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今天买了人寿保险一年多少钱俩万一年,钱给了,合同什么还没有给,我什么都不清楚合同什么时候给我

该投诉已成功退保
2010年我的儿子徐强儿媳张总春在山西省阳泉市某饭店打工,该饭店是我的亲戚开的,饭店的出纳是我亲戚的亲戚,5月底该出纳的夫人来到阳泉探亲,此人称自己是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运城分公司的客户经理,与我儿子儿媳签订了两份万能险,(其中我儿子徐强的保单号为:099)事件的详细情况如下所述:
&&& 时间:2010年5月31日,地点:阳泉市某饭店,这位保险客户经理推荐说这种保险是投资分红型的万能险,每年最低保障收益是年利率8%另外还有分红,每年每人交6仟元,10年期限,10年共交6万元,到期后,每个人最低可收益本息10万元,另外还包人身意外保险12万看病保险,在这种诱人的利益驱使下,在加上是亲戚关系,就信以为真,同意办理,这位经理随机拿出一张收益表,让两个孩子看,这张表的抬头是&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收益表&,当两个孩子问到该表中费用时,这位经理解释说该费用是保险公司拿去做投资,年底会有分红,同时还说我给她儿子也购买了这个险种,两个孩子都是小学文化水平,在她的误导哄骗下,就相信了,同意购买。在她的指导下,办理了两个银行账户,每户存了6仟元。(两个账户都设有密码)并填写了个人身份资料。把两个账户的复印件给了这为经理,口头约定投保10年到期后本息全部拿回,中途如需用钱也可以自由支取。
&&& 2011年春节我儿子回家过年,正月底到她家要手续,她给了两份保险合同。2012年10月我到儿子打工的地方给其看孩子,闲谈中我抱怨儿子说前两年我手中的钱可以把家中的房子盖好,现在连工钱都不够,儿子告诉我,他们买了两份保险再交7年就有20万元,我非常惊讶怎么会有这么高的收益,抢银行啦,我要求看手续,于是拿出了两份保险合同,同时告诉我是投资分红险,我看了合同中的条款后,问他们看了没有,他们答没有看,一是亲戚介绍的,二是保险公司是共产党开的怎么会骗人。合同中很多专业术语我也看不明白,于是在2012年11月2号带着两份合同来到了运城保险公司,拿出了身份证户口本保险合同,一位姓裴的业务经理接待了我,我要求查看投保时的原始资料,及个人账户明细账,对方说非本人无权查阅投保人的账户及个人信息,要对投保人信息保密,无奈之下我只能拿出合同咨询,问这个险种10年到期后每份可以本息拿回10万元。对方给予否认,同时说这份保险最少交10年,每年交6仟元,扣除第一年3仟元,第二年1.5仟元,第三年900元后剩余款按2.5%年利率计息,我问扣的这些费用是做什么用的,对方说是给办公人员的开支,属于办公费用等,我又说我儿子告诉我这些费用你们保险公司拿去做投资年底分红,对方答根本没有分红,合同中的条款说的很明确,我又问每人交6万元什么时候可以把本金拿回,对方拿出一张收益表,告诉我27岁投保44岁才能拿回本金,53岁连本带息才能拿回10万元,又问他们人在阳泉这两份合同是凭什么签订的,对方答以人身投保单、收益表和保险款项自动转账授权书这三张上的本人签字签订的,我又问这个保险额度是多少,投保人能享受什么利益,对方答保险额度12万,投保人在致全残发生意外时候才能享受这12万,我听后没有一项是与我儿子说的相符的,我非常气愤返回。(保险合同共18页)
&& 2012年12月12日,我与儿子再次来到运城人寿保险公司,又找到裴经理,问他那个客户经理是否是你们公司员工,对方答她们就像马路上卖衣服的代理商,我又问如果她误导我们购买保险造成的损失怎么办,对方答你找卖给你保险的人与我们公司无关,现实生活中就存在着合理不和法,和法不合理。我又要求拿一份这款保险当时的宣传资料,对方给我拿了一份,中途裴经理有事离开,又来了姓杨的经理和我一起等当时卖给我们保险的客户经理,她来后杨经理询问我儿子徐强,当时投保时怎样给你介绍的,徐强说每年最低保障收益是年利率8%另外还有分红,每年每人交6仟元,10年期限,10年共交6万元,到期后,每个人最低可收益本息10万元,另外还包人身意外保险12万看病保险。当时办完投保一周内因工作原因要求退保,该客户经理说不能退了。杨经理让徐强当场写自己的名字,她看后肯定的说合同上不是他签的字,我问不是本人签的合同有效吗,她不给予答复。我儿子要求看个人账户,她吩咐前台打出个人账户明细表,我儿子一看已经交了18000元,怎么账户只有13000元,其中还扣管理费三年共计5400元,问对方分红在哪体现,怎么还有管理费?卖给我们保险的客户经理说稍等要具体去询问,杨经理当时说表上的利息就是分红,你们的情况我已经了解会向上级汇报,一周内给你们答复。这时卖给我们保险的经理过来后也只字不提分红的事,又建议让我们把保险额度调到1万元收益就高了,我听后就说风险保障金每年每人只有100元,收益也高不到哪里去又开始骗人了,也没说出什么结果,这次也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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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20年能拿回10万元还不如银行利息,我现在关键是合同上不是投保人本人的签字,保险公司也不认这份合同的。
我也买了这款保险,交10年20年能拿回10万元。你是不是听错了,这款保险我觉的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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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银行存款被骗买保险 退款发现合同期为1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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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银行内存款“被忽悠”买了保险
欲退款竟发现合同期为104年)
9月17日,刘女士向前街一号反映,2011年6月份,她在某银行购买了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人寿保险)的一款保险产品,当时向刘女士推销保险产品的人称,刘女士连续5年每年交纳2万元后,能取走10万的本金和分红。刘女士提供的合同显示,保险产品合同期长达104年,日为合同期满日。近日,刘女士想取回已交纳的10万元本金,但生命人寿保险方面告知刘女士只可取出9.8万元。银行承认刘女士购买的产品是其代理的保险产品。生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一客户经理告诉前街一号记者,刘女士目前要取回所有本金的行为属于退保,只能按当前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退款,所以无法全额退款。银行存款被说服购买保险产品刘女士称,2011年6月,她拿着10万元去家附近的某银行存钱。到了银行之后,听刘女士说要存钱,一名看起来三十多岁的女子上前向其介绍生命人寿保险的一款保险产品,称此款保险产品收益要比银行存款高。该女子介绍称,刘女士每年只需交2万元,连续交5年后即可取出本金和收益,“她说我当年只用交2万,手头里剩下的8万还可以存到银行,两边都能赚钱。”刘女士回忆,当时向其介绍保险产品的工作人员穿着和银行工作人员一样,该女子将其带到银行贵宾室为其介绍产品,还为其演算收益,“她当时还说5年缴费期满后,就能把本金和分红都取回来”。刘女士表示,她是在银行里办理的业务,并且个人保险投保单上盖的是“某银行万寿路支行”的章,“因为信任银行我才购买了这款保险产品”。截至2015年6月,刘女士已连续缴费5年,共计10万元。去年缴费日期过后,刘女士接到了生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一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对方称让刘女士到公司领赠品。刘女士称,她原本准备顺便把10万元本金取出来,但到了公司后提出该想法时,工作人员称要再过5年刘女士才能取回本金,并劝其继续购买该公司保险产品,刘女士没有同意。9月17日,刘女士与生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沟通时,对方表示,如果刘女士非要取钱的话,现在只能拿到9.8万元,刘女士表示不能理解,为何10万元钱在保险公司放了六年,如今却连本金都取不出来,还要搭进去2000元。保险期限104年 目前取本金为退保前街一号记者在刘女士提供的保险合同中看到,保险险种名称为生命红上红F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和生命附加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保险合同生效日为日,合同期满日为日。刘女士称,当时向其介绍保险产品的人说5年后能取回本金和收益,自己就认为合同期限为5年;去年生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的人称要再过5年才能取回本金,就以为是签了10年合同;但回家后仔细一看才发现,合同竟然长达104年。刘女士说,“这太荒唐了,入保时我38岁,怎么可能再活104年,我儿子都受益不了,得等到孙子了。”记者以刘女士家人身份联系生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一徐姓客户经理时,对方表示,刘女士现在想取回10万元本金并不划算,因短期受益不佳,建议客户留作养老。如果刘女士执意取回本金,属于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按合同规定,只能根据刘女士投保金额目前的现金价值为其退款。至于刘女士何时能把10万元本金取回的问题,徐经理表示自己也不清楚,需要由公司的精算师按合同终止当天公司的经营状况来计算。银行承认是其代理的产品9月17日,前街一号记者来到银行,该支行大堂经理称,刘女士购买的产品确实是银行代理的产品,但对于为何代理该产品,他称此权限不在银行网点,自己并不清楚该保险产品的详细情况。9月17日,一自称万寿路支行的工作人员给记者打电话称,银行只是代理了这款保险产品,投保人要取回本金的话需要和保险公司联系。前街一号记者在银行的大厅公告栏中看到,该支行目前代理的保险产品包括中国人寿、农银人寿、安邦财产3家保险公司的7款产品,西翠路支行的客户经理、柜员、大堂经理都具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质。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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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存款被骗买保险 发现合同期为104年
&nbsp&nbsp&nbsp&nbsp9月17日,刘女士向前街一号,2011年6月份,她购买了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人寿保险)的一款保险产品,当时向刘女士推销保险产品的人称,刘女士连续5年每年交纳2万元后,能取走10万的本金和分红。刘女士提供的合同显示,保险产品合同期长达104年,日为合同期满日。近日,刘女士想取回已交纳的10万元本金,但生命人寿保险方面告知刘女士只可取出9.8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西翠路支行承认刘女士购买的产品是其代理的保险产品。生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一客户经理告诉记者,刘女士目前要取回所有本金的行为属于退保,只能按当前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退款,所以无法全额退款。&nbsp&nbsp&nbsp&nbsp银行存款被说服购买保险产品&nbsp&nbsp&nbsp&nbsp刘女士称,2011年6月,她拿着10万元去存钱。到了银行之后,听刘女士说要存钱,一名看起来三十多岁的女子上前向其介绍生命人寿保险的一款保险产品,称此款保险产品收益要比银行存款高。该女子介绍称,刘女士每年只需交2万元,连续交5年后即可取出本金和收益,“她说我当年只用交2万,手头里剩下的8万还可以存到银行,两边都能赚钱。”&nbsp&nbsp&nbsp&nbsp刘女士回忆,当时向其介绍保险产品的工作人员穿着和银行工作人员一样,该女子将其带到银行贵宾室为其介绍产品,还为其演算收益,“她当时还说5年缴费期满后,就能把本金和分红都取回来”。刘女士表示,她是在银行里办理的业务,并且个人保险投保单上盖的是“中国农业银行万寿路支行”的章,“因为信任银行我才购买了这款保险产品”。&nbsp&nbsp&nbsp&nbsp截至2015年6月,刘女士已连续缴费5年,共计10万元。去年缴费日期过后,刘女士接到了生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一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对方称让刘女士到公司领赠品。刘女士称,她原本准备顺便把10万元本金取出来,但到了公司后提出该想法时,工作人员称要再过5年刘女士才能取回本金,并劝其继续购买该公司保险产品,刘女士没有同意。&nbsp&nbsp&nbsp&nbsp9月17日,刘女士与生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沟通时,对方表示,如果刘女士非要取钱的话,现在只能拿到9.8万元,刘女士表示不能理解,为何10万元钱在保险公司放了六年,如今却连本金都取不出来,还要搭进去2000元。&nbsp&nbsp&nbsp&nbsp保险期限104年目前取本金为退保&nbsp&nbsp&nbsp&nbsp记者在刘女士提供的保险合同中看到,保险险种名称为生命红上红F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和生命附加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保险合同生效日为日,合同期满日为日。&nbsp&nbsp&nbsp&nbsp刘女士称,当时向其介绍保险产品的人说5年后能取回本金和收益,自己就认为合同期限为5年;去年生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的人称要再过5年才能取回本金,就以为是签了10年合同;但回家后仔细一看才发现,合同竟然长达104年。刘女士说,“这太荒唐了,入保时我38岁,怎么可能再活104年,我儿子都受益不了,得等到孙子了。”&nbsp&nbsp&nbsp&nbsp记者以刘女士家人身份联系生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一徐姓客户经理时,对方表示,刘女士现在想取回10万元本金并不划算,因短期受益不佳,建议客户留作养老。如果刘女士执意取回本金,属于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按合同规定,只能根据刘女士投保金额目前的现金价值为其退款。至于刘女士何时能把10万元本金取回的问题,徐经理表示自己也不清楚,需要由公司的精算师按合同终止当天公司的经营状况来计算。&nbsp&nbsp&nbsp&nbsp银行承认是其代理的产品&nbsp&nbsp&nbsp&nbsp9月17日,该支行大堂经理称,刘女士购买的产品确实是万寿路支行代理的产品,但对于为何代理该产品,他称此权限不在银行网点,自己并不清楚该保险产品的详细情况。9月17日,一自称万寿路支行的工作人员给记者打电话称,银行只是代理了这款保险产品,投保人要取回本金的话需要和保险公司联系。&nbsp&nbsp&nbsp&nbsp记者在大厅公告栏中看到,该支行目前代理的保险产品包括中国人寿、农银人寿、安邦财产3家保险公司的7款产品,西翠路支行的客户经理、柜员、大堂经理都具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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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存款被骗买保险 发现合同期为104年
日 10:19 来源:参考消息网
&nbsp&nbsp&nbsp&nbsp9月17日,刘女士向前街一号,2011年6月份,她购买了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人寿保险)的一款保险产品,当时向刘女士推销保险产品的人称,刘女士连续5年每年交纳2万元后,能取走10万的本金和分红。刘女士提供的合同显示,保险产品合同期长达104年,日为合同期满日。近日,刘女士想取回已交纳的10万元本金,但生命人寿保险方面告知刘女士只可取出9.8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西翠路支行承认刘女士购买的产品是其代理的保险产品。生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一客户经理告诉记者,刘女士目前要取回所有本金的行为属于退保,只能按当前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退款,所以无法全额退款。&nbsp&nbsp&nbsp&nbsp银行存款被说服购买保险产品&nbsp&nbsp&nbsp&nbsp刘女士称,2011年6月,她拿着10万元去存钱。到了银行之后,听刘女士说要存钱,一名看起来三十多岁的女子上前向其介绍生命人寿保险的一款保险产品,称此款保险产品收益要比银行存款高。该女子介绍称,刘女士每年只需交2万元,连续交5年后即可取出本金和收益,“她说我当年只用交2万,手头里剩下的8万还可以存到银行,两边都能赚钱。”&nbsp&nbsp&nbsp&nbsp刘女士回忆,当时向其介绍保险产品的工作人员穿着和银行工作人员一样,该女子将其带到银行贵宾室为其介绍产品,还为其演算收益,“她当时还说5年缴费期满后,就能把本金和分红都取回来”。刘女士表示,她是在银行里办理的业务,并且个人保险投保单上盖的是“中国农业银行万寿路支行”的章,“因为信任银行我才购买了这款保险产品”。&nbsp&nbsp&nbsp&nbsp截至2015年6月,刘女士已连续缴费5年,共计10万元。去年缴费日期过后,刘女士接到了生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一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对方称让刘女士到公司领赠品。刘女士称,她原本准备顺便把10万元本金取出来,但到了公司后提出该想法时,工作人员称要再过5年刘女士才能取回本金,并劝其继续购买该公司保险产品,刘女士没有同意。&nbsp&nbsp&nbsp&nbsp9月17日,刘女士与生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沟通时,对方表示,如果刘女士非要取钱的话,现在只能拿到9.8万元,刘女士表示不能理解,为何10万元钱在保险公司放了六年,如今却连本金都取不出来,还要搭进去2000元。&nbsp&nbsp&nbsp&nbsp保险期限104年目前取本金为退保&nbsp&nbsp&nbsp&nbsp记者在刘女士提供的保险合同中看到,保险险种名称为生命红上红F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和生命附加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保险合同生效日为日,合同期满日为日。&nbsp&nbsp&nbsp&nbsp刘女士称,当时向其介绍保险产品的人说5年后能取回本金和收益,自己就认为合同期限为5年;去年生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的人称要再过5年才能取回本金,就以为是签了10年合同;但回家后仔细一看才发现,合同竟然长达104年。刘女士说,“这太荒唐了,入保时我38岁,怎么可能再活104年,我儿子都受益不了,得等到孙子了。”&nbsp&nbsp&nbsp&nbsp记者以刘女士家人身份联系生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一徐姓客户经理时,对方表示,刘女士现在想取回10万元本金并不划算,因短期受益不佳,建议客户留作养老。如果刘女士执意取回本金,属于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按合同规定,只能根据刘女士投保金额目前的现金价值为其退款。至于刘女士何时能把10万元本金取回的问题,徐经理表示自己也不清楚,需要由公司的精算师按合同终止当天公司的经营状况来计算。&nbsp&nbsp&nbsp&nbsp银行承认是其代理的产品&nbsp&nbsp&nbsp&nbsp9月17日,该支行大堂经理称,刘女士购买的产品确实是万寿路支行代理的产品,但对于为何代理该产品,他称此权限不在银行网点,自己并不清楚该保险产品的详细情况。9月17日,一自称万寿路支行的工作人员给记者打电话称,银行只是代理了这款保险产品,投保人要取回本金的话需要和保险公司联系。&nbsp&nbsp&nbsp&nbsp记者在大厅公告栏中看到,该支行目前代理的保险产品包括中国人寿、农银人寿、安邦财产3家保险公司的7款产品,西翠路支行的客户经理、柜员、大堂经理都具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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