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私人给领导钱,领导让公司转给私人怎么避税会计,会计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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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私人给领导钱,领导让转给会计,会计安全吗
借条留在你这里日后好有证据对账借条不能给他。不然他销毁借条你就得自己把钱补上了,他要做账的话把借条复印后给他一个复印件
用后归还就可以了。就是不能借,要用非用不可那也要由管章财务人员亲自带章去。一旦出了事儿,都不能改变借出财务专用章带来的风险。公章倒是可以借出的,只需要打个借条不管是什么关系,管章的人员是需要负主要责任的
借条不能给他,他要做账的话把借条复印后给他一个复印件。借条留在你这里日后好有证据对账。不然他销毁借条你就得自己把钱补上了。
刑法上没有集体犯罪这个称呼,按照你的解释应该问的是“单位犯罪”。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详细的单位犯罪的认定建议参照张明楷刑法学的相关理论,解释的比较清楚。 根据刑法...
首先,在现行的八项规定、反四风的背景下,送礼本身就违规了。如果纪委等部门查下来,你有风险。 其次,除了会计类事项的采购,比如购买凭证、账本等,财务人员尽量不要参与采买事宜,有风险,且责任不清
不管是什么关系,都不能改变借出财务专用章带来的风险。就是不能借,要用非用不可那也要由管章财务人员亲自带章去。一旦出了事儿,管章的人员是需要负主要责任的。公章倒是可以借出的,只需要打个借条,用后归还就可以了。
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
可以代写 要的话可以找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对会计做假账有如下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单位领导人、会计人员违反本法第二章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六条 单位领导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凭证、会计帐簿...
先做做看啊,毕竟事业单位不好进,领导肯定也考虑到了你顾忌的问题
出纳是现金保管,收入和支出现金保管和台账登记,会计只是管理账目,财务管理条例是针对所有单位中的财务制度。你可以跟领导透露一点,作为领导大都是聪明人,你看领导反映在说也不迟。领导没有反映我觉的不说为妙。
很明显这是不对的,那个人都没有出去工作,凭什么拿工资呢?应该给那个代替去出差的人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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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情感美文欣赏) - 常阅读,多交友![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一):2013年最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013年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总说明 ................................................................................................................................... 1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 3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 5
一、资产类..................................................................................................................................... 5 1001库存现金................................................................................................................................ 5 1002银行存款................................................................................................................................ 5 101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 6 1101短期投资 ................................................................................................................................ 7 1201财政应返还额度.................................................................................................................... 7 1211应收票据 ................................................................................................................................ 8 1212应收账款................................................................................................................................ 9 1213预付账款................................................................................................................................ 9 1215其他应收款.......................................................................................................................... 10 1301存货...................................................................................................................................... 10 1401长期投资.............................................................................................................................. 12 1501固定资产.............................................................................................................................. 14 1502累计折旧.............................................................................................................................. 17 1511在建工程 .............................................................................................................................. 18 1601无形资产.............................................................................................................................. 19 1602累计摊销.............................................................................................................................. 21 1701待处置资产损溢.................................................................................................................. 21 二、负债类................................................................................................................................... 23 2001短期借款.............................................................................................................................. 23 2101应缴税费.............................................................................................................................. 23 2102应缴国库款.......................................................................................................................... 24 2103应缴财政专户款.................................................................................................................. 25 2201应付职工薪酬...................................................................................................................... 25 2301应付票据.............................................................................................................................. 25 2302应付账款.............................................................................................................................. 26 2303预收账款.............................................................................................................................. 26 2305其他应付款.......................................................................................................................... 27
2401长期借款.............................................................................................................................. 27 2402长期应付款.......................................................................................................................... 27 三、净资产类............................................................................................................................... 28 3001事业基金.............................................................................................................................. 28 3101非流动资产基金.................................................................................................................. 28 3201专用基金.............................................................................................................................. 29 3301财政补助结转...................................................................................................................... 30 3302财政补助结余...................................................................................................................... 30 3401非财政补助结转.................................................................................................................. 31 3402事业结余.............................................................................................................................. 31 3403经营结余.............................................................................................................................. 32 3404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32 四、收入类................................................................................................................................... 33 4001财政补助收入...................................................................................................................... 33 4101事业收入.............................................................................................................................. 33 4201上级补助收入...................................................................................................................... 34 430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34 4401经营收入.............................................................................................................................. 35 4501其他收入.............................................................................................................................. 35 五、支出类................................................................................................................................... 36 5001事业支出.............................................................................................................................. 37 5101上缴上级支出...................................................................................................................... 37 520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37 5301经营支出.............................................................................................................................. 38 5401其他支出.............................................................................................................................. 38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 39
资产负债表................................................................................................................................... 40 收入支出表................................................................................................................................... 41 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41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 44
第一部分 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
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九、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十、本制度自日起施行。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号)同时废止。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二):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单选题
)1月1日起,我国将开始施行财政部新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
2、事业单位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通过(
)科目核算。
a.预付账款
b.预收账款
c.应收票据
d.应付账款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
3、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指的是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
4、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照实际收回的现金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
)科目。【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
a.其他应收款
b.其他应付款
c.营业外收入
d.营业外支出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
5、反映事业单位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会计信息的文件。指的是(
a.财务会计报告
c.资产负债表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
6、事业单位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
)”科目。
a.固定资产
b.银行存款
c.管理费用
d.无形资产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
7、事业单位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
)(或当期期初)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d【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
8、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指的是事业单位(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
9、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指的是(
a.短期投资
b.长期投资
c.应收款项
d.预付款项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
10、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
a.收付实现制
b.权责发生制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
二、多选题
1、按照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类别,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可分为(
d.收入和支出
【正确答案】abcd
【您的答案】abcd
2、事业单位购入存货的成本包括(
a.购买价款
b.相关税费
【正确答案】abcd
【您的答案】abcd
3、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
a.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b.举办(上级)单位
d.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正确答案】abcd
【您的答案】abcd
4、事业单位流动资产包括(
a.货币资金
b.短期投资
c.应收及预付款项
【正确答案】abcd
【您的答案】abcd
5、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包括(
a.资产负债表
b.收入支出表
c.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正确答案】abcd
【您的答案】abcd
6、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包括(
d.土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abcd
【您的答案】abcd
7、银行存款指事业单位存入或者转入开户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包括(
a.人民币存款
b.外币存款
c.库存现金
d.手头现金
【正确答案】ab
【您的答案】ab
[正确]【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
8、事业单位的支出或者费用包括(
a.事业支出
b.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c.上缴上级支出
d.经营支出
【正确答案】abcd
【您的答案】abcd
9、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资产包括(
a.长期投资
b.在建工程 。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三):2015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1篇: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四、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六、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八、本制度自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制度生效前制定的会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
第2篇:新制度视角下的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核算
为了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财政部于日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5]22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日起全面施行。
与1997年财政部发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号,以下简称"旧制度")相比,新制度的一大亮点就是将基本建设投资纳入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新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这种双轨制的实行,既能够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提供更多对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又能够满足基建项目结算、决算、竣工等环节对会计档案管理的特殊要求,从而实现旧制度与新制度的平稳过渡。
一、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基建并账的具体操作
新制度下事业单位会计与基建会计并账在操作层面主要涉及会计科目的合并和财务报表的合并。并账的难度在于如何将按照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分类的基本建设会计科目科学合理地并入按照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进行分类的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1、会计科目的合并。新制度在"资产类"新增了一级科目"在建工程",明确要求在其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在"负债类"新增了一级科目"长期借款",明确"对于基建项目借款,还应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在"净资产"类增设了二级科目"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目前,有关基建并账的具体账务处理规定还没有出台,笔者认为可以按以下原则进行合并,对名称和核算内容基本一致的直接合并;对名称不同但核算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调整后合并;对特殊的会计科目应该分析后合并。
(1)直接并入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的科目。基建账套中的"现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固定资产"、"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其内涵与事业单位会计相应科目基本一致,故可直接并入事业单位账套进行明细核算。
(2)需要调整合并的会计科目。基建账套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等科目是核算基建工程实际成本的科目,与事业账套"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核算内容基本一致;"待核销基建支出"、"转出投资"科目核算不能形成投资和产权不归属建设单位的投资,与事业账套"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核算内容相近;"器材采购"、"采购保管费"、"库存设备"、"库存材料"等科目是核算基建用材料设备等实际成本的科目,与事业账套"存货"科目核算内容相近;"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等科目是核算建设单位按合同预付给施工单位的备料款及工程进度款的科目,与事业账套"预付账款"科目核算内容相近;"应付器材款"、"应付工程款"核算内容,与事业账套"应付账款"核算内容相近;"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核算内容,与事业账套"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基本一致;"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核算内容,与事业账套"应缴税费"科目核算内容基本一致。
(3)需要进行分析后合并的会计科目。基建账套"交付使用资产"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已经完成购置、建造过程,并已交付或结转生产使用单位的各项资产;此科目应根据相关资产类别分别并入事业账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基建拨款"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各类基本建设拨款,除自筹资金外各类基本建设拨款本质上是事业单位的收入,因此应根据资金性质分析合并,属于中央和地方财政的预算拨款并入"财政补助收入";地方主管部门拨款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无偿捐赠等并入"其他收入";事业单位自筹拨入的资金应还原本来面目并入"专用基金"等科目核算。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基建账套并入的未完工基建工程实际成本在并入事业账套"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同时,还应当列入"事业支出"等相关科目。这是因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在建工程"虽然是专门核算基建工程实际成本的科目,但是其本身属于资产类科目而不是支出类科目,因此需要同时列入"事业支出"等科目。
2、财务报表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主要是月度报表的合并,因为现行的预算、决算是全口径的预决算,在年度预决算报表中已经包含了基本建设投资的数据。在将所有基建账套数据并入事业账套后,对财务报表而言,只需要根据财务报表编制说明按照并入的明细资料就能够完成报表编制,而且能较清晰地反映基建投资全貌。
二、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核算案例分析
例:某事业单位新建信息化平台于2015年11月开工,2015年1月份基建账套数据如下表所示。其中日基建拔款中有50000元为本年上级补助拨款,其余为该年中央预算拔款,该单位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2015年基建账套中设备投资中有10000元使用银行存款支付,待摊投资中有10000元使用银行存款支付,有5000元使用现金支付,现金从零余额账户支取。
1、某单位日年初余额基建账套并入事业账套的会计调整分录。具体如下:
(1)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设备投资50000
--待摊投资20000
--预付工程款30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150000
此笔分录根据基建账套数据将基建未完工实际成本合并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因为是年初余额的调整不需要同时记入"事业支出"。
(2)借:存货--工程物资50000
银行存款50000
财政应返还额度100000
贷:财政补助结转150000
非财政补助结转50000
此笔分录是根据基建账套数据分析记入的,借方数据可直接得出,贷方数据是根据基建拨款数减去基建实际成本得出,也即收支相抵后的结转数。
以上账务处理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5]2号)规定进行的。笔者认为,对"预付工程款"的处理规定值得商榷。因为,"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是未完工程的实际成本;"预付工程款"科目核算建设单位按合同规定向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预付的工程进度款,并不是未完工程的实际成本。笔者认为,并入"预付账款"更为合理。
2、2015年1月末基建账套并入事业账套的账务处理。具体如下:
(1)借:零余额用款额度600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2)借:银行存款50000
贷:长期借款--基建借款50000
(3)借:库存现金10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0000
(4)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00000
--设备投资
--待摊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借:事业支出--项目支出--基建工程150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25000
银行存款20000
库存现金5000
(5)借:预付账款--基建工程--预付备料款
--预付工程款50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250000以上案例较为简单,会计分录基本上完全还原了基建账的原貌,现实中不可能有如此详细的资料和简单的账务,在并账时可以根据借贷双方发生额编制多借多贷的合并分录。同时,在现实中还会遇到复杂的内部交易抵销和调整事项。
三、新制度下事业单位基建会计核算的思考
1、新制度对基建投资核算实行双轨制,将促进事业单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现新制度基建并账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业务流程的设置问题。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基建并账制度,合理规划业务流程,确定需要基建会计提供的数据和资料,规定提供的时间和方式,分清事业会计和基建会计各自的责任,保证基建并账的顺利进行。
其次是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科学规范的合并操作手册,保证合并准确及时进行。最后事业单位还应该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充分发挥事业会计与基建会计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作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防止相互推诿的现象发生,真正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
2、新制度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双轨制的实行,要求基建会计人员不仅应完成本身的核算任务,还要提供事业会计人员需要的资料,不仅要熟悉基建会计也要了解事业会计。对于事业会计而言要求更高,其必须精通基建数据并入事业账的处理程序和方法,还应当熟悉基建会计业务及基建项目管理,具备通过基建并账数据"还原"经济业务、通过数据识别真假的能力,充分发挥事业会计对基建会计及基建项目的监督制约能力。
3、新制度基建并账应注意的问题。基建并账并不是简单的数字相加,还需要对内部交易进行必要的调整,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①内部往来业务的调整。并账前应对事业账和基建账之间的往来进行认真清理,并账时进行抵销和调整,防止虚增虚减往来款项。②内部收支业务的调整。对事业账已经列支的自筹基建资金和基建账纳入基建拨款的自筹资金,应当认真分析,在并账时进行还原和调整,防止虚增收入支出。③内部资产的调整。在并账时我们应特别关注交付使用资产是否已经在事业账登记,防止虚增资产。
第3篇: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日,财政部颁发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并于日开始实施,拉开了事业单位财务及会计制度改革的序幕,日和12月19日财政部先后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并于日开始实施,期间,财政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行业财务制度,标志着新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规范的建立。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满足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规范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行为,也解决了旧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但是,笔者认为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部分科目和经济业务的处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在下一步改革中进一步完善。
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会计科目不能清晰、明了的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性质和内容
本着简化核算的原则,本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精简合并了部分科目,如将旧制度的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等科目合并为"存货",导致"存货"科目的核算内容过多,难以准确的反应经济业务活动的性质和内容,尤其是单位自行制造存货通过"存货--生产成本"核算,将生产中发生的费用通过资产类科目核算,将资产和费用混为一谈,缺乏科学性和严谨性,容易造成理解和使用上的混乱。再如,取消了旧制度中的"拨入专款"、"专款支出"和"拨出专款"科目,将其并入各收入和支出账户,导致收支账户明细核算层次过多,且不利于体现专款管理的原则。
(二)存货购入时入账价值规定的表述欠严谨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按照税法规定属于增zhí shuì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非自用(如用于生产对外销售的产品)材料所支付的增zhí shuì款不计入材料成本。这里所说的"非自用"按汉语意思理解就是不是本单位使用的,虽然在括号里对"非自用"作了解释,但是"非自用"的说法既不科学也不准确,甚至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相违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五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笔者认为,既然是"非自用",按会计主体原则的规定,单位就不应该对其核算,当然也就没有必要对其做出计价规定。
(三)"固定资产"科目的核算内容的规定中,部分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方法的规定欠科学
1、对动植物的入账价值及处理方法未做规定
日执行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将动植物列入存货和固定资产范围,但是,会计制度只在内容中提到动植物,单位对其计价及核算做任何规定,导致其会计核算无参考依据。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方法规定有误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在建工程"科目的核算内容中规定,事业单位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设备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贷记"在建工程"。这样的账务处理要想保证借贷方相等,只能是在安装期内将融资租赁设备的租金付清后才成立,这在实际工作中显然是不可能的。例如: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专用设备一台,租赁协议约定设备价款30万元,分三年等额支付租金,同时支付运杂费1万元,安装费3万元,按制度的规定应做如下处理:
借:在建工程340000
贷:长期应付款300000
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40000
同时,借:事业支出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如果按会计制度的规定,
借:固定资产340000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40000
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40000
贷:在建工程340000
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是34万元,而其占用的资金仅为4万元,显然借贷方不等。
3、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账务处理欠科学
新制度规定,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的保证金部分在计入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价值的同时增加了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占用的资金,笔者认为,这样的处理欠妥当,按照融资租入和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规定,设备款未付的部分不应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体现账务处理原则的一致性。
4、基建支出并账的问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新制度增设了在"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事业单位会计的在建工程成本,同时规定,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单
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至少按月并入在建工程科目反映。并在《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中对并账做出了规定。实质上,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核算仍然设两套账,同时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两套制度,基建投资信息定期在事业单位会计账面反映,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基建支出完全并入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问题,同时增加了会计核算的工作量,也给会计理论教学带来困扰。
5、收支类科目核算内容的规定不完整,难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各收入和支出科目的核算内容的规定中,除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的核算内容中,对国库集中支付的直接支付方式下,购货退回的账务处理分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做出规定外,其余的收支科目都未对收入退还和支出收回做出处理规定,导致收支类科目的核算内容不全面,使实际工作中发生此类业务时,无规可循。
二、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准确清晰地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具体情况
1、单设"生产成本"和"产成品"科目,对事业单位自行生产存货的业务进行核算。或者对此类业务的账务处理不做具体规定,只在宏观上规定参照企业会计的做法即可。因为自行加工存货,涉及到产品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很难对其核算做出全面具体的规定,参照企业的做法更科学、更规范。
2、将"库存现金"的盘亏作为待处置资产核算,体现"待处置资产损益"核算内容的完整性。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出售、转让、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盘亏、报废、毁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库存现金"作为货币性资产,其盘亏理应通过"待处置资产损益"核算。
3、设置"专款收入"和"专款支出"科目,核算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业务,在年终转账时,将"专款收入"和"专款支出"的余额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能够更清晰地反映专项资金收支的执行情况,体现专款专用的原则,同时减少非财政收支科目的核算层次。
(二)全面、科学的界定和表述固定资产和存货的入账价值
1、明确规定动植物按实际成本计价。初始入账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作为存货入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对已入账的动植物价值不做后续调整。
2、取消"自用"和"非自用"材料的说法,用"事业用"和"经营
用"材料代之,使材料入账价值的表述更科学、严谨。
材料的计价是材料核算的关键,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可以在完成事业计划的前提下进行经营活动,且经营活动可以不独立核算。为满足有经营活动的单位会计核算的要求,会计制度不应按自用和非自用材料确定入账价值标准和科目的使用方法,而应按事业用和经营用材料分别给出计价和账务处理方法,这样才便于理解和使用,因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zhí shuì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非企业性单位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事业单位的事业活动一般不涉及或很少涉及增zhí shuì应税行为,即便是涉及增zhí shuì,一般也按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所以完全可以按事业用和经营用作规定。
3、规范融资租入和扣留质量保证金购买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方法
4、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应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同时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依上例,在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借:固定资产340000,贷:在建工程340000;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40000,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40000,符合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三)扣留质量保证金购买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不管是否取得全额发票,对于扣留的质保金部分,应不增加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也就是不计入"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的贷方,在支付扣留的质保金时再做非流动资产基金的增加,便于信息使用者理解和运用。
(四)将基本建设资金的核算完全纳入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
为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简化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工作,取消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资金设两套账核算的办法,将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资金的核算完全并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达到基本建设投资额度的具体数值,增设"基本建设支出"、"基建拨款""基建借款"和"工程物资"等总分类科目,用来核算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业务,使事业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用同一会计制度核算,体现会计核算的完整性。
(五)完善收入和支出类科目的核算内容,使相关经济业务的核算有据可依,有规可循
按照制度规定的国库直接支付方式下购货退回业务的处理原则,其他的收入类科目也应分退回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做出具体处理规定,如退回本年度的做收入时的相反分录,退回以前年度的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时,应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或"事业结余"贷记"银行存款";"经营收入"退回不分本年度和以前年度,用红字做收入处理。同时对所有非经营性支出类科目,也应分收回本年度和以前年度的支出做出明确规定,如收回本年度的做支出时相反分录,收回以前年度的应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非财政补助结转"或"事业结余"。"经营支出"收回不分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做支出时的相反分录。
(六)进一步完善会计报表体系
新会计制度为贯彻准则受托责任和决策有用相结合的会计目标,借鉴国际惯例,建立了新的财务报告体系,新的财务报告体系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收入支出表三张报表和报表附注组成,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对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结构进行了调整,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和支出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按照流动性和非流动性排列资产负债表项目,按照多步式结构设计收入支出表,与企业会计的财务报告格式更加趋同。使报表提供的信息更为科学、精确。但是,现有的财务报表体系难以反映现金收支的重大增减变动情况,如资产负债表只反映某一时点的资产负债情况,收入支出表反映收支的变化及结转和结余、及结余分配的形成过程和结果,而事业单位的管理者、贷款银行及其他信息使用者更关心现金的增减变化情况,了解单位的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为满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更好的体现事业单位决策有用的会计核算目标,建议事业单位借鉴企业会计的经验,编制反映单位现金流入、流出状况的现金流量表,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单位的生存能力、发展能力和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为单位领导层运筹资金提供基础资料,使会计报表的内容更完善。
第4篇: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
为了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财政部近日修订印发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5]22号)(以下简称《会计制度》),自日起全面施行。
财政部修订《会计制度》酝酿已久,早在2015年即启动了相关的修订研究工作,在适当借鉴国际经验并充分考虑我国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起草了《会计制度》修订初稿,并不断修改完善。2015年初,配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以下简称《财务规则》)的修订发布,对原来形成的《会计制度》修订初稿进行了修改,经过2015年一年来的广泛调研、反复论证、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多次征求财政部部内相关司局意见、开展实务模拟测试以及多轮修改完善,最终于日修订印发《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篇幅近5万字,通过详细规定会计科目使用及财务报表编制,较为全面地规范了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该项制度实现了与《财务规则》和相关财政改革及法规政策的较好协调,既继承了原制度的合理内容,又体现了若干重大突破和创新。与原制度相比较,新《会计制度》主要有八大方面的变化:一是配套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二是创新引入了"虚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三是明确规定了基建数据定期并入事业单位会计"大账";四是着力加强了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五是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的会计核算;六是突出强化了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七是全面完善了会计科目体系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八是系统改进了财务报表结构和体系。
上述重大改革举措兼顾了事业单位财务、预算、资产、成本等方面管理的需要(为了各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掌握新制度的重难点,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本课程详细讲解了新制度的主要内容及新旧对比。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四):2015适用会计制度
第1篇:纳税人适用会计制度的种类
(一)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
(二)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15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号,见附件)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符合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
(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六)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担保企业。其他类型的担保企业,比照该办法执行。
(七)财政部制定颁发的其他会计制度,如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
第2篇: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种类及适用范围
一、企业会计准则
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2015)体系由三个层次组成: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由财政部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日),属于财政部部门规章,自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由财政部发布(财会[15年2月15日),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自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具体准则共计38项。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由财政部发布(财会[15年10月30日),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自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应用指南的企业不再执行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
应用指南共计32项,并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6项具体准则,财政部未发布应用指南。
上述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三个方面,依次自上而下形成企业会计准则的三个层次,构成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15),并具有法律法规上效力,在规定的范围内(港、澳、台除外)强制执行。
二、企业会计制度
由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财会[15年12月28日)(),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从日起在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自日起在中外合资企业范围内实行,其他企业仍然执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共计十四章一百六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会计制度原则、会计记帐方法、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记帐程序、会计报表格式、报送程序和编制说明、会计档案的保管和处理方法、会计制度的修订、补充权限及其他有关规定、成本核算方法等。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两者均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等作出规定,均由财政部制定并公布,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均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的组成部分。但会计制度是以特定行业的企业或所有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和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加以详细规范;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交易或事项)或特定的报表项目为对象,它详细分析各项业务或项目的特点,规定所引用概念的定义,然后以确认与计量为中心并兼顾披露,对围绕该业务或项目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做出处理的规范。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
第一、适用范围不同。具体会计准则大多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有些也适用于其他企业。而《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除金融保险企业以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
第二、规范目标不同。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披露或报告方面作了原则性的规范。侧重于确认和计量,重点规范会计决策过程。而会计制度则侧重于对会计要素的记录和报告作可操作性规范,确认和计量的内容只是有机地体现在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中。即会计制度重点规范会计的行为与结果。
第三、结构体系不同。统一的会计制度自成体系,它由三个层次构成:《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为第一层次;在此基础上,分别一般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小企业建立各自操作性较强的有关会计科目的设置、具体账务处理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对外提供办法;对于各个行业、企业专业性较强的特殊业务的会计核算,财政部分别制定专业会计核算办法。而各具体准则之间相互独立,分别就企业的某项业务或某一方面核算内容作出规定。
第四、规范形式不同。会计准则的规范形式、语言表述比较符合国际通用形式,并已构成国际通用会计惯例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会计制度的科目、报表式的规范形式则符合我国广大会计人员长期形成的思维方式和习惯
,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
第五、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由于可操作性程度不同,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而制度对这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于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5〕17号印发。该《准则》分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附则10章90条,自日起施行。财政部2015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15〕2号)予以废止。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选型标准,可根据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15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第3篇:养猪场适用会计制度
猪场养殖作为农业生产产业,它需要有相适应的会计核算办法来反映生产经营过程的资金活动,以提供准确、可靠的经济信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养殖业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核算需根据行业特点来摸索与完善。为此养殖业会计核算一定要将市场经济与现代会计制度、将行业经营特点与会计科目设计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套灵活的、可操作性强的会计核算办法。
一、养殖业的市场特点
(一)核算基础两者并存。《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养殖业不确定因素很多,生产周期现对较短,现金收支比重大,经营管理随意性强,。这样仅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是不够的,应同时以现收现付制作为核算基础,形成二者并存的局面。
(二)购销价格随行就市。受猪源、疫情、供求关系、季节性等因素影响,购销价格完全随着市场行情的波动而升降。所以,养猪场的各种财物除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外,猪场的仔猪和育肥猪的购销、自产仔猪转为育肥猪、自产仔猪或育肥猪转为种猪、年终存栏猪盘存,均按市场价计算;
(三)结算方式以现金为主。养殖人、原料供货人、产品收购交易方式一般为一手交钱,一手提贷。
(四)年终清库计入收益。由于猪场的存栏猪不同于一般库存材料物资,日日喂养,时时增殖。因此,与投入成本配比,应将年终盘存数与账面库存数差额作为当年收益处理。以存栏猪为例,为了接近实际,盘点的存栏猪应按不同估计毛重划分等级,再按市场价算出猪价,进行账务处理。
二、根据行业经营特点,形成独特的科目设置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猪场业会计科目的设置应最大限度地凸显它的行业特征。
(一)资产类科目中应分设"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结存性科目。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产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本科目可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等进行明细核算。待售幼猪及育肥猪是猪场活的、主要的、不断变化的资产。其持有目的是用于出售。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产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猪场的母猪和公猪就是这里的产畜和役畜。并按资产状态分设"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成熟性生产性生物资产"二级科目。由于产畜和役畜从其持有目的和使用年限上均具有固定资产性质,所以该科目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内容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增设"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备抵科目。
(三)损益类科目为了突出各种养猪业的特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设立"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可根据出售猪的性质分设"种猪收入"、"育肥猪收入"等二级科目;与之相对应的"主营业务成本"也可按性质分设"种猪成本"、"育肥猪成本"等二级科目。
(四)成本类科目中设置"农业生产成本"科目:归集进行农业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分别母猪、公猪、幼猪及育肥、共同费用设置明细科目。"农业生产成本-母猪"归集能直接归属于母猪的成本费用;"农业生产成本-公猪"归集能直接归属于公猪的成本费用;"农业生产成本-幼猪及育肥"归集能直接归属于幼猪及育肥的成本费用;"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归集不能直接归属于母猪及公猪和幼猪及育肥的其他间接性生产费用。
三、具体账务处理
一、购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务处理
1、购入已成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作为生产性资产的成熟公母猪到达企业后,借计"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
2、购入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务处理
购入未成熟公母猪的账务处理同上。作为生产性资产的公母猪达到企业后,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
二、生产成本的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八条第三款指出: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一)原料领用的核算
饲养所领用的原料应分别按不同的饲养对象进行归集。领用时借记"农业生产成本-母猪-原材料"、领用时借记"农业生产成本-公猪-原材料"、"农业生产成本-幼猪及育肥-原材料","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原材料"。
(二)产畜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十七条规定:对企业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期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和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确定其使用寿命、预计残值和折旧方法。
母猪、公猪摊销分别借记"农业生产成本-母猪-摊销(折旧)"、"农业生产成本-公猪-摊销(折旧)",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三)间接费用的核算
猪场发生的与饲养有关的间接费用(除产畜摊销外),在"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下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发生时借记"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xxx",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
三、期末成本分配的核算
期(月)末原则上首先按定分配标准将"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进行分摊,为简化核算除"农业生产成本-母猪"留有待结转"消耗性生物资产"初始余额外,其农业生产成本期末均无余额。结转时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贷记"农业生产成本-公猪"、"农业生产成本-幼畜及育肥"、"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
因母猪作为生产性资产,起生产具有一定周期,其妊娠期间发生的成本应单独归集作为生产后乳猪即"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初始成本。生产时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幼畜及育肥",贷记"农业生产成本-母猪-原材料"、"农业生产成本-母猪-摊销"。
四、转群的核算
在整个饲养期间,生猪会存在在不同群别之间转换的情形。我们主要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转群核算:一、消耗性生物资产转为生产性生物资产;二、生产性生物资产转为消耗性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自行繁殖的产畜或役畜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成龄)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二十五条规定: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应当按照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
(一)消耗性生物资产转为生产性生物资产
所有仔猪出生后均在"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核算,当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须将符合标准的仔猪转为产畜或役畜时,根据该转群猪的重量占整个该群的重量的比重分配转群时的初始成本。转群时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
在未成熟到成熟期间发生的饲养成本或其他能直接归属于未成熟母猪公猪的成本直接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当母猪公猪到达成熟状态时,根据转群时该猪市场价格作为转入成熟生物资产的初始价格。转群时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转为消耗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或淘汰,应按生产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入账价值。生产性生物资产价值包括原值、累计折旧、以及累计的从属于该资产的农业生产成本。转群时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农业生产成本-母猪"
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转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应参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转为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办法。
五、销售成本核算
根据养殖业的市场特点,销售成本结转方式采用销售成本率法。每月月末按预定的销售成本率计算当月的销售成本,每季度或半年或年末再根据市场行情计算销售成本率,采用新的销售成本率调整累计销售成本,并以此销
售成本率作为下期的成本率。结转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
相关公式:
消耗性生物资产期初余额+本期增加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净增额
1、销售成本率=
已实现销售收入+转群市价 期末消耗性生物资产结存市价
2、消耗性生物资产期末结存=期末消耗性生物资产结存市价x销售成本率
3、本年累计应结转销售成本=期初消耗性生物资产 本期增加消耗性生物资产-期末消耗性生物资产
4、期末调整销售成本=本年累计应结转销售成本-本年累计已结转销售成本
六、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期末计价
为更为合理的确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价值,年末应将消耗性生物资产存栏市价与消耗性生物资产期末价值进行比较,如前者第4篇:关于现行各会计制度适用范围的总结
目前我国的会计制度体系比较特殊,一方面是制度与准则并行,另一方面是相对统一的制度与行业制度并行。目前相对统一的制度也另有区分:首先分为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和非盈利性组织会计制度,其中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包括《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等,这些制度实际上取代了以前的分行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并行,而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其次,在统一的会计制度之下,针对一些具有特殊性的行业发布了会计核算办法,如《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水运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铁路运输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保险中介公司会计核算办法》、《新闻出版业会计核算办法》等。最后,还针对一些特殊业务公布了一系列的会计处理规定,如《企业交纳土地增zhí shuì会计处理规定》、《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征收管理方式改革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等。
以上可以大致发现,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本身的特殊性,目前并没有直接适用与这两种形式企业的会计制度,所以目前至少有三种参考意见,包括参考行业会计制度,参考〈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和参考〈小企业会计制度〉三种意见。而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有相对明确的规定: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15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这里之所以特别规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范围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是因为无论《企业会计制度》还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其针对的都是针对公司制企业的法律、组织和经济特性制定的会计制度,而合伙和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应该负无限责任的非法人企业,与公司制企业有着本质的差别。比较之下,其法律和经济特性都更接近于个体工商户,而且其损益和权益业务的特性也更适宜采用《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五):2016会计学毕业论文范文
第1篇:江苏省体育部门会计管理模式问题探析
论文关键词体育部门会计管理模式探讨
论文摘要为适应财政改革要求及满足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江苏省体育部门结合实际,在全国体育系统内率先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采用会计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监管并重的管理模式,该模式已经被体育部门特别是省级以上体育部门认可并成为在全国逐步推行的新的会计管理模式。但是其运行机制尚不十分完善,文章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分析,指出了目前运行模式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对策、建议,以期能为体育系统财务管理提供一些借鉴。
一、江苏省体育部门会计管理模式的现状及特征
江苏省体育局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管体育工作的直属机构,承担江苏省体育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省体育工作的组织管理。除局本级机关外,江苏省体育局目前下设19个直属事业单位及41个体育单项协会,江苏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是江苏省体育局的财务主管机构。在2016年,江苏省体育局为了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质量,规范理财行为,完善财务监督机制,推进廉政建设,结合本部门下属单位性质各异、经费来源差别大、大型体育训练基地地处偏远地区等实际情况,对局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体制进行改革,在全国体育系统内率先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所有会计人员通过公开招考录用,采用会计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监管并重的管理模式,对集中办公和距离较近规模较小的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及小规模公司取消各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对其财务收支、会计业务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结算;对规模较大和地处偏远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通过委派会计来加强监管。在现有体系中,纳入江苏省体育局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范围的有局机关本级、14家直属事业单位、41家体育单项协会;其余直属的大型独立核算单位由会计核算中心派出人员实行会计委派监管。经过几年的实践,在会计管理机制创新、减员增效、强化财政资金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等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该模式已经被体育部门特别是省级以上体育部门认可并在全国逐步推行的新的会计管理模式。
由于存在下属独立预算单位多、收入来源差别大、规模不一、地点分散等业务特点,江苏省体育局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除了具有一般事业单位共有的特点之外,还有自己的特征:
1、体育训练型事业单位生产的产品--"体育运动成绩"的公益性决定了其社会效益显著但经济效益较低,这使得如何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做好资产的保值增值显得尤为重要。
2、会计核算的内容多。由于体育类行政事业单位点多面广,内容繁杂,所以江苏省体育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内容也很丰富。体育训练单位核算的内容主要是教练员、运动员伙食费、训练费等费用;场馆经营单位核算的内容则以场馆维护成本费用、场租收入为主;社团协会核算内容主要是会费收入、人员劳务支出。
3、执行的会计制度各异。在现行会计制度准则中,江苏省体育局机关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各直属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社团协会适用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部分小规模公司则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以往在体育系统内实行的分散核算模式已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体育事业需求,而江苏省体育局会计核算中心的成立,正是为适应当前体育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特征而进行的改革新举措。
二、江苏省体育部门会计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中心模式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
会计委派与会计集中核算制作为改革的产物,发自地方,2000年前后中央纪委两次发文,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朱镕基总理中也提出了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后来一直没有法律性或制度性的文件下达。而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单位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由会计核算中心统管会计人员及会计核算的方式不符合新《会计法》的要求,同时,现行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中均没有包含会计委派与会计集中核算的内容和规定。因此,法律依据的缺乏是会计核算中心工作面临问题的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因。
(二)集中核算单位财务管理缺位
实行集中核算,各预算单位的财务进入核算中心后,单位领导认为会计核算中心会把关,无需严格保管、审核财产物资,不同程度地放松了财务管理;单位报账员认为自己只是现金收付的出纳员和会计凭证接收、报账的"票据传递员";会计核算中心根据"会计主体不变、预算体制不变、理财机制不变"的原则,认为财产物资自主权在单位,其职责是核算、监督。于是会计核算中心与预算单位就各自的责任产生了一些模糊的认识,出现了"三不管"现象,这使得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薄弱的问题更为突出,出现会计核算中心和预算单位对一些财务工作互相推诿、扯皮,影响了财务工作的实效性,如果不加以解决,这种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相分离的问题势必更加突出,又将造成新的盲点。
(三)集中核算不直接参与单位的财务活动,跟踪监督职能缺失
目前江苏省体育局会计核算中心核算部每位会计要管理多个单位,人少事多,且常年在核算中心上班,不参与有关单位内部工作或管理,对各单位的业务事项知道甚少或根本不知道,造成具体会计事务与账务的脱节,失去了实地实时跟踪监督的优势。会计整天忙于报账结账记账,无法顾及发票内容的真实性,对不合理违规违纪的变通票据无从控制。因为集中核算的人员不直接参与单位的财务活动,无法跟踪监督,使得会计监督职能只是账物表面上的监督,支出合规合法化了,账务处理规范化了,但是却难以深入实际,财务根源上的监督没有真正实现。
(四)会计核算与资产管理相脱节,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加大
实行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移至江苏省体育局会计核算中心,但是相关资产仍由原单位进行管理。核算中心目前只具备核算功能,而财产清查由单位实施,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单位的实物资产不能进行定期清理盘点。有些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账没有如实登记,家底不清,账外资产流失现象也时有发生;有些单位实物短少又不能及时向会计核算中心报账或者故意隐瞒,致使会计核算中心的账与单位实物不符。这种会计核算与资产管理相分离的情况使预算单位资产管理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将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五)对委派会计的管理和有效激励方面有待于加强和规范
在实际工作中,江苏省体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在实施委派会计制前,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在规范会计委派制运行方面出台了一些好的措施,确保了委派制的顺利实施,但在对委派会计人员的后续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从规章制度内容来看,主要是规定了对委派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在这些制度中,存在重职责、轻权利的情况,而且规定的部分权利寄托于受派单位授权的基础上。委派会计人员的责权利在实际工作中不一定得到
相应的保障。对委派会计人员的晋级、奖励往往很难实施,因为委派会计人员所做工作大都在受派单位,称职的委派人员往往会影响受派单位的不当利益,受派单位领导在考核时难免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对委派会计人员不能进行有效的考核和激励,这种情况长期下来势必影响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不利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发挥其内在潜力。
三、完善江苏省体育部门会计管理模式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完善相关的会计法律法规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改革是在新修订的《会计法》开始执行之后产生发展起来的,因而《会计法》在修订时未能涉及到会计集中核算问题。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作为新生事物已是客观存在,法律上应该承认这一会计组织形式并给予规范,法规部门应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法规文件,就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合法性给予肯定,以便会计集中核算有法可依,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规范会计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障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规范运行。
(二)明确责任,处理好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集中核算的关系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各单位资金的筹措、分配、使用权按财务管理的要求仍归原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则应认真做好集中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记录、计算和报告单位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认真做好会计监督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及时向各单位和有关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正确划分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集中核算的关系后,明确了各核算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各自的职责范围。这样从制度上保证了单位资金所有权、财务自主权的实施,保证了会计核算中心会计职能的发挥。
(三)会计职能由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服务与监督并重
目前江苏省体育局会计核算中心日常主要的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然而,如果将会计核算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更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会计核算中心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彻底扭转将会计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还要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只有服务到位,才能监督到位,只有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才能提高监督水平。一方面要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另一方面也要增强责任意识,做核算单位的"当家人",熟悉规章制度,正确行使监督权。
(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内部监控制度
江苏省体育局财务主管部门应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使会计核算中心能够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制度,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核算。江苏省体育局体育经济处、会计核算中心通过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实现全程监控。
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核算后,发挥了很大作用,提高了办事效率,但高度集中也存在不少风险。因此对于核算中心来说,要搞好自我内部监控制度,建议参考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细化每个业务和管理程序,职责明晰不交叉,做到各部门、岗位互相监督和业务工作持续改进。此外,不断完善环环相扣的外部监督制度,进行纪检、财政、内部审计和社会中介机构对核算中心的定期、不定期专项业务审查和内部管理程序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业务漏洞,并且会计核算中心定期向局主管部门进行述职报告,规避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风险。
(五)建立健全与会计委派制相配套的管理制度
为了使委派人员既能维护资产所有者的权益,又能成为被委派单位财务管理、经营决策的得力助手,会计核算中心应建立委派会计的任用和考核制度、委派会计报告制度、委派会计奖惩制度、委派会计的定期培训制度、委派会计的回避制度及定期轮岗制度等,以充分发挥会计委派的作用。
江苏省体育部门的会计工作目标,不仅是带动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走上新台阶,还要通过会计集中核算、会计委派制度的尝试,继续探索创新会计管理模式,提高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增强财务管理效益。在江苏省体育局会计核算中心运行的这几年,已逐步总结出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并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接受实践检验。今后一段时期,应按照"建立标准、确定规范"与完善会计监督考核办法相结合的发展思路,以财务工作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江苏省体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第2篇:诠释住房和城建管理会计
摘要住房问题既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处理这个问题需要政府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综合应对。我国有着特殊的国情,有着特殊的社会发展背景,比如我国住房制度是由国家分配方式转入市场供给方式的,我国人口众多,导致我国住房总是存在巨大的需要。本文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会计管理的若干问题。
关键词住房和城乡建设;会计管理;国家发展
1、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综述
1、1宏观经济层面的问题
从宏观经济层面上讲,我国的住房制度,以及国家经济发展的历史背景决定了我国的住房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甚至涉及政治问题。我国的住房制度素来以户籍制度为界限,以二元化为特征,将人民大众区分为三六九等,而且我国经济的发展必然是伴随着城市化的迅速发展而进行的,这就产生了人口迅速在城市落户和安家与国家住房制度的内在矛盾问题。另外,由于文化因素的影响,导致住房问题的直接受责备者是政府。所以,从宏观方面来讲,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会计管理工作意义重大。要求从事会计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更高的素质,及时防范风险,提高管理绩效。
1、2社会效应方面的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关系到普通大众的生存和生活状况,所以受到广大民众的高度关注。而且,由于我国目前的发展处于关键的转折点上,是实现所谓的先富带动后富的阶段,那么,民众必然对先富是否带动后富比较关注,必然将其视为政府对自己的承诺,工作做不到位,必然引起民众较大的不满,影响国家整个战略的部署。所以,住房和城乡建设会计管理工作具有社会方面的效应。
1、3政府承担之角色的研究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中,政府应该稳定大局,做引导者和监督者。政府应该逐步实现对民众的承诺,应该在考虑国家发展战略的前提下,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给予特别的关注,通过政策调节,使"先富者"回馈社会,同时加强会计管理工作,建立相关的监督部门,对会计实施工作进行监督。
2、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会计的重点
2、1分析性质,重点加强
由于住房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存在着不同的级别,不一样的意义,所针对的问题有所不同,最终所要达到的效果也是不一样的。而区分先后顺序,区分重要程度,考虑对社会的不同影响,以及民众不同的承受能力,就有必要对会计管理的性质加以界定。界定主要是针对宏观面上的性质界定。以不同的社会意义为依托,以工程可以为民众带来的实际社会效果为度量,以民众的关注程度作为时间先后的度量,把工程分为不同的重要级别,然后在会计管理过程中加以特别说明,以明确重要程度,进而可以配置不同的资源。
2、1建立不同的管理制度进行统筹约束
在经济学中,gdp只是一个用来度量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比较简陋的工具,但是,当前各地政府都比较注重gdp,许多好的政策和项目并不一定能够产生很好的gdp效果,这就使得它们的级别被不断降低,严重损害了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所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会计管理中应以社会效益替代gdp效益,这样才能从内部提高相关人员的重视程度,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会计的风险和防范
3、1风险的来源
风险的来源主要包括:①重视不足导致的延误风险;②认识不足导致的工作风险;③一般会计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前两种是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的特定风险,本文重点论述。所谓的重视不足是指因为城市用地是国家所有的,乡镇土地也可以通过权力征收上去,那么土地的财产怎么体现,怎么计价问题需要考虑,还有一点就是土地的用途问题。到底是以其达到的实际社会效益为出发点呢,还是以其产生的政绩为出发点呢?不同的出发点必然导致不同的社会方面的压力,其间必然产生无人管理和具体核实及评估的问题,从而导致延误风险。其二,认识不足指的是相关工作人员对其工作的宏观经济社会影响的认识有所缺乏,不能从大局出发而导致的问题。
3、2加强审计、增加信息透明度
加强审计要从增加信息透明度出发,在政府具有土地所有权的背景下,对于土地的各方面审核必须要求有较高的透明度,要求项目的资料(非保密前提下)尽可能公开,以便于核实和审查。而且,要建立相关的计量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会计活动的合规性。
我国改革开放的策略是先富带动后富,这一政策的本质就是先制造一些不平衡的发展,等到一部分地区的经济发展已经足够先进之后,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金之后,才运用政策来调整这种不平衡,达到最终统一发展的目的。不过,纵观我国目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家运用各种措施来调控房地产市场,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我国住房问题依然是二元化的划分。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必然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城市化的本质就是让那些到城市去打工的人群最终得以在城市落脚,变为城市人,住房问题的解决是这些人的大问题。所以,怎样实现国家大多数人的住房问题,怎样解决城乡建设的协调和统一,这是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影响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进而影响着我国的经济发展。抓好会计管理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中有比较重大的意义,应围绕会计管理的重点,降低风险,从大局出发,在细节上做好各项政策的具体落实工作。
第3篇:新准则下无形资产会计处理解析
摘要本文分析了无形资产准则的相关规定,总结了其与固定资产趋同的几项会计处理,同时剖析了新准则在哪些方面可能留给企业操纵利润的空间,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摊销;公允价值
财政部201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明确规定了无形资产的概念、特征、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及处置的会计处理,其中较之旧准则最大的区别在于自创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允许将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这是着眼于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在会计政策选择方面引入的资本化制度。众所周知,企业的研发能力既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和核心竞争力,又是一个国家综合经济实力与发展潜力的重要体现。企业会计准则改变现行的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的做法,对于符合确认条件的开发活动支出允许资本化,作为资产予以确认。这一政策将大大改善那些高科技企业或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的财务状况及业绩水平,尤其是改善企业的资本结构和资信状况,为这些企业进行融资和再融资提供便利,激励这些企业加大对科技和研发活动的投入,促进技术升级、产品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为落实中央提出的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部署和要求创造了良好的会计政策环境。"(财政部,王军,2016)笔者认为,此次关于无形资产的有关准则规定,其作用王军副部长已作了精辟的阐述,本人欲从以下两方面对无形资产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一些拙见。
一、新准则关于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趋同于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也被称为"无形固定资产",因为这两项资产都具有使用时间长、使用目的相同、不易转化成现金、在持有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不确定的特点,因此新准则的无形资产有关会计核算方面的规定趋同于固定资产,具体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外购延期付款的无形资产与同样条件下购入固定资产
购买无形资产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与同样条件购入固定资产一样,均可以看作是两项业务:1、购入无形资产;2、向供应单位融资。因此所支付的货款必须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应采用现值的计量模式,与长期应付款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二)自创无形资产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这是新准则对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相关规定中最大的特色,将自创无形资产的过程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如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可以予以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价值。这样规定,其作用是"一石两鸟",一方面改善了企业的资本结构,提升了资产价值;另一方面,减少了费用列支,提高了企业的经营业绩,增加了利润水平。在科目的设置上,通过"研发支出"来核算两个阶段的费用支出,达到预定用途之后,再由"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转入"无形资产"。这与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整个会计处理大致相似,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通过"在建工程"核算,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三)无形资产摊销与固定资产折旧
作为非流动性资产,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都会引起其价值的减损,无形资产一般通过定期摊销的方式体现,而固定资产则通过折旧的方式体现。具体会计处理的趋同表现为以下几点:
1、摊销方法。旧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是唯一的,只有直线法,没有类似固定资产的工作量法、加速折旧等方法。而新会计准则明确规定,"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其应摊销金额,存在多种方法,这些方法包括直线法、生产总量法等。对某项无形资产摊销所使用的方法应依据从资产中获取的预期未来经济利益的预计消耗方式来选择,并一贯运用于不同的会计期间。如受技术陈旧因素影响较大的专利权和专有技术等,可采用类似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方法进行摊销;有特定产量限制的特许经营权或专利权(
2、残值规定。旧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无形资产残值的规定是一刀切的,即任何无形资产均无残值,在其使用寿命内应摊销的金额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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