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设备采购询价方案询价纪委要做哪些工作

青海民族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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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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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采购与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厉行节约,避免重复购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采购及招投标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制度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资物品。
本制度所称工程,是指基建工程、装饰与维修工程、网络工程和通讯工程等。
本制度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第三条 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 学校各单位的采购项目,必须通过有关职能部门论证审批并经学校财务部门核实经费来源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学校后勤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财务处等业务主管部门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定期集中、汇总各单位的采购计划,尽可能压缩采购批次,降低采购成本,保证各项采购工作按规定进行。
为减少物品购置的随意性,加强计划性,各院系将所需物品采购计划于每学期初上报审批。
第六条 学校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凡达到集中采购限额的采购项目,必须实行集中采购。对未达到集中采购限额的采购项目可实行分散采购。集中采购项目必须遵照本制度组织实施,分散采购项目参照本制度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集中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项目中的教学、科研、后勤、行政办公设备的采购,由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的项目采购与招标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分散采购项目由项目承办单位在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组织实施。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本制度必须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九条 学校各项采购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指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它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第二章 集中采购的范围及限额标准
第十条 学校采购限额达到以下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必须实行集中采购:
(一)教学、科研、后勤、实验和行政办公设备等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单件(套)价格在1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
(二)基建工程项目预算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采购项目;
&&& (三)装饰与维修工程合同的估算价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采购项目;
&&& (四)图书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采购项目;
&&& (五)教材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采购项目;
&&& (六)生活物资批量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采购项目;
&&& (七)校医院医疗药品批量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采购项目;
&&& (八)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服务项目。
单项虽未达到以上标准,但在一个月内同类项目合同总价达到以上标准的,也必须实行集中采购。
&&& 第十一条 单台件价格在1万元以上或批量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项目,投资额在5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装饰、维修工程为本制度规定的重大项目。
第十二条 省政府对采购与招标工作适用范围及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采购与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重大事项。该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后勤和财务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纪检监察、财务、后勤、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有:
(一)全面负责学校的采购与招标工作;
(二)讨论决定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讨论、审查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的规章制度;
(四)审定学校“采购评标专家库”成员;
(五)审定本应招标而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招标项目的采购方式;
(六)讨论、审查重大项目的采购与招标工作。
第十四条 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技术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国家采购和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拟订学校有关采购与招投标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制度;
(二)接受采购申请,审核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确定采购方式;
(三)组织招标文件和标底的编制,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投标报名;
(四)组织审查供应商资格,确定投标人名单,发售招标文件;
(五)组织开标、评标、定标;
(六)组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
(七)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八)组织采购合同的洽谈、审查与会签;
(九)组织需纳入省政府集中采购与招标项目的申报;
(十)负责采购与招投标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
(十一)负责联络供应商做好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及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组建学校“采购评标专家库”;
(十三)完成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成立采购与招标监督领导小组,采购与招标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监察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工会专职副主席担任。纪检监察、工会、财务、发展规划处等部门为该小组成员单位。监督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自职责对采购与招标工作的相关环节进行监督。监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一)组织成员单位制定采购与招标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在“采购评标专家库”中抽签确定评标专家小组成员;
&& (三)对采购过程中由于不规范行为所形成的结果行使否决权;
&& (四)负责宣布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流标或废标;
&& (五)受理采购与招投标工作中的有关投诉;
&& (六)完成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 第十六条 后勤管理处、教务处、图书馆、后勤服务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以及其他物资使用单位,为采购与招标项目承办单位,具体负责采购与招标工作的技术性事项。主要职责有:
(一)根据采购与招标项目的性质,做好采购与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基建与维修工程项目的承办单位负责拟定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三)负责招标技术释疑;
(四)项目承办单位可推荐投标人,并派一名代表参与招投标工作;
(五)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六)参加采购项目合同的洽谈、审查与签定,并负责合同履行;
(七)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需要,组建项目评标工作组。评标组成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和校内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工作组成员的产生:一般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采取直接确定方式。
第四章 采购方式
第十八条 学校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是指学校或由学校委托政府或社会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统称招标人)以招标公告方式邀请不特定供应商(统称投标人)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是指学校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三)竞争性谈判是指学校对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四)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学校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五)询价是指学校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对其提供的报价、质量和服务等进行比较,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十九条 凡符合本制度第十条规定的采购项目,其采购方式分别由学校采购与招标领导小组确定:
&& (一)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
&& (二)需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的项目;
&& (三)需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由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小组按以下原则确定:
&&& 1、学校业务主管部门认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满足服务配套的要求,必须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预先已声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续扩充的。
第二十条 凡属于本制度第十条规定限额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项目承办单位参照本制度确定采购方式。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 货物和服务项目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程序:
(一)提出招标采购申请。项目承办单位或使用单位向后勤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财务处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括以下材料:
1、相关职能部门同意招标采购的审批意见;
2、财务处对项目经费的审批意见;
3、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的技术要求或规范。
(二)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由有关单位(部门)负责招标文件的制作并发布招标信息;
(三)接受投标报名,审查投标人资格。有关单位(部门)接受投标报名并审查投标人资格;
(四)接受标书。有关单位(部门)接受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标书;
(五)确定评标工作组成员。由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评标工作组成员;
(六)确定评标方法。由评标工作组确定评标方法;
(七)开标。由有关单位(部门)组织开标;
(八)确定中标人。评标工作组按照评标制度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中标人;
&&& (九)发布预中标公告,并公示三天;
&&& (十)发送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果产生后,由有关单位(部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一)洽谈、审查与会签合同。有关单位(部门)组织合同的洽谈、审查与会签;
(十二)签订合同。合同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负责签订;
第二十二条 工程招标工作程序:
(一)填写招标申请书, 拟订招标文件。由项目承办单位负责;
(二)审定招标申请书、招标文件。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三)发布招标信息。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四)接受投标报名,审查投标人资格。由后勤管理处负责;
(五)实地考察。如有需要,由后勤管理处组织项目承办单位,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与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六)确定投标人名单。后勤管理处在采购与招标监督领导小组的监督下与项目承办单位商定;
(七)发售招标文件。后勤管理处发售招标文件及有关图纸、技术资料;
(八)踏勘现场,招标文件答疑。后勤管理处会同项目承办单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由项目承办单位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
(九)接受标书。后勤管理处接受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标书;
(十)确定评标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确定评标小组成员;
(十一)确定评标方法。评标小组确定评标方法;
(十二)开标。评标工作小组组织开标;
(十三)确定中标单位。评标工作小组按照评标制度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中标人;
&&& (十四)发布预中标公告,并公示三天;
(十五)送达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果产生后,由后勤管理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六)洽谈、审查与会签合同。由后勤管理处组织合同的洽谈、审查与会签;
(十七)签订合同。合同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负责签订。
第二十三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工作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成员包括项目承办单位的代表、监督小组成员和相关专家,人数应为三人以上的单数;
(二)制订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由后勤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制定,谈判文件中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主要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候选供应商。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会同项目承办单位,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两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与招标工作小组与项目承办单位从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参加谈判未成交的供应商;
(六)签订合同。采购与招标工作小组、项目承办单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二十四条 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工作程序:
(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成员包括项目承办单位的代表和相关专家或技术人员,人数应为三人以上的单数;
(二)制订询价文件。由有关单位(部门)制定询价方法、价格构成、评标标准、合同主要条款等;
(三)确定询价候选供应商。学校采购与招标监督领导小组会同项目承办单位,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开展询价工作,提出候选人,并经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小组与项目承办单位审定;
(五)签订合同。学校采购与招标监督领导小组、项目承办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二十五条 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项目,由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与项目承办单位组织实施;属于重大项目的,须报请采购与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对捐赠的设备或工程,如捐赠单位要求自行采购或指定供应商的,项目承办单位可直接与捐赠单位或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二十七条 对抢修工程项目,项目承办单位可视情况先施工抢修,并及时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 学校所有采购项目,由财务处确认付款方式,并根据签章生效的合同对外付款;其中基建、维修工程项目,还须经监察审计处审计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学校采购与招标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采购与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有关采购与招投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采购与招投标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参与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相关人员的职业行为。
第三十条 学校采购与招标监督领导小组对学校采购与招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
第三十一条 工作小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采购与招投标活动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制定内部工作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三十二条 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协同有关单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学校在采购与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应及时受理。
第三十四条 参与学校采购与招投标活动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者,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原有文件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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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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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
加强对单位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等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是防止发生违规违纪问题,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由治标逐步转向治本的客观需要。如何做好本单位招、投标工作,提高纪检监察部门在管理过程中监督的有效性,是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需要认真思考的课题。
  一、参与招投标监督存在主要问题
  &1.决策机制不民主。有的单位没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与阳光操作,在安排物资、设备或材料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中,事先没有广泛征求职工群众意见,公布信息不及时,没有让职工参与,没有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致使有关人员在采购中收受回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出现暗箱操作等违纪现象发生。
  2.监督机制不完善。在招投标过程中,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无法进行全方位监督,主要表现在招投标过程中的介入时间上。从介入时间上看,纪检监察部门通常是在评标阶段才真正开始介入监督,往往是开始进行评标时,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才能参与,而且仅仅停留在评标阶段上,再加上招标活动信息来源滞后,信息反馈不及时,所以此时介入的监督往往流于形式。
  3.监督责任不明确。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主体,本应严格监督招投标各方的行为是否符合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但有些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却参与评标,成了评委,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使评标处于无监督状态,给其他评委做手脚、暗箱操作提供了机会,使招投标活动不能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监督力度不到位。招标活动全由业务部门一手操办,如招标信息的发布、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专家的选定、合同的签订验收等,纪检监察部门没有全过程参与,获得的招标资料和信息不完整,这样会导致招标人员完全可以避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监督,在事前或事后进行违规违纪操作活动。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招投标监督工作中出现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原因主要有:一是有些单位落实“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力度不够,不重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二是个别单位行政领导依法招标意识淡薄,违规干预招投标工作,给招标工作定调子,甚至给项目法人下指令,搞明招暗定,从而影响了招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是招投标管理与监督的关系没有理顺。在现实的招投标活动中,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由多个业务部门负责,这种多头管理的格局容易导致招投标管理责权不清、监管不力。四是招投标管理办法不够规范,相关的制度建设也不够健全、完善,制约了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三、主要对策和措施
  1.建立健全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在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决策制度的同时,全面推行厂务公开与招投标阳光操作工程,以工会为基础,建立纪委、财务、审计等职能部门和职工代表广泛参与、实施民主监督的常设机构,对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等重要情况事先要充分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及时公布本单位重大决策的相关信息,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推进阳光操作。纪检监察部门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的同时,负责对决策运行情况随机进行专项检查,严防因决策不民主导致违规违纪甚至腐败现象的发生。
  2.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与落实。纪委工作的特点就是“过程监督”,纪委不参与“事前”制度建立,但是可以参与“事后”的制度完善工作,提出不同意见和建议。纪委要参与招标投标备案制度、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等制度的建设与落实。只有通过不断参与招投标工作“过程监督”,通过完善制度使招投标管理过程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纪委的监督工作才能取得实效。
  3.加强纪委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正确的制度建立以后,执行与落实是关键。但是因人、因情、因事等等原因可能会出现“跑偏现象”,制度的落实就会走样。这就需要纪委的“外力监督”,这样就必须赋予纪委一定权力,如对相关制度不完备的工程、采购招标有“叫停”的权力,纪委还应有参与对职能部门制度执行情况业绩考核的权力。只有这样纪委才能真正达到运用监督制度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4.加强执法监察,严查违法违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实施招投标全过程监督,对有串标、围标、挂靠行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根据情况取消投标人的交易资格。纪检监察部门还要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对招投标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以有力的执法监察保证招投标活动的规范运作。
  &四、几点思考
  1.领导重视,大力支持是前提。如何保证招投标的规范和公平公正,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前提,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投标执法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积极帮助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重视和研究纪检监察部门在执法监察过程中反映的问题,更好地推动招投标工作的规范化发展。
  2.主动参与,相互配合是关键。招投标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有业务部门的规范管理,又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的执法监督。要搞好这项工作,业务主管部门依法规范管理是关键,纪检监察部门也要主动参与,充分利用自身的职能特点,发挥职能优势,把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违纪现象产生。
  3.完善机制,规范操作是保证。招投标工作中产生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大都与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严,管理不严有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关键是要不断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规范操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监督措施,明确制定相应的罚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现象,进行严厉的处罚,如实行经济处罚,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实行党内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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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各岗位人员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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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如何当好基层纪委书记
如何当好基层纪委书记
-----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十五年的几点体会
浦东新区惠南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顺昌
2011年11月28日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最近,全市各区县乡镇纪委换届工作都已经基本结束。市纪委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26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帮助乡镇纪委书记尽快适应新岗位,提高岗位履职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乡镇纪委书记队伍,今天特在市委党校举办“上海市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我认为举办“上海市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很及时、很有必要。
市纪委创新工作理念,在乡镇纪委书记培训班上,让基层一线的同志也来讲一讲,谈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体会。我作为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十五年(1988年到2000年,2009年到现在。中间从事其他党务工作3年、行政工作6年。乡镇纪委书记也当了6年多)、年纪不大不小的基层纪委书记,想谈谈这10多年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些体会。其实我很清楚,参加这次培训的全市112个乡镇中,许多兄弟乡镇纪委书记水平高、能力强、经验丰富,我应该更好地向你们学习。市纪委领导可能看上我三点:一是工作有一点特色,二是肯讲真话,三是资历老一点。我文化程度并不高,不是全日制大学生,而是复旦大学行政管理自学本科生。1997年4月获得了“上海市纠风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02年1月获得了南汇区“改进服务年”活动优秀青年公务员荣誉称号; 2009年3月获得了年度“南汇区学习型示范家庭”荣誉称号。在2011年4月13日召开的上海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暨廉政文化建设推进会上,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命名航头镇(我原来工作的地方)为第一批上海市廉政文化示范点。今天,我不怕献丑,只是抛砖引玉。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作为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乡镇纪委切实履行“保护、教育、惩处、监督”职责,是巩固党的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保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任务,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许多辛勤和汗水。在当今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乡镇纪委的工作面临着困难和问题,如何当好新时期基层纪委书记是我们在座每一位乡镇纪委书记所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党委书记,又是纪委领导班子班长,直接影响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的好坏。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纪委书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只有更好地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更好地回报组织的信任和人们群众的期望。今天就如何当好基层纪委书记,结合工作实际简单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当前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目前,我们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中确实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人手不够,力量不足;新一届乡镇纪委委员是5人,而从事专职的纪委委员或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外,绝大多数乡镇纪委普遍只有1至2人。越往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量越大但是人越少。乡镇纪委专职2、3人,所涵盖的工作量是难以想象的。上级纪委职能部门多,光布置工作,就让基层忙好一阵子。我认为乡镇纪委应当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至3人,其中编制上应有2名公务员。而实际上只有监察室主任是公务员,这和乡镇纪委的地位与承担的工作职责是不匹配的。二是调动频繁,业务不熟;从事专职的纪委委员或纪检监察干部在选配的时候,要求很高。培养使用了一段时间以后,许多基层领导岗位缺人的时候,往往看中这些适应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转岗比较快。因而造成乡镇纪委新手多,纪委书记带队就比较吃力。三是纪委地位还不高,还取决于其作为。乡镇纪委作为最基层党内的一级组织,是我国最基层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处的位置特殊,承担的职责明确,发挥的作用重要。目前在乡镇一部分领导干部中间,认为党风廉政建设讲起来很重要,做起来就次要,甚至实际可不要。有人错误地认为“纪委书记是乡镇领导班子中最清闲的职位”。纪委作为一级党的组织,而在实际工作中仅只当作党的一个部门。存在着一级党的组织负责人还排在党的一个部门负责人之后的现象。在配备乡镇纪委书记或委员人选时,要求相当高,都是高标准的。但在换届的时候,上级纪委就缺少了话语权,对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优秀基层同志关心还不够到位,选拔提任少。这不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也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健康成长。在我们实际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还有班子成员不理解,基层干部不支持,涉案人员不配合等实际工作难点和问题。等等。
二、新时期基层纪委书记应有的良好形象
我认为:新时期基层纪委书记必须具备成熟老炼,大胆泼辣,
既要有宽广的胸怀,又要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超的领导艺术。
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具有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双重身份,担负着维护党纪、政纪的两种特殊任务。要完成这样的任务,必然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要具有秉公执纪、刚直不阿的优秀品质,公正、准确地执行纪律,不畏强权、不惧压力,坚定不移地维护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坚决严惩腐败分子。要具有认真负责、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全身心地扑到工作中去,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毫无保留地奉献自己的时间、精力和智慧。要具有严以律已、廉洁奉公的道德品质。我国古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孔子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纪检监察干部如果不以身作则,就不能做到违纪必纠、执纪必严,就不能准确履行肩负的神圣职责,就不能更好地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光荣任务。
纪委书记,就应当是一面鲜艳的旗帜,时刻准备着,迎接那些不可能永远隐藏的罪恶。具体来说,纪委书记必须具备坚强的政治素质,扎实的业务素质,优秀的道德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才不会在繁华的生活中迷失方向,才不会在身居要职时是忘乎所以,才不会在腰缠万贯时胡作非为,才能在竞争中当仁不让,才能在复杂的环境中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在艰难困苦的条件下百折不挠,才能与贪污腐败决
战到底。 
基层纪委书记,就应该具有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与时俱进,严格要求自己,必须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关、地位关和利益关,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增强应对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使纪委书记在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工作能力、道德素养上不断提高,使纪委书记始终充满激情和活力,始终保持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三、基层纪委书记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能
基层纪委书记应当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教育保护,一手抓监督惩处。我认为基层纪委书记应当具备以下八种基本素能:
一是强化学习提素质
当今我们正处在一个大变革、大发展的时代,新事物层出不穷,新学科、新知识、新观念大量涌现,给我们提出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与此相适应,我们的工作必须要有与时俱进的思路、对策和措施,才能紧跟时代潮流和世界前进的步伐。作为更是要把学习作为增长知识和提高领导能力的重要途径,作为开阔眼界、做好工作的重要方法。要必须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在学好政治理论的同时,努力学习经济、科技、法律、金融、历史、管理、文化知识,学习一切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知识,特别要学习好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处理复杂局面的水平,不断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成为做好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涉及领域很广、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平时我们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领导交办我们纪委的工作任务很多,涉及内容很广。比如土地征用、动拆迁、“两违”、招投标、新农村建设等等。因此,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下功夫学习相关的哲学、经济、法律、科技等多方面的知识,逐步充实完善自己,改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文化素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善于抓住监督管理的漏洞,针对问题及时提出对策;才能善于综合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效果;才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职能,科学地调配力量,更好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内行指挥内行。
二是把握全局明思路
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
一要把握好纪检监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充分发挥参谋与组织协调的作用。贴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是纪检监察工作任何时候都要唱响的主旋律。实践充分证明,纪检监察工作和经济建设是相互统一、相互促进的,哪里纪检监察工作搞得好,哪里就政通人和、风正气顺,哪里的经济就发展得快。纪委书记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第一要务,紧密结合各阶段中心工作出思路、献良策、添措施,主动深入经济建设第一线,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自觉做到与党委、政府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事业上同干。
二要处理好纪检监察机关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但不是唯一监督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人大、审计、司法、组织、宣传、文化等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强化多渠道监督网络作用,建立完善反腐败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立案线索和查案情况通报制度、案件相互移送制度,使纪检监察部门与相关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善于在工作中沟通左右、协调内外、联系上下,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个层面反腐倡廉的积极性,同时,加强与公检法和审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共同推进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
三要处理好突出重点与兼顾一般的关系,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无论治标还是治本,任务都十分繁重,要紧紧抓住重点工作不放松,全面兼顾一般性的工作,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好。党委、政府各个时期、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影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都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重点。就业务工作来说,第一位的工作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这项工作抓好了,就等于抓住了“牛鼻子”,就能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纪委书记要正确处理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分管工作的关系,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相互促进,切忌顾此失彼。比如兼管机关党总支,协管办公室、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机关作风建设、动拆迁等工作。
三是定准方位带好队
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纪检监察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对纪委书记来说,抓工作、出成绩与抓班子、带队伍都是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要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从内部运行机制入手,抓好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好班子带出好队伍,以好队伍创造好业绩。
一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纪委书记作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的一班之长,要善于谋全局、想大事,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要明确班子分工,通过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保证各项业务工作全面协调推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纪委全委会这一核心决策机构的作用,完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的议事规则,善于听取班子成员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科学民主地做好决策。
二要坚持任人唯贤,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创造力。要带出一支好队伍,干出一番工作成绩,必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位子,真正把政治坚定、公道正派、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把干部的培训、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当成一项紧迫任务来抓。要着眼于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工作中培养、锻炼、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深入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积极创造条件,既发挥每个同志的长处,又帮助他们弥补不足。注意关心干部、爱护干部,坚持政治上多关心,思想上多交流,生活上多体贴,千方百计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
三要争做六个“表率”,切实集聚纪委班子成员的凝聚力。只要拥有了一支具有很强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团队,拥有了一批彼此间互相鼓励、支持、学习、合作的成员,纪检监察工作才能不断向前推进。纪委班子成员一定要做勤奋学习的表率、团结协作的表率、求真务实的表率、开拓创新的表率、坚持原则的表率、清正廉洁的表率。班子成员要深入学习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系统学习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不断提升自身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全面掌握本行业务知识,如法律、会计、计算机等,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大胆执纪、敢于碰硬。勇于向先进典型学习,不断提升自我追求。坚持立党为公、执纪为民,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一个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赢得领导的认可和人民群众的满意。纪委班子要成为一支拉得出、打得响、能战斗、战得胜的团队。去年在查处一起案件时,我就发动纪委班子全体人员集体参与办案,为及时查清问题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四是严以律已树形象
& &&在清清白白做“官”上更要有新形象。古人讲“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严以律己是事业成功的重要条件,是修身处世的一项基本要求。领导干部只有严以律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才能使人心悦诚服。
一要在勤政为民上多作贡献。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用权为民的权力观,时时刻刻把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要想群众之所虑,急群众之所难,谋群众之所求,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勤奋工作、多做贡献。
二要在清正廉洁上作出表率。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公正才能明察秋毫,廉洁才能威行四海。纪委书记作为党纪党规的具体实施者,首先要为自己树立起一杆公正、清廉的标尺,带头执行纪律,维护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和人格魅力影响和带动班子成员,在为人处事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为私利所动,不为浮名所累,不为积习所弊,在干部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三要在接受监督上更为主动。监督是一剂苦口的良药,既是对领导干部的约束,更是出于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纪委书记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无论是对自己的成长,还是党和人民的事业,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作为一名执纪者,应当具有立党为公、善纳批评的胸怀和真诚主动地接受监督的政治素质。
五是善于协调创环境
基层纪委书记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使党委、政府成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强后盾。同时要协调各方,抓好部门配合,形成共同合力,创造良好环境。我认为,在协调上,纪委书记要善于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要当好配角不越位。在党委班子中,党委书记是主角,纪委书记是配角,作为配角,要把握自己的角色,坚持积极主动而不越权,工作超前而不越位。要维护党委权威。纪委书记要坚决突出党委书记中心地位,在党委书记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书记对纪检工作包括分管工作要主动承担,大胆处理,使党委书记腾出更多精力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抓大事、要事。当党委书记拍案前需献计献策时,纪委书记应积极运筹,提出可行方法和建议;当党委书记遇到棘手问题时,纪委书记积极出面,多方想办法,为党委书记分忧解难。要加强自觉服从的主动性,全力支持党委书记工作,做到服从而不盲从,主动而不妄动,请示而不依赖。凡是经常性工作作定期汇报请示,让党委书记了解情况,耳聪目明;凡是重大问题作及时汇报请示,提出建议,争取党委书记支持;凡是涉及个人利益的事必须汇报请示,即使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也要请示党委书记的拍案定夺。纪委书记要甘做绿叶,多突出党委书记,多突出党委班子。
二要守好职责不缺位。认真履职,是作好纪委书记的根本,又是党委书记的期望所在。纪委书记要既积极主动,又稳妥做事,大干而不蛮干,到位而不缺位。要独挡一面,抓好纪检工作。作为纪委书记,主要职责是抓好纪检工作,按照“纵向争先进,横向创一流,重大决策不失误,原则性问题无偏差”的原则,创造性地抓好做好,用出色的工作绩效向党委负责。要积极补台,当好参谋助手。对党委的工作思路和意图,认真领会;对书记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吸纳;对临时交办的工作,勇挑担子,抓好落实;对考虑问题不周时,敢于直言;出现偏差时在工作中加于完善;对自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推诿,不开脱,勇于承担责任。
三要搞好团结不错位。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纪委书记应是维护团结的表率。与党委书记,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多汇报、多请示、多沟通,全力以赴配合支持书记工作。与其它党委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能在一起共事是工作需要更是缘分的思想,倍加珍惜,在语言上不争高低、不计较,多给予对方体谅和理解;在评先、奖金等功名面前,宁可有所失,不可有所争;在任务面前,不拈轻怕重,困难多留给自己,方便多让给别人。共同进步。要善放赢人心。纪委书记要出色完成工作,离不开与下属的良好人际关系,充分激发和调动下属积极性。为此,要做好“放”字文章。对下属要放心、放手、放言。
六是行使职权立威信
要讲究策略,注意工作方法和技巧。古时用兵打仗就十分讲究战略和战术,所用战略和战术得当与否,往往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败,甚至关系一个国家的兴亡。同样,做纪检监察工作也要注重策略和技巧,不能蛮干,只有实干加巧干,才能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善于借威。纪检机关是党内的执纪机关、监督机关,它的职能是党章所赋予的,这些权威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就建立在这些法令条规基础之上。作为纪委书记必须带头学习党章,贯彻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并能熟悉、掌握和运用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这些条规,在贯彻执行中树立纪检机关权威。同时,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坚持多请示、多汇报、多请教,在力度不够或涉及面宽,需党委、政府出面协调时,要善于借助党委、政府的权威来推动工作。如借区委、区政府注重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清除发展障碍之威,严肃查处各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遏制“三乱”,狠刹“吃、拿、卡、要”歪风;借
“一把手”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威,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组织党风廉政监督员、行风评议监督员巡视以及述廉、评廉、考廉等措施,加大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失职者进行责任追究。我在对机关作风建设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通报制和抄告制等考核形式,年终纳入奖罚依据。
基层纪委书记要正确处理严肃执纪与保护干部的关系。作为纪委书记,想问题、办事情必须有大局观念、政策观念和纪律观念,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坚决顶住来自上面的压力、横向的干扰、腐败分子的顽抗、朋友的说情,该查处的要坚决查处,该处分的要坚决处分,该从严的要坚决从严。同时,该保护的要予以保护,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讲究策略,慎重从事,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努力实现良好的教育、警示、震慑效果。对同志爱严并行。要从原则上、拒腐防变上爱护同志,通过关口前移,制订源头治腐措施,建立使党员、干部“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的机制来爱护同志,在严格的要求中显示爱护之心,在干部群众中树立威信。
七是敢于碰硬抓查处
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部分镇、村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深度广度增加,给查办案件工作带来不便。因此,加大镇纪委办案力度势在必行,对群众来访、上级转来信函,镇纪委要认真落实案件牵头负责制,一经接受,应予立案侦查,严查快办。贯彻有案必查,每年我都有案可查。查处酒后驾车党员干部二起。包括对土地违法行为下发通报等。去年我经办了一起基层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渎职案,主动找上级纪委帮忙,后移交检察院办理。失职者得到了应有的惩处。在查处过程中,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镇属各部门、各个行政村的大力配合,要铁面无私,刚直不阿地正确对待。该回避的回避,不管案件涉及到谁,不管案件怎样错综复杂,不管案大案小,都要严肃对待,秉公执纪,坚决杜绝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半途而废的现象发生。在办案过程中严格要求全体办案人员时刻做到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程序合法。严禁给当事人私下通风报信,严禁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严禁开绿灯,应广泛走访调查、取证,不偏不斜,尊重事实,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并保护好举报人的匿名权,严防打击报复现象发生,案件查结完毕时应及时把案情及时反馈给广大群众,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查处工作是宣传教育和制度防范失败之后的无奈之举。客观结果是伤害,伤害一个人,一个家庭。但并不是说对腐败者可以有任何的同情心,对腐败者的查处正是社会公平的体现。乡镇纪委主办的案件很少大案要案,有些轻微违纪的问题可以不立案处理,但不立案并不意味着不重要,这些问题往往也有正邪善恶、是非曲直之分,处理不好会激发群众的不满情绪,所以也要认真对待,对群众作出合理的解释、对当事人作出妥善的处置,这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对立案查处的问题要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要一丝不苟办铁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方针,
最难最重要的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实际上这是两个问题,还原事实真相和证明事实真相。相比较而言,证明事实真相更难,要依法取得证据就必须做到:公正,认真,平等,智慧。公正就是要不徇私情,无论官民贫富亲疏都要一视同仁;认真就是要注意细节,不畏艰险,坚持不懈;平等就是平等地对待当事人,不歧视、不讥笑,用法理情说话,不以权压人;智慧指的是如何借力打力争取外援,如何知彼知己出奇制胜等,总之是先脑力后体力,善于在错综复杂的矛盾中发现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有针对性地下手。
二要一丝不差办“后事”。案件处理完后不可以抛之脑后,还必须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挖掘案件的宣传教育价值,通过各种媒体让更多的人引以为鉴;二是研究整改办法,分析案件发生的内在原因,提出整改意见,防止“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三是做好处分回访工作,处分回访工作不是可有可无,你真诚地去做就会发现它的价值所在,就象企业的售后电话回访一样很重要。
八是勇于创新创品牌
勇于创新。坚持在探索中拓宽思路,在深化中抓好落实,把开拓创新作为提高工作水平的关键。要勤于思考,善于调研,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律,不断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思路,推出新举措,拿出新办法,努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要把上级的部署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既总结和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又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和工作的着力点,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体制建设同步设计、政策措施同步实施、突出问题同步治理。
廉政教育筑防线。航头镇坚持把强化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作为固本清源之策。采用形式多样的教育方式,注重教育求实效。充分利用海桥村——区党风廉政实践教育基地、牌楼村——上海世博城市与乡村互动演绎基地,作为本镇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资源和平台,从加强教育、规范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以廉政文化教育人、严格机制管理人、强化监督约束人、惠民施政鼓舞人四方面内容,通过宣传标语、廉政学校、先进事迹展示、清风亭等廉政文化内容的展示,不断丰富了基层党员廉政教育内容,创新了教育形式,弘扬了廉政精神,营造了廉洁氛围,形成了“强村富民、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在全镇范围内逐步建立健全具有时代特征、体现浦东新农村特点的廉政文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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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创特色。“”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着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一名纪委书记,要见微知著,明察秋毫,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深层次问题,及早采取工作措施,防患于未然,尽力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一定要有高度的敏锐性,做到“一叶知秋”,善于从一些小问题,一些细节发现案件线索和问题,把问题想得深一些,把工作做得细一些,努力以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开创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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