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户口配偶能得到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补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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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买保险就上大家保!&&& 遗属补助有哪些标准
遗属补助有哪些标准提交需求,马上获得5家保险公司报价给谁投保:出生年月: 参保企业使用死亡,其配偶年龄男超过60岁,女超过55岁,且没有工作的,每月可享受245元的生活补助。对于以上情况主要分两种,如果是退休时死亡,遗属补助由社保部门支付;如果是在职职工死亡,遗属补助则由企业支付。标准有哪些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遗属补助政策标准一、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1.由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享受或变更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都在本次调整之列。2.新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从日起,统一按《甘肃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表》(附后)执行,此前其它标准一律停止执行。3.为保护、抢救国家财产、对敌斗争或舍已救人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可在上述表列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50元。4.新标准执行后,若全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如属城市户口的,可向县民政部门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其它未尽事宜可继续依据甘人事114号、121号文件规定执行。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变更1.申报审批的时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变更申报审批工作从日开始,到10月10日结束。2.申报审批的程序遗属个人申报(8月15日至9月15日)。申报变更遗属补助标准的遗属需持:①个人身份证(审查后交公安机关盖章确认的复印件一张);②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户籍类别及年龄证明(必须为打印且加盖公安机关印章);③属已故职工配偶的,持所在乡镇(或街道居委会)婚姻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④属在中学学习的学生,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⑤属2004年以前享受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且2004年提高标准的需提供2004年提高供养标准的审批文号;2004年以后审批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需提供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审批文号。⑥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已故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变更审批表(照片处必须贴有本人照片或以电子形式打印,否则不予审批)一份后,将全部材料交由原供养单位主管部门审查。⑦主管部门审查(9月16日至9月30日):各乡镇、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对本单位的供养遗属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摸底**,严格审查遗属个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认真填写《机关事业已故职工享受遗属供养标准变更审批表》并在符合享受和变更遗属供养条件人员的遗属供养标准变更审批表上加注意见后,将全部材料一并报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查。3.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审批(10月1日至10月10日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在严格审查**后,重新按照新标准审批。4.各乡镇、各部门也要以这次工作为契机,对已丧失供养条件(被供养的父母已死亡;被供养的配偶已再婚或死亡;被供养的子女或兄妹已年满18周岁或中学已毕业)的人员要坚决予以**,并及时停止供养并通报相关部门。前一篇:后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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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遗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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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各地一不一样,在网上找到一个陕西省的,摘抄关于遗属的部分,遗属:根据民发(80)5号、财事(80)34号、人薪司函(90)16号、陕人险函(92)13号、陕人发(96)66号文件规定,遗属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和其它亲属.即: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经公安机关登记入户的超生子女)年未满16岁或者满16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年满16周岁尚在没有建立全体学生都可享受助学金制度的职业中学就读,或者死者生前供养的子女考入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但在学习期间生活确有困难的(如本人享受助学金和其它在校生活补贴标准超过遗属生活费标准的,不再享受遗属补助).凡符合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遗属,本人向离休干部原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财政供养的由所在单位向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申报,须附户口证明、学校证明等.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主管局审批.根据老干办字(90)172号、陕人险发(91)155号文件,离休干部去世后,其配偶再婚的,或再婚后又离婚的,不再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个别没有经济来源的,生活上可给予适当照顾.对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要定期核实.父、母和配偶、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供养到去世,子女供养到16周岁或者普通中学、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对已失去补助条件者,要及时予以取消.根据陕人发(99)88号、陕人办发(96)66号、宝县人劳发(2000)01号文件,遗属生活补助款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城镇户口每人每月160元,物价性补贴一个人每月34.80元,二个人以上每月63元,农村户口每人每月150元.企业单位城镇户口每人每月160元(含物价性补贴),农村户口每人每月130元.死者配偶每月固定收入超过350元的,可将超过部分的1/3扣下,作为供养子女的生活补助费,不足部分由死者生前单位或发放离休费单位发给.配偶固定收入低于350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死者生前单位和发放离休费单位发给.住房租金超过0.3元/平方米时,在本户规定住房面积标准内,已故离休于部配偶住房新增租金按已故离休于部本人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确定,即解放前三个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实行新增租金全免,免交60%和40%再婚后.原子女应该可以享受遗属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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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工因公死亡之后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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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补助对象
范文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包括那些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 属和其他亲属: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夫年 满六十周岁,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妻 年满五十周岁,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具备法定手续 的养子女,)年未满16 周岁,或虽满 16 周岁尚在普通高、中等院 校(不包括研究生,下同)、技工学校、普通中学学习;或基本丧失 劳动能力的。 4.工作人员生前抚养的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 年未满16 周岁;或虽满16 周岁,尚在普通高、中等院校、技工学 校、普通中学学习;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5.夫妻双方都是职工,一方死亡后其父母需要补助的,由死者 单位负责,另一方的父母不能作为补助对象。一方不工作,其父母无 其他子女,长期由工作一方供养的,工作一方死亡后,原单位可将不 工作一方的父母作为补助对象,不工作一方再婚后,不再补助。原文地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包括那些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 属和其他亲属: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夫年 满六十周岁,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以后又依靠死者供养的抚养人)、妻 年满五十周岁,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具备法定手续 的养子女,)年未满16 周岁,或虽满 16 周岁尚在普通高、中等院 校(不包括研究生,下同)、技工学校、普通中学学习;或基本丧失 劳动能力的。 4.工作人员生前抚养的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 年未满16 周岁;或虽满16 周岁,尚在普通高、中等院校、技工学 校、普通中学学习;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5.夫妻双方都是职工,一方死亡后其父母需要补助的,由死者 单位负责,另一方的父母不能作为补助对象。一方不工作,其父母无 其他子女,长期由工作一方供养的,工作一方死亡后,原单位可将不 工作一方的父母作为补助对象,不工作一方再婚后,不再补助。
范文二:遗属补助政策有哪些遗属补助政策相信很多人对此了解的比较少,那么遗属补助政策内容有哪些呢?其补助的对象有哪些?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遗属补助政策的补助对象。遗属补助政策:补助对象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虽未满6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虽未满5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力的;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遗属补助政策:补助标准民政部门负责的优抚对象中遗属是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党和政府历来重视优抚对象的生活问题,给予定期定量生活补助,并建立了抚恤金自然增长机制。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从日起,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后烈士遗属抚恤补助金标准是城镇680元/月,农村430元/月;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补助金标准是城镇625元/月,农村420元/月;病故军人遗属抚恤补助金标准是城镇595元/月,农村405元/月。相关阅读:1.2015年最新保险公司排名_历年中国保险公司名/zt/baoxiangongsipaiming/2. 2016失业保险怎么领_热门地区失业保险怎么领-沃保保险网/zt/shiyebaoxianzenmaling/3.退保【流程_手续_申请书】/zt/tuibao/4.退伍军人养老保险【政策_转移_补助_办理】/zt/tuiwujunrenyanglaobaoxian/
范文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故(牺牲)后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单位名称:病 故 死 亡 人 员 情 况 姓 名 出生年月 原任职务 死亡原因 死亡时间 工作单位 姓名 享 受 死者生前赡 定 养的、抚养 补 人 的直系亲属 员 情 况 家庭住址 与死者关系 出生年月 性别 籍贯 参加工作时间 月工资额 死亡地点 工作年限 户口性质 月收入 补助金额 备注死者配偶姓名本 单 位 意 见同 意主 管 部 门 意 见同 意审 批 意 见同意从年月开始,每月补助金额 元整。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注:1、报批时需带火化证、遗属户口,超过 18 周岁的的遗属的在校证明,农业户口的遗属要有当地派出所阅读详情:的证明配偶所在单位对其工龄及月收入的证明。 2、此表一式四份,单位、主管单位、财政、审批单位各一份。
范文四:通
知局属各单位: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规范津补贴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退〔2007〕2号)和《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郑民文〔号)的有关规定,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经提高到340元,局将对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进行调整。现将具体调整标准和要求通知如下:一、调整标准1、原执行标准每月360元,调整后每月为408元(建国后参加工作的人员);2、原执行标准每月390元,调整后每月为442元(孤独单身的遗属);3、原执行标准每月420元,调整后每月为476元(—期间参加工作的人员);4、原执行标准每月450元,调整后每月为510元(—期间参加工作的人员)。二、执行时间自日起执行 。三、 报批时携带材料:1、遗属生活补助登记卡片2、遗属户口本原件,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3、最近领取遗属生活补助标准(财务处发放数据)4、遗属生活补助审批表一式三份。
范文五: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的通知民发[1980]5号现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本《规定》的原则,结合你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下发执行,并报我们备案。
日 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问题,一九五七年、一九六四年内务部、财政部、国务院人事局在联合通知中原则规定,可给予临时或者定期的补助。多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执行很不一致,互有影响。为了妥善解决遗属生活困难,有利于安定团结,解除广大工作人员后顾之忧,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多做贡献,根据现在的情况和各地的要求,特作如下暂行规定: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对于在保护抢救国家资财或在对敌斗争中牺牲的人员,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一些。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三、补助对象,是指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六十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五十岁,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十六岁,或者满十六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十六岁,或者满十六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四、上述补助对象参加劳动或农业生产所得的报酬,应作为本人的生活费用,在计算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时,要把这部分收入考虑在内。五、死者配偶有固定收入的,其收入数额在扣除本人必要的生活费后,所余部分应作为遗属生活费,不足时,再给予补助。扣除标准,由各地区根据本地区一般工作人员的生活水平确定。六、遗属在享受定期补助以后,如遇有特殊困难,死者生前所在单位,还可酌情给予临时补助。七、享受补助的遗属,因经济收入增加,就业和人员减少,可根据新的情况减发或者停发其生活困难补助费。八、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的经费内支付。
范文六:遗孀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范例尊敬的农机局领导:我叫宋xx,今年69岁,我丈夫王国良(大修厂职工)于30年前为农机局办事时因公死亡。三十年来,我的生活一直靠农机局和大修厂救济、补助维持生活。我心里也一直在默默地感激党和政府、感激农机局历届领导对我这个孤寡人家的关怀和照顾。如今,我年岁已大,体弱多病,患有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及冠心病;胃部还做过大手术。多年来,经常去医院看病,每天都得吃药,医药费占去了我大部分有限的遗属生活费,(遗属生活费每月95元)因此,我的生活日益艰难,生活特别困难。眼下,年关将至,为了能使我过一个安静平和、不再为吃喝犯愁的春节,为此,特向农机局领导提出困难补助申请,请您们根据我的目前处境和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帮助我顺利、心情愉快地渡过今年的春节。申请人:遗属定期生活补助申请书尊敬的斗里乡人民政府领导:我叫xx,系已故职工石明新的妻子,今年61岁,因长期在家务农,体弱多病。如今,年岁已大,患有严重的腰间盘突出症、冠心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医疗费用都是由丈夫的退休金来承担。今年9月6日,丈夫因心脏衰竭不幸去世,家里没有了生活来源,医疗费用没有了保障,家庭生活出现了困难,特申请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望组织给予批准为谢!特此申请!申请人:201x年12月5日生活补助申请书范文尊敬的各位校领导:我是xxxx级xx本科x班的学生,家住在农村,父母是农民,知识水平不高,我们家是村上的贫困户,重点扶助对象,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均来自那几分微薄的农田收入,平日生活拮据,家里房屋破旧,里面那仅有的几件家具都还是父母结婚时置办的,厨房还是搭建在家里的过道上,在雨下得特别大的天气里,炉火都升不起来,更不用说要想在该吃饭的时间里吃饭了,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了。这些年来,我读书的费用都还是问亲戚朋友借和靠他人的帮扶,即使是现在我所穿的很多的衣服都还是同学或朋友那些不穿了的衣服送我的。从开学到现在,由于多种原因,我不知道“饱”是什么滋味,“饱”是什么,或许它已不存在了,于我来说。物价的上涨,让我必须在那原已微薄得可怜的生活费里必须在精打细算,否则,失去的将更多,不知道的也将更多。鉴于上述的多种原因和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特申请生活补贴金,望个位校领导能够批准。申请人:遗孀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范例尊敬的农机局领导:我叫宋xx,今年69岁,我丈夫王国良(大修厂职工)于30年前为农机局办事时因公死亡。三十年来,我的生活一直靠农机局和大修厂救济、补助维持生活。我心里也一直在默默地感激党和政府、感激农机局历届领导对我这个孤寡人家的关怀和照顾。如今,我年岁已大,体弱多病,患有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及冠心病;胃部还做过大手术。多年来,经常去医院看病,每天都得吃药,医药费占去了我大部分有限的遗属生活费,(遗属生活费每月95元)因此,我的生活日益艰难,生活特别困难。眼下,年关将至,为了能使我过一个安静平和、不再为吃喝犯愁的春节,为此,特向农机局领导提出困难补助申请,请您们根据我的目前处境和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帮助我顺利、心情愉快地渡过今年的春节。申请人:遗属定期生活补助申请书尊敬的斗里乡人民政府领导:我叫xx,系已故职工石明新的妻子,今年61岁,因长期在家务农,体弱多病。如今,年岁已大,患有严重的腰间盘突出症、冠心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医疗费用都是由丈夫的退休金来承担。今年9月6日,丈夫因心脏衰竭不幸去世,家里没有了生活来源,医疗费用没有了保障,家庭生活出现了困难,特申请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望组织给予批准为谢!特此申请!申请人:201x年12月5日生活补助申请书范文尊敬的各位校领导:我是xxxx级xx本科x班的学生,家住在农村,父母是农民,知识水平不高,我们家是村上的贫困户,重点扶助对象,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均来自那几分微薄的农田收入,平日生活拮据,家里房屋破旧,里面那仅有的几件家具都还是父母结婚时置办的,厨房还是搭建在家里的过道上,在雨下得特别大的天气里,炉火都升不起来,更不用说要想在该吃饭的时间里吃饭了,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了。这些年来,我读书的费用都还是问亲戚朋友借和靠他人的帮扶,即使是现在我所穿的很多的衣服都还是同学或朋友那些不穿了的衣服送我的。从开学到现在,由于多种原因,我不知道“饱”是什么滋味,“饱”是什么,或许它已不存在了,于我来说。物价的上涨,让我必须在那原已微薄得可怜的生活费里必须在精打细算,否则,失去的将更多,不知道的也将更多。鉴于上述的多种原因和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特申请生活补贴金,望个位校领导能够批准。申请人:
范文七:讲座三:有关遗属补助的相关政策 1、 1、
遗属补助的补助对象,主要是指死者生前供养的下列亲属:文件依据: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苏人四[1982]54号) (1)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岁,或者虽未满60岁 ,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2)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岁,或者虽未满50岁,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力的;(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弟妹)年未满18岁,或者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机关技术工人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普通工人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部分组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津贴(活工资)两部分组成。(苏人四[1996]21号、苏财行[号)3、关于遗属补助的其他规定:(1)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去世后,其遗属生活困难问题,不能按在职去世人员遗属补助的规定办理。(苏人四[号)(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故的当时,其配偶没有给予生活困难补助的,如果现在符合遗属补助条件,可以按规定给予生活困难补助。(苏人四[81]63号)(3)非正常死亡的人员除犯有严重罪行畏罪自杀的以外,其抚恤和遗属生活补助按正常死亡对待。(中发[1982]9号)(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含执行劳动保险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死亡以后,遗属生活补助问题,应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办理。(苏人四[1982]54号) (5)补助对象原由死者与其他亲属共同供养的,补助标准可视情适当降低。(苏人四[1982]54号)(6)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原则上一年审核一次。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单位,应及时了解受补助的遗属生活变化情况。享受补助的遗属死亡或就业,应减发或者停发其生活困难补助费。(苏人四[1982]54号)(7)享受遗属补助的对象,不包括岳父母和公婆等非直系亲属。(苏人四[号)(8)死者原在学校学习的年满18岁的子女、弟妹毕业离校后,无论就业与否,均不得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苏人四[1984]43号) (9)“年虽满18岁尚在学校学习”中的学校,是指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苏人四[1984]43号) (10)死者遗属补助金额确定后,其配偶因升级而增加的工资部分,不抵消遗属生活补助费。(苏人四[1984]43号)(11)工作人员死亡时在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后来原单位改为企业的,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可以继续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人员死亡时在企业,后来单位改为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则不能按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规定办理。(苏人四[84]43号)(12)遗属上大学毕业后又考取研究生的,研究生的生活待遇国家已有了安排,一般不再享受遗属补助。(苏人四[1989]18号)(13)符合劳人险[83]3号文件规定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参照所在地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遗属补助标准执行。(苏人通[号)(14)日执行新标准后,离退休、工作人员遗属原领取的其他各种单项补贴等均不再保留。(徐政人发[2004]24号)〈完〉
范文八:遗属补助申请书范文遗孀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范例尊敬的农机局领导:我叫宋xx,今年69岁,我丈夫王国良(大修厂职工)于30年前为农机局办事时因公死亡。三十年来,我的生活一直靠农机局和大修厂救济、补助维持生活。我心里也一直在默默地感激党和政府、感激农机局历届领导对我这个孤寡人家的关怀和照顾。如今,我年岁已大,体弱多病,患有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及冠心病;胃部还做过大手术。多年来,经常去医院看病,每天都得吃药,医药费占去了我大部分有限的遗属生活费,(遗属生活费每月95元)因此,我的生活日益艰难,生活特别困难。眼下,年关将至,为了能使我过一个安静平和、不再为吃喝犯愁的春节,为此,特向农机局领导提出困难补助申请,请您们根据我的目前处境和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帮助我顺利、心情愉快地渡过今年的春节。申请人:遗属定期生活补助申请书尊敬的斗里乡人民政府领导:我叫xx,系已故职工石明新的妻子,今年61岁,因长期在家务农,体弱多病。如今,年岁已大,患有严重的腰间盘突出症、冠心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医疗费用都是由丈夫的退休金来承担。今年9月6日,丈夫因心脏衰竭不幸去世,家里没有了生活来源,医疗费用没有了保障,家庭生活出现了困难,特申请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望组织给予批准为谢!特此申请!申请人:201x年12月5日生活补助申请书范文尊敬的各位校领导:我是xxxx级xx本科x班的学生,家住在农村,父母是农民,知识水平不高,我们家是村上的贫困户,重点扶助对象,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均来自那几分微薄的农田收入,平日生活拮据,家里房屋破旧,里面那仅有的几件家具都还是父母结婚时置办的,厨房还是搭建在家里的过道上,在雨下得特别大的天气里,炉火都升不起来,更不用说要想在该吃饭的时间里吃饭了,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了。这些年来,我读书的费用都还是问亲戚朋友借和靠他人的帮扶,即使是现在我所穿的很多的衣服都还是同学或朋友那些不穿了的衣服送我的。从开学到现在,由于多种原因,我不知道“饱”是什么滋味,“饱”是什么,或许它已不存在了,于我来说。物价的上涨,让我必须在那原已微薄得可怜的生活费里必须在精打细算,否则,失去的将更多,不知道的也将更多。鉴于上述的多种原因和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特申请生活补贴金,望个位校领导能够批准。申请人:
范文九: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鲁人发〔2005〕22 号、济人字〔2005〕34 号 主要内容补 助 对 象济人社发〔2012〕40 号工作人员因公牺牲或者参加工作满5年病故以后,从去世下月起执行,由死者原单位定期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父(包括自幼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周岁,或者不满6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 母(包括自幼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周岁,或者不满5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 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者前夫所生子女) 、弟妹(包括同父异母弟妹)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 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者。 遗属系普通高校、中专、技校在校学生(不包括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列入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范围。 符合条件的遗属,不分农村居民 、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标准 按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镇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执行。 1、死者因公牺牲并被授予 称号的,提高50%。 烈士 补 助 标 准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死 遗属,提高30%。 者的 3、因公死亡人员的遗属以 独单身的遗属,提 及孤 高20%。 4、 兼有1、 3 项提高 2、 补助标准 情况时, 行其中一项 不能 只执 , 累加。 遗属按 规定享受的补助 总额, 费 不受死 者生前原 工资总额或离退休费 总额的限制 。 死者生前父母分别由 死者及其兄 弟姐妹共同供养者 按50 的标准 , 核发生活补助。 足的部分由死 不 者的兄弟姐妹共同分 摊。 鲁人发[2005]22 号文件下发前 ,已核定供养关系的 ,不再改变 。 标 准 调 整2012年6 月1号起, 补助标准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150%执行。 (济人社发〔2012〕40 号、鲁人社发〔2012〕23 号)2013年1 月1日起,1937 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去世后,其配偶无固定工资收入的,补助由每人每 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 (济老干发〔2012〕25 号)工作人员死亡后, 对随住城市的家属, 农村有家本人又自愿回去居住的, 其回家的车船费、 旅馆费、 伙食补助费, 按现行差旅费规定执行, 行李托运费据实报销。安家有困难的,可酌情一次性发给300-500元的安家补助费。 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退休人员死亡后,其补助按社会保险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补助按鲁人发[2005] 22号执行 工作人员死亡后,其配偶重新组建家庭的,配偶本人的遗属困难补助予以取消,其他符合补助条件的遗属继续享受 工作人员因违法等原因造成死亡的, 其遗属不享受遗属生活补助; 遗属因触犯刑律被判刑或管制的, 服刑期间停止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其 他 问 题死者父母中一方有固定收入的,另一方不列入享受补助的范围 核定遗属生活补助, 以工作人员死亡当时是否符合补助条件为准。 工作人员死亡时遗属不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 后来符合补助条件且生 活确有困难的,可视情况予以临时补助。 参加工作未满5 年的工作人员病故后,其供养亲属不享受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对符合第一条规定条件的遗属,可视人数的多少,在 不超过死者生前3-5个月的基本工资内,酌情发给一次性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按以上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死亡后的遗属补助由死者原工作单位研究确定,并填写补助登记表,市级以上报主管部门、县级以下报县(市、区)人事局。 单位应定期(一般为1 年)采取走 访、函调等方式了解 受补助遗属 的情况,对失去补助 条件的,要 及时取消其补助费。附:济宁市 2012 年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统计表
范文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贡人社发〔2012〕6号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根据川人办发(号、自人发(号、贡人发(号和自民发(2011)85号文件精神,我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月248元/人,因此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相应进行调整,新标准从2011年6月起执行。一、补助标准调整办法仍按川人办发(号文件执行。计发公式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计发系数。(一)户籍在城镇的遗属,计发系数为1.3;户籍在农村的遗属,计发系数为1.2。(二)符合下列条件的遗属,分别按以下标准执行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1.因公牺牲人员的遗属,计发系数为2.0;2.无依无靠的孤独遗属,户籍在城镇的,计发系数为1.5,户籍在农村的,计发系数为1.4;3.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的遗属,计发系数为2.4;4.日至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的遗属,计发系数为2.2;5.日至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的遗属,计发系数为2.0。二、工作要求各单位要结合此次标准调整,认真核查本单位遗属补助发放情况,并于2012年2月底前将《贡井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调整审批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附电子文档)。特此通知。附件:贡井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调整审批表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主题词:遗属补助
通知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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