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上新房子棚顶有梁的的说法漏水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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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房屋漏水业主如何维权索赔?
网-兰州晨报&& 15:31
  楼上漏水造成装修损坏等问题,不仅给家居生活造成不便,处理起来麻烦很多。发生这些纠纷该怎么办?对此,本报特邀请两位律师为业主们厘清问题的本质,并总结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流程,供广大业主们学习借鉴。
  案例1.楼上水管破裂楼下住户遭殃
  今年5月,一件烦心事让家住天庆嘉园小区的邵先生懊恼不已。由于楼上住户私自改装地暖造成管道破裂,水渗到楼下造成邵先生家饭厅严重漏水,整个屋内电路短路。邵先生多次找楼上业主商议,可对方声称漏水不是自家责任。几次后,竟然躲着不见人。无奈下,邵先生又找到物业公司。可物业公司表示,此纠纷只能两家协商解决,他们也没办法。就这样,拖来拖去,邵先生过了一个多月黑灯瞎火的生活。随后,经过多次投诉,物业公司找电工对邵先生家电路进行维修并答应协助解决问题。
  案例2.楼上建生态园楼下成&泽国&
  7月12日,家住新港城的李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家已经漏水好几天,多次向物业反映,可是却无人问津。7月14日早上,记者在李女士家看到,客厅、主卧、客卧和厨房都出现漏水,最严重的是两间卧室。卧室贴的墙纸已经被水浸泡得变了颜色,而桌子上面、衣柜里也全是斑斑水迹。李女士说,7月13日早上10时多就开始漏水,直接往外&喷水&,整个家里都在漏水。就连衣柜里面也全是水,晚上只能搭个简易帐篷睡觉。7月13日,李女士与物业找到楼上的住户,经过排查发现,原来是楼上卫生间的水阀坏了。楼上的住户是复式楼,他们在自家弄了一个生态园,最近老下雨,生态园上面也是积水,所以才会渗到李女士家。目前,李女士正在和物业寻找漏水原因,协商解决。
  主持人:本报记者李升
  嘉宾: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小方吴春燕
  主持人:楼上住户装修、改造管线导致楼下业主房屋漏水,小区物业公司要不要承担责任?
  宋小方:《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物业公司发现在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时,应当通知行为人立即停止并改正;行为人拒不停止或改正的,应当及时报请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如果业主遇到了此类问题,应该及时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如果没有尽到上述义务,就应该为受到损失的业主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义务,则不承担责任。
  吴春燕:如果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应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案例中造成两家房屋损失前,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已经进行了告知的业务,且本身也不属于质量问题,那么物业公司就依法履行了自己的管理义务,需要做的是积极协助和协调与相邻业主的关系,其不承担法律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范围是大厦和小区的公共区域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包含业主私人所有的设施。房屋维修责任,&室内部分,由业主负责维修&,房屋损失属于上层业主不当行为所致,应由上层业主负责维修。
  主持人:出租房漏水殃及邻居,业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宋小方: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如果案件系相邻关系纠纷,业主虽然并非侵权人,但作为不动产的所有人,对于因其房屋漏水对邻居造成的损失仍应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亦可向租户追偿。对于邻居因为漏水而造成的损失,可以双方酌情商定,商定不成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损失评估。业主也可以估计评估的数额赔偿邻居的损失。
  吴春燕:此外,《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这个问题还涉及到相邻权。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
  同时,《物权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主持人:发生漏水造成损失,责任方故意躲避不处理问题,受害方应如何处理?
  宋小方:遇到此类问题,第一,如经鉴定,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第二,如果楼上业主确因装修或铺设水管造成楼下住户&受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物权法》第92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第三,如果漏水因楼下住户装修而导致,则楼下业主不能以此为由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给楼上业主造成了损害,楼下业主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第四,如果因房屋建筑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漏水,楼上、楼下业主应共同承担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
  如果楼上漏水,房子还在质保期内,又确信不是人为破坏的时,不管是受损业主还是楼上邻居业主,都应及时让开发商进行修补处理。当开发商按业主要求,派人来修补后,还是不行或维修不到位,反复两次后,业主可以自行找人进行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来出。当开发商不予理会时,受损业主可以到当地质监部门进行投诉,或直接将开发商告到法院。
  吴春燕:如果漏水原因确为楼上造成,受损业主可向楼上或邻居讲清情况,提出修补要求及修补期间对自己造成损害的赔偿问题。如果邻居不配合或不及时修补的话,受损业主可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处理。如果邻居不理会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以先自己请施工队进行修补,所花费的费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再通过法院要求楼上邻居进行赔偿。并且,当楼上邻居不主动进行赔偿时,受损害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遇到此类问题一般处理程序如下,当发现自家楼上漏水时,可先找小区物业,让他们给出意见,或让他们去找楼上的邻居,进行协商修补。也可请社区干部和警察协助解决,并应做好拍照、录像留言等证据收集工作以便起诉至法院后于已有利。此外,如果是单位房,可以找单位进行协调解决。
  主持人:购买的新房,遇到漏水、大面积起沙等问题,如何维权?
  宋小方: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正常情况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分别是:屋面漏水,保修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保修1年;墙面、顶棚抹灰脱落,保修1年;墙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年;供热或供冷系统和设备保修1个采暖和供冷期;卫生洁具保修1年;灯具、电器开关保修六个月;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用户自行约定。保修期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并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发生保修范围之内的非人为损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免费维修,因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保修单位进行维修时导致房屋的使用功能受到影响,购买人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因用户不当使用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损失,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
  吴春燕:入住后,经检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有权退房,房地产开发企业除退还购房款本息外,还应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况:第一,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我国法律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二,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我国相关的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的,法院也会支持。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可见,对于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者问题严重导致影响居住,比如顶层漏雨修了多次还是漏雨不能居住,使用不符质量标准的建筑材料致使隔音效果很差,影响了业主正常居住使用等问题,购房者可以退房。但是对于墙皮脱落、屋内漏水等由于工程质量而出现的问题,只能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但不能因此而要求退房。连线帮帮团
黄梅季节雨水比较多,出门都要带好雨具的,6月4号,市民蒋国英到永辉超市万达店买着一套雨衣裤,结果身上还是哆到则尽潮,自然要去讨说法咧。
同期声:蒋国英:这个雨披我昨天送小孩,送孙子的,才穿了一会会,我说怎么膝盖觉得冷,以为天气冷,衣服穿两件,我就回家了看看,衣服湿了,裤子湿了
这套雨衣裤是蒋国英花79.9元在永辉超市买的,本来想出门个辰光能防防雨,哪晓着第一回穿,里边的衣裳还是进水落拓,蒋国英认为这套雨衣裤肯定有质量问题,所以今早早上头八点钟就寻到超市服务台讨说法,结果被晾了半个钟头。
同期声:蒋国英:有个胖女的走了,她说这个不是质量问题,雨披肯定有漏的,就把我晾在这,他们倒坐着,我66岁老家伙了,等于拿我寻开心
望着个佬个处理态度么,蒋国英火啊直冒的,就寻到帮帮团来评评理,一旁的工作人员望着形势不对么,马上打招呼说叫,他们并不是不帮蒋国英处理,而是才上班,根据顾客的反映,这套雨衣裤可能存在渗漏的情况,马上帮顾客做退换处理。
同期声:永辉超市万达店工作人员 &袁银菊:这里签名字,姓名 电话,师傅不要激动,年纪大了别激动,事情都会解决的
对于超市方最后的处理方法呢,蒋国英还是满意的。波波想说的是,作为大型超市,销售的品类比较多,商品出现点问题也难免佬,关键是对待问题的态度,态度好,售后服务有保障,回头客自然也多。
连线帮帮团新房水管一个月漏两次 商家和安装师傅各有说法|半岛网
&&&&市民孟女士家的新房子装修时,各种材料都选择了名牌产品以保证质量,不过在四月底还没入住新房时,卫生间的水管就漏水还波及到了隔壁邻居家。6月初,孟女士家的水管又漏了,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孟女士决定凿墙验问题。&&&&6月9日中午,记者来到了位于西韩新苑的孟女士家中,孟女士带记者看了她家靠近卫生间的一间卧室,在卧室与卫生间之间的墙壁下方,记者看到了墙上有着隐约的水渍。“摸摸就试出来了,墙里很多水,墙面漆都被泡起了泡。”&&&&孟女士说,为了避免水再次渗出,三天前她就关了卫生间的水阀,这也给她家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令孟女士不能容忍的是,她家卫生间的水管由于渗水,在一个多月前就淹了隔壁邻居家。“4月27日左右,我们还没搬进新家,隔壁邻居就告诉我们,我们家水管漏水已经波及到他们家了,幸亏他们家没装修 ,加上是同事,才没有纠纷。”&&&&“我们是多个同事一起购买的金德管件,我家是第一个入住的,装修时一共有30个弯头,已经有2个出了问题,本来是想如果水管质量有问题,我们其他几个同事家会不会也漏水?水管这东西不同于普通的家具,坏了可以更换,这一漏水就得凿墙,太折腾人了。”孟女士担心地说。于是她决定再次凿开墙面,让水管厂家和水管安装师傅一起看看到底咋回事。&&&&经过安装师傅一个多小时的开凿之后,管道漏水点终于找到了,在水管与水龙头连接的弯头处,记者看到有水滴慢慢地滴了出来。下午一点半左右,金德管件青岛分公司的工作人员田先生也来到了孟女士家中。&&&&随后,安装师傅将漏水管道截了下来,观察漏水区域后,田先生说:“水管没有断裂,应该是焊接的问题。热熔后两个管口之间接得不均匀,时间一长有可能出现漏水情况。”田先生表示,水管质量并没有问题,因此他们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安装水管的师傅则认为:“我干了将近10年的热熔水管安装,热熔技术很熟悉了,还真没碰到过这种事。我安装水管后肯定会通水试压,看看管道漏不漏水。我不能保证百分之百操作没问题,但我觉得水管也有可能存在质量问题。”&&&&面对这两种说法,孟女士犯了难,“实在不行只好去质监局做鉴定了,别让水管再漏水淹了俺家地板和邻居家。”记者 纪国亮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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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楼下为漏水打三起官司 一根下水管惹祸双方各有说法
日,楼上漏水泡了楼下的房,楼上的住户却将楼下的邻居告上法庭,难道这栋楼是水往高处流?近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邻里纠纷。楼上楼下住着,想不搭理都难,这相邻关系该怎样处?
案由:楼下老漏水 楼上是祸根
2009年,刘女士从唐先生手中购买了丰台区某小区的房屋,作为自己公司的办公场所。就这样,刘女士与同样在楼内办公的赵先生成为了楼上楼下的邻居。
但邻里生活并不平静,刘女士搬进来没多久,就发生了第一次漏水,赵先生的房屋墙面不幸遭了秧。不过,由于这次漏水并不严重,赵先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只是找到物业将墙面简单做了粉刷。但随后的几年,几乎每隔半年到一年,赵先生的房屋就要接受一次“洗礼”。尤其是次卫生间,每次都是漏水的重灾区。为了找到漏水原因,刘女士多次将次卫生间的地面打开,次卫生间的防水也重新做了多次,但这些都没能阻止漏水的频繁发生。
2013年春节前夕,最大规模的一次漏水发生了。“整个房子,客厅、厕所、厨房都泡的很严重,损失一共有十多万吧。”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赵先生仍然满腹怨气,由于当时正好是假期,漏水没有及时被发现,让这次的损失格外严重。
说法:到底为何漏水 都是对方的错
满心困惑的刘女士来到了赵先生房间内查看原因,“我去看楼下装修的时候才发现,他把主卫的下水管截断了,其他管道打的孔也是乱七八糟的。”刘女士由此认定,漏水的原因根本就不是次卫的防水问题,而是主卫下水管被截断导致的。“怪不得做了那么多次防水都不管用。”
刘女士觉得自己这几次的防水施工做的很冤枉,她将赵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赵先生承担自己防水施工的款项共计13000余元。
赵先生则觉得自己很无辜,他表示,楼上的原房主唐先生在装修时,确实对楼上的的下水管线做了一些改动。截去了一部分管道,但他并没有参与。 赵先生说,他与楼上两户的户型相同。原本房屋是设计有两个卫生间的,但出于办公的需要,赵先生将主卫生间与客厅打通,而原房主唐先生在装修时则将主卫用作了仓库,甚至连自来水都没有接到主卫。
“漏水的原因一直是暖气管道跑水,加上楼上的防水质量不过关,才只要一漏水就成重灾区。不然厕所漏水,怎么会泡到厨房?”赵先生说,漏水殃及的是整个屋子,而不仅仅是卫生间,“最后一次我帮楼上重新做了防水,其他管道完全没动,到现在也快半年了,没再漏过水。”
赵先生说,之所以刘女士做了多次防水却没有效果,是因为她请到的施工队施工质量不过关,在施工完成后,也没有进行注水试验以检测工程质量。
现状:各有胜诉 这是第三起官司
因为这次大规模的漏水,刘女士与赵先生间已经进行了两次诉讼。
刘女士认为,大规模漏水的原因,在于赵先生改动了她的下水管线,因此起诉要求赵先生将她房间的下水管线路恢复原状。而赵先生则随即起诉,要求刘女士赔偿其房屋及屋内设施由于漏水被泡而造成的损失。赵先生和刘女士的诉求都分别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刘女士要求赵先生将管线恢复原状的诉请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赵先生也获赔6000余元。
而本次关于防水工程费用的纠纷,刘女士坚持认为,是赵先生私自拆除了她房屋的下水管线。赵先生也针锋相对:“我们楼下怎么会随便改楼上的下水呢?不然楼上的污水不都漏到我们这儿了?”本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楼上楼下,邻里间哪些事项要注意?
新房装修时,大家难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对房屋进行一些改动。有时,一些管线的铺设、改动等行为,不仅仅涉及到自己房屋的设计,还会影响到邻居的生活。对此,北京市济和律师事务所赵鸿江律师表示,如果在装修时,发现自己的设计方案可能影响到相邻的房屋,就需要考虑周全。
赵律师介绍道,装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相邻采光、相邻铺设管线、相邻排污等法律关系在法律中属于相邻关系。而邻里之间,则有义务使相邻方得到必要的便益,并防止给相邻方造成危险和危害。“当然,我们还是建议如果有条件,装修人最好主动联系到邻居,对装修方案中影响到邻居的部分进行沟通。”赵律师表示,如果能事先完成沟通,就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发生相邻关系侵权,怎么办?
“像赵先生和刘女士之间的纠纷,因改动部位属于赵先生的控制范围之内,我们关注的是,赵先生究竟有没有擅自改动刘女士的下水管线:”赵律师表示,赵先生需要证明其没有拆改管线,也没有实施导致刘女士下水不能正常使用的其他行为。否则,赵先生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帮助刘女士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而在相邻关系侵权纠纷中,有哪些证据是需要留存的呢?赵律师表示,作为原被告两方,需要收集的证据存在差异。作为原告方,需要收集侵权人的基本信息,以及侵权人实施了侵害行为的相关
证据,包括侵害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前因后果、损害程度等。此外,原告方还要证明自己与侵权人存在相邻关系。而被告方则需要证明,侵权行为并非是自己实施的,或者原告存在无权提起诉讼的情况。赵律师表示,收集以上证据材料,可以收集书证,例如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进行录音、录像,寻找相应证人出具证人证言,还可以委托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委托律师进行见证。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刘苏雅
案由:楼下老漏水 楼上是祸根
2009年,刘女士从唐先生手中购买了丰台区某小区的房屋,作为自己公司的办公场所。就这样,刘女士与同样在楼内办公的赵先生成为了楼上楼下的邻居。
但邻里生活并不平静,刘女士搬进来没多久,就发生了第一次漏水,赵先生的房屋墙面不幸遭了秧。不过,由于这次漏水并不严重,赵先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只是找到物业将墙面简单做了粉刷。但随后的几年,几乎每隔半年到一年,赵先生的房屋就要接受一次“洗礼”。尤其是次卫生间,每次都是漏水的重灾区。为了找到漏水原因,刘女士多次将次卫生间的地面打开,次卫生间的防水也重新做了多次,但这些都没能阻止漏水的频繁发生。
2013年春节前夕,最大规模的一次漏水发生了。“整个房子,客厅、厕所、厨房都泡的很严重,损失一共有十多万吧。”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赵先生仍然满腹怨气,由于当时正好是假期,漏水没有及时被发现,让这次的损失格外严重。
说法:到底为何漏水 都是对方的错
满心困惑的刘女士来到了赵先生房间内查看原因,“我去看楼下装修的时候才发现,他把主卫的下水管截断了,其他管道打的孔也是乱七八糟的。”刘女士由此认定,漏水的原因根本就不是次卫的防水问题,而是主卫下水管被截断导致的。“怪不得做了那么多次防水都不管用。”
刘女士觉得自己这几次的防水施工做的很冤枉,她将赵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赵先生承担自己防水施工的款项共计13000余元。
赵先生则觉得自己很无辜,他表示,楼上的原房主唐先生在装修时,确实对楼上的的下水管线做了一些改动。截去了一部分管道,但他并没有参与。 赵先生说,他与楼上两户的户型相同。原本房屋是设计有两个卫生间的,但出于办公的需要,赵先生将主卫生间与客厅打通,而原房主唐先生在装修时则将主卫用作了仓库,甚至连自来水都没有接到主卫。
“漏水的原因一直是暖气管道跑水,加上楼上的防水质量不过关,才只要一漏水就成重灾区。不然厕所漏水,怎么会泡到厨房?”赵先生说,漏水殃及的是整个屋子,而不仅仅是卫生间,“最后一次我帮楼上重新做了防水,其他管道完全没动,到现在也快半年了,没再漏过水。”
赵先生说,之所以刘女士做了多次防水却没有效果,是因为她请到的施工队施工质量不过关,在施工完成后,也没有进行注水试验以检测工程质量。
现状:各有胜诉 这是第三起官司
因为这次大规模的漏水,刘女士与赵先生间已经进行了两次诉讼。
刘女士认为,大规模漏水的原因,在于赵先生改动了她的下水管线,因此起诉要求赵先生将她房间的下水管线路恢复原状。而赵先生则随即起诉,要求刘女士赔偿其房屋及屋内设施由于漏水被泡而造成的损失。赵先生和刘女士的诉求都分别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刘女士要求赵先生将管线恢复原状的诉请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赵先生也获赔6000余元。
而本次关于防水工程费用的纠纷,刘女士坚持认为,是赵先生私自拆除了她房屋的下水管线。赵先生也针锋相对:“我们楼下怎么会随便改楼上的下水呢?不然楼上的污水不都漏到我们这儿了?”本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楼上楼下,邻里间哪些事项要注意?
新房装修时,大家难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对房屋进行一些改动。有时,一些管线的铺设、改动等行为,不仅仅涉及到自己房屋的设计,还会影响到邻居的生活。对此,北京市济和律师事务所赵鸿江律师表示,如果在装修时,发现自己的设计方案可能影响到相邻的房屋,就需要考虑周全。
赵律师介绍道,装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相邻采光、相邻铺设管线、相邻排污等法律关系在法律中属于相邻关系。而邻里之间,则有义务使相邻方得到必要的便益,并防止给相邻方造成危险和危害。“当然,我们还是建议如果有条件,装修人最好主动联系到邻居,对装修方案中影响到邻居的部分进行沟通。”赵律师表示,如果能事先完成沟通,就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发生相邻关系侵权,怎么办?
“像赵先生和刘女士之间的纠纷,因改动部位属于赵先生的控制范围之内,我们关注的是,赵先生究竟有没有擅自改动刘女士的下水管线:”赵律师表示,赵先生需要证明其没有拆改管线,也没有实施导致刘女士下水不能正常使用的其他行为。否则,赵先生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帮助刘女士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而在相邻关系侵权纠纷中,有哪些证据是需要留存的呢?赵律师表示,作为原被告两方,需要收集的证据存在差异。作为原告方,需要收集侵权人的基本信息,以及侵权人实施了侵害行为的相关
证据,包括侵害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前因后果、损害程度等。此外,原告方还要证明自己与侵权人存在相邻关系。而被告方则需要证明,侵权行为并非是自己实施的,或者原告存在无权提起诉讼的情况。赵律师表示,收集以上证据材料,可以收集书证,例如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进行录音、录像,寻找相应证人出具证人证言,还可以委托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委托律师进行见证。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刘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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