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生源地助学贷款登陆一般每年什么时候开始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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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汉教发[&号&
&&&&&&&&&&&&&&&&&&&&&&&&&&&&&&&&&&&&&&& 汉中市教育局&
&&&&&&&&&&&&&&&&&&&&&&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汉中经济开发区社发局:&
&&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5]3号),结合我市学生资助工作安排,现就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贷款学生资格认定&
&& 省内在校就读,外省就读的陕西籍在校大学生及新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资格认定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2]2号)规定执行。&
&& 二、普通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录取新生贷款办理&
&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贷款办理等按照新生办理贷款的程序办理。&
&& 三、贷款申请&
&& 2015年申请贷款的学生通过资格认定后,应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学生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网址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 四、时间安排&
&& (一)省内在校就读、省外就读的汉中籍在校大学生,申请办理贷款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底,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二)新生申请办理时间:2015年8月1日至30日,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 五、继续做好对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考核评价工作&
&&&各县区教育局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4]2号)相关要求,继续做好2015年对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考核工作。2016年12月20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贷款条件。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严格执行(陕教贷[2012]2号)规定的贷款学生“八贷六不贷”条件,既要贯彻“应贷尽贷”的政策,也不能随意放松贷款条件,坚决杜绝“想贷就贷”的现象发生,确保把款贷贷给真正贫困的学生。&
&&(二)认真做好受理工作。各县区在受理申请工作中应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要尽早配备充足的人员、设备和经费,保证足够的办理窗口数量。受理量大的县区,要配备现场咨询和管理人员。按照“早入学、先办理”的原则,以学校或乡镇为单位,组织学生分批办理,妥善安排受理进度,避免学生和家长过度集中,保证贷款工作平稳开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值班制度和媒体报导的处理工作。贷款工作启动前,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县(区)贷款政策宣传情况、人员、设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措施及时到位。&
&& 贷款办理高峰期,各县区资助中心主任要坚守工作岗位,开通热线咨询电话,畅通学生及家长反映渠道。并安排专人对本县区贷款工作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每天浏览省内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媒体及网络,如发现有关县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方面的报道,在第一时间快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县区2015年6月15日前,将开通的热线电话以及主任办公室电话、手机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加强诚信教育工作。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学生申请贷款、签订贷款协议等环节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既要正面引导,又要反面案例教育,教育学生珍惜个人信用,知晓违约要承担的经济后果、信用后果和法律后果。&
&&(五)开拓思路,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要加大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申办流程和还款要求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条幅、宣传栏、海报、展板、宣传片、宣传彩页以及电视、网络、媒体、报纸等多种途径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各县区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实际,需制作两幅红色宣传横幅,内容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让孩子失去上大学机会”、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XX县办理中心”。&
&&&&&&&&&&&&&&&&&&&&&&&&&&&&&&&&&&&&&&&&&&&&&&&&&&&&&&&&&&&&&&&&&&&&&&&&&&&&&&&&&&&&&&&&&&&&&&&&&&&&&&&&&&&&&&&&&& 汉中市教育局&
2015年6月3日&
汉中市人民政府主办
汉中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管理维护
市政府网站联系电话: 6452
陕ICP备号-2 汉中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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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通知
更新时间: 11:52:39 点击次数:0次
&学年曲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申请与受理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地点今年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3日至9月10日 (周六、周日休息)。受理地址:曲阜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公室(教体局大门西侧)。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1、在省内高校就读的学生:就读高校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鲁教财字〔2009〕2号)要求,在省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审核通过取得申请贷款资格的学生。2、在部属及外省高校就读的山东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确有贷款需求的,直接纳入贷款对象范围。3、今年高校录取新生:在高中阶段参加过勤工俭学、享受过国家助学金、或家庭经济困难确有贷款需求的学生。符合下列特征之一者可视为家庭经济困难: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3.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成员者丧失劳动能力; 4.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5.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3000元;其他原因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三、共同借款人生源地助学贷款必须具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二)如果借款学生的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以由25~60周岁之间的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三)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25~60周岁之间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只有孤儿,才可以由非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四)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曲阜。四、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及还款规则贷款主要用于支付学生在本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每生每年贷款不超过8000元,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限6--20年。网上申请时会有相关提示。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基准利率(年利率5.75%)。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当日执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承担助学贷款利息,自借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由个人承担贷款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本付息一次,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款日。毕业后三年为宽限期,毕业当年为宽限期第一年,宽限期至毕业第三年12月20日为止,宽限期内只需自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次年的12月20日应付部分贷款本金加利息。学生毕业后可随时申请提前还贷,提前还款后将不再负担贷款利息。五、申请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贷款学生提前上网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网址是: .cn ,学生也可以在百度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入相应网页再点“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的链接即可。(进入网站时会提示“此网站安全证书有问题”,要选择“继续浏览此网站”)&&&&&&&&&&&&&&&&&&&&&&&&&&&&&&&&&&&&&&&&&&&&&& 贷款学生务必牢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用户名与登录密码,如遗忘系统用户名或登录密码,多次尝试仍不能找回密码的,可以联系曲阜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重置密码。学生在系统上注册和提交贷款申请的内容必须填写齐全、真实无误。导出打印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应与系统上填报的完全一致(如果需要修改,请登录系统修改后,重新导出打印)。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一份《申请表》前往村(居)委会或乡镇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学生本人在表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用圆珠笔或蓝色水笔签字的文件无效)续贷的登录系统提交贷款申请后,打印1份申请一份申请表,学生本人在表上签字。(此处不能由共同借款人代签)续贷的申请表不再需要村委会等部门的审查盖章。(二)贷款申请受理及贷款合同签订初次申请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一并持《申请表》一份,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大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曲阜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一式4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上所有签字及日期填写必须齐全完整,捺印完整、清晰。签订后的合同交学生、共同借款各一份。资助中心同时出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及支付宝初始密码),学生持《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再次申请贷款(续贷)的,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贷款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即可。续贷可由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中的一人来代办,其他家长不能代办。(申请表上必须是学生本人签字,不能由共同借款人代签)(三)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和新浪邮箱签订贷款合同时统一为贷款学生开立支付宝个人账户,助学贷款资金发放、资金划转和本息回都通过此支付宝账号来进行。首次贷款学生应及时(签订合同2天后)登录支付宝个人账户,完成实名认证,完善手机号码等重要信息,以保证个人资金安全,便于接收系统通知信息,关于支付宝使用有关问题,请关注支付宝网站帮助中心(网址:),或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系统为借款学生开立的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同时也是同名新浪网的免费邮箱(网址:.cn),该邮箱具有接收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通知和重置支付宝账户密码等作用,请借款学生务必及时登录并更新该邮箱安全信息,确保个人账户信息安全。(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注册。高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受理证明》在贷款系统录入验证码和欠缴学费金额。县(区)资助中心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截至今年10月10日高校还未录入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即当年的贷款申请失败。(五)贷款发放签订后的合同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的相关审核通过后,将于今年10月底通过支付宝放款。贷款金额中欠交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将直接划转到学生就读高校财务处,还有剩余部分可提现用作生活费。贷款学生应经常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关注贷款申请审批进度。在此系统还可以下载《贷款学生手册》及了解支付宝使用办法等更多信息。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客服电话:95593 曲阜学生资助中心电话: 也可关注:1、曲阜市学生资助QQ群:2、曲阜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qufuzz 或微信扫描如下二维码曲阜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日 &?
===曲阜市学校网站===
曲阜市杏坛中学曲阜市实验中学曲阜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曲阜市书院街道中心小学
===济宁市教育网站===
济宁教育网济宁市教研网运河教育网 济宁市任城教研网 曲阜教育网
===山东省教育网站===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师教育网
===国家教育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国教育新闻网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中央电化教育馆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
===相关网站===
山东省教师教育网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山东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 上传我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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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网络答题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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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网络答题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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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新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提示
关于2016级新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提示
发布时间: 8:46:08 作者:jhcwc
点击数:711
亲爱的新同学:
首先祝贺您考入太原理工大学,并对您能来我校进行学习和发展表示衷心欢迎。为了使有贷款需求的同学了解贷款政策和办理的相关事项,我校现将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等相关工作做以下提示: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
2011年至今,山西省内高校均未开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计划申请贷款学生需前往自己所在生源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
(一)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同一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申请额度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综合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应按照学费和住宿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应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申请贷款学生一定要按政策规定确定贷款额度,否则会影响顺利申贷。
(四)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出示材料:①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②录取通知书原件;③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提交材料:①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②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要求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利率、贴息及宽限期等要求,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2.&&&&&&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规定,若借款学生无欠缴学宿费,高校应不予录入回执。
3.&&&&&&已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新生,不要向学校统一办理的银行卡中预存学费及住宿费(软件学院学生贷款金额上限为8000元,请存入差额),但需要存入教材费、军训费、公寓用品费、校园一卡通预存款。
(六)来校报到后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说明
1.&&&&&&贷款学生在报到入学当天,将《受理证明》交回学院,学院统一收集汇总,报到后一周内报送学生处。(《受理证明》下方虚线部分自行剪下留存,虚线部分内容为借款学生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初始登录密码、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初始登录密码和初始支付密码,请妥善保管。)
2.&&&&&&报到后一周内贷款学生还须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cn/),认真核实个人信息界面内的各项信息,填写内容务必准确、真实、完整,尤其是学院、专业和学号。如果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不仅会影响贷款回执录入,还会出现贷款到账但无法落实贷款人信息的情况。为保障支付宝账户安全,还请同学们及时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
3.&&&&&&学生处从收到学院提交的《受理证明》之日开始,按照学生欠缴学费和住宿费金额录入欠缴费用总额,及时为学生办理电子回执录入手续,时间截止到日。
4.&&&&&&10月10日,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机构没有收到申贷学生的高校录入回执,将自动视作该学生放弃本次贷款申请。同学们务必及时按要求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的《受理证明》送交所在学院负责老师,以免延误。
5.&&&&&&学校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查看贷款到账情况,及时为贷款学生办理学费和住宿费抵扣手续或退费手续,并为贷款学生开具收费证明。
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
申请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请及时咨询生源地教育资助相关部门和经办贷款的银行机构,详细了解自己生源地贷款的申请和办理流程,按照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直接向生源地教育资助相关部门和经办贷款的银行机构申请办理。
我校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账信息为:
账户名称:太原理工大学 & 账号:4926381
开户行:工商银行太原市下元支行 & 行号: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
贷款经办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
入学报到当天,申请并被当地受理成功的贷款学生须及时向所在学院备案登记,并在一周内将需要学校协助办理的材料集中交由学院,由学院统一到学校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咨询热线为95593。
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县级资助中心或学校,
学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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