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三台县地图百顷镇镇政府通知农民拆除土房可领补贴1一3万元,但前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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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旁土房是否必须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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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旁土房是否必须拆除? [已回复]
匿名网友   09:22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乐安镇青杠3村5队的村民,因为我家有一个土房在公路边上,政府要求我们拆除,说的给予的补贴只有100元每个平方,请问国家有文件要求公路旁边的土房必须拆除吗?如果有请问到底补贴是怎么样的?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官方回复回复单位:三台县乐安镇人民政府   09:35
&网友,你好。你在人民网的留言已收悉,具体情况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三台县农村土坯房改建实施意见(试行)》三委办发〔2017〕8号和《乐安镇消除农村土坯房和改造居住环境的实施方案》乐委发〔2017〕3号文件精神,凡“一户多宅”的土坯房,必须依法拆除。    &&根据三委办发〔2017〕8号文件精神,乐安镇土坯房改造补助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建档立卡贫困户拆除唯一住房土坯房的,必须在预脱贫年度10月底前采取新建(购买)方式保障其住房安全。其中新建农房(10月底前),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助:1-2人户,每户补助2万元;3-4人户,每户补助2.5万元;5人及以上户,补助3万元。通过购买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农户的非土坯房安全房屋或利用集体闲置房屋解决住房安全的,补助资金控制在2万元/户以内。对无力自主建房,采取镇、村统建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补助资金不超过3万元/户,房屋产权归集体所有。(2)其他农户拆除唯一住房土坯房的,可以采取新建、购买、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其中:新建补助标准为1.5万元/户,对采取小集中方式新建住房的,通过土地双挂、幸福美丽新村等项目给予一定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在县内城镇购买商品房的,每平方补助1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父母与子女合住、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在完善相关协议后给予0.75万元补助。(3)对列入异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重大项目建设拆迁的,按照有关政策标准执行。如还有其他疑问,请电话联系。&                             &&&&&&&&&&&&&&&&&&&&&&&&&&&&三台县乐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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