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有问题就可以不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吗

物业你好,不住房可以不缴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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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你好,不住房可以不缴物业费吗?
一般来说我们买的房子都要缴纳物业费,那么物业费缴纳的过程中会有各种不愉快的小插曲,房子没住我可以不缴纳公积金吗?在弄清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要知道,物业能保障我们什么?第一:肯定是干净整洁的园区卫生和整体的绿化,以及公共卫生的定期保洁。第二:安全得以保证。管制进出人群,不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出,也是对于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保证,第三:让你的生活更加顺利,比如灯泡坏了,水管不通了,电梯坏了这类的小问题,物业也都会来帮忙解决。那么就回到我们的问题上,到底买房后长期不住,物业费要不要交呢?其实产权人长期不住的房屋或建设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均应交纳物业管理费。理由如下: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即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小区日常管理等,这种公共性服务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物业和业主之间应该做到相互理解,不要因为一家的个人行为破坏了整体的和谐,作为业主我们需要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与此同时还要积极督促物业执行好物业的自责,以此来共同维护小区的环境的美好。责任编辑:炎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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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房屋质量有问题 业主拒交物业费败诉
   在房屋验收时没在发觉有质量问题,等到入住后才看出问题,面对开发商的不理不睬,很多业主便以此拒交物业费,其实这些业主的行为从法律角度看是没有根据的。
   某小区物业因业主张某一家自入住本小区后就拒绝交纳物业费,并经数次催讨未果后,将张某一家诉诸法院,要求判决张某一家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公共能耗费。
   张某在法庭上辩称,其名下的该套房屋自入住后便存在花园外墙裂缝、下沉及房屋外墙漏水、发霉等现象。其向小区物业公司反映上述情况,物业公司在拖延了一段时间后终于派人对花园外墙开裂部位进行了维修,但对外墙渗漏水、发霉问题未作处理。房屋发霉问题已经影响其正常生活,故其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一定的责任,对物业费进行扣减。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与其小区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包括承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卫生、交通项目的维护、管理服务。对张某提出要求对房屋的渗漏水、发霉等自用部位维修、维护的项目,不在合同约定的物业公司服务范围内。即使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亦应由张某另行向责任人主张权利。故对张某辩称因物业公司未履行房屋维修义务,要求在物业费用中予以扣减的意见,依据不足,不予采纳。法院一审判决张某应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1万余元及公共能耗费500余元。 (顾 闻)
   点 评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业主应该向物业管理公司给付物业费,业主是债务人,物业管理公司是债权人;而在房屋买卖关系中,业主是债权人,开发商是债务人。业主不能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为开发商前期的建设质量等问题负责,因此不能以物业管理费来抵消前述遗留问题产生的损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给付物业管理费。
   至于前期出现的遗留问题,如果保修服务可以解决的,通过保修服务解决。保修服务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其他非保修方面的问题,应该由开发商负责解决。开发商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等,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将本应属于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矛盾转变成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是生活中普通都会有的一个法律误区。因合同具有相对性原则,基于一个事实和理由的法律关系不能转嫁到不同的法律关系层面上,所以业主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人身财物受损、新房未入住、车位被占用等情况作为不如期交纳物业费的理由不能作为抗辩的事实,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房屋质量、人身财物受损、新房未入住、车位被占用等问题业主可另案主张。 文/席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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