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好痛,为什么我们厂里既然青春留不住李宗盛工人,虽然我们厂工人只需要四个人,但给老板一年要创造上百万利润,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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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棉一厂工人的心声:公平与不公平?!
重棉一厂工人的心声
作者:徐军&&&
文章来源:工农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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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
重棉一厂工人的心声
公平与不公平?!
——给各位领导的公开信
  尊敬的领导:
  我是重庆华城第一棉纺织厂职工(原重棉一厂),共产党员。1972年11月出生于一个革命家庭,1991年8月进厂参加工作,1992年1月转为合同制工人。1993年12月响应党的号召参军,服兵役四年后,于1997年12月退伍,由市民政局安置回厂复工复职。2006年2月,在企业职工反压迫声中,企业停产结束了在该厂的工作。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2006年11月,法院来我厂宣布破产,同时宣布在15年左右的时间内,企业亏损567,538,004.38元,负债率为475.9%。按这个数额计算,一台织补机一年亏损达到一万元,而实际上我们都知道,纺织行业私企一台织布机能获利一万元。企业内部没有腐败,能有这样的亏损吗?
  从我们工人劳动创造的财富和收入看:我们的工资是计时加计件,企业向纺织局承包,车间向企业承包,车间对工人则根据个人情况发放工资。在这十几年的时间里,按五天工作制8小时/每天算,我们每年的工作时间达到266天,超出劳动法规定12天,98年就停发了工人的超时费,而企业的设备是24小时不停在运转。我们每年都超额完成了企业的生产任务,九十年代都是双个半的完成,那时,年产量为棉纱9450吨,棉布3550万米,完成工业增加值3500万元,新产品产值5350万元,一年实现销售收入17550万元,出口叫货值11500万元,直接出口创汇100万美元。03年纯棉纱卡售价为5.3/米。而我们的用工,无论是企业生产中的纺部吨纱用工,还是混合万锭用工,织布万米用工、混合百台用工,人均都是全市最低水平,我们的工资也是80年代初的工资标准,也是全市最低的。有的工人甚至连最低工资标准(400元)都没有达到。企业加过几次工资都给我们浮起,基本工资低的才124元,高的196元。就这样,企业为何还有那么多的亏损呀?!我们创造的财富到哪里去了啊?!公平不公平啊?!
  再看厂方对工人的管理:90年代以来,一方面合同制工人减少237人/年,减少比例9.36%,另一方面,企业又通过推行“兼、并、带”满负荷工作法,压榨工人的每一分精力,杜绝了非认定岗位系列劳动工资管理制度。更为恶劣的是,为了提高出勤率,对职工的病假实施严格管理,原[号文件《重庆华诚第一棉纺织厂关于加强职工病假条管理的有关规定》,就是吃人的医生。在我们厂里,医生已不是医生,只有车间主任、班组长才是医生。职工患病在医院一次性超过两天以上的病假条,部门可以根据生产需要认定不超过两天的病假条,劳企处对超过医疗期的人员,可以自行按企业规章制度办理其终止和解除劳动手续。还有,他们对夜班职工在工作中实行满负荷生产,班产要求超过1000个棉卷;还有因电价原因,不顾工人死活的生产安排,按电价最高0.79元/kmh,平价电的电价为0.49元/kwh,最低电价0.198/kwh,而产纱96.13度/吨纱,为了获取利润,厂方要求利用早晨7点到8点的平价点时段超额生产拾遗补缺的品种、保持夜班交班时储备棉卷达到800个以上,减少电费的开支,等等。就这样,企业为何还有那么多的亏损呀?!我们创造的财富到哪里去了啊?!公平不公平啊?!
  这些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没有缴齐,甚至有些同志没有缴,企业按基本工资(124元)的7%缴纳,每月10元,而养老保险金按工资总数(400元)扣8%,每月32元,企业却没有每年向社保缴纳应缴的这些款,企业关门后,才向社保补缴。这都是职工的活命钱啊?!再说企业建集资房,建了却用来安置桃花里的拆迁户,拆迁户的原址又由桃花里以商品房出售,剩下的企业又以高于拆迁户安置形价格拍卖给职工,这公平不公平啊?不追究他们天理何在啊?!
  06年2月9日,企业已全面停产。11日,织布劳工员高玉珍5点半下班,在严禁烟火的生产车间烧毁物品(自己说是私人物品)近15分钟,无人过问。而同天下午1点半左右,织布车间书记罗亚琴因在广大职工面前踩着狗屎摔了一跤,我好心将她扶起,却被沙区经侦科几次找我去询问原因。面对广大职工的安置不公平无人问津,却对我们工人处处戒备,这到底是为什么?!到底还有没有公平啊?!
  我是97年底复员的,由市民政局安置回厂复工复职。法院宣布破产,我没有与企业了断,清算组接管了,我向清算组要求原本应给我的费用(最低生活费215元),却不给,非要我签了解除劳动合同书才考虑,这是以人为本吗?低保不能申请吃,我在春节都没肉吃,中央不是处处讲以人为本吗?难道地方却想要饿死中国的公民吗?公平不公平啊?!
  有的人只因为得罪了当权者,他们就利用工人工资由车间发放,百般刁难。在破产安置中把一些人列为试用工,只算经济补偿金,却不算实际工龄,难道一个企业会有长达八年的试用期吗?这合理吗?!同时,在破产清算中,清算组用的文件有渝经发[号文件、渝办发[2000]75号文件、劳动发[号文件算安置费、经济补偿金,收费却按渝价[号文件,工伤人员安置根据渝府发[2003]82号文件、渝劳动函[号文件、渝劳社卫发[号文件等等,我看到,清算组在运用文件时,凡是老文件规定对职工不利的就用老文件,而新文件对少数腐败分子有利的就用新文件,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不一视同仁?这公平不公平啊?!
  我每当想起这些伤心事,看到我自己奋斗过的工厂破产,看到我和我的工人兄弟一起受苦受难,心里总是在问:为什么我们劳动人民如今受到这样的不平对待?我寒心呀!在沙场上,我们流血流汗,在工厂,我们为祖国坚守在最艰苦的工作岗位上,拿最低的工资。步入中年我得到的是病痛、负担。作为一名退伍军人,又是一名共产党员,我深感这些都是不公平的啊!这些都不符合共产党的宗旨啊!
  作为一名党员,我给市委书记汪洋写了信,没有回音。现在,我只想问:哪里才有我们说话的地方啊?!祖国妈妈啊,公平在哪里呀?共产党啊,看看曾经是共和国主人的劳动群众吧,他们何以成了弱势群体?!这不公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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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
复员军人,受压迫的国企职工
国家的资产& 一棉人的血汗&
腐败者的天堂
——对沈蔓菁的控告
  重棉—厂(现华诚一棉)位于沙坪坝区土湾,是重庆纺织行业的龙头老大,上世纪二十年代建厂以来,历经军阀混战、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建国后的风雨几十年从未停产,一直是国家的纳税大户,工人们的贡献和待遇—直处于各行各业领先地位。
  自从1984年由沈蔓菁和几位厂领导用3000元国库券把厂承包后,工厂就日益日渐下滑,工人的待遇日渐下降。我厂的退休工人的工资年平均仅500元左右,而社平工资年均在14000元左右。可是我们的厂领导沈蔓菁、王志平等以及部份中干却肥得不得了,厂长沈蔓菁资产千万,女儿女婿都在国外,她的财产多得不得了。她的同母异父的弟弟谭四元原是印染厂的工人,自从他姐姐变成沈老板后,他利用姐姐的权利成立了“四佳”公司,这个公司由一个皮包公司变成有上千万资产的大公司,他到底是怎样发起来的?一棉的全体父老知道,他自己也知道。副厂长王志平由一个推纱工变成厂长后,道德败坏,生活腐化,有多名情妇,他与原配离婚后,给了原配—套房子,几万现金,给他的情人×××(细纱车间质量大使)一套房子,他自己还有多处房子,其屋顶花园价值十几万。厂信德公司的会计石青,也有几套房子,儿子、??都在日本留学。供应处长袁华贵也是几套房子、高级轿车,连他的情妇×××也用了他一百多万(高级轿车、跃层房等)。他的弟弟袁华光,原是筒拈车间的工人,自从袁华贵发财后,也把弟弟推荐给沈老板,承包厂里信德工贸公司,也摇身变成上千万资产的大款。总务处处长陈忠平有多套房,屋顶花园也价值数万。她的老公在模范村说我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还有许多的贪官,这里就不—一述说了。这几个人自从傍着沈蔓菁的承包,全都变成了富豪。可是重棉厂的几千上万的职工却因她的胡作非为由国家主人变成了挣扎在贫困线上的弱势群体。天理何在???!!!
  一、这样的人大代表我们不拥护!
  沈曼菁,重庆华诚第一棉纺织厂原法人代表,市人大代表。重棉一厂在她执政的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一个原本是重庆市一流的大型企业,被她一步一步的推向破产的深渊。最终企业亏损5亿多,负债率达473%而告终。这样的代表我们能拥护吗?
  沈蔓菁专横致极,在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上不听党委的意见建议,一意孤行重用一部份思想素质低、业务能力差、生活作风不严谨,职工群众意见较大的人作为企业的骨干。严重地损害了企业形象和挫伤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如王志平,职工称“砸皮厂长”——该厂长住房多套,100多平方米的屋顶花园.全是企业的财产,而沈蔓菁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放纵下面胡搞。
  沈蔓菁在一棉执政期间,在企业处于极端困难的时候,以更新设备为由,一次次地让一些与业务不相干的人出国去日本考察引进所谓的新设备,实际上是日本淘汰的设备,直到2004年还用卖厂房土地的钱去更新所谓设备,而拖欠职工医疗费上千万,最后还是2006年破产时才报销。沈在90年代、用公款带上我市原市长孙同川的夫人出国旅游,年,在我厂极度贫困、极度亏损的情况下,厂里又拿公款让我厂的中干集体出国旅游,此举让厂里知情人士万分愤怒。
  沈蔓菁在执政期间自身腐败,不严于律己。放任自己的兄弟长期与厂里做棉纱、棉布生意,在某些品种上不顾企业亏损的状况去满足其兄弟的需求赚钱,这些情况销售科计划科干部最清楚。在企业人员精减分流之时,又抢先将其丈夫安排到嘉新房地房开发公司,专门为其配备小车(实际上是她的私人司机)任意出入,且无工作任务,以权谋私。
  沈蔓菁在执政期间,特别是98年以纺织行业压锭政策之机,欺上瞒下。一方面压低职工工资待遇,少缴应缴的职工养老金(造成今天退休职工工资低的事实)把职工无情地推向社会。另一方面大势伸手索取政策压锭补偿金。更有甚者多年来不顾职工身体和安全生产,扣减在岗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如围腰、帽子、肥皂、口罩、烤火费、清凉饮料费等,侵吞工人的血汗钱。
  这样的人根本不能代表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我们强烈要求人大委员会严格审查她的资格,以维护人民代表的神圣职责。
  二、5个多亿到哪里去了?
  人民法院的破产公告张贴出来了,宣告了统治重棉一厂二十二年的沈氏王朝大厦彻底崩塌!全体职工放心了,同时也震惊、愤怒了!七千多个声音问出了同一个问题:我厂亏损5个多亿到哪里去了?进了谁的口袋?是啊,就算一千多在职工人什么都不做,这钱也够他们人均24万,而现在他们工作多年,却人均背负24万。触目惊心哪!!!
  必须要追问,5个多亿都到哪里去了?
  在我厂,众所周知一个公开的秘密,法人代表沈蔓菁之弟谭世元经营一个四佳公司,这个公司是我厂最大供应商、销售商。凡是我厂生产所需的原棉及其他一些所需品,大都由谭提供,而从中获取高额利润。我厂生产出来的精品布,则又用次等品的价格供给谭,他再以高价卖出,如此等等为沈氏家族敛财。
  在我厂,供应处成立了一个“信德”公司。这个公司既是沈的一个敛财公司,又是沈的洗钱公司。凡重棉一厂所需的原材料及其他物品,除上述四佳公司经营外,全由供应处购进后,再从“信德”公司转手加价卖给厂里,这其中的巨额差价又进入沈氏王朝及其党羽的口袋。
  嘉新房地产,全厂职工的心头之痛。嘉新成立之初始,沈哄骗全厂职工拿出三个序号的工资为它输血,然后又不断把厂里的资金打入嘉新。我厂卖给华宇的土地所获资金,也拿出了一大笔打进嘉新。嘉新是全厂职工的血汗,但是,沈蔓菁等人却在不为人知晓的时候,悄悄地将它转卖,所得款项又进了沈等一伙人的腰包。因为,沈既是一棉的法人代表,又是嘉新的法人代表,即董事长,同时还暗中掌管与此房地产相关联的建筑公司——大山建筑公司。重棉一厂有多个沈的心腹在大山建筑公司任职。大山建筑公司在沈的暗中操纵下,十次“中标”我厂的集资房,沈从中获取高额回报。可以说,重棉一厂→嘉新→大山,重棉一厂→四佳(信德),就是沈氏企业集团抢劫国有资产和工人血汗的两个流程。
  三、历时23年形成的沈氏企业集团。
  沈曼青任职以前家庭境况和普通工人家庭一样,但自从1984年担任重棉一厂法人代表后,她的家族开始显赫:丈夫调进本厂学驾驶成为重棉一厂头号特殊人物;兄弟凭借沈的关系垄断了重棉一厂的销售渠道,短短几年成为全国纺织行业远近闻名的暴发户;93年成立嘉新房地产开发公司,沈蔓菁凭着头上的保护伞,既当重棉一厂的法人代表,又当嘉新的法人及董事长,老公、女婿、兄弟均在嘉新任要职,形成典型的沈氏企业集团。在沈蔓菁的控制下,重棉一厂对嘉新从全资到控股到小股直至完全无股。沈蔓菁就这样有恃无恐地将一个国有大二型企业的国有资产玩进嘉新——进入家族。正所谓:沈家欢笑工人哭。
  工作组进厂接访,上千人排队反映沈蔓菁及沈蔓菁的家属、心腹侵吞国有资产欺诈弱势群体的严重问题,有80岁的老人跪地求工作组伸冤这种场面只有土改时期斗土匪才能看到。正如大家所说,解放前有个彭霸天,现重纺地区有个披着人大代表外衣的沈霸天。
  当然,重—棉的巨额亏损,沈蔓菁的恣意妄为和沈氏企业集团的形成,政府部门中的某些官员和主管部门领导是脱不了干系的。否则,仅凭沈蔓菁个人也无法创造重庆乃至全国国企厂长任期时间最长的“奇迹”。沈蔓菁从1984年任厂长把重一棉折腾至2006年宣布破产,历时23年。
  四、坚决审计沈蔓菁,还人民群众公道!
  嘉新房地产公司是重一棉的子公司,成立时通过职代会,在企业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投入资金并控股多年。嘉新全部卖掉没有通过职代会,是非法的。而且,嘉新没卖时沈蔓菁既是重一棉的法人代表,又是嘉新的法人及董事长。06年3月,重一棉厂卖掉了所有嘉新的股权,而沈蔓菁依然是嘉新的法人、董事长,事情不是很明白吗?
  沈蔓菁在重一棉担任二十多年厂长,搞房地产开发10年,该厂其他厂长王志平、李容、徐成平等人均有房产多处,特别是王志平房产达五处,仅其房屋资产价值就百万元之多。虽然目前查不到属于沈蔓菁名下的房子,但沈蔓菁的女儿谭小琦98年大学毕业后出国几年现定居加拿大住高级别墅。我们认为我厂问题特大、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法人代表极度腐败,控股集团和厂方沆瀣一气,试图将我厂的盖子捂紧,我们急切盼望上级机关及早介入审查,我们也往有关部门上交了很多资料。我厂法人代表沈蔓青已58岁,一直未退休。可是06年8月2日,法院在我厂贴出正式立案的公告后,控股集团向法院申请,派出了四个工作人员进驻我厂,名曰:“监管小组”或“工作组”。此时,因我们正在反映沈蔓菁的腐败问题,控股集团突然安排她退休离厂,还让她办理出国手续,这是极不正常的!我们有理由认为,沈蔓菁早已做好了跳船逃跑的准备,此时也得到某些大人物的支持。因此,我们强烈要求在事情没查清前,严控沈蔓菁出逃。同时要求认真审查其女、女婿98年大学毕业后用什么资本实力出国,并在国外发展得以购别墅、高级轿车及定居等情况,查处支持沈蔓菁的幕后黑手。
  沈蔓菁披着人大代表、共产党员的外衣,在失控的情况下当权20年,玩转了国有资产,严重破坏了党群关系。只要认真审计沈蔓菁和嘉新、一棉、信德、大山的关系,就可以揪出贪官,挽回国家的损失,树立党的形象,恢复党群关系!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沈蔓菁下台后,政府和检察机关也必须对其进行审计。因此,强烈要求政府、检察机关认真广泛地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认真审计沈蔓菁上台以来的全部贪污腐败违法行为,包括:嘉新公司资产流失和违规经营、四佳公司(沈的弟弟)利用沈蔓菁在重棉一厂的商业贿赂、利用职工集资房贪污受贿等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占为己有,并将非法所得转移支付至国外女儿处等等犯罪事实。
  重庆华诚一棉职工群众
附:沈蔓菁犯罪团伙内外勾结搞垮重一棉主要事实列举
  沈蔓菁创造了重庆乃至全国国企厂长任期时间最长的“奇迹”,从1984年任厂长至2006年宣布一棉破产,历时23年。在二十多年的任职期间使企业连续亏损十六年多,直至最后破产。
  法人代表沈蔓菁主管一棉以来,企业由赢利至巨额亏损2.7亿元(这数字是第二次出现,2000年以前就是这数额,后因政府的各种优惠政策,曾使亏损下降。但现在每年企业又以—千七百多万的速度递增,再次达到2.7亿元),并挪用职工每月工资中扣除的养老金,前后长达四年未交。亏损的主要原因在于利用各种途径成立各种贸易公司及房地产开发公司侵吞国有资产、亲属直接进入厂方的布匹、棉纱的销售,长期霸销生产的紧俏产成品),采取拉出销售后,再返回本金的方式进行私人资本的增值)。下面是厂方几个主要公司情况,供参考:
  一、嘉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92年,厂职代会讨论通过了与一陈姓香港人和我厂合资成立嘉新房地产公司。重棉一厂为控股方,股权51%以上。当时全厂工人十分高兴地以为我们企业将要兴旺起来了。谁知香港陈先生是空投,资金根本不到位。厂长沈蔓菁借以救活嘉新为名,骗得职代会把我厂工人应加的三级工资投进去为嘉新输血,让嘉新走出“困境”。然而,嘉新走出“困境”后,全厂工人并没有因此而富起来。嘉新越壮大,我们工人越穷。原来的福利待遇比以前更低,后来连每月应发的防尘口罩及洗手的肥皂都越减越少最后几乎全部取消。工资待遇也越来越低,基本上由原来的行业之首变成社会底层。全厂七千多工人,在职工中除了细纱车间工人工资稍高一点外,其它部门工人工资都在四百元左右。全厂3800多退休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只有5000元左右,而社会平均工资已经升至16000元左右。
  所有这些,只说明了一点,那就是嘉新吸干了重棉一厂,吸干了我们一棉人。现在一棉厂破产,嘉新又变成了上海人周新图的了。嘉新从成立到现在风雨十几年,从抽取一棉工人的血开始原始积累到现在,把国有资产和工人的血汗变成了私人的财产。对此,我们七千职工坚决不答应。
  嘉新成立是通过了职代会的,陈姓香港人资金不到位,嘉新实际上是重棉一厂100%控股。
  嘉新公司成立于九十年代初,沈蔓菁任总经理。新建立的嘉新公司,资金由重一棉支付,沈到至今还说只给了600万元作为控股而令人费解。嘉新成立后的第—项目就是立项在小龙坎建嘉新广场。在第—个开发项目中,香港方陈总病故,由现一棉厂经营厂长之妻卢贤梅收购了陈总股权,成为嘉新公司新股东。那么,在陈姓港人资金不到位,重棉一厂实际100%控股的情况下,卢贤梅收购所谓陈姓港人股权成为嘉新公司新股东支付了多少资金、所支付的资金又进了谁的口袋?
  嘉新开发的第一个房地产项目“嘉新广场”的实际情况是:广场占地1.4万平米。建设总规模8万米,总投资1.4亿人民币;投资商登记为重庆第一棉纺织厂厂长沈蔓菁,香港越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锡平,重庆金鹏物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卢贤梅。实际上,九十年代初厂报曾报道香港老板陈锡平与一棉签订意向性协议,各投资200万元搞开发,然而以后就再也没有信息。再后来嘉新为享尽合资企业优惠待遇,摇身一变又成为中外合资公司,但实际投资依然只有重棉一厂一家。
  按照沈蔓菁宣称的600万元控股额,也即投资总额来看,1.4亿与600万是什么关系?嘉新如何易主以及新入股者究竟投入了多少?外人看来完全是迷雾一团。实际情况是,重棉一厂的资产不断流入嘉新再转入私人帐户,企业由于沈蔓菁的违法犯罪行为蒙受了巨大损失。当然,这些沈从来不会向职代会汇报,还振振有词地说搞房地产亏了等无稽之谈。嘉新2005年上半年从工行贷款4000万是靠行贿做假贷的,沈蔓菁多年来请原工行行长,信贷员经常到沙坪坝芬斯特、重庆大酒店等地包房豪赌。每年请工行的有关人员出国或到国内的名胜景点旅游,贷来的4000万用在工程上的款不足一半,其余则被沈蔓菁几人私下瓜分。嘉新的总经理宋培林、财务总监刘正伟就是董事长沈蔓菁的提款机,只要审计就会真相大白。因此,嘉新的帐应分为两部分查,一是从成立之日到98年原会计段前远将帐做平,因被天外天公司审计段前远离开一棉。二是98年至今查国资的流失,以及嘉新的易主。
  嘉新公司在开发第一个项目“嘉新广场”时,一棉厂控股。在嘉新公司第一个项目接近尾声,准备运作第二个项目(嘉新桃花里)时,新股东卢贤梅又退出,由重一棉厂法人代表、嘉新公司法人、董事长沈蔓菁,将与一棉厂有着长期纺织品业务关系的上海一纺织品贸易公司老总周新图拉入,购买了所谓卢在嘉新公司的股权。
  这里必须指出,上海周新图购买卢贤梅在嘉新公司的所谓股权,首先是非法的,因为卢所取得的陈姓港人并未实际投资;如果是股份制改造,那么,周新图是以什么作为投资获取了嘉新51%的股权?投资的资产又到哪里去了?
  而这次股权交易奇怪的是,交易之后,嘉新公司原有的一棉厂国有控股地位丧失,上海方周总成为了嘉新公司控股方。但更奇怪的,名义上上海方作为大股东和控股方后,嘉新公司法人代表和董事长仍是一棉厂的法人代表沈蔓菁。
  到了2005年,为逃债务,重棉一厂再次进行所谓重组改制,将剩余属于自己的嘉新49%股权转让给上海方30%、轻纺集团19%。至此,重庆嘉新公司从成立以来的十多年后,一棉厂就从公司控股地位演变为股权全部丧失,陷于国有资产不明不白流失的尴尬境地。
  上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初,是重庆房地产业发展最快的阶段。重庆房地产巨头华宇集团也是在94年左右才起步发展。而由沈蔓菁操纵的嘉新公司十多年来仅开发了两个项目(其中桃花里二期至今尚未完工),却出现国有股权全部流失,负债累累,民怨极大(包括一棉厂广大职工和地区拆迁户)。
  究其原因,沈蔓菁身兼一棉厂和嘉新公司两个不同性质企业的法人代表和董事长,在嘉新公司开发中安插自己亲信,其老公、几个亲兄弟都在嘉新任职、安排自己在企业的心腹宋培林到嘉新任副总经理(该人的老婆黎家秀又在重一棉厂提为厂级干部),控制着整个公司。这帮人利用一棉厂原本维持正常生产就十分困难的资金(国有资产)投入房地产嘉新公司,在开发项目中,特别是桃花里项目,用一棉厂的土地(拆一棉厂职工住房和职工私房)以及一棉厂职工集资建房方式安置拆迁户,用拆迁户的土地建商品房牟利,疯狂侵害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他们对在嘉新公司的运作情况从不在一棉厂公开,全部采取暗箱操作,全厂职工包括不是他们一伙的中干、厂干都不知道内情。在每年的职工代表大会上也不作任何有关嘉新公司运作报告,完全与国有企业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相对抗。
  此外,沈蔓菁一伙在1998年完成嘉新广场第一个楼盘后,利用国家建设部给的各种优惠政策争取修建经济实用房项目,在土湾模范村进行房地产开发,根据嘉新的宣传资料介绍,该项目建筑总面积为17.2万平米,约261亩地。拆迁时使用红白两道暴力强制搬迁,虚增拆迁成本获取暴利,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影响一方和谐。在该地区影响极坏。我们曾多次向市、区信防办、市区人大委员会、市区房管局、拆迁办反映多次时间长达三年之久,至今却如石沉大海。群众利益无小事反映起来竟如此艰难!
  嘉新公司开发项目的拆迁和安置问题上,不按照国家有关拆迁安置政策规定执行,采取欺上瞒下,对拆迁户采取利用黑社会势力实施打压、强拆、降低拆迁费用(连一棉厂的部分中干也在受害之列),对上采取虚报增高拆迁成本,加大拆迁费用等等手法,使重庆市政策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的房价达到近3300元/平方米的天价,其销售价格与同地区的商品房价格相比每平方却高出500元,疯狂吸取群众的血汗。他们还勾结银行借房地产建设行贿、作假(规划证作假)贷款,不按规定专款专用,将所获得的房地产贷款挪为他用或予以私分。2005年上半年从工行贷款4000万用在工程上不足2000万,其余被他们私分。总经理宋培林、财务总监刘永伟就是沈蔓菁的提款机,也是沈蔓菁攫取国有资产、工人血汗的帮凶,参与了嘉新公司的所有违法活动。嘉新房地产的拆迁建设没有给群众带来利益,而是带来的悲痛,但确给以沈蔓菁为首的腐败团伙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如嘉新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均不同程度的分到现金和商品房。
  二、四佳贸易公司。
  众所周知,我厂法人代表沈蔓菁同母异父的胞弟谭四元(原印染厂工人),利用其姐的权力成立了一个“四佳”公司,成为我厂最大的供应商、销售商。凡是我厂生产所需的原棉及其他一些所需品大都由谭提供,从中获取高额利润。我厂生产出来的精品布,则又用次等品的价格供应给谭,谭再以精品布的价格卖出。这样,厂里亏了,谭却永是赢家。此事厂销售处有帐可查。另外,我厂历次集资建房的所有材料也全由谭四元供应。谭四元在其姐沈蔓菁的支持下利用职权侵占国有企业的无形资产,垄断重一棉厂的进、销货渠道,采取不需资金买空卖空的手段,挖国企的墙脚短短几年成为几千万富翁。例如,四佳公司成立后重一棉买进的棉花要通过四佳公司加价再给供应处,致使一棉厂的产品成本陡然增高。四佳公司在重一棉厂用次品的价格拿正品的产品赚钱,垄断一棉的客户。到2005年,四佳在重一棉的经营额度达到6000万元,占了重一棉60%的销售份额。还有采用布匹长码打短码的手法等,大肆盗窃国有资产,给重一棉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
  三、重庆大山建筑公司。
  沈蔓菁一手将一个农民培植成的一个建筑大老板,创造了连续在一棉厂“中标”承接十次职工集资建房工程。为什么每次招投标的中标都是大山建筑公司的曹老板?是什么此人能在短短十年内,由一个进城打工的农民发展成一个建筑公司的大老板?因为,长期以来,大山的老板通过重一棉的法人代表沈蔓菁的心腹刘小华(刘既是重一棉的厂办主任,又是大山建筑公司的副总),内外相互勾结,利用职工集资建房,行贿受贿。大山公司、嘉新公司、一棉厂三方相互勾结,利用房屋开发工程进行洗钱勾当。
  沈蔓菁一伙将一棉厂的钱打给大山,又从大山打给嘉新,嘉新又打给一棉厂,如此转圈,从中获得利益与好处。06年初,大山公司称职工集资建房超了工程合同预算。要求企业增加建设款,就出现了企业欠大山公司的资金几百万元。沈蔓菁在没有审查超资原因的情况下,就交给其心腹——
一棉厂厂办主任刘小华(又是重庆大山建筑公司副总经理)一手操作,将所谓欠大山的建筑款转为了嘉新公司承担。最突出的是原电影院这块地,9号集资房大山建筑公司中标,居屋修好后超资700多万由重一棉承担,—棉厂又将超支转移给嘉新承担。当时(2006年3月),厂办主任刘小华既是重一棉的厂办主任,又是大山建筑公司的副总,他亲自为大山从一棉收100万。而这些又都是在沈蔓菁的指挥下做的。刘小华的姐夫在建9号集资房时,承包了从房间到阳台的塑钢门窗工程,但是全部缩水。为此,必须审计我厂十次集资建房的建造成本。
  大山公司还支付了沈蔓菁女儿的出国费用,而重一棉破产后,刘小华仍是大山公司的副总,还有—些中干、中干的兄妹也在大山任职可调查。不难看出,沈蔓菁及其心腹与大山的共同利益体关系。同时,大山建筑公司在建集资房时,所有供货由沈蔓菁的弟弟四佳贸易公司的老板谭四元垄断供应。
  四、劳动服务公司。
  成立于八十年代末,先由企业拨付资金和享用企业销售布、纱及其它的供货于企业的渠道营利。公司经营不善,更换领导频繁,成立时由刘××(原细纱车间主任)始,一年后因退休而换黎伯勋——又换罗旭东——黎伯勋——胡坚——代志坚(房产处付处长代跃东之弟)——王兴才、王丽,雁过拔毛,每一位尽其所捞。尤其是罗旭东,上任私分资金,四人获得八十多万进入海通证券做股票买卖,由吴朝余和王传厚操作。代志坚任职后,又与人合伙在渔洞搞织造。王兴才、王丽任职后又以劳服司名义搞天池度假村,又成立了重庆恒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重庆富润农机有限公司联合加工农机配套,利用企业的厂房及设备,现正在经营,此与王志平厂长有牵扯。劳服司的书记王丽在桃花里和大川水岸的房份和装修共计100多万。2004年劳服司帐面的纯利润有100多万,破产中中去向不明,今年四月份劳服司以两万元左右的价格卖掉。了解内幕的劳服司会计石世国曾说:“他们判七年,自己则判三年”。2006年5月本厂职工付小龙、邱正琴到李厂长办公宝要求分房,李厂长不在,他们就坐在李厂长的办公室等。此时,她们看见本厂已退休留用的原组织部部长来仲茗、和本厂劳工处长甘炳才急促的往沈厂长的办公室。走到李厂长和沈厂长办公室中间的位置,来仲茗大声说:蔓菁你吩咐我的事已办妥、钱全部取完这些存折是销毁吗?还是……这时甘炳才突然发现付小龙、邱正琴,马上打断了来仲茗的说话,并马上把门关上。
  劳动服务公司2003年帐面资产100多万,2004年的所谓改制使这些资产不明不白的变为私有,这是到底是怎么回事?必须要查清。
  五、信德贸易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九十年代初,历经约十三年,于2004年职代会宣布,此公司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而解体。公司先由副厂长李其富任职,石青(原供销科书记)任会计,李干了不久就下台,原因不清。此公司的业务主要是企业原材料(如棉花、纤维等)进厂,开发票加价致使原材料价格虚高,至产销倒挂的又一因素。公司人员外购,回来的货物必经此关开票进入企业会计处。供应处采购人员的帐务报销及货款全由企业承付。十几年来利润惊人,现在为什么突然消失?所赚的钱都到哪去了?
  此外还有:重庆科学技术协作有限公司由原厂长陈津生组建。同样是围绕着企业的设备,技术协作及外加工人员的缴费等各种繁多的名义营利。
  六、沈蔓菁一伙侵吞国有资产、欺压群众的种种手法。
  1998年朱容基总理来厂视察,当时将纺织业为工业改革的突破口。以三年走出困境为由开始压锭、限产,多余的陈旧的设备淘汰回炉,将二十几台络筒机拆下交往钢厂,并给予了很多优惠政策,固定资产也减少了数量。可是为了平衡资产流失量,他们又弄了些旧设备来装配,原来的数量并未减少,反而还多了。二十几台络筒机装好后,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而闲置起来,此种做法人人都明白,44“英寸的织机和56”英寸的布机,加上嘉陵织布厂的190台,淘汰了布机502台。将其502台全部卖给私人(政策规定淘汰设备应流向钢厂回炉),平均每台2000元的售价。这钱又被厂方私分。
  ??年,搬迁供应处材料库房,修—间约200平米的三面墙的伙食团,平层耗资50余万,由房产处陈忠萍、代跃东与长期承包维修厂内的巫老板利益共享,仅仅搬迁返材料库房(未修库房)距离为100公尺左右,其搬迁费用就达200多万。
  供应处长袁华贵利用手中权力,使其兄弟袁华光开办润禾纺织包装制品厂,这些年也获利千万以上。
  2005年底,退休工人对厂方变卖土地资金的流向提出质疑,强烈要求厂方答复。沈厂长答复说:2003年厂库房、变电站共66亩每亩售价60万共卖3000千多万,还银行500万、报医药发票100万、搬迁修库房170万、安置下岗工人300万、剩余的作为设备改造。我们要问:既然厂都在卖地了还搞什么设备改造?这明明是在洗黑钱将国有资产流入私人腰包。黄金地段的地价才值每亩60万吗?同地段的合成化工厂99亩地同时间卖给同买主1.7亿,平均每亩售价170万以上。
  07年2月9日,我厂宣布停产,但厂里仍将生产出来的成品布往外拉,甚至将许多未打包入库的布也装车拉走,结果被愤怒的工人拦住。后来被拦住的5车布在国资委的监督下入库封存,要求等待破产期间,任何东西不得出厂,厂里除了厂派的护厂队外、职工通过国资委、自发的组织了一批护厂队、不允许往外拉东西。然而,为了那没拉走的五车布,厂里绞尽脑汁欺骗职工代表,要将那五车布拉走,在装车拉布的时候,因遭到职工阻拦,厂里叫来大批警察、制住工人强行将布拉走,全厂工人愤怒伤心但无可奈何。现在库房还剩下未拉的布和已拉走的布据说是谭四元的。
  2003年在重棉一厂法人、嘉新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沈蔓菁的直接领导下对沙坪坝区土湾新建一村、糟房湾进行拆迁修商品房,可选择货币安置也可选择还房安置。货币安置由嘉新公司单方请的评估公司定价元/平米,还房安置承诺还建房和商品房一样,并向拆迁户宣传这是政府工程、政府行为,谁不拆迁就叫法院强拆,是一棉职工的就强行下岗,在他们的欺、哄、吓、诈下陆续搬走,没有按他们定的日期搬迁就叫黑社会的上门控吓或断水电气,新建一村70号的户主、华成一棉厂的退休工人80岁高龄的叶生玉就是在夜晚被多次威胁下走的。我们到沙区法院立案行政裁决法院迟迟不办,嘉新到法院立案法院马上开庭。法院就像是沈蔓菁开的,在我们老百姓的眼里法院只维护少数人的权利金钱,失去公信。(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曹副院长就明确指示:法院不得以任何借口参与拆迁)沙区法院执行局的局长杨长路告诉拆迁户刘正蓉:“沈蔓菁是人大代表、是法院的监督员每年要到法院评法院的工作”所以沈蔓菁可以对大家宣传:强拆谁家,只要她通知法院就行了。
  如2003年9月沈蔓菁强行用货币安置公安干警家属、民主党派人士刘正
蓉,由于沈蔓菁出尔反尔,刘正蓉据理力争,日沈蔓菁为了杀鸡给猴看树立自己的绝对淫威,在厂干会上宣布:通知中院强拆刘正蓉的房屋,2004年10月沈蔓菁亲自到场和法院进行强拆,这件事在当地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综上所述,重棉一厂作为一个国家大二型企业,就这样被蛀虫鲸吞,几亿国有资产被流失。此话绝不是危言耸听,厂级干部、中层干部的房屋多套,车辆、子女出国学习等等即为明证。否则,他们仅凭薪金收入能够达到吗?他们能够说清并证明自己清廉吗?
  嘉新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几代人的血汗垒筑起来的,而今已面目全非变成了私有财产,厂子里的信德贸易公司也成为沈家的加价银行,沈蔓菁一伙贪赃枉法、疯狂的肆无忌惮的侵吞国有资产和工人血汗,从而沈氏家族成为富甲—方的暴发户。重一棉的主管部门也丝毫不傻,趁混水共发国难之财。重一棉的巨额亏损之所以能存在,今天沈蔓菁还自由自在逍遥法外领取退休金,厂子里的干部还盛气凌人的对待职工,这一切说明了什么呢?只有一个答案:重—棉的巨额亏损与政府部门中的某些官员和主管部门领导有关。
  沈蔓菁利用“厂长负责制”和“企业自主权”的大棒,借“下岗”之名,大量非法强制解除工人的劳动权利。对我们一棉工人而言,重棉一厂的“改革”意味着老工人失业,重棉一厂的“改革”意味着我们昨天创造的财富和固有生存权力的被剥夺,重棉一厂的“改革”意味着我们生活负担在加重,重棉一厂的“改革”意味着贪污份子们对工人财富和国有资产的瓜分与掠夺。而重棉一厂干部的收入与支出早就证明了他们的涉嫌贪污、侵吞国有资产以及非法侵占职工利益的可能性。因为,重棉一厂以沈蔓菁为首领导下的犯罪集团,至始至终,其组织极为严密,分工合作,里应外合,关系网络极其复杂,所以才如此肆无忌旦,胆大妄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拭目以待,不信东风唤不回!
  重庆华诚一棉职工群众
  200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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