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去哪里办理哪里办理

国家税务局税务登记业务办理一览
发布时间:日&&&来源:市国家税务局
设立登记(单位纳税人)
文书种类: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
附列资料:
1.出示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出示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企业章程、纳税人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4.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5.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6.改组改制企业还须出示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服务流程:
第一步:纳税人将应提供的资料递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室)税务登记岗。
第二步:税务登记岗进行受理审核。
第三步:非正常情况的处理。
1.对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对纳税人在综合征管软件系统中已进行非正常(走逃)户处理的,可受理税务登记申请但暂不发证,同时,告知纳税人到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原主管国税机关接受处理。待纳税人在原主管国税机关解除非正常户后再发证。
3.对于提交的证件、资料中有疑点的,须打印《税务文书受理通知单》交纳税人,制作相应文书通知税源管理部门进行调查,经税源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于10个工作日内向办税服务厅(室)反馈,办税服务厅(室)根据核查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第四步:核准、发放证件。对经审核无误的,税务登记岗通过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录入(或导入)核准的税务登记信息,收取工本费并开具行政性收费收据交付纳税人,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第五步:对于逾期申请办理开业登记的,系统自动产生违法违章信息,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前,需对违法违章行为按《征管法》规定进行违章处理,否则,不允许发放证件。
1.资料齐全,办税服务厅(室)即时办结,但需调查核实的天数未计算在目标时限内。
2.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免填制”即个体双定户不需填写登记表
设立登记(个体经营)
文书种类:
《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纳税人)》
附列资料:
1.&出示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出示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它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及其复印件
3.&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或按规定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纳税人)
设立登记(临时)
文书种类:
《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附列资料:
1.出示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服务流程:
与设立登记(单位纳税人)和设立登记(个体经营)的服务流程相同
资料齐全,办税服务厅(室)即时办结,但需调查核实的天数未计算在效率目标时限内。
重新税务登记
文书种类:
《重新税务登记申请核准表》
第一步:纳税人将应提供的资料递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室)税务登记岗。
第二步:税务登记岗进行受理审核。
第三步:核准、发放证件。
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的)
文书种类:
《变更税务登记表》
附列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3.如属变更法人代表的,需提供法代表身份证明
服务流程:
第一步:纳税人将应提供的资料递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室)税务登记岗。
第二步:税务登记岗进行受理审核。
第三步:非正常情况的处理。
1.对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对于提交的证件、资料中有疑点的,需打印《税务文书受理通知单》交纳税人,制作相应文书通知税源管理部门进行调查,经税源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于10个工作日内向办税服务厅(室)反馈,办税服务厅(室)根据核查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第四步:收缴原证件、核准、重新发放证件。
对经审核无误的,税务登记岗通过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录入变更后的内容,收缴原证件,收取税务登记工本费并开具行政性收费收据交付纳税人,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第五步:对于逾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税务登记岗发放税务登记证件前,需对违法违章行为按《征管法》的规定进行违章处理,否则,不能发放证件。
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其他内容的)
文书种类:
《变更税务登记表》
附列资料:
提供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服务流程:
第一步:纳税人将应提供的资料递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室)税务登记岗。
第二步:税务登记岗进行受理审核。
第三步:非正常情况的处理:
1.对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对于提交的证件、资料中有疑点的,须打印《税务文书受理通知单》交纳税人,制作相应文书通知税源管理部门进行调查,经税源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于10个工作日内向办税服务厅(室)反馈,办税服务厅(室)根据核查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第四步:核准、录入信息。对经审核无误的,税务登记岗通过综合征管软件系统录入变更后的内容。
文书种类:
《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附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发票领购簿》
3.未使用完的发票
4.税控收款机用户须带用户卡、发票使用汇总数据报表
说明:遇特殊情况,需下户调查的为3天
服务流程:
第一步:纳税人将应提供的资料递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室)税务登记岗。
第二步:纳税人在申报征收岗申报缴纳所属期为当月的税款;
第三步:税控收款机纳税人将税控用户卡和发票使用汇总数据报表递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室)申报征收岗报税;
第四步:纳税人将发票和《发票领购薄》递交发票验审缴销岗,发票验审缴销岗即时办理封存发票;
第五步:纳税人将《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和《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递交税务登记岗;
第六步:税务登记岗审核税款清缴和发票封存等情况,确认税款已结清、发票已封存且没有在查案件的,封存《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核准其停业申请,制发《核准停业通知书》和《税务事项通知书》并交纳税人;
第七步:如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
文书种类:
《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服务流程:
第一步:纳税人将应提供的资料递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室)税务登记岗。
第二步:税务登记岗进行复业处理。对已封存税务登记证件等解封存并交纳税人。
第三步:发票管理岗对已封存的发票、发票领购簿解封存并交纳税人。
主办:浏阳市人民政府
备案号:湘ICP备号
市政府值班电话:1
承办:浏阳市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湖南伟博
市政府门户网站联系电话:7无营业执照的个人是否可以办理税务登记_办税指南
无营业执照的个人是否可以办理税务登记
发布时间:日 来源:应届生会计考证网 作者:编辑组
  【问题】
  无营业执照的个人,是否可以办理税务登记,并领购普通发票?
  【解答】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五条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第十七条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根据上述规定,无营业执照的个人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临时需要使用发票的个人,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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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
内蒙古-阿拉善盟&10-26 19:32&&悬赏 0&&发布者:阿拉善 & 回答:(0)
我们是分公司,已经拿到营业执照,现在办理税务登记证,因为没有验资报告,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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