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开饭店油烟净化器排油烟影响业主生活与物业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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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向小区内排放油烟物业该不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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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协助解决,也要向有关部门报告,如果无权管理当然要管
投诉只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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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尔绿城百合园南区20号楼的底商餐馆,门前摆起露天摊,占用消防通道。□记者 肖芳 报道
  □ 本报记者 肖芳底商餐馆被指严重扰民  近段时间以来,济南市海尔绿城全运村的业主们,因住宅楼底商餐馆严重扰民一事备受困扰。他们忧心忡忡、奔走呼号,希望问题能够尽早得到解决。  6月2日一早,海尔绿城全运村桂花园北区21号楼的40多位业主,在小区门口拉起了横幅,抗议21号楼沿街1号商铺开设海鲜餐馆。  6月17日晚,海尔绿城全运村百合园南区20号楼、19号楼的20多位业主,联合起来与小区物业谈判,抗议20号楼沿街6-8号商铺开设酒店、19号楼3单元开设面馆。  “楼下开饭馆,油烟肯定少不了,而且家里的蟑螂也多了起来。”业主们表示。随着天气变得炎热,这些餐馆的污染问题也愈发严重。无论白天还是晚上,只要一开窗户,油烟味就会扑鼻而来,根本无法开窗通风。在用餐高峰时段,整个居民楼内更是充斥着餐馆特有的异味。最近,有的餐馆还摆出了露天烧烤摊,不仅油烟大噪音大,而且占据了消防通道,带来安全隐患。如此种种,都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记者观察发现,这些餐馆之所以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是因为这些沿街商铺并未设计专用烟道。例如,21号楼1号商铺的海鲜餐馆,由于没有专用烟道,只得在厨房后面装了几段露天烟囱。这些烟囱在绿化带里拐了好几个弯,最终通向地下车库。“地下本就空气流通就不畅,现在又把油烟直接排放进来,味道之大,可想而知。”业主陈女士表示。  从硬件条件来看,这些位于住宅楼底层的沿街商铺,根本就不适合经营餐饮业。而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更是明令禁止沿街商铺从事餐饮业。  记者看到,业主与海尔绿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沿街商铺不得从事有碍环保的行业(如有噪音的酒吧、有污染的修理业、有油污的餐饮业等)及有碍楼盘整体形象的服务业(如洗车业、寿衣店等)。物业“瞒这头坑那头”  根据购房合同,购房者因特殊情况需要从事餐饮等行业时,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方可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且必须接受物业管理和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然而,在业主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一家家沿街餐馆陆续开了起来。业主们认为,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海尔绿城的物业公司,即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全运村物业服务中心,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  据百合园20号楼的业主们介绍,餐馆自装修之日起,就给楼上住户造成了噪音污染。业主们曾向物业投诉,询问装修的是否是餐馆,并提醒合同里明确规定居民楼下禁止从事餐饮业。但是,物业的答复一直含糊其辞。“一开始说不是开饭店,后来又说不知道情况,最后说是要建社区食堂,管不了。就这样一味地应付业主,推脱责任,直到餐馆开业成为事实。”  对于业主们不断的质疑和批评,物业的答复总是一个套路:先是推脱“对此毫不知情”,“餐馆是自己强行入住的,未告知物业”;当业主要求制止餐馆营业时,物业又称“没有执法权,管不了”;如果业主坚持要求维权,物业便开始“踢皮球”,称“业主是维权主体,物业只是辅助作用”,建议业主们“直接去找餐馆谈判”。  然而,记者了解到,在这些冲突中对物业感到不满的,不只是业主,餐饮店老板也大呼深受其害。  在遭遇了业主们的坚决抵制后,桂花园21号楼1号商铺海鲜餐馆老板才明白,自己被物业“忽悠”了:“从头到尾,我们压根就不知道沿街商铺不准开设餐饮店。当初进来营业时,是经过物业允许的。我们投入了巨资,现在却遭到业主们的抗议,致使我们没法正常营业,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据该餐饮店老板介绍,他们与房东签订的是餐饮合同,在装修过程中也向物业递交了相关材料和办理了相关手续。在此期间,物业从来没有提过业主与开发商曾签订关于“沿街商铺不得从事餐饮业”的合同。  参与调解此事的龙洞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在了解了事情来龙去脉之后表示:“物业也承认了,是他们的失误,现在正在进行理赔协商。”居民区里开餐馆须遵章守法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对于这些底商餐馆,直接遭受噪音、空气污染的上层住户多持反对意见。但是,其他业主则在不同程度上表示支持。因为它极大地方便了日常生活,尤其是在海尔绿城这种地处较偏远、周边配套服务不够完善的地方。  6月20日中午,记者在百合园南区20楼下的“全运村餐厅”看到,从11点到13点,前来吃饭者络绎不绝,高峰时段甚至需要排号等位。  如此大的用餐需求,表明餐馆的存在确有必要。那么,在居民区里开餐馆有哪些注意事项?  记者咨询济南市工商局得知,如果要在居民区从事餐饮业,应首先到辖区工商所申请名称,然后到卫生局办理相关手续,再到工商所申请营业执照。现行规定禁止在住宅楼下开设饭馆,并没有禁止在居民区内从事餐饮业。在居民区内开设餐馆,多是以便民设施的名义进行申请。如果经营场所不与住宅楼相连,且手续齐全,一般都可以获批。但如果经营场所与住宅楼相连,就需要物业或是居委会提供相关证明,才可以到工商部门申请。  此外,现有法律法规对居民区内从事餐饮业作出了明确规定。《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38条规定,城市餐饮服务业的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从事产生油烟、恶臭或者其它异味的餐饮服务项目: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与居民住宅楼等环境敏感目标水平间距小于9米的场所。核心提示  楼下开餐馆,楼上住户不堪其扰,济南市海尔绿城全运村的部分业主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业主们:  楼下开饭馆,油烟肯定少不了,而且家里的蟑螂也多了起来。只要一开窗户,油烟味就会扑鼻而来,根本无法开窗通风。  餐饮老板:  当初进来营业时,是经过物业允许的。我们投入了巨资,现在却遭到抗议,没法正常营业,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小区物业:  餐馆是自己强行入住的,未告知物业。建议业主们直接去找餐馆谈判。  济南市工商局:  现行规定禁止在住宅楼下开设饭馆,并没有禁止在居民区内从事餐饮业。但如果经营场所与住宅楼相连,就需要物业或是居委会提供相关证明,才可以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新闻辞典 底商  底商是指位于楼房底层或低层的商业用房。一般说来,住宅楼特别是高层住宅楼的第一、二层销售较为困难,价位也较其它楼层低。开发商将其转为底商,不仅可以售价更高,还可完善小区商业配套。(记者 肖芳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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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两用楼能否开饭店?
作者:未知
来源:沂蒙晚报
9月30日下午,市民殷先生致电晚报反映,在兰山区金沙路天元名筑小区门口,赫然拉起两道横幅,上面写着“把污染环境制造安全隐患的饭店清理出去”,落款是天元名筑全体业主。随后记者赶到现场,发现原来是部分天元名筑的业主通过这种手段抗议一家正在装修的“饭店”。
9月30日下午,市民殷先生致电晚报反映,在兰山区金沙路天元名筑小区门口,赫然拉起两道横幅,上面写着&把污染环境制造安全隐患的饭店清理出去&,落款是天元名筑全体业主。随后记者赶到现场,发现原来是部分天元名筑的业主通过这种手段抗议一家正在装修的&饭店&。
小区业主:拉横幅抗议楼下开饭店
&& &现在我们小区的沿街商铺已经开了5家饭店,每天的污水、油烟、噪音对我们影响很大。&一位女业主告诉记者,&并且我们好多人在购房时,售楼人员都表示不会有饭店在沿街的商铺经营。&&其中一家饭店由于和住宅楼相通,好多饭店的客人随便通过电梯跑到楼上吵闹,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一位业主告诉记者,目前正在他家楼下装修的还是一家饭店,前几天还张贴着&高伟炒鸡&的字样。
  随后,在业主和该小区物业负责人的带领下,记者来到该商铺门前看到,该商铺正在装修,但是见不到工人,而且大门紧锁。一位业主说:&刚刚我还听见有声音,里边肯定有人在装修施工。房屋内刚挖的这条沟就是他们正在整改的烟道。&随后,记者又来到该商铺的后面,一位业主指着一个出风口说,&这就是该饭店卫生间的排风口,紧贴着我家阳台,要是以后开业了,这味道可想而知。&
  其中一位业主表示,&饭店的安全隐患很大,我们也多次找到物业、开发商反映,但是都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并且我们买房的时候都得到了不会开饭店的承诺。&
饭店方:一天不合格一天不开店
  面对小区一些业主的抗议,记者采访了高伟炒鸡店的负责人,该负责人称,他们面对部分业主的要求很为难。目前他们正在装修改造,如果一天达不到各主管部门的审批,他们也绝不会营业。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购买此处沿街商铺时已经咨询了房地产开发公司,得到的是允许开饭店的答复,并且周围已有多家饭店正在经营。现在他们为了减少、避免对周围业主的影响,已经借鉴了附近饭店的做法,正在整改烟道安装消烟器等设施。同时,在安装空调时,他们已经考虑到对周围业主的影响,把所有的空调外机全部安装在了商铺正门上方。除此之外,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在对商铺整改装修之前,已经咨询了物业、环保、消防等多个管理部门,并有针对性地对设施进行改造。
  另外,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之前有附近业主多次前去制止装修工人施工,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
物业:正在积极协调
  面对此种情况,天元名筑物业公司经理表示很为难,他告诉记者,他们正在积极协调两方之间的关系。另外,如果该饭店不能通过各个主管部门的验收,他们物业方也是不允许饭店在此处经营的。
律师:不影响的情况下可以开
  针对商住两用建筑能否经营饭店一事,记者咨询了正泰律师事务所的朱律师,朱律师说,根据《物业法》中的规定,如果饭店开在小区内部的住宅楼中是不可以的,如果该楼是商住两用,符合行政审批,并没有规定不允许经营饭店,但是,经营饭店的业主不能将该商用房主体建筑私自进行改造,从而影响到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合法权益。
房产管理部门:明确该房产的使用性质
  作为房产主管部门,市房产局物管科的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表示,在此争议中,应明确天元名筑小区的规划用地属于商住楼还是住宅楼,如果是商住楼,相关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商铺不能用来开饭店,如果是住宅楼,则是不允许经营饭店的。
环保部门: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在我市经营的餐饮业营业前,必须通过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只有通过此评价,适合周围环境要求后,才能到卫生和工商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记者庄成(责任编辑:司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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