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我家再别人家买的婚后卖掉婚前房子再买,房本改成我家的名,土地使用证的名子忘记更名了,怎么办呢?

我有二个女孩结婚没证有一套房产也没证有土地使用证我爸的名子共同财产她全代走了如果小孩一人一个她能分_百度宝宝知道& 房权证是我爸爸的名字,土地使用证是以前卖我家宅基地人的名字,现在改我名字。该怎么办理呢?
房权证是我爸爸的名字,土地使用证是以前卖我家宅基地人的名字,现在改我名字。该怎么办理呢?
找哪些部门办呢?都需要什么手续?
采纳答案
是属于赠予关系!具体情况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首先要看有无遗嘱。 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有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持公证书、死亡证明、房产证等办理过户到房产所在区的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1、法定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但要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手续,非法定继承需要缴纳契税.赠予房产的承受人要纳契税.税率各省市在3-5%的范围内确定,各省可能不相同.计税依据为评估价值或税务核定价值。
2、不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号)第一条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只是针对购买而言的。
3、另外要缴纳证书工本费28元、登记费80元、测绘费等(需要测绘的话)。
4、按照评估价值或税务核定价值的0.05%缴纳印花税。赠予按偶然所得纳20%个人所得税。法定和非法定继承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未规定要缴纳。
全部4个回答
办理赠与或继承。
是属于赠予关系!具体情况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首先要看有无遗嘱。 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有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放弃对该房屋
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有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持公证书、死亡证明、房产证等办理过户到房产所在区的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是属于赠予关系!具体情况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首先要看有无遗嘱。 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有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持公证书、死亡证明、房产证等办理过户到房产所在区的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1、法定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但要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手续,非法定继承需要缴纳契税.赠予房产的承受人要纳契税.税率各省市在3-5%的范围内确定,各省可能不相同.计税依据为评估价值或税务核定价值。
2、不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号)第一条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只是针对购买而言的。
3、另外要缴纳证书工本费28元、登记费80元、测绘费等(需要测绘的话)。
4、按照评估价值或税务核定价值的0.05%缴纳印花税。赠予按偶然所得纳20%个人所得税。法定和非法定继承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未规定要缴纳。
只有宅基证是不能参加买卖的只有商品房有产权的房子是可以参加买卖的
这个我觉得应该不属于吧,但是我也说不好啊
你好,建议到行政服务中心咨询一下比较清楚,带上房产证和土地证。谢谢
可以过户给你妹妹,因为你妈妈有宅基地了!具体操作就看当地政策了!
可以的~到村委员开个证明就可以~证明你是本村的~
你好。承包的土地是可以继续承包得到,经依法批准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建成后,可以到当地国土部门进行土地初始登记,申领宅基地使用权证。如果是属于转让房产而隐形交易土地使用权的,...
待解决问题
Copyright&&&&&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夫妻婚前各一套房再买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