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秀屿区人民政府石场会不会被政府取缔

莆田市秀屿区山亭利山燕连山采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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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庄镇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府办《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莆政办明电[2012]29号)和区府办《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莆秀办明电[2012]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重点范围、时间要求、重点内容和工作分工重点范围: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和领域。时间要求:从4月中旬开始至9月30日止。重点内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把打击道路交通、“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和建筑施工领域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4.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二)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道路交通。(1)非营运车辆违法载客、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2)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客运班线行驶的。 (3)酒后驾车、超员超载、超速行驶、高速公路不按道行驶的,无驾驶证、以及准驾不符的。(牵头单位:派出所、边防所,农机站等相关部门,各村居配合)。2.消防安全。(1)“三合一”、“多合一”场所;(2)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3)公共聚集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不符合规定的。(牵头单位:派出所、边防所,配合单位:安监所、工商所、村建站等相关部门)。3.建筑施工。(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2)建设单位不及时支付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干涉施工单位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3)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牵头单位:村建站,配合单位:水利站、项目办等相关部门)。4.危险化学品。(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3)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牵头单位:安监所,配合单位:工商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5.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1)非客运船舶违法载客的;(2)违规建设港口泊位、桥梁,以及不具备生产作业要求且未通过验收的码头违规作业的;(3)内河和海上运输船舶、施工作业船舶超载超航区航行、配员不足,以及内河船舶违规参加海上施工作业的;(4)套牌、伪造渔船证书证件、擅自涂改船名船号和无证从事渔业生产的;(5)未取得渔业船舶修造企业资质、非法建造海洋捕捞渔船的。(牵头单位:秀屿港海事处、海洋渔业站,配合单位:有关村居)。6.非煤矿山。(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2)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开发利用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 (3)露天矿山实行“伞檐”开采、“一面坡”开采的,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的,违规排放尾矿的。(牵头单位:国土资源所,配合单位:安监所、派出所、边防所、供电所、林业站、农机站等相关部门)。7.特种设备。(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的;(2)违法使用无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的;(3)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按规定监督检验的;(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按规定履行告知手续即行施工的;(5)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6)未依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牵头单位:村建站,配合单位:安监所、有关村居等)。8.烟花爆竹。(1)非法生产、无证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经营的;(2)不按规定配送、储存烟花爆竹的。(牵头单位:派出所、边防所,配合单位:安监所、工商所、供销社等相关部门)。9.民用爆炸物品。(1)非法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或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2)非法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或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业单位存在超量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牵头单位:派出所、边防所,配合单位:有关村居)。三、方法步骤(一)明确打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各工作片、各村(居)、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结合2012年以来开展的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查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去年以来发生的伤亡事故,找准主攻方向,明确打击重点,针对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认真研究制定本片、本村(居)、本单位集中开展专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行动方案。各工作片、各村(居)、有关单位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镇安办。(二)实施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加强联合执法。17个专项领导小组及其9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牵头部门务必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涉及重大或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与司法机关共同严厉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三)严格规定标准,加强督导检查各工作片、各村(居)、有关单位要把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作为深入推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的突出问题。要层层组织检查,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以及互查等多种方式,增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专项行动结束后,国务院安委会将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综合督查;省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督查;市政府安委会也将组织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督查。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工作片、各村(居)、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和重要抓手。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督促和协调。各工作片片长是本工作片第一责任人,各村(居)主任、工作队长是本村(居)第一责任人,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要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打击治理措施。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责,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工作片、各村(居)、有关单位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取缔的要坚决关闭取缔。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真正打在痛处,治住要害。要坚决打击和铲除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保护伞”,以及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坚决查处领导和参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组织者及骨干,坚决查处包庇、纵容、支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政府工作人员,坚决查处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各工作片、各村(居)、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坚持推动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六个结合”: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强化“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四)依法依规,严格问责。各工作片、各村(居)、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根据“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严厉、严肃的责任追究,据情对“一岗双责”责任单位负责人,专项、包片等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五)营造氛围,强化监督。各工作片、各村(居)、有关单位在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期间,要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片、各村(居)、有关单位、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确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1、东庄镇调整充实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东庄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排表附件1:东庄镇调整充实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鉴于人事变动,为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其成员如下:组& 长:王佳金& 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郭清粦&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黄炳霖& 党委副书记&&&&&&& 吴赛清& 党委副书记&&&&&&& 蔡建煌&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陈晓艳& 党委组织委员&&&&&&& 许福生& 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郑淦泉&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曾建鹏& 边防派出所所长&&&&&&& 陈晓旭& 副镇长&&&&&&& 林正峰& 副镇长&&&&&&& 吴俊泉& 副镇长林万仁&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林金煌& 司法所所长成& 员:蔡德强& 党政办主任林海强& 东庄派出所所长&&&&& &&黄庆章& 东庄派出所副所长&&&&&&& 黄万珍& 东庄派出所副所长&&&&&&& 林少前& 东庄边防所副所长&&& &&&&陈剑英& 综治办负责人郑海洲& 宣教办主任&&&&& &&陈栋樑& 卫生院院长&&&&& &&林爱民& 国土资源所所长&&&&& &&郭瑞芳&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陈金章& 水利站站长&&&&&&& 唐碧英& 海洋与渔业站站长&&&&&& &方国兴& 工商所所长张金寿& 安监所所长吴忠新& 秀屿港海事处处长林锦荣& 供销社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安办。附件2:&&& &东庄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排表&&&&&&&您所在的位置: >
满目疮痍的沃里山
水库的水浊黄不堪,水位很低
东南网9月5日讯(记者 陈淑霞 实习记者 陈玉娴)“沃里山长期存在无证开矿,水库遭到毁灭性破坏,害得我们农田灌溉缺水,下暴雨的时候会淹水。”日前,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下房村一朱姓村民致电本网,反映了秀屿区东峤镇沃里山上采石场无证开采,灌溉水库遭到破坏。经核实,该山确实非法违规开采,秀屿区国土局表示将坚决取缔。对于沃里山水库,莆田市水利局表示已委托设计院对其做“病险库”鉴定,若鉴定为病险库,将对其除险加固,保证其灌溉功能。
村民投诉:
炸药开山频“地震”
水库被毁农业受殃
近日,记者跟随村民来到沃里山水库旁。由于石料开采,沃里山体已大面积裸露,因采矿而向内凹陷的山体,碎石泥沙覆盖其上。采石掉落的石块和沙土洒落堆积在水库一侧,水库里的水浊黄不堪,水位很低。采石场对面的水库底还停着一辆挖掘机。
据介绍,该山最近半个月采矿行为稍有停歇,此前,一天炸山两次。一般为上午11点和下午5点半两个时段,因为这个时段人员进出较少。“有一次一个孩子差点被砸伤。都是用炸药炸山,噪音非常大。我家距这个采石场500米左右,在家喝茶的话茶桌都晃动得厉害,感觉每天都在经历地震,好几处窗玻璃都震出了裂纹。”朱大伯说道。
而对于沃里山水库,年长的朱大天(化名)更是深表痛心。他说,该水库建于1958年,水库长约300米,最宽处有100多米,最深处曾有30米。没被破坏前这里绿树成荫,而且水库平时基本是满的,水质非常好。
据朱大天介绍,沃里水库可为附近下房村、赤岐村和铁炉村三个村庄千亩农田提供灌溉用水,碰到干旱时,就靠水库的水浇灌庄稼。在暴雨时又可蓄洪泄洪。“现在水库被破坏了,我们只能靠天吃饭,还好最近雨水比较多。但是前些日子暴雨时,农田里又会淹水。”
无证开采坚决取缔
水库已被委托鉴定
在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记者了解到东峤镇附近的山基本都属于开采区。该局地矿股方股长称,下房村附近的采石场之前是有许可证的,但已经过期。若仍在开采,则属于无证经营,要坚决取缔,这个将由该局监察大队执行。据他介绍,“具体的山体能否开采,要申请许可证,并且由安监局、水务局、环保局、林业局和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组织现场考察,审批通过后方可开采。”
记者又将水库问题反映至莆田市水利局,陈国华书记表示已知悉问题,会全力督促分管负责人给予调查反馈。在调查了解后,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陈景锋告诉记者,该水库已荒废十几年,今年该村已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工程申报。目前,水利局已委托设计院对该水库进行“病险库”鉴定,如确认为病险库,将会按照相关流程对该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记者致电东峤镇政府了解采石场情况,镇长翁忠新表示之前已经接到群众的反映,经过核查附近的采石场的确存在一部分非法开采的现象,“上周我们刚依法取缔了部分非法经营的采石场。”翁镇长说。此外,记者了解到,该村村委会已经发出通告,限于9月10日前全部禁止开采,确保水库上游不存在乱开采现象,保证水库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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