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办发1994 376号原文年)(376)号关于除名职工的复函文件。对95年被单位除名的职工在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职工被除名工龄如何计算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职工被除名工龄如何计算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14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什么是自动离职,除名是什么意思,被单位除名怎么办?
什么是自动离职,除名是什么意思,被单位除名怎么办?
正在读取...&|&作者:南京劳动律师&|&来源:法邦网
南京劳动栏目关注:
什么是自动离职,除名是什么意思张某系某国有企业停薪留职职工,2001年5月,企业派人持书面通知送达张某,要求张某在收到通知的15日内回厂上班,否则将按自动离职处理。张某因自己经营一小饭馆,效益 可观,不想回厂上班,同时也未向厂说明理由。 15日后,企业以张某连续旷工超过15日为由,给予除名处理,并与其解除了劳动关系。张某不服,认为企业送达的通知中明明写的是按自动离职处理,不应该给其除名。于是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仲裁委经过认真调查研究,仔细审议企业的送达程序,一致认为:企业对张某的除名处理,符合法定程序,应予支持。这是一起典型的因纠纷案。仲裁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以下简称《奖惩条例》)和劳办力字[1992]45 号、48号文件规定,依法不予支持张某的申 诉请求无疑是正确的。此案争议的焦点是张某混淆了自动离职与除名的概念,片面地认为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本案涉及三个法律问题。一是什么是自动离职,什么是除名,二者有何联系;二是企业对张某的除名是否具备法定条件和符合法定程序;三是按自动离职处理与除名产生的法律后果有何不同。笔者想对此案谈点粗浅的看法,与各位同仁商榷。一、什么是自动离职,什么是除名,二者有何联系自动离职是指职工不告而辞,连续旷工达15天以上,经企业合法传唤仍不回单位的。除名是专门对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且旷工时间超过法定期限的职工的一种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措施。自动离职是职工的个人行为,用人单位可以对自动离职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在《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中规定:“停薪留职”期满后的一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手续的,原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对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同时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职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第3条作出解释:”劳人计[1983]61号第2条、第6条规定的企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应依据《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由此可见,擅自离职、自动离职实质是职工旷工的一种行为,按自动离职处理,实质是按旷工论处,因此劳动部办公厅在劳办力字 [1992]45号文件中,将按自动离职处理与除名处理一致起来,即:用人单位对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的,应按照《奖惩条例》规定,履行除名处理的程序。二、企业对张某的除名是否具备法定条件和符合法定程序根据《奖惩条例》第18条规定,给予职工除名处理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二是经批评教育或处分仍不改正的,三是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对符合除名条件的职工应给予及时的处理。处理程序主要有:查证职工的旷工事实,取得确凿的,并进行严格的审核;进行批评教育或处分;由企业厂长(经理)提出并决定对旷工职工的除名;自证实职工犯有无故旷工错误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尚未处理的,追究企业行政负责人的责任;作出除名决定、制作除名处理书;根据劳办发[号文件,依法送达;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张某自动离职的行为构成了连续旷工超过15日的旷工事实,企业依法送达,并告知在一定的期限内如不回厂上班将会承担的法律责任,应视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对张某的除名处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被单位除名怎么办按自动离职处理与除名处理产生的法律后果有何不同自《劳动法》实施以来,可以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已经得到了很好的保障。《劳动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但是有些劳动者不顾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擅自离职,不告而辞,有的甚至是带走了原企业的商业机密,致使原企业蒙受重大的经济损失。对这样的职工,应该按自动离职处理。根据原吉林省劳动厅《关于职工被按自动离职处理后其档案及保险福利待遇问题的复函》(吉劳复字[1997]6号)规定,“自动离职的职工不能按失业职工对待,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原吉林省劳动人事厅《关于工龄计算问题的函》 (吉劳人险字[1985]49号)规定,“不顾生产(工作)需要自动离职或被单位开除的,其自动离职和被开除以前的工作时间,不应计算工龄。再次参加工作后,工资重新评定。”由此可以看出,自动离职是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鉴于职工的这种行为,用人单位可以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但必须履行除名的程序。对因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或连续旷工超过15天,经批评教育无效的职工可以给予除名。这部分被除名职工可以按照《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办发[号)“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的规定办理。虽然用人单位对违纪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的最后结果也是履行除名程序,但它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与普通的因旷工除名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显然是不同的。如何正确理解二者的关系,合理运用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工作者应当进一步学习和探索的问题。
延伸阅读:
一.什么是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
一、什么是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
南京劳动律师温馨提示:公司设立惩奖制度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但是其制度必须合法合理。在实践中,很多公司对惩罚规定制定得非常苛刻,甚至到了劳动者根本无法付诸实现的地步,并以此克扣员工奖金和工资,使劳动者实际到手的报酬少之又少。如果遇上这样的情形,劳动者不要妥协,应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争议相关栏目
关于什么是自动离职,除名是什么意思,被单位除名怎么办? 的推荐内容
劳动争议相关咨询
南京劳动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热线。专业知名的劳动争议律师为您解决劳动法律纠纷,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专业才可以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劳动律师温馨提示: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
如果您遇到劳动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劳动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劳动争议相关咨询
劳动争议相关案例
劳动争议相关资讯
劳动争议相关法规
劳动争议相关合同
劳动争议相关专题
劳动争议热门专题
法邦劳动律师为您提供劳动仲裁案例解析,劳动争议案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五险一金案例,工伤认定赔偿案例,劳动诉讼,工资福利,辞退辞职解雇等劳动纠纷案例
如果您遇到劳动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劳动咨询电话: 。专业劳动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
法邦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查看: 15698|回复: 5
前些日子,我在网络上发表了如下链接中的文章诋毁了该文件:
  但是,在我作为公民代理人开始写法庭陈述的时候,我发现我错了!
  我错就错在只看到了流氓们身上披的“虎皮”而没有看到“大旗”的本意。
  流氓们披的虎皮如下图所示:
而大旗既劳办发104号文件的原文如下:
广州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有关问题的请示”(穗劳函字〔1995〕第02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你局所询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辞退”职工是否可按《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办发〔号)(以下简称《复函》)规定办理的问题。
  辞退职工工龄计算问题,原劳动人事部在“关于印发《〈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劳人资〔1987〕31号)中明确,即“职工被辞退前的工龄及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
  2、关于“自动离职”的职工是否亦可按《复函》意见处理的问题。
  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中明确,“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因此,自动离职的职工工龄计算可按《复函》意见处理。
  3、关于除名职工连续工龄计算时效的溯及力问题。
  我们意见,应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作为除名职工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
  ——从以上原文的1和2来看:都传承了我国以往对工人工龄“合并计算”的一贯政策。例如: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工人职员退职养老时,应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退职养老补助费:本企业工龄已满5年未满10年者,付给本人工资50%;已满10年未满15年者,付给本人工资60%;已满15年及15年以上者,付给本人工资70%。付至死亡时止”——在什么情况下职工工龄才能被剥夺呢?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是“凡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作工龄计算。因反革命罪行而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恢复政治权利之日算起;因其他犯罪行为而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被剥夺政治权利前与恢复政治权利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也就是说:除了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反革命分子外,对一般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的工龄,都是按照被“剥夺政治权利”前与“恢复政治权利后”的工龄“应合并计算”的。既然对一般犯罪分子的工龄都“合并计算”了,那么,对当年改革开放初期,因为响应党和国家“人才流动”的号召而离开原工作单位或因反腐败被除名的人员的工龄就更应该“合并计算”了。
  再从劳办发104号文件中的3涉及的“溯及力”这3个字上来说:众所周知“溯及力”的基本原则就是“不溯及既往”这5个字!在劳办发104号文件的发文时间是1995年,也明确了溯及的范围就是“应从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的情况下,流氓们在以上图片的虎皮下把溯及范围扩大到1995年以前,显然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违法行为!或者说是流氓们因“与民争利”而拉的屎盆子扣到劳办发104号文件头上来的一种栽赃行为!
  我对劳办发104号文件中“溯及力”的举例说明是:在“各地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后,张三在A工作单位为其缴纳保险的情况下干了3年,因故被A单位除名或自动离职。然后又到B单位工作,其以前在A单位工作的3年工龄不予“合并计算”而以“起始时间”计算了!
  如果劳办发104号文件中“溯及力”这个概念的本意也超出了“不溯及既往”的法律原则,那么,我收回这次道歉并继续呼吁废止!
一起交流!楼主给咱们提供机会了
欧规12V10A开关电源适配器
来自手机客户端
支持,强烈支持
前几天我发给国家信访局的文字和图片如下:
我国一贯的基本养老政策是按参加工作的工龄来计算养老金的。因为对工龄的计算直接关系到每个退休人员养老金多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主义的国家形象,所以,早在1953年国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中的第42条明确规定“第四十二条&&凡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作工龄计算。因反革命罪行而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恢复政治权利之日算起;因其他犯罪行为而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被剥夺政治权利前与恢复政治权利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从这个“合并计算”的规定里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剥夺职工工龄就是剥夺职工的政治权利!
而济南市社保金长期以来,无视党和国家一贯的养老政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有“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的法律规定情况下,
以故意曲解劳办发[号文件为手段,非法剥夺了大量职工“视同缴费年限”的工龄!从而制造了大量虽然有几十年的实际工龄,但是,超过了60岁以上却一分钱养老金也没有的老无所养、严重不公的社会病态现象!1951年生人的我,至今没有退休金就是其中的一例。
附件的图片就是济南市社保局挑战国家基本养老政策和法规、制造老无所养、社会不公的证据:待付费咨询:
我要讨回被除名前的的工龄,是一起民告官的案件,向各位律师专家咨询有关这方面的问题,等候回音。谢谢!
你好!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在1994年发布的劳办发[1994]376号文规定:由于违反劳动纪律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职工受开除处分的,仍按现行规定办理。开除是单位对职工的最高行政处分,如果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司法部门还要给予刑事处罚。按规定,被开除、被判刑人员其工龄只能从再次参加工作或刑满释放参加工作后重新计算,以前的工龄包括军龄都一律取消。而除名不是行政处分,而是单位内部管理职工的必备手续,仅仅是把由于一般原因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的名字,从职工名册中除去;对自动离职的职工,单位同样会把他们的名字从职工名册中除去。所以,对于因违反劳动纪律被单位除名的职工和自动离职的职工,工龄计算办法应该是一致的,即:如果他们被单位除名之前没有受过开除处分,被除名前的工龄,可以和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如果在被单位除名前曾经受过开除处分,他们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就只能从受开除处分或刑满释放再次参加工作后重新计算。依据分析: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办发[号)和《对“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号),对于职工被开除、除名、辞退后的工龄计算作如了规定,即:职工受开除处分的,开除前后的工龄不能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被除名的,除名前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被辞退的,辞退前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被按自动离职处理的,其被处理前后的工龄也可以合并计算。以上解答,仅供参考,祝你好运!您的位置:&&&&&&&&&&&& > 正文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处理后原单位能否再行处理的复函 00:00
发文单位:劳动部办公厅 文  号:劳办发[号发布日期:执行日期:河北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职工被处理后原单位能否再行处理的请示》(冀劳办〔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发生的劳动争议,在审理过程中,企业如变更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或对职工再行处理,职工一方当事人同意自行和解的,申诉人应申请撤诉,仲裁委员会对该案件可按撤诉处理;职工不同意的,企业应将不同于原决定的新的处理意见在仲裁庭调解或裁决时提出,由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进行处理。
司法考试相关栏目推荐
··············
2017年司法考试移动班,支持以手机/平板电脑为载体学习网络课程,每15-20分钟一个讲座,化繁为简。权威名师倾情打造,授课幽默风趣,妙语连珠!
《刑事诉讼法》
《刑法学》
《民事诉讼法》
电话:010-
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紧扣大纲全面讲解,超值优惠套餐!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智能交互课件,阶段测试点评。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个性化辅导方案,一对一跟踪教学。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高清视频课件,移动应用随学随练。
大数据智能教学,私人订制服务。
含全套基础学习班、法条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真题解析班、论述题精讲班。
1、凡本网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法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法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Copyright & 2003 - 2017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咨询电话:010-6500111 咨询时间:全天24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客服邮箱:
传真:010- 投诉电话:010- 建议邮箱:&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8层()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阎崇年被除名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