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合一税务变更流程办理税务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五证合一后变更或添加证件号方法介绍
“五证合一”后,如何在已有一证通证书中变更或添加证件号?适用用户:1.已换发新营业执照的用户& 2.“五证合一”后社保新开户的用户。&&&&&&&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凡于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日至6月30日,通过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报送2016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关于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的要求,2016年度年报中将增加社会保险和统计事项,由企业自行报送并向社会公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市场主体无需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原有市场主体换发营业执照及统一代码的赋码方式按照“三证合一”、“两证整合”有关要求进行。&&&&&&& 已换发新营业执照的用户、或“五证合一”后社保新开户的用户,可通过以下方式,将统一信用代码号或社保号自助添加到已持有的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中。&&&&&&& 方式1:在计算机上插入包含法人一证通证书的Ukey,直接登录,点击“变更证书”,根据提示将号码添加到数字证书中。如下图:&&&&&&& 方式2:在计算机上插入包含法人一证通证书的Ukey,打开“协卡助手”程序,点击“应用导航”中的“证书变更”图标,根据提示将号码添加到数字证书中。如下图:当我们在工商部门完成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事项后,需要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相应的税务变更事项,需要具体注意的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需要重新发放发票领购簿
请在领取新证后到办税服务厅领购发票时,及时申请换领新的发票领购簿;
需要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
由于新证登记的号码是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企业的老税号不同,所以需及时刻制新的发票专用章;
需要重新签订银税协议和联网
到办税服务厅领取税银库三方协议然后重新进行签订,并且到缴税银行办理扣款联网新手续,当中协议书编号可按1330825+新税号后10位数编制,注意记与原协议号可以最后一位识别码来加以区分;
需要重新认证专用发票
企业取得的老税号专用发票,短期之内(一般纳税人档案保留期限为1至3个月)仍可认证抵扣,但应以老税号登认证系统认证,新税号专用发票请以新税号登陆认证系统认证,且请及时(30日内)通知客户更改开票信息;
在30个工作日内携带金税盘(税控盘)、空白发票、开票主机、发票领购簿,办理税控开票系统的重新发行手续;
纳税申报VPDN登录用户名变更
在税务变更后次月的申报征期结束之前到电信或是移动(联通)公司办理变更用户名手续;
地税龙版系统银税协议按企业名称绑定,如果企业名称未变更,可暂时不办理银税扣款变更手续。
京ICP备号-1 纳税人网厅办理“五证合一”变更税号的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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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网厅办理“五证合一”变更税号的操作指引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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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一、适用条件:
  通过网厅办理“五证合一”变更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使用一证通方式登录网厅;
  2.工商局已完成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变更,但在国税系统未进行换号的企业;
  3.在国税机关无任何有效的票种核定信息(包含已停用票种)。
  二、申请流程:
  1、登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http://www.),&&&&&&&& 点击【网上办税服务厅】,使用一证通进入操作界面。
  2、选中【税务登记】模块,点击“三证(五证)合一变更”。
  3、点击【我要提报一个新申请】
  4、点击【填表】
  5、填写《变更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表》,填写新社会信用代码、经办人手机号码,点击【保存】
  如一证通已变更为新税号则新社会信用代码自动带出,否则需要手动添加。请注意:一定要确保录入的社会信用代码与新的营业执照上的社会信用代码保持一致。一定注意区分大小写,不要有空格。
  填写经办人手机号码。仅限北京手机号码,业务受理完成后会将结果用短信的方式反馈给纳税人。
  6、点击【添加附件】上传附件。 一定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照。分支机构需要同时上传总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照。
  双击下图中操作下方的黄色文件夹进入上传附件页面。
  7、添加成功后进入以下界面,在添加的图片名称前打对勾并点击【提交申请】。
  8、纳税人可以自行在网厅中的已办理业务模块中,查询具体受理结果。该业务若办理完成,可以点击下载回执并打印留存,变更税号事项完成。若业务没有被税务机关受理,则收到“不予受理”的通知书,纳税人可根据回执内的通知内容进行更改,重新提交申请。
  三、特别提示
  请纳税人完成变更税号后,及时登陆“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平台”进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补录,更新一证通税号,否则将会影响网厅登陆及申报业务。
  四、温馨提醒
  目前以下业务您可以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方便快捷的服务:
  发票验旧
  简易处罚
  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申请
  外出经营管理证明作废
  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缴销
  实时缴税协议
  撤销实时缴税协议
  涉税证明
  优惠备案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设立税务登记(单位)
  变更税务登记
  税种变更
  三证(五证)合一变更税号
  发票初次核定
  发票经办人(购票人)信息变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银行存款账户备案
  财务制度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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