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官网哪个部门可以办理部队医院医师变更到地方手续。急需帮助解决

执业医师变更到地方 - 医政法规与医院管理版 - 爱爱医医学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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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变更到地方
各位战友 本人原本是军队医院的合同制医生现在跳槽去了一家地方医院变更执业医师需要哪些材料?
如果是军队医师资格的话 请参考
卫生部《关于换发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通知》的通知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总 参 谋 部 军 务 部
总 政 治 部 干 部 部
总 后 勤 部 卫 生 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wu警部队司令部军(警)务部(局、处)、政治部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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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军队医师资格的话 请参考
卫生部《关于换发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通知》的通知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总 参 谋 部 军 务 部
总 政 治 部 干 部 部
总 后 勤 部 卫 生 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wu警部队司令部军(警)务部(局、处)、政治部干部部(处)、联(后)勤部(管理保障部、直工部、校务部)卫生部(局、处):
  为进一步加强军队医师队伍管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实现军地《医师资格证书》通用,医师执业数据共享,定于今年底开始组织对军队医师换发《医师资格证书》和《军队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以下简称《医师执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1.《医师资格证书》换证对象:经过各大单位军务或干部、卫生部门认定并核发过《医师资格证书》,具备相关原始档案,现仍由军队管理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职员、离退休人员。
  2. 《医师执业证书》换证对象:持有军队核发的《军队医师执业证书》,现仍在军队医疗机构工作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职员、离退休人员、文职人员,换发《军队医师执业证书》;聘用地方其他人员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二、换证时间
  换证工作从日开始,日结束。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日起,旧证停止使用。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
  换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应当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提交原《医师资格证书》和《军队医师执业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现役军人须同时提交军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职员、离退休人员交4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正面半身照片(2张分别贴在《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的指定位置,2张用于办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军队医师执业证书》时使用);文职人员和聘用地方其他人员交2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正面半身照片(1张贴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的指定位置,1张用于办理《医师执业证书》时使用)。
  (二)申报
  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受理医师资格认定和执业注册申请后,应当检查《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填写是否准确,并会同军务或干部部门进行初审。对符合资格认定和执业注册条件的人员,医院、疗养院医务部门直接将个人信息录入“军队医师联网管理系统”,联勤分部(医院、疗养院除外)、集团军、舰队、基地、军区空军等卫生部门负责将所属单位人员信息录入“军队医师联网管理系统”,经逐级审核后,上传至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同时,将个人提交的有关材料逐级上报至军区级单位司令机关军务部门或政治机关干部部门、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
  (三)审批
  军区级单位司令机关军务部门或政治机关干部部门、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应当对团级以上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由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核发《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并对证书上的照片加盖发证机关钢印。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卫生部门,并说明理由,同时,从“军队医师联网管理系统”中退回有关数据。
  (四)变更
  1.军队医师在军区级单位之间变更注册的,应当填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经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逐级上报至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经审批同意后,在“军队医师联网管理系统”中变更医师执业信息。拟执业机构所在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收到《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后,从“军队医师联网管理系统”中提取相关数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军队医师在军区级单位内部变更注册的,参照上述程序,由所在军区级单位卫生部门直接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2.军队医师转业、复员、移交地方人民zhengfu安置的,应当填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经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逐级上报至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经审批同意后,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从“军队医师联网管理系统”中注销医师资格和执业注册信息,总后勤部卫生部定期将转业、复员、移交地方人民zhengfu安置人员的医师资格和执业注册信息提交“全国执业医师联网注册管理系统”。转业、复员、移交地方人民zhengfu安置医师户口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该医师后续的信息修改和丢失证书的补发工作;补发证书时,原《医师资格证书》编码不变,加盖户口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钢印和印章。
  3.军队医师离休、退休后仍由军队管理,拟到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的,应当填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经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逐级上报至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经审批同意后,总后勤部卫生部定期集中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信息提交“全国执业医师联网注册管理系统”。个人持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批准变更的《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到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在军队或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从未注册或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等情形的,必须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
  4.取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师资格证书》的军队文职人员、特招或直接入伍人员以及聘用地方其他人员,拟到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的,应当填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由拟执业机构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逐级上报至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总后勤部卫生部定期从“全国执业医师联网注册管理系统”中提取有关信息到“军队医师联网管理系统”,所在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注册手续。
  四、证书编码规定
  1.《医师资格证书》编码由24位或27位数字组成。其中第1-4位是年度代码,第5-6位是大单位代码,第7位是级别代码,第8-9位是类别代码,第10-24(27)位是居民身份证号码。
  2.《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由16位数字组成。其中第1-6位是发证时间代码,第7-8位是大单位代码,第9位是级别代码,第10-11位是类别代码,第12-16位是流水号。
  五、其它事项
  1. 新换发的《医师资格证书》军地通用。自本次换证后,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zhengfu安置的军队医师,无须到地方人民zhengfu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换领《医师资格证书》。需要在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申请执业注册的,按照《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规定和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办理注册手续。从地方特招或直接入伍的医师,军队不再换发《医师资格证书》。
  2.军地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执业医师联网注册管理系统”或“军队医师联网管理系统”中作变更操作。
  3.自日前,已经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zhengfu安置的医师,尚未办理换领《医师资格证书》变更手续的,仍按照《关于做好军队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zhengfu安置的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发〔号)执行。
  4.医师执业注册年审工作,由师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或师级以上医院、疗养院医务部门,每两年对注册人员进行审核,不再在《医师执业证书》上签署意见。凡符合不予注册情形的,须及时上报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在“军队医师联网管理系统”中注销注册。
  六、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是医师执业的法律凭证。做好医师换证工作,是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执业医师法〉办法》,实施医师准入制度,规范医师队伍管理的具体体现,对于加强医师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秩序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换发证书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做到责任清楚,程序明确,数据清晰,管理高效,确保军队医师换证工作圆满完成。对在换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2.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在办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时,要实行逐级审核,逐级负责制,严格每一道程序,把好每一个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不漏一人,对不符合条件的决不迁就照顾,坚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对违反法纪、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一查到底,坚决纠正并给予严肃处理。
  3.规范档案管理和登记统计工作。军队各大单位要将换证工作档案资料管理纳入本单位档案管理内容,认真做好原始档案填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对新增、减少、变更或注销等情况,要及时做好档案资料的修订处理,使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各级卫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医师管理工作的登记统计制度,除依托“军队医师联网管理系统”管理外,还要对所属单位人员换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信息进行登记,同时要做好统计分析、汇总上报等工作。
  在此项工作结束后,各军区级单位卫生部门要将换领《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情况写出专题报告,书面报总后勤部卫生部。
执业医师变更表一份,和二甲医院。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不明白最好联系本地医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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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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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地方医师证 那就好办理
去卫生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即可
具体资料问当地卫生局或本论坛有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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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填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审核表》和表格。
找你原来注册单位不对医疗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需要首先到军队做“军队变更到地方”业务,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军队医师变更到区内”业务。
注意,现在不需要换领医师资格证书了,做了军队变更到地方业务以后再地方就可以有你的医师资格数据了。
Powered by我2005年5月在河北取得执业医师证,并在一家注册,执业地点在河北.2006年5月我调到北京工作,没有及时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同时发现上面写有每逢双年审核一次,否则视为无效证件,我2006年也没有审核,请大家告诉我我是不是麻烦大了,还要重考?快郁闷死了!
相关信息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除外。
第十七条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输变更手续。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输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第十八条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不予变更的,应...
相关信息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除外。
第十七条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输变更手续。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输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第十八条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不予变更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医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过程中,在《医师执业证书》原注册事项已被变更,未完成新的变更事项许可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
卫生部《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中规定,中断执业活动的,要进行3-6个月的培训后,才可以进行执业注册。
两年不从事医疗事业,要重新考核
六、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一)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
从你考取到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中,带你头像页的最下行有注明发证日期的年份开始算。
最近没有人口普查。。。。。
这个事需要的,不然被有关单位查到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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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如何把执业从成都变更到重庆注册
办理执业医师变更手续,办理部门4个(原聘用单位、聘用单位、原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首先到卫生局医政处,领执业医师变更申请表,然后按照表格要求,原聘用单位和聘用单位盖好单位公章,然后到原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办理变更手续,办好后就可以到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办理变更注册了。注意:到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办理手续的时候材料一定要准备全,具体情况咨询当地卫生局,各地有差异,要求不同。
一般提供:1、变更申请表
2、单位聘用证明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新的注册机构会将原件收回,发新证)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体检表(向聘用单位主管卫生局索要)
7、二寸照片3张
8、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表》(下载打印 一式两份)
2、《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原执业机构公章或机构主管部门公章)
3、原《医师执业证书》
1、填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身份证(原件、B5复印件);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B5复印件);
4、执业证书(变更注册的提供原件、B5复印...
(一)提交材料:
  市卫生局内之间的变更
  1、《医师变更执业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填写同时还要下载《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填报电子表格》并按要求内容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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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我熟悉的地区河北省卫生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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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16:50:09&
冀卫人[2009]3号
有关设区市卫生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
  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是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乡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有效举措。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卫人发〔2008〕26号)、财政部、卫生部《关于下达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通知》(财社〔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人发〔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河北省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有关设区市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认真做好有关工作。一是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抓紧做好项目试点各项工作。二是接此通知后,参加项目试点的市、县卫生部门组织对招聘项目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海报等向社会发布招聘广告,讲明招聘工作的政策、意义,动员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积极应聘。三是项目试点设区市卫生局按照分配名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招聘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每所乡镇卫生院可招聘1至2名执业医师。《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申报计划表》(另附电子版)务于日前汇总上报省卫生厅人事处。
  联 系 人:蔡涛、张琳
  联系电话:3
  传真电话:3
  邮箱地址:
  附件:1、河北省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项目实施方案
     2、河北省国家级贫困县无执业医师乡镇卫生院名录
     3、河北省国家级贫困县无执业医师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名额分配表
     4、河北省国家级贫困县无执业医师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申报计划表
                    河北省卫生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事厅 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九年三月三日附件列表: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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