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 研究生高中退学怎么恢复学籍相关签字都已完毕 高中退学怎么恢复学籍手续多久能完事 取消学籍

复旦大学研究生申请学籍变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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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研究生申请学籍变动须知一、研究生学籍变动类型我校研究生学籍变动包括:休学、联合培养、复学、提前毕业、延迟毕业、结业、退学、转学校、转院系、转专业、转导师等多种类型,这些学籍变动,均须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二、研究生学籍变动类型的适用对象与说明1、休学:在读研究生因参军、参加国家或学校专项计划、治病、创业、参加孔子学院志愿者工作等原因需要离校,超过当学期教学周三分之一及以上时间不能参加学校和导师安排的教学活动的,应办理休学。但在校学习时间已经达到学校规定修业期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能申请休学。因病申请休学的研究生,应首先由校医院在《学籍变动申请表》备注栏签署意见。患有疾病或经校医院认定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学校可强制要求其休学。研究生休学时间以学期为单位,办理休学手续后应当离校,由学校为其保留学籍。休学期满应提前1周申请复学,也可继续申请休学,但休学和延迟毕业的时间总计不能超过2学年。复学后应相应延长修业期限。除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外,研究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休学期间因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我校相关规定的行为应给予纪律处分的,按《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分。2、联合培养:在读研究生根据国家、学校和院系层面的合作协议到其他培养单位学习,时间在二个月及以上的,应办理联合培养学籍变动。研究生基于项目组、导师的科研合作到其他培养单位学习,时间在二个月及以上的,经院系认可后也可申请联合培养学籍变动,否则应办理休学。研究生申请联合培养学籍变动时,应同时提交在对方培养单位学习期间的研修计划(见附件:《复旦大学研究生交流学习研修计划书》),并由导师或项目组负责人签字确认;期满应及时返校申请复学,复学后可按正常时间申请毕业。3、复学:研究生休学或联合培养期满,应向学校申请复学。休学期满申请复学的,申请时间为休学期满前一周。因病休学者,应首先由校医院进行复查,并在《学籍变动申请表》备注栏签署意见。复查不合格的,如休学总时间未满2学年,应继续休学治疗;如休学总时间已满2学年,做退学处理。研究生休学或联合培养期满,未经请假逾期两周(节假日、寒暑假除外)未申请复学的,做退学处理。4、提前毕业:研究生在规定的修业期限内提前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学习要求,学业优秀(具体为: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中A类成绩大于(等于)三分之二,学位论文院校两级盲审结果全优),可申请提前毕业。若学位论文盲审结果未达到全优标准,则提前毕业申请无效,转入正常毕业程序处理。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应提交成绩单、毕业论文初稿和已发表的学术论著的首页,经导师和院系同意后,再提交到研究生院。5、延迟毕业:研究生在规定的修业期限内已经完成课程学习,因撰写毕业论文或参与重大课题需要,可申请延迟毕业;但休学和延迟毕业时间原则上总计不超过2学年。6、结业:研究生在规定的修业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课程成绩达到毕业要求,但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或已完成毕业论文工作相当的研究工作量,经所在学科的专家小组(或学位分委员会)认定,其毕业论文的学术水平尚未达到毕业要求时,可准予结业。学校对结业的研究生发给结业证书。研究生申请结业时,应提交1份成绩单和2张2寸个人证件照(新华图片社拍摄,用于办理结业证书)。7、转学校:研究生从外校转入我校、从我校转入外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和《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16条、17条办理。8、校内转学籍:研究生申请转院系、转专业、转导师,按照《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18条办理。研究生申请校内转学籍,转入、转出导师和转入、转出院系负责人均应审核签字。研究生入学第一学期不能申请校内转学籍。毕业班研究生不能申请转专业。由于学校对院系、专业进行调整导致研究生校内转学籍的,由学校统一办理。9、退学:退学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研究生可以申请退学;但出现《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26条第1-5种情况的,由导师和院系提出,经学校审核后,予以退学。若有违纪行为,在被处理期间,不受理其本人提出的退学申请。退学的非定向、自筹研究生,除国家有特殊规定者外,档案、户口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退学的定向、委培研究生,相关材料退回原单位。学满一学年及以上且成绩合格的研究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办理退学手续时,若需要肄业证书者,需提交2张2寸照片和成绩单。三、研究生申请学籍变动的程序(一)填写《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研究生申请学籍变动时应填写《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申请表的方式有以下两种。1、网上申请(1)登陆复旦大学研究生院网站(www.gs.),点击左侧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登陆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与URP的密码一致,默认为证件号码的后六位。(2)点击“学籍变动管理”栏目,进入“学籍变动申请”,根据本人需求选择“变动大类”和“变动类型”。(3)点击“学籍变动”,填写“申请理由”;点击“提交”,“打印”申请表。2、书面申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的“培养”栏下载申请表,打印后填写。(提示:但需要同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完成电子提交)(二)填写申请表的注意事项1、申请表应由本人填写并在纸质版上签名,不能由他人代填、代签。2、申请表“档案、户口退回地址及邮编”栏:申请“退学”且应将档案和户口从学校迁出的研究生必填,其中非定向和自筹研究生填写家庭户籍所在地信息,定向和委培研究生填写工作单位信息。申请其他学籍变动的研究生不必填写。3、申请表“变动开始日期”栏:申请所有变动类别的研究生均应如实填写。“变动结束日期”栏:申请“休学”和“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按照邀请信的回国时间填写。4、申请表“申请理由”栏:研究生应如实、详细填写。信息填写不完整的,学校不予受理;申请理由弄虚作假的,学校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5、通过网上申请的研究生,如果“提交”后需要查看审核状态、修改或删除,可在该页面侧面的“变动历史信息查看”中进行操作;如果此时院系尚未“审核”,也可以“收回”申请。(三)研究生填好申请表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呈交导师和院系负责人审核。导师和院系负责人先后审核并填写意见,审核时应对“申请理由”进行核实。没有指定导师的研究生,“导师意见”栏由学科点或项目负责人填写。“签名”处应由审核人本人签字,不能使用签名章;如由他人代签,应予注明。(四)申请表经导师和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研究生本人连同证明材料一并送交学校管理部门。学校负责对学籍变动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记载。申请材料送交单位和地址为:(1)医学研究生,送至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枫林校区治道楼三楼。(2)其他学科研究生,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邯郸校区8号楼125、127室或119室。四、其他事项(一)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发现患有疾病不宜入学的,在新生注册日之前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申请程序参照上述变动类型办理。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为一年(“变动开始日期”一般为入学当年9月1日,“变动结束日期”为次年9月1日),期间不具有我校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期满应按下学年新生入学标准申请入学,逾期不申请入学或入学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二)研究生新生取消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学籍变动类型,由院系和学校办理。(三)研究生学籍变动管理以《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依据,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研究生院)、(医学学位办)。&复旦大学研究生院2015年12月21日&您的位置 >
& 关于逾期不注册研究生的退学通知
关于逾期不注册研究生的退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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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逾期不注册研究生的退学通知
&#160;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研究生院在日下发了《关于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对未按要求进行学籍注册的同学将严格按照《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第一章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160; 附学籍管理规定:
&#160; “第五条 不能如期注册者,须向学院请假并获批准,请假超过两周者由研究生院批准。未能按期注册又未请假或者虽有请假但未获批准,以及逾期两周不注册或者超过请假期限仍未完成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160; 学年第二学期学籍注册时间已于日截止,有部分研究生逾期未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附名单学号。
&#160;经研究,学校研究生院对逾期未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含已请假及已办理出国手续学生)的研究生制作了自动退学通知书,请后附列的同学在日前到学院研究生科(SD502)领取自动退学通知书,并签字将回执留给学院,表示学生本人已收到退学通知书。
&#160;如果学生经多方联系不上或拒交回执,学院会将名单及政策公示一周,以示送达。
&#160;若学生对退学通知书有异议,务必在4月17日前向学院提交保留学籍的书面申请,申请中须解释未按期注册的原因,导师签字后交到学院研究生科(SD502)。
&#160;另,学满一年以上者准予肄业并发给肄业证书。申请肄业证书的同学需提交肄业证书申请表,在附件1或“经管主页-研究生培养-资料下载-学位工作”中下载,并于日之前交学院。
&#160;被发放退学通知的博士及学硕名单学号:
&#160;学号
&#160;2000005
&#160;附件1:研究生办理肄业证书申请表(见通知上方下载处)
&#160;附件2:
经济管理学院学籍注册管理规定
&#160;一、为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依照教育部2005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160;二、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当按学院规定的时间持研究生证到学院报到并办理注册手续。注册手续包括:
&#160;1.在注册登记簿上签字并登记学生当前联系方式;
&#160;2.在研究生证相应学期栏内盖注册章。
&#160;三、未按学校规定缴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缴费的研究生,须在每年9月份办理申请贷款手续,办理****学费手续后,予以注册。
&#160;四、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在开学两周内向学院提出书面请假申请,提交“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
&#160;五、未能按期缴学费(住宿费)、未请假或者虽有请假但未获批准,以及逾期两周不注册或者超过请假期限仍未完成注册者,学校将对其发放退学通知书。同意退学或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160;对退学通知有疑义,提出保留学籍申请并补注册的,做如下处理:
&#160;1.取消当前学期的各种奖学金参选资格,并停发助学金。
&#160;2.拒绝其当前学期的论文开题或毕业答辩申请等培养环节,待下学期按时注册后再行办理。
&#160;六、此规定自日起执行。
&#160;七、此规定由学院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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