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蓉公司万兴九江环保发电厂厂现在再招维修人员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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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古镇万兴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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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该信息由“四川电力建设二公司万兴环保发电厂项目部”自行发布,内容真实性及所涉及承诺均由发布者自行负责,请浏览者自行识别和判断。(C) 58.com热门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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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约14.6亿元 成都市万兴垃圾环保发电厂投运
&&来源:&&作者:欣忆&& 9:53:26&&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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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成都市万兴垃圾项目举行点火启动仪式;日19时18分,1号机组经过满负荷72小时运行考验,标志着该项目正式投入生产运行.目前,成都已建成洛带、九江、祥福3座垃圾环保发电厂,万兴项目是成都第4座。该项目由成都市兴蓉集团投资建设,中国电建集团四川电力建设二公司施工总承包。一个,怎样才能达到环保标准?同时,采用怎样的工艺标准,为业主留得一处&百年工程&?◎项目名片成都市万兴环保发电厂,总投资约14.6亿元,日处理生活垃圾2400吨,可无害化处理240万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置规模国内领先。目前,成都市域垃圾总量约1.3万吨/日,预计2020年达1.8万吨/日,已建成万兴、洛带、九江、祥福垃圾发电厂4座,在建隆丰垃圾发电厂1座,总规模8700吨/日,目前缺口4300吨/日,到2020年缺口9300吨/日。针对垃圾处理缺口,拟在金堂、新津、邛崃、天府新区新建4座垃圾发电厂,同步实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项目,拟新建、扩建总规模约7800吨/日,到2020年基本可以实现市域生活垃圾全部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置。标准求高:绿色环保理念贯穿始终项目生产时,24小时内产生的颗粒物每标准立方米只有20毫克,这和一个烧烤摊的排放差不多。走进位于成都东部龙泉山脉的万兴项目,首先感觉是整洁、清爽。印象中垃圾成堆、蚊蝇乱飞的场面,被窗明几净、绿树葱葱的环境所替代。一般来讲,垃圾发电厂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来自三方面:大气、液体、废渣。闻。空气中几乎没有什么异味。项目采用了选择性非催化还原系统、旋转喷雾半干脱酸、活性炭喷射、干法脱酸喷射等7种组合工艺净化处理烟气。垃圾进入发电系统后,经过800℃以上焚烧,热能带动发电机发电,所产生的烟气要经过7种系统的净化处理,重重拦截,原本污浊不堪的烟气变得干净。数据显示,项目排放的颗粒物24小时平均值只有20mg/Nm3,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值50mg/Nm3,远低于国家标准24小时平均值80mg/Nm3。至于公众最关心的二f英,24小时的平均值只有0.1毫克每标准立方米。这和一个烧烤摊排放量差不多。看。黑臭废水瞬间变清澈。一个约有10层楼高、3个标准篮球场大小的垃圾池出现在眼前。这里存储有成千上万吨生活垃圾,如果发生渗漏,后果不堪设想,是工艺处理的关键所在。四川电力建设二公司万兴项目部经理李能强介绍,垃圾池的底板厚度就达80厘米,内表面采用呋喃树脂砂浆抹面防渗防腐,外表面涂上一种新型抗裂防水材料,仅防腐层就经过了7道施工工序,每层都经过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转入下道工序。据介绍,垃圾池的底部还专门设置有垃圾渗沥液导排沟、收集池、提升泵。处理完毕后,原本黑臭的废水变得清澈透明。一组数据可以看出对比。处理前,垃圾渗沥液的化学耗氧量指标为80000mg/L,处理后,化学耗氧量指标在60mg/L以内,只有处理前的130多分之一,达到工业用水的标准。形象地说,渗沥液处理前,一条鱼放进去几秒钟就会死亡,而处理后的水,甚至可以来养鱼。
投稿联系:陈女士 &&&新闻投稿咨询QQ:
邮箱:(请将#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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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电力数据看电力万兴环保发电厂项目举行点火仪式
经过近一年多的努力和辛苦,由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承建,我公司总承包的项目,于日上午举行了点火仪式,标志着该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城管委副主任王新、市级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领导、公司党委书记廖文兴等人出席了点火仪式。
市城管委副主任王新代讲话并宣布点火运行,市级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点火仪式。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本文代表项目业主进行了表态发言。
李本文表示,万兴环保发电厂从立项、开工到全面建成,凝聚了市委、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智慧和心血。项目部全体员工都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服务民生为目标、以生态环保为己任,确保项目安全、稳定、绿色运行,真正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并努力将其打造成为环保领域的示范工程,为成都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美丽中国典范城市作出努力和贡献。
市城管委副主任王新代在讲话中强调生活垃圾处理是政府重要的公共服务职能之一,万兴环保发电厂的点火运行,为我市力争在“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市垃圾零填埋”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作出了积极贡献。随后,王新代提出了几点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落实落地;二是要加强建设管理,确保项目规划建设;三是要加强运营管理,确保项目科学运行。
万兴环保发电厂项目是成都市规划建设的重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基础设施,事关全市生活垃圾安全处置大局。项目建设按国际先进水平进行环保等工艺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2400吨,年处理87.6万吨,可无害化处理240万人产生的生活垃圾,预计年发电量3.354亿kw·h,年上网电量2.717亿kw·h,是目前成都市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环保标准最严格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成后,将有效缓解当前我市生活垃圾处置紧张的现状,为成都市早日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和全面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目标提供坚实的保障。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16年万兴项目全体员工夜以继日、兢兢业业,以项目安全、质量、美观共盼年底如期收官。17年开启华丽新篇章,万兴项目部全体成员将再接再厉争取早日实现双投目标。(万兴项目部: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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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兴蓉环境(5年年度审计报告
0:00:00 | 作者: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财务报表及附注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合并利润表
- 母公司利润表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财务报表附注
XYZH/2016CDA20035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蓉环境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1)按照企业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兴蓉环境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
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
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
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兴蓉环境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兴蓉环境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仁平
中国注册会计师:蒋红伍
二○一六年三月三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流动资产:
2,486,026,283.64
2,162,896,915.12
结算备付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9,749,595.05
衍生金融资产
465,291,884.85
452,937,589.17
29,748,096.62
41,075,369.19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830,416.67
235,860.00
其他应收款
47,576,538.41
28,031,590.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63,582,951.54
115,187,235.2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61,183,207.50
其他流动资产
50,768,718.30
13,790,281.14
流动资产合计
3,305,008,097.53
2,833,904,435.6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30,076,863.54
84,167,307.95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5,590,449,265.62
5,170,246,320.79
2,346,861,333.47
1,523,824,793.89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2,560,480,900.74
2,429,612,070.54
1,866,108.25
1,866,108.25
长期待摊费用
7,074,625.77
3,536,468.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859,366.98
36,338,055.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2,462,416.70
72,451,134.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897,130,881.07
9,322,042,259.20
14,202,138,978.60
12,155,946,694.82
法定代表人:李本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正楷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昱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流动负债:
4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62,637,516.00
1,170,862,956.85
959,888,060.96
269,452,636.99
265,933,124.3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95,163,523.72
72,520,981.26
143,648,449.88
40,959,345.01
32,739,451.97
40,020,161.21
413,089.39
737,089.39
其他应付款
346,886,552.36
289,912,612.8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4,719,644.28
747,919,575.43
其他流动负债
898,947,342.00
流动负债合计
3,155,471,163.44
2,417,890,950.51
非流动负债:
1,059,177,934.10
898,908,277.59
1,093,154,042.16
1,089,300,178.60
其中:优先股
长期应付款
349,09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83,572,725.00
65,272,725.00
61,769,880.17
51,959,488.23
84,814,820.40
84,275,855.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2,819,491.3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31,579,401.83
2,232,536,016.40
负 债 合 计
5,887,050,565.27
4,650,426,966.91
所有者权益:
2,986,218,602.00
2,986,218,60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1,779,965,669.59
1,794,315,754.5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8,225,208.56
4,908,887.13
171,594,635.97
132,491,572.7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260,677,513.16
2,549,701,556.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8,206,681,629.28
7,467,636,372.70
少数股东权益
108,406,784.05
37,883,355.21
股东权益合计
8,315,088,413.33
7,505,519,727.9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4,202,138,978.60
12,155,946,694.82
法定代表人:李本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正楷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昱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流动资产:
201,678,112.45
322,531,296.6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16,256,069.73
8,492,897.40
9,895,243.14
1,293,974.70
637,500.00
290,888.89
其他应收款
32,191,306.70
19,101,811.5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61,183,207.50
其他流动资产
1,119,322,589.60
170,148,754.67
流动资产合计
1,441,164,029.12
521,859,623.8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1,123,853,265.49
1,074,440,197.58
长期股权投资
5,982,557,796.12
5,366,657,796.12
投资性房地产
6,185,975.43
6,367,351.21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7,524.50
454,362.37
长期待摊费用
1,811,349.05
611,808.97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7,114,545,910.59
6,448,531,516.25
8,555,709,939.71
6,970,391,140.14
法定代表人:李本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正楷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昱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续)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流动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41,759,682.91
38,294,225.20
应付职工薪酬
2,958,755.16
1,604,546.58
1,474,098.45
964,515.72
30,074,547.94
17,703,369.86
其他应付款
1,284,149.42
1,894,807.6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90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977,551,233.88
60,461,465.02
非流动负债:
1,093,154,042.16
1,089,300,178.60
其中:优先股
长期应付款
348,0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41,154,042.16
1,089,300,178.60
负 债 合 计
2,418,705,276.04
1,149,761,643.62
所有者权益:
2,986,218,602.00
2,986,218,60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2,106,884,762.57
2,106,884,762.5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144,090,344.92
104,987,281.70
未分配利润
899,810,954.18
622,538,850.25
股东权益合计
6,137,004,663.67
5,820,629,496.5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8,555,709,939.71
6,970,391,140.14
法定代表人:李本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正楷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昱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3,062,487,115.96
2,724,697,447.85
其中:营业收入
3,062,487,115.96
2,724,697,447.85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261,359,298.38
1,918,344,616.99
其中:营业成本
1,766,521,148.94
1,521,628,496.7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35,899,976.00
25,831,189.72
90,566,472.43
80,201,875.27
202,408,421.63
173,058,722.93
118,898,896.98
73,214,481.94
资产减值损失
47,064,382.40
44,409,850.4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7,515,251.05
2,299,306.9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6,817,009.41
1,010,545.6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60,429,575.94
809,662,683.37
加:营业外收入
129,045,675.30
108,230,118.9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34,319.10
减:营业外支出
426,760.87
1,500,375.9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02,381.87
492,554.8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89,048,490.37
916,392,426.36
减:所得税费用
136,645,261.33
154,711,075.3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52,403,229.04
761,681,351.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4,734,485.11
752,261,702.94
少数股东损益
27,668,743.93
9,419,648.0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852,403,229.04
761,681,351.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24,734,485.11
752,261,702.9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7,668,743.93
9,419,648.0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本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568,256.75元。上年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228,308.04元。
法定代表人:李本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正楷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昱
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38,727,324.05
22,633,924.39
减:营业成本
7,962,364.42
1,939,892.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522,026.29
748,825.02
48,417,646.11
35,493,079.14
-2,547,154.49
-2,962,552.24
资产减值损失
871,087.30
288,797.1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07,237,277.78
210,266,111.1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90,738,632.20
197,391,994.46
加:营业外收入
292,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91,030,632.20
197,391,994.46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91,030,632.20
197,391,994.4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91,030,632.20
197,391,994.4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法定代表人:李本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正楷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昱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20,986,708.52
2,674,546,606.4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751,861.8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09,424,196.11
787,807,507.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33,162,766.47
3,462,354,113.7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07,614,942.98
897,148,915.9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32,273,243.35
378,449,197.2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6,689,720.48
259,673,860.7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02,414,663.71
755,477,381.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98,992,570.52
2,290,749,355.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4,170,195.95
1,171,604,758.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234,344.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6,817,009.41
1,010,545.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552,024.8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7,820,251.38
140,354,256.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6,885,099.29
151,916,827.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634,115,598.72
1,293,079,240.01
投资支付的现金
64,16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150,022.94
83,425,270.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22,425,621.66
1,376,504,510.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5,540,522.37
-1,224,587,683.3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5,428,6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45,428,600.00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508,790,000.00
1,188,211,6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300,000.00
1,131,945.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72,518,600.00
1,189,343,545.4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062,695,207.39
309,029,598.1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245,091,425.74
168,929,552.7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68,943,496.88
1,123,548.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76,730,130.01
479,082,699.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5,788,469.99
710,260,846.0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16,415.58
-705,796.0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4,734,559.15
656,572,125.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85,665,199.55
1,429,093,074.2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30,399,758.70
2,085,665,199.55
法定代表人:李本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正楷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昱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3,065,984.18
15,043,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70,280.39
43,187,498.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236,264.57
58,230,498.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3,757,849.74
18,700,117.3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07,353.92
1,878,791.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79,591.72
11,933,934.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144,795.38
32,512,842.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08,530.81
25,717,655.9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06,890,666.67
210,286,888.9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5,000,000.00
780,616.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1,890,666.67
211,067,504.9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6,390,372.12
2,937,508.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316,9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3,455,986.00
51,969,110.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6,746,358.12
54,906,618.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855,691.45
156,160,886.1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95,790,000.00
98,928,327.2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4,847,900.29
1,131,945.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60,637,900.29
100,060,272.7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4,993,365.34
74,655,465.0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04,733,496.88
619,692.8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49,726,862.22
75,275,157.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088,961.93
24,785,114.8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0,853,184.19
206,663,656.8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2,531,296.64
115,867,639.8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1,678,112.45
322,531,296.64
法定代表人: 李本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胥正楷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昱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收
少数股东权益
减:库存股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2,986,218,602.00
1,794,315,754.50
4,908,887.13
132,491,572.75
2,549,701,556.32
37,883,355.21
7,505,519,727.9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本年年初余额
2,986,218,602.00
1,794,315,754.50
4,908,887.13
132,491,572.75
2,549,701,556.32
37,883,355.21
7,505,519,727.9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4,350,084.91
3,316,321.43
39,103,063.22
710,975,956.84
70,523,428.84
809,568,685.42
(一)综合收益总额
824,734,485.11
27,668,743.93
852,403,229.04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4,350,084.91
44,618,684.91
30,268,600.00
1.股东投入普通股
44,618,684.91
44,618,684.9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14,350,084.91
-14,350,084.91
(三)利润分配
39,103,063.22
-113,758,528.27
-1,764,000.00
-76,419,465.05
1.提取盈余公积
39,103,063.22
-39,103,063.2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74,655,465.05
-1,764,000.00
-76,419,465.05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五)专项储备
3,316,321.43
3,316,321.43
1.本年提取
6,993,913.54
6,993,913.54
2.本年使用
3,677,592.11
3,677,592.11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2,986,218,602.00
1,779,965,669.59
8,225,208.56
171,594,635.97
3,260,677,513.16
108,406,784.05
8,315,088,413.33
法定代表人: 李本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正楷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昱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合
少数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年末余额
2,986,218,602.00
1,789,247,503.71
110,738,323.34
1,885,007,516.50
29,568,542.47
6,800,780,488.0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000,000.00
2,014,049.96
6,827,001.38
13,841,051.34
二、本年年初余额
2,986,218,602.00
1,794,247,503.71
112,752,373.30
1,891,834,517.88
29,568,542.47
6,814,621,539.3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4,908,887.13
19,739,199.45
657,867,038.44
8,314,812.74
690,898,188.55
(一)综合收益总额
752,261,702.94
9,419,648.08
761,681,351.02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659,164.66
727,415.45
1.股东投入普通股
683,470.00
683,47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24,305.34
(三)利润分配
19,739,199.45
-94,394,664.50
-1,764,000.00
-76,419,465.05
1.提取盈余公积
19,739,199.45
-19,739,199.4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74,655,465.05
-1,764,000.00
-76,419,465.05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五)专项储备
4,908,887.13
4,908,887.13
1.本年提取
6,298,009.52
6,298,009.52
2.本年使用
1,389,122.39
1,389,122.39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2,986,218,602.00
1,794,315,754.50
4,908,887.13
132,491,572.75
2,549,701,556.32
37,883,355.21
7,505,519,727.91
法定代表人: 李本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正楷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昱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2,986,218,602.00
2,106,884,762.57
104,987,281.70
622,538,850.25
5,820,629,496.5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2,986,218,602.00
2,106,884,762.57
104,987,281.70
622,538,850.25
5,820,629,496.5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39,103,063.22
277,272,103.93
316,375,167.15
(一)综合收益总额
391,030,632.20
391,030,632.20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39,103,063.22
-113,758,528.27
-74,655,465.05
1.提取盈余公积
39,103,063.22
-39,103,063.22
2.对股东的分配
-74,655,465.05
-74,655,465.05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五)专项储备
1.本年提取
2.本年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2,986,218,602.00
2,106,884,762.57
144,090,344.92
899,810,954.18
6,137,004,663.67
法定代表人:李本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正楷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昱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2,986,218,602.00
2,106,840,817.12
85,248,082.25
519,541,520.29
5,697,849,021.6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2,986,218,602.00
2,106,840,817.12
85,248,082.25
519,541,520.29
5,697,849,021.6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9,739,199.45
102,997,329.96
122,780,474.86
(一)综合收益总额
197,391,994.46
197,391,994.46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三)利润分配
19,739,199.45
-94,394,664.50
-74,611,519.60
1.提取盈余公积
19,739,199.45
-19,739,199.45
2.对股东的分配
-74,655,465.05
-74,655,465.05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五)专项储备
1.本年提取
2.本年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2,986,218,602.00
2,106,884,762.57
104,987,281.70
622,538,850.25
5,820,629,496.52
法定代表人:李本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正楷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昱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
集团”)原名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蓝星清洗),是
由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下属的清洗剂总厂于 1995 年 9
月 13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以化政发( 号文件批准改组设立,于 1996 年
5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3 月 10 日,蓝星清洗与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更名为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6 月 25 日,为使公司名称更准确地反映公司主营业务及发展战略,公司名称变更为成都市兴
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
本公司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办公地址为锦城大道 1000 号,
天府世家商务楼 1 栋 4 楼。
本集团主要从事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供排水管网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
污泥处置及中水处理等业务。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自来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理、环保项
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务、环保相关设备
及物质的销售和维修;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对外投资及资本运营,投资管理及咨询。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发生的变化”及本附注“八、在其
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近几年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与现金流较好,无已到期未偿还的债务,且未发
现有影响本集团后续持续经营能力的其他重大事项,故本集团认为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
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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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
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
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收
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
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被合并
方控制权的日期。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
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
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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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
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
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
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
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
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
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
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
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
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比较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
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
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
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
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
8、 外币折算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
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
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
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9、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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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
了在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
(2)金融负债
1)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
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
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
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
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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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
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
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
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
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
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
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
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10、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集团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确认标准:债务单位因撤销、破产、资不抵
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
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按账龄分析法并结合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
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集团按规定程序
批准后列作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计提坏账准备时,首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需要单独计提的
则按下述(1)中所述方法处理;其次,可以考虑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是否需要单独
计提,需要单独计提的则按下述(3)中所述方法处理。除上述以外的应收款项,应按照信
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按下述(2)中所述方法处理。
(1)单项金额重大的标准和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本集团将单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且占应收款项的比例为 10%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以上的应收款项视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
按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
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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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采用余额百分比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组合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非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征的应收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集团存货主要是在制水及污水处理等业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等与公司主
要业务密切相关的商品,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尚未结算(详见建造合同)与尚未确认销售收
入的工程施工投入。
本集团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
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
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大宗原材
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
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2、 建造合同
本集团建造合同的收入主要由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以及合同因变更,赔偿和奖励等形
成的收入构成。
建造合同累计已发生成本加上累计已确认毛利减去建造合同的预计损失金额后,大于已
经办理完结算的建造合同部分金额,公司确认为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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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累计已发生成本加上累计已确认毛利减去合同的预计损失金额,小于已经办理
结算的部分,本集团确认为预收款项。
13、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公
司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
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
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报告期内,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为对子公司的投资,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
公允价值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
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14、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是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计提
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参见固定资产及无
形资产相关会计政策。
15、 固定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
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
认。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管网资产、办公设备和其他。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
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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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385~12.005
6.335~19.205
6.335~12.005
2.385~3.845
办公设备及其他
7.925~19.205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6、 非货币性资产置换
本集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
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
(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
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均能够可靠计量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
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当非货币性资产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本集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17、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或无形
资产,次月或当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或摊销,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或无形资
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本集团作为 BOT 项目的被授予方,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
的,建设期间,将本集团的投入暂列入本项目,待建设完成开始运营或达到预定运营状态后,
转入无形资产或金融资产。
18、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 1 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
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
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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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
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
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
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
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
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9、 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以及办公及其他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
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
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
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当月,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
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2)特许经营权
,参与公共基础设施业务,项目公司从政府部门获
本集团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
取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参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项目公
司需要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部门。
BOT 合同建设期间,本集团提供了实质性建造服务的,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确认相关的收
入和成本。本集团未提供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
基础设施建成后,按照收入准则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
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
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在按照购建基础设施过程中支
付的价款确认无形资产。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
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
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
项目公司确认一项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的规定处理。是否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
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以及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
合同授予方是否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达到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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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金融资产,本集团及项目公司根据 BOT 合同的约定和实际经营情况综合判断。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 BOT 合同,该无形资产在从事经营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按照合同规定,本集团将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
之前保持一定的状态而预计将发生的支出,确认为预计负债。
本集团采用移交经营移交方式(T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业务,参照 BOT 方式进行核算。
(3)办公及其他软件类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
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20、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将
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期末均进
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
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1、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超滤膜及纳滤膜费用以及办公室装修费用等。该等费用
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
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2、 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等。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
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
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等。短期薪酬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金、企业年金缴费等,按照公司承担的
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
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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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预计负债
本集团对发生的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根据
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本集团是否承担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否可靠计量确认预计负债。本
集团签署的 BOT(TOT)项目按照合同规定,本集团有义务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
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针对该项义务,本集团根据合同约定和
项目设施的具体情况,将预计很可能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并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确认预计负
24、 收入确认原则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自来水销售、污水处理服务费、垃圾渗滤液处理费、污泥处
置服务费、建造合同收入、销售商品收入以及提供劳务收入等。
本集团销售自来水根据营业部门统计的实际销售水量并与计费系统收费账单核对后确认
当月销售数量,以此销售数量乘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执行单价(不含增值税、污水处理费、公
用事业附加费等相关税费)确认当月销售额。因所售自来水的用途不同等原因,物价部门核
定了不同单价的,本集团分别统计数量计算。
本集团污水处理服务费、垃圾渗滤液处理费以及污泥处置服务费收入,根据与特许经营
权授予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按照约定的处理单价和双方确认的结算处理量确认。
建造合同于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分比确认
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否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完工
百分比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
估计,是指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
和可靠地计量;就固定造价合同而言,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合
同完成进度和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确定。合同总收入,包括合同规定的收入和
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本集团销售商品收入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相关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了购货方;公司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
实施有效的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
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集团当满足以下条件时按照完工百分比的方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
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
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集团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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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
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
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本集团提供的期限短于一年、金额较小的安装工程施工服务,在工程完工时确认销售收
入。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发生的累积工程支出,列报存货。预计可收回金额小于工程支出的,
计提为存货跌价准备。
25、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
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
补助,或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
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 元)计量。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
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判断。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
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
2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
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
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7、 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28、 安全生产费
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费,计入相关工程施工成本,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
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
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额专项储备金额
并确认等额累计折旧。
29、 重要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
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事项的披露。然而,这些假设和估计的
不确定性所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因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导致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因素,
可能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的交易或事项与报告项目:
(1) 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和提供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
本集团根据个别合同的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管理层根据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估计完工百分比。由于确认为建造合同的工期长于一个会计年度,
且工程较为复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本集团会对根据各报告期末的实际情况,对各合同所
预计的合同收入及合同成本进行复核和修订。
(2) 预计负债
1)BOT 及 TOT 合同预计的处理设备更新与维护费用,在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
认为预计负债:
①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计量方法: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
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
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在资产负债表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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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
(3)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本集团根据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和申请情况对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作
出合理的估计;本集团的特许经营权项目使用的土地和房屋应负担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一
般根据与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以及税法规定来判断税负的实际承担
方,当根据特许经营权协议或者其他协议约定无法判断该部分税费的实际承担方时,公司根
据对协议和税法等的综合理解判断估计公司是否有该税费的负担义务。
(4)资产的所有权
虽然公司对本附注“六、10.固定资产”和“六、12.无形资产”中列示的房屋建筑物和
土地使用权已经支付了全额对价,但是部分资产的相关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尚未从政府机关取
得。本集团管理层在确认这些资产时是基于本集团未来能够取得这些资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
文件,并且本集团可以对这些资产实施控制。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这些资产权属证明文件的
缺失并不影响相关资产的价值。
3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财务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财务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3%、6%、17%
销售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余额或销售额
0%、12.5%、15%、25%
应纳税所得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地方教育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价格调节基金及其他
0.7‰、0.8‰、1%
应税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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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不同纳税主体本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
成都沱源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沱源公司)
海南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兴蓉公司)
成都市兴蓉安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公司)
成都沃特地下管线探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探测公司)
成都沃特供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水设计公司)
成都沃特特种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特种工程公司)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
兰州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兴蓉公司)
银川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兴蓉公司)
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兴蓉公司)
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巴中兴蓉公司)
深圳市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蓉公司)
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污泥处置公司)
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能源公司)
成都市兴蓉万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兴发电公司)
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丰发电公司)
成都市新蓉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蓉环境公司)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2015 年 6 月 30 日以前期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
(财税[2001]97 号) 国务院
政策的通知》
《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国发[2000]36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
(财税[ 号)相关规定,排水公司及下属兰州兴蓉公司、西安兴蓉公司、深圳兴
蓉公司、银川兴蓉公司提供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2015 年 6 月 30 日以前期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
(财税[ 号)第二条规定,对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
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置劳务免征增值税。垃圾处理是指运用填埋、焚烧、综合处理和回收利用等形式,对垃圾进
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污泥处理处置是指对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进
行稳定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根据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国家税务局下达的增
值税减免税备案通知书确定对再生能源公司从事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成都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成高国税通(594 号)税务事项通知书认定,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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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泥处置公司从事的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
(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排水公司及下属兰州兴
蓉公司、西安兴蓉公司、深圳兴蓉公司、银川兴蓉公司提供污水处理劳务,污泥处置公司提
供的污泥处置劳务;再生能源公司提供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劳务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增
值税即征即退 70%的税收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
税[2012]30 号)的规定,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
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本公司下属沱源公司、海南兴蓉公司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
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公司下属排水公司、自来水公司、安科公司、探测公司、供水设计公司、沱源公司的
业务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
(财税[2011]58 号)
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2 号)的规定,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税问题的公告》
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2014 年度所得税税率为 15%。上述公司 2015 年仍然符合享受西部
大开发优惠政策,故 2015 年度所得税税率暂按 15%执行。
本公司下属兰州兴蓉公司、再生能源公司、深圳兴蓉公司、西安兴蓉公司、银川兴蓉公
司、污泥处置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 27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88 条相关规定,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
(财税[ 号)的相关规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
定,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
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中:兰州兴蓉公司于 2012 年初通过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审核,自 2010 年开始享受上述税收
优惠;再生能源公司于 2012 年 2 月向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国家税务局备案,经四川省成都
市青羊区国家税务局审核,自 2011 年开始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深圳兴蓉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向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观澜税务分局备案,经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观澜税务分局
审核,自 2013 年开始享受上述税收优惠;西安兴蓉公司于 2014 年 3 月向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报备并取得备案确认文件,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
度起开始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污泥处置公司经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成
高地税通[ 号文件确认,自 2013 年开始享受上述税收优惠;银川兴蓉公司也符合
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规定,2015 年 3 月 11 日根据银川市金凤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银金地税
免备通字( 号税收减免备案通知书,银川兴蓉公司 2014 年 7 月 1 日至 2014 年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2 月 31 日免征企业所得税,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申请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尚未取
得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但公司认为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可能性很大,故 2015 年度企
业所得税暂按免税执行。
3、价格调节基金
根据成都市价格调基金管理委员会文件成价调办[2014]15 号规定,对在成都市行政区域
内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实现的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按 0.07%征收价格调节基金。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 2015 年 1 月 1 日,“年
末”系指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年”系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上年”系指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105,680.03
105,680.03
105,680.03
2,485,986,724.45
2,162,791,235.09
2,471,306,723.21
2,471,306,723.21
2,157,126,008.02
2,157,126,008.02
110,280,646.00
5,665,227.07
3,200,000.27
14,680,001.24
2,486,026,283.64
2,162,896,915.12
(1)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2,486,026,283.64
2,162,896,915.12
减: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55,626,524.94
77,231,715.5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430,399,758.70
2,085,665,199.55
(2)年末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代管代建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
14,757,713.10
代管高新西区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项目建设资金
9,637,410.47
西安兴蓉代建加盖项目资金
5,231,401.37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西安兴蓉 BOT 项目履约保证金
16,000,000.00
银川兴蓉 BOT 项目履约保函保证金
8,000,000.00
再生能源扩容项目履约保函保证金
2,000,000.00
55,626,524.9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749,595.05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19,749,595.05
19,749,595.05
上述权益工具投资系自来水公司的股票投资,自来水公司本年已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将其
持有的全部股票出售。
(1)应收账款分类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596,695,659.18
131,403,774.33
465,291,884.85
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49,023,836.68
49,023,836.68
645,719,495.86
180,427,611.01
465,291,884.85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543,553,138.04
90,979,946.40
452,573,191.64
准备的应收账款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46,870,484.11
46,506,086.58
364,397.53
590,423,622.15
137,486,032.98
452,937,589.17
1)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97,919,639.19
14,895,982.02
276,922,162.30
13,846,108.12
72,544,306.80
7,254,430.70
106,687,467.50
10,668,746.75
101,577,598.04
20,315,519.60
59,098,232.05
11,819,646.41
41,914,919.79
12,574,475.94
16,373,938.16
4,912,181.45
12,751,658.58
6,375,829.29
69,476,148.72
34,738,074.36
69,987,536.78
69,987,536.78
14,995,189.31
14,995,189.31
596,695,659.18
131,403,774.33
543,553,138.04
90,979,946.40
2) 年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计提比例(%)
成都市文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6,572,699.45
16,572,699.45
预计无法收回
成都永和金典物业有限公司
10,547,800.54
10,547,800.54
预计无法收回
成都市中央花园物业有限公司
6,389,259.59
6,389,259.59
预计无法收回
成都电机厂
5,878,043.55
5,878,043.55
预计无法收回
成都银丰实业有限公司
2,613,293.64
2,613,293.64
预计无法收回
成都金宇集团公司
1,715,057.22
1,715,057.22
预计无法收回
成都莱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626,094.90
1,626,094.90
预计无法收回
成都(蛇口)泰山集团房地产开
1,199,753.20
1,199,753.20
预计无法收回
成都亿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19,622.82
619,622.82
预计无法收回
成都市住房储备中心
562,844.20
562,844.20
预计无法收回
773 厂宿舍
398,799.20
398,799.20
预计无法收回
成都红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84,526.70
284,526.70
预计无法收回
成都馨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80,573.77
280,573.77
预计无法收回
成都交大中烨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212,961.60
212,961.60
预计无法收回
其他零星客户
122,506.30
122,506.30
预计无法收回
49,023,836.68
49,023,836.68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注:上述预计无法收回的款项主要原因系在总分表计量模式下,由于历史原因形成总表
(贸易结算表)后管网漏损严重,总分表计量差异较大,导致用户与本集团在水费结算中存
在纠纷,经过多次多方协调仍无结果,预计收回可能性较小,故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2)本年度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1)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3,712,316.72 元。
2)本年收回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较大的款项情况
应收账款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成都市中央花园物业有限公司
6,389,259.59
6,389,259.59
373,855.35
成都银丰实业有限公司
2,613,293.64
2,613,293.64
成都金宇集团公司
1,715,057.22
1,715,057.22
成都(蛇口)泰山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
1,199,753.20
1,199,753.20
成都亿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19,622.82
619,622.82
133,980.30
成都馨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80,573.77
280,573.77
142,049.19
其他零星客户
122,506.30
122,506.30
12,940,066.54
12,940,066.54
770,738.69
(3)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
坏账准备年
额合计数的比例(%)
成都市财政局
108,230,710.54
5,411,535.53
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
56,571,622.11
11,262,560.44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48,908,751.41
8,015,329.21
四川电力建设二公司
31,275,672.33
1,563,783.62
成都港通投资开发有限责
18,676,442.65
13,229,210.09
263,663,199.04
39,482,418.89
(4)本年无核销应收款项、无以前年度核销后本年内部分或全部收回的应收账款。
(1)账龄分析
28,343,927.88
37,836,922.69
793,028.83
1,899,696.9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30,088.00
856,146.67
481,051.91
482,602.91
29,748,096.62
41,075,369.19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成都电业局
13,375,696.31
用友软件股份公司四川分公司
2,887,721.76
美国凯易国际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2,442,586.57
美国普衡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
2,015,660.32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1,481,876.08
22,203,541.04
(3)年末金额中无需要计提坏账准备的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63,550,779.01
15,974,240.60
47,576,538.4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804,574.41
804,574.41
备的其他应收款
64,355,353.42
16,778,815.01
47,576,538.41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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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41,825,348.99
13,793,758.25
28,031,590.7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854,574.41
854,574.41
备的其他应收款
42,679,923.40
14,648,332.66
28,031,590.74
1)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7,624,941.22
1,881,247.07
23,687,806.25
1,185,344.21
8,422,160.64
842,216.07
2,925,779.31
292,577.93
2,323,313.72
464,662.75
3,424,612.46
684,922.49
3,413,212.46
1,023,963.74
270,474.70
135,237.35
11,757,150.97
11,757,150.97
11,486,676.27
11,486,676.27
63,550,779.01
15,974,240.60
41,825,348.99
13,793,758.25
2) 年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计提比例(%)
243,544.61
243,544.61
预计无法收回
208,652.85
208,652.85
预计无法收回
208,652.85
208,652.85
预计无法收回
143,724.10
143,724.10
预计无法收回
804,574.41
804,574.41
本公司下属自来水公司 1996 年与成都市新华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房产公司)
签订购房合同,以总价 987,000.00 元购入新华房产公司开发的四处房产。自来水公司款项
支付完毕后,自 1996 年 8 月双方办理了房产交接手续起该房产由自来水公司使用,但一直
未收到新华房产公司代办的房屋产权手续。2003 年新华房产公司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擅自将
已经卖给自来水公司的房屋再次转让给袁仲光、蔡秀英、袁波和张四彬四人。此四人在自来
水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同时用于抵押向银行借款。2010 年 9 月,自来水
公司将原购房款 987,000.00 元从固定资产转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12 年 4 月 16 日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成民终字第 4395 号判决,自来水公司
已取得 1 号房屋产权证,故 2012 年度冲回原 1 号房产对应的债权金额 206,753.00 元,同时
冲回全额计提的坏账准备。2013 年度自来水公司取得其余房屋产权证,冲回了剩余的债权金
额 780,247.00 元,同时冲回全额计提的坏账准备。在办理产权证时,为解除该房产的抵押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权,自来水公司代袁仲光、袁波、蔡秀英、张四彬清偿银行债务 854,574.41 元,该代偿还
债务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年张四彬归还欠款 50,000.00 元,同时转回以前年度全额计提
的坏账准备 50,000.00 元。
(3) 本年度计提、转回(或收回)坏账准备情况
本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180,482.35 元;本年收回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金额为 50,000.00 元。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代垫 BOT 净水款、污泥应急处置费等款项
26,275,344.29
16,276,528.81
应收保证金
21,152,775.23
11,051,473.30
应收诉讼款(注)
7,153,100.36
7,153,100.36
9,774,133.54
8,198,820.93
64,355,353.42
42,679,923.40
(5)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年
年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代垫 BOT 原水
成都市财政局
费、污泥应急处
15,455,428.22
772,771.41
四川金炜制管有限
材料款、诉讼费
7,153,100.36
6,863,111.08
公司(注)
成都金融城投资发
代垫过渡期费
5,842,184.79
391,672.64
展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龙泉驿区财
绿化保证金
5,636,300.00
281,815.00
天府新区成都管委
代垫运营费
3,073,881.18
153,694.06
会规划建设局
37,160,894.55
8,463,064.19
(三)6、 自 来 水 公 司 诉 武
注:应收四川金炜制管有限公司款项,详见本附注“十五、
汉金茂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金炜制管有限责任公司仲裁的情况”所述。
(6) 本年无核销或以前年度核销后本年部分或全部收回的应收款项。
(1) 存货按类别列示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9,151,507.95
4,136,315.33
25,015,192.62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33,888,739.24
33,888,739.24
104,679,019.68
104,679,019.68
167,719,266.87
4,136,315.33
163,582,951.54
25,089,460.08
4,136,315.33
20,953,144.75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22,454,521.66
22,454,521.66
71,779,568.80
71,779,568.80
119,323,550.54
4,136,315.33
115,187,235.21
年末工程施工余额主要为施工周期短,业务发生频繁、合同多而散的用户报装的施工项
(2)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的资产
累计已发生成本
56,510,768.70
32,945,798.66
累计已确认毛利
13,120,275.82
4,821,764.78
减:预计损失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35,742,305.28
15,313,041.78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33,888,739.24
22,454,521.66
(3)存货跌价准备
4,136,315.33
4,136,315.33
4,136,315.33
4,136,315.33
(4)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本年转回或转销原因
部分原材料库龄较长,老化、锈蚀严重,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5)年末存货无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的资产。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6)年末存货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应收 BT 项目款(注)
61,183,207.50
BT项目建设款
61,183,207.50
注:应收 BT 项目款系应收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配套干管工程及厂外道路建设 BT 项目
款,详见本附注“六、9.长期应收款”及“十五、(三)1、投建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配
套干管工程及厂外道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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