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养老金上调20172017年社区居委会选举方案指导意见书

  2017年社区活动方案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与时俱进的要求,推动学雷锋活动和青年志愿者行动深入开展,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为共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的意义
  本次活动以&弘扬雷锋精神、共筑和谐江城&为主题,动员和组织全市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学习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弘扬&奉献、友 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对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xxxx&重要思想,切实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带领广大青少年共建和谐 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三、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共筑和谐江城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寻雷锋足迹、扬志愿精神&活动
  1、开展&学雷锋月&活动。在全市开展义务劳动、便民服务和访贫问苦活动。注重发挥青年志愿者和各级群团组织的作用,真正贴近群众,将学雷锋活动落到实处;
  2、在广大青少年中积极开展&寻雷锋足迹、扬志愿精神&主题团、队活动,缅怀雷锋同志的先进事迹,激励青少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争做新时代的雷锋传人;
  3、与新闻媒体联合举办以&寻雷锋足迹、扬志愿精神&为主题的座谈和专栏活动。
  (二)各级团组织、青联组织和少先队组织要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
  1、青工系统团组织继续深入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要通过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开展江城青年优质文明服务竞赛和青年创新创效活动,把广大青工系统青年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引导到立足本职岗位、拼搏奉献和企业振兴行动上来。
  2、青农系统团组织要抓好&雷锋社区行&和&雷锋进村社&活动。在城镇,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社区服务、治安维护、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在农村,利用备耕时机,组织农业科技志愿者为农民开展送科技服务、农业科技知识培训、讲座等活动。
  3、 学校系统团组织要抓好大中学生敬老、助残和城市环保等活动。大中专院校要重点开展&青春辉映夕阳红&、志愿者&阳光助学&行动;各中学团委要重点动员和组 织中学生志愿者广泛参与植绿护绿活动,开展清除白色垃圾、回收废旧电池,促进垃圾分类及城市美化、净化等环境治理志愿服务活动。
  4、各级 少先队组织要把学习雷锋活动作为促进对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载体,让他们从奉献中感受到助人的快乐,从实际中锻炼自己的能力,提高自己的素质。一 是深入开展&手拉手互助&活动,进一步亲切和完善&手拉手&对子,引导少年儿童关心他人,助人为乐;二是开展&寻找雷锋传人、弘扬雷锋精神&活动。组织同 学们到部队为老英模服务,体会部队大家庭的温暖;组织同学们走入社会,寻找他们心中的雷锋。
  (三)进行经验总结和理论研讨
  要 紧密结合我市&奋斗三年、总量翻番&的新形势,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座谈会、演讲会、理论研讨会等多种方式,深入总结学习雷锋活动和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十 年来的经验,赋予雷锋精神以新的时代内涵,深化对青年志愿者行动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好地推动新时期学习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
  五、具体要求
  各 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要认真落实《吉林市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策划好适应本单位开展志愿服务的形式和项目,健全志愿服务的各 项制度,确定志愿服务的实效。要从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事情入手,真正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要着眼长远,以这次主题活动为契机,推动学习雷锋活动的 志愿者行动深入持久开展。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突出主题,营造氛围。
  2017年社区活动方案二
  一、活动名称:四进社区系列志愿活动
  二、活动主题:提供志愿服务,弘扬志愿精神,创建和谐社区。
  三、活动目的:通过青年志愿者四进社区的服务及对相关知识的宣传,弘扬志愿精神,提供志愿服务,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帮助居民解决困难,根据社区群众和社区建设发展的需求,创造性地开展志愿服务,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增强社区服务的功能,共同参与创造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
  四、参与人员:西安邮电学院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活动部
  五、活动时间:暂定为4月10日至5月10日的一个月时间
  六、活动地点:西京社区
  附:社区情况简介
  公交车程:1小时左右
  规模:1600户左右
  设施:幼儿园、小体育场、健身设施、社区广场
  主要服务对象:社区内的空巢老人、低保户、残障人士、退休人员等弱势群体
  管理部门:社区居委会
  七、活动内容:
  1、展出以&心目中的完美社区&为主题的小朋友的书画作品,以及协会的资料和近期活动的照片。
  2、对社区内的卫生死角进行清理,以深入到社区内部,获得居民的肯定和信任,方便今后活动的展开。
  3、服务社区内的弱势群体。具体服务内容可包括以下:
  助孤扶弱:针对老人、残疾人、及重病人士开展探望护理协助工作;
  社区教育服务:利用社区民居学校、读书室等,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家教;
  互帮互助活动:老人护理互助、引导社区居民建立社区意识等;
  公共事务服务:宣传环境保护、清洁卫生、节水节电等;
  对青少年进行志愿精神的宣传,可现场招募社区与青协间的临时义务志愿者。
  (以上仅为初定项目,如条件允许,可以应居委会或居民要求开展其他形式的志愿服务。如:开展社区课堂与居民共同学习生活中关于节约或环保的小窍门、手工制品、废物利用等。)
  八、活动流程:
  1)前期准备
  在4月8日之前完成与社区的沟通和协商工作,确定好需要志愿服务的家庭数目。并完成与幼儿园老师的交流,让其协助我们完成对小朋友作品的收集工作。完成对卫生死角情况的考察,准备好打扫所需的工具。另外还要准备好第一周展出小朋友作品的相关事宜。
  2)活动实施
  第一周:展出幼儿园小朋友以&心目中的完美社区&为主题的书画作品及相关协会介绍的展板,并为社区居民讲解此次志愿活动的情况。开展一定规模的卫生死角清理活动,分配好志愿者的任务,帮助社区居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第二至四周:针对在居委会了解到的居民的需求情况,派相应人数的志愿者对其进行服务。在每次志愿服务结束后,志愿者要请被服务对象填写调查卡,以确保双方的安全,方便志愿者间的交接工作。
  3)后期总结
  服务结束后,由专程的小组进行随机检查,调查居民对于志愿者服务的满意情况等。并制成完整的数据资料对活动进行总结评价,以便改进完善。同时,将其中的突出先进事例或个人进行表彰宣传。把活动照片等发布到网上,号召更多的志愿者及有爱心的人们参与到其中。
  九、经费预算:志愿者车费、调查卡印制费用。
  十、注意事项:志愿者要在每次结束服务后收回调查卡。同时要注意自身及对被服务对象的安全。具体要做到:
  1、不得带被服务者到有危险的地方,或进行危险性的活动。
  2、在与其接触时,要注意礼貌,并带好工作证等。
  3、在进入被服务对象家时,要谨防财务丢失,在离开时填写调查卡,确保安全。
  4、工作时间要认真负责,不得处理私人事件。
  5、若遇到紧急事件,要冷静处理,及时联系负责人和居委会,不得擅自离开被服务者。
  6、保管好协会的物品,在服务期间行为举止要得体,不得做有损于学校形象的事。
  7、要注意对被服务对象信息的保密,不得擅自透漏给他人。
  西安邮电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新校区)
下页更精彩:1
本文地址:/a118a6111a1
最新策划方案
最新社区活动方案
Copyright by{username},您好!欢迎您的回来。
您现在的位置:
关于印发《两市塘街道2017年村(社区、居)党组织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日 点击数:
两委发[2017] 15号
中共两市塘街道委员会
关于印发《两市塘街道2017年村(社区、居)党组织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党(总)支部、街道属各部门:
《两市塘街道2017年村(社区、居)党组织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邵东县两市塘街道委员会
&&&&&&&&&&&&&&&&&&& &&&&<st1:chsdate day="15"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month="3" w:st="on" year="年3月15日
两市塘街道2017年村(社区、居)党组织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我街道村(社区、居)党组织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第八次居民委员会于2016年年底任期届满。依照党章及法律规定,2017年上半年将进行全街道村(社区、居)党组织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第九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换届选举)。为认真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社区、居)党组织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51号)文件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省委、市委、县委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
(一)成立换届选举领导班子,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成立两市塘街道村(社区、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3个换届督导指导组(详见附件)。各村(社区、居)也要相应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村(社区、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换届选举办法报街道党委审批。
(二)进行村级财务任期清查审计和干部评议。按照《关于开展村级财务清查和村级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湘农工[2013]55号)文件规定,组织、纪检、监察、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进行认真清查,在2017年3月17日前完成清查审计和相关责任追究工作,由主任、财贸副主任、经管站长签署意见后,将清查审计结果向村(社区、居)民公布。
街道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两办文件要求,组织对现任村(社区、居)干部从政治素质、带富能力、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等6个方面开展评议测评,确保评议测评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并将评议测评结果作为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居)&两委&候选人的重要条件。民主评议一般以村(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方式进行。
(三)开展软弱涣散村(社区、居)党组织排查整顿。把换届与整顿结合起来,启动新一轮摸底排查,按照村不低于10%的比例倒排确定一个社区、一个村做为整顿对象,认真进行整顿。突出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把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作为村(社区、居)党组织换届选举的前置环节,3月17日之前完成整顿工作。
二、换届选举的总体原则和要求
(一)完善村(社区、居)党组织设置。根据我街道实际情况,本次村(社区、居)党组织换届5个社区设立党总支,13个村(社区、居)党组织全部设立党支部,对于达到设立党总支条件的,完成换届后再按照县委的要求进行调整完善。
(二)严格候选人资格条件。要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引导党员、群众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人选为村(社区、居)&两委&成员,特别要把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选为村(社区、居)党组织书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社区、居)&两委&成员候选人:①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者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②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③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居)正常工作行为的;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列为提名人选的;⑤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⑥非法串联拉票、贿选、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⑦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居)集体财产、拖欠村(社区、居)集体租金的;⑧近三年内有一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⑨有其他不宜担任村(社区、居)&两委&成员的情形:如到重点项目阻工或指使他人阻工的、妨碍政府工作被公安政法部门打击拘留的或妨碍政府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等情况。
(三)选优配强村(社区、居)&两委&班子。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09]7号》规定的&一好双强&(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选任标准,拓宽选人渠道,坚持&两推一选&,选好配强村(社区、居)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中专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农村经济合作专业组织和产业协会负责人和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党员等群体中选拔村(社区、居)党组织班子成员,大学生村官可参加换届选举。
(四)严格控制村(社区、居)干部职数。按照上级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我街道纳入财政补贴的村(社区、居)干部职数明确为:村干部职数一般核定为3至7名,其中,2016年未合并的村核定为3名;2个村合并的且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村核定为4名,2个村合并的且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核定为5名;多村合并的且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村核定为6名,多村合并的且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核定为7名。集体经济发达的村和村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偏远村、合并村、近城周边的工作任务较重的村,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1名村干部,待遇由村(社区、居)负责解决。村(社区、居)支委委员一般核定为3-5名,其中人口在3000人以下的村核定为3名,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核定为5名。原则上当选的村(社区、居)党组织书记要通过法定程序提名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侯选人,提倡村(社区、居)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村(社区、居)党组织书记与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或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可设1名专职副书记。
(五)优化村(社区、居)&两委&班子结构。对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村(社区、居)干部新提名人选,提倡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继续提名村(社区、居)党组织书记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连续担任村(社区、居)党组织书记15年以上的,原则上不再继续提名。年满60周岁或连续任职15年以上的界定适用于所有村(社区、居)&两委&干部。对个别特别优秀的,经街道党委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同意,提名年龄和任职时限可适当放宽,村(社区、居)干部提名年龄计算年限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每个村(社区、居)一般应有1名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全街道力争有1名女性村(社区、居)党组织书记或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每个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至少有1名女性干部。村(社区、居)妇联主席应按照法定程序当选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是党员的应按程序任为村(社区、居)党组织班子成员。少数民族聚居村(社区、居)应注意选配少数民族干部。
(六)严格进行组织考察。由街道党委牵头,派出考察组,对村(社区、居)党组织研究呈报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认真考察,注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注重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组织街道人大、纪检、组织、民政、公安、司法、财税、卫生计生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核,作出科学准确的评价。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列为委员候选人。对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选,街道党委也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应宣布无效。
三、村(社区、居)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步骤与办法
本次村(社区、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办法进行。对工作基础、群众基础确实比较薄弱,实行&两推一选&有难度的村,要先向街道村(社区、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再由街道党委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按照党内有关规定,确定符合村情的选举方式。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和党员春训(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3月20日)
通过发布公告、召开会议以及黑板报、公开栏、宣传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两推一选&的程序和步骤,提高党员群众对&两推一选&的认知度,做到家喻户晓,激发广大党员群众的参与热情。
1.开展党员春训。街道党委于 3月16日之前集中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以&我是党员、向我看齐、同心协力抓好村级换届&为主题的党员春训活动,组织党员学习换届文件,重温入党誓词,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召开村干部会议、上党课,统一全体村干部的思想,街道党委要与每名党员签订严守换届纪律的公开承诺书。各村(社区、居)党(总)支部要于3月17日之前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我是党员、向我看齐、同心协力抓好村级换届&专题党员春训,广泛宣传上级关于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目的、意义教育,使党员统一思想认识,参与支持选举。组织学习换届工作流程和纪律要求,换届工作人员落实在家党员联系流动党员制度,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全体党员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并张贴于村级党务公开栏。村级党员春训大会时间不少于1天,街道换届督导指导组、驻村干部全程参加。同时,各村(社区、居)支部书记要与全体党员、群众代表谈心谈话。
2.加强培训动员。我街道3月16日召开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对驻村干部、村干部和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发放《村级换届选举小常识》、《换届纪律明白卡》。各村(社区、居)党(总)支部要在3月18日之前召开本村(社区、居)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将村级换届选举宣传资料、《换届纪律明白卡》发放给党员群众,对全体党员、换届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换届选举流程和纪律,与全体换届工作人员签订严守换届纪律的承诺书,并张贴于村(社区、居)党务公开栏。
3.确定参会人数。3月20日前,各村(社区、居)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选举的应到党员花名册和村(社区、居)民代表花名册,报街道党委批准,同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1)党员因下列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街道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村(社区、居)民代表人数的推选原则和要求(见第四大点: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步骤与办法中的第一阶段中第1点&推选村(社区、居)民代表&的内容)。
(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5日)
1.各村(社区、居)召开党员和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社区、居)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推荐下届村(社区、居)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各驻村干部到场指导。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村(社区、居)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多于班子成员职数的一倍确定村(社区、居)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向街道党委报告推荐结果。
2.街道党委推荐。街道党委组织街道人大、纪检、组织、民政、公安、司法、财税、卫生计生等部门,对村(社区、居)党组织报告推荐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联名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召开党委会议,按照不低于班子成员总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社区、居)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再通报给村(社区、居)党组织。
(三)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及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26日至2017年4月10日)
1.村(社区、居)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居)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街道党委考察。街道党委制定考察方案,派出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深入了解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能力以及在群众中的评价等情况,并将考察情况反馈给村(社区、居)党组织。
2.村(社区、居)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街道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居)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社区、居)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村(社区、居)党组织向街道党委上报确定新一届村(社区、居)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街道党委作出批复。没有经过考察和公示的,不能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要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大会选举(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6日)
1.大会筹备组织。村(社区、居)党组织委员会要在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
(1)起草报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研究起草党员大会工作报告,形成送审稿,报街道党委审定。
(2)准备文件。村(社区、居)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按照分工,认真准备召开党员大会有关文件材料。
(3)会议研究。村(社区、居)党组织召开党小组长会议,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议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审议党组织工作报告;提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完成会议任务要求;确定党员大会的其他事项。
(4)下发通知。村(社区、居)党组织提前向所有参加党员大会的应到党员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题、基本要求等。对外出的党员,书面通知要发到家属手中,并通过其他方式通知到本人。
(5)布置会场。党员大会会场要庄严简朴,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会场布置党徽、党旗以及必要的录音、扩音、录像、拍照设备。
2.街道换届工作指导组对大会选举应把握的注意事项。街道党委派出的换届工作指导组全程参加村(社区、居)党组织选举大会,并指导村(社区、居)党组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组织大会选举。大会选举环节,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要提高党员到会率并发挥好党员作用。只有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才能进行会议选举。要把参加换届的现实表现作为对党员组织纪律观念强不强的一次直接检验,纳入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在今年7月前,村(社区、居)党组织要对党员在换届中的表现进行专题民主评议,对党性观念淡薄、违反换届纪律、在村级换届中未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应评议为不合格党员,并按程序进行组织处置。
(2)要规范大会选举程序。大会选举,一般按照上述议程进行。候选人的竞职陈述要在会上统一组织进行,不能私自开展竞选活动,不允许私下拉票和随意许愿。
(3)要规范投票行为。因故未出席党员大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也不能以出具书面意见、发短信等方式进行投票。到会的选举人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写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4)要选满应选名额。村(社区、居)党组织换届选举时,不能留下书记职位不选,而等到党员大会闭会后再指派;也不应留出委员空额,如果当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的名额应另行选举。
3.召开选举大会。党员大会一般由上届村(社区、居)党组织委员会负责同志主持,具体议程如下:
(1)推选并通过计票人、监票人。
(2)计票人清点并向主持人报告到会人数,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会议有效。
(3)宣布大会开始,奏(唱)国歌。
(4)通过大会议程。
(5)上届村(社区、居)党组织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6)分组审议工作报告、选举办法(草案);酝酿候选人名单。
(7)召开村(社区、居)党组织委员会议,听取讨论情况汇报,审议选举办法(草案),审议委员委员候选人人选。
(8)党员大会讨论通过选举办法,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9)新一届村(社区、居)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作竞职演说。
(10)组织选举。采取间接选举的办法,由党员大会先选村(社区、居)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委员进行差额选举。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选举人填写选票应持慎重态度,考虑成熟后再填写;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他人代写,但一定要体现选举人自己的意志。因故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写选票。当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选举过程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选举过程违反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或者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必须重新组织选举。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计票。计票时要确认有效票、无效票。有效票指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中,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的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票指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中不符含规定要求的选票。无效票又称废票,主要看以下两点:一是选票上的赞成票多于应选名额;二是选票上选举人表达意愿的符号全部不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填写符号全部不规范或填写符号全部无法辨认。选票部分符号不规范或部分符号无法辨认的,规范和能够辨认的部分有效。
(11)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得票情况。
(12)主持人宣布选举得票情况,驻村干部向街道党委报告选举得票情况。街道党委研究后向村(社区、居)党组织通报研究结果,再由主持人宣布当选情况。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
(13)新一届村(社区、居)党组织委员召开会议,按等额或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村(社区、居)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14)通过大会工作报告。
(15)新当选的村(社区、居)党组织书记发言。
(16)宣布大会结束,奏国际歌。
(五)整章建制阶段(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0日)
1.审批备案。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社区、居)党组织委员会要向街道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报告一般应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街道党委及时作出批复,并及时将选举结果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2.做好班子交接工作。街道党委要在党员大会闭幕后7天内,组织村(社区)党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帮助新班子熟悉情况,开展工作。新任党组织班子成员要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作出任期承诺,并把兑现承诺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和组织调整的重要依据。
3.做好思想疏导工作。街道党委要同换届选举中落选退职的同志谈心谈话,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职离岗的村(社区、居)干部待遇,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继续发挥自身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
4.做好材料归档工作。街道党委要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总结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收集整理换届选举工作材料,将请示报告、批复单独立卷,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选票、当选名单等另外立卷,一并归档。
5、做好专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换届选举结束后,按照《关于在村(社区)党员中开展村级换届专题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邵组通〔2017〕5号)文件精神,以支部为单位集中开展村级换届专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四、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步骤与办法(分四个阶段进行)
各建制村村民委员会与居委会采取直接选举的办法,社区居委会采取间接选举办法,即通过户代表或居民小组代表进行的投票选举。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阶段。(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4月20日)
1.推选村(社区、居)民代表。村(社区、居)民代表的推选在村(社区、居)党组织换届&两推一选&之前完成。村民代表的推选由原村(社区、居)委会组织召开各村(社区、居)民小组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社区、居)民会议进行,村民代表推选的原则是:按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数不得少于村民代表会议成员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建议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推选村民代表不少于30人,原则上人口在1000至2000人的村不少于40人,人口在2000至5000人的村不少于60人,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村不少于80人,但不超过100人。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代表性、群众性和广泛性,不应单纯是现任的村民小组长和党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适当的少数民族代表。村民代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村民义务,具有一定的参事议事能力。并村改革新组建的建制村,分配村民代表名额时,应当按照原建制村之间相对平衡的原则进行代表名额分配。居民代表由居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或按20-50户推选1人,过半数的居民同意为正式当选。每个居民委员会代表数在50-100人左右为宜。村(社区、居)民代表确认后,就造册登记,报街道备案并向全体村(社区、居)民公布。
2.成立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5至11人的单数组成,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具体人数由本村(社区、居)民会议或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根据法律规定及我街道实际,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以村(社区、居)民会议、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村(社区、居)民小组直接选举产生。推选原则是:秉公廉洁、作风正派的人担任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按相对多数原则,获得较多票数者当选为本届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确定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街道备案。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工作职责,直至新一届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为止。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
(1)接受街道选举工作机构的指导,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代表选民利益;
(2)起草本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选举办法,提请村(社区、居)民会议或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3)宣传教育选民积极参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
(4)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培训本村(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人员;
(5)通知外出的村(社区、居)民参加选举,详细记录通知情况、存档备查;
(6)登记选民并公布选民名单,依法受理关于选民名单异议的申诉并作出处理决定;
(7)公布选举办法、选举日期、投票地点和方式;
(8)组织有选举权的村(社区、居)民提名候选人;
(9)宣传介绍正式候选人,主持正式候选人演说;
(10)做好印制选票、办理委托选票,&函投&,设立秘密投票处等投票选举前有关准备工作;
(11)主持选举大会和投票活动,公布选举结果并报街道备案;
(12)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受理有关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中的申诉、检举或控告;
(13)总结选举工作,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并移交新一届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14)办理选举工作其它事项。
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被提名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审查自己资格时应当回避,被确定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正式候选人,其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资格自行终止,即时退出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其缺额按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的,由街道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原推选的村(社区、居)民小组会议决定更换。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阶段(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9日)
1.搞好选民登记。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社区、居)民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进行登记。分三种方式进行登记。
(1)登记&户在人在&的,即户籍在本村(社区、居),人也在本村(社区、居)居住。由选举委员会登记。
(2)登记&户在人不在&的,即户籍在本村(社区、居),不在本村(社区、居)居住的,由村(社区、居)选举委员会征求其意愿同意参加选举后再进行登记;对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村(社区、居)民,以及与其共同生活的亲属确认无法联系的长期外出的村(社区、居)民可不列入选名名单。
(3)登记&人在户不在&的,即户籍不在本村(社区、居),但在本村(社区、居)居住一年以上,如果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经村(社区、居)民会议或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再登记为选民。已在户籍所在村(社区、居)或者居住村(社区、居)登记参加选举的村(社区、居)民,不得进行重复登记。各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按照《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名单公布、申诉处理等工作。
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天前张榜公布。对公布的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调整或解释,选民名单和选民数以调整后的名单为准,调整后的名单须再次进行公布。选民名单确定后,对长期外出的村(社区、居)民应于张榜日发函通知其回村。
2.确定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其中至少要有一名妇女。
3.以公告形式向全体村(社区、居)民公布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引导村(社区、居)民按照候选人资格条件充分酝酿候选人。
第三阶段:提名和选举阶段(2017年4月30日至2017年5月27日)
1.提名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由本村(社区、居)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提名,即由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按规定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职位职数和资格无记名投票,得票多的即为候选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各项职务的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至少多1人。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可以由有选举权的居民五人以上联合提名或者居民小组提名,其所提候选人名额不得超过应选人名额。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能带领全村完成国家任务。
(2)廉洁奉公、作风民主、联系群众、热心为村(社区、居)民服务。
(3)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能独立完成任务。
鼓励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选举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竞争。
因候选人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或候选人自愿退出造成候选人差额的,按照提名结果依次递补。村(社区、居)党组织和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村(社区、居)换届选举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包括年龄、文化程度、任职时限、政治面貌、现实表现、民主评议和离任财务审计情况等)联合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准确填写好候选人相关信息上报街道党委。街道党委要严格按照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以党委会议形式对村(社区、居)民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审查,会议记录要完整记录审查依据和讨论过程。未经审查的提名推荐人选不得作为正式候选人。并指导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及简历,通过多种途径向村民介绍候选人情况,公布其任期目标及施政设想。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七天前公布。
2.投票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不能先选举委员,再从委员中推选主任和副主任。投票时,各村(社区、居)可以设立中心投票站投票,也可以设立几个分投票站投票,各投票站应设立秘密划票处,保障村(社区、居)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选民因健康原因不能到投票站投票,又不愿意委托其他选民投票的,可使用流动票箱,具体采取何种投票方式,村(社区、居)换届选举办法里应具体确定。选票上候选人顺序按姓氏笔划排列,选票统一格式。
选票由选民单独填写。选民不能直接投票的,可以采用书信、传真、短信、电子邮件等本村换届选举办法认可的形式委托本村(社区、居)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受委托人不能违背委托人的意愿,被列为候选人的选民不得接受委托。每一个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5人,被委托人须持有委托人本人填写的《委托授权书》或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规定的委托方式方能领取选票,选举日严禁现场委托。投票结束后,应将选票集中到中心投票站公开验票、唱票和计票,当场公布得票结果。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于当日或次日将选举结果上报街道。经街道党委审查后(选举过程有违法违规情况应依法依规宣布选举结果或个别人当选无效),及时召开全体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会议,颁发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并进行上岗培训。
3.选举资料归档。对选举过程中的会议记录、公告、候选人推选资料、选票,由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及时整理建档,妥善保管。
第四阶段:整章建制阶段(2017年5月28日至2017年6月5日)
各街道在2017年6月15日前汇总将各种报表及花名册上报县民政局备案。
1.做好交接工作。新老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移交由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街道监督。原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应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将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对拒绝移交或者无故拖延的,各街道党委、村(社区、居)党组织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各街道党委、村(社区、居)党组织要耐心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当选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开展工作。
2.推选村(社区、居)民小组长。各村(社区、居)民小组长就在本小组村(社区、居)民中产生,由新一届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召开各村(社区、居)民小组村(社区、居)民会议组织推选。
3.推选村(社区、居)民议事会。村(社区、居)民议事会成员由各村(社区、居)民小组推选,成员10名左右,村(社区、居)民议事会召集人由村(社区、居)党组织书记担任。
4.推选村(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村(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由村(社区、居)民会议或村(社区、居)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设主任1名、成员3-5名,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村(社区、居)党组织书记及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社区、居)务监督机构成员。
5.开展村(社区、居)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换届选举。村(社区、居)共青团、妇联换届选举,由街道团委、妇联具体组织实施。
6.组建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依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社会治安、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委员会。建立健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会议、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村(社区、居)民会议、村(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等各项制度;制定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工作目标和规划,明确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岗位责任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各委员会和村(社区、居)民小组工作职责。制定或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村(社区、居)规民约。
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要切实履行选举期间竞职承诺,建立健全村(社区、居)民自治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村(社区、居)民会议或者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社区、居)民或者村(社区、居)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的民主评议。凡未经村(社区、居)民会议或者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和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社区、居)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为村(社区、居)民服务职责或拒不协助街道开展工作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村(社区、居)党组织和街道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改正的应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五、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这次村(社区、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街道党委班子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建立工作联系点,驻村干部实行包村责任制,全程参与换届选举,加强业务指导。各村(社区、居)要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换届工作。要制定好村(社区、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严格按照换届流程和时间节点把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一天、每一个责任人。
(二)严肃换届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各村(社区、居)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文件及纪律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学习《村(社区)党员干部警示录》,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党员干部和群众,帮助他们增强党性观念、法纪意识。与党员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进行谈心谈话,督促他们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街道党委派出的换届督查指导组,对村级换届进行全程督导。实行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要由有关人员签字认可。重点抓好省委&八个严禁&、市委&七个严禁&的落实,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发放换届纪律明白卡,使换届纪律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畅通村级换届违纪行为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反映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街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其他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一次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对所有村(社区、居)进行地毯式排查摸底,逐村(社区、居)掌握社情民意和选情动态,对村痞村霸、黑恶势力和影响干扰换届选举的宗族家族势力露头就打,通过重拳惩治一批不法分子达到震慑歪风、消除隐患、树立清风正气的目的,营造良好换届环境。
(三)加强现场督导指导。街道指导组和督导组要把握时间节点,咬住关键内容,抓牢重点对象,做到&五必到&&五必看&&五必谈&:&五必到&,即村(社区、居)&两委&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必到、讨论选举办法和纪律要求的会议必到、党员和村(社区、居)民推荐会议必到、大会选举必到、新老班子工作交接必到;&五必看&,即村(社区、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必看、选举办法必看、参会人员名单必看、推荐票和选票必看、上届党组织委员会工作报告必看;&五必谈&,即对上届村(社区、居)&两委&班子成员必谈、对影响力较大的党员和老党员必谈、对有参与竞选动向的人选必谈、对思想波动较大的党员和村(社区、居)民必谈、对落选和离任人员必谈。督导指导组工作一定要细致深入,既要人员到位,又要效果到位。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严肃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要建立重大问题报告、重要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保证换届顺利进行。
(四)做好统筹安排。各村(社区、居)要统筹谋划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村(社区、居)&两委&换届选举有序推进。对于宗族矛盾复杂、财务管理混乱、党组织力量薄弱的极个别村,要加强力量,因村施策,确保换届工作按时完成。
(五)建立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各村(社区、居)要高度重视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理,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对村(社区、居)&两委&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街道党委报告。村级换届基本结束时,及时做好新老班子交接,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
附件一:村(社区、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二:村(社区、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督导指导组及换届
风气监督组成员名单
附件三:村(社区、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党员班子成员联点名单
附件四:各村(社区、居)享受财政固定补贴村(社区、居)干
部职数安排表
附件五:各村(社区、居)党组织委员会成员职数安排表
附件六:村(社区、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宣传标语
附件七:换届纪律明白卡
村(社区、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佑军& 街道党委书记
副组长:申战云& 街道党委副书记、主任
李涛军& 街道专职副书记
&&&&&&& 刘淑云& 街道组织委员
&&&&&&& 莫云志& 街道纪委书记
成& 员:付光荣& 街道人大主席
&&&&&&& 曾巧云& 街道政协联工委主任
尹朝霞& 街道党委委员、财贸副主任
肖卫喜& 街道副主任
刘毕辉& 街道财政所长
郭贵梅& 街道监察室主任
吴智芳& 街道民政办主任
曾文玉& 街道卫计办主任
彭黎媚& 街道党政综合办主任
罗新星& 街道政法办主任
张立华& 街道经管站站长
申& 江& 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站站长
&&&&&&& 唐建国& 红土岭派出所所长
&&&&&&& 宁长庚& 红土岭中心所教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建办,郭贵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督导指导组、换届宣传报道组、换届风气监督组等四个小组,具体负责换届选举日常工作。
村(社区、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督导指导组及换届风气监督组成员名单
工作部门及职务
指导督导村
(社区、居)
第&& 一&& 组
申战云&&&&&&&&&
党委副书记、主任&&&
&&&& 港南社区、高田居委会、九江村、石桥村、坝上新村、泉水村
政法办主任
安监站工作人员
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
党政综合办主任
文体卫站工作人员
第&& 二&& 组
人大联工委主任
胜利社区、城南社区、云山村、峦兴村、青兰村、大新村
党委副书记
财政所工作人员
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
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
党委委员、副主任
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
第&& 三&& 组
政协联工委主任
文化社区、和平社区、三兴居委会、永旺村、寻柳村、古林村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畜牧站工作人员
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
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
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
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
民政办副主任
人大副主任
村(社区、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党政班子成员联点名单
&&&& 各村(社区、居)享受财政固定补贴
村干部职数安排表
各村(社区、居)党组织委员会成员
职数安排表
村(社区、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宣传标语
换届纪律明白卡
举报渠道及联系方式:
1、中共邵东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714103(县纪委信访室)
2、邵东县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受理举报电话:2653301(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组)
&&&&&&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受理举报电话:2659756(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
3、中共两市塘街道纪律检查委员会:&&&&&&&&&&&&&&&&&&&
街道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受理举报电话:2709900&&&&&&&&&&&&&&
注:印发至每个党员、村(社区、居)民。
上一篇:[ 03-09 ]
下一篇:[ 04-13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7超短融法律意见书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