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租房子签合同注意事项好吗

我进入一间公司上班,现在已经快一个月了,公司依然没和我签定合同,而且他们有这样一个条款,说进入我们公司上班你认为能干就干如果不行我们每天补偿10元给你!现在我上班快一个月了但是公司给我的工作并不是当时入职时的职位,我想不干了难道我离开就只有每天10元??两百多一个月?请求帮助我
我进入一间公司上班,现在已经快一个月了,公司依然没和我签定合同,而且他们有这样一个条款,说进入我们公司上班你认为能干就干如果不行我们每天补偿10元给你!现在我上班快一个月了但是公司给我的工作并不是当时入职时的职位,我想不干了难道我离开就只有每天10元??两百多一个月?请求帮助我该怎么样做才可以得到自己应该的所有?用什么方法??
最好附上相关法律依据!
工作已经近一个月了,公司却“依然没和你签定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了《相关信息》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虽然现行《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但不妨碍你们之间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由于你在该公司的工作时间尚不足一个月,可以视为试用期阶段,那么当公司安排你的工作并不是入职时的职位,那么你完全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
工作已经近一个月了,公司却“依然没和你签定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了《相关信息》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虽然现行《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但不妨碍你们之间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由于你在该公司的工作时间尚不足一个月,可以视为试用期阶段,那么当公司安排你的工作并不是入职时的职位,那么你完全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同时要求公司按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的规定支付工资。
至于公司关于“你认为能干就干,如果不行每天补偿10元”的做法,更是违反了《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侵害了包括你在内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你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你的工资,否则,你可以在60天内向公司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你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25%经济补偿金。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同,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同,如上海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840元。因此,你要求公司支付的工资,应参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其他答案(共3个回答)
你最好说清楚你是在哪个省份,因为不同的地区会有一些不同的地方性法规,因我本人是广东省的,按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按即用工建立劳动关系就要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对于你上面所说的情况,订不订劳动合同关系也不大,不订立劳动合同你们之间是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形成劳动关系就有工资保障,按不同的地区都会有一个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在一个月用工超过167个小时一定要支付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超过167个小时的,按平时加班150%支持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的支付200%工资.不能像你们公司所说的只支付10元一天,除非你们地区规定的只有10元一天的最低标准.你不想做可以提出辞职,没订立劳动合同你随时可以提出辞职,如果搞不定就到当地劳动部法要求处理.
原来的劳动法中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新的《劳动合同法》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现提供给你参考:“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建议你现在不要找他们问,等明年新法实施后再问。如拖上一年,你就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哈。
你理解错了。一个月之内是签订合同的法定时间,只有超过了一个月才有二倍的工资,所以,如果你“刚好一个月的时候辞职”是没有这个待遇的。所以,那些“证据”不用收集了。...
你还没有毕业吧,如果在毕业之前到单位肯定不能算入职了,入职之后要签劳动合同,在学校签订的就业协议不能算作劳动合同。
其实没有签劳动合同,你们之间也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也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过你要善于保存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你最好看一下《劳动法》
手中没有劳动合同不用着急。因为劳动合同争议适用举证倒置,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时,如果用人单位拿不出劳动合同,则视为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处罚,并且按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新单位也是个小社会 其实内部争斗也很激烈的 依靠谁 亲近谁是应尽快确定下来的 避免被人当枪用了 这点很值得注意
答: 有没有孕妇的在家的,在家好无聊啊,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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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分类似乎错了
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
相关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今天终于签好合同了,以此为记。
日,从学校人事资料科的林华叶老师手中接过来三份有徐校长签名的合同,心里觉得很开心,很安心,因为看到徐校长的亲笔签名,觉得心里踏实了,从此可以安定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了。而且还把上网帐号办好了,今天的事情都挺顺利的,心情一直维持着愉悦的状态。
到晚上大概7点左右,因为本科预评的专家可能到来,我留在办公室值班。程家明主任叫我去到他的办公室,当着我的面在合同委托人那里签名了,也就说我未来两年的去向终于得到明确的落实了。
今天早上林老师正式把我介绍给了社科部的所有老师,我的工作身分得到了他们的认同并给予了热情的欢迎,我真的觉得自己很幸运,能够在这样的一个轻松和谐的环境下工作,得到老师们如长者、如良师、如益友般的对待。
晚上程家明老师也语重心长的嘱咐我给自己做明确的定位,要做到四件事:学会做人,看到自己也要看到别人;学会生活,做到饥时吃饭倦时眠,保持愉悦的心境;保持学无止境的求学态度,时刻要求自己不断充实自己;学会处理工作,虚心向林老师学习,有什么困难可以向老师们提出。最后还亲手赠送了《程家明自选》以勉励我。
相信自己,超越自己!在如此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下,我一定会尽力完成工作任务,并且在过程中不断提升自我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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