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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首届兰山文化惠民消费季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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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兰政办字〔2017〕54号当前位置: >>
田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田阳县开展第一次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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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培育特色文化品牌》等六大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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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培育特色文化品牌》等六大举措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实施。  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培育特色文化品牌  为了进一步深化文化研究工作,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艺术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挖掘、整理、提升绿谷文化,打造具有丽水特色的文化品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历史、现实和未来相统一的高度,研究丽水当代发展的生动实践,梳理历史文化的传承脉络,健全和完善文物抢救保护和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挖掘、弘扬特色文化,积极培育特色文化品牌,充分发挥特色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把握导向,紧扣主题。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文化研究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围绕发展主题,把握正确方向,立足丽水实际,从研究、传承出发,为丽水发展服务。  2、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统筹兼顾,合理布局,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切忌急于求成,粗制滥造。  3、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立足于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在坚持特色文化保护的真实性和整体性的同时,把着力点放在提升城市品位和发展旅游经济上,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  4、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突出重点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着力抓好一些能够承载和体现绿谷文化内涵的项目,典型示范,积累经验,以点带面,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推进特色文化建设。  三、总体目标  到2010年,推出一批在全省有一定影响的文化研究成果,形成一定规模的文化研究丛书,构架起比较完备的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文化名人和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保护体系,充分展示区域文化特色,有效保护并合理开发利用我市特色文化资源,形成保护与利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努力把我市特色文化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四、主要任务  1、深化研究,挖掘特色。全面开展文化研究工作,重点抓好丽水当代发展、丽水历史文化、丽水名人、丽水历史文献四个专题,将研究成果编辑出版成有一定规模的系列文化丛书。通过学术研讨会、评选、展览、申遗等形式,集中力量打响若干个特色文化品牌。根据时代的要求,对特色文化进行再创造,丰富内涵,做到古为今用,推陈出新。  2、抢救保护,抓好传承。做好对历史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艺术资源的现状调查,分批分层次地把各类珍贵的历史文化遗存纳入各级重点保护单位和代表作名录,初步建立代表作名录体系。积极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争取新增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个。全力做好浙西南木拱廊桥和龙泉青瓷窑遗址的申遗工作。抓好民间艺术之乡建设,开展“一乡一品”、“一村一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活动。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力争4至5个项目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新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3至5个。  3、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在加强保护的同时,创新思路和工作方法,把特色文化的开发利用与提升城市品位和发展旅游业相结合,丰富城市和旅游景点的文化内涵;与爱国主义教育、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激发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爱国爱乡之情;与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相结合,推进民间传统工艺品的产业化生产和商品化经营;与对外文化交流相结合,积极扩大民族民间艺术等传统文化的海外影响力。  五、工作载体  1、实施一批重点文化研究项目,形成一批重点文化研究成果。围绕总体目标,分批、分类、分级实施,有序推进。整项工作持续5至10年时间,2006年至2007年为第一阶段,根据浙江省文化研究工程要求我市第一阶段实施或配合的重点项目,结合我市实际,有计划地推出一批在全省具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丽水当代发展要重点完成“科学发展观在丽水的实践”研究,突出两大主题:一是深入总结丽水发展经验,科学解读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二是系统研究丽水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现实和理论问题。丽水历史文化要突出畲族文化特性和民俗的研究,突出剑瓷、石雕、华侨、古廊桥等丽水文化特色个案的研究。丽水名人要突出对刘基、汤显祖等丽水历史名人生平、思想、业绩等的研究,撰写出版名人传记。丽水历史文献要突出对《处州府志》等地方历史文献的整理,配合做好《浙江文献集成》的整理。“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将持续实施研究计划,每年有重点地实施一批体现丽水特色、富有时代价值的重点研究项目。逐步创造条件,争取尽早启动历代丽水籍学者、作家、名人作品和著作索引及《括苍汇记》整理等研究项目,扩大成果规模。通过这些工作,为省内外研究丽水和我市人文社会学科建设提供重要研究成果。  2、做大一批特色节庆活动,打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重点抓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缙云仙都旅游文化节、景宁畲乡风情节、庆元香菇文化节、青田石雕文化节、龙泉登山节、云和木制玩具节等特色节庆活动,使之成为区域性乃至全国性、国际性的文化展示交流平台,形成一批体现绿谷文化独特魅力的节庆品牌。  3、建设一批特色博物馆,成为展示绿谷文化的重要阵地。重点抓好龙泉青瓷博物馆、庆元香菇博物馆、青田石雕博物馆、景宁畲族文化博物馆、遂昌汤显祖文化研究馆及处州青瓷博物馆等的建设。积极引导民营博物馆的建设,逐步形成政府办馆与民间办馆相结合、综合性博物馆与专题性博物馆并举的发展格局。  4、培育一批经典旅游景区,形成各具特色的文化旅游区块。重点加快“古堰画乡”、“名人南明”、“风情东西”等项目建设。大力培育仙都风景名胜区、龙泉山旅游度假区、遂昌《牡丹亭》原创圣地·汤显祖文化研究中心、缙云河阳古民居、松阳石仓古民居、景宁封金山畲族文化村、云和雾溪畲族文化村和大源客家文化村等旅游景区。有选择地将优秀民族民间历史文化融入风景风情旅游之中,加强包装和宣传,增添景区的人文色彩,提升景区的品位和效益。  5、发展一批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保持民间艺术原生态环境。重点发展景宁大均畲族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青田龙现村中国首个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地、遂昌好川古文化生态保护区、松阳高腔、庆元二都戏生态保护区、龙泉八都青瓷艺术保护区、青田石雕艺术保护区等。对当地世代相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资源,进行真实、整体和可持续保护,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6、建立一批文化产业基地,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建设“古堰画乡”、青田石雕、龙泉剑瓷、云和木制玩具、丽水文具制笔等文化产业区块,形成集聚和示范效应。扶持民间艺术特别是手工艺生产企业走向市场,吸引工商企业家投资开发民间艺术产业,促进民族民间艺术产业化发展。  六、措施保障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培育特色文化品牌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工作指导委员会,设立学术委员会和工作班子。充分调动本市社会科学研究力量的积极性,并借助市外科研力量,公开招标,竞争择优,整合资源,协力攻关。根据总体目标要求,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实施。市本级的研究项目由市委宣传部协调,市社科联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各有关部门以及在丽高校共同参与。各县(市、区)的项目由各县(市、区)负责实施,市里给予协调和指导。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管本地历史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的责任,探索和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机制。  2、增加投入,积极扶持。各级政府要把特色文化品牌培育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资金到位,保证文化研究和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要积极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争取社会赞助和捐助,多渠道筹措资金参与文化研究和保护开发,共同推进特色文化建设。  3、加强宣传,形成合力。各地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作用,利用多种手段和形式,加大对特色文化建设的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共识,凝聚社会力量。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发挥合力,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加强文化阵地建设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的公益性文化阵地建设,包括基础设施、活动内容、运作载体、人才队伍等建设,形成比较完备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特别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构建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核心,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提升丽水基层文化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科学制订本地区的文化阵地建设规划,明确重点项目和重点范围,制订具体方案,有计划、分阶段地组织实施。  2、全面推进,典型示范。在统盘规划、全面推进的同时,各地要重点扶持建设一批示范性的文化阵地。在普及基础上体现提高,在典型示范下带动普及。  3、统筹协调,共建共享。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统筹各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文化阵地资源,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新建文化设施要合理布局,兼顾各方,充分利用,全民共享。  4、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各县(市、区)、乡镇(社区)要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切实加强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文化部门要区分类别,加强指导,既抓好普及,又抓好提高,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阵地的社会效益,提高可持续运作的能力。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级政府要履行职责,在规划制订、组织实施、政策保障、资金投入、管理协调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同时,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文化阵地建设。  三、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市城乡基本建立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要求的,城乡文化设施比较完整、群众文化活动比较丰富、参与面比较广泛的基层文化建设新格局;构建起覆盖全市城乡的基层文化建设先进示范体系、科技信息网络传播体系。市本级文体设施明显改善;实现省级文化先进县零的突破;20%和50%的乡镇(街道)成为“浙江东海明珠乡镇”和“丽水山花乡镇”;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全面普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一级中心(县级)基本完成,基层二级中心(乡镇)有序推进;创建市级文化示范村(社区)100个,文化示范户1000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0.65平方米,市区达到1.2平方米。  四、主要任务  1、加强文化设施建设。  坚持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积极拓宽经费渠道,向城市、社区、农村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倾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接受文化产品、享受文化服务、开展文化活动的设施。  (1)市本级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按照“艺术之乡、浪漫之都、休闲胜地”的理念,精心建设城市标志性文化设施,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十一五”期间,争取完成丽水体育场、丽水电视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推进丽水大剧院、市图书馆、市博物馆、报业大楼和民营博物馆建设。  (2)县级文化设施建设。实现县县建有图书馆、文化馆,具有独特地方文化资源的县建成特色博物馆。各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平均面积分别不低于1500平方米(国家二级馆标准);县级图书馆平均藏书15万册以上,年购书经费不低于10万元;全市每万人拥有图书馆个数及人均拥有藏书量有较大幅度提高。开展文化先进县建设,争取1个以上县进入省级文化先进县行列。  (3)乡镇、村级(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实现乡乡(镇、街道)建有符合标准的文化站,站均用房面积达到500平方米。85%的行政村有室内外文化体育活动阵地,文化设施基本覆盖全市行政社区,社区文化体育设施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和利用。  (4)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完成9个县(市、区)的基层一级中心建设;力争30%的山花乡镇(含明珠乡镇)建成基层二级中心。  (5)体育场(馆)建设。按照具备承办全省运动会的能力,在完成市本级体育中心建设的同时,统筹整合全市体育场馆的布局。全市所有街道和50%的乡镇建有能基本满足群众健身活动需要的体育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0.65平方米(市区1.2平方米)。公共体育场所全部向社会开放。  2、加强文化队伍建设。  坚持群众性、普及性、专业性原则,培养一支能适应先进文化要求和群众需要的有较高素质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以及业余文艺创作、文体活动骨干队伍。建立长效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1)文化部门要会同编制、人事、财政等职能部门,进一步理顺乡镇文化站管理体制,对乡镇撤扩并后的文化员岗位予以重新核编,并逐步按新编制数配齐。  (2)制定并实施乡镇文化员准入制度。对全市现有文化员在轮训的基础上进行考核,持证上岗。建立文化员的招聘、录用制度,确保文化员专业素质。  (3)加大从业人员再教育力度。制定基层文化人才长期培训计划,实行全员培训,使全市基层文化单位从业人员都能得到继续教育,更新知识,提高技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4)充分发挥业余文艺人才作用,建立一支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文化辅导队伍。引导、扶持和培育民间职业剧团、基层(农村、社区)业余文艺演出团队。通过各种表彰和奖励机制,培育、吸引业余文艺人才。  (5)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合理解决文化员的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基本待遇问题,保障基层文化队伍的稳定。  3、加强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建设。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断创新基层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增强文化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  (1)繁荣群众文艺创作。坚持“三贴近”,积极推进群众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服务。根据群众文化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总结经验,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在群众文艺创作数量和质量上取得明显突破。多生产体现时代特征、弘扬民族精神、突出地方特色的文化产品,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  (2)积极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做精做好节庆、商贸、旅游、区域和社团文化活动,以及民间表演、造型艺术、体育竞技等活动,打造富有特色的活动品牌。市本级重点抓好具有一定示范作用、可持续发展的全市性常规骨干活动项目,集中精力办好群众歌咏大会、舞台表演艺术展演、社区文艺会演、乡村文艺调演等活动。县、乡要结合当地实际,经常性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各类文化活动。形成多层次、多类别、多样式、城乡联动的群众文化活动格局,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3)深入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总结多年文化下乡经验,以“文化大蓬车下乡大行动”为载体,为农民送戏、送书、送电影、送文化科技知识,繁荣农村群众文化,满足广大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4)增强城乡图书服务的功能和效率。以县级图书馆为基地,开展县域范围内的流通借阅。以社区、村为对象,开展集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为一体的讲座活动和读书活动,实现城乡图书资源、人才资源的流通与共享。  (5)开发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利用互联网快捷、便利、高效的传播优势,集结一定容量的文化内容资源,建设有区域特色的文化信息资源库和门户网站。  五、工作载体  1、实施公共文化设施达标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大力推进市、县级公共文化设施达标工程建设,在完成市本级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目标的同时,争取实现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平均面积不低于国家二级馆标准。全市体育场馆资源具备承办全省运动会的能力。突出重点,加强扶持,开展省级以上文化先进县的创建活动。  2、实施浙江东海明珠·丽水山花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要完善“浙江东海明珠乡镇”和“丽水山花乡镇”创建标准,提高创建水平,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全市新建东海明珠乡镇20个、山花乡镇35个;对已建成的东海明珠乡镇和山花乡镇实行动态管理,优存劣汰,确保质量。  3、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全市基层一级中心为依托,整理和挖掘我市丰富的人文资源,建立若干个规模较大、特色鲜明的文化信息资源库,初步建成覆盖全市的基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络。  4、实施村级(社区)文化阵地工程建设。开展“百村千户文化示范工程”结对共建活动,建成100个市级文化示范村(社区),1000个市级文化示范户,全面促进村级文化阵地建设,构建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启动“欢乐家园”社区文化建设工程,以打造“15分钟活动圈”为目标,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活动的开展。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级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真正把加强基层文化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加强领导和协调,注重研究和解决文化阵地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体系,形成市、县分级管理,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良性互动的建设机制。文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的规划和指导,制定、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及筹措建设经费。财政部门要落实好建设资金和专项活动经费。  2、完善经济政策,加强法制建设。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放宽各类资金投资文化阵地建设的准入条件,注重解决当前文化设施建设征地难、费用高等问题,为文化阵地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3、加大资金投入,注重资金实效。“十一五”期间各地用于基层文化建设经费的增长幅度应不低于正常性财政支出增长的比例。市、县要积极争取省对欠发达地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的资金支持,并制定好配套政策。在确保公共财政投入的同时,进一步拓宽经费渠道,鼓励民间资金参与文化阵地建设。  4、培育文化服务业,促进可持续发展。县(市、区)、乡镇(街道)及社区、村级文化中心要根据当地实际,利用市场机制,探索文化活动经营方式,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文化阵地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社会舆论。发挥新闻宣传的导向作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大力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文化建设的重大举措,大力宣传基层文化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市、县文化部门要定期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基层文化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  推进文化精品创作  为了进一步扶持和推动文艺、社科、新闻出版等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的有机统一,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推出文化精品,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精品的示范导向功能,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使我市文化精品创作生产不断进步,形成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良好氛围和繁荣局面,为加快绿谷文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弘扬主旋律和坚持多样化相结合。既要坚持正确的导向,努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又要注重精神文化产品题材和表现手法的多样化,努力创作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作品。  2、突出重点和全面推进相结合。既要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优势项目的创作生产,又要全面推进,促进全市各地、各门类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全面繁荣。  3、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既要注重精神产品的社会效益,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又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文化精品在群众中和市场中经受检验,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4、出作品和出人才相结合。既要以多出优秀作品为目标,全力抓好精神产品创作生产,又要注意在创作生产的过程中努力做好凝聚队伍和培养人才的工作,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精心组织打造各类文化精品6至8件,争取在全国性、全省性评奖中获奖或在省内外产生较大影响。进一步推动文化创新,建立和完善对重点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过程的扶持机制及展评机制,全面推进各类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努力形成精品纷呈的繁荣局面。  四、项目范围  1、文艺类: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广播电视文艺、电视剧、广播剧、电影等领域的创作、演出、制作、展示、主题性活动等项目。  2、哲学社科类:理论文章、哲学社会科学著作。  3、新闻出版类:图书、音像出版物、广播电视专题片、媒体品牌栏目和节目。  4、文化服务类: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提供优秀精神产品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  五、重点内容  1、创作一批体现我市文化精品创作水准,在全省、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作品。重点扶持我市摄影、巴比松油画、畲族歌舞、中青年书法、音乐创作等五大创作群体的发展,鼓励他们以丽水本土文化资源为基础,创作一批反映绿谷文化、体现较高水准的文艺作品,重点组织好《瓯江谣》等重大作品的创作。  2、扶持一批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市场发展潜质,能在文化产业发展中起示范导向作用的项目。重点扶持“古堰画乡”等项目建设,以及青田石雕、龙泉剑瓷、云和木制玩具、丽水文具制笔等文化产业区块的发展。  3、扶持一批深受基层、群众欢迎,以提供、传播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为主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重点扶持一批媒体精品栏目和“文化大蓬车下乡大行动”等公益性服务项目。  4、组织一批围绕中心和大局,研究丽水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或在宣传丽水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项目。重点完成“科学发展观在丽水的实践”研究,编辑出版绿谷文化丛书。  5、培养一批具有较高艺术水平、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对传播绿谷文化有杰出贡献的文化人才。重点培养一批理论人才、新闻工作人才、文学艺术人才、工艺美术人才和文化经营管理人才。  六、工作思路  建立文化精品展评机制和项目扶持机制,推进丽水市文化精品创作。通过设奖、展览、赛事等载体搭建文化精品展示平台,激励文艺工作者潜心创作,多出精品。通过规划与立项、监督与管理、考核与奖惩等工作环节,对全市文化精品创作进行总体规划和宏观指导,对重点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传播过程实行全方位扶持,提高创作水准,确保精品质量。  1、建立文化精品展评机制。培育“一奖、两展、三赛”,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促进文化精品的生产和优秀人才的成长。“一奖”,即设立三年一届的“绿谷文化奖”,对丽水产生较大影响的文化精品和文艺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两展”,即两年一届的丽水油画展和丽水书画作品展。“三赛”,即每年一次的“瓯江行”丽水摄影大赛、丽水原创歌曲大赛、丽水文学创作大赛。  2、建立文化精品项目扶持机制。以立项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重点扶持项目,对确定的重点项目从创作、生产、传播进行全方位的扶持。重点扶持以丽水本土文化资源为基础、具有浓郁丽水地域特色的文化精品项目。对重点项目采取以下扶持方式:协调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进行策划、规划、论证、研讨,帮助修改加工提高;对部分项目的创作、生产给予适当经济补贴;围绕产品传播组织宣传推介,包括组织首发、首映、首演等仪式和展演、展播、展映等活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成绩优异的项目给予奖励。  七、组织保障  文化精品展评和项目扶持工作设办公室和文艺、哲学社科、新闻出版三个专项工作委员会。专项委员会由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和有关单位领导组成,分别负责三个领域的精品评选和项目扶持等有关工作。  文化精品展评和项目扶持的费用从市财政设立的文化建设专项费用中列支。同时,各级财政应加大对优秀精神产品的扶持力度,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精品工程建设,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为了在大力繁荣文化事业的同时,积极发展文化产业,采取多种方法和途径,促进我市文化产业取得质的提高和量的扩张,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发展规律,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丽水丰富独特的自然生态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优势,走出一条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道路,使之成为加快绿谷文化建设的重要突破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引导文化产业加速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开拓文化市场,建立起多元化投资机制,不断整合和提升优势产业,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  2、坚持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大文化,放眼大产业,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化产业发展机制,在体制机制创新中寻求文化产业的新突破。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文化经营单位通过转企改制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3、坚持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好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关系,坚持生态经济和绿色产业的发展方向,努力将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产业优势。不断提高资源的集约利用水平,实现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以特色文化旅游为切入点,以文化功能园区建设为载体,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活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发展主体,形成一批文化龙头企业、特色文化产业区块和重点文化产业体系,到2010年,构筑起以重点产业为主导、相关产业联动的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提升,文化产业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重点产业  1、生态文化旅游业。拥有丰富独特的人文资源、生态资源和旅游资源,这是我市发展文化产业的最大优势所在。要立足特色,整合资源,把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作为重中之重,走生态、文化、旅游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发展路子,使生态文化旅游业成为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最大的亮点和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十一五”期间,要着力建设一批具有生态文化特色和浓郁地域风情、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文化旅游项目,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逐步建立以绿谷文化为依托的丽水生态文化旅游框架。重点建设“古堰画乡”、“名人南明”、“风情东西”等项目。  2、现代传媒业。报社、电视台、电台等大众传媒是我市目前主要的文化产业。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媒体经营业拓展的空间还很大。“十一五”期间,大众传媒业要基本形成以广播电视、电子传媒和印刷传媒为主体的现代综合传媒产业,成为我市一大文化支柱产业。要适应多媒体综合性发展的趋势,从优化资源入手,创新经营模式,打造强势媒体。继续扩大广播电视的联网与覆盖,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数字化发展,并有效推进网络资源的开发和应用。  3、艺术品经营业。青瓷、石雕、刀剑、黑陶等是我市最有特色的传统工艺品,摄影、巴比松油画等现代艺术品也有着很强的商品属性。要大力发展艺术品经营业,提升我市文化产业的竞争力。要用全新的理念对传统工艺品进行改进,为传统工艺品注入更多的文化内涵,使传统工艺品文化品位更高。要按照旅游商品特点对艺术品进行包装,改变品种比较单一的现状,使之更好地进入旅游商品市场。推进工艺美术品的产业化生产和商品化经营,加快形成富有丽水特色和优势的工艺美术品产业体系。“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发展青田石雕产业区块和龙泉剑瓷产业区块,以及“古堰画乡”等项目。  4、文体用品制造业。以云和木制玩具和丽水文具制笔为代表的文体用品制造业的发展已有一定基础。“十一五”期间,要着重提升木制玩具产业的整体素质,从目前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并最终向技术密集型发展,提高木制玩具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培育出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形成2至3个龙头企业和一批行业骨干企业,力争成为国内及亚太地区先进的木制玩具制造基地。大力引导丽水文具制笔行业加强品牌建设,推动企业上规模、上档次。  五、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文化产业作为丽水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来培育。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论坛、新闻宣传等形式,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高发展文化产业的自觉性。要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作为绿谷文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突破口来抓,以文化产业的发展来增强文化软实力。要把文化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作为21世纪的新兴支柱产业来加以培育和扶持,推动丽水跨越式发展。  2、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强对发展文化产业的谋划指导。要根据《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快文化建设的决定精神,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文化产业研究,尽快完善和实施《丽水市文化建设“四个一批”规划》,编制文化产业分行业规划和《丽水市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指南》,组织文化产业招商活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文化产业实行宏观调控,引导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要打破地区、部门、行业和所有制的限制,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用抓工业的理念和借鉴工业园区的成功经验,培育一批特色明显、潜力较大的文化功能园区,加快文化资源的整合,更好地发挥现有文化资源的整体效益,提高文化产业发展水平。  3、改革体制,转换机制,着力培育面向市场的文化产业发展主体。培育一大批具有活力和竞争力的文化发展主体,是文化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国有文化单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力量,必须通过转换机制、优化结构、扩大规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文化企业。要进一步推进经营性国有文化单位“事转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新闻媒体中经营部分,一般性文化产品的制作销售单位,一般性艺术表演团体,实行分类分步转企改制。要进一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产权结构调整,吸纳多元社会资本,建立新型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进一步推进新闻媒体“两分开”改革,建立和完善宣传业务与经营业务相对独立、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组织结构,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机制。要扶持现有文化企业中具有一定规模、较大潜力的企业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培育一批文化龙头企业。  4、拓宽思路,开放搞活,努力形成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产业的良好局面。民营文化产业是丽水文化产业发展的潜力和希望所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在政策许可范围内,通过产权交易、共同投资、联合开发等途径参与国有文化单位改革,为国有文化单位体制机制创新注入活力。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在政策许可范围内投资文化产业,支持现有大型民营文化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优化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环境,消除文化市场内部壁垒,推动民营文化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六、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文化产业管理体制,理顺行政管理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实行政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衔接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从财政税收、工商管理、社会保障、劳动人事等方面,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落实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发展文化产业的有关文件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对发展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要继续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的投入,调整财政投入结构和投入方式,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发展文化产业上的导向作用。严格执行已出台的优惠税费政策,用好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文化专项经费。  3、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文联、社科联、记协、作协等群众团体和报业、广电、演艺、印刷等行业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完善中介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组建文化产业促进会等新的行业组织,团结广大文化企事业单位为文化建设贡献力量。  重视文化传媒建设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市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电影、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等文化传播媒体的建设和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文化传播规律,加强报纸、期刊、广播、影视、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等文化传播媒体的目标管理,大力发展文化传播事业,壮大文化传播产业,巩固主流舆论阵地,唱响主流舆论声音,保证主渠道畅通,丰富主导产品供应,提高文化传播水平,增强文化传播效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打造起四个平台:一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文化普及平台,不断满足基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基层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质量;二是文化精品展示平台,培育一批富有丽水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品牌媒体、品牌栏目、品牌主持人,提高新闻媒体的影响力、吸引力;三是文化产品交流平台,完善现代文化产品流通体制,建设特色文化产品集散基地,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四是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对外宣传平台,充分展示丽水形象,提高丽水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到2010年,使丽水文化传播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传播产业更加发展、文化传播精品不断涌现、文化传播环境明显优化。全市文化传播产业的总体规模、水平、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有进一步提高和改善,文化传播事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三、重点内容  1、传播主体建设。  大力发展全市文化传播事业,坚持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在舆论引导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晚报、专业频道贴近群众的优势,提高权威性、增强有效性,确保正确舆论导向。以深化体制改革、加快结构调整、推进产业升级为主线,提升全市文化传播产业实力、活力和影响力,增强我市文化传播主体综合竞争力。  (1)办好报业媒体。丽水日报社要充分发挥党报在舆论引导中的主导作用,着力搞好重大主题宣传;处州晚报要办出特色,满足群众多层次需要。改善发行结构,提高自费订报率,增加有效发行量。  (2)做强广电媒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在舆论引导中的龙头、主干作用。优化广告结构,确保广告创收稳步增长;开拓新业,形成多元发展的良好产业格局,发展数字电视、信息服务等新媒体、新增值业务;加大资产经营力度,探索频道、频率经营业务的资本合作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优质资源的效能。  (3)拓展网络媒体。整合资源,扩大覆盖面,把丽水网培育成为功能强大的网上正面新闻舆论中心、高科技新闻传媒、传播先进文化的新阵地、对外宣传的新渠道。到2010年,日均页面点击量要达到10万人次以上。  (4)积极实施品牌化战略。集中力量办好丽水日报社、丽水电视台、丽水电台和丽水网,培育品牌媒体、品牌栏目、品牌主持人。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增强新闻宣传效果,在确保正确舆论导向基础上,突出独特性,加强指导性,提高权威性,增强影响力。  (5)发展特色文化传播产业基地。充分利用自然人文景观、文化遗址以及民间民俗文化等地方文化资源,积极发展特色文化传播产业基地。  2、传播渠道建设。  以报刊发行、广电传输网络为主体,整合网络资源,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全市文化传播网络健全,渠道畅通,提高我市传播产品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1)发展报刊发行网络。引入全新的报业经营理念,实行市场化运作,建立和健全自办、邮发、社会渠道等多种发行方式结合的多元渠道营销网络,合理配置发行资源,提高运行效率,挖掘读者市场。增加网点铺货率,改建原有的发行站,并借用社会书店、杂货店力量开展发行业务,实行多报种经营,提高网络资源效率,积极拓展营业范围,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实现规模经营。通过积极培育,到2010年,出现1至2家拥有品牌、队伍稳定、网络健全、多业种赢利的发行企业。  (2)发展广播电视网络。加快推进全市以有线电视为主体的文化传播覆盖网的建设,发展以有线、无线、卫星、微波相结合的广播电视综合传输覆盖网。加快全市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和改造,积极推进有线数字广播电视整体转换,开展无线数字广播电视的开发和应用,促进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的共同发展。  (3)发展互联网络。丽水网等网络媒体要进一步拓展传播带宽,进一步扩大服务器容量,发展合作交流业务,提高传播能力。  (4)发展电影放映网络。推进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企业的体制改革和资源重组,积极推行院线制,实现品牌化经营,建立统一品牌、统一排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发行放映机制。加大对国产优秀影片的宣传、放映力度。  (5)发展网吧连锁网络。大力发展以新闻网站为主导的网吧连锁公司,通过新闻网站和连锁网吧的有效互动,促进全市网络新闻宣传事业和网吧业的健康发展。  进一步增强各类文化传播手段对基层群众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覆盖能力,积极推动农村和城市社区文化发展,实施先进文化“进村入户”工程,建立比较健全的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图书等基层文化传播覆盖网络。  (1)建设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实施农村巩固和提高广播电视村村通计划。在符合当地城镇化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到2010年,实现有线电视光缆乡镇联网率100%,力争20户以上的自然村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确保行政村和自然村用户可以收听(视)8套以上电视节目、5套以上广播节目,保证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各个行政村基本有一个电视室。  (2)大力推进农村图书发行网络和公共图书馆建设,争取新华书店网络覆盖到发达乡镇一级,健全行政村图书阅览室建设,每个图书阅览室藏书量不少于1000册,提倡市、县图书馆建立“流动图书馆”机制,积极开展送书下乡活动。  (3)确保完成中央、省、市三级党报党刊的征订任务,确保城市社区、企业和农村行政村、自然村都有阅报栏,车站、宾馆等公共场所能看到三级党报。  (4)开展“文化大蓬车下乡大行动”,进一步组织文艺工作者送戏到基层,每年组织一定数量的电影到农村和社区免费放映,并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3、传播手段建设。  及时适应信息产业迅猛发展所带来的文化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动信息技术对传统文化传播产业的升级改造,快速发展我市数字化文化传播产业,提升文化传播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1)提高全市文化传播产业的数字化程度。大力推进数字电视、数码电影、网络视听、在线游戏等新型文化传播手段建设。加强对手机短信、手机小说等新传播方式的研究,充分使用手机、网络等新媒体传播主导产品,唱响主流声音。有效整合新闻媒体、网络、电信等不同产业优势,充分实现新闻、信息资源使用价值,探索新的赢利模式。  (2)加大对重点新闻网站新型传播手段的扶持力度。以丽水网为龙头,充分运用网络内容快递、无线上网等新技术,进一步提高网站媒体的数据库全文检索水平和新闻短消息发布能力,建设功能强大的网上论坛,强化视音频传播功能,拓展信息定制、手机彩信、即时通讯等新技术业务。  (3)建设全市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以“文化上网工程”为核心,建设一批文化信息数据库,整合和开发现有网站的文化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文化信息网络服务体系。  4、对外传播建设。  实施文化传播"走出去、请进来”工程。巩固和完善现有对外宣传窗口,积极拓展对外宣传阵地建设。通过开设专版、交流稿件、互换节目、合作拍片等各种形式和手段,提高丽水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组织主题外宣活动,打造“感受丽水”外宣品牌,以举办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等活动为契机,有步骤、分阶段邀请国内、国际主流媒体和港澳台地区的记者、作家、书画家、摄影家等各界人士来丽水采访考察。重视做好对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的面对面宣传,增强涉外窗口服务单位的外宣意识。健全和完善对外新闻发布制度。到2010年,培育一批对外宣传基地。  5、文化传播安全建设。  完善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文化传播安全预警系统和保护屏障。在继续加大经营性业务开放程度的同时,加强对国际文化资本和文化商品流动趋势和流通渠道的监督,将国际文化资本对我市文化传播市场和文化产业可能构成的危险控制在安全警戒线之下,牢牢掌握党对新闻传播事业的控制权。  切实加强网上信息监管,探索对手机短信等新兴传播载体的有效管理,增强网络媒体的防病毒、防黑客攻击等互联网新闻安全技术的运用能力。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设立广播电视监测中心,保护并有效利用频谱资源,保证广播电视信号安全优质传输。设立出版物售前审读、报刊审读机构,加强审听、审视、审读工作,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根据“分级管理、条块结合、逐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度,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建设,加强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各地要明确人员编制、明确机构,落实经费,加大文化执法力度,确保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四、组织保障  1、明确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传媒建设作为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建设“平安丽水”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宣传部具体指导文化传媒建设的实施,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各有关部门工作,检查、督促工作进展情况。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方案负责具体落实相关内容的实施。  2、加大投入。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努力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发挥公共财政在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继续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把文化传媒建设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个项目的实施。从2006年起,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投入,用于公益性文化传播事业发展,通过贷款贴息、政策倾斜等多种扶持方式,鼓励重点文化传播产业发展。积极探索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发展文化的新途径,运用联合重组、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充分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文化传播建设。  3、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进一步加强文化传媒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和规划,并认真抓好贯彻实施。各地、各单位要明确责任人和年度目标,建立文化传媒建设综合量化考评体系和严格的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工程建设情况要作为评价当地社会发展水平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标准。  提升公民文明素质  为适应“跨越发展、和谐融入”对公民素质建设提出的迫切要求,着力提升全体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努力实践丽水精神,加强礼仪教育,普及科学知识,深化法制宣传,拓展信用建设,着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目标和步骤  以“公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为总载体,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基本建立公民文明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和道德规范体系,显著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养和身心健康水平,大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文明公民。  “公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的实施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到2007年,革除公民特别是城市市民行为陋习取得突破。以开展城乡文明礼仪教育活动为契机,兴起革除公民行为陋习的热潮,公民行为中的陋习和公共场所不文明现象明显改观。  第二阶段,2008年到2009年,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取得显著成效。公民的思想道德境界、科学文化素养、法律法规意识、身心健康水平明显增强。  第三阶段,2010年,在城市,市民文明素质、城市管理、市容市貌和行业服务质量,在市区接近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在县(市、区)城市接近省级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标准;在农村,农民文明素质、村镇管理、村容村貌达到新水平。  三、工作重点  文明素质提升,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长期任务,必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近五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推进理论武装工作。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教育群众,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的表率作用,增强全市人民的凝聚力和感召力。紧密配合中央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和重大决策,认真搞好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国际形势,了解基本国情,全面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发展目标上来。  2、加强文明养成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公民的文明道德素质。(1)制定和完善符合时代要求的市民文明守则、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和职业道德规范,采取各种形式,普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20字基本道德规范。(2)广泛开展“创文明丽水、做文明公民”活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践行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热情对待外来人员,培育良好的人际关系,不断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3)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明礼仪手册》,举办文明礼仪知识竞赛,组织文明礼仪文艺巡演等。(4)运用“双创”活动、新闻媒体、城乡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的宣传阵地等载体,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  3、深化诚实守信教育。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提高全民诚信意识。(1)深入开展以“弘扬丽水精神、提升诚信形象”为主题的诚实守信教育,引导人们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2)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组织行业协会签订文明诚信公约,建立文明诚信联盟,命名表彰一批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企业、文明诚信商店、文明诚信经营户。(3)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和监督机制,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和个人信用体系,突出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三大主体,打造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  4、积极普及科学文化。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营造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提高公民的科学素养。(1)开展创建学习型社会活动。结合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等学习型组织活动,大力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质。(2)加强科普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普宣传周”、“社会科学普及周”等活动,组织经常性的科普知识讲座、科技展览、科技咨询和科技培训。在全市城乡建成一批科普活动中心、科普宣传栏。(3)深化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和科技、文化、法律、卫生、平安“五进”社区活动,逐步形成常下乡、驻社区的工作机制。(4)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群众破除迷信,远离黄、赌、毒,抵制邪教,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大力塑造形象品牌。积极实施精神文明建设品牌战略,不断提升文明创建工作水平。(1)广泛开展创建全国和省级(示范)文明城市活动,打造一批文明城市(县、区)品牌;围绕建设绿色、和谐、温馨家园的目标,打造一批文明社区品牌;围绕规范管理、诚实守信、热情服务和群众满意的目标,打造一批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品牌;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的目标,以“瓯江文明长廊”创建竞赛活动为重要载体,打造一批文明村镇品牌。(2)深化以行政执法、窗口单位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作,完善服务承诺制、服务代理制、执法公示制、“一站式”服务制和为民服务联动机制,打造一批优质为民服务品牌。(3)以“双建设、双整治”和“百村千户文化示范工程”结对共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打造一批文化示范村(户)品牌。  6、努力优化社会环境。用良好的社会环境熏陶人,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1)结合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城乡结对、共建文明”活动,加大农村洁化、硬化、绿化、亮化和美化建设力度。(2)结合“双创”工作和文明村镇创建,加大对旧城区、小街小巷、城中村、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力度;加大对城乡违法建筑的拆除力度,清理沿街、沿公路、铁路、河道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现象;加大对城乡不文明的户外广告、标语横幅和非法广告的清理力度,对店名、门牌等用字进行规范,在城乡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文明素质的公益广告,让人们耳濡目染,感受熏陶。(3)积极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青少年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运用高科技手段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对互联网有害信息的清理整治和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接入服务单位的管理,严厉打击淫秽色情网站和淫秽色情声讯台,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思想文化环境。  7、重视社会救助和志愿者工作。在全市形成助人为乐、患难相助的道德风尚。(1)积极开展为失业职工、灾区群众和特殊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鼓励和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设立慈善基金,进行社会公益捐助活动;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为偏远贫困农村送科技、送文化,帮助农民群众脱贫致富。(2)开展“友爱在车厢”、“友爱在商场”、“友爱在医院”等活动。(3)培育和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大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社区义工制度,普遍推行节假日、双休日志愿服务和为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制度。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文明素质是绿谷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文明委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其列为任期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工作实绩目标考核内容,考核分值占年度考核分的10%以上。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不断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的投入。对群众性创建活动、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2、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文明委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的责任。要充实加强各级文明办力量,使其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各级宣传、文化、司法、体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社科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运用各种载体积极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学校文明素质教育作为德育的重要任务予以落实。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文明素质教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广大干部群众一起参与到“文明素质提升行动”中来。  3、设计有效载体。各地有关部门要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公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的具体实施意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注重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探索有效的新方式,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吸引群众参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反对做表面文章。  4、营造舆论氛围。提升文明素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关系全体公民,贯穿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  5、加大督查力度。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掌握公民文明素质的基本状况,针对问题研究对策,明确要达到的目标。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县(市、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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