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户口迁出需要什么材料未迁出,其子女在年满18周岁有选举权吗?

出嫁女户口未迁出 征地补偿款有份吗_凤凰资讯
出嫁女户口未迁出 征地补偿款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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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女士:我原是闽侯某村的村民,2007年外嫁,但户口始终在原来的村里,没有迁出,且我们的村民小组还有承包地。今年,因政府规划征用土地,每个村民分配到承包地征收补偿款5.6万元。但我原来的村委会却以“已外嫁为由”拒绝向我发放。请问,农村出嫁女是否有权利分得村集体征地补偿款?
原标题:出嫁女户口未迁出 征地补偿款有份吗柳女士:我原是闽侯某村的村民,2007年外嫁,但户口始终在原来的村里,没有迁出,且我们的村民小组还有承包地。今年,因政府规划征用土地,每个村民分配到承包地征收补偿款5.6万元。但我原来的村委会却以“已外嫁为由”拒绝向我发放。请问,农村出嫁女是否有权利分得村集体征地补偿款?【解答】张婉琴(连江县法院法官):柳女士,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将户籍迁出,没有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重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就享有原户籍地的征地补偿款请求权。您没有将原户籍外迁,若您同户的经济组织成员也未领取您的征地补偿款份额,则您有权要求分得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本报记者 林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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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数:5808920出嫁女户口在娘家仍享受土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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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出嫁女户口在娘家仍享受土地补偿款  姑娘出嫁到外村后,户口一直留在娘家,娘家土地被征迁时,姑娘还能否参加土地补偿款分配?近日,河南省正阳县人民依法审结了一起土地补偿款纠纷案,最终判决某村委会给付出嫁女甘某土地补偿款4854.8元。   甘某系正阳县真阳镇某村小组成员,2010年结婚出嫁到皮店乡李村,但是户口一直未迁移。2014年11月,甘某娘家所在的村民组的集体土地被征用,每位村民可分得征地补偿款4854.8元,但村小组并未向甘某分配土地补偿款。甘某向村委会主张权利时,村委会表示甘某已外嫁他村,不再是本村村民,也就不再参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双方协商无果后,甘某将村委会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甘某虽然已经出嫁,但其户籍仍在娘家村,也没有在外村重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故应当认定甘某仍具有娘家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此有权获得土地补偿款。故依法支持了甘某的诉讼请求。王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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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  A村民委员会认为,出嫁女普遍已不在村里经常居住,她们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人虽然已经嫁出,但户口未迁出,并把自己所生孩子的户口也落到村里,对于出嫁女享有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权村民还能理解,但对其所生孩子该村民委员会认为,未让他们承包土地,也未让他们承担相应义务,理应不享有村民权利。请问:A村民委员会的观点能成立吗?  刘怀勇律师解答:  A村民委员会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其原因为:第一,因国家对农村土地调整已有两次,一次是30年不变,后一次是50年不变。这样一来后来出生的孩子就暂无土地可分了。这是造成随出嫁女落户的子女未分得土地的重要原因。第二,是否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以是外孙子女还是孙子女来区分。第三,出于外嫁女在他村也承包了相应土地,是否在户籍所在地继续享有承包土地的权利,我国对此现无明确的法律规定。第四,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公民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应相一致。作为未成年人来讲大多数在集体经济组织中是不需要履行义务的,只要其母亲承担了义务被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子女就应认定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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