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名买房有贷款婚后可以共同还款吗有什么要注意

& 请问婚前以个人名字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打算添加老公为共同还款人,流程是怎么样的?必须要我本人和老公一起办理吗?可以只让老公代办不?谢谢!
请问婚前以个人名字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打算添加老公为共同还款人,流程是怎么样的?必须要我本人和老公一起办理吗?可以只让老公代办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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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她弟_qq01
答:所以您是否是这个情况,如果是的,则可以办理。
答: 您在随州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不能提取或者使用武汉的公积金。
答: 武汉市公积金贷款是认房又认贷的,名下有两套住房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购买三套房。
答: 不需要的,反正公积金贷款也是自己去跑的,只是付正常的中介费
答: 如果出售一套房,则家庭名下只有一套房的情况下,如果是武汉户籍,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者只使用过一次且贷款还清满6个月的,则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答: 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90平米以内首付二成、90平及以上首付三成;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首付六成。
答: 公积金贷款直接去银行办理就行有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你适合等额本息,就是每个月的房贷一样!可以贷款年限长点,压力就小点
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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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法援热线:3>>>>>>正文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时常见的法律问题
 为了自己家庭有一个家,在婚前按揭买房,可是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要离婚,如何处理婚前按揭买房。那么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时常见的法律问题,比如婚后一方父母付首付买房,小夫妻还贷,房子怎么分等。下文为您一一介绍。  几个关于婚前按揭买房离婚时常见的法律问题  婚前按揭买房婚后还贷,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的共同财产?房子增值部分怎么认定?  孙律师认为,房子所有权要分为婚前部分和婚后部分。可以肯定的是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婚前部分首付及还款部分,要考虑是哪一方出资,如为一方出资,则婚前部分属于一方所有。  同样,房子的增值部分也要分为婚前部分增值和婚后部分增值,婚后部分的增值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部分的增值同样考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如果属于则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反之亦然。  婚前按揭买房,购房合同上写的是男方名字,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房子该怎么分?  原则上加名字就相当于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取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折价补偿。  婚前按揭买房,男方父母出资首付,小夫妻共同还贷,房子怎么分?  分析,如果男方父母没有明确是给自己儿子,房产证是夫妻两个人名字,那么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就可以表明男方父母明确房子是给自己儿子的,那么房子是男方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应该均分。  婚后一方父母付首付买房,小夫妻还贷,房子怎么分?  举了一个他办过的案例:上城区一对80后小夫妻闹离婚,争议的一套房子在婚后按揭买的,女方父母出资24万元首付,贷款44万元,房产证是小夫妻两人的名字,双方没有特别的约定。起诉离婚时,小夫妻已经还贷30万元。这个案子,女方父母没明确约定首付是给自己女儿的,所以父母出资就相当于赠与小夫妻,房款总价68万元,还剩14万元贷款没还,这样夫妻共同财产就是54万元,男方可拿到一半27万元。  再以这个案例打比方,分析了几种情况:  1.假如,父母明确说明首付是给女儿一个人的,这笔首付款,就不是小夫妻共同财产。  2.假如,女方父母全额付清房款,且房产证上只有女方名字,那么即便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出资是女儿还是给双方,房子是女方个人财产,不是小夫妻共同财产。  3.值得一提的是,婚后买房,在有些地方房产证上必须是双方名字。因此,假如女方父母全额付清房款,房产证上是小夫妻两人的名字,父母没有明确表示出资是给女儿还是给双方,房子就是小夫妻共同财产。  4.假如,女方父母全额付清房款,房产证上是小夫妻两人的名字,父母明确表示房子给女儿一人的,房子是小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女儿个人财产就有争议了,这个“明确表示”可以做个公证,这样闹上法院,可以作为房子只赠与女儿一人的有力证据。本文首发于智飞法律网,原文地址:,转载须注明出处,侵权必究。关键词:一键转帖到:咨询内容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吉安市知名律师推荐擅长领域:资产拍卖、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刑事辩护擅长领域:常年顾问、刑事辩护、工伤赔偿、交通事故擅长领域:法律顾问、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刑事辩护擅长领域:破产清算、公司设立、刑事辩护、房产纠纷热门婚姻家庭法律百科免责声明:智飞法律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与处理智飞法律网——让人人尊享法律服务!全国客服热线:3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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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婚后两人共同还贷,一旦离婚房子怎么分割
本帖最后由 WOWJWJWJ 于
10:57 编辑
我老公是律师,我作为助理也参与过一些离婚案件的处理过程,对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婚后两房共同还贷,一旦离婚,房子怎么分割的事情有所了解,想在这里发个帖子叨唠两句。我们遇到很多为婚前房屋加名而导致离婚的先例,很多人不太清楚法律规定,也想不通,俺也不是专业人员,就自己知道的,说来给各位关心此问题的参考一下,觉得不合适你们家庭的则不必参考。
夫妻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族的事,这话儿没错。婚前,无论男方和女方,都想在婚房的房本上有自己的名字,最妥善的办法,就是婚前双方协商好,每家都出一定的房款两方共同买房。若一方愿意多出一点儿钱而且不是与结婚对象按份额共有房产,而是与即将结婚的对象双方共同共有,说明出钱的一方愿意赠送一份属于自己的财产给另一方。婚后买房,一方从父母手里借钱而不是父母赠与的,借的钱一旦离婚也是要还本付息的,当然,为了孩子家庭幸福婚姻稳定,如果不离婚,老人估计永远也不会要求子女还那部分借款。
无论男或女方,如果一方家庭和要结婚的那个人,拿不出钱来参与支付购房款,无论是全款还是首付款,婚前所购买的房屋的所有权就归出钱一方单独所有,婚后也不会因结婚而改变房屋所有权的性质。
婚后,如果另一方想在房产上增加上自己的名字,买房一方,如果心胸足够大度,且属于没用过自己家里给的钱,都是用自己的收入买的房,并且还可以做通父母的工作,加上另一方名字的情况也有,但不多。非要坚持加名导致离婚的,却很多。因此,俺建议,如果婚姻尚看不出有什么潜在风险,为了夫妻感情和家庭稳定,不加名就不加吧,非要闹着加不可,就需要承担自己坚持这个问题容易最终导致离婚的后果。
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有这么几条:
首先,新婚姻法变更出台后,对婚前财产的保护明确载入法条。打算结婚前买房的一方,经全家共同商量,一般也是父母帮助全家共同出钱买房,毕竟目前房价太高,要结婚的人工作时间短,多数人尚无能力自己独立拿出全款或首付款购房。人家之所以决定在结婚前就买房,目的就是要避免未来另一方在离婚时,来争抢婚前财产,就是要在结婚前先把房子固定在自己一方的名下,有的家庭还将买房一方父母的名字也写到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只要老人不同意,婚后当一方提出在房本上加名,另一方很难将自己父母出的钱,以赠送方式分割给另一方,与情与法说,不分割确实没什么不妥。
既然结婚了,为什么不能加上自己的名字,很多房本上没有名字的,会觉得委屈也可以理解,但要加上名字只是感情的事儿,与法律无关,法律没有规定,结婚就必须可以占有对方婚前财产的规定。
如果没有交首付款而婚后参与还贷的,委屈也许会更多,觉得毕竟自己还房贷了,怎么就不能加名呢。要加得另一方真心同意并有能力做通家里工作,否则还真是不能加啊。无论男女,我知道,也有女方婚前房产很多的人,婚后男方要求女方加上自己名字,与女方要求在男方房本上加名一样,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至于一方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夫妻一起还贷的情况,属于用婚后的共同财产还贷。无论夫妻两方收入高低,都是家庭共同收入即共同财产,如一旦离婚,法律规定,作为婚前财产的房屋所有权是买房一方一个人的,另一方不参与分割首付款和房产在婚后增值部分的钱,婚后另一方还贷不还贷,离婚时都按还贷总额加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由房产所有一方补偿给房本上没有名字的另一方,但不参与分配房产,购房款和房屋增值那部分的钱,都归婚前买房一方。
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的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还有一种情况,一方婚前交了首付款,婚后不用夫妻收入还贷,而是由买房交首付款一方的父母以借款的方式帮忙还贷的,孩子写了借条,或老人保存有每月交按揭的凭据,一旦离婚,房本上没有名字的一方,一旦离婚是一分钱也分不到的。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先在婚前买房的一方,会认为自己或者老人认为自己家的孩子,根本就不会主动离婚,另一方要加名字是为什么呢,分明是想着是为离婚做准备,就更不会同意加名字了,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还是非坚持加名不可,结果就是夫妻感情因此而越来越淡漠,为加名导致的矛盾不可调节,最终走向婚姻解体。
已经自己出钱,把房本写上配偶名字的,你们都是最可敬的。
建议即将结婚的情侣,婚前就解决好这些问题,避免婚后为此闹纠纷影响家庭幸福。
怕说得不够准确,俺查了一下司法解释: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好帖,我不支持谁支持!
你不差钱,差的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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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高人
了解了一直关心的问题,太感谢了
很好的普法材料. 但个人觉得这个法律规定也有不妥的地方. 譬如, 一方婚前买房了, 就剥夺了另一方婚后买房的部分资格, 而离婚后, 这一方被部分剥夺买房资格的人确不能享受到房屋增值带来的好处.
当然了,希望大家都家庭和睦,不要走到离婚这个地步.
想做妞妈的人 发表于
很好的普法材料. 但个人觉得这个法律规定也有不妥的地方. 譬如, 一方婚前买房了, 就剥夺了另一方婚后买房的 ...
你说的还真对,有这个问题。。但是新婚姻法修订出台时,房产还没限购,估计暂时也不会为这个问题修改法律。婚后,双方的收入共有的,财产也是家庭共有的,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婚后另一方想独立买房不归配偶所有不可能啊。但一方的父母或家庭有馈赠或遗产继承,则可单独给一个人,而不是家庭。这种情况除外。
啊,就为了一个房子离婚,不幸中得不幸呀!
时不时甲 发表于
这才是高人
谢谢啊,你这一夸,我又认真看了看,补充了几句,不是专业的还是不踏实啊,我第一次发长篇写法律的帖子。
姐姐写得真好!妞子学习了,谢谢姐姐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牧野雄鹰 发表于
过奖,谈不上专业,俺知道点儿啥就说点儿啥。
经常给法盲上上普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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