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化手抄报里为什么没有能够产生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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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中国儒学尊卑有序的“礼”文化的长期熏陶下,社会意识中等级差别的观念根深蒂固。个人在具有级差阶梯的社会中必然会产生“趋上心理”,并因此导致“争先恐后”的行为特征。具有这样的心理趋向和行为特征的人群具有巨大的潜力,在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条件下得到充分的发挥。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快速发展的巨大动力。但儒学传统文化也带来企业家族式管理、法制观念淡薄的弱点,不利于现代企业的发展。随着中国的不断进步和与世界经济的交流融合。应该注意克服儒学传统文化有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
  [关键词]儒学文化;礼;趋上心理;家族式管理;经济发展
  儒学是最有代表性的中国文化传统。可以说中国文化传统的基本内涵就是儒学。中国以外的世界主要有三大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中国的儒学则可以看做是中国特有的宗教。因为儒学实际上也是中国大众的一种精神信仰和道德规范。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把孔子神圣化并推崇为教主,儒学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宗教化。宗教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精神现象。宗教的本质是调节人的生物本能、协调个体与社会利益冲突的一种规范。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宗教信仰使人类逐渐超脱动物界,开辟了物欲世界以外的精神世界,实际上起到推进和保护人类社会进步的作用。
  儒学提倡仁、义、礼、智、信,即所谓的“五常”。其中的仁、义、智、信四项,是一种务虚项,难以确定一个衡量的标准,而“礼”则是具有操作性的,可以对具体的行为规范化,可以务实。所以“五常”中的“礼”是儒学的根本,是儒学中的精髓,其最主要的内容,就是上下有别,尊卑有序。例如康宇认为,作为道德规范的礼,其基本精神就是要求人们自觉遵守等级秩序,自觉尊重他人的等级地位,并为满足他人的等级权益而尽义务。孔子说:“克己复札为仁”。“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礼教规定每个人在贵贱、长幼、贫富、亲疏等各方面都有恰当的地位。一个人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应该符合他的身份地位,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行为规范。以级差的行为规范作为维持社会秩序的工具。在我国历史中,礼作为中国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对中华民族精神素质的修养起了重要作用。
  没有尊卑级差,“礼”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尊卑有序的观念,体现在两个层次的划分上。在整个社会内部,划分为各个阶层;在一个利益团体内部,划分为各个级别。
  一、社会各大阶层之间的级差及其影响
  儒学思想在我国封建社会延续几千年,等级观念可以说是根深蒂固的。孟子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士、农、工、商既是一种职业划分,又是一种社会等级。由于封建社会是一个等级社会,应该说,后者的特点更为重要。即便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当家作主,主张人人平等。但是过了若干年以后,在社会经济和政治的一些矛盾的催化作用下,我国社会又慢慢地分化为事实上的三大阶层:干部、城镇人口和农业人口。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农民,绝大部分只能世世代代终身为农民,要想转为非农业户口非常困难。而农业户口在城市里找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城市中的工人,则想方设法挤进干部队伍,从而加入“劳心者”的行列。较低一个等级的人是不能随意进入较高一个等级的,而较高等级的人也决不会自动降到较低一个等级。从解放后中国历史发展走过的这样一条路,可见即使是在中国完成推翻封建制度的革命以后,人们的等级观念仍然根深蒂固。
  社会中各阶层存在事实上的级差,对现代中国的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在改革开放以前的阶段,农民不得不固守土地,为工业化建设的初期提供了较为稳定的和廉价的粮食和其他农产品,为社会主义建设的原始积累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是中国式的经济发展中所经历的重要阶段,这在工业化初级阶段或许是必要的,或许是不得已的,或许是偶然的。无论如何,这已经是中国历史走过的一段路程。另一方面,儒学礼教观念则保证了中国社会在经历这一段路的过程中的稳定性。
  在改革开放以后的阶段,中国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贫富差距。虽然我们不可以想象在一个比较贫穷的国家内收入平均而可以激励人们去努力创造财富,但是,自由竞争的结果必然会扩大贫富差距。公平与效率经常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中国的儒学礼教传统给我们的改革开放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预先准备了心理和思想基础,在公平与效率的选择上允许我们在一定时期内较多地倾向于选择效率、失允某些公平,以争取较快的发展速度。这对中华民族的迅速崛起有相当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利益团体内部的级差及其影响
  一个政治或者经济实体就是一个利益团体。例如政党、企业、家族、家庭等等。在中国社会,家族是最重要的利益团体。在中国历史上,凭借血缘关系对族人进行管辖和处置的宗法制度源远流长。中国人一贯以家庭观念为重,晚辈力图光宗耀祖,长辈则望子成龙,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一人光荣全家族脸上都会有光。这是家族企业文化比较盛行的一个重要原因。以血缘和亲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关系以及宗族、辈分等级观念与经济活动密不可分。遵守这样的秩序有利于经济系统的稳固。家族内部的尊卑有序是最明显的,也是最自然的。因而也最容易形成和稳固化。父母儿女亲戚之间存在亲情和养育关系,晚辈对长辈的依赖和尊重是自然的现象。而如果一个管理人员不是属于家族成员,他对上下级的尊卑关系虽然表面上是认可的,行为是顺从的,但不能保证他是真心的和长期的顺从。在西方国家,这样的顺从可以通过实际上的契约关系达成。在法治较为健全的国家,这是可行的。但在中国社会的文化背景下,法制相对不健全,尊卑有序的“礼”才是凝聚团队的力量。
  家族式的管理在其他社会团体的管理中影响也很大。某种程度上,中国的一个单位、一个企业就类似于一个家族。例如我国的单位办公室与宿舍往往是建在同一个大院内,对宿舍小区的管理作为单位管理的一部分;过年过节发红包、发礼品。单位职工的生老病死都有专人照料。企业举办有内属的学校、幼儿园、商店、医院。从广义来说,一个单位就是一个准家族,内部自然就存在职业分工意义以外的等级观念。一个单位成员在单位除了职务以外,还有体现在个人身份上的级别。例如以前国营企业的领导,除了职务以外,都还有一个行政级别,或者至少有一个相互参照的“级别”。现在一个大学校长,除了校长职务外,还要规定一个部级、厅级或者处级的级别等等。其他很多事业单位的情况也是类似。级别待遇还体现在分配住房的大小、轿车的配置和类型等等。   三、级差社会下个人的心理趋向和行为特征及其影响
  上述社会阶层之间、团体内部存在的种种阶梯,是礼治社会的客观存在。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每个具体的个人都被定位在某个阶层和利益团体的某个特定位置上。这个位置可能是天生的,或者是相对固定的,或者是有变化机会的。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定位存在或多或少的级差。无论如何,作为个人来说,更高一层阶梯的存在就是一种诱惑,谁都想登得更高。长期的儒学礼治文化培育了人们的一种“趋上心理”。
  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趋上心理”所导致的个人行为趋向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非礼勿听,非礼勿动。”君臣有别,父子有别,上下有别,不可以以下乱上。要改变自己的位置并不是容易的事情。但是,如果这样的心理下的行为趋向在某些场合得到释放,就会非常明显地表现出来。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在科举制度下,下层人士有机会通过考试成为达官贵人。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做官的“寒门”出身。“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些俗语生动体现了当时人们普遍的心理行为趋向。科举为大众改变自己的级差位置提供了一个释放个人潜力的机会。对功名的追求成为一种长期的时尚。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按照秀才计算,一般都有50万人;如果把童生计算在内,则可能达到百万人之多。
  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中国现今的高考就是一条青少年进取方向的指挥棒,家长和学生都在挤高考这样一条独木桥,任何人都希望上大学,上最好的大学。有些学者认为这种状况应该归咎于中国的教育资源不足。但是我们并没有发现西方国家在高等教育发展的初级阶段中普遍存在类似中国千军万马抢独木桥的情况。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俗语所说的,高考能决定一个人今后是穿皮鞋还是穿草鞋的命运。这里充分体现了儒学礼治观念下的“趋上心理”对人们行为的巨大影响力。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可以观察到“趋上心理”释放的某些现象。例如,在电影院或者剧场里尽管已经稳坐了一个半小时。到临近散场时还是耐不住最后一分钟,大家都不约而同地争着提前离场,以求更早地离开。在需要排队的地方,很可能会人人往前挤而乱不成队;就算是秩序较好的排队,插队现象也不是个别的。这些现象,用“争先恐后”这一个词来描述是最确切不过的。这在西方国家不常见,但是在国内却相当常见。很多学者有过分析,一般来说归咎于文化教养和道德观念。这似乎是合理的解释,但是不能说明这种现象的普遍性,因为在很有教养的人群中同样也有类似的现象。所以它本质上是一个文化传统心理积淀的问题,而不仅仅是道德的问题。
  五四运动以后,封建礼治的形式逐步被破除,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力求扫除一切封建残余。礼治的外壳是破除了,但是文化传承是根深蒂固的。礼治所培育的“趋上心理”不仅存在,而且由于封建外壳的破除而得到了释放的空间。这样的释放虽然也可能朝着消极的方向。但是在适当的条件下,更可能会是朝向积极的方向并且具有极大的推力。
  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阶段,经济以农业为主轴,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水平的发展基本上相互适应。经济体及劳动者发展的空间基本上在农业为主的框架下,尚不存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发展的空间。中国历代封建社会传统上都是重农轻商,正好适应了当时的经济发展环境。因此儒学文化成为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最良性的条件,长期以来的经济发展在世界上令人瞩目。中国的农业乃至整个经济发展水平,长期以来在全球都是位于前列。但是,最近几百年间,西方的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迅速发展,而中国相对闭关锁国的政策使得中国的经济渐渐落后于人。封建社会重农轻商的国策已经不符合中国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受到苏联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和制约,市场经济没有得到认识和确认,中国人没有机会在商品经济的领域发挥个人的潜能。
  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建立起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再次使中国文化传承下的个人有机会得到释放潜力的空间。“趋上心理”导致的“争先恐后”行为蕴涵着巨大的潜力。从亚洲近代历史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儒家文化加上市场竞争机制就等于经济的高速发展。这不仅在较早实行市场经济的中国台湾、香港得到印证,在通过改革开放建立市场机制的中国大陆得到印证,而且在受到中国儒学文化深刻影响的国家如日本、新加坡、韩国也得到印证。另外还可以观察到,各国的华侨华人在当地商业占有重要的地位,这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遍布168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人华侨多达8700万人,他们手中拥有的资金高达2万多亿美元,接近2005年中国一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华人华侨的工商业活动,对当地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防范儒学文化有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
  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对中国社会的改变是巨大的。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理,就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思想。工业化进程使得劳动力必须从农村转入城市。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界限被逐步打破。股份制逐步成为企业的主要方式,使得家族式的管理方式存在的空间逐步缩小。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拜金主义逐步取代了官本位观念。科技的迅猛进步特别是互联网的普及拉近了世界各国的距离,加速了各种文化的交流和融合的速度。中国传统文化发展至今,已经在慢慢地与世界各种文化相融合。某些原来具有阶段性积极意义的做法有可能慢慢不适应新的社会条件。
  市场竞争所带来的不平等超过一定限度就会引起社会不安定。这个限度是可变的。随着农业人口城市化的进程以及全民文化教育程度的提高和世界各国交流频繁等等因素的影响,人民大众平等的观念也在逐步提高,不平等的忍受阀值逐步降低。所以,经济的发展不可以长期建立在原有的传统观念里。建立和谐社会,就是要在保证一定效率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的相对公平,真正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我国的企业文化表现出浓厚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我国家族企业文化是在企业体制和传统儒家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有优势也有劣势。优势是凝聚力强,决策效率高;劣势是不能任人唯贤,开放性差,决策科学化弱,家族与非家族成员的矛盾等等。家族式管理有一个很明显的弊病:趋向于任人唯亲而不是任人唯贤,这有可能导致领导层的能力退化,趋向于任命俯首听命的人而不是能力强的人。一般人用能力比较强的甚至比自己能力强的人会心有顾虑,不希望别人有一天会站到自己的上头。于是,提拔的人往往能力都是比原来在位的能力低,长此以往,领导团队的能力就会慢慢退化,导致企业的竞争能力下降,企业的生存能力下降,企业寿命短暂。20世纪的最后10多年里,我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为3年到4年,企业集团的平均寿命为7年至8年。姚圣娟的研究认为,绝大多数中国的家族企业最长也只有2代人的寿命。随着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家族式管理观念应该要慢慢地淡化。
  改革开放30年以来,经济上个人潜力释放的形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这类经济体本来就是个人负责的。另外一种是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的责任承包制。从1979年开始普遍在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推广首钢经验,实行生产责任制。在以后的年代里,各种各样的承包制几乎无所不在。例如建筑工程的发包,再转包;整个工厂在一段时期内承包给个人经营;企业中生产单位的产量承包。保险业企业中业务员的业务量承包;商店营业员的底薪基本业绩承包和超额业绩提成;非企业的医院各科室以及学校各系部创收的承包。这说明在当前的管理水平条件下,承包制确实是有效的办法。它激励个人去努力工作达到规定的效益。另一方面,承包制的普遍存在,恰恰反映了管理水平的低下以及无奈。法制观念淡薄,契约观念淡薄,单位的上层领导人缺乏对中下层负责人的有效的制衡权威和协调能力。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张,小作坊式的承包经营方式将会显得缺乏效率,容易导致资源的浪费。因此,适时的改变经营方式是必要的。
  综上所述,以儒学礼治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的经济发展的作用是双重的。儒学传统文化总的来说发挥了诸多的积极作用,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但在工业化的新时代,它也有不少消极影响。结合时代发展的实际,研究这种作用的存在机制,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发展方向,注意有可能遇到的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实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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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与经济秩序构建
  儒家是中国国学的核心与主体。9月24日,习近平在参加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开幕会上提到:儒家思想和中国历史上存在的其他学说都是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的,都是顺应中国社会发展和时代前进的要求而不断发展更新的,因而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当下,我国社会处于高速发展期。但是,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经济生活也显露出种种弊病: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企业诚信缺失,贪污腐败成风……  这些问题不仅造成了普通群众的不满,更影响了我国在国际社会的形象和地位。在这种时候,我们或可在儒家文化的体系中进行反思,以其精粹思想来指导、修正当代的经济社会运行的面面,以期建立良好的经济秩序。  为此,《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邀请中国传媒大学的6位老师进行笔谈。  西方经济学中将人性假设为“经济人”,人的所有行为都是源于对自我物质利益的理性追求,只看重个人利益。儒家则要求人们“见利思义”,“义”可以理解为社会公利,强调在人的行为准则中要把社会公利放在第一位。“君子义为上”,孔子认为“义与不义”是“君子与小人”的重要判别标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儒家并不否定人们求利的欲望,孔子坦然承认“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然而对“利”的追求必须在符合“义”的前提下。孔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不义且富贵,于我如浮云”,“义然后取”。儒家文化要求谋利必须在道德规范的约束之下进行,强调人的社会属性,而不单纯是“经济人”。  儒家要求人们“见利思义”  姚林青  中国传媒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信”是儒家五常“仁、义、礼、智、信”之一,儒家认为人无信不立。孔子在《论语》中多次谈到“信”。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r,小车无,其何以行之哉!”“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在孔子看来,一个人如果不讲信用,在世上就会寸步难行。“信”作为儒家的伦理范畴,其基本含义就是诚实无欺、守诺践约。诚实守信在现代经济社会也是要求人们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  在工业化、城市化之前,人们的活动范围相对狭小、相互接触的人有限而固定,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相互之间的道德制约及时而有效。一个人要想在这个人数相对较少的社会群体中生存、被他人接收,就必须以诚待人,儒家提倡的“信”的精神就显得尤为必要。如果选择“不信”就很容易被发现、被谴责、被惩罚,甚至无法立足。  而随着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型,博弈群体的规模急剧扩大,“不信”的隐匿性增加,发现和认定“不信”变得日益困难,选择“不信”的人越来越多。如何改变这种趋势,仅靠人们的自觉和道德约束还不够,要在发扬儒家诚信精神基础上依靠现代化手段建立适应现代社会的诚信体系,无论走到哪里,让守信的人都得到实惠,让失信的人都受到处罚,才能使人们逐渐都自觉自愿地选择“信”,从而使整个社会和谐有序。  建立适应现代社会的诚信体系  孙红  中国传媒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人类社会已经超越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专业化生产和规模优势决定了人们之间的相互依赖成为必然。当下,国际经济相互依赖空前增强,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和国际支付的增长已经超越了国民经济的增长;另外那些需要全球性集体行动的重大生态威胁正日益逼近,全球性的温室效应,森林砍伐,酸雨,人类健康危机以及大规模的移民等问题已经跨越了国界,这些问题都需要多边合作行动来解决。在这个相互依赖越来越紧密的世界里,靠暴力与战争,靠“绝对侵占”的霸权主义来配置资源,以及对商贸、生态等方面的败德行为、机会主义,势必就造成了冲突,对方产生冤冤相报的负向激励从而采取报复性行动。因为缺乏信任,合作难以为继。这样的负和博弈对富国穷国都是无益的,对富国,失去了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对穷国,无法得到持续的国际合作和发展援助,经济的落后因缺乏信任而进一步恶化。对生态威胁方面采取回避的态度,不能担负应付的责任,但最终同一个地球环境的恶化让每一个人都无处可逃。而再次重建信任和信心,则需要高昂的交易成本。  可见,没有一套促进和约束跨国界交易的制度规则的空前发展,全球经济的有序、可持续的经济增长是不可能做到的。快速演变的发展问题需要开发出一些新的思想和规则去解决国际化的合作关系,为人们提供合作预期收益的可能性,让潜在的相互依赖合作成为可能,让合作带来和谐与效率。因此,“和为贵”对整个国际社会存在潜在需求,儒家思想若能成为国际经济的行为准则规范人们的交易行为,变成经济主体的自我实施的约束,形成合作共识,则可以在博弈中减少信息成本和不确定性,把影响合作顺利进行的因素降到最低,尤其是在复杂的国际交换条件下,更需要儒家精神。  儒学有益于国际经济秩序的建立  仇喜雪  中国传媒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诞生于2500年前的儒家文化作为引领古代中国思想界的主导文化,以家庭、宗族为核心,形成以乡村经济为主体经济单元的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血缘与亲情成为这个经济体中互助、互利的核心纽带。而西方经济学则以1776年亚当?斯密《国富论》的出版为标志,历经200多年的市场检验,被广泛运用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它强调市场的重要性,赞叹于价格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效率优势,当然也客观地承认市场机制在许多领域资源配置上存在缺陷。但我们如果仔细地剖析,会发现二者在许多思想上存在广泛的一致性。  《论语?尧曰第二十》记述:子张问于孔子曰:“,斯可以从政矣?”子曰:“尊五美,屏四恶,斯可以从政矣。”子张曰:“何谓五美?”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子张曰:“何谓惠而不费?”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欲仁得仁,又焉贪?君子无众寡、无小大、无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骄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  这里孔子所说的“惠而不费”、“因民之所利而利之”便与西方经济学的思想精髓相一致。“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强调人们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政府并不直接干预经济的运转,最终政府以这种“惠而不费”的方式使人民获利,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因此亚当?斯密主张的“自由而放任的市场经济”与儒家文化倡导的“无为而治”是一脉相承的。  另一方面,西方经济学讲“利益”,而儒家文化讲“义利”。“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从这一层面来说,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市场参与者追求的是“利”,一旦上升到社会精英的层面,则不能单纯以逐利为终极目标,而应关注公共领域,这是一种现代企业家精神。“国家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这谈的便是公共领域的问题,也就是西方经济学中所说的“市场失灵”,因此政府一方面需要“无为而治”,另一方面又需要恰当地干预公共领域。  子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这句话出自《周易?易辞》,它体现了经济学中的“囚徒困境”思想。一国之中,民、官、王三者各为各自的利益而奔忙,彼此争斗、殚精竭虑,虽忙忙碌碌,却都得不到幸福的生活。这与囚徒困境的思想是相似的,大家原本有共同的利益,但只考虑自己而不考虑对方,没有达成合作,最终陷入无休止的非合作博弈。  儒学和西方经济学在思想上具有一致性  程静薇  中国传媒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  仁义礼信是之于他人的一种不求回报的好处。从经济学的角度解读,这种好处是一种正外部性。所谓正外部性是指做了一件对别人有益的事情,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与此相反,违背道德的行为恰恰是存在负外部性的,即做了对别人有害的事情而不需要去赔偿。在市场经济中具有正外部性的产品会供给不足,而具有负外部性的产品则会供给过量。因此,具有外部性的商品无论正负都使得价格机制无法发挥其资源配置作用,成了市场经济无法解决的难题。当市场失灵的时候,我们只能用与市场相补充的另外的资源配置手段来解决此类问题,也就是人为的干预。如果我们将仁义礼信等道德行为看成商品的话,其正外部性的存在,导致人们不会自发地提供足够的道德产品,而这种道德产品产生的对他人对社会的影响却是非常有价值的。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制度设计将这种之于他人和社会的价值体现出来,也就是让实施仁义礼信的君子能够得到相应的回报,使私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相吻合,将道德产品的正外部性内在化。相反,对具有负外部性的非道德行为则予以惩罚和追索,使其个人承担所有负外部性造成的他人和社会成本,这样可以有效地抑制非道德产品的供给。  无论是补偿还是惩罚,其本质都是使人们被动地去遵守仁义礼信,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说之上的,而现实中的人们并非都是只追求眼前利益的短视者。从更长远的角度来讲,我们更需要做的事将所谓的“经济人”塑造成为“道德人”。他们拥有高尚的情怀和高远的视野,能够认识到自己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在为别人提供道德产品的同时,也会享受到别人之于自己的好处,这样,才可以使仁义礼信成为人们主动去遵守的道德准绳。虽然这种回报不是立竿见影的,但如果人们能够目光长远,推己及人,那么仁义礼信就不再是我们望而兴叹的奢侈品了。  于晗  中国传媒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  仁义礼信具有正外部性  依法治国在我国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  早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法家学派就已经用“法术势”构建出一整套法家治国的思想体系,用法商思维治理国家、巩固国家,实现帝王将相的权力和财富传承。  法家思想的出现,对结束春秋战国几百年战乱和建立大一统的封建帝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如何吸收法家思想的积极思想,如何规避法家思想的消极影响,是目前依法治国及依法治企不可回避的一个事实。  儒家学说,又称儒学,创始人孔子在总结、概括和继承夏、商、周三代尊尊亲亲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第一次打破了旧日统治阶级垄断教育的局面,一变“学在官府”而为“有教无类”,使传统文化教育传播到整个民族。  儒家思想基本分为“内圣”与“外王”,即个人修养与政治主张两类,崇尚“礼乐”和“仁义”,提倡“忠恕”和“中庸”之道,主张“德治”、“仁政”,重视伦常关系。  儒家的政治思想是“仁政”、“王道”以及“礼制”,其理想是“大同”、“大一统”,其 政治学 主要阐述君臣关系、官民关系。孔子“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孟子“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荀子“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是儒家政治学的代表性主张。  儒学的核心是仁和礼。仁就是以“爱人”之心推行仁政,使社会成员都享有生存和幸福的权利;礼就是用“正名”(即道德教化)的方法建立社会的道德秩序,使社会成员对自身的社会地位都有稳定的道德认可和道德定位。儒学“仁礼一体”的体系中包含了法的内容,礼和法很好地结合。礼的作用主要是预防犯罪,法的作用主要是惩罚犯罪。建立“以礼为体,以法为用”的礼法体系,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儒学“礼之用和为贵”的思想,表明礼的最高境界和最高目标,就是创造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暨全社会的和谐。  儒家在经济上重义轻利,重官轻商,重本抑末,与现代商品经济不相适应,儒家不重视分科领域专业知识的研究,也因此禁锢人的思想,导致手工业和科技的没落。儒家很理想地寄希望于天子以德服人上行下效,人人圣贤,国家太平,他只是号召人们向谁谁学习,但对不学习者缺乏完整的惩罚体系,儒家更加适合个人修养。 法家主张社会进化论和性恶论,看到了个人精力有限性和个人智慧的局限性,主张职业分工,追求政治效率的最大化,不要迷信“圣人之治”。  法治体系把“有形之手”所有可能的行动,全部纳入自身框架,让“无形之手”收放自如、创造活力,取消下放行政审批权、开出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看得见的手”边界更清晰。经济运行少了行政干预、多了保障,在改革大道上进入新常态,“逼出”了一个更好的市场经济,社会经济得以高速平稳发展,人民公平享得经济社会发展红利。  因此,用儒家思想来引领个人修养推行社会道德教育,用法家思想重视法律系统,建立规章制度,外儒内法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  依法治国依法治企可选择外儒内法路径  王守亮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特聘教授、市安博律师事务所主任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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