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农民工讨薪的媒体如何讨薪

农民工年底讨薪为什么那么难(图)
三峡晚报讯
  本报记者高炜 通讯员邦民  每到年底,都是农民工头疼的日子,总会有不少农民工,因为部分原因,一年到头挣的辛苦钱却要不到。为何农民工成了被拖欠工资的主要对象,他们讨要工资究竟难在哪里?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2月12日,西陵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为农民工现场发放工资。
  本报协调近50起欠薪多数被欠工资已经要回
  去年12月,本报联合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开通了“岁末帮农民工讨薪”的专栏,在近3个月的时间里,协调解决了近50起欠薪事件,追回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20余万元。尽管在记者的努力下,帮助一些人解决了欠薪问题,但还有一些人的工资没有着落。
  2月12日,来自枝江的农民工张承军再次打通了记者的电话,他两年前在长阳两个工地做工,工程两年前已经完工,但还有7万多元的工资没有结算,而包工头却不见踪影,也没有开具任何欠条。2013年,在记者与长阳劳动监察部门的协调下,相关单位支付了1万元,让他好回家过年。2014年年底,他再次来到长阳讨要工资时仍然无果。这一次,记者再次陪同其来到长阳,经过多部门的协调,终于在2014年12月底,将包工头找回,并由公安部门将其刑拘。“虽然包工头被捉回来了,可我的工资还是不知道怎么解决。”尽管听到了一些喜讯,但张承军的脸上还是难有笑容,这个年,他又要难过了。
  类似这样的情况,本报接到的热线中还有很多,很多农民工都缺乏相应的证据,只是与人口头协商就开始做工,到最后维权时,却因为没有证据投诉无门。
  政府部门均在行动让农民工安心过年
  2月12日下午,记者来到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中心,看到相关工作人员正在接待3位来访者。
  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电话每天有几十个。该中心负责人给记者提供了一组数据,去年一年,全市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78件,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90余起,受理投诉举报1213件,共查处农民工欠薪案件近200起,补发农民工工资近亿元。
  “用工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这一系列问题里,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最复杂的,也是处理起来比较棘手的,从去年12月到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主要就是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最根本的难题是证据不足,农民工平时的维权意识不强,总觉得做了事就有钱,但做了事又不知道谁能够证明,也不知道钱在谁手里,由谁来支付,针对诸如没有任何证据一类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监察执法部门只能立足于调查与协调。
  而就在当天,西陵区劳动监察大队刚刚解决了36名农民工的工资被欠的问题。原来,1月30日,36名农民工集体到西陵区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某工地项目经理失踪,建筑公司拖欠工资28万元一事。接到投诉后,区人社局分管领导及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及时介入处理。2月5日,通知远在荆州的建筑公司负责人来宜处理问题,经查,该公司因被开发商拖欠部分工程款和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失踪等原因,导致工地36名农民工28万元的工资未及时支付。鉴于工程尚未结束,经与建筑公司与农民工代表等进行磋商协调,于当日中午达成一致意见,该建筑公司已于2月12日支付14万元。
  农民工讨薪难在哪了解法律但不透彻
  为何每年岁末,农民工工资遭拖欠的问题层出不穷?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建筑行业运行机制不规范,监管体制不完善,管理上存在很多漏洞,导致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呈现一种紧绷的形式,一到工期完成,进行工资结算时就会集中爆发。“虽然欠薪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但农民工维权意识普遍增强。”湖北三雄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轩总结近年农民工讨薪的特点。“有很多人会主动找到媒体或者劳动部门,这在10年前是比较少见的。如今农民工逐渐年轻化,多为80后、90后,他们会运用网络,得到维权信息的途径较父辈更广。”
  不过,在蔡轩看来,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是讨薪难的重要原因。虽然他们明白要维权的道理,但往往不知道如何维权。在他帮助的农民工维权案例中,有人连老板的名字都不知道,劳动合同也没签。有时工作牌、工作服也不注意收集,没有证据,对维权很不利。
  当前,我国劳动力数量供过于求。这一状况使得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弱势,无法与雇主讨价还价,大多不敢提出签订书面合同。另外,同乡帮忙干活的情况很普遍,碍于面子也很少签订合同。其中很多重要条款只是口头约定,如工作量、劳动报酬等。
  蔡轩介绍,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一旦发生纠纷,拿不出讨薪证据,也难以提起诉讼,法院作为居中裁判者,不可能因为同情而免除农民工的举证责任。
  建筑行业仍不规范层层转包推责较多
  “在建筑行业里,层层转包、垫资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症结所在。”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侯刚说。
  由于建筑市场不规范,任何自然人都可承揽分包工程。“一个建设工程,层层发包、转包、分包,包工头一大串,权责不明确,推责渠道多。”侯刚说。如果开发商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施工单位便以此为借口,拖欠相关单位及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等,形成三方债务,互相推脱,引发欠薪事件。特别是一些小包工头,本身资金不足,设备不齐全,工程投入资金又巨大,拿原本必须给农民工的工资去买工具,一旦资金链条脱节,资金周转困难,农民工工资就被欠下。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但除了极少数建筑公司有自己的施工队伍外,绝大多数建筑公司仍存在层层分包、转包的现象。
  此外,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已经成了潜规则。用人单位主要是怕要负担社会保险、加班费等费用,这使农民工维权更加困难。
  侯刚建议农民工,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一定要签订相关协议或是正规的劳动(劳务)合同,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项目规模、应付工资数额以及相关协商事项在协议里进行约定;在做工期间,要掌握相关的一些依据、证据,比如一些记账单,平时小数额资金支付的收、借据等,这些虽构成不了严谨的证据,但可以作为一个凭证进行评估;再次,当民工工资已经出现拖欠问题时,劳动者要理性维权、依法维权。
本文来源:荆楚网-三峡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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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如何讨薪
范文一:论农民工讨薪在住建局工作不满半年,接手农民工清欠工作3个月,虽然时间不长,但也处理了百余起清欠,累计金额更是高达2000余万,一个小小的县级市,工作任务如此之重,大大超出了常人的想向。最近,抽调到信访局,每天,看着一双双期待的眼睛,读着一张张愁苦的脸。我只想说:真的,农民工讨薪难!!!思来想去 ,还是决定写点什么,不为其他,仅仅、为了我们的农民朋友们。有个词叫提纲挈领,工作中我不喜欢拐弯抹角,就直说吧。农民工讨薪难!源头在企业:房地产作为中国目前的高回报行业之一,吸引了无数投资者的注意,但房地产又是一个高投入的行业,其门槛之高远远超出了一般投资者的承受范围。随着近些年房价的持续走高,无疑为一些企业家们注入了一针兴奋剂,于是,他们拿着少的可怜的启动资金干起了“空手套白狼”的生意,而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往往闭着眼睛装糊涂,这一唱一和,就为农民工欠薪问题埋下隐患。另外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表现为企业占优势的极性特征,这在人员高流动性的建筑行业显现的尤为明显。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企业往往秉持强力与单赢逻辑,而农民工对企业也缺乏归属感。在这种严重矛盾的劳动关系下,极易将简单的矛盾放大、激化;农民工讨薪难!源头在监管:劳动、住建相关部门,在履行相关职责的时候,会受到一些内外因素的干扰。比如一些政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从事着房地产开发、劳务清包、相关设备租赁等相关活动,在相关手续审批、保证金缴纳方面,地方首脑为达到招商目的无原则无底线让步,为相关企业大开方便之门,在劳动关系矛盾发生后,政府往往较多地考虑地方稳定,以经济换政治,通过行政手段强势介入,这样只能有两种结果:要么企业利益受损,要么农民工受损,最终的后果都将是政府公信力的削弱。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清欠问题如不在监管方面切实加强,是无法做到长治久安的;农民工讨薪难!源头在法制:针对农名工讨薪难问题,在政府层面先后出台了数项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央九部委关于进一步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但相关法律在制裁责任主体上如隔靴搔痒,相关行政主体缺乏明晰的权责划分,致使各部门互相推诿扯皮,造成政府责任感缺失,公信力大幅下降。中国的法制建设了半个世纪,最终却还是停留在人治,企业在遭遇恶意讨薪时选择吃哑巴亏,员工在合同保护、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等意识上几乎空白,遇到矛盾时仅仅依靠政府“和稀泥”式的调停,这不能不说是国家法治精神的缺失; 农民工讨薪难!源头在宏观调控:近年中央地方均加大了清欠力度,但讨薪事件依然是层出不穷,农民工围堵政府等恶性事件愈演愈烈。这个看似矛盾的逻辑,其实折射出一个客观事实。随着近些年各地建设进度的疯狂发展,房地产市场已趋于饱和或已处于超饱和状态,尤其在后期国家调控力度加大后,房地产虚拟需求迅速消逝(当然这不包括一些超级城市)。这实际上宣布了房地产暴利时代的终结,整个行业可以说是“山雨欲来风满楼”。面对着这种局面,背负着沉重信贷负担的企业却依然是自欺欺人,好一片歌舞升平。可以说,在整个过程中,暴露了国家相关配套调控严重滞后且力度不够的弊病,而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无视国家意志,形成了政令不通、尾大不掉的局面。国家危矣!但正所谓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希望在事态还在可控范围的时候,政府能施行铁腕政策,及时调控好市场,避免步美国的后尘。破解方法:说到问题,自然要讲方法。其实,方法很简单,可谓老生常谈:一是加强监管,尤其监管政府失职渎职行为;二是加强法制,全民动员,将法制重新提到国策层面上来;三是反腐倡廉,进一步加大反腐力度,将人民检察系统独立于地方行政系统之外,直接受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形成中国特色的权力监督系统。唐太宗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历朝历代,因为农民问题导致严重后果的数不胜数,历史给人以教训,历史却又一次次地在重演。2013年1月原文地址:论农民工讨薪在住建局工作不满半年,接手农民工清欠工作3个月,虽然时间不长,但也处理了百余起清欠,累计金额更是高达2000余万,一个小小的县级市,工作任务如此之重,大大超出了常人的想向。最近,抽调到信访局,每天,看着一双双期待的眼睛,读着一张张愁苦的脸。我只想说:真的,农民工讨薪难!!!思来想去 ,还是决定写点什么,不为其他,仅仅、为了我们的农民朋友们。有个词叫提纲挈领,工作中我不喜欢拐弯抹角,就直说吧。农民工讨薪难!源头在企业:房地产作为中国目前的高回报行业之一,吸引了无数投资者的注意,但房地产又是一个高投入的行业,其门槛之高远远超出了一般投资者的承受范围。随着近些年房价的持续走高,无疑为一些企业家们注入了一针兴奋剂,于是,他们拿着少的可怜的启动资金干起了“空手套白狼”的生意,而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往往闭着眼睛装糊涂,这一唱一和,就为农民工欠薪问题埋下隐患。另外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表现为企业占优势的极性特征,这在人员高流动性的建筑行业显现的尤为明显。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企业往往秉持强力与单赢逻辑,而农民工对企业也缺乏归属感。在这种严重矛盾的劳动关系下,极易将简单的矛盾放大、激化;农民工讨薪难!源头在监管:劳动、住建相关部门,在履行相关职责的时候,会受到一些内外因素的干扰。比如一些政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从事着房地产开发、劳务清包、相关设备租赁等相关活动,在相关手续审批、保证金缴纳方面,地方首脑为达到招商目的无原则无底线让步,为相关企业大开方便之门,在劳动关系矛盾发生后,政府往往较多地考虑地方稳定,以经济换政治,通过行政手段强势介入,这样只能有两种结果:要么企业利益受损,要么农民工受损,最终的后果都将是政府公信力的削弱。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清欠问题如不在监管方面切实加强,是无法做到长治久安的;农民工讨薪难!源头在法制:针对农名工讨薪难问题,在政府层面先后出台了数项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央九部委关于进一步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但相关法律在制裁责任主体上如隔靴搔痒,相关行政主体缺乏明晰的权责划分,致使各部门互相推诿扯皮,造成政府责任感缺失,公信力大幅下降。中国的法制建设了半个世纪,最终却还是停留在人治,企业在遭遇恶意讨薪时选择吃哑巴亏,员工在合同保护、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等意识上几乎空白,遇到矛盾时仅仅依靠政府“和稀泥”式的调停,这不能不说是国家法治精神的缺失; 农民工讨薪难!源头在宏观调控:近年中央地方均加大了清欠力度,但讨薪事件依然是层出不穷,农民工围堵政府等恶性事件愈演愈烈。这个看似矛盾的逻辑,其实折射出一个客观事实。随着近些年各地建设进度的疯狂发展,房地产市场已趋于饱和或已处于超饱和状态,尤其在后期国家调控力度加大后,房地产虚拟需求迅速消逝(当然这不包括一些超级城市)。这实际上宣布了房地产暴利时代的终结,整个行业可以说是“山雨欲来风满楼”。面对着这种局面,背负着沉重信贷负担的企业却依然是自欺欺人,好一片歌舞升平。可以说,在整个过程中,暴露了国家相关配套调控严重滞后且力度不够的弊病,而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无视国家意志,形成了政令不通、尾大不掉的局面。国家危矣!但正所谓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希望在事态还在可控范围的时候,政府能施行铁腕政策,及时调控好市场,避免步美国的后尘。破解方法:说到问题,自然要讲方法。其实,方法很简单,可谓老生常谈:一是加强监管,尤其监管政府失职渎职行为;二是加强法制,全民动员,将法制重新提到国策层面上来;三是反腐倡廉,进一步加大反腐力度,将人民检察系统独立于地方行政系统之外,直接受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形成中国特色的权力监督系统。唐太宗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历朝历代,因为农民问题导致严重后果的数不胜数,历史给人以教训,历史却又一次次地在重演。2013年1月
范文二: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逐年增多,有的甚至引发为严重的社会治安案件,电视报纸经常报道的农民工“跳楼讨薪”、“绑架老板讨薪”、“暴力讨薪”以及农民工为了讨薪而被包工头打死打伤等不仅危害了社会安定,也对政府形象产生了不好的影响。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来保护农民工的权益,尽管如此,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非常复杂,这样的行为并没有完全杜绝。2005年我们开始关注农民工讨薪的问题,李正洪进入了我们的镜头。记录片:李正洪1997年来到北京,凭着一手好木匠活,2001年,他把全家搬到了这里。很多同乡也跟着他来到北京打工。2004年6月,李正洪接到了一个建筑项目,按照协议,工程完工后付清劳务。但工程结束以后,他和其他60多个工人没有拿到应得的工钱,总计18万多元。为了拿回工钱,李正洪找到了同在北京打工的好朋友巴特,因为巴特有文化,他希望巴特能帮着他们要回这笔钱。开始了讨薪之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北京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农民工败诉,原因是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劳务关系。李正洪,及其工友们,他们是不懂法,不知道劳动关系建立需要合同。 看到法院宣判李正洪败述,在被告没有出庭的情况下就做了这样的结论,被告根本不需要陈述就可以赢得官司,。谁来保护弱势群体??当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主要途径有:一是农民工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由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行政处理。二是由劳动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第三是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四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在实践中发现,上述解决途径存在一些问题:1、解决渠道虽然多,但程序繁琐且周期长;2、相关的主管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确,各部门工作衔接不够顺畅,造成农民工多方求助,实体权利很难及时得到实现;3、没有统一的协调、联动处理机制,各部门各自为政,重复工作,浪费行政和司法资源,且容易错过解决纠纷的最佳时机;4、缺乏对农民工讨薪的有效法律指导和帮助,农民工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不了解相关程序,不懂得怎样获取和固定证据,导致讨薪难上加难。建议: 1、完善立法,加大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新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2、工在遇到工资拖欠时,应该注意相关证据。收集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如签订有劳动合同应携带合同,没有签订合同,应该寻找证人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此外,考勤表、临时工作证、工地出入证、工资欠条等也是有效的证据。3、加大对农民工的司法求助力度。建议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在适用法律规定、时效制度时适当予以放宽,尽量适用简易程序,节省农民工的诉讼时间和成本。4、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向农民工传授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知识,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与维权能力。法律知识欠缺是农民工讨薪难的一个重要因素,农民工只有学法、懂法,才能用法,发生纠纷以后才能比较理性地行事。
范文三:为农民工讨薪江苏省徐州市金山桥104国道旁边88号鑫皇铝业,办公楼大门前,数百人聚集在一起讨要辛苦一年多的血汗钱,一直未能得到厂方负责人出面调解,致使农民工在大楼前哭闹不停, 据到达现场的派出所人员所讲此事不属于他们管,应与上面来处理,敢问上面讲的是什么,(徐州市政府吗?)。徐州电视台记者到达现场后访问了农民工代表,代表们回答记者从2011年8月份开始进入鑫皇铝业装修办公楼到月份结束,工资一直未能发放,他们也从在这段内时间内找过多次。代表们拿出了所有的资料和施工时签订的合同。根据这些资料和合同已经说明了厂方应付农民工的工资,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记者又问代表们有没有找过有关部门处理,(代表们回答)‘他们在这一段时间找过有关部门,部门领导都说这事我们管不了,你们去法院告状。试问一群农民工在辛苦了一年多,为城市的建设做贡献付出了多少心血与汗水,而如今又能让他们去法院告状讨薪吗?如今春节将近,农民工也要回家过节,忙碌了一年多他们的血汗钱应该找谁去结,在徐州市政府的领导下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哭声吵闹声中,过着一天复一天的讨薪生活,他们这些生活市政府关心过吗?他们出心的为农民工想过吗?呼吁社会一起为农民工讨薪,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法的合法权利,呼吁政府重视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尽快解决农民工的工资,让他们高高兴兴的回家过年,好让农民工在新的一年里用平凡的双手建设徐州市的美丽的家园,为国家做出杰出贡献。
范文四:年年岁岁花相似 农民工讨薪怪圈何时破?导语:1月19日,一位少女为父讨薪,从高楼跳下身亡的消息成为社会焦点,再度将农民工讨薪这一问题推向了舆论的风尖浪口。其实,每到年底,农民工讨薪的新闻就会集中见诸报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用这句话来形容每年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问题的现象并不为过。农民工讨薪问题,这是一个历久弥新并且为全社会所关注的话题。然而,早在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但转眼十余年过去,相关部门治理讨薪工作力度也年年喊,农民工讨薪问题仍不见缓解,极端讨薪事件年年有,悲剧也在不断重演。何时,农民工才能走出年年讨薪的怪圈,阻挡悲剧的蔓延?01农民工讨薪问题产生的根源每到年底,伴随着春运的热闹,另外一种很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现象也开始上演--农民工讨薪。讨薪的背后是欠薪,欠薪又称“拖欠工资”。这一名词的历史并不长,最早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农民工聚集的建筑业、服务行业和制造业。伴随着社会的进步,其他行业的欠薪行为已得到很大改观。然而,建筑业的欠薪依然是行业的普遍现象,成为欠薪的重灾区。对此,当前社会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一直在继续,也有了初步的研究成果。当前社会普遍研究结论关于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当前社会的普遍结论有三种:一是,农民工自身权益意识不高。根据统计,在涉及农民工讨薪的案件中,农民工群体有以下几个共同点,它们分别是: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没有签订工资标准协议;3、不掌握包工头和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4、工资条上没有包工头确认签字。而上述这些又恰恰是农民工在日后维权中不可缺少的必备资料,在很大程度上,增大了农民工通过正常途径讨薪的难度。二是,法律制度不完善、执法不严。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就是,2011年,“恶意欠薪”与醉驾一起被写入刑法修正案,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欠薪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但从近年来的实践来看,两者发挥的效用截然不同。醉驾入刑后,严厉查处了大量酒驾、醉驾行为,形成极大震慑,而打击“恶意欠薪”的力度还需不断加大。吊诡的是,调查显示,迄今所有被判刑的都是包工头,更上游的大鱼们依然逍遥于外,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似乎开发商和建筑商们特别容易玩“躲猫猫”,把责任全部都分散出去。一旦遭遇到背景强硬的国字号开发商、建筑商,更是微妙。而且,“恶意欠薪”的标准很难界定,造成“恶意欠薪”入罪执行不畅,给欠薪行为留有不小的法律灰色空间。三是,建筑业独特的用工制度——包工制度。我国相关法律要求,工程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承建,但在实际运行中,建筑工程中普遍存在这样的情况与现象,即:总承包-分包-转包-再转包,最后将施工项目直接转包给包工头个人。一些关系户只需缴纳一笔占工程造价2%-5%的挂靠费,就能借用建筑公司的资质从开发单位承揽工程,然后他们再层层转手分包。这种转包、分包的现象,导致的是债权关系的复杂。由于层层转包,导致责任主体分离,农民工和用工单位事实上不存在劳动关系,即使跟包工头,也往往是口头合同,提供不了正规的劳动关系证明。一旦某个环节资金出现问题,就会形成工资拖欠。在这层层转包中,始终处于“生物链”最底端的农民工,则被各种复杂的债权关系“推来推去”,致使讨薪维权无从着手,像贝壳一样被晾在沙滩上。基于以上三种研究结论,十多年来国家和政府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达到200多个,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政策关注度高于其他任何一个社会问题。但是,即便这样,仍旧不能解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一份研究报告大胆提出资金垫付是欠薪的根源2014年12月初,由多所高校“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计划”与公益组织联合发布的《当代建筑业欠薪机制与劳资冲突调研报告》中提出,资金垫付是欠薪的根源。《报告》认为,之所以迟迟解决不了农民工资拖欠的问题,是因为我们很少注意到地产资本在农民工工资拖欠中所扮演的角色,没有真正意识到地产商从拿地到销售整个流程都涉入层层的资金卷入与垫付才是欠薪的根源所在。根据以上图表显示(截图),高达八成的欠薪工地存在资金垫付,商品房、保障房垫资比例最高。而被人诟病为建筑业潜规则的“层层转包”,与之相伴的则是资金垫付,以及空手套白狼的可能性。层层分包及由此产生的层层资金垫付,这中手段的高明之处在于:一来缓解资金紧张,二来有效地让本应承担劳动用工主体的施工单位在法律意义上变得模糊不清,从而成为建筑资本实现增殖和有效规避责任的有效手段。其结果是,当在工地出现劳资纠纷和安全事故时,施工责任主体往往是以嫁祸包工制的最基层食利者--包工头--的方式逃避责任。因为根据调查显示,劳务分包企业与开发商分列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前两名,它们所占比例分别为43.5%与31.2%。我们传统观念中所认为的“欠薪包工头”所占比例仅为13.8%,即便加上“因包工头无力支付工人工资而讨薪”的比例也仅为18.1%。假使《当代建筑业欠薪机制与劳资冲突调研报告》中关于“资金垫付是欠薪的根源”的观点是确凿无疑,那么,欲治理建筑业乱象,必先取消包工制度;欲取消包工制度,必先从源头上禁止资质挂靠和工程转包行为;而欲消除挂靠与转包,则必先消除建筑业监管部门的“权力寻租”机会,加强建筑公司的资质管理,铲除权力寻租与腐败的土壤,从根本上减少资金从上到下的层层垫付。02农民工自身的流动性与技能水平不足在讨论农民工讨薪问题的过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就是农民工自身的流动性强与技能水平的不足。在当前的建筑施工中,存在着大量的人力小工,这类农民工流动性极大,他们没技术,只能靠卖力气吃饭,几乎没有议价能力。工程队也不会不重视他们,他们几乎不可能签上合法的劳动合同。有活就召之即来,没活就奔赴下一个地方。由于这种流动性极强的特点,加上建筑行业特殊的薪酬特点,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的几率也会变得很大。而与之相反的是,高级技术工种或是有某项技能的农民工,由于他们的流动性相对较小,一般在几个固定的工程队之间流动,劳动关系比较固定,议价能力也相对更强。一般来说,他们签上合法 的劳动合同的可能性很大,出现欠薪问题的概率也随之减小。然而,在另一方面,根据统计局在2014年8月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农民工中仅有30%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其中高级技工、管理人才和有专业技术特长的施工人才极其缺乏。此类劳动者的市场岗位空缺与求职人数的比率从2003年起一直保持在年均1.5比1以上,而近年年均比率已超过2比1的水平。而院校培养人才远不能满足企业需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2014年年初国务院新闻办“农民工工作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也曾指出:技工招工难,反映的是转型升级过程中中高级技能人才的短缺性。他表示,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是解决“技工荒”的重要途径。为此,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改善这种局面。2014年6月发布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年)》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2014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缺乏技能是造成农民工流动性强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他们融入城市、成为新型产业工人的主要障碍。而加强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是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实现生活改善最现实的途径,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03先知先觉:建筑企业应当主动作为孙中山曾根据当时的革命形势和需要,将人群分为三大类:先知先觉、后知后觉、不知不觉,主张先知先觉唤醒后知后觉,从而带动不知不觉。以此类推,建筑企业也可以分为这三大类,后知后觉者当属在国家法制法规与现行政策下被动作为的企业,不知不觉者则为枉顾国家法制法规与现行政策的企业,而先知先觉者则在遵守国家法制法规与现行政策的情况下,主动有所作为,主动革除种种弊端的企业。对于建筑企业来说,主动有所作为,也许在短期内会给企业的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从长远来看,消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负面影响,不仅能够树立行业典范,提升企业的品牌影响力,也能够招徕更多的技术人才,进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而建筑企业主动有所作为该从何处着手?一是,绕过劳务分包,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调2013》对全国东部、中部和西部代表性城市的建筑工地的调研情况显示,全国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17.4%,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而另一方面,如今建筑业用工制度已经到了一个大洗牌的时代,包工头利润空间在下降,生存愈来愈艰难;建筑业劳务制度越来越没有价值可言, 建筑业劳务分包公司已成为阻碍建筑业劳资关系正常化的最大阻力。建筑施工企业应直接与工人订立劳动关系,让建筑业用工制度走上健康规范的轨道。二是,建立稳定薪酬制度。根据调查显示,“依照约定,全额结算”或是“年底结清”或是“工程结束结算”这样的薪酬制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比例远远高于“按月结算”或是“固定薪酬”的比例。“按月结算”或是“固定薪酬”的薪酬制度,不仅能够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也能减少用工短期化所产生的诸多劳资纠纷。三是,简化建筑施工管理。这样可以使得建筑业农民工直接对应总包施工企业,劳动关系更加明晰;而总包施工企业也通过去除劳务分包、包工头等层层“剥皮”的环节,不仅简化了施工管理,而且总包施工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并让渡一部分利润改善工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对于施工企业更为重要的是,因为工人待遇的提高,工人便会长期跟随项目部施工,工程质量也能够得到保障。四是,为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显示,我国劳动年龄人口自2012年以来,已经连续三年出现绝对数量下降。人口红利正在消失,特别是对于劳动密集型的建筑业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而根据前文所述,在人口红利正在消失的同时,高级技工人才和有专业技术特长的施工人才极其缺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技工荒”的困境。在此情形下,建筑企业不仅应该只有压力,更应该有改变这种情形的动力,主动为农民工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官方网站中装新网于2014年特别制定了职业教育平台建设战略规划,提供覆盖建筑装饰全行业就业岗位的职业培训项目,拟为行业培养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优秀设计师、管理和施工人才,改善建筑装饰行业的人才困境。结语:诚然,要打破农民工年年讨薪的怪圈,是一个长久的过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需要国家法规政策的指导,也需要建筑企业的主动作为和农民工自身素质的提高。劳有所得、社会和谐、年末农民工讨薪不再是新闻,是大家所希望看到的局面。编辑手记:我们无论如何都不希望看到,一个个血淋淋教训的出现才能促使社会的改变与进步。问题:您认为企业在农民工讨薪问题上需要主动作为吗?需要vs不需要
范文五:农民工讨薪“在路上”!!!由于国家房地产调控力度的加大跟坚决,今年的楼市“寒意”阵阵。年关将至,民工忙活一年的薪资是否可以正常收到,成为近来人们关心的话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都要列入“黑名单”,“这话不能空讲,如果今年欠薪严重,或者老板跑路的,一定要记录在案,不仅建设主管部门要掌握,还要及时传递给招投标中心,让他今年欠薪明年就别再想进入建筑市场!”昨天下午,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工作会议要求,“要让意欲欠薪者害怕”。合肥市委常委、副市长卢仕仁说,今年农民工欠薪发生的概率可能明显加大,工程项目开工多、竣工少成为不争的事实,并且已经出现老板出逃的情况,伴随而来的农民工欠薪的情况可能会是历年中最难解决的一年。为应对今年的新形势,目前,合肥市城乡建委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要求所有在建项目以项目部为单位建立农民工维权工作组,要求工程款只要支付到30%,就必须把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等等,强化对农民工讨薪的支持。
范文六:农民工讨薪一直是一个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造成农民工“讨薪无门、维权也难”的现实,是因为缺乏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没有足够的讨薪证据。被欠薪的为什么总是农民工“兰州农民工讨薪,包工头频玩失踪”、“包工头携款外逃,农民工常掉陷阱”……这些欠薪报道的主角都少不了“农民工”。全国律协公益法律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主任时福茂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国80%以上的农民工中,超七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在时福茂看来,绝大多数建筑企业采用“按工程结款”的结算方式,“企业一旦遇到资金链的问题,很可能会无法按时结款,讨薪纠纷就会发生。”那么,能不能在劳动合同中要求按月发放工资?黄乐平直言,农民工群体维权意识薄弱,“很少会有人要求企业与他们签合同。”农民工讨薪难在证据“农民工讨薪,国家还是鼓励他们先走行政途径解决。”时福茂说,目前的困境时,相关行政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他受理的不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大都被相应行政部分以“证据不足,无法受理”为由拒绝。“行政部门受理此类案件,确实有规定的程序。”黄乐平说,但一些规定在弱势的农民工面前显得“不人性”。解雇书面证明、考勤卡、工资单明细复印件诸如此类的证据,已经成为相关部门的案件受理依据。可绝大多数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更别说其他证明。时福茂把这理解为行政部门对受理“农民工讨薪”态度消极。“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他们把地方经济利益置于农民工群体利益之上。”时福茂表示,以建筑行业为例,若是受理此类案件,势必会耽误工程进度,地方经济发展必然会蒙受一定的损失。预防才是最好的办法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中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如把“数额较大”明确为“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标准明确是好事,这给法官在立案、审理的过程中提供了更明细的依据,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错判、漏判。”时福茂认为,这并没有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的核心。“证据是农民工群体的‘死穴’。”时福茂说。他认为,相关行政部门应该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形成常态化监督管理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预防作用,而预防就是最好的治理。以建筑行业为例,如工程启动前,根据包工头招收的农民工人数,收取一定的保证金。有保证金的约束,包工头便不会轻易潜逃。农民工讨薪一直是一个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造成农民工“讨薪无门、维权也难”的现实,是因为缺乏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没有足够的讨薪证据。被欠薪的为什么总是农民工“兰州农民工讨薪,包工头频玩失踪”、“包工头携款外逃,农民工常掉陷阱”……这些欠薪报道的主角都少不了“农民工”。全国律协公益法律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主任时福茂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国80%以上的农民工中,超七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在时福茂看来,绝大多数建筑企业采用“按工程结款”的结算方式,“企业一旦遇到资金链的问题,很可能会无法按时结款,讨薪纠纷就会发生。”那么,能不能在劳动合同中要求按月发放工资?黄乐平直言,农民工群体维权意识薄弱,“很少会有人要求企业与他们签合同。”农民工讨薪难在证据“农民工讨薪,国家还是鼓励他们先走行政途径解决。”时福茂说,目前的困境时,相关行政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他受理的不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大都被相应行政部分以“证据不足,无法受理”为由拒绝。“行政部门受理此类案件,确实有规定的程序。”黄乐平说,但一些规定在弱势的农民工面前显得“不人性”。解雇书面证明、考勤卡、工资单明细复印件诸如此类的证据,已经成为相关部门的案件受理依据。可绝大多数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更别说其他证明。时福茂把这理解为行政部门对受理“农民工讨薪”态度消极。“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他们把地方经济利益置于农民工群体利益之上。”时福茂表示,以建筑行业为例,若是受理此类案件,势必会耽误工程进度,地方经济发展必然会蒙受一定的损失。预防才是最好的办法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中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如把“数额较大”明确为“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标准明确是好事,这给法官在立案、审理的过程中提供了更明细的依据,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错判、漏判。”时福茂认为,这并没有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的核心。“证据是农民工群体的‘死穴’。”时福茂说。他认为,相关行政部门应该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形成常态化监督管理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预防作用,而预防就是最好的治理。以建筑行业为例,如工程启动前,根据包工头招收的农民工人数,收取一定的保证金。有保证金的约束,包工头便不会轻易潜逃。
范文七:近年来,为根治欠薪,各地推出了“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等多种制度,希望用这些举措堵住欠薪源头。春节将至,当一些农民工依然被欠薪,当讨薪这个沉重的话题再次牵动社会的神经,需要有关职能部门携手出击,共同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年底到了,有关欠薪、讨薪的老话题又多了起来。说是“老”,是因为这些事早不新鲜了。多年来,职能部门对农民工欠薪问题高度重视、积极解决,项目甲方、承包方、用工方也有合同约束,为何欠薪现象仍然层出不穷呢?工资被拖欠 维权路有多长去年12月初,呼和浩特市又下了一场大雪,天气格外冷。这天,来呼和浩特市做木工的四川籍农民工刘辉反映:“我们干活儿的回民区坝口子城中村的工地停工好几个月了,可40多个农民工的工钱还没拿到手。”随后,笔者来到刘辉和几名留守工友在坝口子村租住的南房,只见不足10平方米的房间,仅靠一个小火炉取暖。为了充饥省钱,刘辉和工友们饿了只有咸菜、馒头。被子非常单薄,晚上,大家要挤在一起取暖才能入睡。笔者当即拨通了与刘辉签订用工协议的四川省南充市泰丰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电话,对方称:他们公司只提供劳务介绍,并保证施工企业的资质,劳务费用由用工方承担。在采访该工程的承包方――包头市第四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四建)负责人时,据了解,该公司又与10多家劳务公司签订了用工协议。包头四建称他们已经垫资付给施工单位农民工60%以上的工资,但由于项目甲方的资金迟迟不能到位,拖欠了包头四建的工程款,所以,不能及时将剩余的工资发到手。项目甲方负责人李总介绍说,该城中村改造项目工程进度正常,但资金到位情况比合同规定的慢。“几天前,我们将50万元存入了施工方账户,按比例付清了90多名木工、钢筋工的工资。现在工程刚封顶,按合同约定,我们付了80%的工程款。明年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再付乙方15%的工程款。竣工验收1年后,付剩余的5%的保质金,现在不可能付清工程款。”听了如此答复,刘辉的心稍稍安稳了下来。而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某工地搞外墙装修的刘某就一时没想开,为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刘某爬到18楼准备轻生,诃额伦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劝解了一个小时,刘某这才同意下楼。2012年7月份,刘某被包工头赵某辞退时有5000多元工资没结清,一直拖着不给。经民警协调,刘某虽在当日拿到了工资,但因其极端的讨薪方式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治安处罚。不久前,康巴什公安分局接到邹某报案称,包工头马海(化名)雇佣136名工人进行施工,马海从项目部领走265万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却没有如数发放到农民工手中,马海也没了踪影。与王海山等20多名农民工签订用工协议的内蒙古某生态有限公司负责人则直接告诉他们:“工程发包方没钱给我们,我们也没钱给你们。”欠薪事件层出不穷 根源究竟在哪儿欠债还钱是公理也是法理。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包工头赖着不给。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里营万锦枫泽湾小区多名民工为讨要工资和施工方发生冲突。玉泉区公安分局“打击恶意欠薪专项整治行动办”民警及时赶到工地调解,双方才达成共识。玉泉区公安分局局长许金刚说:“为了杜绝因讨薪引发刑事案件,入冬以来,我们就责成治安大队与各派出所组成打击欠薪办公室,协调督促12家工地,为1000多名农民工解决了2837万元欠薪问题。”就在笔者发稿前,恶意欠薪逃逸被康巴什警方列为网上逃犯的马海,在西安市落网。看来,有职能部门出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还是能够得到保障的。“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这是许多农民工讨薪时最大的感触。对此,去年年初,呼和浩特市某建筑公司总经理闫大鹏以该市政协委员的身份,将一份题为《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有效机制》的提案交给大会。闫大鹏从事建筑行业30多年了,说起如何处理好农民工欠薪问题,他指出:“目前,建筑市场工人纯劳务工资占到总造价的28%以上,如果是包料的重劳务投入更多,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仅占总造价的1.5%或是1%,保障力度显而易见。所以,让开发商不敢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好的办法是,从办理银行抵押贷款、房屋产权办理两方面入手加以限制。”清理欠薪问题 需多部门齐抓共管在呼和浩特市劳动监察支队设立的接待处,笔者看到,陆续有农民工前来咨询、投诉。截至去年11月底,该市劳动监察部门已受理农民工投诉欠薪案件582起,涉及农民工11万人,涉及金额14100万元,已处理506件,追回欠薪10422万元。今年以来,随着首府城市化建设的推进,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类信访问题屡有发生。为妥善化解信访隐患,呼和浩特市建委主动介入,积极协调,全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类信访问题。盛业城市广场项目是由内蒙古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江苏华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完工后拖欠了一部分农民工工资。呼和浩特市建委劳务市场建设劳务站与施工单位协调时,施工单位称无法联系到项目负责人,问题迟迟没有解决。呼和浩特市劳务市场建设劳务站多次召开协调会议,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解决。在建委的协调、督办下,承建方江苏华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诺要及时发放所欠工资,今后也不再拖欠。据该市劳务市场建设劳务站站长李晓莉介绍,为了预防建筑用工单位欠薪,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必须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合同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单位和建筑企业分别按总价的1.5%缴纳,总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双方分别按1%缴纳,如果不缴纳,建委就不给颁发“建设开工许可证”,房产局不给颁发“建筑用地许可证”。项目完工后,经劳动监察部门确认没有拖欠工资现象的,才能退还保障金。对于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建筑单位,建委将取消其在呼和浩特市范围内参与建筑项目投标的资格。相关部门从审批程序上对建筑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农民工拿到工资保驾护航,但是还存在一部分企业干脆绕过了相关程序,没有拿到任何合法审批就开工建设。一些地区迫于种种压力为了项目迅速上马,忽略了对引进的建设和施工企业的信誉度和实力的考量,导致“皮包公司”“挂靠企业”有机可乘,从源头上埋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另据了解,从2012年8月份以来,呼和浩特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抽调了公安局、城乡建设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5个部门业务骨干,成立了呼和浩特市农民工工资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市四区、如意、金川、金山开发区的建筑工地开展了拉网式的检查整顿。本次活动共检查建筑工地384家,现场协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工地80余家,涉及农民工近万人,工资金额约4000余万元。来源:日《内蒙古日报》
范文八:笔者没怕过警察,因为不偷不抢不吸毒,确实没怕的必要。笔者也没喜欢过警察,因为他们不属“面相友好型”人群,成天反扒、扣本、提审什么的净横眉立目,哪儿像婚庆公司的业务员甜得跟蜜饯似的。现在全国不少地方的警局派如花似玉的女警执勤,笔者一方面疑心她们是假执勤真摆设,一方面又担心她们真执勤真毁容。重庆近年来成了中国最敏感的部位,有点像改革前期的深圳,但又不太像。当年深圳领跑中国,被领的或快或慢,都是跟着跑,基本没往别处跑的,更没反着跑的。而改革到了今天,贫富悬隔,利益分裂,人心殊途,几乎一人一阶级,一户仨阵营。每出一件事,舆论界都会恶战一场,幸亏那些大炮都不是真炮,不然神州早一片焦土了。事情出在别处是这样,出在重庆就更这样,因为自从唱红、打黑、“民生才是硬道理”等等以来,重庆在很多人眼里越来越像社会历史过程中的“拐点”。重庆公安局刑警总队一名负责人偶遇工地保安追打讨薪民工,亮明身份制止却遭围殴。重庆江北区警方连夜调查,抓获黑包工头俞某及其20余名打手。目前,已有67名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的81万余元工资。(据《南方日报》网5月6日报道)这样一件事出现在中国的“拐点”上,果然再次引起舆论的骚动。舆论的一极是(我基本直译):终于盼到这一天,红军回来了,执政党回头了!另一极是(我试着意译):不好了,这是国进法退,再退就到“文革”了!我倒是觉得重庆这次出动特警,主要目的还是处理恶性打人事件,讨薪只是顺路捎带。但不管怎么说,顺便讨也是讨,今后顺势发展成为一种政策的可能性不能说没有。目前农民工讨薪大致有嘴、刀、命、德、法、政六种讨法,以下依次论列。嘴讨 即跟老板讲理,这肯定是首选。但老板也有他的理,例如,“资金链条断了,不好意思啦”;又如,“我还你钱?谁他妈先还我钱啊!”这样的理,在农民工辛辛苦苦白干一年的面前,实在太软了。软没关系,老板有硬的。去年年底都江堰农民工挡在老板轿车前非要理论,结果老板抽出一尺长的“硬道理”当场刺死一位刺伤一位。重庆这次嘴讨的上半场也是同一套路:以软道理始,以硬道理终。刀讨 所谓“暴力讨薪”的一种。由于“软道理”跟“硬道理”太不对称,有的农民工只好也来“硬道理”。但硬道理跟硬道理也不一定对称,老板周围又是黑贝又是黑保安,农民工单打独斗根本不是对手。按说老板欠薪不会欠一个而是欠一群,那么,成群结队的硬道理未必不能对抗老板的人防加犬防。但农民工肯定是无所畏惧的少,有所顾虑的多:没孩子的有老婆,没老婆的有老爸,没老爸的有老妈。马克思认为工人阶级啥都没有因此啥都不怕的判断,当时没准儿对,今天就太难说了。命讨 虽然同属“暴力讨薪”,刀讨是拿对方的命讨,命讨却是用自己的命讨。命讨者沿着塔吊脚手架爬到高空,把自己的命像匕首或日食一样悬在国运的头顶。于是,高度化怍力度,讨薪问题变成维稳问题。谁都知道,对政府来说,稳定压倒一切。但并非登高就事关稳定,爬上天安门广场的国旗杆一定能惊动维稳办甚至撤了他们,而从狼牙山悬崖下去就不一定了。就说爬塔吊吧,一要你能爬,二要你敢爬,三要在闹市区四要白天人多,五要大气能见度高,六要做好真跳的准备――总之,前提条件太多了。德讨 就是用童声合唱《让世界充满爱》之类感化老板。这里有个小悖论:老板要是能感化根本不用你去讨,年三十之前就把工钱结了――媒体报道过这样的“感人事迹”;而那些需要去讨要的老板,血管里道德血液都断流多少年了,就是请余秋雨先生亲自出马“跪求”他们慷慨解囊,恐怕也没用。其实还真不能光责备老板,在一个社会比经济还要市场、在一个以弱肉强食为经以不择手段为纬的咱们这儿,能量大的折腾国库,能量小的折腾地沟油爆皮西瓜,人跟人就差拿牙签互相扎着吃了。在这种大形势下,如果老板光欠薪不害命,虽不一定能感动中国,但起码能感动自己吧?法讨 法律讨薪好像也不太靠谱。法律自从配备了法袍法槌确实好看多了,但还不够好使。首先,使用说明就让人一头雾水。法律语言基本上如贺卫方教授所期望的,在哪国不像哪国话,跟小语种似的,需要养一帮律师法律顾问做翻译。有些“高翻”批评讨薪农民工“法律知识欠缺”,不懂得讨薪属于“仲裁前置案件”。他连这都懂了,还留在工地干嘛,直接到政法大学当博导不好么?其次是使用费太高。且不说打官司耽误了挣钱,也不说交通食宿要花钱,单说律师费他就出不起。前不久李庄的律师同行撰文披露李庄的侠肝义胆,说他连五万块钱的活儿都接过。律师们看不上的钱,农民工未必出得起,出得起也肯定不划算。政讨 中国是大政府,由政府出面讨薪把握最大。8年前也是重庆,温总理帮农妇讨薪,“当即指示当地政府”后6小时,钱就到了农妇手上。那次讨薪虽酷似“德讨”,但本质上和这次特警带枪略无二致,力度甚至相当于带炮。但纵观全国,各级政府是不太爱管这类事的。原因很简单:不少政府官员从洗脚到买房到子女留学都由老板结账,老板的钱有数,帮官员结了就不能给民工结。另外老板干的有些确是政府工程,还在向政府讨薪,你催他把钱给民工,他会说钱在您那儿直接给不就完了。如果欠薪老板是政府官员的秘密合伙人甚至胞弟,那就更难办了。你拿枪对着他,他仰天大笑怎么办?笑完了再唱《国际歌》怎么办?六种讨法中,前三种要避免,后三种要改进。后面改进了,前面也就避免了。要改进后三种,需要正确理解道德、法律和政治之间的关系。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民意是道德的诉说,民调民选微博之类,都是民意的表达。一个时代一个国家有什么样的道德民意,大体就有什么样的法律法规。当然,民意肯定更生动,法律肯定更稳定,但它们的基本内容基本指向,不可能也不应该有太大差别。立法者和执法者须使法律既不轻从太爱变脸的舆论,又能反映国情民意的基本走势,这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剧变社会尤其重要。可现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二者在某些地方太过分裂了,很多人太爱强调二者的对立了。当年主流经济学家主张“经济学不讲道德”,今天的主流法学好像也是这么看待道德民意的。贺教授最近在人民大学演讲“律师与正义”,他就主张律师“这个特殊行业”可以不遵奉实事求是这样的普世价值一这很有趣,他们反对警察“黑打”,却支持律师“黑辩”。
  法律与道德、民意脱节的一项重要成果是,如今溜门撬锁虽还需要点牺牲精神,盗抢国库已经不用冒生命危险了。在现行的司法安排下,死有余辜的巨贪们一死就缓,在牢里没几年便回归日常人生,比插队或五七干校还短,快赶上驴友们去幽谷秘境夏令营了。法律之所以这么不道德,之所以置一泄千里的腐败形势于不顾,拿火花四溅的民意不当回事,主要原因当然是整个贪官集团由于热爱财富于是愈加珍爱生命,一定要为疯狂奔驰加装安全气囊不可。次要原因则是那些法学家律师们的宣传鼓吹。法学家律师这样做也许是出于靠山吃山、追求行业利益最大化,也许是因为干一行迷一行其他神马都是浮云。反正在他们那里,法律或“程序正义”的一根毫毛一粒头皮屑都神圣不可侵犯。对于堵在法律大门口的民意,他们做出一副随时准备殉道的样子,让人想起小沈阳身边手持板砖横着走的王金龙。对于民意,他们已经眼黑到了民意跟“程序正义”有出入他们要批评,没矛盾也照样批评的地步。就如药家鑫案,民意无非是怕那些“法家”临时变成“儒家”,不能依法定罪量刑而已,结果在他们的笔下成了类似“文革”的“群众狂欢”。再说法律和政治。法律有的部分离政治较远,有的离政治较近,有的就是政治,如刚刚说到的特大经济犯罪的实际免死,又如遗产税的立法等等。法律和政治的关系中,和政府的关系最为敏感。政府和法律彼此独立,各司其职,厨房的归厨房,厕所的归厕所,这不但是常识也已是共识了。在中国,法律长期柔软,就没怎么笔挺过,在维护社会公正方面所起的作用更像松紧绳而不像铁栏杆,教训很深,应当记取。最近读一位老法官回忆当年审理潘汉年案的文章。该案属“中央交办的案子”,对潘的指控尽管多不成立,但毛主席既已宣判在先(不杀),法院能做的只是“办理法律手续”。当时的最高法院院长谢觉哉老人无可奈何之际,只好给办案人员背诵唐代散文。那还是“文革”前,好歹还补个“手续”,“文革”中连手续都不补了。司法的彻底独立就不说了,因为谁都没见过。司法的相对独立会有助于社会公正(虽然也未必)。但我们要明白,这并非事情的全部。对于生活于现实中的男女老少,他们首先要解决实际问题,至于是在二中院解决还是到市政府解决,他们真的无所谓,去哪儿都行,十字路口红绿灯有时憋了会老一种颜色,我还真没见过一个行人戳那儿傻等的――除了我自己有一回。中国以往“政治”远远大于“法治”,大事小事由资源丰富的政府包办。越办自然就越能办,越不办也就越不能办,市长办公室一个电话就立竿见影的事,法院不知拖到什么时候――法院执行能力差、判了跟没判差不多是公认的。什么事都由政府办,这肯定不是最佳,但也不是最差,总比办不了强。据网上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力度,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及相关职务犯罪,”其中还提到“要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笔者读了这则消息,一方面替老百姓的安全高兴,中央领导总算批示了;一方面替法治也替宪政学者sorry,百姓的健康和法治建设这回又不是双赢。功能上,德治、法治、政治三者会处在一种零和关系中:你忙他就闲。如果精神文明办把举国上下搞得风气淳然,那么法院每周工作三天、防暴警察转业打棒球都行。如果精神文明办不办事,让范跑跑越跑越多,那么法院只能向剧院看齐,每周只歇一天。如果精神文明办既不办事,法院也是门票甚贵,排队甚长,收效甚微,那么市政府就改三班倒吧,防暴警察需要从棒球队挖人来改抡警棍也极有可能。其实我是想说,天下的事本无一定,你经营好了就归你,经营不力就归别人。还是说为农民工讨薪的事吧。矢志于中国法治的律师、法学家们,与其陇虑政府派特警讨薪会把法治讨退步了,于是英雄儿女似地坚守“程序正义”,真还不如主动出击,义务为农民工打打官司,通过帮他们实现实体正义来维护你们的程序正义。具体建议:为李庄成立的那个法律救援团别忙着解散,乘胜再去救援救援讨薪农民工吧。
范文九:农民工讨薪标语1、收复宝岛民心所向。2、坚决拥护共产党!我就想要回血汗钱!3、执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4、让子弹飞,让物价飞,别让血汗工钱飞。5、欠债还钱天经地义。6、给我一分利,保你平安一世纪。7、辛辛苦苦为什么,为何企业心这么狠?8、还我一分钱,保你平安过新年。9、企业高层不管不顾职工的利益,将以何立足于社会!10、颠倒黑白天理难容。()11、公理犹存,我们只为我们的血汗钱!12、没签劳动合同,仲裁双倍工资。13、企业拖欠工资可耻,职工的利益谁来管,还我血汗钱!14、拖欠工资法理难容。15、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可耻!16、还我血汗钱!*
六五普法宣传标语*
十八大宣传标语*
新农村建设标语
范文十:农民工该如何讨薪维权年关岁尾,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发。农民工值得敬重、值得关注!然而,许多农民工缺乏维权知识,不知道正确、有效的维权办法,有的甚至采取极端方式,往往造成悲剧!为了农民工兄弟们的利益,再次为农民工兄弟编辑整理了这份“讨薪维权攻略”。要讨薪,农民工最重要的是要有证据,特别是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招聘简章、记录以及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上岗证、工作证(牌)、出入证、饭票、加班记录、押金收据、工资欠条、同事证言等。农民工讨薪八大途径1、先协商先争取协商解决。协商时要注意以下几点:①要联合起来,可以选出代表协商;②要主动亮出证据,并注意通过录音等方式保存协商记录; ③讲明政府和法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罚,让老板对我们心生敬畏。2 、拨打1、12351当农民工兄弟不知所措时,别怕!这时候,你可以拨打这3个电话,咨询并获得维权帮助:12333: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热线12348:司法部门的热线12351:工会组织的热线3 、申请调解如所在单位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请注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必须由工会代表担任!4 、找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责所在。遭遇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拨打工会“12351”维权热线,或前往工会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会可以直接出面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者协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解决;需要打官司时,工会还会提供专业法律援助。 5 、找政府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可拨打劳动保障监察部门“12333”热线,登录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或直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投诉时要注意:拖欠工资行为须是2年内发生;查清隶属关系,到单位所在地的监察机构投诉;投诉书面材料要说明姓名、性别、身份证明、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说明被拖欠工资的事实和要求足额支付工资等投诉请求事项。 如果不会写投诉书面材料,也可以口头投诉,由接待人员记录,经投诉人确认无误后按手印。6 、申请仲裁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在,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开辟了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欠薪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开庭;及时裁决、结案。7 、打官司分三种情况: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8 、申请免费法律援助打不起官司的讨薪农民工,可以向欠薪的老板和单位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请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免费帮你打官司。申请时要提交:①身份证明材料;②经济困难的证明;③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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