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局水电局局长是谁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安监局局长邓涛一行深入现场督查指导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中国煤炭新闻网
15:05:13 & &
  7月14日,毕节市七星关区安监局长邓涛一行到七星关区大梨树煤矿督查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到矿后,邓涛局长一行先听取了煤矿矿长对企业基本情况、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近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了解;然后,检查组分为井上、井下两个组进行检查,邓涛局长亲自带队深入井下督查煤矿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结束后,各检查人员分别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根据检查出的问题作出了相关建议和意见;区煤安局监管一股股长蒙映对本次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相关要求;最后,根据检查通报情况,邓涛局长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按照五落实原则抓好隐患整改工作,确保隐患闭合管理。
  二、煤矿企业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突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继续做实、做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使现场管理向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迈进。
  三、煤矿企业要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煤矿汛期安全组织领导,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严格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严防井下透水事故,严防地表水倒灌矿井,严防雷电危及矿井安全。
  四、煤矿企业宣传教育形式要多样化,处处张贴安全标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活动,渲染安全氛围,切实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会安全、人人管安全。
  五、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树立企业安全标兵,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班组或个人进行一定奖励,积极调动职工积极性,切实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六、各监管人员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确保煤矿企业生产安全。
来源:贵州省七星关区安监局
&&&&&编 辑: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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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副区长杨黔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图)时间:日13:36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副区长杨黔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图)
  中新网3月31日电& 据贵州省纪委网站消息,经毕节市委批准,毕节市七星关区副区长杨黔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杨黔  杨 黔 简历:  杨黔,女,苗族,1974年9月生,贵州织金人,199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  1994年10月―2010年9月 任贵州省毕节地区农业区划中心工作员、农业资源动态监测科副科长、科长  其间:97.10 挂职任原县级毕节市观音桥办事处科技副主任;10.09 挂职任原县级毕节市海子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2010年9月―2011年11月 任贵州省原县级毕节市千溪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年11月―2011年12月 任贵州省原县级毕节市政府党组成员、千溪乡党委书记  2011年12月―任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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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七星关区安监局- 龚飞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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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25日,七星关区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邓涛带领督查组一行,到龙场营镇、大屯乡、田坎乡、普宜镇、阿市乡、小吉场镇和层台镇督查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 督查组一行通过实地检查和查看资料的方式,重点对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和生产经营单位防汛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措施和责任人情况,乡镇重点企业可能发生自然灾害采取防范措施和应对防范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落实整改。邓涛要求,各乡镇必须进一步提高对今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极端严峻的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对防汛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要保持高度警惕,积极主动应对,密切关注雨情、汛情、险情,认真督促企业落实汛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煤矿、露天矿山、排土场、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加强供电、防雷管理,强化应急演练,加强与气象、国土等部门沟通协调,超前筹划、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责任编辑:毕节市安监局
【分享到】毕节市近期干部任免汇总(6月更新)&换届前大调整
颜岭同志任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金沙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聂忠智同志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保留正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易晓华同志任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免去其中共毕节市纪委、毕节市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职务;
  叶荣同志任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张铭同志任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委员、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贵州百里杜鹃国家级森林公园、贵州百里杜鹃自然保护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宣传部部长职务;
  提名吴贤耀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政协主席候选人,免去其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提名免去吴坚同志毕节市七星关区政协主席职务(保留正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提名王大庆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人选,提名免去其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提名胡卫国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提名免去其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提名严琪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人选,免去其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提名李萍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人选;
  提名免去杨黔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陈俊同志任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提名免去安慧同志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保留正县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工资待遇);
  提名吕艺华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提名免去其毕节市七星关区政协副主席职务;
  提名免去邹芝桦同志毕节市七星关区政协副主席职务(保留正县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工资待遇);
  提名免去周光乔同志毕节市七星关区政协副主席职务(保留副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提名熊雄、邓庆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提名刘永同志为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提名免去其赫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提名免去徐永同志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保留副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张东同志任中共大方县委副书记,提名免去其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樊博同志任中共大方县委委员、常委、统战部部长,免去其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职务;
  刘海同志任中共大方县委委员、常委、政法委书记,免去其毕节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李天智同志任中共大方县委常委;
  提名杨忠强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保留正县[处]长级),免去其毕节市信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提名何逆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免去其中共毕节市纪委、毕节市监察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职务;
  提名秦勇同志为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
  提名免去尚崇高同志大方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提名免去单衍丽同志大方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提名杨章贤同志为大方县政协副主席候选人,提名免去其大方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提名唐婧同志为大方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提名免去其大方县政协副主席职务;
  提名免去龙天明同志大方县政协副主席职务(保留副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提名免去李富军同志大方县政协副主席职务(保留副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提名陈倩同志为大方县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胡书龙同志任中共黔西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常委、委员,提名免去其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樊章宣同志任中共黔西县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免去其毕节市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副局长,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中共毕节市纪委派驻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组长职务;
  提名邬江同志为黔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免去其中共黔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
  提名免去罗德智同志黔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保留正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罗智琼同志任中共黔西县委委员、常委、宣传部部长,提名免去其黔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向阳同志任中共黔西县委委员、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提名免去其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敖祥同志任中共黔西县委组织部部长,免去其中共黔西县委宣传部部长职务;
  李旭同志任中共黔西县委委员、常委、政法委书记;
  免去苏秀明同志中共黔西县委常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职务(保留副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提名曾红同志为黔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提名免去其黔西县政协副主席职务;
  提名刘丹丹同志为黔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免去其毕节市公安局洪家渡分局政委职务;
  提名朱绍顺同志为黔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
  提名免去饶金伦同志黔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提名杨曦同志为黔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提名免去其黔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提名林琴同志为黔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提名免去其黔西县政协副主席职务;
  马祥宏同志任中共金沙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提名免去曾益刚同志金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提名吴炜同志为金沙县政协副主席候选人,提名免去其金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提名曾迅同志为金沙县政协副主席候选人,提名免去其金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提名罗培林同志为金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免去其共青团毕节市委、毕节市青年联合会党组成员,共青团毕节市委副书记,毕节市青年联合会主席职务;
  提名周益军同志为金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提名免去其金沙县政协副主席职务;
  提名周劲松同志为金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
  提名免去高明华同志金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提名李文俊同志为金沙县政协副主席候选人,提名免去其金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提名罗守先同志为金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提名免去其金沙县政协副主席职务;
  提名免去任荣虎同志金沙县政协副主席职务(保留副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提名免去杨俊同志金沙县政协副主席职务(保留副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提名张涛同志为金沙县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免去其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工作局局长职务;
  朱宇翔同志任中共织金县委委员、常委,提名为织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分管常务工作),免去其中共黔西县委常委、委员、组织部部长职务;
  免去熊朝云同志中共织金县委常委、委员,提名免去其织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保留副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雷文军同志任中共织金县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免去其中共黔西县委常委、委员,提名免去其黔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付晓同志任中共织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袁靓同志任中共织金县委委员、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提名免去郭太辉同志织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保留副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提名冯浩同志为织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提名免去其织金经济开发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提名张光品同志为织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提名免去其织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提名陈致靖同志为织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免去其毕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
  提名袁明琴同志为织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提名免去其织金县政协副主席职务;
  提名胡明武同志为织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
  提名免去王桂武同志织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提名陈忠远同志为织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提名免去其织金县政协副主席职务;
  提名武信同志为织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提名免去其织金县政协副主席职务;
  提名吴超同志为织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提名免去李鸿国同志织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提名胡常艳同志为织金县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郭宇同志任中共纳雍县委委员、常委、宣传部部长;
  提名苏毅同志为纳雍县政协主席候选人,免去其中共纳雍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提名免去杨丽霞同志纳雍县政协主席职务(保留正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赵勇同志任中共纳雍县委委员、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卫同志任中共纳雍县委委员、常委;
  提名阮琼同志为纳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提名免去其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提名刘朝同志为纳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
  提名免去龙颖同志纳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保留副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提名胡丰华同志为纳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免去其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贵州百里杜鹃国家级森林公园、贵州百里杜鹃自然保护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提名免去刘茂高同志纳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保留正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提名免去郭正权同志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保留正县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工资待遇);
  提名杨怡同志为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提名免去其纳雍县政协副主席职务;
  免去冯兴忠同志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副书记、常委,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郑建旭同志任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提名免去其织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耿忠仁同志任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免去其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中共毕节市纪委派驻毕节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职务;
  杨云娥同志任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委员、常委、宣传部部长;
  凌芳玉同志任毕节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书记,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委员、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保留正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王方杰同志任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委员、常委、组织部部长,免去其中共毕节市纪委、毕节市监察局组织部部长职务;
  提名朱云川、马丽飞同志为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
  提名免去周跃宁同志威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保留副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刘军同志任中共赫章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免去其中共毕节市委统战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王永忠同志中共赫章县委常委、委员、统战部部长职务(保留正县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工资待遇);
  提名朱大庚同志为赫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分管常务工作),免去其中共赫章县委宣传部部长职务;
  安玲同志任中共赫章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提名免去其赫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韦勇同志任中共赫章县委委员、常委、政法委书记;
  熊伟同志任中共赫章县委委员、常委、组织部部长,免去其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信息综合室主任职务;
  提名禄炳军同志为赫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免去其中共赫章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职务;
  提名免去钱超国同志赫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保留正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于刚同志任中共赫章县委委员、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毕节市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王仕康同志任中共赫章县委委员、常委;
  提名管庆国同志为赫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提名免去其赫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提名刘庆同志为赫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免去其赫章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提名张世文、于吉科、唐瑜同志为赫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
  提名免去杨世霖同志赫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保留正县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工资待遇);
  提名李兴华同志为赫章县政协主席候选人,提名免去其赫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提名免去李丽华同志赫章县政协主席职务(保留正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提名李廷贵同志为赫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提名免去其赫章县政协副主席职务;
  提名张丽君同志为赫章县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提名彭祥安同志为赫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李涌同志任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贵州百里杜鹃国家级森林公园、贵州百里杜鹃自然保护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黔西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罗孝军同志任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贵州百里杜鹃国家级森林公园、贵州百里杜鹃自然保护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保留正县[处]长级),提名免去其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秘书长职务;
  姜文同志任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贵州百里杜鹃国家级森林公园、贵州百里杜鹃自然保护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纪工委书记,免去其毕节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杨超同志任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贵州百里杜鹃国家级森林公园、贵州百里杜鹃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大方县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处长职务;
  喻祖常同志任毕节金海湖新区(毕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彭玉祥同志任毕节金海湖新区(毕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孔令文同志明确为分管毕节金海湖新区(毕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工作的副主任;
  张修德同志任毕节金海湖新区(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黄晓咏同志任毕节市公安局毕节金海湖新区(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委(试用期一年);
  唐晓晖同志任中共毕节市委副秘书长、毕节市信访局局长,中共毕节市委群众工作部常务副部长,兼任毕节市三级联动视频接访(调处)中心主任,免去其中共织金县委常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职务;
  胡曼同志任毕节市信访局调研员,免去其中共毕节市委副秘书长、毕节市信访局局长,中共毕节市委群众工作部常务副部长,兼任的毕节市三级联动视频接访(调处)中心主任职务;
  张玉杰同志任中共毕节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免去其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贵州百里杜鹃国家级森林公园、贵州百里杜鹃自然保护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统战部部长职务;
  徐霞辉同志任毕节市直属机关工委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大方县委常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职务;
  杨丽萍同志任中共毕节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副局长,提名免去其织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龙尚清同志任毕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贵州百里杜鹃国家级森林公园、贵州百里杜鹃自然保护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张永达同志任毕节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免去其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胡大贵任毕节市残疾人联合会调研员,免去其毕节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职务;
  朱钧同志任中共毕节市纪委第二纪工委书记,免去其中共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委员职务,不再挂任威宁自治县委常委、委员;
  陈万前同志任中共毕节市纪委第二纪工委调研员,免去其中共毕节市纪委第二纪工委书记,兼任的毕节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中共毕节市纪委派驻毕节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赵德宏同志任中共毕节市纪委第五纪工委书记,免去其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常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周光杰同志任中共毕节市纪委调研员,免去其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袁琦同志任中共毕节市纪委、毕节市监察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义同志任中共毕节市纪委第一纪工委副书记,毕节市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局长,免去其中共赫章县委常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职务;
  免去彭秀峰同志中共毕节市纪委第一纪工委副书记,毕节市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局长(保留正县级干部待遇);
  高英策同志任毕节市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甘红梅同志任中共毕节市纪委第二纪工委副书记,毕节市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局长,免去其中共赫章县委常委、委员、县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华同志任毕节市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刚同志任毕节市监察局第三监察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志成同志任中共毕节市纪委第五纪工委副书记,毕节市监察局第五监察分局局长,免去其毕节金海湖新区(毕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陈颖同志任毕节市监察局第六监察分局副局长,免去其织金经济开发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提名曾珊同志为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选,免去其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常委、委员、统战部部长职务;
  提名杨孝忠同志为毕节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人选,免去其毕节市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提名免去郭瑾同志毕节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职务;
  提名胡国祥同志为毕节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人选,免去其毕节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提名免去关锐杰同志毕节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提名免去吴雨霞同志毕节市政协提案与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涛同志毕节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职务;
  熊灿平同志任毕节市民政局党组书记,提名为毕节市民政局局长人选,免去其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贵州百里杜鹃国家级森林公园、贵州百里杜鹃自然保护区)党的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张义萍同志任毕节市民政局调研员,免去其毕节市民政局党组书记,提名免去其毕节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王世雄同志任毕节市统计局党组书记,提名为毕节市统计局局长人选,免去其中共赫章县委常委、委员,提名免去其赫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王允铎同志任毕节市统计局调研员,免去其毕节市统计局党组书记,提名免去其毕节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明忠琴同志任毕节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毕节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免去其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李洪应同志任毕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提名为毕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人选,免去其中共织金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织金经济开发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国红同志任毕节市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主任,免去其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常委、委员、组织部部长职务;
  安荣亚同志任毕节市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调研员,免去其毕节市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主任职务;
  程静同志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提名免去其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何友谊同志任毕节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常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杨洪贤同志任毕节市财政局调研员,免去其毕节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张锦同志任毕节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提名免去其黔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谢祥贵同志毕节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小井同志任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免去其中共织金县委常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张勇同志任毕节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九洞天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王天军同志任毕节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提名免去其赫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罗丰同志任毕节市旅游局副局长,提名免去其织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陈晋徽同志任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贵州百里杜鹃国家级森林公园、贵州百里杜鹃自然保护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张百灵同志任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提名为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人选,审判委员会委员,提名免去其金沙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栾亚庆同志任毕节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中共纳雍县委常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职务;
  贺沛权同志任毕节市公安局洪家渡分局政委,免去其黔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杨芳同志任毕节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张绍云同志任毕节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政委(试用期一年);
  吴畏同志任毕节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政委(试用期一年);
  方昱民同志任毕节市公安局禁毒工作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何万林同志任毕节市公安局审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雷光文毕节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提名免去其毕节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免去唐衍胪同志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祝朝卫同志任毕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周碧英同志任毕节市就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富国同志任毕节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高峥同志任毕节市食品药品稽查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毅同志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中共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委员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正县处长级),免去其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职务;
  李茂同志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中共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委员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正县处长级),免去其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职务;
  郭鹏同志任贵州草海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提名免去其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臧宁波同志任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中共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委员会)党政办公室(政治部)主任(副县处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文同志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丁开斌同志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免去崔炳鸿同志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湘宝同志赫章妈姑矿区社区服务管理局党委书记职务(保留副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王治坤同志任赫章妈姑矿区社区服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免去其赫章县阿西里西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处长职务;
  罗刚同志任赫章县阿西里西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远军同志任中共赫章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大禹同志任中共织金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免去其织金经济开发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筠同志任贵州织金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贵州织金洞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谭裕敏同志贵州织金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贵州织金洞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保留副县[处]长级干部待遇);
  尚跃康同志任九洞天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德奉同志任毕节市中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免去其中共大方县委常委、委员、统战部部长职务;
  漆顺刚同志任毕节市工业学校(市农业机械学校、市水利电力工程学校、市水电技工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提名免去其纳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叶胜华同志毕节市工业学校(毕节市农业机械学校、毕节市水利电力工程学校、毕节市水利电力技工学校)党委委员职务;
  晏学义同志任毕节飞雄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提名免去其赫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杨春同志任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王一民同志挂职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挂职时间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杨小强、姚东二位同志挂职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杨小强同志挂职时间2年,姚东同志挂职时间3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顾长华同志挂任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委员、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2年,挂职期满,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赵科同志挂任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为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刘小平同志挂任中共大方县委委员、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宋兴华同志挂任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为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连洪全同志挂任黔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为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万勇付同志挂任金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为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明胜同志挂任织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为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曾竹同志挂任中共纳雍县委委员、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许金巨同志挂任纳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为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刘永军同志挂任赫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为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朱东权同志挂任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贵州百里杜鹃国家级森林公园、贵州百里杜鹃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为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据当地官方网站信息。资源来源:毕节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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