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里面散户游击战法的税收会不会影响所在城市地税务局的税收?

网店实名制下月实施 卖家担心网店税收随之而来_网易新闻
网店实名制下月实施 卖家担心网店税收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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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出新规,网上开店“实名制”原则将于7月1日起实施。新政的出台,让一些消费者感到网上交易变得更安全,也有网售卖家担心,网店税收政策会不会随之而来。
中国新闻网6月7日电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出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网上开店“实名制”原则将于7月1日起实施。
淘宝网《年度中国网购热门城市报告》指出,深圳人网上交易买卖两旺,网售手机销售额五成落入深圳卖家口袋。新政的出台,让一些消费者感到网上交易变得更安全,也有网售卖家担心,网店税收政策会不会随之而来。
数据:深圳人喜网上交易
根据淘宝网《年度中国网购热门城市报告》,深圳人年均网购消费金额位列全国第三,深圳卖家的销售额已占淘宝年总量的9.12%,仅次于上海名列第二,其中手机网售额五成落入深圳卖家口袋。报告指出,淘宝网上每卖出1万元的手机产品,其中就有近5000元落入深圳卖家口袋。
政策:网店实名制下月实施
根据下月起实施的《办法》,网店店主要向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实名信息登记,但未要求店主必须取得营业执照。
《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买家:以后交易更安全
家住南山的肖娜今年3月为新房购置沙发时,看到网上一卖家售卖的一款真皮沙发和自己实体店看到的差不多,价格差了近一半,抱着拣个便宜的想法,肖娜和卖家取得了联系并预付了订金,然而迄今过去近3个月了,肖娜仍没等来自己网购的那款沙发,由于没有采取第三方支付交易,订金也打了水漂。“随着网店实名制的实施,相信以后网上交易会更正规更安全。”肖娜和记者说道。
卖家:怕税收随之而来
“实名制对卖家来说是一种监督,有助于网售环境的健康安全”在网上兼职开店卖鞋的深圳卖家李燕昨日对记者说道。不过李燕担心,随着新规的实施,下一步网店税收政策会不会随之而来。“网店都是价格公开,利润很薄,一旦实施税收政策,这小本买卖就很难为续了!”
专家:增强网购安全感
深圳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国世平表示:“现在存在的一些欺诈行为让大家网购没有安全感,限制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实名制则能增强大家对网购 的信任,严格管理有利于电子商务的长远发展。”他认为,在网购监管存在空白的情况下推出实名制,有利于网购的规范化。牵涉利益的问题上,越严格越好,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律师:实名制效果难说
“市场交易主体的确定,有助于减少网上交易欺诈行为。”广东中意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德军表示。交易主体不确定,是网购维权最大的难点。但是,想依靠实名制完全杜绝欺诈行为也不太可能。
首先,卖家虽然向网站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身份信息, 但无法验证登记人是否与实际开店人一致。
其次,许多对于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很难认定,必须与工商局有沟通渠道,交易网站与工商部门最好有对接。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肖陆军 琴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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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这政策“七一” 实行 海外金融账户逃避税将“无处可逃”_国际财经_国际要闻 - 散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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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政策“七一” 实行 海外金融账户逃避税将“无处可逃”
发布时间: 09:38来源:全球财经投资专家字号:
  中国要求本国居民就其全球收入申报纳税,但以前税务机关很难掌握居民海外金融账户信息,部分人铤而走险通过海外账户逃避税,但这样的做法以后将逐步被堵住。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亦表示,《办法》对社会公众影响较小,主要对在金融机构开立新账户的部分个人和机构有一定影响。 转自:散户吧
  尽管《办法》和普通民众并没有太大关系,但打击富人利用海外金融账户逃避税的“潜在意义”还是引起了广泛关注。
  对于拥有海外金融账户的中国人,如何应对CRS带来的挑战?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六部门联合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计划7月1日起要求金融机构全面清查收集本国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这包括账户持有人名称、账户余额或价值、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不包括实物资产)的收入等信息。
  这些信息将被上报给国家税务总局,为2018年与其他国家税务机关互换金融账户信息奠定基础。业内人士称,此举将通过国家间信息互换来使得本国居民海外金融账户透明化,进而为税务机关未来打击利用海外账户逃避税行为提供便利。
  普华永道中国私人客户服务中区主管合伙人王蕾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其实《办法》主要针对在中国有金融账户或金融资产的外国人,也就是“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对中国公民影响并不大。
  “所以个人应对CRS的税务规划必须遵循这一理念,而不是简单地做一些连自己都无法解释的安排,如自称他国公民,却终日住在中国境内等,结果只会适得其反。而拥有海外企业账户的人士也应在CRS正式实施前自我评估海外企业账户信息报回后的税务影响,积极完善企业自身的税务合规。”王蕾称。 转自:散户吧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向G20承诺实施“标准”,首次对外交换信息的时间为2018年9月。 转自:散户吧
  目前国家地区间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互换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签订多边互换协议,另一种是双边互换协议。中国属于前者。
  不仅中国,目前已经有101个国家或地区承诺实施这一标准。这包括百慕大、开曼群岛等避税天堂地区,还有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区。
  这意味着未来个人或企业海外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将被本国税务机关充分掌握。
  该负责人称,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是各国(地区)之间加强跨境税源管理的一种手段,不会增加纳税人本应履行的纳税义务。交换的信息是来源于境外的第三方信息,主要用于各国开展风险评估,并非直接用于征税。对评估列为高风险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有针对性地开展税务检查并采取相应后续管理措施。依法诚信申报纳税的纳税人无须担心因信息交换而增加税收负担。
  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京会见了新加坡国内收入局局长陈继豪,双方就国际税收改革进展交换了意见,并就数字经济、转让定价以及中新税收协定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这些影响包括在7月1日之后新开立账户时仅需在声明文件时勾选“中国税收居民”,如果之前已经在该金融机构开立过账户,大部分情况下无需进行税收居民身份认证。
  根据《办法》,中国计划在今年内完成对100万美元以上的高净值非居民个人金融账户尽职调查,2018年底完成对100万美元以下低净值非居民个人金融账户尽职调查。
  王蕾表示,首先要明白,信息申报并不等于全额纳税,因为有些金融资产的收入并不涉税(如保险的理财收益)。因此,对于自身资产的涉税性质要有所了解,而不是一心去逃避申报。其次,尽管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还没有相关反避税的规定。但“实质重于形式”的征税理念已被各国税务机关广泛接受。
  王蕾表示,内地高净值人群的海外账户很多落户在中国香港和新加坡,与这两个地方进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最值得关注。
  为堵住个人或企业利用海外账户逃避税,受二十国(G20)集团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2014年7月发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下称“标准”或CRS),我国在2015年承诺实施这一标准,而上述《办法》正是将国际通用的“标准”转化成适应我国国情的具体要求,为我国实施“标准”提供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引。
  201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为中国与其他国家(地区)间相互交换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提供了操作层面的依据。
  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预计未来将有更多国家(地区)承诺实施“标准”。对于一直不承诺实施“标准”的国家(地区),国际社会可能采取联合反制措施,促使其承诺实施“标准”,提高税收透明度。长远来看,“标准”在全球范围内的实施是大势所趋,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终将覆盖绝大部分国家(地区)。
  王蕾告诉第一财经,中国香港也是签署的多变互换协议,但真正实现互换还需要双方沟通。而像新加坡则签署的是双边互换协议,所以中国需要与新加坡单独签订协议,才能实现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互换。 转自:散户吧
(小编:散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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