界,甚至牺牲了他的爱子。”神是圣洁的,他在圣洁上得以完全。天使撒拉弗用他们的翅膀遮脸,因为神的圣洁太耀眼了,并且彼此呼喊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赛6:3)。圣洁的神爱有罪的人类,全部圣经没有比这个更深奥的教训了,也再没有更不可理解的了。假如你告诉我这件事,我是不能相信的。假如所有的人都告诉我这件事,我也一点不会相信。但是,神在其不可错谬的道(圣经)中告诉我这样,我只得五体投地赞叹说:“我不能明白这奥妙,但是,神啊,因为你说了这件事,所以我相信。”人们曾费尽心机想要正确地描素神的爱,结果只得承认失败。他们说:
&&&&纵使诸天当作纸张,地上万茎当作笔杆,
&&&&世上海洋当作墨水,全球文人集合苦干,
&&&&耗尽智力描写神爱,海洋墨水为乾;
&&&&案卷虽长,如天连天,岂能描素完全!
&&&&啊!神之爱,何等丰富!伟大无限无量,
&&&&永远坚定,永远不变,天使圣徒颂扬。”
&&&&爱包括所有活在世上的人
&&&&说来可悲,有些着重神拣选教义的人,甚至把一切活着的人从神的爱中排除。这是极端的加尔文主义,他们自傲于他们的加尔文主义,但他们所主张的乃是唯理主义。他们的逻辑与圣经的教训不符,他们侵犯了神的话。有些人的结论很荒谬,他们说,那位年轻财主虽然拒绝主耶稣,但也必定列在蒙拣选的人当中;如果他未蒙拣选,耶稣就不会爱他,正如写马可福音的人所说(参可10:21)。
&&&&圣经说到神爱所有在世上的人,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事了。我们举几个例子就够了。诗篇作者歌咏着:“神啊,你的慈爱何其宝贵,世人投靠在祢翅膀的荫下。”(诗36:7)在登山宝训中,耶稣吩咐说:“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5:44—45)明显可见,这里告诉我们要爱所有的人,甚至我们的仇敌,因为我们的天父如此爱我们。
&&&&神爱世上所有的人,在他祝福自然界这件事上有所表现。正如保罗对吕高尼人说:“然而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徒14:17)神爱世上所有的人,也特别在“福音普遍与诚恳的提供”上表明出来。神曾吩咐我们向世界各处所有的人传福音,”他也确保他们听见福音就甘愿悔改得救。当然,我们不知道谁是神所拣选的,谁不是神所拣选的,我们必须本着诚恳的心,毫无差别地将救恩提供给万人。然而这并不是事实的全貌!问题焦点是说,纵然神早知道谁是蒙拣选的,谁不是蒙拣选的,但他仍一本至诚地将救恩提供给一切听到福音的人。
&&&&神藉着以西结的口说:“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结18:23)。关于这段经文,加尔文解释如下:“先知所说的是非常正确的,神不愿意一个罪人死亡,因为他愿意接待他。不单预备接纳一切投奔他怜悯的人,而且他也大声呼召他们。当神看见他们是何等绝望时,他以慈爱呼唤。如果有人反对这点,就是不认为有神的拣选了。神藉着拣选预定了一固定的人数得救。如果有人要反对,这里就有答案:先知在此并未说到神隐秘的旨意,只不过提醒在苦楚中的人免于失望,以致他们可以了解赦免和盼望,悔改以至得救。如果还有什么人反对,说,这样神就前后矛盾了,那么,我们也有答案:神总是愿望同一件事,虽然所用的方式不同,而且我们也不了解。就我们来看,虽然神的旨意很简单,但其中却有很大的不同。此外,我们的眼睛受强光所照因而盲目,所以我们不能确实知道,神怎么愿意叫万人得救,又同时叫所有被弃者进到永远的灭亡中去受永刑,这并不足为奇,虽然我们现在是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但就我们的才智水准来说,也应该知足了。”
&&&&多特信经清楚教导了双重预定的道理——即拣选人得永生,遗弃人受永死。它也深具意义地说:“在福音中被召的人都是真正地被召,因为神实在已在圣经中宣布了什么是蒙他喜悦的,也就是说,凡被召的人就应到他那里去”(第三和四项,第8条)
&&&&荷兰大神学家巴文克在《改革宗教义神学》(ReformedDogmatics)一书中说,“福音的提供在神这方面都是出于至诚”,又说,“虽然藉着呼召只使少数人得救,但是,每一个人都一定会承认,对那些拒绝救恩的人来说,它还是有很大的价值与意义。”因为这就是神无限之爱的明证,并证实了这句“神不喜悦罪人死亡,乃喜悦他转离恶道而活”(第四项,6—7条)的话。
&&&&近几十年来,有几位著名的改革宗神学家特别强调在“福音的普遍与诚恳的提供”中所表现的神的爱。迪扬(AlexanderDeJong)在其学术性的博士论文中,曾支持这一点。韦斯敏德神学院慕雷教授与石东壕教授曾经在一本题名为《福音的白白提供》的书中也强调了这一点。关于这个题目,圣经方面也苦心研究过,特别是彼后3:9所说:“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清楚指出这里所说他的原意,是指所有人说的,蒙拣选的与被遗弃的都包括在内。
&&&&在整个教会历史当中,都可以看见一些人从神爱万人这件事上,推论出根本没有地狱,这样的人在今天多得不可胜数,可是,圣经的道理却与此完全不同。圣经反对他们这个说法。有的人藉着相信耶稣基督而接受神的爱,也有的人因为不信而拒绝了神的爱。后者是罪大恶极,正因为他们所拒绝的爱是伟大的,所以公义的神就要严严地惩罚他们。我们从辩论的角度来说,如果神的爱是微不足道的,这样要摒弃这个爱的罪就算小的。假如神的爱是伟大的,那么,弃绝这个爱所犯的罪就大了。实际上,神的爱是无限的,弃绝这个无限的爱必受永远的刑罚,自不待言。
&&&&爱在人与人之间有所区分
&&&&圣经清楚教导神爱世上所有的人,圣经也清楚并强而有力地教导说,神的爱在人与人之间是不同的。
&&&&神爱所有的人,然而神也恨一切作恶的(诗5:5)。恨这个字在这方面不拘它的正确上下文是什么,我们可以说,神也爱也恨那些作恶的人;但是他爱义人却不恨他们。神曾说过,“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罗9:13)。神既然爱所有的人,那他一定也爱以扫喽?但十分清楚看出,神并没有爱以扫象他爱雅各一样,直截了当地说,他恨以扫。我们不可以说,神爱恶人但恨他们的罪,免得把真理给混淆了。圣经告诉我们,神不但恨恶恶事,神也恨恶作恶的人,所以他不仅恨以扫的亵渎,也恨以扫本人。
&&&&这里的确是一个奥秘,但这个奥秘却清清楚楚地教导在神的自我启示中。神禁止我们为至高者设立一个法,说他不能同时爱一个人又恨一个人。神也不许可我们去分析那位无限者,说神有两个不同的属性,这两个不同的属性都叫做“爱”,其中之一是向恶人彰显,另一个是向义人彰显。当然神的爱只是一个,所有他的属性也是如此,包括一切神的属性是无限的完全。神的属性就仅一个,但它变化万千,就象太阳光进入三棱镜后分折成七种颜色的光谱一样,所以神在他的自我启示中显示他的完全性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公义、圣洁、慈爱、和其他无以计数的属性。神的属性是变化万千,各色各样的,但合起来只有一个,所以一个神的爱却变化万千地表现在不同的形式上,这是毫不足奇的呀!
&&&&圣经在神对一般人的爱和他对那些在基督里的人的爱之间有所区分。圣经特别高举那些在他儿子耶稣里的人的爱,在这许多章节中,我们提出一些。罗8:29中“预知”这一词意思是从永远爱起,神从永远就爱的那些人,“因为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罗8:29)。根据下节,他又召他们来,又称他们为义,又叫他们得荣耀。保罗告诉以弗所的圣徒们说,神在创立世界以前,就在基督里拣选了他们,预定他们藉着耶稣得儿子的名分,使他荣耀得到称赞,这恩典是他在爱里所赐给他们的(弗1:4—6)。保罗又对他们写着说:“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将他极丰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弗2:4—7)。他又夸耀着说,“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罗8:38—39)。圣经告诉我们,神以爱他儿子的爱来爱那些在基督里的人。
&&&&巴文克把显示在“福音之普遍与诚恳的提供”中的神爱描写为“无限的”。他明白说到:“人不能也不可以说,无论如何,神没有用那引领选民得救的特殊之爱来爱所有人”(上引书三530,四7),这诚然是不足为奇的。那位伟大的美国神学家赫治查理时常说,神的百姓乃是一特殊的百性,神以“特殊之爱”来爱他们(系统神学,二550)。前普林斯顿神学院傅斯教授描素,当保罗说,“神的儿子爱我,为我舍己”(加2:20)时,他心中所说的爱就是超越的爱与至高的爱(系统神学二152)。以上这两位美国教授所说的毫不令人惊讶。
&&&&圣经明白又强调地教导:只有一位神。摩西宣称,“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申6:4)。同样,圣经也清楚强调:神有三个不同的位格。保罗赞叹说:“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神”(弗1:3)。约翰在福音书快结束的时候,也宣称:“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约20:31)。彼得在指责亚拿尼亚欺哄圣灵之后,随即说:“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徒5:3—4)。所以说,在使徒的祝福(林后13:14)和洗礼的公式文(太28:19)中,神的三个位格都有相当的地位,这就是圣三位一体的道理。
&&&&然而,这道理在邪恶的今世已经式微了。它不仅被独神教派公然否认,而且许多教会领导者都看它是纯理论而将它排除,或者更糟。其中之一就是名噪一时的圣公会主教詹姆士派克(JamesA.Pike)。然而,三位一体的道理却是基督教信仰的基础;若说整个基督教以此为兴亡存废之关键,这也不算夸张!
&&&&使徒信经,亦即众所周知的基督教信经,包括三大部分:父神和我们的创造、子神和我们的救赎、圣灵神和我们的成圣。于是我们很明显地看到,三位一体的道理不仅高举圣经中神的观念,而且还抵斥错误的神的概念。关于至高者的概念,通常有三个理论:即泛神论(Pantheism)、自然神论(Deism)、有神论(Theism)。泛神论认为神就是宇宙,宇宙就是神;或创造者就是受造物,受造物也是创造主。自然神论则告诉我们,神的确创造了宇宙,但他没有进一步地去注意它,而且也不需要去管它,因为宇宙自己会料理自己,就象是你出去旅行一个礼拜,先把你房里的闹钟上好发条,它自己就会嘀嘀嗒嗒地走上八天。有神论则采圣经对神观念之说法。于是,很明显地,“父神和我们的创造”这道理使泛神论不攻自破。神怎么可能跟宇宙一样呢?他是在宇宙之先就存在了,而且宇宙还是他造的。同样地,“子神与我们的救赎”和“圣灵神和我们的成圣”这些道理显然也与自然神论不尽相同,而且所教导的还恰恰相反。神并没有离开宇宙,相反地,他还住在我们中间,甚至为要救某些人还住进他们的心中。另外,有神论与圣经里三位一体的教导是一致的。
&&&&三位一体的道理纵横交错在圣经里神的自我启示中,全本圣经都是在讲三个问题,即神的创造、人的堕落、以及人的得救。圣经教导说,三位一体神都实际参与创造的工作。圣父创造了世界,并藉着道,成了肉身(约1:3—14)。圣灵也运行在创造之上,并为受造物注进生命(创1:2)。同样地,圣经也教导,拯救堕落的人乃是三位一体神的三个位格共同完成的。
&&&&三位一体的道理不是凭空臆测的,实际上那是最重要的道理,没有任何其他比罪人得救更重要的事了。圣经中有关神和拯救的道理彼此有着唇亡齿寒、相辅相成的关系。
&&&&父神拯救
&&&&圣经告诉我们,神从永远就秉着他有主权的爱,从堕落的人类当中选召某些人,使他们得永生(罗8:29—30;弗1:4—5)。
&&&&那个拣选是无条件的,因此也是不可改变的。举例来说,神并没有预定某些人,只要他们相信基督就一定得救;他只是“按着自己旨意所喜悦的”(弗1:5),预定他们藉着相信基督而得救。换言之,若蒙神的拣选,就必得救。这意思是说,父神不仅使得救只是一种可能,他还要它变成一个事实。简言之,就是父神拯救。圣经明白地告诉我们:“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即从永远就爱他们),……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29—30),神救他所拣选的人,一直要救到底,这是完全确定的。再说一次,父神拯救。
&&&&圣经告诉我们,神在基督里选召那些他所拣选要得永生的人。这个句子中的在基督里是什么意思呢?答案可见加尔文的评论。他说:“假使我们在基督里蒙拣选,那并不是我们的功劳”,“基督之名已经把所有属于我们的功劳排除于门外了”。正如亚当是人类代表的元首,基督也可以说是蒙选者代表的元首。正如亚当犯的罪归到他后代的身上,照样基督的功劳也归给被拣选的人身上。事实上,在人蒙拣选的事上,神才是有功劳的;那就是说,神选召某些人得永生,并不是等待他们有一天会进到基督里,而是说他从永远就看到他是在基督里的。简言之,拣选就是拯救。让我们再说一次,父神拯救。
&&&&在约翰福音十七章里,耶稣讲到拣选的事,但却没有用到“拣选”这个词。他把蒙选者形容为父赐给他的那些人,父把他们赐给他儿子,为要使他拯救他们,因此耶稣祷告说:“父啊,我在那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那里,叫他们看见你所赐给我的荣耀”(约17:24)。由此可见,“赐”的作为正是拯救的作为。
&&&&说到相信的人,耶稣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7—28)。他顿了一下又继续说:“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原为一”(约10:27—31)。他把信徒永远得救的事归给父神,如同归给子神一样。
&&&&父神既然在基督里拣选了一些人,又把他们赐给他儿子,所以他差他的儿子来到世上,以确实使那些人得救。基于同一个目的,他也差圣灵到世上来。
&&&&子神拯救
&&&&基督教神学在描写神儿子的拯救工作时,常用到一个名词,就是“救赎”。根据圣经来看,基督救赎的工作有二方面——一是消极的,一是积极的。这就是神学家所不太愿意讲的,即被动的顺服——他为罪人偿清罪债;和主动的顺服——他为罪人赚得永生。
&&&&英文的“被动”(Passive)这个字是由拉丁文“受苦”(Suffering)变过来的。在受苦上,耶稣的决定是主动的,他甘心乐意为他百姓的罪受苦。“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赛53:5—6)。他不是只担负我们部分的罪,而是全部的罪,我们都是该下地狱的罪人,他在客西马尼园和十字架上代我们受地狱里的极刑。“经上记着说,‘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3:10)那可以应用到每个人身上。圣经又继续说:“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加3:13)。当耶稣被挂在十字架上的时候,黑暗吞没了整个大地——也包括他,神也掩面不看他,他一了解这个事实,就大声喊着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27:45—46)那正是地狱的情景啊!你可知道天堂之为天堂是什么?就是有神同在。你可也知道地狱之为地狱是什么吗?那就是被神弃绝。那个喊叫是地狱里一个极大痛苦的表现,当基督一发出这个喊叫,神对罪所发的怒气就象怒海汹涛般地席卷过他的头,压伤了他的灵魂;他如同掉进了无底深渊。唯有这样,他才能买赎他一切百姓的罪。
&&&&假使你一文不值,又欠了人家一百万元,正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你有一位朋友既有钱又是大好人,他帮你把全部的债都还清了,你一定感激得五体投地。但之后你是不是也就变成了大富翁啦?明显,你还是一贫如洗。不要以为救主耶稣也这样对待父所赐给他的人。的确,他是为你偿还了一切债务,但是他也把无限的财富——永生——赐给你。那些财富是他藉着所谓“主动的顺服”和完全遵守神的律法得来的。亚当因为违背神而使他自己该死,甚至殃及他的一切子孙。想当初,如果他顺服神,神同样也会赐给他永生,那就是说,他早就达到不再犯罪因而也永不死的境地了。第一个亚当所不能做到的,以及他的后世子孙都不能做的,在最后一个亚当——即耶稣——却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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