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后借款的利息法院怎么算怎么算

当前位置:
判决生效之后的利息不应列为诉讼请求
作者:梁立标 黎永芳&&发布时间: 16:25:49
  被告陈某明因养猪需要,于日与原告高某签订《饲料赊销合同》。其中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赊销饲料,具体数目以被告签收饲料款为准;如被告循环赊销饲料,每满两个月付清前面的饲料款且最高赊款不超30000元;饲料价格以厂方定价或双方约定为准。合同签订后,被告陈某明陆续从原告处赊购饲料,并每次赊购饲料时都在原告的记帐簿上签名确认。之后,被告陈某明的儿子陈锋也多次到原告处赊销饲料,原告也要求陈锋在记帐簿上签名确认。陈锋多次赊销饲料后,原告于日要求被告陈锋另外签订一份《饲料赊销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乙方”为被告陈某明、陈锋。在赊销饲料期间,被告陈某明的妻子谢军也到过原告处提取饲料并在记帐簿上签名确认。截止日,被告共赊销原告饲料款40520元,已给付饲料款21500元,被告尚欠原告饲料款19020元。
  兴业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陈某明、陈锋赊欠原告高某饲料款19020元,有被告陈某明、陈锋提取饲料时在原告的记帐簿上的亲笔签名确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告与被告之间形成合法的买卖合同关系。故原告要求被告归还饲料款19020元的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对于原告要求从判决生效之日起按双倍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资金占用费的问题,与法律规定不符。综上所述,兴业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陈某明、陈锋应归还原告高某饲料款1902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故原告此要求应在本案判决生效后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才能计付,不应列为诉讼请求。
来源:兴业县法院
责任编辑:钟蓓蓓有问题 @ 爱问
举报原因(必选):
广告或垃圾信息
不雅词句或人身攻击
激进时政或意识形态话题
侵犯他人隐私
其它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利息如何计算
公开咨询详情
全部省级分法律咨询:
共有律师4669名,律所12075家,本周加盟律师1人,本周加盟律所0家
您的位置: >> 免费公开咨询
咨询人:李宁
地区:福建 福州
浏览次数:4195次提问时间:
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利息如何计算
拿到法院的判决书,判决书要求被告在十日支付欠款。但是被告就是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请问:在法院规定的履行期限之后,产生的利息到底是按原先借条中双方约定的利息的2倍还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
刘江律师四川-达川
四川绥定律师事物所
积分:5346
注册时间:
回复时间: 12:01:43
按照判决书执行
马云秀律师广东-深圳
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
积分:22956
注册时间:
回复时间: 13:13:07
按照判决书执行
赵江涛律师北京-东城区
北京市易理律师事务所
积分:100360
注册时间:
回复时间: 22:25:58
按照判决书执行
李国锋律师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积分:3260
注册时间:
回复时间: 10:13:22
按照判决书执行
张明律师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
积分:20052
注册时间:
回复时间: 13:19:57
按照判决书执行
李月圆律师湖南-长沙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积分:86321
注册时间:
回复时间: 07:51:31
按照判决书执行
我要回复:
&&验证码:
您还可以输入1000字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判决书上的利息怎么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