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被借钱给别人怎么要回来拿着有什么办法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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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别人身份证 咋还能办手机卡?
  实名制办手机卡在沈遭遇不少小店“不实名”  96128热线电话:我今天买了一张手机卡,因为都是实名制,我去了三家小的营业网点,发现其实拿着任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都可以办理。    本报记者&华商响网记者&佟宇&核实报道:随便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办理手机卡,这让实名制办卡的规定形同虚设。  记者暗访发现,在一些私人代缴话费办理手机卡的小店,这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在手机卡实名制首月,该规定在沈阳一些小店并没有被施行,律师表示私自使用他人信息已经构成侵权行为。  市民举报:  实名制办手机卡“不实名”  9月24日,市民李先生到自家附近的一处代缴手机费的小店办理手机卡,当轮到自己办理时,销售员要求其出示身份证。  李先生的身份证没在身边,正当他犯愁时,销售员告诉他,可以用别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顶替一下。  李先生看了看身边一些同样来办卡的人,有些人拿着别人的身份证,有些人办卡甚至直接拿的是其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随后他又到附近的另外两处小营业点,情况如出一辙,办卡人在不持有本人身份证的情况下就可以办理到手机卡。  李先生担心,“如果我的身份证或者复印件被别人盗用办卡,一旦欠费会不会找我要钱啊?”  记者暗访:  任意拿张复印件就可开卡  昨日11时,记者来到一家可以代缴手机费及办理开卡业务的超市,记者询问如何替别人办手机卡,对方仅表示只要出示一张身份证,即可花35元办理一张含70元手机话费的新卡。  “拿张身份证复印件就行。”在另一家手机业务“特约办理点”,办卡过程更加简单,店主说只要任意拿张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办理开卡业务。  记者随后相继走访了5家私人性质办理开卡业务的营业点,店内工作人员均表示只要持有一份不管是谁的身份证复印件,就都可以办理开卡业务。  最后,记者来到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营业厅,两家营业厅工作人员均表示,办理手机开卡业务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到场,任何人代替办理都是不可以的。  同时,工作人员表示,客户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营业厅,查询目前在自己身份证下有多少张正在使用中的手机卡,如果客户发现异常可及时办理停卡业务。  律师:“盗名开卡”已对他人构成侵权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手机卡办理实名制是在今年9月初正式实施的,各个运营商在向市民办理手机卡时,必须办理人本人持身份证到场。  “实名制的目的之一就是防止私自使用他人信息办理业务,给信息当事人造成麻烦。”工作人员表示,一些小的销售点在办理手机卡时不要求本人到场,是违反规定的,目前管理局正在针对这一现象进行整顿。  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澍表示,私自使用他人身份证复印件信息办理手机卡,已经构成了侵权行为。如果办卡人恶意进行大额度的透支,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者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用户发现该类情况可以第一时间报警。|||||||||||||||||
&>>&&&&&正文
注意!身份证复印件千万别这么用,差点出事
  日常生活中,我们办理银行卡、电话卡等都需要身份证复印件,你是否担心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别有用心的人拿去干违法的事情?如何防止自己的身份证被利用?如何正确地使用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江苏市民钱女士突然接到了银行的催账单,称她的信用卡透支两万多元没有还。钱女士心想,自己从未办理过信用卡,那么这催账单又是如何而来的呢?百思不得其解的钱女士赶紧向警方报案。
  原来,钱女士在一家单位应聘时,曾经留下了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不想这家单位的老板竟然利用收来的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冒名办理了多张信用卡,用于自己的资金周转。得知真相,钱女士感到很冤枉。
  钱女士的遭遇可以说是无妄之灾,但是日常生活中粗心大意的人还真不少。
  记者来到盐城市亭湖公安分局先锋派出所,在接警大厅,记者就见到许多无人问津的身份证。民警告诉记者,他们几乎每天都会收到由好心市民捡到后送来的身份证件。
  亭湖公安分局先锋派出所办案民警刘明涛提醒,“身份证是公民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受到法律保护,在平时一定要妥善保管,一旦丢失要及时登报申明,同时立即补办。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的时候也一定要标注好用途,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身份证使用注意事项
  1、看护好自己的身份证,谨防丢失。最好不要借给别人使用,如果请他人代自己办事,也要托付给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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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身份证复印件要保管好,不用的或者作废的要处理好,不能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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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使用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事情时,身份证复印件要做标注,最好使用蓝色或黑色的笔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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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标注要注明身份证的用途,以及“仅可使用一次,再复印无效”等语句。
身份证复印件
  5、标注最好分三行书写,每行的最后画一条横线,防止别人加上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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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书写的标注最好和身份证的实际内容有接触的部位,但是不要压住身份证的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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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阅读
  根据公安部最新意见,将建立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天津、河南、江苏等10省市一对一试点基础上,明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地区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全面实施。
  换领身份证需要哪些证件,如何操作?身份证新规,每个人都要知道!
责任编辑:邱意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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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房以为捡到便宜 没想到手握房产证却拿不到房子
  厦门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男子买了两套房子,产权证也都办到手了,他以为捡了个便宜,没想到房子却有“前世今生”,如今他只能看着房子被别人使用,自己每个月还得按揭还款,“硬通货”俨然成了“烫手山芋”,最近肖先生为这个事苦恼不已。
  以为捡到便宜 却碰上了难题
  肖先生所买的房子位于远洋大厦,一共有两套,分别位于5楼和25楼。
  在买房之前,肖先生了解到这两套房子并无产权,而且25楼的那套房子已经有人在租用,租户还问他没有产权证怎么买卖。为了安全起见,最后肖先生通过担保公司跟房东进行了交易,去年12月16日房东办下了产权证,17日以400多万元总价交易,23日房子便过户到肖先生的名下。
  虽然房子到手了,可是肖先生还是有点心里没底,因为他后来了解到了自己所买房子的“前世今生”。原来房子之前之所以没有产权证,是因为几年前开发商在建房后卷款跑路了,那些交了购房款的业主虽然没能办下产权证,还是成了房子的使用者,肖先生的这两套房子便是如此,其中25楼的那套使用者是一位姓杨的先生。
  后来房子被法院执行拍卖,房子的前房东拍到房子后,便将它们出售给了肖先生,“当时我也不知道这些情况,对方(前房东)称房子是债主抵押给他的,所以比较便宜,我也就买了,没想到现在是这样的情况。”
  多次协商不成 房子拿不回来
  为了将房子拿回来,肖先生拿到证件不久后,就跟杨先生联系上了,不过沟通并不顺利,对方并不愿把房子让出来。此后肖先生又约对方当面谈了几次,其间有提出通过经济补偿来解决此事,由于双方提出的金额差距太大而无法达成。
  眼看协商不成,肖先生只能想着找个合适的机会再把房子要回来,“租户跟我说他们合同是今年5月份到期,我就想要不等他们合同到期以后再处理这个事”。本月月初,耐心等待了近半年后,肖先生带着自己的租户再次来到现场,结果事情进展仍不顺利。
  “5日当天我们双方在现场谈,僵了一天都没解决,连警察都赶来了,6日我们就在现场装监控,7日把锁换了,结果对方又自己拿了一把锁把门锁上。”说起近半个月的遭遇,肖先生很是无奈,“昨天早上监控的电都被停掉了,到了下午对方又拿了一把锁过来锁门,短短半个月,我们总共换了四把锁,再这样下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房产存在纠纷 双方都很无奈
  对于肖先生的遭遇,杨先生觉得他和自己一样,也算是个“受害者”。但是他坚持认为自己才是这个房子的合法使用者,“虽然他(肖先生)有产权证,但是他买房之前,这房子就已经存在纠纷了,现在纠纷都还没解决,怎么就能办证呢?”
  据杨先生介绍,当初他跟开发商签了购房协议,并于2006年交了80%的购房款,尽管后面开发商卷款跑路了,但自己理应是这套房子的合法使用者。杨先生表示,之前法院发拍卖公告时,自己有提出异议,可是却没有被采纳,这让他很是不服。
  如今双方一直僵持着,杨先生表示肖先生如果想解决此事的话,就应该让法院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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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赖旭华,李奕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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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要求对刑事案件中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证据应排除
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有罪
昨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该《意见》要求,对刑事案件中采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以及收集物证、书证程序不合法定程序且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此外,严格落实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要求。
&&&&侦查人员出庭说明证据合法性不得书面替代  《意见》规定,法庭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调查的,应当重视对讯问过程录音录像的审查。《意见》明确,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合法性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不得以侦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的说明材料替代侦查人员出庭。  经人民法院通知,侦查人员不能出庭说明情况,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意见》还规定,证人没有出庭作证,其庭前证言真实性无法确认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矛盾,证人能够作出合理解释,并与相关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审证言,不能作出合理解释,而其庭前证言与相关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证言。  从“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的根本转变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戴长林表示,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要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诉讼原则,重视实物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实现办案模式从“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的根本转变。  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不能直接将起诉指控的事实认定为案件事实,也不能忽视案件事实证据存在的问题勉强作出裁判。  坚持程序公正原则。坚守法律程序,是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也是防范冤假错案的根本保障。  要完善庭前准备和法庭审理程序,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戴长林称,须坚持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实践表明,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是导致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  人民法院对案件审判要更加重视审查取证活动的合法性,更加严格落实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要求。在审判过程中,要以更高的标准依法认定、坚决排除各类非法证据;要严格规范证据合法性的审查、调查程序,建立健全程序性裁判规则,依法处理证据合法性争议。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为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要切实改变只强调惩治犯罪而忽视保障人权的观念和做法,严格执行法定证明标准,坚决做到有罪则判,无罪放人。  对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案件,应当按照疑罪从无原则,依法作出无罪判决。人民法院要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审判,对于审判活动受到不当干扰等情形,应当依照中央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不得因舆论炒作、上访闹访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本报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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