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我的世界养鸡场场和养猪场,场内场外装了62个摄像头,现在养殖场要征收,监控能补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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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大观区山城集团长银矿业环境问题(编号180、223、313、643)公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请求将长银矿业搬迁,而不是整改;2.公示环保手续是合法的,而事实是不合法的,环评报告中评估调查部分,村民均不知情、未参与,请问环评报告如何批复;3.3月17日区林业局口头回复长银矿业开采区属于生态公益林,但是5月17日林业局同一工作人员却说公益林被置换了,请问为什么被置换,给出置换的理由和依据;4.国土部门颠倒黑白,将荒滩说成是基本农田,将基本农田说成荒滩。
1.该企业已先后获得省直相关部门安全预评价、采矿权许可、环评、使用林地、土地复垦批复和安庆市水利局水土保持批复,2013年9月通过省安监局安全设施竣工验收,2013年12月通过省经信委竣工验收,2015年1月通过省环保厅竣工环保验收等,相关手续齐全,企业仍在停产整改中,暂无充足理由要求企业搬迁。2.该企业环评报告书中有公众参与人员信息统计项,环评批复和竣工验收相关手续前期已由省环保厅批复,已在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等网站公示。3.经林业部门核实,3月17日核定的长银矿业目前使用林地实测面积为497亩,为非公益林。2009年5月综合考虑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庆市化学工业园的建设,2010年3月调整核减山口乡公益林面积4500亩。公益林核减依据是,大观区公益林都是三级国家级公益林,2010年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对山口乡柏子村、头坡村、新铺村、东山村、联胜村进行了调整。4.大观区国土部门再次进行了核实,长银矿业企业没有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
企业仍处于停产整顿状态,整改结束后需经大观区政府组织相关专家参加的综合验收,企业必须达到整改措施验收不合格不复工、群众合法诉求不满足不复工的要求,全部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蜀山区长江西路与十里店路交口公园道1号小区,小区19栋楼下公园道酒楼的油烟扰民;小区的污水外溢,无人问津。
小区19栋楼下公园道酒楼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小区19栋楼南边污水井存在污水外溢现象。
蜀山区环保局向该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目前,该店已停业。井岗镇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对污水井进行疏通,目前已疏通。
安庆市望江县华阳镇新西社区有一处山林,之前被人承包开山采石,合同到期后未退耕,现在变成县城垃圾露天堆放点,村民已在现场值班三天,现场堵截两辆垃圾运输车,其中一辆属于环卫清扫车,村民曾到环保、城建、村政府、社居委等部门反映,一直未处理。
该采石场由安徽旭立非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开采建筑用矿砂,2014年停产至今,未进行复垦。望江县利用该矿区地势,在完善履行了各项报批手续后于此处建设环卫基地(包括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270.14亩。近期因安庆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技术升级等原因,导致望江县生活垃圾无法外运处理,所以延缓了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由于部分乡镇生活垃圾应急堆场容量小,出现少量垃圾偷倒、乱倒等现象。
1.县国土局已关闭了该矿区,正在组织测绘单位对矿区进行全面测绘,并制作了警示牌。下一步,将制定整治方案并督促采矿权人进行恢复治理。2.一是责成县城管局及时进行清理,但因经济纠纷,遭到了附近村民阻止,目前正在协商解决中;二是督促县城管局加大监管力度,严禁任何偷倒、乱倒生活垃圾行为;三是做好群众工作,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3.望江县正在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应急处置的长效机制。现已与安庆市及周边县达成协议,委托处理当前产生的生活垃圾,解决了生活垃圾无处堆放处理等问题。
巢湖市槐林镇潘付行政村岱山自然村,王亚庆炼油厂,废水、废气污染严重,气味特别难闻。村民反映多次,环保部门来检查时就停产,走之后又恢复生产,同时还找黑社会上的人吓唬举报的村民,村民敢怒不敢言。
巢湖市槐林镇亚庆污油厂位于槐林镇潘付村,主要从事废矿物油回收再生利用项目。该厂废气处理原采用“烟气经沉降+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外排”方式,但环评批复要求采取“蒸馏釜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外排”,为达到批建相符,该厂自2016年以来一直在进行废气治理设施改造,未生产,目前废气改造项目基本完工,现场未发现有烟气难闻和废水(挖坑)直排现象。日,巢湖市槐林派出所民警对潘付岱山周村村民走访调查,村民反映该厂未与岱山周村民发生冲突,不存在邀集社会闲散人员、黑社会人员对岱山周村民威胁、恐吓行为。
虽然举报不属实,但巢湖市环保局仍然对巢湖市槐林镇亚庆油污厂提出相关整改意见:若恢复生产,必须同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废气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告巢湖市环保局,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方可正式生产。
蜀山区政务区天鹅湾花园小区周边大部分饭店将油烟直接外排,部分饭店将油烟向小区内部排放,剩菜剩饭倒入下水道;小区内有一20㎡的垃圾场,常年堆放垃圾,气味较臭;小区6栋距离南二环较近上、下坡处未安装隔音设施,噪声较大。
油烟、垃圾、噪声
天鹅湾花园小区周边共有13家餐饮店,均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1家不产生油烟,9家安装油烟净化器,3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5家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8家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未发现向下水道倒入剩菜剩饭现象。该小区5号楼、6号楼之间有一个约10㎡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日、20日,蜀山区环保局委托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小区6栋南二环段进行环境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超标。
蜀山区环保局向12家餐饮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笔架山街道要求小区物业公司立即清理垃圾堆,目前已清理完毕。日,蜀山区政府致函市城乡建委,商请其对该小区6栋南二环段噪声超标问题进行处置。
灵璧县娄庄镇宣圩村南2公里处有一条小黄河,从宿州市流入,水质发黑发臭,特别是早晨散发的气味特别难闻,多次向政府部门反映无果。
5月18日,灵璧县主要负责人带领娄庄镇、县水利局、环保局到娄庄镇小黄河现场检查,灵璧县境内小黄河(北沱河)沿岸无工业企业,无畜禽养殖,无排污口。娄庄镇境内小黄河从上游宿州市流入水质发黑发臭,出境水质有所改善。水质恶劣系上游客水中污染团流入灵璧县所致。
截至5月22日,灵璧县水利局经过详细排查,北沱河埇桥灵璧界至余桥闸8公里河段流经娄庄镇沿线村庄,灵璧境内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入河排污口,无污染源入河,河两岸无工业企业、养殖业排污入河。娄庄镇对境内北沱河进行排查,沿岸8公里河段无入河排污口,无污染源,无养殖排污入河,在蒋圩村段河堤外100米处原余双干养猪场,猪舍已拆除完毕,《灵璧县北沱河沿岸禁养区域划分方案》已上报。
怀远县唐集镇山后村振强米厂建在居民区,存在噪声、粉尘污染,被环保局查封,现在偷偷生产;山后村支部书记常殿庆取土烧砖破坏耕地15.6亩,未被追究责任。
噪声、大气、其他
此投诉为重复投诉,日,怀远县政府对该米厂实施了断电停产措施,查封了生产设备。怀远县环保局立案查处该米厂环境违法行为,怀远县国土局立案查处该米厂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强拆了耕地上的违法建设。经怀远县多次核实,振强米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有偷偷生产行为。唐集镇山后村支部书记常殿庆自己没有窑厂,也没有承包过窑厂,不存在取土烧砖破坏耕地行为。
怀远县政府加强巡查,杜绝振强米厂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同时加强与投诉群众的沟通解释,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雨山区江东大道东湖碧水湾小区巧厨娘饭店,油烟排向小区;饭店厨房后面有一污水池,饭店的泔水流入污水池内,气味难闻;饭店办喜宴的时候音响噪声扰民。以上问题反映多次,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油烟、水、噪声
巧厨娘饭店主要从事餐饮加工服务,日获得环评审批手续,日通过了环保验收。现场核查时发现,该经营户未能落实环评批复要求,经营过程中油烟净化设施运行不正常,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5月19日,雨山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营业,更换油烟净化设备,清除积油,清理污水池。5月22日,雨山区环保局再次赴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经营户虽新购置了油烟净化设备但未安装,地面积油清除、污水池清理不彻底,未停业。5月23日上午,雨山区环保局依法对该经营户进行了查封,并立案调查。5月23日下午,该经营户完成了油烟净化设备安装。
该经营户近期将完成地面积油清除、污水池清理等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经检测达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佳山乡将加强对该经营户的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严防擅自经营。
约谈马鞍山市巧厨娘饭店王能到1人
潘集区平圩镇平圩派出所南1公里处有一家颗粒企业无环保手续,占用耕地,噪声扰民。
噪声、其他
日,潘集区环保局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目前只建有厂房,大约600㎡。
该厂已停止建设,设备已拆除清运,供电部门已对该厂进行断电。关于占用耕地问题,潘集区政府已书面移交淮南市国土局潘集国土分局调查处理。
对1036投诉件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者投诉的四家饭店的油烟排口距离居民非常近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投诉者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合肥市市场主体场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和《安徽省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处理。
油烟、其他
久焖提督无办照信息,现场核查无此商户。位于肥西县上派镇观澜学府沿街商铺的山情菜馆、金运食府、家宴楼酒店三家个体餐饮经营户于2016年度在肥西县市管局城西市场监管所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投诉人提出的发放证照的情况答复如下:1.2016年上述三家个体餐饮经营户向肥西县市管局分别提出申请,提交了法定的申报材料,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该局依法办理了登记,发放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2.关于经营场所,上述三家个体餐饮经营户提交的经营场所证明均为商业门面。并非投诉人所称的租赁住宅开办个体餐馆。《合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于日废止;新的《合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于同日施行,《暂行规定》第八条餐饮服务企业不得将住所(经营场所)设立在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中的规定在新的规定中修改为市场主体将住所(经营场所)设立在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办理。对商业门面办理营业执照没有禁止。《安徽省食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复》(皖食药监秘〔2017〕71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租赁住宅楼从事餐饮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政法〔2017〕25号)及最高人民法院日作出的《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否以环保评价许可为前置条件问题的答复》,公民个人租赁住宅楼开办个体餐馆,不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个体餐馆产生环境噪声、油烟等污染的,依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3.依据《合肥市市场主体场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的职责分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场主体登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的监督管理,投诉人所提出的噪声、油烟污染以及《安徽省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所涉及的情况,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管理,如确有侵犯利害关系业主的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综上所述,该三户申请办理个体餐饮证照,依据《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法定条件。另经肥西县环保局查实三家小型饭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施使用时产生的噪声未超标。
针对群众反映的营业执照合法性情况,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及办件流程的宣传。
芜湖市经济开发区大桥镇红星路快点动力企业违法收购废旧铅酸蓄电池,贮存在红星路33号仓库内,之前有人向芜湖市环境监察支队反映,监察人员只是将33号仓库查封,并没有对该企业给予处罚和取缔,导致该企业后来又在红星路7号仓库继续违法收购、存贮废旧铅酸蓄电池,怀疑企业背后有后台。目前,因督察组检查,该企业已不收购废旧铅酸蓄电池,并将7号仓库贮存的废旧铅酸蓄电池清理完毕,等待督察组走后继续经营,投诉人称有7号仓库贮存废旧铅酸蓄电池的证据。
前期,市环保部门已对安徽华铂铅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芜湖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芜环责改〔2017〕12号)。
5月19日上午,市环保部门对红星路7号仓库进行现场检查,仓库中贮存有废铅酸蓄电池。因公司负责人不在厂内,下午约见安徽快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华铂铅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经调查,投诉反映的违法收购废旧铅酸蓄电池的企业为快点科技,该公司2017年3月份开始通过各个电动车维修点以旧换新收集废铅酸电池,并与华铂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因无法办理转移联单,一直贮存在仓库内,仓库为快点科技租赁。快点科技存在未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未按照规定取得在芜从事收集、贮存废铅酸蓄电池经营许可证、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标志标识等环境违法行为。
5月22日,市环保部门对安徽快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芜湖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芜环责改〔2017〕46号),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下一步,市环保部门将对快点科技依法查处。
1.太湖县晋熙镇湖滨村,靠近105国道福润肉联厂,散发动物尸体腐烂的恶臭气味,特别难闻。2.福润肉联厂附近几百米处的太湖老造纸厂,废水呈乳白色直接排放到长河里。3.太湖县老造纸厂旁边有一小辣椒油厂,排放刺激性的气体。4.太湖老城105国道两侧有许多小锅炉,每天用废布、废轮胎、废胶皮点火引燃锅炉,浓烟滚滚,污染严重。
1.安庆福润禽业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太湖县高界路53号,从事4万只/天家禽屠宰加工。前身为太湖县肉联厂,因国有企业改制,2003年被江苏雨润集团收购。该公司项目已办理环评及验收手续。该公司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来源于活鸡装卸到车间平台的停留过程(挂鸡台)及污水处理站处的固废堆场。
2.太湖县老造纸厂为1997年底经老纸厂改制成立的安庆市裕太纸业有限公司。2000年,安庆市裕太纸业有限公司将厂房及6台纸机分别租赁给太湖县天龙纸业有限公司和太湖县宜瑞达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公司均已办理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生产废水共同经裕太纸业的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河。日,县环保局巡查发现,两家企业共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因溶气泵损坏,气浮池未正常运行,存在生产废水进入污水收集池后溢流至总排口进入长河现象。经采样监测,COD和SS均超标。
3.小辣椒油厂为太湖县佳美生物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8月,该公司租赁民房建设一条简易生产线,2016年9月投入生产。该公司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验收。5月20日,太湖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臭气)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显示,下风向厂界外2个点位及敏感点检测结果均低于检出限。4.经排查,未发现太湖县老城105国道两侧有使用小锅炉现象,但有6处茶水炉,主要是个体摊贩用于烧开水、制作早点等,使用的主要燃料为木材边角料等。现场检查时,发现有2家茶水炉正在烧开水,其中1家存在夹带燃烧废布角现象。其余茶水炉均未运行,未发现存放废轮胎、废胶皮、废布角等。
1.5月21日,县环保局下达《监察通知》,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实施全面整改。该公司目前已全面停产,以上整改措施于日前完成。
2.县环保局分别对两家公司生产设备及供电系统实施现场查封,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5月10日,已经向两公司下达停产整治决定书。目前两公司一直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5月23日,约谈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4.检查组责令2家正在使用的茶水炉立即熄灭整改,所有茶水炉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木柴、废布、废胶皮等非清洁能源。如需继续经营,须对茶水炉进行改造,改用电、生物质颗粒等清洁能源。经宣传和说服教育,摊贩主均表示愿意整改或者不再营业。
约谈太湖县佳美生物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育志1人
蜀山区南一环芜湖西路安医附院北门口过往车辆鸣笛严重,该路段已标明禁止鸣笛,曾向交警部门反映,交警部门不管。
南一环安医段为车流量密集区。部分驾驶员在路况不好的情况下会短暂鸣笛。
已通知辖区蜀山大队,加强禁鸣管理,对鸣笛的驾驶员进行警告或处罚。
包河区祁门路118号望湖水苑小区隔壁包河区城管局垃圾中转站,距离小区仅2-3米远,每天凌晨1点-4点,垃圾车作业的噪声严重扰民,垃圾散发的气味难闻,冲洗垃圾车辆的废水未收集处理,直接排向下水道。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垃圾、噪声
5月19日凌晨,包河区环卫服务中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望湖城垃圾中转站距望湖水苑约4-5米,每天作业高峰时段集中在2:00—9:00。在垃圾车进站时,考虑到安全作业,偶尔会鸣笛警示。作业期间,压缩设备运转会产生噪声。为减轻垃圾异味,区环卫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冲洗垃圾车、清扫地面残留污水。清洗产生的污水均排入专用垃圾污水沉淀池,不存在直排下水道现象。
包河区环卫服务中心已要求夜间驾驶员进站作业时要小心慢行,不得随意鸣笛,对于违反规定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求驾驶员清洗车辆后将车内洗车水排尽再出站,避免泼洒滴漏;要求站内工作人员每天及时压缩垃圾、清理地面垃圾和污水,站内垃圾压缩作业完后喷洒空气清新剂,并进行消毒。
鸠江区沈巷镇黄山寺行政村附近有数十家非法码头,码头在作业装卸砂石建材时,尘土飞扬;由于码头是非法码头,装卸设备落后,货物经常落入长江,污染长江水。多次反映,没有部门进行管理。
群众反映情况属实。9家砂站和码头位于江北产业集中区大堤外侧,用地属于安徽省江北长江河道管理局,9家砂站和码头每年向长江河道管理局缴纳租赁费用,由长江河道管理局进行管理。
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境内长江滩地(对应无为大堤裕黄段)共有18家非法码头砂场,设有趸船、皮带机、变压器等设备,滩地堆放有黄砂。
1.历史背景:该18处砂站码头最早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经营,最晚也是2010年开始经营。该区域原属地级巢湖市和县管辖,2012年我省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地级巢湖市,该区域现属芜湖市鸠江区管辖。无为大堤裕黄段原由和县长江河道管理局管理,2013年划归省长江河道管理局管理。
2.关于租赁协议:该18处砂场,在2013年堤防上划前,和县长江河道管理局或乡镇曾与部分砂场签订滩地租赁协议,目前所签订的租赁协议已经全部到期。
2013年该段长江堤防划至省长江河道管理局管理后,省长江河道管理局未与之签订任何滩地租赁、占用协议。目前,该18处砂场所有的租赁协议均过期、无效。
3.相关审批情况:该18处砂场码头中,目前正常经营的15家均办有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为砂石销售。其中有王兴保等八户砂站办有税务登记证。水行政部门、河道管理单位未对该18处砂场码头进行任何批复。
4.河道单位管理情况:2013年上划之后,省水利厅所属省长江河道管理局定期组织对砂场和涉河单位进行巡查,要求砂场经营砂站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周边环境,加强岸滩观测保障防洪安全。近三年,无为大堤裕黄段堤防、河道、水工程区域维护和管理水平逐步上升。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沿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20号)中的任务分工,对我省长江干线非法码头的打击和整治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等配合。对前阶段治理中属于取缔和关闭的非法码头,至今仍未完成任务的,由沿江各市人民政府牵头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整治和取缔。
日,芜湖市市委书记潘朝晖主持召开推进芜湖市长江干流岸线集中专项整治会。会议通过了《芜湖市长江岸线整治实施方案》(正式文件正在印刷中),成立了潘朝晖书记任组长的芜湖市江河岸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强调,芜湖市要高度重视岸线整治工作,树立政府牵头的意识,要求县区政府不推诿,限时办结。《芜湖市长江岸线整治实施方案》提出“根据属地负责原则和落实河长制要求,各县区政府对辖区内岸线清理整治工作负总责”。《芜湖市长江岸线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由鸠江区政府牵头拆除沈巷镇境内长江滩地18处非法砂场码头(即2292号信访件涉及的砂场码头),要求必须于2017年7月底前完成拆除。省水利厅将配合牵头单位和地方政府,按照分工做好依法查处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提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违法活动等工作。
蜀山区肥西路朝阳小区沿肥西路一条街饭店油烟污染严重,之前市环保反映,环保人员也来处理了但没有效果。
肥西路朝阳小区楼下共有10家餐饮店,其中:5家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5家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家安装油烟净化器,8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
蜀山区环保局向10家餐饮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目前,10家餐饮店已停业。
灵璧县环城河河水发黑发臭,现在政府用汴河的水进行稀释,治标不治本,希望政府能从根本上治理该河道。
经现场核查,灵璧县环城河部分河段河水发黑发臭。
针对灵城环城河水质发黑发臭问题,灵璧县已制定《灵璧县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规划方案》、《灵璧县城区黑体水生态治理规划方案》、《灵璧县城区环城河黑体水截流治理方案》。5月10日已启动环城河截污工,整治后,将从根本上解决水质问题。
太湖县大石乡大石岭村山园养猪场气味很浓、蚊虫特多,向市、县环保部门反映了三年,该污染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投诉人反映的太湖县大石乡大石岭村山园养猪场为安徽三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已办理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
1.检查时,因有机肥生产车间的成品仓正在建设之中,猪粪堆场(有机肥生产车间原料仓)未全密闭,确有臭气扩散。5月2日,县环保部门委托进行监测,养殖场下风向的3个采样点位及敏感点均符合相关标准。2.日,太湖县政府网站百姓之声版块有网友反映安徽三源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影响环境。日,太湖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予以行政处罚,并实施限制生产。9月,该公司完成整改,恢复全面生产。
目前,该公司有机肥生产车间正在进一步加快建步伐,并将定期采用人工、机械配合喷药的方法,利用微生物除臭剂进行原料混合搅拌,最大程度降低恶臭产生,预防蚊蝇孳生。
合肥市包河区塘西河合肥一中至合肥文化馆段,河水发黑发臭,阴天时臭味加重。
经查,塘西河(合肥一中至合肥文化馆段)河水发黑发臭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四点。1.2017年3月,塘西河河道东侧(紫云路与徽州大道交口西南角)一处污水管道破损,导致污水溢流至河道。包河区住建局曾组织2次抢修,但因水流较急、水量较大,未能彻底解决污水溢流问题。2.随着气温升高,河底淤泥会产生大量沼气,带出异味。加之目前塘西河上游补水能力不足,补水效果不明显,加大了对水质的影响。3.为改善塘西河水质,合肥市滨湖新区建管委正在实施塘西河示范段(宿松路—徽州大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中,工程机械翻动淤泥会造成异味散发。4.塘西河(合肥一中至合肥文化馆段)共有7处雨水排口,排口上游存在雨污水管道错接漏接问题。
1.5月初,包河区住建局正式对徽州大道与紫云路交口西南角污水管道改造工程予以立项,5月16日,通过滨湖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小额零星款抽签的方式,确定由合肥雷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计划6月底完成改造。2.滨湖功能区正在实施塘西河河道清淤工程的立项、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工程计划10月份实施,12月份完成。3.合肥市滨湖新区建管委加快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在夏季高温时施工。包河区住建局在河道旁设置温馨提示牌,争取周边居民理解与支持。4.包河区住建局已于4月份完成“滨湖新区雨污水管网排查项目塘西河排口管道CCTV检测”招标工作,对上游雨污水进行溯源排查。目前,已完成了3处雨水排口的排查工作,剩余排口的排查工作预计7月底完成。区住建局将根据排查结果,对排口上游雨污水管道错接漏接问题进行改造,确保排口彻底截污。
合肥市经开区香樟大道玉兰大道之间澜溪镇小区西侧有一片绿化空地,有许多破旧民房,经常有居民在此处种菜,气味难闻;澜溪镇小区靠香樟大道最北面的门旁边有一栋高楼,楼顶广告灯灯光影响澜溪镇小区居民,该大楼后面有建筑垃圾长期堆放无人清理。
其他、垃圾
经高新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天乐社区服务中心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种菜空地位于澜溪镇小区以西、玉兰大道以东,有居民在民房间隙中种菜,因种菜施肥存在异味影响;居民反映的高层建筑系安徽本雅明涂料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在高层建筑西南角设有广告标识,夜间灯光照射对居民存在影响,该公司正在进行内部装修施工,楼下堆置建筑垃圾。
1.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在公告种菜居民户后,于5月20日上午组织人员铲除了民房间隙中所有菜地;
2.该高层建筑业主已于5月19日清除了装修建筑垃圾,并从当晚起关闭了楼顶广告标识夜间灯光。
瑶海区大通路三十八中学附近以前叫联合大院小区,现在该小区周边约20多亩地上堆满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向和平街道反映,一直未清理。
联合大院为旧城改造项目,目前正在拆迁建设过程中。现场有部分拆迁垃圾及少量居民偷倒的垃圾。
瑶海区和平路街道会同瑶海区重点局对垃圾已经清理完成。并对该处地块采取覆盖措施。和平路街道将加强巡查和日常管理,做好居民宣传,防止问题反弹。
怀远县唐集镇唐集干渠堆满垃圾,导致唐集干渠的水受到污染,干渠的水流入茨淮新河,茨淮新河是当地的饮用水源;唐集村周芝玉窑厂仍然在偷偷生产,污染严重。
垃圾、水、大气
1.信访投诉反映的唐集干渠为何巷干渠,始建于1973年,北起茨淮新河,南到唐集镇耿集村和杨村。干渠北高南低,北段大部分为地上渠,与茨淮新河大坝相连,农田灌溉时,利用何巷电灌站从茨淮新河抽水进入干渠,水流方向自北向南,平时基本为干旱渠,没有水流入茨淮新河。何巷干渠由北向南经过唐集镇区域,周边住户向干渠倾倒垃圾,导致干渠水质受到污染;2.信访投诉反映的窑厂位于唐集镇唐集村杨桥自然庄平阿山北坡,距离村庄约2公里,5月17日至19日,怀远县政府已对该窑厂爆破拆除,不存在偷偷生产的问题。
怀远县政府正在对唐集干渠内积存的垃圾打捞清理,对沟渠清淤和疏浚,近期完成整治工作。同时加强对周边居民的宣传教育和区域巡查,建立垃圾收集转运的长效机制,做到日产日清,制止随意倾倒垃圾行为。
裕安区分路口镇邮政局旁边移动发射塔对周边居民(裕龙星城小区,最近住户离发射塔的距离约20米)有辐射影响。希望有辐射测量结果公示,最好搬迁该移动发射塔。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裕安区分路口镇邮政局旁边移动发射塔已在日停用,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拆除完毕。
固镇县老气象局旧址院内十几亩地无人管理,垃圾成堆,荒草滋生。有人在里面种菜,浇粪污染空气。
垃圾、大气
固镇县老气象局搬迁后,旧址大院被院内居民改为菜园,个别居民在种菜时使用粪便浇地。院内广场上堆放有杂物,部分区域堆放有秸秆。
固镇县政府立即清理了老气象局院内的杂物、秸秆,对菜地暴露的粪便进行了翻耕覆土。加强对院内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强化环境卫生管理,禁止使用粪便浇地。
广德县新杭镇彭村村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农化公司)的污水处理站于2013年3月变为第三方广德精细化工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德污水处理公司),日处理工业废水1万吨,没有列入国控进行管理,也没有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投诉人称环保部门有文件规定日处理2000吨废水企业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未提供该文件)。2016年6月安徽省环保厅现场检查时发现广信农化公司高浓度废水排入广德污水处理公司进行处理,广德污水处理公司废水直排,且无在线监控设施。(投诉人提供广德县环保局广环罚〔号文件)。安徽省环保厅认为广信农化公司未按环评文件要求进行废水预处理,直接排入广德污水处理公司进行处理,未计量,未执行接管标准。{投诉人提供广德县环保局(广环〔号文件)“关于安徽省环保厅交办部分企业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的报告”}。投诉人质疑:1.广德污水处理公司从2013年3月至2016年6月没有列入国控,不安装在线设施,是否涉及环境监管部门不作为问题;2.对于广信农化公司污水处理站拆分成广德污水处理公司(第三方)是否合法;3.广信农化公司高浓度污水不经过预处理排入第三方进行处理,污水排放出问题是谁的责任?
2013年3月,广德县精细化工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建成,同时按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该公司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并于2014年2月通过了该项目(一期5000吨/日)竣工环保验收。2016年12月,其废水在线监控设施与安徽省环保厅实现了联网,并通过废水在线监控设施环境保护验收。作为广信公司“三同时”的配套项目,广德精细化工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从投产至今,实际日处理废水量最高只有1000多吨,不符合国控污染源筛选标准。
从广德精细化工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环评文件、批复和验收意见可以明确,日处理1万吨污水处理项目是广信公司光气产业基地的配套“三同时”项目;后广信公司将该项目独立出来,成立广德县精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未改变该废水处理项目是广信公司配套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的事实,属于公司内部管理问题。
广信公司将废水用管道输送到广德精细化工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该公司废水处理项目作为广信公司“三同时”配套建设的废水处理项目,项目针对广信公司的废水建设有调节设施、预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和污泥处理系统;项目从2013年3月建成投产,并在2014年2月通过项目(一期)环境保护验收。
1.信访反映的广德污水处理公司从2013年3月至2016年6月没有列入国控,不安装在线设施,是否涉及环境监管部门不作为问题问题不属实,不存在监管部门不作为。
2.信访反映的对于广信农化公司污水处理站拆分成广德污水处理公司(第三方)是否合法问题不属实。
3.信访反映的广信农化公司高浓度污水不经过预处理排入第三方进行处理情况不属实;质疑污水排放出问题是谁的责任的问题不能成立。
广德县将加大对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县精细化工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力度,一旦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对广信公司将其废水处理项目独立出来成立广德县精细化工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引出的适用污染物排放标准变化的问题,将书面请示省环保厅,广德县政府将严格按照省厅的答复督促落实到位。
定远县炉桥镇在基本农田上建立养殖场、废旧塑料厂,污水乱排、气味难闻。镇政府包庇企业,不处理。
定远县炉桥镇和县环保局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排查到在魏岗村基本农田上有一废旧塑料加工厂,该加工厂已于2015年7月检查中关停,加工设备和线路都已拆除,现该处是农户存放农资的仓库。魏岗村有一家海兴综合养殖场,该养殖场私自将排污管道封闭,造成粪便、污水直接排放到厂区外排水沟。在该养殖场附近基本农田上发现疑似在建养猪大棚,大棚属钢架结构,棚内地面没有硬化,闲置未使用,周边种有树苗。
排查中发现的炉桥镇魏岗村海兴综合养殖场,定远县环保局对其擅自停运污染处理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同时,责令该养殖场整改,对排水沟内粪便稀释后,抽排到该养殖场藕田,并动用挖机对沟渠进行清淤,预计日前清理完毕。
对该养殖场附近基本农田上发现疑似在建养猪大棚,炉桥镇将对该违法建筑依法拆除。
包河区马鞍山路998号国贸公寓3号楼底层陕西面馆油烟直排。无环评、营业执照办理情况不明。举报人担心面馆燃料不安全。
油烟、其他
5月18日,包河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望湖街道,依法对位于马鞍山南路新都会国贸公寓3幢102的陕西面馆进行检查。经查,该面馆于2015年8月开始营业,经营面积约200㎡,部分经营现场涉嫌属于违章搭建。该面馆已办理营业执照,未进行环保备案,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等环保设施,油烟未经任何处理直排。该店用于经营的燃料主要是蜂窝煤、液化石油气,现场共发现12个液化气瓶,其中6个正在使用,未见异常。
包河区环保局现场对陕西面馆经营者进行询问调查,并且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关停店面。望湖街道城管中队执法人员现场对陕西面馆经营者进行了问询,送达了《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业。5月22日下午,望湖街道城管执法中队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商户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查封扣押收银机一台、菜谱一本、进货单一份。目前,陕西面馆已经停业。
砀山县环城河西段水臭。
1.经核查,砀山县环城河西段水质存在污染问题,有一定的水臭味。2.前期,砀山县环保局已针对此问题采取了治理措施,但未取得明显效果。
砀山县城管局已制定整改方案。
蜀山区美的工业园东大门斜对面玉珠路院内有人无任何手续收购废机油,油桶没有保护措施,地面上都是污油。
经柏堰科技园管理委员会联合高新区环保分局现场核查,该地块(杨林路与玉竹路交口东南角)的产权单位为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由安徽省接待服务技术培训中心负责管理。焦其柱租赁该地块局部区域从事回收包装板及废旧灶具的收购活动,现场堆放回收的废旧灶具及木板,两只塑料容器内存放约1吨车用柴油(已通过油品质量检验)供运输车辆使用,未发现存在收购废机油和地面油污现象。
1.柏堰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已函告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尽快查清事实,并就存在的问题加强日常管理。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令安徽省接待服务技术培训中心加强该地块日常管理。
2.合肥市环保局对现场存放疑似柴油及其塑料容器进行了查封,经油品质量检验已确认为柴油。
3.柏堰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已要求焦其柱停止从事废旧灶具和木质物料收购行为,目前收购行为已停止。
约谈焦其柱1人
谢家集区合阜路淮南工业园志国恒春玻璃厂:1.气味难闻,有刺鼻胶味;2.污水排放到周边的自然水沟;污水呈淡淡的白色,有股厕所气味。3.投诉人称2016年10月得知该企业未进行验收。
大气、水、其他
该公司于2008年12月建成投产,环评影响报告文件获市环保局批准。2016年10月,向市环保局申请验收,并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进行监测。2017年2月市环保局组织验收,未通过,并责令整改。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未发现有难闻、刺鼻气味;玻璃打磨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打磨产生玻璃粉与玻璃边角料统一外销,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该公司产生的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内,定期由周边农民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谢家集区环保局已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产,待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正在履行环保验收手续。谢家集区环保局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该信访投诉件于5月25日办结。
对852号反馈不满意。1.信号塔不应该建在居民楼顶上;2.辐射监测数据应该公示,告知居民。并与居民沟通协商;
已按照群众要求,委托宿州市众德祥福园金德物业对电磁环境监测报告宿辐射字第(2017009)号和三家运行商环保手续进行公示。
已按照群众要求进行公示。
长丰县岗集镇松棵行政村松棵自然村西北方向和新河村后面有一个水库(松棵水库),下游有一个无名企业用工业烧碱蒸煮虾壳,气味难闻,且污水排入企业自挖的土窖,下雨天污水溢流至水库下游的水坝里。
投诉涉及合肥松棵鹏凤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长丰县岗集镇松棵村,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主要生产内容有龙虾加工及养鸡种植等。该公司“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环评已审批,环保”三同时”已验收。检查时加工龙虾壳项目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产生的废水暂存于3个储罐中,不外排,未发现有污水排入土窖现象。
长丰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该公司已停产整治,并采取措施减轻恶臭气体对外环境的影响。
经开区万春街道安乐社区仁和村和新胜村交界处新安路高压线杆北面有化学垃圾堆积。多年来,周边企业将化学垃圾堆于此处,污染环境。举报人希望清理垃圾,装上监控,防止再有垃圾堆放。
经现场勘查,该处地段已征拆,尚未建设,周边部分居民、企业夜间时有偷倒建筑和塑料等生活垃圾于此处,无化学品垃圾。
1.经开区万春街道办市容部门已组织人员及机械将该处堆放的全部垃圾清除,且装运到垃圾处理站处理。
2.经开区万春街道办市容部门、安乐社区已落实人员全天候进行巡查,及时制止私倒垃圾行为,并加大宣传,栽插告知牌,进行围挡,切实消除环境污染现象。
繁昌县富鑫钢铁厂存在扬尘、噪声污染,同时该厂煤气罐离居民约100-200米远,存在安全隐患,曾发生过爆炸。投诉人称该厂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督察组来了没有扬尘,走了又有扬尘。
大气、噪声、其他
日18时左右,芜湖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炼钢车间生产时,因工人操作失误,2#转炉吹氧时发生喷溅,烟气超出除尘设施处理能力,造成大量烟气未经处理设施直接排放。5月9日,繁昌县环保局对此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芜湖市富鑫钢铁公司按照环评批复及报告书的要求,配套建设了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现场调阅近期烧结、球团、电厂等主要生产环节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外排废气超标现象。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每月对外排废气、每季度对噪声进行监测,现场调阅监测报告,未发现超标。
该公司煤气回收项目(5万m3煤气柜)2013年10月由安徽祥源安全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全预评估报告,并经芜湖市安监局备案,项目建成后由安徽科瑞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预验收评价报告,并于2014年由芜湖市安监局验收备案。
1.5月9日,繁昌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大量烟气未经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的行为进行立案,目前正在履行处罚程序。同日,县公安局对该公司炼钢车间主管杜爱国和操作工汪国正分别处以七日行政拘留。
2.5月9日,繁昌县委县政府约谈了芜湖市富鑫钢铁公司董事长王文华、副总陈日朝。
3.繁昌县环保局、安监局和新港镇政府将继续加强对芜湖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的监管。
行政拘留芜湖市富鑫钢铁公司车间主管杜爱国2人,党内警告3人,约谈2人
田家庵区东苑新村2号楼空地、3号楼车库被人用来养鸡养狗,粪便乱排,臭味难闻。养鸡人住在2号楼西楼,是村长妹妹。多次反映没有解决。
大气、垃圾
养鸡情况属实
目前,该养殖点已取缔。
南陵县籍山镇其林村公村自然村两个养鸡户气味难闻。
南陵县环保局会同属地镇政府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群众反应的养鸡户为赵同海和赵同发两家养殖专业户,分别于2007年和2008年开始从事肉鸡养殖,系宣城华农公司养殖合作户,目前两个养鸡场存栏各1.4万只。饲养过程中的鸡粪采用发酵床工艺,待肉鸡出栏后由专人一次性将鸡粪及垫料运走作为有机肥料。现场存在异味,反映属实。
1.南陵县籍山镇政府明确责任人,严格按照《南陵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南陵县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实施方案》要求,前对存栏的小鸡进行清理,6月30日前对养鸡场完成清洗、消毒。2.南陵县农委(林业局)在养殖场未清理前,指导养殖户对饲养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有效处理,减轻对周边环境影响。3.南陵县督查室负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落实不力的部门依法追责。
雨山区向山镇陶村村马鞍山市危废处置中心和马鞍山市生活垃圾发电厂,没有合法手续。排放的气体有刺激性气味,反映两年,没有处理结果。
1.马鞍山市危废处置中心(运营单位为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马鞍山市及周边地区的危险废物处置。该项目立项、可研、规划、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齐备。安徽省环保厅于日同意该项目试生产,至今未验收。该项目取得了安徽省环保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日-日,许可范围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
马鞍山市危废处置中心建设了焚烧炉烟气净化等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可在省、市环保网站上查询在线监控数据。马鞍山市危废处置中心对暂存库的废气进行收集,经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经检查,该企业存在暂存库废气收集装置有时不运行现象。
2.马鞍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日通过安徽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验收,3月29日进行了试运行前公示。日开始“72+24”小时试生产,自4月29日正常运营并网发电以来,烟气和污水处理系统各项指标正常。
5月13日,针对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投入生产、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马鞍山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下达《环境保护行政出发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拟分别罚款5万元和10万元。
马鞍山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采取抽查、复查、跟踪检查等方式,督促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严格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蜀山区贵池路汉嘉都市森林小区楼下肥叔锅贴油烟污染非常严重,多次向区环保局、城管大队、市长热线反映过,有人来处理了,但是油烟污染仍然存在。
该店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安装油烟净化器。
蜀山区环保局、蜀山区城管局分别向该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目前,该店已停业。
裕安区城南镇潘岗安置点至城南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未建成,潘岗安置点污水、六安电厂污水均排入斗陡河,污染斗陡河水质。
经调查:1.安徽华电六安电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机组建设初期同步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煤水处理设施、脱硫废水处理设施,机组投产后各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于绿化灌溉,工业废水回用于生产用补充水,煤水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脱硫废水回用煤场喷淋及干灰调湿系统。目前,华电六安电厂只有少部分环评允许的循环冷却水排至陡步河,因循环水为机组冷却用水,水质未污染,属于清净下水,对河流不会造成污染。2.潘岗安置点为六安市裕安区华电安置小区,项目位于安徽裕安经济开发区金裕大道以北,南七路以东,2010年开始建设,主体工程为住宅楼20栋440套,目前入住居民290户约920人,日污水排水量约100立方,主要通过20座化粪池进行收集,然后汇入小区北面的陡步河,给陡步河造成一定的污染。
1.裕安经济开发区已在潘岗安置点总排污口建临时收集设施,储存收集小区产生的生活废水,每日定期用吸粪车清运至附近的裕安区污水处理中心处理,确保污水不外排。责任单位裕安经济开发区,责任人李磊;监管单位裕安区住建局,监管责任人潘升平。
2.将潘岗安置点融入园区管网铺设规划,统筹建设污水管网,将该安置点污水汇入道路污水主管网,最终汇入裕安区污水处理中心。牵头责任单位裕安经济开发区,责任人李磊,监管单位裕安区住建局,监管责任人潘升平,完成时限为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3.根据六安市裕安区水环境功能区划(裕政秘〔号)陡步河功能为工业用水,水质目标为Ⅳ类水。2015年裕安区政府制定了《裕安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裕政秘〔号),到2020年全区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比例为95%,到2030年全区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比例为100%。目前裕安区正在积极争取资金改善陡步河水质,2017年申报的第五批生态补偿资金236万将用于陡步河的治理,目前正在申报。
瑶海区三十头镇怀远路合裕达塑料有限公司,每天排放的气体含有刺激性的气味,灰尘污染严重。
合肥市和裕达塑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经长丰县环保局环评审批,2010年7月经长丰县环保局验收。经新站区环保局因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未落实到位已责令该企业停产。
新站区环保局已于日对合肥市和裕达塑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落实到位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巢湖市烔炀镇凤凰行政村童岗村村口养猪场无任何审批手续,粪便污染严重。
其他、垃圾
巢湖市烔炀镇该养猪场5月15日生猪已全部搬离;5月12日,周边被污染的环境已全部清理完毕。
已整改完毕。
雨山区雨山西路1800-4号、1800-5号(陶庄创业园内)有违法生产地条钢企业,没有环评手续和生产营业执照,非法生产多年。烟尘重、噪声大、污水乱排造成下水道堵塞。投诉人还称该违法企业用电炉生产地条钢,有偷电窃电行为。
大气、噪声、水、其他
投诉人反映的马鞍山市龙翔铸造厂、钢城铸造有限公司位于雨山区陶庄创业园内。4月27日,雨山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上述2家企业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环评批复内容,两家均违法建设0.5吨中频电炉和冲天炉各1台,主要从事铸造件生产,且大气、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未配套建设。5月18日,雨山区环保局再次核查时,2家企业已按要求停产,但场地内物料、工业固体废物堆放杂乱。
4月27日,针对2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雨山区环保局当场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决定书》,并责令拆除冲天炉,并责令其接受调查处理。目前,2家企业已拆除违法建设部分,预计5月底前完成工业固体废物清理。
佳山乡将督促企业在规定的时限清理场地,并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和突击检查,严防擅自生产。雨山区打击地条钢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对2家企业产品性质及产能问题认定后,将依法予以处理。
约谈龙翔铸造厂刘祖玉2人
1.合肥市野生动物园污水处理厂、合肥塘西河再生水厂(5000吨)、职教城污水处理厂,这三个污水处理厂设计使用年限不足十年,浪费严重;2.合肥塘西河再生水厂(3万吨)污泥乱倒;3.肥东现代牧业公司沼液处置不规范,胡乱倾倒,污染河水;4.肥东合肥锦泰糖业污泥偷排,污水总磷超标。举报人要求现场核实检查时,调查水质不仅要监测污水,还要有公司与污水处理单位的接收污水记录、交接记录;取水样检测时要防止掉包、加清水;有关部门检测污水的时候,要调查污水处理的资料记录,也要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以便获得真实的情况。
1.野生动物园小型污水处理厂(0.2万吨/日),2010年5月投运,主要收集处理野生动物园及蜀南庭院小区的生活污水。2012年6月,随着城市污水管网的逐步完善,野生动物园污水厂收水区域内的污水管网和经开区污水厂(2012年规模为20万吨/日)输水主干管实现了联通。为发挥经开区污水厂规模化处理优势(处理费用更低,出水水质更为稳定),经市环保局批准野生动物园污水厂停运,该部分污水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停运后,野生动物园污水处理厂可用于超水量应急处理;职教城小型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2009年10月投运,主要收集处理合肥职教园区域内的生活污水,2015年陶冲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建成投运,并与职教城污水厂输水管实现了联通。2015年12月经市政府批准职教城污水厂停运,该部分污水调入陶冲污水厂集中处理,从而降低了处理成本、提高了出水标准。停运后的职教城污水厂用于保障陶冲污水厂的应急处理;合肥塘西河再生水厂(5000吨)为生态污水处理技术的实验地,经过数年的实验,该厂设备已老化,运营成本高,因此暂时停止使用。现该厂区已纳入巢湖西岸初期雨水处置工程范围内,项目正在招标,计划对该厂区进行改造,作为初期雨水处置厂。
2.合肥塘西河再生水厂(3万吨)项目已通过市环保局审批验收。由北京碧水源全资子公司—合肥京水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实际生产过程中,合肥京水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碧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该厂的日常生产。目前,该厂因污泥无法处置停止进水及出水,保持内循环。日,包河区环保局接到群众反映合肥市滨湖新区塘西河再生水厂存在违法倾倒污泥违法行为后,已安排包河区环境监察大队开展立案调查。经调查,合肥市滨湖新区塘西河再生水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由安徽碧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合肥市嘉臣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运输处置(合肥市嘉臣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又将此项工作转包给合肥易美优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在运输处置过程中擅自倾倒污泥,造成环境污染。区环保局已于日、5月2日分别对合肥京水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碧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嘉臣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合肥易美优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日、19日、24日分别对合肥京水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碧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嘉臣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合肥易美优保洁服务有限公司送达合肥市包河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分别责令4家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各罚款10万元。
3.现代牧业(合肥)有限公司奶牛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经发酵、固液分离后,固体沼渣进行干化用作牛床垫料,沼液由4个全封闭储存能力为8.8万方的储存池进行临时储存,现日产生量约1200方。公司与肥东县白龙镇双龙牧草种植有限公司、合肥利丰生态循环种植有限公司、合肥共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肥东县金色大地蔬菜专业合作社、肥东金篮子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安徽三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柴氏快乐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肥东玉龙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合作,将沼液用1路管道直接输送至元疃镇路集居委会境内,用16台运输车外运至白龙、元疃、杨店、八斗、牌坊5乡镇,作种植大户基肥使用,种植种类涉及水稻、小麦、玉米、竹柳、吊瓜、蔬菜大棚等,种植面积达28861亩。在沼液综合利用过程中,县环保局加强监管,责令企业对16辆沼液运输车安装了GPS定位系统,严禁在众兴水库汇水区新建沼液暂存塘,其选址必须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同意,要远离村庄、学校、河道、沟渠及主干道,沼液暂存塘必须铺设防渗膜后方可允许存放沼液。同时,县环保局从白龙镇、元疃镇5条河流、水库,9个点取水检测。经检测河流、水库并未受到污染。
4、合肥锦泰糖业有限公司位于撮镇镇龙塘工业园燎原大道西侧。主要从事高浓度麦芽糖的生产加工,已报批环评(环建审﹝号),已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合环监验字﹝2010﹞19号)。该公司目前因为设备检修,自5月3日停产至今。已向县环保局提交了停产报告。现场无法采取水样。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已安装COD在线装置。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撮镇镇污水处理厂,不存在污水接收记录(附接管证明)。环评批复要求该公司排放的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现企业污水已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三级标准,对总磷没有要求。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时每月产生的污泥量约2-3吨,该污泥为一般固废。先混入锅炉灰渣交由肥东县兴杨建材厂进行制砖。现交由安徽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苗圃进行综合利用,已签订处置协议。并有进出台账。
1.下一步我市将进行专题研究:综合考虑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2.包河区环保局对合肥市滨湖新区塘西河再生水厂违法处置污泥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日、19日、24日分别对合肥京水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碧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嘉臣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合肥易美优保洁服务有限公司送达合肥市包河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分别责令4家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各罚款10万元。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已要求塘西河再生水厂(3万吨)从5月19日起跟踪污泥运输车辆,若发现污泥乱倒现象,将解除污泥运输合同,并报环保部门予以查处。
1.安特食品锅炉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硫超标,污水处理后总氮超标;2.皖神炼制品公司实际是酒精生产企业,应该由安徽省环保厅审批环评,却由宿州环保局违规审批。该公司污水总氮超标,偷排入自然水体。举报人要求现场核实检查时,调查水质不仅要监测污水,还要有公司与污水处理单位的接收污水记录、交接记录;取水样检测时要防止掉包、加清水;有关部门检测污水的时候,要调查污水处理的资料记录,也要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以便获得真实的情况。
1.关于反映安特食品有关问题调查情况。经现场核查,安徽安特食品公司2台燃煤锅炉已按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实时监测废气排放情况;调查人员通过调阅脱硫设施运行、加药记录及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历史记录,未发现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和二氧化硫超标情况;日,从安特公司取样监测总氮浓度为10.5mg/L,总氮执行标准为小于40mg/L,在规定范围内。2.关于反映皖神面制品公司项目违规审批问题调查情况。经查,宿州市皖神面制品有限公司小麦深加工生产项目属发酵酒精及酿造行业,在埇桥区发改委备案,根据《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规定》第四款第三条规定:省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国家和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以外的化工、染料、农药、印染、酿造、制浆造纸、电石、铁合金、焦炭、电镀、垃圾焚烧等污染较重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该公司项目由宿州市环保局审批符合规定。3.关于反映皖神面制品公司废水偷排及总氮超标问题调查情况。该公司生产酒精后废液进入企业自建污水厂进行处理后,排入宿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经现场核查,双方签订有接管协议,且自建污水处理厂已安装污水CODcr在线监测仪,并委托第三方安徽省碧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运营,与宿州市环境保护局联网,数据实时上传。经现场踏勘、周边走访,未发现企业污水偷排入自然水体的迹象。检查现场于该企业废水总排口取水样一份,经检测,取样水质存在个别指标超标问题。
针对皖神面制品公司废水超标排放的行为,埇桥区环保局已立案查处。
1.宣城鑫宏交通公司直排污水,污水处理设备运行不稳定;2.宁国华俊铝业污水直排,污水处理设备运行不稳定;3.郎溪县十字开发区润田石油废油露天放置,渗透污染土壤,污水直排。举报人要求现场核实检查时,调查水质不仅要监测污水,还要有公司与污水处理单位的接收污水记录、交接记录;取水样检测时要防止掉包、加清水;有关部门检测污水的时候,要调查污水处理的资料记录,也要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以便获得真实的情况。
1.信访反映的鑫宏交通公司调查情况。5月18日,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排宣城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赴该公司进行现场监察,检查时该公司生产正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该公司外排废水于2015年10月起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宣城市环境监测中心技术人员对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外排口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样相关指标均达标。5月20日,宣城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调取了该公司近一个月的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记录,未发现有偷排行为和超标记录。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2.信访反映的宁国华俊铝业调查情况。5月18日,宁国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该公司废水经港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已建立污水处理台账。宁国市环保局按程序对其含铬、镍及综合废水进行了采样,根据宁国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报告,该公司镍、铬车间排口及总排口外排废水均为达标排放。信访反映的污水直排,污水处理设备运行不稳定问题,不属实。
3.信访反映的郎溪县十字开发区润田石油调查情况。该公司自2016年12月停产整改至今,污水处理站维持运行,厂内排放口未排水。目前处理的废水来自厂内事故应急池内收集的初期雨水。该公司处理后的废水由排放口经PVC管道排放至厂区东侧围墙外循环水池,作为循环冷却水回用于生产,因停产无须回用水,检查发现循环水池有满后自溢迹象。郎溪县环境监测站在该公司厂区东侧围墙外循环水池采水样一份,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符合《污水处理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油露天放置的现象。
调查结论:
1.信访反映的废油露天放置,渗透污染土壤情况不属实。
2.信访反映的污水直排情况于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过,并已责令改正,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
1.信访反映的鑫宏交通公司处理情况。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环境行为。
2.信访反映的宁国华俊铝业处理情况。宁国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监测频次,持续跟踪检查,严格执法,消除环境隐患。
3.信访反映的郎溪县十字开发区润田石油处理情况。5月20日,郎溪县环保局已依法约谈了该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陆柏良。5月19日,郎溪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做好危废存储场所地面防腐防渗措施,依法转移原计划用于二期工程生产的废白土、含油硅藻土和废油泥,规范循环水池建设,防止发生循环水池水满自溢情况。
约谈郎溪县润天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陆柏良1人
1.蚌埠固镇县经开区处理厂进水浓度低,周边企业污水直排;2.蚌埠固镇开发区丰原明胶污水排放总氮超标。举报人要求现场核实检查时调查水质不仅要监测污水,还要有公司与污水处理单位的接收污水记录、交接记录;取水样检测时要防止掉包、加清水;有关部门检测污水的时候,要调查污水处理的资料记录,也要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以便获得真实的情况。
1.固镇经济开发区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已履行了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固镇县环保局调取了安徽省环境在线监控系统平台数据、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中控运行数据报表和自行监测数据、固镇县环境监测站监督性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监测公司监测报告。报告显示,该厂2017年3月至5月进水浓度均在正常范围内。县环保局联合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周边企业进行排查,未发现污水直排情况。2.日,固镇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安徽天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丰原明胶总排口废水进行分时多次采样检测,监测结果显示4次采样总氮浓度分别为20.4mg/L、27.6mg/L、23.9mg/L、17.7mg/L,未超过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总氮浓度40mg/L的标准,表明丰原明胶公司废水总氮浓度并未超标。固镇县环保局同步调取了丰原明胶公司2017年4月份至5月份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台账及自行监测记录,联合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企业周边群众进行了走访,均未发现该公司总氮超标排放。
1.固镇县政府加强对固镇县经济开发区入园企业的环境监管,监督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外排废水稳定达标。同时,密切关注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2.固镇县环保局加强丰原明胶公司外排废水的监察和监测频次,确保企业外排废水各项指标达标排放。深入排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总氮处理工艺,一经发现环境问题将依法查处。
全椒县西王镇隆兴街道老镇政府房屋周围有人种菜园,粪便乱排,臭气难闻。周边的纸板厂噪声大。
噪声、垃圾
全椒县西王镇隆兴街道老政府房屋1985年弃用,现有5户居民租住,另有一家家庭式小木板厂,现已停产,周围有人种菜园,环境较差。
1.已对周边菜地进行铲除,规划建设污水处理站,准备动工;2.木板厂已停产;3.居委会加强群众宣传,不乱排污,爱惜环境。
肥东县店埠镇马厂村漫水湾木屋度假村违法占地148亩经营餐饮娱乐,污水直排到周边的河流农田。投诉人质疑土地、环保部门是如何监管的?
肥东县漫水湾文化艺术交流服务中心用地位于店埠镇马厂社区徐浅塘组,于2008年11月开始租赁土地,总租赁土地面积140亩,实际建筑占地面积5.5亩。
日,安徽省肥东县漫水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与店埠镇马厂社区徐浅塘组村民签订租地协议,租用水塘面积80亩,水塘周边土地60亩,合计租赁土地面积140亩,用于水产养殖、垂钓和苗木栽植,租期20年。自2011年6月至2016年1月陆续共建有木质结构房屋共12幢,占地面积为5.5亩,建筑面积为4500㎡,起初用于看护用房、职工宿舍和食堂,自2013年8月起食堂开始对外营业,2017年3月已停止对外营业。2016年6月三证合一后,更改名称为肥东县漫水湾文化艺术交流服务中心。餐饮部有2个灶头,餐饮废水,住宿生活污水直排中心内鱼塘。中心南边水塘有涵管与外界连通。用于灌溉周边农田。日,对该企业调查,未见住宿区和餐饮区有人住宿和用餐。已从中心内鱼塘提取水样。经检测COD:33.7mg/L、氨氮:0.221mg/L、总磷:0.044mg/L。
日,县国土局店埠国土分局执法监察人员发现安徽省肥东县漫水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违法用地后,立即下达了《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2016年10月,县国土局发现该公司对外营业后,于当月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查处中。
责令停业整治,目前已停产到位
党内警告店埠镇马厂社区居委委员张学峰1人,诫勉1人
望江县高士镇龙口村石龙庙旁搅拌站、饲料厂粉尘、噪声污染。
大气、噪声
该混凝土搅拌站于2017年1月停产至今,为临时修路所建;检查未发现有饲料厂,但附近有建材厂和砂石料堆场各一处。
1.望江县住建局对混凝土搅拌站下达了停工(停产)通知书,并由供电部门切断了生产电源。2.针对建材厂未批先建的行为,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处罚款2.5万元。3.针对砂石料堆场露天堆放物料的环境违法行为,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处罚款1万元。
雨山区中山花园6号楼一楼饭店伍品轩酒店烟囱直通到楼顶,投诉人称烟囱就在其窗户边,油烟扰民问题。
雨山六村46栋楼下伍品轩酒店直通楼顶的烟囱是2014年集中整治时安装的,因日常维护不到位存在油烟外泄问题。
5月18日下午,雨山区环保局责令经营户按要求立即整改。目前,该经营户已完成新油烟处理设施安装调试。5月22日晚,马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经营户油烟排放进行了检测(3天后出结果)。雨山区环保局将依据检测结果依法作出处理。平湖街道将会同雨山区环保局结合此次整治,研究制定相关监管制度措施,确保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常态长效。
约谈五品轩-个体经营户负责人崔礼魁1人
太和县苗集镇供电所后面和辉搅拌站灰尘大、洗车水乱倒。
信访投诉反映的搅拌站为太和县和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苗集镇供电所后(省道308北侧),主要设备有四个储罐、一台搅拌设备和一条输送带。
1.该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洗车水排入厂区南侧自然沟。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但有大量砂石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1.日,太和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向太和县苗老集镇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对太和县和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限期拆除的通知》(太环委办〔2017〕6号),苗老集镇人民政府于日对该企业进行拆除,截至日,该企业排入厂区南侧自然沟内沉淀的渣土已清理结束,电源已切断,生产设备已拆除,厂区内砂子、石子等原料正在进行清理。
2.按照太和县政府《关于苗老集镇总体规划()的批复)》(太政秘〔2012〕49号),地块在集镇规划区内,为工业小区,是允许建设区。太和县承诺日对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确保该企业原场地内无机械和生产原料,并将该地块恢复到太和县和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前的原状。
濉溪县四铺镇五铺村,农村养殖场因污染环境,村、镇领导要求强拆,但是领导干部(村支书)没有起带头作用,他家的养殖场不拆,说是达标的。标准不一样,群众心里不服。
接到案件后,四铺镇党委书记、镇长第一时间赶到五铺村,安排镇农林技术服务中心和五铺村两委人员调查核实群众所反映的养殖场,明确任务,立即整改。经查,五家养殖场分别为:陈清杨养鸡场,郭清华养鸡场,胡广启养猪场,程富强养鸡场,刘江西养猪场。该群众所反映的村支书的养殖场系五铺周萍养鸡场,地址五铺村十队,并非五铺村党总支书记庞雷本人养鸡场。养鸡场占地两处,属限养区。
周萍养殖户其中一处养鸡场所占地系设施农用地,土地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养殖证等手续齐全。日,濉溪县环境保护局对此处进行了调查,认为养殖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主体工程已开始建设并投入运营,系环境违法行为,日,濉溪县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对其作出了濉环责改字﹝2017﹞85号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在濉溪县四铺镇五铺村建设的养殖项目立即停止经营,于日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周萍养殖户目前正在按照相关程序积极办理环评相关手续。截至5月19日,该户仍未执行决定书要求。5月20日,四铺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向该户下达了停止经营通知书,若该户仍不停止经营,将该情况函告县环保局,请濉溪县环保局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另一处养殖场因违规用地、无相关证照、无环评手续,经镇村干部向养殖场负责人宣传相关国家政策和要求,做思想工作,周萍户表示愿意拆除养鸡棚设施。截至5月20日,该处养鸡场已整改完毕。
停职四铺镇五铺村包组干部马万金1人,诫勉1人
岳西县中关镇秋千村横山有两个大型养猪场,一个养猪场的场主叫刘卫国,养猪场是他和他的舅舅(省农垦厅厅长褚诚胜)合资办的;另一个养猪场的场主叫韩有忠,养猪场是他和他的亲戚(农委何成松)合资办的。两个养殖场存在多年,养殖废水直接排放到附近的河里,附近的几条河河水全是黑色的,河水臭气熏天,反映多次,都没有效果。
1.刘卫国养猪场:沼液经沉淀池沉淀后集中到河边收集池内。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外排。
2.韩有中养猪场:沼液经沉淀池沉淀后收集到两个无防渗漏的土坑,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养猪场的污水外渗到附近的茶叶地和小河内,然后流入花屋组小河,环境监测人员在排污口采取了水样,进行了水质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等指标均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相应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值。
1.针对两公司违规生产的行为,岳西县环保局于5月10日向两公司下达了文书,责令于5月30日前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申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对刘卫国养猪场了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2.对韩有中养猪场通过渗坑排放污水的行为,县环保局将案件移送至县公安局,于5月17日对韩育中做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3.5月18日,经检查,两家公司均进行了整改,未发现两家养猪场有污水外排现象。
行政拘留岳西县友创生态养殖有限公司负责人韩育中1人
肥西县花岗镇董岗社区合肥香馨产业园主要生产沥青及水泥制品,存在噪声、粉尘、气味污染。
噪声、大气
日下午6时,肥西县环保局与花岗镇政府共同对合肥香馨海绵城市产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2016年6月建设,建设过程中已执行环评审批制度,目前企业没有投入正式生产,尚处于生产设备安装、调试阶段,正在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按照环评审批意见,企业已落实了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其生活污水通过污水处理设备,采取格栅渠、调节池、接触氧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沥青废气利用脉冲等离子体沥青烟气净化机处理技术处理。粉尘根据相应的部位分别采用蜗壳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水雾喷洒设施处理达标排放。厂区设计釆取合理布局,所有产生噪音的设备全部进入厂房,且选用低噪音设备,同时对主要噪音生产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
督促企业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时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颍上县耿棚镇大徐村村西面有一个红薯粉加工厂,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向黄沟的一个小岔沟里,导致沟里的水臭气熏天。
信访投诉反映的红薯粉加工厂为安徽兴远红薯淀粉有限公司,又名颍上县凯旋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颍上县耿棚镇大徐村大徐庄,法人代表刘华新,2015年10月建设,2016年8月底建成投产,建有年产1.2万吨淀粉加工生产线一条和粉浆多级沉淀池,无环保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
1.该企业为季节性生产,一般在每年9月下旬至10月下旬红薯收获季节生产一个月左右。2016年因电力供应不足、资金缺乏以及管理等原因,生产不正常,只加工10天左右,加工红薯约150吨,加工废水排入厂边小水沟。
2.2017年3月,耿棚镇政府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无环评手续、未经竣工环保验收违法进行生产的情况,对其立即采取了停电措施,该企业至今没有复产。
3.本次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没有生产,厂西水沟(南北长60米、宽2米)存有约100m3废水,该水沟北端有铁皮水闸封闭,没有外排现象,沟底能见到粉渣,有臭味。
1.颍上县环保局于日对该企业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颍环改〔2017〕63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于日前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生产,并对其进行立案,将在环评审批前依法予以处罚。
2.责令该企业对受污染的沟渠进行清理,确保于日前完成。
写出检查,通报批评颍上县耿棚镇副镇长李进等3人
雨山区雨山西路陶庄创业园1800-6号企业无任何环保手续、无营业执照,长期违法开中频炉、工频炉,该炉属于国家禁止使用的,该企业每天晚上生产时存在粉尘、废水、噪声污染,多次向市、区环保局反映取缔该企业无果。
水、噪声、大气、其他
投诉人反映的马鞍山市金诚金属有限公司位于雨山区陶庄创业园内。4月27日,雨山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环评批复内容,违法建设0.5吨中频电炉1台,主要从事铸造件生产,大气、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未配套建设。5月18日,雨山区环保局再次核查时,该公司已拆除了主要生产设备,但场地内仍堆放了部分原料和垃圾。
4月27日,针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雨山区环保局当场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拆除相关设备。目前,该公司已拆除了主要生产设备,场地内堆放的原料和垃圾已基本清理。
佳山乡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和突击检查,严防擅自生产。雨山区打击地条钢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对该企业产品性质及产能问题认定后,将依法处理。
约谈金诚金属有限公司负责人金玉华1人
包河区宿松路南园新村小区4栋一楼有一通讯基站,存在辐射;基站对门有一豆汁加工点,散发臭味;二楼有一家汗蒸馆,不知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大气、其他
1.投诉人反映的通讯基站位于南园新村4栋104室,为网络服务器机房,不从事经营活动。该设备是网络交换设备,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该设备免于管理。2.豆汁加工店位于南园新村4幢102室,实际为加工鸭血、牛肉的操作间,未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履行环保报批手续,现场有异味散发。3.汗蒸馆位于南园新村4栋205室,未办理营业执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汗蒸馆无需办理环保报批手续。
1.包河区环境监测站对网络服务器机房进行辐射监测,监测报告显示电磁辐射符合标准。2.包河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芜湖路街道现场责令豆汁加工店经营者立即搬离,102室业主也要求经营者立即搬离。目前,豆汁加工店已搬离。3.包河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芜湖路街道现场责令汗蒸馆经营者立即停业整改。目前,汗蒸馆门头已被拆除,处于关停状态。
合肥市一环以内是禁摩的,但是还有许多摩托车行驶,市区摩托车在行驶时产生机动车尾气、噪声污染。
大气、噪声、其他
一环内确有摩托车行驶。
已通知合肥市交警支队秩序科,涉及到的城区大队将会继续加大执法力度。
巢湖市半汤镇经济开发区花山工业园惠美庄集团,与大鲍庄仅一路之隔,生产钢化玻璃时排放的气体很刺鼻,时间久了会引起头晕,村民多次拨打12345,几个月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1.被举报单位位于合巢经开区花山工业园振兴路与裕丰路交口东南角,注册名称为合肥市金晋业实业有限公司,已办理环评和验收手续,该公司产品为彩晶玻璃,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源于油墨丝印和烘干工序。
2.针对产生的废气,该公司已按环评要求对油墨丝印和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安装1套“喷淋+UV光解”处理设备。
3.5月19日,现场检查时,大鲍庄附近无明显异味;但在现场检查中,该公司厂房侧门开启(靠近村落),车间未做到全封闭。灰底工序非甲烷总烃未收集,产生的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当日,委托安徽合大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该企业的排气筒、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检测。监测结果显示企业无组织、有组织废气均达到排放标准。
4.针对投诉人村民多次拨打12345,几个月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事宜。经统计,涉及该企业的12345投诉共6起,在接到转办件后,区环保局分别于2月22日、2月26日、2月28日、3月15日、4月15日至现场进行检查,并曾委托检测机构三次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按时对监测检查结果进行了反馈回复。前期检查时,企业污染防治设备均正常运行,检测结果也均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5.大鲍庄村位于合巢经开区规划的工业区内,村民对拆迁安置工作意见不一,合巢经开区一直在进行协调动员。
1.针对群众反映废气扰民事宜,合巢经开区环保局对合肥市金晋业实业有限公司已下达监察意见函,要求该企业在检测报告未下达前停止丝印工序,彻查无组织排放源,生产时对厂房进行密闭。同时,区环保局约谈该企业负责人,要求加强生产管理,拿出整改方案,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群众造成的影响。
2.该企业接监察意见后,立即进行停产。5月20日,向区环保局报来整改方案,方案中明确将加强生产管理,生产时关闭门窗。对灰底工序加盖无尘,增设集气罩,接入废气处理设备集中处置,目前,该工程正在组织实施,预计于5月28日完工。
3.半汤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对周边群众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消除群众的顾虑。
4.鉴于大鲍庄村位于工业区内,易受周边企业的影响,我委已将该村列入2017年拆迁计划。
约谈合肥市金晋业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韩健中1人
对蚌埠市公示的“五河县小溪镇化明村瑞丰公社矿环境污染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公示说不属实,因为检查人员来检查时企业是停产的。不满意有:1.道路被压坏在公示中没有提到;2.车辆噪声公示中也没有提到;3.企业在生产时存在粉尘、噪声污染,而检查人员在企业停产时检查的;4.该企业从2011年至2017年无环评手续,违法生产,多次向五河县环保局反映没有处理好,质疑为什么督察组一来,五河县环保局就在2017年4月份给予该企业验收了;5.企业洒水车只是在企业门口洒水,3公里运输的道路上未洒过水。
噪声、其他
1.关于道路损坏、洒水抑尘问题。2012年,瑞丰矿业公司与化明村村民签订了5年租地协议,从公司向国防路拓宽修建道路,作为瑞丰矿业公司生产运输专用道路,附近村民日常通行也经此路,道路路面维修保养均由瑞丰矿业公司承担。从核查情况看,道路属于砂石路,来往运输车辆确实造成部分路基损坏,产生扬尘。企业的洒水车确实只在厂区内和厂区门前洒水降尘,在专用运输道路很少洒水。2.关于车辆噪音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已停产,没有运输车辆通行。按环评要求,该公司优先选择新型低噪声的小负荷运输车辆,在运输专用道路通行时车速控制在10Km/h以下,严格限制在午间和夜间进行运输作业。3.关于噪音粉尘问题。日、13日,五河县连续两次现场核查,瑞丰矿业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场区无生产原料和生产痕迹,仅剩少许产品已经全部采取覆盖措施,厂区有洒水车洒水降尘。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监测时,也未发现噪声超标,不存在企业生产时的粉尘和噪音污染。4.关于环评审批验收问题。日,五河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行为予以责令停产并罚款5万元行政处罚,企业编制了《年产20万吨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日、12月15日,在五河县政府网两次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日,五河县环保局受理了该公司《年产20万m3石料项目》审批申请,在五河县政府网审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日,五河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年产20万m3石料项目》予以批复。五河县环保局在审批环评时,企业采矿许可、矿产资源储量备案证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发改委备案许可手续齐全。企业目前正在申请项目验收。
五河县政府已责成瑞丰矿业公司维修企业专用运输道路,加强道路日常维护和洒水抑尘工作。五河县政府加大对瑞丰公司的管控力度,规范矿山企业开采行为,督促落实生态保护,严防各类非法开采行为发生。
泾县黄村镇镇上有两个小屠宰场,一个位于镇东面屠宰场场主叫陈绍富,另一个位于镇西面场主叫黄永宏。两个屠宰场都没有任何手续。每天夜间1:00开始屠宰生猪,猪叫声严重扰民;屠宰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向下水道,导致下水道堵塞,臭气难闻。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无人过问。
当事人陈绍富,系黄村镇幸福村民组村民,每天屠宰生猪2头左右;当事人黄永宏,系黄村镇老屋村民组村民,每天屠宰生猪1-2头左右。
5月19日下午,泾县农委会同黄村镇政府相关负责同志,赴黄村镇陈绍富、黄永宏两私自屠宰点进行了现场调查。县农委和黄村镇政府要求陈绍富、黄永宏两当事人立刻停止私自屠宰生猪行为,同时对屠宰现场予以清理和消毒。当事人同意3天内按告知要求整改到位。目前,该2户屠宰户已停止屠宰,院内无待屠生猪,并对现场开展清理。
调查结论:
1.信访反映的泾县黄村镇镇上有两个小屠宰场,一个位于镇东面屠宰场场主叫陈绍富,另一个位于镇西面场主叫黄永宏。两个屠宰场都没有任何手续。每天夜间1:00开始屠宰生猪,猪叫声严重扰民、臭气难闻情况属实。
2.信访反映的屠宰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向下水道,导致下水道堵塞,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无人过问情况不属实。
1.泾县黄村镇政府下达书面通知要求陈绍富、黄永宏停止私自屠宰生猪行为;对屠宰废水收集池进行清理,收集池废水须经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加快对屠宰场的清理和消毒。
2.泾县农委会同黄村镇政府商议决定,联合泾县商务局、泾县市场监督局等部门,对黄村镇农贸市场进行现场整治,集中时间打击私屠乱宰行为。
3.泾县农委将加强对私屠乱宰行为的巡查和检查力度,打击私屠乱宰行为。
来安县东外环有一安置小区旁的碧绿春酒厂,有一锅炉,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必须使用颗粒物作为燃料,但是该厂一直使用煤作为燃料。
5月20日,来安县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75吨生物质能源锅炉正在用生物质颗粒和沼气作为燃料使用,现场调阅该公司5月19日锅炉运行日志记录表使用沼气流量2000多方每小时和生物质燃料出入库记录当天使用生物质颗粒71.08吨,未发现使用煤作为燃料。
颍州区纺织集团小区东侧颖上路金贵园饭店大量油烟排入小区内,该饭店后面就在小区内,员工露天在饭店后面炒菜、洗菜,将饭店垃圾堆在饭店后面纺织集团小区内。
油烟、垃圾
1.信访投诉反映的金贵园饭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排烟管道排入阜阳纺织集团小区内。
2.该饭店有后门通入阜阳纺织集团小区,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饭店员工在饭店后面炒菜、洗菜的情况。
3.该饭店后面有一个水泥固定式垃圾池,两侧有损坏,该垃圾池为周边居民和饭店共同使用,有垃圾外溢现象。
1.日,颍州区组织颍州区城管执法局、环保局和文峰街道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饭店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于日,对该饭店予以查封,责令其加快整改。
2.颍州区文峰街道已将该垃圾池拆除,垃圾已清运完毕,并在此处投放2个移动式垃圾桶,供周边居民专用,颍州区将及时清理转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一天两清运。
3.目前,该饭店已停业整顿,颍州区文峰街道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在日前完成油烟整治任务,待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并通过第三方检测合格后,依法申请营业;否则,将依法予以停业。同时,该饭店将自备垃圾桶,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颍州区将加强监管,确保该饭店整改后垃圾自行规范处理。
颍东区高速时代华府前面就是北京路立交桥,每天交通噪声(特别是晚上)严重扰民,多次和开发商交涉装隔音设施,但是到目前无果。
信访投诉反映的颍东区高速时代华府紧邻颍河大桥东段于阜涡路的交接处,经排查,该小区5号、6号和10号楼受北京路立交桥交通噪声影响,其中颍东区在办理第四批406号信访投诉时,已对该小区5号楼的噪声超标情况进行了整改,包括:
1.颍东区在该处设置了隔声墙,隔声墙建设单位(安徽省华轩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于日进驻场地开工建设,日完成隔声墙基础模板固定工作,开始混凝土浇筑,计划日完成建设。但是,该在建隔声墙仅能对5号楼起到噪声防护作用。
2.日,阜阳市交警支队在北京路颍河大桥东侧安装了禁鸣标志警示牌。
1.颍东区住建局已委托设计单位对6#、10#楼的防噪墙建设进行论证,论证计划于日结束。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在6号楼、10号楼处建设防噪墙,将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降噪,颍东区将于日完成整改方案设计工作并组织实施。
2.5号楼隔声墙建设完成后,颍东区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5号楼噪声情况进行复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6号楼和10号楼的噪声问题待确定整改方案并实施完成后,也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
阜阳市颍泉区清颍公园下午经常有老年人唱戏,唱戏时有两个1米多高的大音响,噪声较大,影响孩子学习。
1.颍泉区在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第五批503号、第六批557号信访投诉时,对清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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