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统一,高效的如何注册自贸区公司管理体制

为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上海样本”|外汇管理|自贸区|外汇_新浪财经_新浪网
  □上海总部党委委员、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副局长 王利平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一行三会”等各部委的支持指导下,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紧扣自贸区建设总体目标,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有机联动,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大力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扎实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在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一批创新型制度先后在全国复制推广,为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上海样本”,充分发挥了金融外汇改革“试验田”的作用。
  自贸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与国家战略高度契合
  从国际经验看,自贸区的基本特征是经济开放、管制较少、政策优惠、活动便利,即货物、资金、服务和人员流动比较自由。上海建立自贸区是适应全球化产业新布局和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的需要,所涉及的金融外汇开放主要以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为主线。这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的总体要求基本一致。
  为此,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充分发挥自贸区作为金融改革开放示范窗口的作用,拓展金融资源运作空间,扩大开放并以此为突破口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必须充分发挥以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核心内容的上海比较优势,实现贸易投资活动和金融外汇服务的有效对接,促进自贸区早日成为扩大现代服务业开放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必须充分发挥自贸区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叠加优势,协调推进,政策聚焦,形成合力,争取金融外汇开放的重点突破。
  从三年来的实践看,上海自贸区外汇业务创新不仅与自贸区建设目标高度一致,也体现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
  日,为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外汇局上海市分局正式发布《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按照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有效防范风险、“成熟一项、推动一项”原则,在上海自贸区实施以下创新举措:一是简化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手续;二是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三是放宽对外债权债务管理。取消对外担保和向境外支付担保费行政审批,放宽区内企业境外外汇放款金额上限,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批,允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四是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放宽试点企业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及账户管理;五是完善结售汇管理,便利银行开展面向区内客户的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台交易。
  日,为更好地服务于上海自贸区国家战略,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又发布了《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这是上海自贸区“金改40条”印发后发布的首个实施细则,重点实施了如下四项创新举措:一是允许区内企业(不含金融机构)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赋予企业外债资金结汇的自主权和选择权;二是进一步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允许区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外汇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三是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和结算中心,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进一步简化资金池管理;四是支持银行发展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服务,允许区内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上述一系列创新举措,既体现了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的转变,也符合自贸区建设总体要求。一是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打开新局面,率先赋予自贸区内企业外汇资本金和外债资金结汇的自主权。便利融资租赁外汇管理,支持上海融资租赁业快速发展。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便利跨境投融资;二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减少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切实提升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程度。推进外汇管理监管方式从行为转向重点主体,从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测分析;三是为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有利于提升跨国公司资金运作效率,促进总部经济集聚;四是进一步拓展区内银行外汇交易业务的服务范围,率先允许区内银行为境外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有利于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自贸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取得丰硕成果
  外汇管理支持上海自贸区各项政策落地实施以来,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形成了多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业务及管理模式,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首先,市场主体办理外汇业务的便利度显著提高,企业和银行的改革获得感明显提升。一是区内按照“展业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业务流程和手续更加简便,极大地促进了贸易便利化。以某区内企业为例,该公司进口产品价值小,海关和商业单证较多,付汇较为繁琐。《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进一步简化区内经常项目单证审核后,该公司在付汇时不再需要提供大量纸质单证,只需向银行提供付汇清单,银行通过上门核对以保证贸易真实性,大大节省了企业的人力和物力。二是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便利了跨境投融资。在直接投资外汇改革前,某区内企业办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需携带大量材料往返外汇局和银行,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较高。改革后,企业可就近享受银行一站式服务,为企业带来了实质性的便利。三是为总部经济集聚营造了优越环境。以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为例,某企业开展经常项下集中收付业务,试点首月该集团即由原每月800笔的原始跨境交易规模减少至28笔,有效降低了集团财务成本,提高了资金结算效率。
  此外,也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积累了宝贵经验,多项可复制、可推广改革创新红利辐射全国。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要求,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原则上,除涉及法律修订、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事项外,能在其他地区推广的要尽快推广,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要推广到全国。根据这一要求,外汇局上海市分局立足上海、创造经验,积极服务于全国金融外汇改革。截至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了八项经验和做法,主要包括:外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银行办理大宗商品衍生品柜台交易涉及的结售汇业务、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批、取消对外担保行政审批、取消向境外支付担保费行政审批、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企业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
  再接再厉继续深化
  自贸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日,李克强总理视察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及外汇营业大厅,总理对外汇总局的简政放权举措和上海市分局的改革创新给予了高度肯定,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
  总理的肯定和指示,为继续深化自贸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在管理思路上,我们要继续探索管理模式创新,坚持市场化导向,着力提高市场主体外汇资源配置效率;在管理手段上,我们要统筹好便利化和防风险,坚持放管结合,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完善事中事后管理;在改革创新上,我们要继续坚持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以“负面清单”引领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创业兴业开路,为企业发展松绑,让市场主体享受切切实实的改革成果。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将以自贸区建设三周年为契机,抓住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快推进的契机,立足上海,服务全国,继续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稳妥推进自贸区外汇改革创新和政策升级,充分发挥自贸区作为金融外汇改革开放示范窗口的作用,推动其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形成更多功能叠加效应,争取在自贸区外汇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取得更大突破。THE_END
1940年出生的牟其中今年已经76岁了,按牟其中“十年之内就会重建一套商业体系”的构想,届时牟其中已是80几岁的老人了。这已经是人生的晚年了,一切不再是一个80几岁的老人说了算的时候了。届时,留给牟其中的恐怕只能是“壮志未酬”了。
面对当前房价快速上涨的局面,调控政策宜疏不宜堵。短期内,通过稳增长政策带动实体经济投资意愿,分流地产市场资金是上策。在土地的垄断供应制度不能改变的情况下,房价长期下降既不可能,也更不应该成为政策追求的目标。
来自人类互助合作天性的分享,要满足一系列条件,才能从小圈子熟人范围内的临时替补性活动,发展成大规模改变生活、商业方式的“分享经济”。关键的一点是,有没有切实可靠的供给,让大规模分享真正变成现实。
随着产业升级,技术创新,所用的各种基础设施也必须不断完善,各种制度安排也必须不断完善,而一个企业家没有能力来推动基础设施以及法律、金融制度的相应完善,这些必须由政府协调不同的企业家,或是政府自己来提供。率先突破管理制度 上海自贸区打造境外投资保障体系
原标题:率先突破管理制度 上海自贸区打造境外投资保障体系2015年9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服务联盟正式成立,自贸区境外投资迈入了以构建管理服务链为核心的3.0版,建立了境外投资项目库、资金库、信息库,打造企业境外投资保障体系,推动境外投资逐步与国际接轨。上海自贸区设立之初,以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为核心的1.0版本,突出境外投资制度审批改备案、投资管理便利化;第二阶段则以金融改革为核心,实现了境外投融资便利化。最新数据显示,在境外投资制度不断创新突破的同时,自贸区投资规模成倍增长。在业内人士看来,上海自贸区境外投资主要具备三方面优势。首先是投资便利,自贸区在全国率先实施境外投资备案管理,将原来需要耗费数月的多部门、多流程审批手续,简化为“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企业在三个工作日内就能拿到备案证书。其次是融资便利,上海自贸区取消了境外融资的前置审批,在自由贸易账户分账核算管理框架下,企业和各类金融机构可以自主从境外融入低成本资金。目前已有多家银行通过自由贸易账户,为“走出去”企业海外分支机构的经营和并购等提供了融资服务。第三是模式创新,自贸区创新突破了股权投资基金的出海之路,助力企业收购全球范围内的潜力资产、开拓国际市场,其中不乏民营企业与央企合作出海的案例。同时,区内金融机构也积极开展跨境投融资业务,包括内保外贷、跨境并购和项目贷款、跨境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等。随着外联发商务咨询、海际金控、长盈股权投资等六家发起单位成立境外投资服务联盟,3.0版的上海自贸区跨境投资拉开序幕。3.0版意味着自贸区将建立起境外投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通过整合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咨询机构、评估机构、融资服务机构等专业力量,推进境外投资项目库、资金库、信息库的建设,实现政府、中介结构与企业的有效链接与信息共享。摘要:中国自贸区核心生命力在于管理制度创新,通过管理制度创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便更好的适应国际经济形势变化、服务本国市场经济和促进国际经贸自由化。中国自贸区建立三年以来,一系列管理制度创新得以成功实践,但实际与国际先进自贸区依然存在一定距离,文章通过介绍分析香港自由港区与新加坡自贸区先进管理制度,透析当前我国自贸区管理制度中的问题与不足,参鉴香港自由港区与新加坡自贸区成熟经验,并结合本国国情相应提出些许可行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中国自贸区;管理制度创新;境外经验;现状与发展&
  一、 管理制度创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中国自贸区战略任务是实现对外经贸自由化,消除减少贸易壁垒,反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然而,该目标的实现还需要具有与之相应的管理制度予以配合。过往在外资领域我国政府偏重事前监管,对外资市场准入有着非常严格的审批制度,从国家经济安全角度虽有必要,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消弱了外商投资中国的热情,同时过于复杂的审核手续也无形中成为阻碍国际经贸自由的壁垒,这与中国自贸区所具有的的自由、开放、平等等内在属性不相适应。为此,作为&试验田&的中国自贸区还承担着以管理制度创新推进本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历史重任,借助&一线管住,二线放开&进行有益管理制度创新,对外资准入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尝试放宽市场准入前监管,转为事中事后监督,政府职能逐步由&管理型&转变升级为&服务型&。&
  二、 中国自贸区主要现行管理制度创新&
  1. 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创新。&
  (1)&安全高效,区内自由&的海关监管模式。对此,海关先后推出&先进区、后报关&、&批次进出、集中申报&、无纸通关附随单证、集中汇总征税等多项监管服务措施,大幅度提高了货物通关效率、缩短了货物通关时间、压缩了货物通关成本;检验检疫部门陆续制定实施无纸化报检、快速通检、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十检十放&分类监管、跨境电子商务备案等创新举措,高速便捷的通检模式为区内企业运营节省了大量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海事部门则重点推出船舶安全作业管理、现场综合执法、高效船舶登记流程等新制度,并同时联动同区海关、检验检疫部门联合实施&一次性申报、查验、放行&过境监管模式和在一线出境、二线入区环节试行通关入境单据无纸化,这些便利措施有效提高了区内船舶监管效率,节省了货物运输物流成本。&
  (2)跨部门综合性服务管理平台。通过&单一窗口&贸易公司一次性递交相关交易信息和单证,利用统一平台、网页或地点进行申报,并对公司所递交的所有信息进行一次性处理。&单一窗口&不仅有助于口岸不同部门间协调配合,减少行政运行成本,更有利于减少货物在关口的等待时间,降低贸易成本,提高通关效率。&
  (3)货物分类监管制度和保税改革。区内对保税货物、非保税货物、口岸货物分类进行管理,在提高通关速度的同时合理把控风险。同时,在关税方面,先后推出&展示交易保税&&融资租赁退税&&内销选择性征税&等优惠措施,借此吸引了包括波音、明尼苏达矿业在内的诸多大型跨国企业进驻自贸区开展相应贸易活动。&
  2. 涉外投资管理制度创新。&
  (1)外资管理负面清单制度。通过负面清单制度对不符合国民待遇原则的市场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公开加以列明,但凡不在负面清单以内的投资领域均可享有与本国国内企业相同的市场准入待遇,这极大提升了外资进入本国市场的效率,增强了自贸区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在2013版负面清单基础之上2014版负面清单围绕增加透明度、提高开放度、调整表现形式由先前的190条缩减到139条,2015年则由139条再度递减为122条,负面清单近年来由长变短,自贸区外商投资自由度不断提高。&
  (2)涉外投资备案管理。一方面,政府对于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由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不再适用过往严格复杂的专项审批手续,政府由市场管理者逐步转为市场监督者、服务者,政府管理机构职能得以逐步转变。另一方面,为支持鼓励区内企业向外投资,加快&走出去&步伐,在投资项目审核环节同样采用备案管理,对于3亿美元以下的投资项目一律进行备案且可不再递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自贸区管委会统一进行&一口受理&,一般5个工作日以内便可拿到目许可证书,自贸区对外投资更为自由开放。并且在资金环节,区内商业银行可直接办理人民币流转及过户手续,为区内企业境外投资提供资金服务保障,实现海外投资&资金出海&。&
  (3)商事注册登记认缴制。改革商事登记制度,将注册资金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推行简易注销程序、落实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一系列创新举措相互联系、相互配合使得外资区内注册越加高效便利。&
  3.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市场准入前制度改革需要以完善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为基础,一方面要不断促进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投资自由化,维护好现有改革成果,另一方面则要持续健全对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避免和减少由外资市场准入放宽所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平衡好改革发展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解除国内市场对外自由开放的&后顾之忧&,为此在中国自贸区内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得以改革创新。例如:&
  (1)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公开、共享、披露制度以及社会信用奖惩机制,营建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
  (2)建设监管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联动各部门间协作管理,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资讯支持。&
  (3)构建综合执法体系,促成各管理部门协调合作与联动执法,有力提升行政执法效率。&
  (4)实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对不诚信企业进行曝光和惩戒,营造良好社会企业自律环境。&
  (5)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机制,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准入越是宽松,国家安全审查与反垄断措施越是凸显重要,自由开放的市场需要以健全的国家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制度为前提,通过国家安全审理与市场反垄断调查降低市场化改革风险,坚实保障国家利益与安全。
三、 境外自贸区先进管理制度&
  1. 香港自由港区先进管理制度。&
  (1)宽松的外资市场准入制度。&
  ①公司注册手续便利。外资香港注册企业仅需三个步骤:首先,在网上注册中心或到到公司注册处查询名称是否可用;其次在网上注册中心以电子方式或在公司注册处以纸制方式递交公司注册所需的必要文件及相关费用;最后,经核时赴赴浞豆咀⒉嶂な椤芳啊渡桃档羌恰贰M系萁簧昵胍话阋恍∈蹦诨馗唇峁街噬昵胍话闼母龉ぷ魅漳诟杌馗础&
  ②公司注册条件宽松。香港队公司注册资金没有限制,仅需缴纳很少的厘印税,且无需验资,到位资金数额不限,公司成立后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可后续增加注册资本,相关手续交由香港公司注册处一并办理。&
  ③市场准入开放度较高。依据香港现行法律规范,几乎不存在绝对禁止从事的行业领域,对入资股比没有进行绝对的限制,港内或港外的投资者均可能实现百分百的公司控股。在众多行业中,博彩业受政府管制最为严格,依据《赌博条例草案》和《博彩条例》在香港可进行的博彩活动包括由马会举办的赛马、六合彩与足彩,及其香港政府娱乐事务管理处所批准的其他博彩活动。除此之外,任何其他博彩活动均是不合法的。&
  (2)高效便捷的海关监管制度。&
  ①报关制度便利。香港货物进出口报关手续极为简便,除豁免报关商品以外,承运人只需于商品入境或出境两周以内向海关具体呈报进出口商品所有付运材料以及相关进出口报关单,是典型的&先入关,后报关&的便利海关管理模式。另外,香港还加入《伊斯坦布尔公约》(又称之为《货物暂准进口公约》),依据公约为一些货物提供暂准进口服务,颁发暂准进口凭证,例如在博览会等类似活动上所陈列使用的货物,体育竞赛活动中运动员或观众个人物品、货物以及对游客的宣传材料等等,便利海关监管措施目的是为实现国际经贸往来自由化。&
  ②通关制度便利。除常规方式外,近年香港海关推出一系列通过新举措,最为典型的为&海易通计划&,通过该计划能够以电子化方式简化现行海关清关程序,具体目标是通过电子途径提前递交副提单数据,省却传统印发纸质&禁止移离物品通知单&复杂现时程序,从而简化了提交副提单数据的步骤,&海易通&有效降低了通关信息录入与核对的人工成本,为海关及进出口承运商节省了通关时间,提升了通关效率。&
  2. 新加坡自贸区先进管理制度。&
  (1)服务型政府之典范。&
  ①双层自贸区市场管理模式。新加坡自贸区依据本国《自由贸易区法》和《自由贸易区条例》主要是由本国中央政府和自贸区内特定企业分别进行管理,中央政府进行引领规划,区内特定公司从事日常经营,是典型的双层级自贸区管理模式。对于自贸区内各项具体事务授权区内特定公司企业负责,这是自贸区发展到成熟阶段高度市场化运作的集中体现,市场主体自身作为自贸区管理者能够有效摆脱原有体制中行政僵化和经济低效的束缚,最大程度释放自贸区自主、自由、开放的内在优势特性,借助公司自身对市场运营和企业管理的深入实践和真实了解,能够保证区内管理措施切实符合市场主体自身发展需求,并可及时有效解决区内各类实际问题。&
  ②专设国际商业法庭处理国际商事纠纷。日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正式成立,专门处理包含自贸区在内的本国涉外商事纠纷,具有专业、高效的特点,国际商业法庭设置于新加坡高院体系之中,是新加坡最高等级司法审判机关的一部分,其判决具有最高效力,可在最大程度保障判决结果得到他国承认和认可。专门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法官多是具有丰富的涉外经济案件审判经验,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审判过程的专业性和结果的公正性,相对独立的审判地位使得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在受理、审理案件过程中可最大限度避免来自其他法庭或人员的不当干预,保障审判过程的公平公正,更易实现审判的程序正义与结果的实体正义。&
  (2)较为完善的外资市场监管制度。新加坡自贸区对外自由开放的局面离不开本国较为完善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004年《新加坡竞争法》的正式颁布,通过该法减缓了市场开放对本国内部市场的冲击,维护了本国对外交易市场安全,对于有序市场竞争也有一定促进作用。例如,在《新加坡竞争法》第二节《第34条的禁止》部分,其第27.2.10、27.2.11、27.2.12项条款对本国市场竞争的禁止、限制和扭曲行为进行了规定,重点保障市场竞争手段的正当性,维护本国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和秩序;第三节《第47条的禁止》主要对防止企业在新加坡滥用其市场支配性地位进行了限制和规定,并分别在第27.3.4、27.3.5项条款中确立了市场支配性的判断标准,在第27.3.6项条款中确定了共同支配地位的概念,在27.3.7、27.3.8、27.3.9项条款中具体规定了何为&滥用&市场支配性地位以及哪行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性地位;第四节《市场定义》章节中的第27.4.3、27.4.4项条款对本国市场反垄断的概念、目的、测试标准、具体措施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意在防范本国在进进对外经贸自由过程中可能随之而来的市场垄断情形,保障维护本国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和国家政治经济安全。&
  (3)区内赋税优惠制度。新加坡自贸区内实行统一企业所得税政策,除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外,区内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人包括按照新加坡法律依法成立的国内公司、在新加坡依法注册登记的外资公司、以及虽不在新加坡注册登记但依照新加坡属地管辖原则有来自于新加坡应纳税款的域外公司。在区内税率方面,自2010年起,新加坡自贸区内采取百分之十七的公司税率,所有区内企业可享有前三十万元应税所得部分豁免优惠待遇。&
  (4)自贸区大金融监管模式。在新加坡自贸区金融管理机构方面,目前,新加坡自贸区金融监管事宜主要是由新加坡金融监管局负责,其具有央行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两大职责。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后,为加强管理和控制风险,新加坡进一步扩大了金融监管局的职权范围,除属于央行职责的货币发行权力外,新加坡金融监管局同时对本国银行、证券、保险业等全部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大金融监管模式具有集中、高效、统一的特点,有利于提升自贸区内的金融监管效率。
四、 境外经验对中国自贸区管理制度的启示&
  1. 参鉴新加坡双层级管理模式。中国自贸区所在地管理权限过分充足,多数管理权限集中于自贸区所在地政府,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区内管理备案的办事效率,束缚了自贸区管委会参与本区管理的积极性和主观能有裕贫群炖⑽吹玫匠浞质头拧<谖夜悦城执τ诔跗谔剿鹘锥危悦城诘卣哂械木蛹湫骷喽阶饔帽夭豢缮伲孀抛悦城铰匀找娉墒欤Φ笔适背鎏ā吨泄悦城ā纷魑伊⒎ㄎ泄悦城铰蕴峁┤妗⑽榷ā⒖煽康亩ゲ惴ㄖ伪U希浞址⒒庸叶杂谧悦城铰缘囊旃婊饔谩2⑶遥鸾ジ枳悦城芪岣嗔⒎ê凸芾砣ㄏ蓿跎僮悦城诘卣墓雀稍ぃ浞质头抛悦城谑谐』盍Γü鼋悦城芪峁芾砘杂辛μ岣咂涠郧诟飨钍挛竦墓芾硇剩扇慵吨鸩焦晌慵兜墓芾砟J接胧氯址献悦城陨砟谠谔匦裕侵泄悦城蠢唇ㄉ璺⒄沟淖芴迩魇坪头较颉&
  2. 通关制度便利化。与香港、新加坡自贸区相似,中国自贸区在货物通关方面同样推行&先入区、后报关&、&分送集报、自行运输&等制度创新,不同于常规海关监管,区内更是取消了进出口配额限制,但在通关效率、货物分类监管、港区联动等方面与香港、新加坡自贸区依然存在一定差距,仍需进步提升,在自贸区贸易服务体系建设和贸易促进政策等方面均还具有进步变革完善和深入挖掘的空间。&
  3. 宽松外资市场准入制度。中国自贸区负面清单限制性管理措施经过两次修改现缩减为122条,但过多的兜底性条款和&等&字的表述影响到负面清单的透明度与开放度,中国自贸区负面清单依然较为冗长还存有进步简化的余地,并在条文透明度与分类标准国际化等方面需要及时给予完善。在区内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方面,上海自贸区于2016年正式发布《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浦东新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其内容包含建立安全审查机制、反垄断审查机制、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等八个方面。然而该《方案》仅是做出方向性指引,多是概括性表述,需要逐步将《方案》进行细化和具体化,并依照方案制定出台相应的规章办法,保障《方案》规划在现实中的真正实施,为自贸区市场开放和经贸自由保驾护航。&
  4. 试行赋税制度优惠改革。在区内企业赋税上,中国自贸区离岸业务中企业仍需缴纳25%企业所得税,该比例远高于同期香港16%与新加坡17%。虽说财税政策优惠并非自贸区创设的初衷,创新本身既是红利。然而基于自贸区自身特殊性和体制改革创新步伐,中国政府可在自贸区内进行更多尝试,包括转化税务机关职能、设立精简高效税务机构、给予区内企业税收适当优惠或特定范围内进行减免,区分离岸与在岸业务税率等等,以有力提升中国自贸区的国际市场吸引力和竞争力,并使其真正成为全国税制改革的&探路者&,起到显著的引领示范和模范带头作用。&
  5. 进步开放区内金融市场。由于目前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仍然受到严格管制,中国自贸区在融资便利、汇兑自由、人民币跨境使用、放开利率、外汇管制等方面仍有改革空间,未来需要予以进步放开,逐步推动自贸区金融制度改革创新,同时还要注意做好金融机构监管和金融市场风险防范工作。尤其是中国自贸区现着力推行金融管理制度创新与改革,涉外金融案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涉外性,需要更为专业、独立的审判机构审理此类案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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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沈四宝(1946-),汉族,上海市人,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会长,研究方向为国际商法;李猛(1985-),男,汉族,山东省济宁人,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在站博士后,澳门科技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自贸区法律问题与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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