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怎样发广告了?

微信新型诈骗3000多人中招 朋友圈发发广告90天净赚11万?
新蓝网·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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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一个名为“悦诚F2C会员返利超市”的微信公众号,忽悠了3000多名会员加入。
最近在朋友圈,有一则令人心动的广告在流传——在朋友圈发广告,只要早中晚三次动动手指,每天就有人给你发广告费?充值680,每天返20元广告费充值3800,每天返120广告费充值19800,每天返620元广告费充值不同返利不同,最高每天返2000!返利90天不停歇,最快35天赚到钱!  简单算算,35天回了本,90天净赚11万!有这种好事?当然是不可能的!!但就是这种一股浓浓的“王哥办贷款”文风的新型骗局,真的有很多人前仆后继地中招了!近日,一个名为“悦诚F2C会员返利超市”的微信公众号,忽悠了3000多名会员加入,每人交纳了数额不等的“会员费”,最高有人交了17万,诈骗总额达到万元!  受害者到底是如何一步步中招的?1首先,这个微信名相当接地气!“会员”“超市”!是那么像就在你身边走几步路就到的xx超市啊!充值了会费交了钱,咱还可以进超市买东西对吧!可是这价格……  2然后,骗子会邀请你进群,一进去马上让你感受到组织的关爱,一口一个“亲爱的家人们”让你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简直就是真爱啊!一进群就收到群主发给的参与方式,各种活动内容,绝对足以让你彻底领悟两个“人生哲理”:第一,天上是可以掉馅饼的,谁不相信我跟谁急!第二,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人,都可以让我天天动动手指就赚钱,这份恩情让人情何以堪啊!“今天看到下上个月的业绩,看来还不错。我的伙伴们看来在我这也赚了不少米了,加油亲们!相信的带他们赚,不信的赚给他们看!”3骗子的微信号会提供一个私人账号,只要你加入群之后,将汇款凭证截图,发给“悦诚超市”微信群中相应的工作人员,并提交自己的支付宝号码,你就获得了会员身份。  4从第二天开始,会员每天发送三次“悦诚超市”的广告,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就可以收到“悦诚超市”发放的广告费……一旦接受了这个设定,尝到了一点甜头之后——请看受害者的现身说法:受害人汪英:她最先是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朋友在发“悦诚”的广告,并称发微信就有钱赚。她于是先试着缴纳了最低档680元,收回成本,还赚了一笔小钱。随后,她共缴纳了3个3800元的会员费,但到8月19日,她只收回2000多元钱。受害人章小兰:她前后投资了4个19800元的会员等级,但她只领取了15天的广告费。到了今年8月中旬,王磊通过“悦诚超市”微信群通知停止发放广告费,章小兰也无法再联系上王磊。多数会员都是从3800元开始缴纳,然后又不断加单,她所知道的缴纳费用最高的会员,金额达17万元。8月29日,“悦诚超市”各个微信群中的会员被纷纷踢出,微信群随后关闭解散。多名会员认为,这是王磊所为,表明“悦诚超市”彻底崩盘、众多会员蒙受损失已成定局。王磊目前消失,下落不明。8月24日,成都双流县会员汪英等多名“悦诚”会员前往双流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以王磊经营的微信号“悦诚超市”涉嫌经济诈骗向警方报案,目前警方正在立案调查中。律师说法: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表示:根据会员们反映的情况,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悦诚超市”的操盘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用广告费返利这种方式吸引更多人加入,随后携款消失,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诈骗。此类骗局带有“庞氏骗局”的特征,不过是转换到了微信这个当代传播平台上而已。
来源:FM95浙江经济广播编辑:陈洁派发广告还是派发垃圾?广告宣传“无孔不入”-闽南网
派发广告还是派发垃圾?广告宣传“无孔不入”
来源:石狮日报
  许多车主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自己的车在小区、停车场或商场门口稍停会儿,便会发现各种小卡片、广告宣传单插在自己小轿车的门把、挡风玻璃上,所发的广告信息五花八门。很多车主对此表示很无奈。
  广告宣传&无孔不入&
  日前,市区吴女士把车子停在一商场的停车场里,待在商场买完东西再回到车上时,看到数张塞在车上的宣传单,吴女士对此感到厌烦,可也无可奈何。&这已经是这个月第三次了!&对于吴女士而言,一开始发现这些广告宣传单的时候她并无多大在意,更没有因此而生气,但后来越来越多的宣传单让她失去了耐心。&一开始我觉得发传单的工作人员也是为了讨口饭吃,挺不容易的,我便自己把宣传单拿下来,可是后来宣传单越来越多,实在很影响心情。&吴女士表示。
  记者走访各商业路段、大型商场等地的停车场,看到不少小轿车都被这些宣传小广告&光顾&。走访中,记者还遇到一名广告宣传单的发放人员,该名工作人员表示:拿钱做事,做完了事。&现在发传单很少人会直接发给市民,为了省事儿,发放在小轿车上是最快的方法。起码车主在取车的时候会看看,这也算是把传单发出去了。&
  那么,对于这&最快的方法&,大部分车主表示对于这些小广告,均以垃圾处理。而这看似&简单的方法&,又会带来怎样的结果?据石狮市一家汽修厂技术工吴先生介绍,如果小广告掉进车窗、车辆排气孔等关键部位,就会让内部机器出现故障。同时,雨天宣传单子遇到雨水湿烂成纸浆的话,还容易堵住漏雨孔,容易导致车门的锈蚀。
  &小广告&&大麻烦&
  分发宣传单的情况比较分散,而且具有流动性,因此治理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商家在面对宣传问题时,既要考虑效益,也要考虑对一座城市市容市貌的影响。同样的,对于小轿车车主,无奈之余也应&守住文明&,不应&反客为主&,成为&垃圾源&。
  一位环卫工人告诉记者,虽说常常能看到发放广告宣传单的人,但垃圾不落地更重要的还是靠市民本身。&小轿车流动性大,有些车主上车前没注意到有广告宣传单,等车子启动、行驶至路上时才发现广告单,于是拿起后随手就往地上一丢,就成垃圾。&
  对于这种情形,不少小轿车车主表示,宣传小广告让人感到厌烦:有些小广告贴在前挡风玻璃上,如果不及时取下,久了撕掉会有痕迹;插在车窗玻璃上的,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卷进车窗下面的凹槽,造成车窗升降受影响。
  &小广告,却有着大麻烦&。对于商家而言,可以多考虑借助新媒体等&无污染&的宣传手法;对于市民而言,当面对令人心烦的小广告,不妨平静处理,切莫随手乱丢,造成&二度不文明&。(记者 王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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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里自动发广告,你咋对待?
编辑:linxiaozheng
  “你收到微信广告了吗? ”最近两天,不少网友突然发现,微信朋友圈里开始有广告自动推送服务,分别为宝马、可口可乐和智能手机。据记者了解,一些商家也开始将个人头像更改为一些品牌的LOGO进行广告宣传,引发不少网友的反感。  刷朋友圈时收到微信广告  “今天你收到微信广告了吗? ”1月25日晚,不少市民在刷微信朋友圈时,都收到了来自于微信的广告,其中包括宝马、可口可乐、以及Vivo手机。据说看到宝马的是土豪,看到Vivo的是屌丝,看到可口可乐的是普通青年,啥都没看到的,说明被抛弃了。  记者注意到,对于朋友圈推送广告,微信用户们的观点各不相同。市民吴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对于朋友圈中发的广告特别反感,朋友圈里做代购的朋友都被她给屏蔽了。“微信发的这种广告,是一种强制‘绑架’用户的体现,想不看都不行。 ”吴女士说。不过,多数受访者均表示,他们对广告的抵触并没有那么大,一些人甚至抱着自嘲的态度看待这件事。  记者看到,微信中发布的宝马广告出现后,就有用户将自己的头像和昵称都换成了宝马,迷惑性很强。  广告铺陈其实早有先兆  据记者了解,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广告内容并非一时兴起。 2014年,在微信朋友圈中,点赞、微商营销大量充斥着朋友圈,微信朋友圈的信息噪声开始不断增大。今年1月21日,名为“微信团队”的微信号开始悄悄出现在朋友圈里,并发布了6连图和链接广告,称“广告也可以是生活的一部分”。对于朋友圈广告,微信方面回应称,这是一种新的广告模式,如果用户不想看,只要点选朋友圈推广信息上的“不感兴趣”按钮,该条广告便会消失。  朋友圈尝试放广告怕流失用户?  据记者了解,早在去年,微信朋友圈在推出广告之前就曾做过多次试探。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之所以没有在朋友圈中投放过多的广告,是怕企业相互效仿,如此一来,大量的广告轰炸,势必会流失一些用户。因此,部分群体属于微信平台的重要用户,如果发太多广告,或有可能影响这部分群体的活跃度,失去一些商业价值,微信更愿意“温水煮青蛙”。  列举  最令市民厌烦的3类信息  “韩国正品面膜代购”“是中国人你就转”“转发让你的父母保平安”……不少市民反映,类似这样的信息,在朋友圈经常看到。有的人不堪其扰,直接将此类信息进行屏蔽,即使是一些熟人发布的信息,也会让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微妙。市民韩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最厌烦的就是类似于转发保平安、不转发就有霉运之类的内容,“我基本上是看到了就转发了,要不然心里添堵。 ”韩先生说。  记者根据市民反馈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其中商业信息、代购广告、诅咒类的信息最令市民反感。对此,有网友呼吁,如今的朋友圈已经开始渐渐变得浑浊,如今微信又开始官方发布广告,不知以后是否会愈演愈烈。 “我们希望微信朋友圈能还网友们一片净土,不要把这里变成一个商业气息很浓的地带。 ”一位网友说。  半岛晨报、海力网  记者齐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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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一扫关注最新创业资讯新《广告法》来了,朋友圈不能随便发广告
[思路网注] 在新广告法第二条中,对于广告发布者的范围,由之前旧广告法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范围,已经扩展延伸到了自然人,也就是说,新广告法规定,自然人也属于广告的发布者。
伴随移动互联网的兴起,微信朋友圈、微博的广告也越来越普遍。在微信群中发红包并要求抢到红包的朋友帮忙在朋友圈发布广告,抢了的人碍于面子又不得不发。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出了事谁来承担?“收到微信小红包的朋友,请帮我转发一下广告。”在微信群中抢红包可要注意,发红包者往往会要求拿到红包的朋友帮忙转发广告。收红包手要快,帮忙转发广告却要“三思”。近日,记者频频接到因在朋友圈发广告而引发的纠纷投诉。昨日,有法律界人士提醒,9月1日起,新《广告法》中将明确规定,自然人在自媒体发布广告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抢了红包帮转广告却惹纠纷市民林莉莉(化名)交际很广,在微信上拥有几百位微信好友,她却因为热心遭遇到麻烦。前不久,她的一位好友在推销面膜,有一次,该好友在闺蜜群中发了一个微信红包,林莉莉随手抢了一个红包。但随后,其好友就半开玩笑地让抢到红包的朋友帮她转发面膜广告,还直接将面膜广告发到群里让朋友转发。林莉莉告诉记者,她当时也没有多想,就直接将广告转发到朋友圈。过了一段时间,林莉莉就接到另一位好友的埋怨,“我朋友打来电话说,她购买了我转发广告中的那一款面膜,使用之后发现是一款三无产品,皮肤严重过敏。她把怒气发在我身上,还说我也要承担责任。”只抢到0.3元红包的林莉莉一肚子委屈。最后,林莉莉只能自己掏腰包买礼物安抚朋友,才让这场朋友圈广告风波得以平息。但这一件事也让林莉莉对于朋友圈转发广告产生了谨慎之心。记者采访了解到,近几年,伴随移动互联网的兴起,微博微信火了,微信朋友圈、微博的广告也越来越普遍。有的市民甚至在微信群中发红包并要求抢到红包的朋友帮忙在朋友圈发布广告,抢到红包者虽只抢到“几毛钱”的红包也只能碍于面子帮忙转发广告信息。但是,因为这种随手转发广告而引起的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多。在这些矛盾纠纷中,市民产生了不少疑惑:收了“小红包”帮忙转发朋友圈广告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帮忙转发广告推销产品是否也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然人在自媒体发广告需担责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赵波律师早已关注到新媒体发布广告存在的法律责任问题。昨日,赵波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日,新广告法即将实施,在新广告法第二条中,对于广告发布者的范围,由之前旧广告法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范围,已经扩展延伸到了自然人,也就是说,新广告法规定,自然人也属于广告的发布者。如何界定朋友圈发出的信息属于广告?赵波说,按照新旧广告法中的规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就是一种广告的行为。如果转发者并未收取红包或其他费用,帮助他人发布广告信息,又是否属于广告呢?新广告法已经删除了旧广告法中关于涉及“费用”前提,因此,自然人无论是否收取了费用,都不影响其所发布信息,是属于广告的性质。如果市民主体身份属于广告发布者,也的确发布了广告,其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赵波进一步解释,按照新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如果发布广告者无法提供广告源基本信息,那因其广告购买产品遭遇损失的朋友可以先向广告发布者索赔。赵波提醒,在信息化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是自媒体,都可以在朋友圈中分享自己的工作与生活。但是对于陌生的广告信息,还是谨慎转发。(文/深圳商报)向思路网投稿,请发送稿件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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