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失业 生育津贴津贴办理后多久到账

“4050”失业补贴2017年元月是否要取消 ?
信息来源:宁波日报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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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2017年元月起要取消“4050”失业人员补贴,是否确有其事?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甬人社发[号)确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的下列人员: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女40周岁至50周岁、男50周岁至60周岁的失业人员;持有《宁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失业人员。我市就业创业新政《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甬政发〔号)明确:从日起就业困难人员的年龄条件调整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也就是从日起,新来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年龄要求执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原先已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不作重新认定。  关于已经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根据甬人社发[号文件中关于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说明,日前,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期满后,从事灵活就业未间断并按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继续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4050”失业补贴2017年元月是否要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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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失业补贴2017年元月是否要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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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2017年元月起要取消“4050”失业人员补贴,是否确有其事?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甬人社发[号)确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的下列人员: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女40周岁至50周岁、男50周岁至60周岁的失业人员;持有《宁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失业人员。我市就业创业新政《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甬政发〔号)明确:从日起就业困难人员的年龄条件调整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也就是从日起,新来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年龄要求执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原先已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不作重新认定。
  关于已经办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根据甬人社发[号文件中关于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说明,日前,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期满后,从事灵活就业未间断并按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继续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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