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给金融企业的补助金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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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 :
杭州市国税局
【服务对象】
符合政策规定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纳税人。
【业务描述(含申请条件)】
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按规定将相关资料报税务机关备案,具体包括:
(1)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2)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4)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6)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7)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8)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9)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10)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减免性质代码:)。
(11)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12)取得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3)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性质代码:)。
(14)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减免性质代码:)。
(15)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16)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17)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18)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19)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20)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21)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免性质代码:)。
(2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免性质代码:)
(2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低税率)(减免性质代码:)。
(24)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
(2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26)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
(27)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28)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29)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30)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31)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32)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3)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34)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35)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36)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37)国家规划布局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38)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39)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40)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41)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减免性质代码:)。
(42)固定资产或购入软件等可以加速折旧或摊销(技术进步等情况)(减免性质代码:)。
(4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2014年新政)(减免性质代码:)。
(44)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08年以前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45)非居民企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46)外国政府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47)国际金融组织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48)QFII和RQFII股票转让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49)沪港通A股转让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5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试点项目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3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所属小额贷款公司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0 号);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试点的通知》(国科发高〔2013〕59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土地承包费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77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4〕5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1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3年第7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
《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
《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产发〔2009〕1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2013〕487号);
《国家发改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24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软〔2013〕64号)
《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领域的通知》(发改高技〔2016〕1056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1〕8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 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 ;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 关于QFII和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 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族自治地方减免地方分享企业所得税工作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28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6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8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民政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4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18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适用人员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77 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浙财税政〔2016〕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
【受理部门(含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
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注:通办时为受理通办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可点击链接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办税地图&模块或者登陆浙江国税手机APP/&查询-办税地图&详细查看,或拨打浙江省财税咨询服务电话12366查询。
【决定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注:通办时为受理税务机关)。
【通办范围】
【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
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提请备案。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结。
【报送资料】
(1)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4)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
(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非营利组织资格认定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6)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份。&
(7)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8)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9)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
业所得税:
(10)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复印件(已取得证书的提交)。
(11)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12)取得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份。&
(13)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项目文件。
(14)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15)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从事远洋捕捞业务的提供)。
——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认定证书复印件(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提供 )。
(16)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复印件。
(17)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18)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所转让技术产权证明。
(19)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立项有关文件复印件。
(20)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或者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
(21)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创业投资企业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副本)复印件。
(22)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情况明细表;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分配情况明细表。
(2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低税率):
——无需报送,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代替。
(24)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无需报送,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代替。
(2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6)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
——本企业享受优惠的文件(限个案批复企业提交)。
(27)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有关部门对文化体制改革单位转制方案批复文件复印件。
(28)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动漫企业认定文件复印件。
(29)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0)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31)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32)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发展改革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立项的备案文件(应注明总投资额、工艺线宽标准)复印件以及企业取得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情况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加工集成电路产品主要列表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知识产权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企业自主开发或拥有的一至两份代表性知识产权(如专利、布图设计登记、软件著作权等)的证明材料;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集成电路制造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
——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销售合同复印件;
——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33)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发展改革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立项的备案文件(应注明总投资额、工艺线宽标准)复印件以及企业取得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情况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加工集成电路产品主要列表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知识产权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企业自主开发或拥有的一至两份代表性知识产权(如专利、布图设计登记、软件著作权等)的证明材料;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集成电路制造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
——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销售合同复印件;
——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34)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情况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开发销售的主要集成电路产品列表,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知识产权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企业自主开发或拥有的一至两份代表性知识产权(如专利、布图设计登记、软件著作权等)的证明材料;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
——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集成电路产品测试报告或用户报告,以及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销售合同复印件;
——企业开发环境等相关证明材料;
(35)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企业开发销售的主要软件产品列表或技术服务列表;
——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开发的企业,提供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软件产品测试报告;主营业务仅为技术服务的企业提供核心技术说明;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
——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的软件产品销售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
——企业开发环境相关证明材料;
(36)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享受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报送的备案资料;
——符合第二类条件的,应提供在国家规定的重点软件领域内销售(营业)情况说明;
——符合第三类条件的,应提供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以及有效出口合同和结汇证明等材料;
(37)国家规划布局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享受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报送的备案资料;
——符合第二类条件的,应提供在国家规定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内销售(营业)情况说明;
(38)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39)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40)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41)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42)固定资产或购入软件等可以加速折旧或摊销(技术进步等情况):
——无需报送,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或汇算清缴时,以申报表代替。
(4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2014年新政):
——无需报送,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或汇算清缴时,以申报表代替。
(44)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08年以前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
(45)非居民企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6)外国政府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
(47)国际金融组织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
(48)QFII和RQFII股票转让免征企业所得税:
(49)沪港通A股转让免征企业所得税:
【办理方式及流程】
1.大厅办理:
结果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2.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结果送达方式:网上送达。
3.浙江国税APP办理
结果送达方式:网上送达。
4.杭州市电子税务局办理:
结果送达方式:网上送达。&
5.杭州税务手机APP办理:
结果送达方式:网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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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项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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