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央行纪念币发行公告限制支付宝,支付宝为什么不把央行纪念币发行公告给告了

央行拟出支付新规:支付宝免费账给他人将行不通|支付宝|央行|限额令_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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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紧急解释第三方支付征求意见稿 业内认为第三方支付揽存功能遭削弱
  针对央行7月31日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昨日凌晨,央行针对意见稿发布解读,纠正了部分网络传闻提出的“网购上限5000元”的说法。据了解,5000元限额只是针对支付账户的扣款,而不针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是消费者在消费平台设立的资金账户,而银行账户则是消费者在银行设立的资金账户)。也就是说,在网购扣款时,当消费金额超过5000元,从支付账户扣除5000元后,超出5000元的部分是从银行卡账户扣除。
  分析认为,未来支付机构的“互联网+”道路将迎来一定考验,进而对互联网金融行业产生深远影响。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重在防范支付风险,明确金融牌照各自的定位。
  文/广州日报记者李婧暄
  限额能否满足大部分客户付款需求?
  央行的解读表示,根据对国内典型代表性支付机构2014年网络支付业务数据的分析,2014年,61.3%的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即《办法》规定的综合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80.1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72.31%的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即《办法》规定的消费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9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9.7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10万元。
  因此,《办法》对综合类支付账户、消费类支付账户分别规定的年累计20万元、10万元限额,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分别设置的单日付款不超过5000元、1000元的限额,超出上述年度和单日付款限额的客户,可以通过支付机构提供的跳转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方式,用自己的银行卡(银行账户)完成对外付款,且无额度限制,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个人客户的付款需求,基本不对客户支付体验造成影响,且有效兼顾了安全与效率。
  上述限额数据的确定,既参考了国内典型代表支付机构的业务分析数据,也考虑了尊重现实需求与未来支付业务的规范发展,防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规模过度膨胀引发资金风险。当然,《办法》目前正在向公众征求意见阶段,限额管理是综合考虑支付效率与便捷以及反洗钱和客户资金安全等因素而提出的。人民银行将认真评估社会各界意见,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适度的监管措施,促进支付服务市场规范发展。
  限额5000元的规定究竟是何含义?
  央行解读称,《办法》规定支付机构如采用不少于两类验证要素,且其中包括安全级别较高的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则可以与客户自行约定单笔、单日累计限额;支付机构如采用不少于两类要素,但其中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办法》参照人民银行针对商业银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规定了单日累计5000元限额;考虑到客户在小额支付场景下对支付速度的客观需要,为兼顾安全与效率,《办法》允许支付机构在小额支付业务中简化支付指令验证方式,仅采用一类验证要素甚至不采用验证要素,但这必须基于两个前提,一是支付机构对该笔交易的风险损失无条件承担全额赔付责任,二是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
  客户将支付账户余额转账至本人同名银行账户的交易不受上述限额管理。同时,该规定仅规范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交易(包括“商业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则不受该限制。
  用户开户和转账最受影响
  广州日报讯 (记者薛松)上周五央行推出了史上最严厉版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对舆论的质疑,央行昨晨紧急辟谣称,意见稿中限额5000元仅针对网络支付的余额支付方式,超过5000元的消费,用户可以选择银行网银来付款。但央行辟谣并未对意见稿中关于支付账户开立、单笔支付、转账等方面的限制做出说明,引发了不少用户的担忧和猜测。
  央行这一网络支付意见稿一旦通过并实施,未来究竟会对用户开户、网购、消费、转账带来哪些影响?记者昨日也采访了有关第三方支付企业,他们简单明了地解读了该意见稿对用户究竟有什么影响。
  1注册账户难度上升
  按照规定,用户注册不仅要上传身份证,还要至少凑齐3份以上资料证明“你是你”,如果是带有理财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五个机构证明。
  根据规定,这些证明文件需要是公安、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要是没交过社保,估计是凑不齐三个证明的,那就无法注册这些账户。另外,如果意见稿最终施行,已经注册的账户,如果不满足这些规定的,也需要补充这些身份验证材料。(第九条)
  2免费跨行转账给他人没有了
  根据规定,用户通过网络支付账户只能给自己的银行卡转账了。想给老家的父母孝敬点生活费,可能要去银行排队;老板给员工发工资也只能一家家银行卡去倒腾了。城市用户可去营业厅柜台、ATM机、手机银行或者网银进行方便转账,但很多农村地区只支持邮局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有些地方小银行也没有网银,所以没法用手机银行转账,现在把网络支付也封掉了,就只能去银行汇款了。(第十七条)
  另外,银行的跨行转账一般要收取一定手续费,这意味着通过支付宝免费转账的午餐没了。
  3首次网购超200元要网银验证
  买单价超过200元的东西,以后可能不能用快捷支付了,第一次必须要用银行的网银验证了。快捷支付的验证是支付机构完成的,以后只要超过200元,必须回到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就便捷性而言,要付款的时候,操作网银需要多个步骤。但网银存在体验差、付款成功率低等问题,这相当于让一个用惯了iPhone的人,必须退回去用老式功能机。(第十五条第3款)
  4消费隐私保护级别提升
  该规定意味着银行把消费数据从支付机构手上夺了回来。不过,该意见也明确了客户数据的采集和使用规范。用户的数据,不是企业想采集就采集,要以“最小化”的原则来,收集上来后,怎么存储和使用都进行了规范,在数据使用和用户隐私保护之间做出了平衡。(第三十五条)
  在安全方面,目前支付行业普遍引入了“赔付险”,如果你的账号被盗了,不用再去跟公司扯皮了,只要支付机构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你自己的原因导致的,它就得赔给你。而现在各大银行还不敢做出这样承诺。
  分析:
  减少资金沉淀在
  第三方支付机构
  事实上,自央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以来,累计有270多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牌照,基于云数据技术的业务模式在监管上难度较大,违规风险随之增加。“此次《意见稿》从高层意志上区分了支付机构与银行机构的差异,防止支付机构出现‘银行化’、‘银联化’,实质上积极巩固了银行体系在金融行业中坚不可摧的信用交易地位,鼓励支付机构可大力开展通道业务。利于维护金融行业稳定、长期健康发展。”华泰证券金融业分析师罗毅认为。
  征求意见稿明确支付账户里的钱不在存款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极大限制第三方支付的功能,业务模式回归单一,降低价值。意见稿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第三方机构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P2P、众筹平台进行资金托管服务模式将受到极大约束,单纯支付通道地位短时间内无法为第三方机构提供更多的利润增长点。
  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大额消费将不能走网络清算通道,需要回归银联,直接减少支付机构的资金沉淀;同时意见稿要求每个账户的开立需采用3~5种以上方式进行交叉验证,增多验证程序将使支付机构丧失大量潜在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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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公安机关对证人、报案人的询问笔录,和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均为案件侦查、预审环节的内部文书,属于保密文件。这样的文件要查阅、调取、复印,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释正义”作为一个举报人,要把上述笔录拿出来复制,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更应该看到立法容易实施难。尽管该草案尚未通过,但不妨碍我们关注它如何落实。比如,如果父母将孩子单独留在家里,如何被人发现?现在城市里都是鸽子笼式的居住环境,楼上楼下甚至门对门都不打交道,往往等到悲剧发生了才能知道孩子被单独留在家里,可已晚矣!
会议虽然继续强调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但也指出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有所回升,表明高层认为中国经济正在完成“筑底”,相较于增速快速下台阶的阶段,更有助于推动体制调整。本次会议特别强调了国企、金融、财税三大改革要点,可以预期,下半年这些领域的改革将有大动作。
问题是,东莞当地警方在一周后“辟谣”了,直指梁某生隐瞒了女儿下落的事实。这就可能涉及的不只是这个“英雄保安”的道德瑕疵问题了,有可能涉嫌故意欺诈,因此梁某生面临的是反转不成被逆转的更大压力。热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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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云曾经公开说过,银行除了银监会基本不会怕别人。可是,支付宝却让银行有点担心,至少睡不着觉。不得不说,马云在说这段话的时候,底气是非常充足的。支付宝的出现的确在生活上对人们起着极大的方便性。
  可能连银行自己都没有想到支付宝有一天可以发展到这么强大,支付宝在中国支付市场的占比过60%左右,成为银行强有力的竞争对手,特别是支付宝旗下的金融产品也对银行的打击很大:
  1、蚂蚁花呗,类似于网络信用卡,很多支付宝用户都有开通。
  2、蚂蚁借呗,这个是纯粹的互联网金融贷款,秒杀了银行贷款和线下金融公司。
  3、网商易借,在微信平台推出低息贷服务,额度最低2万,最高是15万。
  4、网商贷,为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服务,也可以自己登陆支付宝查看。
  距离马云的支付宝提现收取手续不久,这一次又让支付宝陷入困境的则是央行即将执行的新规。新规从日开始执行,要求支付机构与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和银行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再办理转账业务。
  也就是说,以后类似支付宝、微信支付、财付通等支付机构,在支付的时候,会有额度的限制。比如现在的支付,额度就有20万的限制。新规执行以后,也有可能会对交易笔数有一定的限制。不得不说,银行这一步对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机构是一种不小的打击,最起码不会像以前那样,上不封顶了。这也迫使一些企业最终会回归到用银行卡支付的道路上来。
  所以,整体说来,对支付宝这种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影响还是非常大的,估计这次该轮到马云睡不着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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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小故事,有趣又有料央行网络第三方支付新规要求 央行新规支付宝将限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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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央行网络第三方支付新规要求 央行新规支付宝将限额了?央行新规支付宝不能提现转账银行卡了吗
7月31日,央行发布公告称,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银行法》等规定,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
央行网络第三方支付新规要求 央行新规支付宝将限额了?央行新规支付宝不能提现转账银行卡了吗
&&& 7月31日,央行发布公告称,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银行法》等规定,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一出,立即被冠以&史上最严&称号,并引起业内广泛关注。《征求意见稿》中,央行不仅对网上支付金额做出限制,也对第三方支付账户的开立、转账等做出了明确规定。那么,新规一旦真正实施,个人客户的网络支付流程到底怎样?支付机构与互联网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如何?又将对当前的网络支付格局带来哪些影响?为帮助广大读者更直观理解央行新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打破常规,尝试用读图模式,对相关规定、条款释义、央行答记者问等核心内容进行剖析。
&&& 每经记者 万敏
&&& 个人客户网络支付流程图热点问答
&&& 问题一:注册网络支付账户的难度是不是上升了?
&&& 解答:是的。依照规定,用户注册不仅要上传身份证,还要至少凑齐3份以上身份验证材料;如果要注册带有理财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5种身份验证。这些证明文件需要是公安、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另外,如果意见稿最终施行,已经注册的账户,如果不满足这些规定的,也需要补充这些身份验证材料。
&&& 问题二:我要在网上买个超过5000元的商品该怎么办?
&&& 解答:5000元的限额影响的是支付虚拟账户中的资金沉淀,与网络支付并不是一回事。也就是说,只要是通过银行账户的划扣,是没有5000元这个限制的,影响的只是通过支付机构账户余额进行交易支付的行为。比如,通过支付宝[微博]账户资金支付,就有限额,如果通过网上银行直接从银行卡上扣款并不受影响。
&&& 问题三:以后还能不能通过网络支付账户给亲朋好友跨行转账了?
&&& 解答:根据新规,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也就是说,今后如果你不知道对方的网络支付账户,就不能向他转账了。
&&& 2014年网络支付业务数据分析
责任编辑:LL001  央行一份没有最后确认的意见稿引得整个第三方支付界沸沸扬扬。
  央行近日向多家机构下发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草案。这份草案意见中指出,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个人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
  这样的额度限制,不仅让第三方支付坐立不安。也引起了更多普通消费者的心里波动。“实际上,这一规定并没有出来,过分解读让用户很担心,未来是不是就不方便来购买余额宝了。”3月18日,一位不愿意透露名字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员工告诉中华浔,现在还有不少抚慰用户的工作要做。
  3月18日下午,在央视《对话》节目的录制现场,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胡晓明表示,阿里与监管机构有很多沟通,支付宝的各项产品也将符合监管。二维码支付的信息含量很高,可以将商品的具体信息,商家,运货流程等等都包含在内,消费者在购买时,也可以做更多的参考。监管层在制定政策时,也需要有更多的包容。
  3月18日上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蔡洪波在中央财经大学举办的“中国现代支付体系变革与创新”发布会上表示,由于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执行不一样,这其存在一些监管套利,存在一些不公平。“对于二维码支付,需要将技术安全体系建立,达到金融支付体系的安全达标,通过鉴定后,推广运用也是有可能的。”
  而支付清算协会也正在对这一征求意见稿,不断进行讨论。据一位第三方支付人士透露,3月20日,央行旗下的支付清算协会,针对这个征求意见稿,将会组织业内专家进行一个小型的闭门讨论。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未来,央行发出的意见稿将会有很大的变化。
  用户不同意
  坊间传闻的个人用户支付账户转账不得超过1000,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的相关规定,给用户在互联网上的消费购物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一位多年的网购达人诉苦道,单笔消费不超过5000元,月累计消费不能超过1万元。这让其无法满足自己网购的资金数额。目前,长期依赖淘宝、京东、易迅、苏宁等电商平台购买生活必需品的人不在少数。并且,大量依靠支付工具来还信用卡、缴水电煤气,进行手机充值的用户也将有很多不便。
  这意味着,用户未来在使用网络购物时,将需要携带网银Ukey,或者开通快捷支付。因为快捷支付的额度比央行征求意见稿中的额度要高一些。
  目前,绝大部分的互联网支付当中,很多第三方支付公司都是与银行直联,中间并不通过中国银联,只有极少数支付接口通过中国银联与银联连接。不少用户已经开通了快捷支付作为支付工具。现在,用户如果想购物体验不受影响,则需要走网银与快捷支付的方式。
  胡晓明也明确表示,央行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传言不断传出后,用户购买余额宝的速度与规模还在不断增长,并没有太多影响。只是市场传闻,要对第三方支付进行严格监管。
  据一位第三方支付业界人士介绍,央行对支付的定调是在线支付只是小额支付。所以,未来,无论是互联网支付,还是移动支付,都是小额支付,未来都会受到限制。
  目前,在不少第三方支付当中,50%的支付都已经是移动支付,这一趋势也不可阻挡。几年前,央行发牌照时,那时移动支付并不是今天的样子,只是一些电话、短信、wap支付。而现在,移动支付琳琅满目。
  现在针对移动支付与互联网支付的区别并不清晰,通过手机、PAD等移动终端的支付是移动支付,通过电脑进行的就是互联网支付。而随着手机的屏幕越来越大,PC的屏幕越来越小。在一些移动终端上,利用html5的技术可以让Web APP的应用越来越丰富,用户也是利用浏览器打开APP应用。另外,Windows8的系统,也更让PC上可以嵌入各种应用APP。这样,两种支付方式之间就有模糊地带。此次,央行的征求意见稿也将考虑到这一情况,对移动支付与互联网支付既有分别定义,也有统一监管。
  另外,随着O2O进程的推进,线下支付与线上支付都将不再那么清晰。前文的第三方支付人士认为,“央行这一规定,将会明确要求,互联网支付的产品延伸到线下,将需要进行模式上的创新。”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认为,支付的创新就需要打破这些限制。
  郭田勇表示,互联网支付逐渐从支付的补充,成为现代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可第三方支付的积极作用,不能轻易地否定。互联网支付与传统的支付方式之间并不是一种替代关系,而是给大量的民生服务,提供了便利。
  细致来看,互联网支付有3大作用:互联网支付让支付便捷化,解决了用户交易的时空不统一问题;可以较好地控制支付成本,提高了支付的边际效率;还可刺激内需,提升消费,目前网络消费当中,39%为新增消费,三、四线城市新增消费的比例高达57%。
  郭田勇认为,从各种支付融合的角度来看,监管的着眼点应该更多的考虑用户体验,而不是现在的利益格局。
  监管去账户
  据前文的这位第三方支付人士透露,央行出这个征求意见稿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第三方支付回归通道,对那些有账户体系的第三方支付将施行严格监管。
  从监管的思路来看,目前,余额宝的规模超过5000亿,而微信理财通、京东小金库等类余额宝产品也正在快速发展当中。当这一规模变大时,投资消费渠道变多,央行对资金流向,将存在一定的监管缺失。这是监管需要考虑的。
  央行将来推出的意见稿会要求P2P、移动理财不得有账户的概念,也不能为这些理财提供担保。那么对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上,支付不能给这些金融业务开设支付的虚拟账户,这对互联网金融将会有压制。
  对此,一位互联网金融人士分析认为,未来,这给用户的理财将造成许多不便,对那些初创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带来压力,这实际上也筑高了互联网金融的门槛。而腾讯、阿里、京东、陆金所等巨头最终仍将是这个政策的受益者。
  于是,微信理财通在3月18日下午发了一则声明:理财通平台的购买与赎回不属于第三方账户支付和转账业务范围,不受《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征求意见稿的影响,服务一切正常。
  但是,所有的第三方支付还都是希望建立一个账户,无论是个人的第三方支付,还是企业级第三方支付。此前,国泰君安董事长万建华也时常提到得账户者得天下,而一些第三方支付发展多年,有一些获得了亿级的支付账户,这对其公司来说,都是战略级的重要资产。这或许是第三方支付公司在追求自己的金融梦时,会遇到的一大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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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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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邮箱:央行新规将限制支付宝、微信转账笔数额度,又来“护犊子”了?
摘要: 央行对网络支付的主要限制条件:1.大额交易;2.高频次转账。此也为洗钱的主要特征,网络支付切莫陷入“迫害妄想症”。
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又称“261号文”),关于防止电信诈骗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中有关网络支付的条文网络中引起了不小的反应:自12月1日起,支付机构在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签订协议约定账户与账户、银行之间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相当部分舆论认为此为央行限制网络支付之举,但在铁哥看来,此言论和观点仍是将网络支付处于“绝对弱势”地位,认为政府出台的所有政策均是对其迫害,并有意保护传统银行业的发展。这着实有点“迫害妄想症了”。
央行出手本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此次“261号文”从名称到出发点均是针对网络电信诈骗而来,自从徐玉玉事件之后,网络电信诈骗各个链条都在反思其中漏洞,如网络数据安全、电信实名制等等,而身为整个诈骗链条的最关键亦是最后环节,金融业一直诈骗团伙销赃的主要通道而存在。
因此,整个文件中,限制账户转账限额和笔数仅是此次金融业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的一种手段,此外还有:
1.推进个人分级账户;
2. 明确银行和支付机构可以拒绝可疑开户;
3. 建立联系电话号码与身份证件号码的对应关系;
4. 个人ATM转账调整为资金在24小时后到账等等。
此外,不仅是对网络支付的笔数和限额有限制,对传统金融业仍有相同制约:自日起,银行在为存款人开通非柜面转账业务时,应当与存款人签订协议,约定非柜面渠道向非同名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转账的日累计限额、笔数和年累计限额等,超出限额和笔数的,应当到银行柜面办理。
如用“迫害论”来解读,央行此举明显是限制传统银行业的转账自由性,是影响银行客户的“用户体验”的,既然舆论认为限制网络支付是为保护银行业,那么此处又限制是何道理呢?
事实是,一部分诈骗分子确实已经通过网络支付进行洗钱以及分赃工作,百度中多有相关新闻帖子,铁哥整理基本可归为以下几类:
1、通过电商方式进行洗钱,此前微信取消三级分销,一面为打击无制度约束的从业者,同时也是部分利用分销进行洗钱的诈骗团伙的严打;
2、多子账户管理,进行分赃。
网络支付的便捷性和快速性如被诈骗团伙所利用,将洗钱快速化,严重增加了警方的案件侦破难度。
从此方面看,对网络支付进行约束管理对防范网络电信诈骗是有必要的,从动机角度看,并不存在“蓄意打压”。
对网络支付真有打击吗?
既然“261号文件”真有限制网络支付笔数和限额的规定,那么在规范电信网络诈骗之余是否会对网络支付造成“误伤”吗?
铁哥仍然认为此乃妖魔化了“限制”一词。
从条文规定来看,央行并未规定支付的额度和笔数,而是“支付机构在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签订协议约定账户与账户、银行之间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即限制的额度为支付机构与支付平台协议约定笔数,此中是明显有弹性空间的。换言之,支付平台应该根据自身大数据和风控管理能力,对笔数和限额进行指导,并作为协议参考。在“261号文”中的“账号分级”,实为支付机构要根据账号分级进行风险管理,意味着支付机构在规范网络电信诈骗中承担更多的责任。
除网络支付外,央行对银行转账亦有类似规定: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单日累计金额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
据此,我们也基本得知央行对网络支付的主要限制条件:1.大额交易;2.高频次转账。此也为洗钱的主要特征。
因此,在铁哥看来,此次限制条件对一般支付用户几乎未有任何影响,而对于将网络支付作为主要支付工具的机构或个人而言,如果拿出以往的转账证明与支付机构协议限额标准,应该并非难事。
当然仍有舆论认为限制网络支付,但对柜台支付未有任何约束有将用户引入银行业的嫌疑,但此理论基本忽略了三个事实:
1.前往柜台是为了核实信息;
2.正常的金融秩序是不应该被规范诈骗而矫枉过正的;
3. 只为异常支付,大多支付是不受此约束的。
因此, “261号文”其前提仍是“对异常支付”的监管,对于绝大多数处于正常金融秩序的用户而言基本未有任何影响。
传统银行业果真能获利吗?
舆论既然认为限制网络支付是为了“偏袒”银行业,那么,银行业果真能在此次“261号文”中获利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为推动个人账号分类管理,“261号文规定”:银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这无疑砍掉了银行业的一笔收入。如若是偏袒,断不可出此条文。
在9月30日的,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中,央行将免费的理由归为:鉴于个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为方便个人异地生产生活需要。换言之,个人账号分级管理催生了免费,而个人账号分级的目的是打击网络诈骗。
就此不难发现,央行在打击网络诈骗方面并未对银行“放水”。
此外,银行账户支付超额度和笔数的,要前往柜台支付,以核实信息。此更加重了银行业柜员的工作强度,并不受一线员工所欢迎。
而通过ATM转账24小时到账,则是对银行的转账效率进行约束,并以此降低诈骗危害。通过徐玉玉事件以及此前媒体披露的诈骗手段来看,诈骗团伙多会引导受害者前往ATM转账,一方面可提高效率,而更为重要是可避开银行柜台的监管,提高诈骗成功率。ATM转账24小时到账固然可以降低危害,但却是以牺牲银行业的效率为代价。
事实证明,“261号文”并非有意针对网络支付,网络支付和支持者们也大可不必将自己包装成“小白菜”形象,网络支付已发展如此规模,理应有行业自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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