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厂里工作十年,体检听力下降,要调离岗位,这是工伤保险中的本人工资吗?

长篇报道:血汗工厂深圳富士康3年1772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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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报道:血汗工厂深圳富士康3年1772人工伤
长篇报道:血汗工厂深圳富士康3年1772人工伤
&来源:晶报 作者:记者
赤水金沙按:
谁来保障工人的利益?这是个适用于今天中国现实的尖锐命题。近几十年来,伴随改革开放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们,托起了中国经济的腾飞,创造了一个个经济神话,却付出了血的代价。数量惊人的工伤事故、频繁发生的欠薪、毫无保障的超负荷劳动……他们做着最脏最苦最累的工作,却遭受着最不公平的对待。虽然,2007年出台了新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却因为其本身是工人利益与资本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而不能作为工人的有力保障。更何况,任何法律之外,从来就不缺乏违法犯罪的事和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事发生,法律又往往极为滞后,这又如何保证对工人的权益的维护呢?
在缺乏道德约束的资本主义盛行的社会里,资本以追逐利益为第一目标,工人只是他们获取更多利益的工具。富士康历来臭名昭著,即使作为一个所谓世界五百强企业,仍然会出各种各样的工伤事故,更何况那些排不上名的小企业呢?作为企业主丢失了基本的社会道德责任,作为监管部门因金钱利益而违背了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监管责任,作为工人没有行使监督权力的空间,自然会造成如该新闻报道一样的悲剧……所以,重塑整个社会重视劳动、保护劳动的价值,重塑政府监管部门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显得那么重要。
作为普通群众,我们要求给予工人更多的权利,监督工厂、发出工人的声音,也要求相关政府部门能够履行职责。社会主义中国,最基本的是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的生产生活条件,如果这些无法得到保障,谈何社会主义复兴、谈何共同富裕呢?
张廷振父亲将张廷振(穿病服者)被切掉的左脑脑骨保存在一个瓶子里,拿给记者看。
戴小金的左手从手腕处被切掉,右手切掉两根手指。
谢湘斌被鉴定为八级伤残。
晶报深度调查部记者 黎勇/文、图
谢湘斌收拾好行囊,准备回家。
“20多岁就出来打工,蛮想多挣点钱回家,钱没挣多少,身体却垮了。”36岁的谢湘斌是湖南冷水江市潘桥乡人,他指着自己的身体说:“现在一身都是伤痛。”
谢湘斌在进入富士康工作3年多后患上职业性轻度噪声耳聋。“耳朵里整天就像敲着锣,轰鸣着,听不清声音,每天睡眠不到4小时……”这种身体损害不可逆转,噪声耳聋将永久性地陪伴他的后半生。今年7月,他被鉴定为八级伤残,深圳市社保局已认定其为工伤。
与谢湘斌年龄不大相符的脸上,皱纹横生,写满岁月的沧桑与对前途的茫然。“我是两个孩子的爸爸,是家里的顶梁柱,妻子、父母,一家人都靠我养活。”谢湘斌说,“我这个身体,在深圳已经没有公司会再要我了。”他准备回到老家找点事做,“可能再也不会来深圳了。”
 隐形工厂
车间里的噪音达到了90至100分贝,“说话要靠吼”,长期工作足以致人耳聋。而在电镀车间,“我戴着三层口罩在里面呆了两个小时就开始头晕。那是一种极其恶劣的工作环境,你如果没有进去过,是无法想像的”。
谢湘斌曾到富士康门口举过牌子,到信访部门上访过,在网上发过帖,上过职业“拍客”的视频述说自己的遭遇,奔走了将近一年。直到今年9月28日,晶报刊登深度调查报道《26岁富士康工人左脑被切除之后》,一直在默默帮他的朋友们看到报道,才与晶报深度调查记者取得联系。
《26岁富士康工人左脑被切除之后》讲述的是一例典型的工伤案件。设备维修工程师张廷振到富士康工作不到3个月,在维修灯管时被电击,从梯子上摔下来倒栽在地上,因送医不及时,左脑被切除,导致右侧肢体瘫痪,成为一个智商为零、永久需要人照顾的“废人”。按照正常的鉴定程序,张廷振很可能被认定为伤残等级中最严重的一级伤残。但他至今未能获得相应赔偿。原因是,他虽然一直在位于深圳龙华的富士康工作,但与他签订劳动合同的富士康公司却是在惠州注册,因此只能按比深圳低的惠州社保标准赔偿,而这点钱尚不够他一年的康复费用,张廷振父亲拒绝去惠州鉴定。张廷振一家因此陷入困境。张廷振的遭遇经晶报报道后,引起国内外媒体的关注。英国路透社、《中国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纷纷跟进作了报道,社会各界给了张廷振很多关心和帮助。
谢湘斌正是张廷振的同事。他们都在富士康旗下的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CNSBG事业群)工作,此前,他们并不认识。晶报的报道使他又找到了一个“同类”——他们都是富士康工厂工伤的受害者。不同的是,张廷振是事故导致的器官损害,而谢湘斌是职业病造成的器官功能障碍。张廷振所受的工伤损害明显、直观,谢湘斌所受工伤则看不到明显的器官损害,表面上与常人无异。但是,“后一种工伤的发现、认定、索赔比前一种要困难一百倍。”
谢湘斌日进入富士康,在CNSBG事业群弹性焊接部门做氩焊,主要产品是华为和IBM的大小交换柜。谢湘斌描述说,他所在的焊接车间旁边是一个冲压车间,里面全是一两百吨位的大冲床,共有30多台。由于冲压车间与焊接车间之间没有隔离墙,冲床工作时,巨大的“嘭嘭”声,直接影响着焊接车间的160多名工人。“工人之间面对面地讲话都听不清楚,说话需要靠喊。”谢湘斌说,“除了噪声,还有氩弧焊和二氧化碳焊产生的含锰粉尘与耀眼弧光,上班时戴着口罩,下班后口罩里和鼻子里还是黑乎乎一片。”
谢湘斌称,公司虽然为工人配备了塑胶耳塞和医用口罩,但根本没太大作用。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调查,在85分贝和90分贝的噪声环境中工作30年,耳聋的可能性分别为8%和18%。在70分贝的噪声环境中,谈话会感到困难。
谢湘斌被诊断为职业病后,职业病防治部门到他工作的焊接车间进行了检测,发现车间里的噪音达到了90至100分贝,远远超出可致人耳聋的分贝值。
“像我们这样的生产车间,在富士康是'秘密’、'隐形’的,富士康绝对不会让客户和外界的人进去看,去检查。”谢湘斌得知外界对富士康工人的工作环境极为关注,这样告诉晶报记者。
电镀、冲压、抛光、焊接等车间都是富士康工作环境极为恶劣的场所。噪声、粉尘、高温,电镀车间的酸、碱、溴水、氢化物、氨气、铅水、镍等,是这些车间的工人们每天要接触、每天要相伴十几个小时的“危险品”。“我戴着三层口罩在电镀车间呆了两个小时就开始头晕。”一位2010年初曾以心理辅导志愿者身份进入过富士康工厂的人士告诉晶报记者,“那是一种极其恶劣的工作环境,你如果没有进去过,是无法想像的。”
工作环境因素对人身体的病理改变是缓慢的、看不见的。恶劣工作环境里的这些“危险品”慢慢侵蚀着工人们的身体,有的人抵抗力强一些,可能暂时没事;有的人身体更敏感一些,各种疾病便逐渐上身。2009年,深圳职业病防治院一位专家曾告诉晶报记者,很多工人患上职业病后,至死都不知道自己是因为工作因素导致的职业病,更不知道提出申请和鉴定,向社保部门或用人单位索赔。
160多工人有20多人查出耳朵有问题,已有多人被确诊为职业病,其他很多人自动离职。认定为工伤也只能按底薪标准获得社保赔偿,申请鉴定和获得赔偿异常艰难。
谢湘斌之所以被查出耳朵有问题,是因为公司要开除他。
自从进入富士康,在焊接车间工作了一段时间后,谢湘斌就感觉自己耳朵不太舒服。但他没太在意。“这就是我们的工作环境,我们能怎么样呢?”谢湘斌说。
日,谢湘斌上夜班。其间,他上了两次厕所,被线长责骂上厕所太频繁。“我与线长吵了一架”,谢湘斌认为自己没错,因为他的工位上没工件,上厕所没有影响工作。第二天,线长将此事上报给课长,课长让他写检讨,被他拒绝。第三天,他就接到了被开除的通知单,理由是他“扰乱生产秩序”。
“我是健健康康地来工作的,也一定要健健康康地走。”谢湘斌仿佛记得,以前有同事离开时,曾要求按劳动法的要求做离职体检,因此,他向公司提出,要先做离职体检再离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谢湘斌提出的要求合理合法,公司不得不出资让他去做离职体检。
日,谢湘斌拿到了宝安区龙华预防保健所的体检报告,他被检查出听力严重下降,高血脂,“疑似职业性中度噪声聋”。11月,他被安排到深圳职业病防治院进行职业病诊治和检测,住院22天。在此期间,他仔细阅读了一些公益组织免费发放给他的职业病防治材料,对职业病的危害、鉴定和申请工伤认定及赔偿等问题有了深入了解。2012年4月,他又在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住院20多天后,被正式确诊为“职业性轻度噪声聋”。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有员工被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卫生监督部门应立即组织对其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治理,并对在同样工作环境中工作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筛查。
谢湘斌说,当年4月,他所在的焊接部160多人全部到龙华预防保健所进行了体检,结果发现,听力被检查出有问题的还有20多人。“我们那里成了一个'耳聋工厂’,'制造’了大量耳聋病人。”
24岁的河南开封小伙子苏芳就是这20多人中的一个。他进富士康的时间并不长,但没想到却不幸“中招”。“那冲床的噪声实在太大了。”苏芳对晶报记者说,“不管谁在里面工作,耳朵迟早都会受损的,只是程度会不同。现在我每天晚上两个耳朵嗡嗡地响,很痛苦,失眠。医生说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治。”
今年6月,经职业病诊断,苏芳耳朵确诊受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其为听功能障碍九级伤残。市社保局已认定其为工伤。
虽然比谢湘斌受伤程度轻一级,属最轻的伤残等级,但对24岁的苏芳来说,年纪轻轻,为了一点并不算高的工资就付出身体永久受损的沉重代价,他觉得自己太不值得。他没有和谢湘斌一样孜孜以求于向富士康索取最大限度的赔偿,而是很快辞职,尽快逃离了富士康这个“伤身”之地。
谢湘斌所在焊接部检查出听力有问题的20多人,在富士康工作时间大多为两三年。体检查出听力问题后,有10多人相继先后自动离职或辞职。还没有离开的吕志豪和沈浩,则在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申请做职业病鉴定。“鉴定结果本月底就会出来。”吕志豪12月17日告诉晶报记者,“诊断职业病过程非常复杂,我还得去广州做一次检查。”
职业病的诊断、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等,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来说,每一步都异常艰难,而且要遭受种种刁难和折磨。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谢湘斌被诊断为疑似职业病后,富士康再不能开除他,便将他从焊接部调到仓库做物流拉料。但这也意味着他没有班加,每个月只能拿2600元的底薪。扣掉社保和公积金之后,他每月只剩2000元,而此前他在焊接部每个月平均工资有5000元。
谢湘斌本应按每月5000元的工资标准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但由于富士康是按照2600元的底薪给他买的社保,因此只能按此标准获得社保赔偿。为了让公司赔付其中的差额,谢湘斌找公司、找劳动和信访部门,被骂过、踢过、关过,“跑断了腿”,“那一段时间真是欲哭无泪,求助无门。”谢湘斌说,他家里有两个老人、两个小孩,只靠自己2000块和妻子每个月2000块钱的收入,患上职业病后工作难找,如果这次不争取最大的权益,今后没人会再理他。
3年间,富泰华、鸿富锦等4家子公司有1772人向深圳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而这还远远不是总数,大量工伤被富士康中低层管理人员瞒报。
谢湘斌、苏芳、吕志豪、沈浩、张廷振,只是富士康每天都在增加的众多职业病工伤和事故工伤工人中的几个剪影。
就在谢湘斌四处维权、控诉和反映自己的情况时,造成他听力障碍的焊接部隔壁的冲压车间又出事了。一个名叫戴小金的江西工人,手被绞入机器内,左手被截除,右手两个手指被截断。“太惨了。”苏芳说,“虽然自己不慎'中彩’患上了职业病,被定为九级伤残,但血淋淋的事故发生在我认识的、我身边的戴小金身上,还是让人难以接受。谁也不知道哪天这种事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10月15日,在深圳二医院康复治疗室,晶报记者见到戴小金,他躺在床上,一句话也不愿说,但看得到他眼眶里有亮晶晶的东西闪动。“他是公司的线长。”戴小金的妻子有些自豪地说,“在富士康鸿富锦已经工作十几年了。”但看着丈夫被截掉的左手,她又有些黯然神伤。她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从日到日,深圳市社保局受理了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工人的499宗工伤认定申请,这些工伤认定目前已全部办结。
根据晶报记者在深圳市社保局官方网站的查询,被工人们称为“经常发生工伤”的鸿富锦,并不是富士康深圳工厂中申请工伤认定人数最多的子公司,人数最多的是其旗下的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在日至日间,这家公司共有838名工人向深圳市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已办结。
据晶报记者统计,富士康旗下仅富泰华、鸿富锦、群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这4家子公司,在上述时间段内申请工伤人数即有1772人。
富士康设在深圳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有将近30家。如果以平均每家公司400名工人申请工伤认定的低限计,日至日间的将近3年时间里,富士康深圳工厂申请工伤人数可能高达1.2万人,平均每年4000人。这还不包括数量更为庞大的因职业因素患病而未申请或未获职业病认定,或因轻微工伤事故等各种原因放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工人。
按照富士康内部的管理规定,如果所在部门有人申请工伤认定,则与之相关的线长、组长、课长等各个层级的管理人员都将会被处罚,包括扣罚年终绩效奖、扣减分红、不得晋升工资等。而受了工伤的工人则会被“记过”,被“记过”的工人也会被扣罚绩效奖、不准加工资。因此,一般出现了小的工伤,工人自己不愿上报,管理人员也不想上报,尽量瞒住。“如果部门一年上报六七起工伤,你这个部门主管就不要再干了,肯定走人。”谢湘斌说,他的一个手指头在焊接时就曾不慎受伤,因伤不重,自己花几百元治了。
研究中国劳工问题的国际知名学者、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教授潘毅向晶报提供了一个她的调查组所获得的案例:李鹏飞,19岁,进观澜富士康才两个月。日,他因手指受伤住院。受工伤后,他所在的事业群担心受处罚,因此想私了。事业群有一个基金,给了他5000元钱。并且告诉他选择私了的话这部分钱就不用还,如果不私了,走工伤认定程序的话就要还钱。后来,此事被富士康“中央安全处”发现,后来线长、组长、课长和专理都受到处分,专理被记大过。
潘毅等人编著、今年7月在内地出版的《我在富士康》一书列举了多个类似的案例,该书指出:“由于雇主没有申报工伤,'幸运’的工人由管理人员私下为其解决医疗费,倒霉的工人则要自己垫付医疗费,甚至有一些工人由于无力支付医疗费导致伤势恶化。这种情况揭示出富士康的工伤管理制度中存在着大量的黑洞。”
除此之外,晶报报道过的张廷振的情况属于另一种情形。张廷振在进入富士康工作之时,就是与注册在惠州的公司签劳动合同。当他发生事故后,就不能在深圳做劳动能力鉴定,也不能在深圳申请工伤认定,因此深圳社保局统计的富士康工伤人数中,也就不包含类似张廷振这样的工伤受害者。而类似张廷振这样虽然人在深圳工作,但劳动合同却在外地的人员,据知情人士称,可能高达数万人。
如此算来,富士康深圳公司每年的工伤人数,几乎可能是个无法统计的数目。
晶报深度记者就富士康历年工伤人数等相关情况向富士康媒体办公室发去采访提纲,截至昨日17时止,未收到任何回应。
“根源在于为节约成本 忽视工人安全”
访香港理工大学教授、中国劳工问题研究专家潘毅
2010年至2011年,香港理工大学潘毅教授会同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卢晖临副教授、清华大学郭于华教授和沈原教授等3位教授,组织北大、清华、台湾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高校社会学系和新闻系的近百名师生,对富士康在广东、山西、江苏等内地的19个厂区,进行了历时2年、多达6次,迄今所知耗时最长、规模最大、程度最深的实地调查,其中有近20人潜伏进入富士康工厂内,共收集有效问卷2409份,采访工人500多人,整理第一手采访资料10余万字,发布了三次调研报告,产生了巨大反响。
作为富士康在大陆最大的厂区,深圳的龙华和观澜是这次具有浓厚学院背景的田野调查的调研重点,由潘毅教授亲自指挥。
潘毅教授及其团队的调查涵盖了富士康问题的方方面面,而其中也涉及到富士康工人的工伤问题。近日,晶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潘毅教授。
女,1970年出生,伦敦大学人类学博士,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中国劳工、性别及文化政治、全球化及跨境研究。2005年凭著作《中国制造:全球化工厂下的女工》获美国米尔斯(C.Wright Mills)奖,为首位获此奖的亚洲学者。她的研究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
晶报:根据您的调查和研究,您认为富士康工人工伤频发的根源何在?谁是真正的罪魁祸首?在发生工伤事故或患上职业病后,除了管理体制上存在的因“三级连坐”导致管理人员层层瞒报外,富士康还存在哪些问题?
潘毅:在全球电子生产链中,品牌商(如苹果)拿走了大部分的利润,而制造企业位于供应链的底端,只能赚取微薄的加工费。富士康作为电子代工企业,依靠国际电子品牌如苹果的订单生存。为了抢夺品牌商的订单,它只有不断压低单价,压缩人力成本。因此,富士康在为工人购买劳保用品、社会保险、医疗赔偿等方面都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这与富士康在国际生产链中的地位是分不开的。也正是由于这一点,我们强调苹果等跨国品牌需要为富士康频发的工伤事件负责。
在我们走访医院的过程中,发现很多富士康员工都是因为操作新机器受伤。访谈发现,随着电子产品生产周期变短,品牌商要求制造企业在很短的时间内出新产品,因此富士康的机器更新速度非常快,有的生产线几个月内机器就要改造换新,工人也不得不在很短的时间内学会使用新的机器。但是富士康对机器的安全评估不到位,对工人的安全培训也很缺乏,导致工人由于不熟悉新机器的特点,在初期调试、操作机器时很容易受工伤。
调查中,工人普遍反映没有受到正规的职业安全培训,不清楚如何有效地预防工伤和职业病,这也是富士康工伤职业病频发的重要原因。此外,一些工人在工作一段时间后已经出现不适,也很难调整原岗位,导致健康进一步被损害。
晶报:内地关于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也有不少了,根据您的团队的调查,富士康执行这些法律法规的情况怎么样?富士康工人工伤后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这是否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潘毅:富士康不严格执行中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很多。比如,调查中我们发现,富士康的电镀、喷漆、打磨、电镀、冲压、抛光等车间工作环境存在众多职业安全隐患(如噪音、辐射、有毒有害化学品),但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职业安全隐患一栏全部没有标注,导致工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工作岗位的健康安全隐患一无所知。
晶报:在防范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方面,作为富士康的工人应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和社会有关方面可以为他们做哪些工作?
潘毅:要改善富士康工人的处境,从根本上保障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就必须让工会回归工人,真正站在工人的立场上,代表工人的利益与资方进行协商谈判,为工人争取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向品牌商施压,要求品牌商提供无血汗的良心产品,并为制造企业中的工人负责,为工人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劳动安全培训、工伤及职业病救助。
富士康现在是一个“独立王国”,政府部门很难进入富士康。在访谈过程中,几乎没有工人表示曾见到安全部门、卫生部门等政府工作人员来富士康车间监察。因此,富士康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也不容易被有关部门发现、纠正。政府部门必须加强监管。
(原标题:为伤所困:被富士康“制造”的工伤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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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伤等17种情况拟列入职业病 工作中感染艾滋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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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卫生部公布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新版目录拟新增17种职业病。其中,医护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有望纳入职业病范围,但人们此前热议的&鼠标手&则不在目录中。
  【新规】冻伤拟入选职业病范畴
  记者从卫生部门了解到,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包括130种职业病,其中新增职业病17种,删除职业病1种。在职业性传染病分类中,增加1种职业病:医护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在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分类中,增加两种职业病:分别是冻伤和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和视网膜)灼伤。在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分类中,增加1种职业病:爆震聋。
  据介绍,此次被删除的职业病为杀虫脒中毒。省职业病病防治研究院的医师介绍,杀虫脒已经禁止生产使用,因此出现此类职业病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此外,考虑尘肺病在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地位和保持呼吸系统疾病的完整性,将原尘肺病更名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声音】医务人员:工作中感染艾滋算工伤
  萧华(化名)是南昌市第九医院一位护士,从2005年起,萧华就开始接触艾滋病患者,并且护理他们的生活。去年8月,因有3位病人同时按响了呼叫器,慌忙中的萧华在为一位患者拔针时,不小心扎到了自己的左手拇指。萧华除了采取了一切处理措施后,并没有将这一突发情况告诉自己的家人。
  &如果我感染了艾滋病,到底算不算工伤,之前是没有统一说法的。&萧华告诉记者,经过6个月的漫长等待,她被确认没有感染艾滋病,但是在这6个月中,她想的最多的就是,感染艾滋病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现在我没有顾虑了,因为新规定给了我们保障,职业暴露受到了应有的重视。&一些随时可能职业暴露的医务工作者对&职业病扩容&十分支持。
  公司白领:盼&鼠标手&入选职业病
  用电脑整理文案久了成了&鼠标手&、司机开车遭遇腰椎间盘突出&&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修订前,这些热门&职业病&受到了许多市民的关注。但是,此次新增目录中并不包括&鼠标手&和颈椎病。
  刘女士在某企业干文案工作已有3年,她每天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对着电脑打字。最近刘女士感到右手腕和手指疼痛,转动时还能听见&咔嚓&声,检查后发现是患上了腕管综合征,就是俗称的&鼠标手&。医生说是鼠标使用时间过长造成的。刘女士对&鼠标手&未能入选《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多少有点失望,她希望一些&隐形&的职业病能够能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法律人士:职业病的认定还需细化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唐乐律师表示,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职业病必须是《职业病目录》中公布的职业病,职工须有此类职业接触史,且经卫生机构诊断,确定为职业病的方可认定工伤。
  &这句话说起来容易,但是执行起来还需要很多细则支持。&唐律师介绍说,他曾遇到一个因长期在噪声环境下工作导致双耳听力下降的职工,申请认定为工伤时遭遇到很多困难。用人单位认为耳聋有极大部分可能是先天造成的,劳动部门调查核实也花去了大量时间,&如果程序更简单一些,认定的过程更严谨一些,也许对职工来说就更方便了。&
  鉴定医师:上岗前应做职业性健康体检
  南昌市第一医院皮肤科蔡博士长期从事职业病鉴定工作,他建议说,劳动者上岗前做职业性健康体检是有效预防职业病的方法。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上岗前体检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有职业禁忌症的人从事不该或者不能从事的职业活动。&
  &劳动者应该选择正规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做到有备无患。&蔡博士告诉记者,职业性健康体检与普通的健康检查不同,国家对不同职业病危害作业工人规定有不同的体检项目,有些针对性的检查、检验项目普通医疗机构无法完成,必须由经省卫生厅批准的有职业性体检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
  【政策】患职业病工伤医补增发30%
  记者了解到,我省于日前公布了《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规定,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为基数依次递进。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此外,工伤保险基金还将用于支付职业康复费等13类费用。(记者陈龙实习生谢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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