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买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答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有何区别?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而发放的政策性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最大区别是贷款利率低于比同期商业贷款利率。 二、贷款条件中,“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是指什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是指什么?答:“正常缴存”是指单位和职工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足额缴存”是指单位和职工的月缴存额按照规定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连续缴存满半年以上”是指借款职工住房公积金必须连续缴存,账户封存的缴存职工,还须账户启封并重新按时足额缴存满半年以上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例如:借款职工2014年5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住房公积金应足额缴存至2014年12月,方符合申请贷款条件。相关文件:《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三、贷款条件中,“须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是指缴存开户之日起满半年以上,还是指补缴满半年以上? 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是指缴存开户之日起满半年以上,例如:借款职工2014年12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住房公积金应至少从2014年5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而不能在2014年12月开户,然后补缴2014年5月至2014年12月住房公积金。相关文件:《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四、申请贷款时,如何获知所购住房的房地产开发商或建房单位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答:有三种方式:1、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咨询电话:、、可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咨询是否有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原件,并要求出示协议原件或复印件。3、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模块查询已与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楼盘。五、购买房屋时,为什么有的楼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要任何费用),而有的楼盘又需要通过担保公司担保(需要收取担保费用)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用又怎么计算? 答:商品房楼盘项目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并缴存保证金,实质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就不需再担保,也不需缴纳任何费用,可直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广安市少数商品房楼盘项目已将其土地抵押给银行,已抵押过的土地,不能重复进行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因此无法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购买该商品房只能通过第三方担保,方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无此渠道,依据现行相关文件规定,这部分职工只能通过商业贷款,其费用将更高。如借款人无法提供住房抵押或质押担保,就只能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其担保费用、计费方式由广安市物价部门核定计收。相关文件:《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二十四条。 六、商品房楼盘项目与市中心签订合作协议需要什么手续,是什么原因导致有的楼盘无法与市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答:在签订合作协议时,开发商需提供其楼盘项目五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广安市少数商品房楼盘项目已将其土地抵押给银行,不能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或原件上已注明抵押)。再者,已抵押过的土地,不能重复进行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因此其楼盘项目无法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相关文件:《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二十四条。 七、缴存职工购买合伙建房单位职工指标房,为什么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合伙建房单位职工,却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单位合伙建房不同于商品房,是单位职工自主筹资修建,职工与承建方签订房屋协议,因此不需要办理预售房许可证,也没有正式的网签购房合同;根据相关规定,没有正式的网签购房合同在房管部门无法办理预抵押登记,因此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伙建房领导小组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实质就是由单位合伙建房领导小组及开发商为其本单位合伙建房职工提供担保,并缴纳保证金,因此,仅单位合伙建房职工购买该合伙建房方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八、申请贷款时,还款方式为什么只能选择等额本金与等额本息?等额本金与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有何区别?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如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1年)的,还可选择按季付息、到期还本。等额本金的特点是每月还款的本金是固定的,利息是递减的,在整个还款期间还款压力先大后小;等额本息的特点是每月还款的本息和是固定的,在整个还款期间还款压力基本相同。相关文件:《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九、为什么必须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字,二手房贷款还需卖方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如双方无法到场,应怎么办理? 答:根据相关规定,婚后购买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因此,夫妻双方均需到场签字,同意其房屋抵押。二手房贷款因卖方所卖住房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需夫妻双方同意其房屋买卖,因此卖方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如夫妻双方无法到场,需到公证处办理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十、个人信用状况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一般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卡和个人贷款近24个月的每月还款状态出现逾期91天以及上或当前逾期,或者信用卡还款状态为当前透支180天以上,且未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或信用卡还款证明的,一般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借款职工刻意隐瞒其个人征信数据,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造成的损失由借款职工自己承担。 十一、为什么二手房贷款,借款人需先查询其个人征信数据是否影响住房贷款? 答:购买二手房,因其房屋需正式过户,并落实抵押后才能放款,借款人因个人征信数据影响不能申请住房贷款,房屋已过户产生的费用将给买卖双方造成损失。 本贷款指南由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网址:/ 咨询电话 市中心及广安区:、2253598 前锋管理部:2883036 武胜管理部:6223414 岳池管理部:5239890 邻水管理部:3230453 华蓥管理部:483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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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业务的通知
各科、各管理部:
&& &根据市审计局《2014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住房公积金专项资金审计》报告的要求,结合广安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审核借款职工实有房产证明资料
1、借款职工夫妻双方房产证明;
2、借款职工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数据报告。
二、借款职工夫妻双方无房产(以房产证明为准)、个人征信数据无购房贷款记录、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无贷款和购房提取记录等相关情况的,即可认定该借款职工购买住房为首套房。
三、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号文件规定,借款职工夫妻双方已拥有一套住房,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若该套住房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可视为一套房;若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则实属二套房。
四、借款职工夫妻双方房产证明拥有了两套及以上住房、个人征信数据报告上有两次及以上购房贷款记录、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两套及以上住房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次及以上记录等相关情况的,即可认定该借款职工购买住房为第三套房。如所购房屋已出售,可出具买卖合同和完税发票原件证明,经核实无误,可按相关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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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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