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可以成为自己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的股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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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入股 不出资能成为公司股东吗
09-10-29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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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掌握了一种过硬的生产技术,但苦于没有资金而无法产生经济效益。近日,我和2个朋友协商后开办了一家公司,3人签订的书面协议约定:2个朋友各出资50万元,我投入技术,他俩各占公司30%的股权,我占40%的股权,并按此比例分配利润。请问,这种方式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读者 李 琼
&&&&李 琼读者:
&&&&以这种方式开办公司,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尤其是你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护。
&&&&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你的技术并非“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因此你不能仅以技术投资就成为公司的股东,工商登记机关也不会将你注册为股东。
&&&&你可以根据《公司法》关于股东之间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而是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红的规定,以少量现金进行出资,登记成为公司股东,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不按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而是按照30%∶30%∶40%的比例进行分红。从而使自己成为合法股东,又可能按照40%的比例获得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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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的好处和坏处_公司法人的特点
学习啦【公司法】 编辑:晓敏
  成为一个公司的法人有什么好处和坏处吗?一个公司的法人又有哪些特点?看完学习啦小编整理的人的好处和坏处后你就会明白了!
  公司法人的好处和坏处
  法人承担的义务更广泛,权利也更广泛。简单来说,刑法上公司的犯罪情形,都可能让法人才承担相关责任,而仅作为出资合伙人则可以避免承担责任。
  公司法人的特点
  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其规范依据,特殊的主要为《公司法》等。
  公司法人的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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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图文推荐未成年人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吗?
一个未满18周岁的有志少年,心怀一个伟大的想法,想要成立一家公司来实现自己的抱负。请问:他可以吗?
在周围,你看到的老板、股东全部都是成年人。现实似乎告诉我们,创业是成年人的事,你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孩子带领一群人在商场上开疆拓土的。就算你是商业天才,最起码得把大学上完吧!就算你是少年大学生,本科毕业也一定超过18岁了。
很多年轻人都胸有创业梦,在他们年少时,就开始为这个梦运筹帷幄,等待着有一天机会到来,通过某种形式把这个梦变成现实。而所谓“机会”,有一项最低要求,那就是,你得是一个成年人。
那么,着手创业真的必须等到18岁之后吗?18岁之前真的什么都做不了吗?未成年人真的无法拥有一家公司吗?
现在,让我们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看看法律是怎么说的:
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对公司的成立人根本没有年龄限制!也就是说,一个未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当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其实关于未成年股东的讨论,业界早已存在。最常见的就是,公司的一个股东因为某种原因——可能是交通事故,可能是打击报复,也可能是过劳死——突然死亡,他的财产归了继承人;同时,他的股东资格也由继承人取得。这时就会出现未成年人股东的情形。这种未成年人通过继受取得股东资格的方式在实践中无法避免,在理论上合乎法理,因此法律并不加以禁止。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时未成年人股东的股东权利不能自主行使,必须通过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我们的疑问是,未成年人可不可以原始取得股东资格呢?也就是说,未成年人可不可以作为创始人成立一家公司呢?
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公司法》并没有禁止未成年人原始取得股东资格。我们是大陆法系国家,一切以成文法为准。既然法律没有明文禁止此种行为,那么此种行为当然是合法的,正所谓“法无禁止即为自由”。
其次,从实践上讲,允许未成年人原始取得股东资格并无不妥,因为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实施。有法定代理人把关,再加上其他股东的制约,未成年人股东很难“乱来”,也就不会产生什么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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