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干部在职学历教育规定干直销违规行为不

都看看吧!近万家门店关闭,这些你熟悉的品牌正在消失!直销不是你想干,是国家要你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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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看看吧!近万家门店关闭,这些你熟悉的品牌正在消失!直销不是你想干,是国家要你干!
直消创业公众号:&zhixiao707直销技巧,直销新闻, 养生保健,励志创业  虽说关店潮早几年就持续存在,但从去年的情况来看,动辄上万的关店数字,还是着实让人瞠目。朋友,如果你正准备创业,或者已经加入直销行业,这篇文章对你非常重要,请务必认真阅读!  80%银行员工将下岗?  据腾讯财经报道,传统银行里80%的银行员工将面临下.岗。据中国日报报道,2015年前三个季度,这些大行宣布的裁员人数已经达到5.2万人。据统计,2008年以来累计公布裁员人数已约有60万人。  2015年3月,富国银行宣布将裁减员工1000人;  2015年5月,摩根大通也宣布明年将裁减员工5000人;  2015年6月,汇丰银行也宣布全球重整计划,裁减员工5万人;  2015年7月,美国银行宣布第二季度裁判近3000人;  2015年10月末,德意志银行宣布在2018年以前裁员2.6万人;  2015年11月,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决定将裁员1.82万人;  2015年12月,花旗银行宣布计划2016年至少裁员2000人。  英国《金融时报》此前分析称,2015年11家欧美大型银行共削减了10万个银行岗位,相当于这些银行员工总数的10%。搜索微信公众号zxcf365,直消创富!天天学直销,创造财富!直销培训大礼免费拿。  业内人士预计,银行业裁员大潮还会继续高涨。  2015实.体.店阵.亡名.单!  百货篇  1、百盛:外资第一店从2012年至今,至少已关闭8家。  2、玛莎百货:8月前将在华关闭5家店。  3、华堂:过去一年关闭北京所有赤字门店,共4家。  4、尚泰百货:成都店关闭意味泰国百货品牌在华全军覆没。  5、万达百货:大举关闭10店,压缩部分楼层。  6、津乐汇:百货关闭最后一家门店。  超市篇  1、卜蜂莲花:去年关闭两家今年或关一家。  2、乐购:山东6家商城全关,被指全面中国退市开始。  3、沃尔玛将关闭30%中国门店。  4、人人乐:2014年关18家门店。  餐饮篇  1、麦当劳:今年将在全球关闭700家店,中国关80家。  2、金汉斯:沈阳五家门店悄然关闭,北京仅剩两家。  服装鞋履篇  1、佐丹奴:2014年关190家,净利润大幅下降38%。  2、波司登:贴牌加工,关店超3千家。  3、百丽:门店规模下降,一季度零售网点减少167家。搜索微信公众号zxcf365,直消创富!天天学直销,创造财富!直销培训大礼免费拿。  2016年,所有行业都将大洗牌。& & &经济学家预测:未来三年,中国将有45%的人从事直销。  就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你会突然发现:市场不好做了;你的产品利润太薄了;你的人才出现在竞争对手那了;你的企业陷入困境了 …& & &未来中国60%--80%的商品将通过直销方式销售  未来5年街头书店将消失80%,街头鞋店、服装店将消失50%,实体店正在“沦陷”,新旧营销模式的斗争已全面展开!你是否意识到危机并且找到新的商机呢?与时俱进才有出路!实体店开不下去了,租金付不起了!世事难料,抓住终端消费者才是出路!& & &&无工可打,无商可做,中国将会有30%—45%的人从事电子商务和直销,也就意味着,每个家庭中,会有80%以上的人,从事这两种行业!  消费者升级为消费商,消费也能致富健康在消费中获得;美丽在消费中拥有;投资在消费中完成;事业在消费中发展;财富在消费中积累;快乐在消费中体验;能力在消费中提升;梦想在消费中达成。这就是直销事业! 直销不是你想干,是国家要你干  一、国家政策大力扶持直销发展
TA的最新馆藏机构简介/阳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963年成立阳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994年更名为阳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2年成为省级以下。阳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能包括以下两大方面:一是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方面,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与监管、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和市场合同监管、流通领域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等;二是行政内务管理方面,包括完成全市工商系统队伍建设、廉政建设任务,和本系统的人、财、物管理等。
  目前,阳春市工商系统共有279名在职干部,下设12个工商所。
  市工商局下设办公室(信息中心)、人事监察股、财务股、法规股、登记注册股、经检股(打传办)、企管股、市场合同股、商标广告股、督察队等10个行政股室;经济检查大队1个直属行政单位;以及消委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市个私协会、工商学会分会等2个社团。
机构职能/阳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全市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监督管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六)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协调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七)根据授权,承办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八)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管理商标和特殊标志,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印制活动,加强著名(驰名)商标的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对市以下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实行垂直管理,考核任免和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正副股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领导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在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阳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和协调各科(室)的调研工作,研究工商行政管理政策;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秘、督查、宣传、档案、信访、机要、保密、统计等工作。
  人事监察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考察管理本系统干部;管理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领导班子、社会保险、劳动工资和出国(境)政审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研究制订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系统基层建设和评选表彰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和行风建设、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和党群、计生等工作。
  财务股
  研究拟订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措施;编制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组织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下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
  督察队
  检查本级机关和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上级决定、命令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检查执行“六项禁令”和遵章守纪的情况,并现场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受理人民群众对工商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行作为和工作作风存在问题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受理对下级督察队所作的督察决定不服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的申诉。
  法规股
  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和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和普法宣传工作。
  经济检查股
  组织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及其他违法违章行为;组织、监督、指导、协调本系统(含工商所)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消委会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工作。
  登记注册股
  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的注册登记,按照授权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及国(境)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依照法规发布登记公告;核定冠市名的企业和营业单位名称;指导本系统内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指导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政策。
  企业监督管理股
  负责管辖范围内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无照经营;负责本局登记注册企业和经营单位的年检、验照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指导全市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个体劳动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市场合同管理股
  组织、指导维护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组织开展经纪人、拍卖企业拍卖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商品交易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商标广告管理股
  组织对商标和特殊标志的使用以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监督管理;负责商标印制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指导和监督管理商标代理机构和机构的工作;负责著名商标的推荐、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广告经营资格和户外广告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各类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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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光荣榜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发布时间: 06:20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强化“一把手”选人用人的重要责任&&&&
黄石市委书记 王建鸣&&&&&&&&
李源潮同志深刻指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各级党委(党组)负有首要责任。”尤其是“一把手”要起到“把好关、掌好舵”的重要职责。&&&&
把好导向关。导向正确方能风清气正,导向错误就会贻误事业。根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我们提出“严格、宽阔、科学、管用”的选人用人要求,以实绩论优劣,凭德才用干部,鼓励干部干事创业,激励人才创先争优,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一年多来,市委提拔重用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301人,群众满意度测评值均在95%以上,形成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导向。&&&&
把好民主关。一方面,不断扩大干部工作民主。通过建立重要人事安排协商机制、“一把手”末位表态机制、全委会票决重要干部机制等,规范选人用人行为,落实人民群众“四权”。另一方面,不简单地以票取人。在坚持“票”的取向的前提下,科学分析“票”的实际内涵,对那些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不怕得罪人的优秀干部,即使得票率比奉行好人主义、当好好先生的人少,一样大胆提拔重用。近年来,我市共有12名开拓能力较强、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领导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在全市引起良好反响。&&&&
把好责任关。提高公信度,贵在动真格。通过建立选人用人目标责任制、排名通报制、问责追究制等,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和“一把手”的选人用人职责。对组织工作满意度偏低的单位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并限期整改,对选人用人公信度偏低的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问责并坚决查处。一年多来,我市坚决查处了“招录公务员造假案”等一批案件,6人被取消录取资格,18名责任人被追究责任,4名市直单位“一把手”被调离主职岗位。&&&&&&&&
坚决防治拉票行为&&&&
省发改委主任 许克振&&&&&&&&
近年来,省发改委党组坚决防止和治理拉票行为,努力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引导干部把精力放到干事创业上来。&&&&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干部不愿拉票。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能力建设年、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等活动,运用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知识测试、开办网上讨论等形式,加大干部工作法规教育,促使干部提高党性修养,增强纪律观念。&&&&
搭建公平竞争的平台,使干部不必拉票。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同时,努力为每个干部提供立足本职岗位成长成才的机会,通过处级干部业务交流演讲、干部能力建设主题演讲、青年干部、女干部、军转干部专题座谈会、机关干部综合技能大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干部的素质,为干部搭建展示才华的舞台。&&&&
提高选人用人科学性,使干部不能拉票。在民主推荐中,坚持“会议投票”和“个别谈话推荐”相互印证,不同层级干部的投票情况分类统计,尽可能全面、真实了解干部。在考察中,公布考察对象的履历和近三年思想工作小结,考察组与分管领导、空缺岗位的原任处长、服务对象等与考察对象“亲密”接触较多,对干部了解最全面,评判最准确的“知情人”进行深入的个别座谈,将得票情况与品德修养、工作业绩结合起来评价干部,不弃“票”,不唯“票”。在干部任职后,坚持跟踪了解,及时将适合的人调整到适合的岗位。&&&&
严肃纪律,强化监督,使干部不敢拉票。一是抓早抓小抓苗头,明确规定不准用办公网络处理、发送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对打招呼、发祝福信息等变相拉票行为进行及时制止。二是加强全程监督。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参与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受理群众举报。三是严肃查处,对有拉票嫌疑或搞非组织活动的线索,认真调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或任职资格。今年我们对个别帮人拉票的“游说者”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在干部大会上对不讲原则的“给票”现象进行批评教育,在机关树立了正气。&&&&&&&&
“用人审计”匡正风气&&&&
孝感市委书记 黄关春&&&&&&&&
近年来,针对选人用人权监督难的问题,孝感市借鉴经济责任审计的成功经验,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审核,被干部群众形象地称为“用人审计”,成为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有力抓手。&&&&
突出重点对象,明确“审计谁”。重点审计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如遇以下情形,即启动“用人审计”程序:拟调整或已决定调整;任期届满;群众反映或组织掌握有关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线索需要进行审核;拟报省、部级以上表彰。&&&&
明确具体内容,把握“审什么”。具体包括:坚持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基本条件、任职资格的情况;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的情况;执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规定的情况;执行干部任期、交流、回避和免职、辞职、降职等制度的情况;执行干部职数、职位管理制度的情况;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情况;对群众反映有关选人用人问题调查处理的情况等。&&&&
创新方式办法,探索“怎样审”。采取“先审后任、待岗审核、先离后审”三种形式,实行“个人述责、群众评责、组织审责”三结合的办法,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述职,组织干部群众评议,并对被选拔任用的干部进行测评。坚持以《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为准绳,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做到群众反映必查,不查清不放手。&&&&
强化结果运用,增强“约束力”。对问题轻微的,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对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单位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问题并负有主要责任的,予以诫勉,或给予降免职处理;对违反纪律或触犯法律的,依规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坚持每年通报用人审计中发现带倾向性的问题,起到了审核离任者、约束在任者、通报一批、教育一片的成效。&&&&&&&&
防治用人不正之风的治本之策&&&&
武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卢国祥&&&&&&&&
防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本出路在改革。近年武汉市不断加大改革力度,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
探索非定向差额预推,防止“拉票拜票”。探索非定向推荐预备人选,建立市管副局级干部预备推荐人选储备库,2009年储备216人,2010年储备233人,目前已提拔使用90人。非定向推荐提名时,职位不定向,减少职位空缺的敏感时段进行推荐容易出现的“拉票拜票”等现象;使用不确定,防止一次推荐定升迁;考察不定期,提高考察结果客观性、准确性;提名不随意,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市统筹考虑,把最优秀的人才配置到最适宜的岗位。&&&&
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防止民意失真。选择江岸区、市教育局等5个单位,开展完善市管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工作试点。扩大群众参与,明确规定参与推荐的“两代表一委员”、主要服务对象的人数比例;引入公开竞争,组织被推荐人选通过会议述职、现场演说等多种方式展示自我,避免盲目投票;量化推荐结果,分类设置不同推荐人员、不同推荐方式的权重比例,结合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计算综合得分,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建立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防止考察失实。研究制定干部考核评价“一个意见、两个办法”,推进考核标准具体化、考核手段多元化、结果运用规范化。考核内容上,把考“人”和考“事”相结合,更加突出“德”的评价和“两型社会”建设、科学发展要求等指标;评价主体上,把上级评价和群众公认相结合;结果运用上,把考评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相结合。&&&&
加强干部工作信息公开,防止暗箱操作。着力扩大公开内容,完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建立组织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利用网络和新闻媒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干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构建“三化”考评模式&&&&
武汉纺织大学党委书记 尚钢&&&&&&&&
近年来,武汉纺织大学党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着力探索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干部队伍,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进学校事业发展。&&&&
民主测评实行主体多元化,扩大了干部考评工作的民意基础。高校师生员工知识丰富,思想活跃,学校党委把落实好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作为干部考评的基本原则,把师生员工是否满意作为干部考核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要求干部考评工作必须充分体现民主,对各类参评主体的组成、参评率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使干部考核评价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
考评方式实行立体分类化,增强了干部考评工作的科学性。高校学科专业多,不同的院系、专业,不同的机关职能部门、不同的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都存在一定的差异。立体分类化,指的是在干部考评方式上,综合考虑各类干部岗位性质的差别、各类评价指标的权重、各类参评主体的测评结果,合理确定考评等次。&&&&
考核手段实行网络信息化,提高了干部考评工作的准确性。学校自主设计和开发了网络版“武汉纺织大学干部民主测评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校园网络系统,实现了干部测评全过程的信息化,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测评过程的公开透明。干部在网上提交述职述廉报告。参评人员在查阅述职述廉报告的基础上,分别对干部进行定性评价、定量评分。&&&&
学校党委通过创新干部考评模式,强化了对干部的考核和监督,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干部队伍引领科学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让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成为干部的自觉行动&&&&
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马哲军&&&&&&&&
四项监督制度,是中央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重大举措,是约束领导干部用人行为的有效办法,也是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制度保障。党校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要充分发挥优势,搞好四项监督制度的宣传教育,努力使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首先,要扎实推进四项监督制度进课堂。要把四项监督制度纳入党校重要教学内容,设置教学专题,使其成为各级党校的必修课、常修课。要完善教学方法,综合运用案例教学、现场教学、警示教育等,使领导干部愿意学、真心学、学得进、学得深,增强四项监督制度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其次,要及时推进四项监督制度进教材。要组织党校骨干教研人员,加强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研究,开展集体攻关,将四项监督制度的研究成果引入党校新一轮教材。&&&&
再次,要多种形式检验四项监督制度是否进学员头脑。党校的学员都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学员学习考核,看学员是否知晓、掌握四项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要加强对学员的跟踪调查,看四项监督制度是否真正入脑、入心,内化为领导干部的自觉意识,外化为领导干部的实际行动,转化为干部选任工作的丰硕成果。&&&&
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领导干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言必信、行必果是关键。一方面,要自觉接受监督,深刻认识到监督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主动把权力置于“阳光下”,关进“笼子中”,自觉规范用人行为,树立良好用人导向;另一方面,要切实履行监督主体的义务,以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怕得罪人、明哲保身的思想,认真行使监督权力,让下级“一把手”不敢“闯红灯”,不敢触碰“高压线”,使四项监督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湖北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肖宏江&&&&&&&&
近年来,湖北能源集团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为建设“绿色”能源集团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证。&&&&
创新载体,完善制度,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制度建设是防治干部选任不正之风的“防火墙”。集团党委创新选人用人制度载体,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将干部管理工作规程编入党建贯标文件,对干部测评、推荐、选拔、任职、调配、挂职交流、考核奖惩等工作用程序和标准予以规定,并设计了具体的监督考核计量办法,筑起一道选人用人“防火墙”。&&&&
严格选拔,民主参与,打好选人用人“强心针”。走群众路线是提高干部选任工作公开度和透明度的“强心针”。集团党委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扩大群众参与干部工作的“深度”与“广度”,“干部究竟行不行,让群众来评一评”,严格坚持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结合,保证选拔出的干部能让群众心服口服。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提拔任用干部,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规范程序,监督落实,用好选人用人“防腐剂”。重视和加强监督检查是克服干部选任不正之风的“防腐剂”。集团党委认真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链。认真执行任前公示制度,公示期逢举报必查,对查实有问题的干部缓用、不用;对职工反映较为强烈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严防干部“带病上岗”。&&&&
阳光操作,以人为本,打造选人用人“绿色工程”。集团党委坚持以人为本,实行阳光操作,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任用干部,在集团系统形成了讲正气、比业绩、重实干的良好风气,使“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的选人用人“绿色工程”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为湖北能源集团实现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把手”要做学习执行的表率&&&&
潜江市委书记 朱汉桥&&&&&&&&
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在选人用人上起着关键作用,既是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推动者,又是四项监督制度监督约束的重点对象。作为“一把手”,要带头学习和执行四项监督制度。&&&&
全面理解四项监督制度,做深入学习的表率。四项监督制度共同构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干部监督体系。作为市委的主要负责人,我原原本本进行了学习,先通读,后精读,再进行自我测试,力求先学一步,学深一点;认真对照近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带着问题学,深入剖析学,力求解决问题,学实一点。同时组织市委一班人集中进行专题学习,明确提出要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来部署,大张旗鼓地学习宣传,掀起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热潮。&&&&
强化工作责任,做贯彻执行的表率。近年来,我和市委一班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始终绷紧干部政策这根弦,做到态度坚决,令行禁止,过去困扰我市干部工作的一些难点问题,如党政分设、设政府助理和副秘书长过多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部分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也在这两年得到调整消化。今后,我们将以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完善机制,不断提高干部选任工作规范化水平。&&&&
要带头严格自律,做接受监督的表率。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监督。作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把监督当作组织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把接受监督作为履行好职责的重要前提。强化对用人行为的自我约束,用四项监督制度树起“警示牌”,戴上“紧箍咒”。认真开展干部任用工作的自我检查,自觉接受省委的专项巡视、省委组织部的检查和干部群众的评议,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
把群众满意作为组织工作的最高标准&&&&
神农架林区党委书记 钱远坤&&&&&&&&
神农架林区党委针对组织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作为组织工作的最高标准,实现了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坚持群众路线,开门纳谏找准问题。在2008年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结果不理想的情况下,林区党委不遮掩、不回避,在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时,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纳谏,以“问计于十个座谈会、问策于一百个村组(社区)、问卷于千名党员、问情于万名网民”为载体,主动发动群众查找问题。林区党委成立13个由常委牵头的工作专班,围绕“选人用人满意度不高的原因在哪里”等课题,开展组织工作大调研、大走访、大讨论、大考察活动,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严格实行常委负责制,逐一进行整改。&&&&
坚持群众公认,竞争择优选用干部。选用干部是否扩大民主,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近年来,林区党委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把选人用人的政策和标准交给群众。先后4次面向全省、全区组织开展了公开选拔,共选拔科级领导干部27名;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先后有150多名机关干部通过竞争走上中层领导岗位;大胆推行重要岗位、重要干部全委会实名制推荐、重要干部全委会票决。&&&&
接受群众监督,严格监管净化风气。严格干部工作信访“五必”机制,对实名举报的信访件必查,对匿名举报但反映内容具体、线索清晰的必查,对被举报的干部必谈,对被举报的问题必回复,对存在问题但不构成违法违纪的干部必诫勉。创新群众参与测评形式,每半年组织部分“两代表一委员”、退休老干部、干部群众代表,对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和部分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近年来,共有41名干部因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偏低,被组织处理调离原岗位,其中,改任非领导职务25人。&&&&&&&&
积极落实责任追究办法&&&&
天门市委书记 张爱国&&&&&&&&
前不久,中央办公厅颁布实施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这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重大举措。《办法》出台后,我们积极采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强化责任意识,增强执行《办法》的自觉性。我们及时抓好《办法》的学习宣传,要求凡是在选人用人上行使权力的人,尤其是各级一把手,都要对照自己的职责认真学习,了解应如何行使权力,承担什么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履行职责。&&&&
强化制度配套,增强执行《办法》的实效性。责任追究,是保证干部工作法规贯彻执行的“最后一道防线”。追究不是目的,选准用好干部,才是《办法》出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我们注重制度的配套性,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积极探索科学规范和有效约束用人行为的途径和办法。如:坚持和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实施了“两推一述”、“全程差额”选干部;加强了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时期的干部监督管理;加大对不胜任现职干部的组织处理力度;改进举报工作,畅通了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坚持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检查等。着力防止违规用人和失察失误现象的发生。&&&&
强化责任倒查,增强执行《办法》的严肃性。落实《办法》,关键要发挥查处的惩戒功能,用铁的纪律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对“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带病提拔”等案件,要有举必查、违规必究、失职追责,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深入剖析、适时曝光,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办法》实施以来,我们加大用人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今年3月,我们根据群众举报,对某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和通报,起到了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群众参与“阳光”选人&&&&
荆门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胡功民&&&&&&&&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打破干部选任工作的封闭运作格局,使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
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扩大群众知情权利。坚持政策公开,把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向群众讲清楚,把各级党委、“一把手”、组织人事部门的用人权责和纪律向群众“亮”清楚,把党委选人用人的意图和原则向群众摆清楚。坚持过程公开,实行干部任用提名情况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在领导班子内公开制度,探索干部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工作。坚持结果公开,通过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设置党务公开栏等形式,使干部任免结果及时让群众知晓。&&&&
完善广泛参与机制,强化群众选择权重。把民主机制引入干部选任工作流程管理中,重点把好“三关”:把好提名关,进一步规范领导提名,改进组织提名,扩大群众提名,尊重自荐提名,推行竞争性提名。我市对直接服务群众、与基层联系紧密的领导职务,试行由服务对象参与推荐提名;对重要岗位的领导职务,实行由全委会推荐提名。把好考察关,注重深入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全面真实地掌握干部的日常表现。把好酝酿关,对制定的人事安排方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力求既符合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又得到各方面的广泛认可。&&&&
完善社会评判机制,践行群众满意标准。着力推行“三项制度”:推行专项检查制度,定期对《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从群众反映中鉴别干部选任工作的成效;推行民主评议制度,认真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和各级党组织书记离任检查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对各级“一把手”选人用人行为的民主监督;推行民意调查制度,完善选人用人公信度评价体系,将民意调查结果逐步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把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作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杠杆,年底对各地、各部门评议情况和调查结果进行排名和通报。&&&&&&&&
完善“一报告两评议”制度&&&&
襄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刘仲初&&&&&&&&
从2004年开始,我市在全国率先探索了干部选任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得到了中组部的肯定和推广。今年,我们以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这一制度,着力构建常态化的选人用人民主监督机制。&&&&
围绕增强责任,形成民主监督的压力“倒逼”机制。“一报告两评议”虽然实施于干部选任工作的事后,但有利于客观评价干部工作,激励和约束各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规范用人行为,不断改进干部工作。我们进一步调整充实了评议内容,分“总体评议”和“分项评议”两方面,重点评议党委坚持干部选用原则、标准、条件及程序,查处违纪违规用人行为、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对年度每项提拔任职事项进行评议。进一步延伸评议领域,由县(市)区向市直机关延伸,逐步向所有具备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延伸。&&&&
扩大参评范围,完善选人用人的民主评判机制。对提拔任用的领导班子正职,在评议时,将全委会扩大到人大、政协党员领导干部和纪委委员及领导班子党员主要负责人,并适当吸收对测评对象比较了解的“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对提拔任用的领导班子副职,派出工作组,在提拔对象所在单位测评,同时请干部群众代表参与统计,以便广泛地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在此基础上,对民主测评结果加权量化计算评议得分。将干部选用工作测评结果,纳入县(市)区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
认真解决问题,构建失责必究的干部选任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个责任主体在选人用人上的责任。对选人用人中出现的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接受全委会监督,整改情况作为下一年度报告的重点内容。对在评议中综合得分达不到60分或新提任干部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数量超过30%以上的,由组织部门进行专题调查,确实存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公认”求“公信”&&&&
鄂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马在学&&&&&&&&
选人用人公信度,是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选拔任用的干部的认可程度。只有在干部工作中坚持群众公认原则,以“公认”求“公信”,才能保证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提高。&&&&
以正确导向体现公认。导向是旗帜,也是标杆。我市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始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科学发展、注重实绩、面向基层的正确用人导向,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公认,调动了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以群众参与增加公认。在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决策等干部任用环节,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群众意愿在任用中的权重,实现组织认可、干部认同、群众公认三者有机统一。大力推行差额考察、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的方式,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不断提高被选拔干部的群众认同度。从2005年开始,我市实现了公开选拔常态化,每两年进行一次公开选拔。&&&&
以加强监督维护公认。全面贯彻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上级组织部门派员参加下级党组织讨论决定干部等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用人权的监督,防止“一言堂”。坚持集体领导,大力推行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决定票决制,确保科学民主选用干部。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纪违规问题,震慑一批,教育一片,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以优良作风赢得公认。“一流之人,识一流之善”,组工干部的素质,直接决定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近年来,我们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努力把组工干部队伍打造成“政治最强、业务最精、作风最实、纪律最严、办事最公、服务最好”的队伍,打造成对用人上不正之风“敢战斗、能战斗、会战斗”的队伍,有效促进了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提高。&&&&&&&&
加强监督 防止“带病提拔”&&&&
荆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施政&&&&&&&&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干部选任监督力度,着力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构建防止“带病提拔”的网络平台。认真受理“12380”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信箱,在荆州党建网开辟监督专栏,完善了信访、网络和电话举报“三位一体”的监督格局。规范举报受理运作程序,确保群众举报件件有着落。从全市“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在职干部中选聘了部分同志担任特邀监督员,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完善干部选任制度,探索防止“带病提拔”的有效办法。着手研究制定《全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工作暂行办法》。完善拟提拔干部人选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制度,拟任副县级以上干部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拟任正县级干部分别征求检察机关、综治单位、计生部门意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完善组织部门内监督制度,干部监督机构同志全程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列席本级部长办公会、常委会;推行市委组织部派人列席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会议制度,对下级组织选任干部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市管干部回访制度,规定新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任职6个月后,市委组成回访组,全面了解任职以来的情况,并综合运用回访结果。加强事后环节监督,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推行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防止“带病提拔”工作责任。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力度,进一步明确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选任中的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工作责任体系,强化了相关人员的程序意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上半年对8个县市区干部选任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民意调查和“一报告两评议”满意度较低的、举报反映问题较多的市直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并将结果进行了通报,督促做好整改。&&&&&&&&
强化事前报告 筑牢“防火墙”&&&&
恩施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刘艳红&&&&&&&&
事前报告有关事项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做好干部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和“闸门”。2006年,恩施州委组织部开始探索选拔任用干部事前报告工作,出台了《派人列席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暂行办法》。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又根据中央组织部文件研究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实施办法》,进一步坚持、完善和落实事前报告制度。&&&&
一是在内容上进一步细化。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问题,界定为不超过30人,超过30人的必须报告。二是对程序进一步规范。下级党委(党组)在讨论重要干部任免工作前,必须将会议时间、规模、职位等重要事项书面报告州委组织部,未得到明确答复前不得组织实施。州委组织部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回复,做到对下级党委(党组)研究干部的情况及时了解,严格把关。三是对列席会议人员严格要求。受委派列席会议的人员,要对会议进行全程监督,主要是看其是否符合《条例》规定,但不得干预被列席单位具体的人事安排,不在讨论决定干部的会议上发表意见,不泄露被列席单位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会后要将会议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四是加大对报告事项落实的督办力度。如聘请一批干部监督督查员,实行不定期的检查等。对按规定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在报告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的,报告事项未经上级组织部门明确答复而组织实施的,或不按答复意见办理的,均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制度贵在落实。近几年来,州委组织部带头落实“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全州干部选拔任用中构筑了一道防火墙。全州共受理下级党委(党组)干部任免重大事项报告63件,经审核,对一次性研究干部人数较多的12件未予同意;派员列席下级党委(党组)会议近百人次,对任职条件、程序和基础性工作等存在问题的,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规范用人行为 自觉接受监督&&&&
郧县县委书记 柳长毅&&&&&&&&
四项监督制度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监督。我体会,县委书记处于领导班子的核心地位,在选人用人上具有主导作用,责任重大。必须规范用人行为,自觉接受监督。&&&&
增强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首先要带头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等法规文件,努力做到自觉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增强权力制约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人大监督和舆论监督,尊重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规范初始提名,坚持“三个听取”。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主动淡化自己的初始提名权,认真听取并采纳各方面意见。一是听取县四大家领导的意见。对空缺的重要职务,采取全委会或县四大家领导成员会议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初始提名人选。二是听取上级部门意见。对属于任前到上级部门备案管理的干部,要求组织部门严格遵守任前备案管理规定,在初始酝酿阶段,通过专人到上级部门沟通汇报,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三是听取有关部门和干部本人意见。&&&&
坚持末位发言,做到“三个尊重”。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执行规范的程序,特别是在讨论决定环节,自己坚持末位发言,坚持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票决,杜绝临时动议和少数人决定干部现象的发生。一是尊重考察组意见。认真听取干部考察情况汇报,把考察意见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二是尊重组织部门意见。要求组织部门介绍干部酝酿过程、干部考察情况和干部调配的具体方案,并提出初步意见。三是尊重分管常委的意见。对空缺职位人选配备,进入决定程序前,充分听取人事协商小组成员和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对该职位的配备条件和具体意见,尊重分管的县委常委对该职位人选的意见,由常委成员充分发言,并提请常委会集体票决。&&&&&&&&
提高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力&&&&
宜昌市夷陵区委书记 熊伟&&&&&&&&
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保障。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力。提高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力,关键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打好“预防针”。熟悉业务是执行制度的先决条件。提升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力,首先应该让广大干部通晓制度内容,认识四项监督制度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可逾越的一道“红线”,从而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增强“免疫力”。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强化干部对制度的认识,使之入脑入心。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杂志、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制度的知晓率。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
筑牢“防火墙”。四项监督制度有些内容还比较原则,有些还需要通过相关制度来保障实施。作为基层党委,在执行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配套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制定相关措施,使干部选拔任用过程本身具有抵制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能力。&&&&
杜绝“潜规则”。一方面,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去谋划,按照“靠得住、有本事”的要求,大力重用政治上信得过、工作中有能力的干部,让拉关系、跑门路的干部失去晋升空间。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做表率,在执行监督制度过程中,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按制度办事,解决“表面走程序,背后玩猫腻”的问题。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
拉紧“高压线”。一方面,要完善失责追究的倒查机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监督体系,对“带病提拔”事件能够迅速、准确地追查到相关失责人员。另一方面,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违犯制度规定的干部,要严格按规定处理,绝不能顾情爱面,姑息袒护,要查实一个、处理一个、通报一个,让高压线带“电”。&&&&&&&&
坚决执行用人民主集中制&&&&
团风县委书记 洪再林&&&&&&&&
选准人、用好人,是各级领导班子的重要责任。如何做到这一点,我的体会是要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坚持强化民主意识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石。县委将民主集中制教育作为县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大力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新任领导班子成员的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群众观教育,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坚持强化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考核,督促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觉消除“特权”思想,正确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用人权。&&&&
坚持科学的民主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在用人动议上,县委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正确的动议原则和范围。在用人初始提名上,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提名,注重做到提名有依据、有记录、有责任,并坚持提名情况向党委常委会通报,接受党内监督。在用人酝酿特别是会议讨论决定前的酝酿中,坚持“五人小组”会充分讨论、民主酝酿。在会议讨论决定环节,探索实行了干部任免议题预告制,将干部任免事项提前告知与会人员,确保有足够的时间酝酿;坚持了书记末位发言,保证每一位班子成员都享有平等的发言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实践中,县委明确了干部动议的条件、不得动议的情形、不宜决定的情况,并坚持“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保证了民主集中制落实到位。&&&&
坚持正确的集中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关键。县委推行了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无记名票决制,实行了地方党委全委会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票决制,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民主表决形成任免决定,绝不因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等少数人意见分歧而偏离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任免决定。近年来,县委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全部实行了票决制。其中,对一些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了全委会票决,规范了用人上的决策行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探索实施干部重大实绩备案制&&&&
随县县委书记 周静&&&&&&&&
随县组建于2009年7月。面对一穷二白、百业待兴的现状,为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推进随县加快发展,县委积极探索实行干部重大实绩备案制度。&&&&
科学界定干部重大实绩内容。包括:干部个人出色完成全县急难险重任务,妥善处理重大、特大突发事件,成功引进重大项目,在争取国家支持随县发展特殊政策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在主办、主抓、主管等工作中取得重大突出成绩等。根据贡献大小,将干部重大实绩划分为3个类别,26项具体内容。&&&&
严格重大实绩备案的具体程序。一是申报,本人填写《干部重大实绩申报表》,并附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经单位党组织和驻点领导同意后,报县委干部重大实绩备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初审,每年7月和第二年1月集中汇总,组织相关部门核实,提出初步意见。三是审定,干部重大实绩须经县委干部重大实绩备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四是公示,干部重大实绩经审定后,在本单位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加大重大实绩认定结果的运用力度。一是与干部评先表模挂钩。二是与干部提拔使用挂钩。领导班子换届调整时,安排一定数量的领导职位,由县委重大实绩备案工作领导小组向县委提名;领导班子职数出现空缺时,从备案对象中优先提名人选进行推荐考察。三是与干部待遇挂钩。拿出专项资金,分别给予不等额度的奖励。四是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干部个人被认定为一类重大实绩的记三等功一次,被认定为二类重大实绩一次或被认定为三类重大实绩三次的,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
通过实行干部重大实绩备案制度,有效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短短一年时间,实现了机构设置、编制设定、队伍组建、规划修编和工作运转等五个到位,今年上半年,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外贸出口、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幅分别高达134.7%、198.82%、484.1%、99.1%。&&&&&&&&
完善决策方式 提高用人水平&&&&
崇阳县委书记 程群林&&&&&&&&
党委用人决策,是党管干部的重要体现,是构建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的一个核心环节。近年来,我们坚持在民主集中制的前提下,扩大群众参与,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进一步明确酝酿规则,坚决不搞临时动议。一是坚持用人动议前酝酿。对任用人选以什么方式产生,在动议前坚持先在县委主要领导、组织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用人单位负责人中征求意见。二是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充分酝酿。对乡镇正职人选,主要在常委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间个别沟通,对乡镇副职人选,征求乡镇主要负责人意见;对部门正职人选,在常委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间个别酝酿,对部门副职,征求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的意见。三是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召开书记办公会反复酝酿。酝酿过程中,坚持只议预案,不定方案;只平等商量,不硬性说服;只交换意见,不个别授意;只内部沟通,不作内部决定,从而提高了党委用人决策质量。&&&&
坚持把群众公认作为党委决策的重要依据。着力疏通群众知情渠道,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和竞争性选拔干部公告制。扩大群众参与范围,依据不同职位情况,将考察面适当延伸到七站八所、村支两委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外来投资商、离退休老同志和服务对象等领域。充分尊重群众选择,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考察对象。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坚持任职试用期制,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干部坚决不予任用。&&&&
进一步规范会议讨论程序,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县委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并实行人大常务副主任、政协主席列席县委讨论决定干部会议制度和常委会票决制度,对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或推荐人选,实行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进一步增强了用人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一把战胜不正之风的利剑&&&&
仙桃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夏锡[&&&&&&&&
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充分彰显了中央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态度和决心,是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战胜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利剑。&&&&
四项监督制度是组织部门抵制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尚方宝剑”。各级组织部门作为党委选干部配班子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敢于坚持原则。过去,由于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不明确、追责不到位,组织部门在用人上可能会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坚持原则的组工干部还容易受到误解和非议。四项监督制度明晰了选人用人各个方面的责任,特别是明确规定,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要受到责任追究。这无疑是给了组织部门一把“尚方宝剑”。&&&&
四项监督制度是约束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警示之剑。对“一把手”用人权的监督一直为社会关注。在个别地方,“一把手”在用人上容易搞个人说了算,组织部门设法将领导的个人意图合法化,甚至成为选人用人的“潜规则”。四项监督制度全方位地加强了对党委主要领导选人用人权的监督,要求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失责必究,对“一把手”的用人权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监督体系,督促各级“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力,科学地选人用人。&&&&
四项监督制度也是一把斩向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战斗之剑。四项监督制度内容具体,针对性强。特别是规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追究责任的39种情形,“带病提拔”要倒查,领导干部近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提拔任用要事前报告、市县党委书记离任要对其履行选人用人职责进行检查等,既回应了社会关注,对用人上不正之风形成有力威慑,也注重了预防,着力从源头上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提高了组织部门同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战斗能力,使搞不正之风的人心生畏惧,也给那些想要投机取巧的干部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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