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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社会保障卡
今天起,青岛新增医保定点可网上申请办理
&&& 06:57来源:作者:李莉莉
&&&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自7月18日起至29日,全市将集中办理零售连锁药店、单体零售药店和门诊医疗机构新增医保定点申请业务。为方便申请医保定点的单位办理新增申请,今年青岛开通了网上办理通道。
  根据日前青岛出台的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从7月1日起,青岛取消对住院定点等六类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行政审批,改为协议管理。
  本次集中办理业务,只受理新增定点单位的申请。新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定点资格的定点单位,原协议有效期截止到2016年年底,有效期截止前须重新申报,受理时间为2016年10月至2016年年底。
  据了解,此次集中受理,零售连锁药店及注册地址为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黄岛区的单体零售药店和门诊医疗机构,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联商务公司青岛分公司设立专门窗口负责新增定点的受理工作,具体受理时间:日至29日(周六、周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负责辖区内单体零售药店和门诊医疗机构新增定点的受理工作。
  据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为方便申请定点的单位办理新增申请,单位可直接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pages/ztzl/shbzk/index.html,点击“医保定点单位管理”选项,按系统提示核对填写《定点单位申请表》。经核实,符合定点条件的单位也将通过官方网站予以公布。需要办理新增定点的单位可下载《2016年度首批门诊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新增定点申请办理须知》,了解相关信息。(记者 李莉莉)当前位置:
社会保障卡相关政策解释
l 持卡就医仍以选定医院为准实行持卡就医后,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以医保手册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准,A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l 就医不带卡不能报销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参保人员因急诊、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补换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个人现金垫付后按原流程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l 社保卡补办过程中就医须带《补(换)卡证明》在社保卡补办的过程中,如果您病了,也不用着急。在补办新卡时,社保卡服务网点会为您开具一张《补(换)卡证明》,您可以拿着《补(换)卡证明》到定点医院就医,并保留处方明细、收费单据,按原规定报销。l 持社保卡就医后现行门诊起付线政策不变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后,门诊起付线标准和原来规定一样,即参保人员门诊费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退休人员1300元。政策规定门诊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资金支付,我市的个人帐户资金已划入银行存折自由支取,因此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个人就医时需要全额付费。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照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个人只负担应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使用社保卡之前应尽早将手中已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单据报销。如持卡就医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尚未申报的,持卡就医时在起付线以内的门诊医疗费用需要交全费,超过起付线部分的费用,只需交纳自己自费和自付部分。领卡前未申报的门诊医疗费用需到区医保经办机构按原流程报销,报销时不会再次扣除起付线。l 持卡就医后个人帐户管理方式不变目前个人帐户管理的政策没有调整。持卡就医后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金额仍按月划入参保人在北京银行的医保专用存折中,个人帐户资金仍可在银行自主支取。l 门诊挂号诊疗费用定额支付2元自日起 门诊诊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实行持卡就医后,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以医保手册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准,A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l 就医不带卡不能报销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参保人员因急诊、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补换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个人现金垫付后按原流程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l 社保卡补办过程中就医须带《补(换)卡证明》在社保卡补办的过程中,如果您病了,也不用着急。在补办新卡时,社保卡服务网点会为您开具一张《补(换)卡证明》,您可以拿着《补(换)卡证明》到定点医院就医,并保留处方明细、收费单据,按原规定报销。l 持社保卡就医后现行门诊起付线政策不变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后,门诊起付线标准和原来规定一样,即参保人员门诊费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退休人员1300元。政策规定门诊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资金支付,我市的个人帐户资金已划入银行存折自由支取,因此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个人就医时需要全额付费。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照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个人只负担应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使用社保卡之前应尽早将手中已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单据报销。如持卡就医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尚未申报的,持卡就医时在起付线以内的门诊医疗费用需要交全费,超过起付线部分的费用,只需交纳自己自费和自付部分。领卡前未申报的门诊医疗费用需到区医保经办机构按原流程报销,报销时不会再次扣除起付线。l 持卡就医后个人帐户管理方式不变目前个人帐户管理的政策没有调整。持卡就医后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金额仍按月划入参保人在北京银行的医保专用存折中,个人帐户资金仍可在银行自主支取。l 门诊挂号诊疗费用定额支付2元自日起 门诊诊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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