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农民的土地土地证被开发商抵押强行占有,还殴打群众。村主任和镇政府被钱所收买。我们村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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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行为中,属于政府依法行政的有( &&&&)①某市城管人员暴力执法致群众死伤&&&&②某市政府强制征用农民土地③某省环保局依法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④某地工商局依法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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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下载二维码关于江苏省东海县牛山镇政府与西蔡塘村委会低价非法强征农民承包地一千多亩的大案,村民们自2008年至今不断地逐级上访,都无人过问。在此期间,我们十余次到县委、县国土局上访过。三次到连云港市国土局上访过。四次到江苏省国土厅上访过。并三次到到苏省政府上访过。  
他们采取相同的处理方法是推、踢。省厅明知是地方违法还把案件推给地方违法单位处理。结果是:违法者不承认自己违法,到是举报人构成了扰乱社会、诬陷违法了。实际上江苏省国土厅这种“推”的方法,已构成了行政不作为。  
2009年11月,我们又去省上访。江苏省国土厅填好了一份印就的文书,让我们仍然找东海县国土局处理。东海县国土局当时答复很认真,说我们一定认真查处。查到日,给我们答复说:“你们反映的问题没有事实根据,照你们所反映的情况,县委书记都够撤职了。你们是诬陷、是扰乱社会。”  
我们说:“你们应该到现场去勘察,他们每征一块地只拉个院墙围封起来,里面并没有工厂、企业。满地都长了一人多高的草蒿,大遍土地都已荒芜了。”县国土局说:“你们这都是捏造,根本没有的事,我们没有必要去勘察。你们要再告就构成了诬陷罪!”  
江苏省国土厅说:“在苏北,每个县都有这样先征地,后招商,再办征地手续的现象。你们村才一千多亩。太微不足道了。这个事太多了,不好处理。你们不要告了。”  
到此,我们告状无门了。可我们还是要告。我们告的理由是:  
一、我们农民要吃饭,没有土地我们哪来饭吃?怎么生存?!后代怎么办?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还没有作废。  
三、只要法律还有效,违法再多也要处理。不能因为违法人多了法律就废除了。  
四、违法人多了,说明无政府主义多了,无法无天的人多了。这样“执政为民”就成了一句空话,人民会遭殃的。  
无奈,我们只有向党中央国务院恳求了,要求把“执政为民落实到实处,而不能让那些贪官污吏喊着口号坑民害民。”我们认为“只要当官守法、爱民,社会就自然和谐了。”我们觉得现在当官的不像毛泽东时代那样听话。大多是“你说我闻,我行我素。”大多是忠于上司,而不忠于党性原则。故严惩贪官是当务之急。“严惩”则是急中之急。  
日    请求书    请求人:江苏省东海县牛山镇西蔡塘村村民(名单附后)。  请求代表人:孙训诗、祁开明、孙传江、刘安考、刘安松。  请求事项:请求对江苏省东海县牛山镇政府,西蔡塘村委会,强迫村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违法行为,给予严肃查处。并请求责令行为人赔偿土地承包经营者的损失。  事实和理由:  一、事实  
东海县牛山镇西蔡塘村位于东海县西郊,1983年大包干时共有人口1337人,承包地面积1769.7亩。  
西蔡塘村的土地主要分布在东南、南、西南和西面。大包干时人均承包地面积1.3亩。全村都属于农业人口,85%以上的人以种地为生,进城务工人员约占全村人口的13%。  
历年来,随着城区的逐渐扩展,西蔡塘村的耕地面积也在不断缩小。截止2002年全村已拥有人口2145人,耕地面积尚存1469.01亩。人均耕地面积6分地。  
但所剩土地都是全县的优质土地。每亩地产量都达到2500斤,这仅有的1469.01亩耕地是西蔡塘村农民赖以生存的养生之地。  
前任县委领导都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执行了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护了这部分农民的养生之地。没有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  
2002年刘福银任西蔡塘村村支书之后,村委会对农民的承包地打起了主意。在党委的支持下,扛着招商引资,经济发展的旗号,分期分批地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权,廉价回收村民的承包地一千多亩,筑墙 围占储备起来,然后再去招商,找主高价出售从中渔利。大张旗鼓地搞起“土地开发”买卖经营。结果造成大量土地闲置,荒芜。现西蔡塘村承包地仅剩327.5亩。  其违法事实如下:  
1、2002年,村委会以酒精厂扩建为由,将西蔡塘村一组位于三道渠东的53亩耕地卖给酒精厂。该地以每亩30000元的价给付农民补偿费,其余补偿费被村截留。  
2、2002年3月位于粉丝厂西边的22亩地,被村委会送给粉丝厂。说粉丝厂征地面积较多,赠送土地作为奖励。而粉丝厂至今没有扩建,也没有利用这块地。于是便筑墙围占起来,又送给外人种了。  
3、2002年,四组位于一道渠东头的38亩承包地,村委会以每亩23390元的价格从村民手中强征,然后又高价出售给利民太阳能厂。  
4、2002年四组位于太阳能厂西边的51亩承包地,以每亩25090元的价格从农民手中强行征购,又转卖给宝钢公司。  
5、2003年又将三组位于纸箱厂西边的51.3亩承包地以27000元一亩的价格强行收回。抛荒三年没有招到商户。后牛山镇党委于2007年在该地上搞了一个水泥搅拌厂。  
6、2006年10月,一、二组位于三道渠西的承包地分别以每亩地30000元、28000元,强迫收回196.3亩,筑墙围占二年。二年中抛荒长草,一直到2008年才招来个什么“中材公司”,据悉这个公司只是个空架子,根本用不了这196亩地,大部分土地都闲置。  
7、2008年二组60亩承包地,被村委会以28000元的价格,从农民手中强行购买收回,至今也没有招到商户,该地仍在闲置中,也不让农民耕种。  
8、2008年二组位于纸箱厂西的112亩承包地,被村委会以30100元一亩的价格强行收回,筑花墙围封,院内只建了两栋活动板房,说是招商,至今也没有招到商户。一直抛荒至今。该地的蒿子都长一人多高,景象十分凄凉。  
9、2008年一、二、三组农民承包的果园地146亩,都被筑院墙围起来。至今没有招到商户。村委会将这一百多亩地,租给外村人种植,却不还给本村村民承包。  
10、2004年一组位于吉祥路西的58.5亩承包田,村以每亩29700元的价格从村民那里收回,又高价卖给丹阳人烧玻璃砖作场地。  
11、2008年,又将三组位于酒精厂门前的90亩地,以30100元一亩的价格强行收回,筑院围占,卖给乔博服装厂。而乔博服装厂根本不需要这么大面积。他们连四分之一都用不了。其余土地都被闲置。  
12、2006年四组位于宝钢公司西的25亩承包地,村委会以26700元一亩的价格收回,然后又高价卖给迪新面粉厂。  
13、2008年四组位于亿吨粮库北的76亩耕地,村干部以“村干部团”的名义,每人出资20万元,以30000元一亩的价格强行收买归“干部团”所有,用作小产权开发。他们打着新农村建设的旗号,建商品楼出售。  
14、西蔡塘村委会,不但以低价强行收回村民的承包地,然后再招商以高价卖出从中渔利,还出据手续给村民自由买卖耕地。如:刘玉毛就是持西蔡塘村出据的“手续”,买二组孙俊诗的承包地4分、张树花的承包地7分。试问村有权批准土地自由买卖吗?  
西蔡塘村的人口现已增长到2474口人,其承包土地已被村委会强行收购1141.51亩,只剩327.5亩土地了。  
西蔡塘村委会共计强行收购西蔡塘村村民承包地1141.51亩。所强行征占的土地,都没有签订征用合同。  
综上所列,事实确凿,其证据有被侵害人证明和相关证据都一并附后。  二、西蔡塘村村委会非法买卖土地的手段  
1、采取与镇党委、政府共同合作、互相支持的方法,压迫村民,借招商引资、经济开发之名,分期、分批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定征收价格,对土地价格能压就压,压不了就稍稍提点价。  
2、不与村民签订转让征用合同,随意筑墙围占。  
3、虽然口头约定了土地转让的价格和补偿费的数额,但并没有及时付给村民补偿款。而是约定五年或是更长时间分期分批给付。至今村民们没有足额得到补偿。  
4、都是先筑墙围占,然后再去招商,找主变卖。换句话说,就是大搞土地“囤积居奇”,大做买卖土地的生意。  
5、不是执行先招商、后立项、然后再征用土地的程序,没有项目用地的申请手续,更没有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手续。只是镇、村以权压民,出卖土地,县委闭着一只眼默认。对如此坑害农民的行为,作为县委官员却熟视无睹,默认支持,真是令人遗憾,悲哀!  
6、很多老板钱多了就可以随意另征场地,盖上房子,自己用不着,便向外出租,转卖。有的还有政府官员暗地投资,参加分红。像这样官商勾结的现象老百姓无处告状,即使告到了高级官员那里也不受理。土地卖光了,都里流入了少数官、商手中,老百姓寸土皆无,被逼上了死路;这少数人便成了新的资本家、地主。骑在人民头上  作威作福。这太可怕了......  三、请求理由:  
党的方针是“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三个至上”,“保护耕地”;法律规定是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的承包权,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等等在西蔡塘村干部眼里全都荡然无存了。所有法律、法规都成了一纸空文。  
东海县牛山镇西蔡塘村委会和镇党委相互合作,大搞土地囤积居奇,然后自由买卖,甚至离奇的组织所谓的“干部团”集资搞小产权开发,剥夺了村民的承包经营权,将土地向外出租,赠与,转让。请求人认为,这种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其违法手段之恶劣,出卖土地数额之巨大,在全国都是绝无少有的典型案例。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源。农民没有土地如何生存?  
为维护法律尊严,为了生存,特请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司法监督部门能予以重视,对本案严肃查处。并呼吁新闻媒体给予舆论监督和法律援助。  
请求依法恢复我们的土地承包权;  
请求裁定侵权者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  
请求对具体负责人绳之以法。  
此致  刘建生 刘永树 祁开法 刘光芹 刘福和 赵才友 吴少银 张树花 刘新连 刘永喜 祁开功 孙传俊 祁开友 刘永开 刘永生 何加兵 孙梅诗 刘永翠 刘福才 刘福举 刘用华 刘福凯 刘安中 刘福云 刘福行 刘光琪 刘光荣 刘光胜 刘安友 刘庆华 刘福余 刘翠红 樊秀才 孙传友 孙传良 刘福启 刘桂平 刘光友 孙二祥 孙小强 张增南 刘福民 刘福广 刘安会 刘福祥 刘福亮 刘兴支 刘光成 祁开明 孙传美 孙传纪 孙传江 吴绍金       
关于东海县法院违反审判程序故意拖延
审判期限变相剥夺公民的诉讼请求权等
违法行为的控告  
控告人孙训诗,于日,因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村收回,要求给予补偿款一案,向法院诉讼(诉状附后)。东海县法院受理后执呈王杭建法官审理。开了三次庭。偏向被告村委会,主持四次调解,都没有结果。法院要求原告撤诉。原告要求裁判。法院迟迟不予判决。自2010年1月至今,原告每隔十天就找王杭建查询此案一次。王杭建受村、镇领导活动,一拖再拖。原告每次去问他时,他都说:“急什么?要不然村里给你点钱,你就撤诉。”并说我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还说:“不撤诉就等着!”村里让法院把我拖死就不能再告了,法院支持了村的意见,真的无限期的拖下去了。使控告人既得不到结果,又无法上诉、申诉。看来我的案子要石沉大海了。不得不来上告。  
按照规定延长审限依法是要经高院批准的,而高院对事实清楚的案件怎么会连续审批延期审理呢?我们怀疑是一审法院擅自延长审限。难道负责监督审判的机关,就没有详细查阅卷宗?上级就没有对审判员监督的措施?司法机关随意违反程序法,法律首先在法官那里成了一纸空文。这个社会还能和谐吗?  
按照审判改革文件的要求,民事案件的审理应该当庭宣判。自这一制度改革后,只施行了半年就都自然废除了。现在不但没有当庭宣判,相反的违反审限的问题还越来越严重。好多事实清楚的案件由于人情关系,或是行政干预,一拖就是一年到三年。到最后则不了了之。什么法律尊严,什么依法行政,依法治国都荡然无存了。  
我们认为在法制国家里,司法是政体心脏,中央机关是政体大脑,心脏出了问题,会损害大脑。现在司法审判人员不遵守程序法。甚至在实体上他们也可以利用审判权贪赃枉法,任意颠倒黑白,制造冤、假、错案。说当事人举证不具有证明作用,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或驳回诉讼等等这些现象屡屡发生。如此这个社会还能和谐吗?不和谐的社会将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请你们为人民,也是为你们自己着想,公正执法,才能使人民信服。请求高级法院给予监督。  
控告人:孙训诗  
日  民事诉状  
原告人:孙训诗,男,74岁,汉族,农民,住东海县牛山镇西蔡村二组,电话:0。  
被告人:东海县牛山镇西蔡村民委员会,法人代表:刘奎(村主任)、刘福银(村支书负责人)。  
请求事项:  
1、因被告强行收回原告的承包地,判令被告还我土地承包权;  
2、因被告的违法行为侵害了原告的承包经营利益,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的青苗补偿费68800元,土地(产值)补偿费88040元,共计:156840元;  
3、本案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1986年与被告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分地时,原告的女儿、女婿(何加兵)二人土地与原告的承包地分在一起,交由原告经营管理。  
1990年土地二次调整时,原告所承包的土地没有更动。仍由原告承包。续包期间村没有与农户续签合同。说是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动,无需再签合同。故自然延续承包至今。(证据附后)  
2006年10月,以村支书刘福银为首的村委会未与我协商同意突然将我在西双湖南边的三亩二分地承包权收回。口头对我说,你所承包的土地已装让给连云港润丰玻璃砖公司了,你不要种了。然后便筑墙垒院,将承包田围封起来。继而就将原告种的小麦毁掉了。  
当时,被告只是把地围封起来,却没有搞什么建筑。(原告三年种了三次,被毁三次)。事隔两年后也未见使用。2008年夏季我又种了黄豆,都结果了,又被毁了。这地说是卖给“润丰”了,却未见润丰人来。究竟卖给谁了?我们既未见买地人,又没有看到批文。眼看着荒芜了二年的土地,干着急,却不让我们种?!  
直到今年,来了一个“开发商”,但不是“润丰”的,转眼却变成了什么“中材公司”。这个“中材公司”是什么单位?是何方的财神?我们不得而知。被告与其他农户都签订了卖地合同,但与我没签合同。现在被告将所签合同又都收回去了。所以这里仅提供一张未签的合同,以证明被告卖地事实。是什么利益驱动被告如此枉法?!  
2009年,原告位于南湖的一亩一分地又人不知鬼不觉地被圈卖了。至此,原告的四亩三分地承包权都被强行收回。原告被断绝了生活之源。  
原告认为民以食为天,土地是人类生活之源。国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无土怎么办?为此特诉来院。恳求依法恢复原告的土地承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都强调要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政策。特别是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变更。而村委会这级“特权机构”竟可以不顾民生肆意地毁坏庄稼转让、出租、买卖耕地。  
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土地用途,必须持有批准文件。而被告没有批准文件,就擅自强行霸占、出卖原告的承包田。其行为已严重违法。因被告的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照《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告应按照下列标准赔偿原告的损失。  (一)土地(产值)补偿费:每亩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收入的十倍。其计算公式是1800元×3.2亩×3年×10倍+1800元×1.1亩×10倍是:192600元;  (二)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是1600元×4.3亩×10倍是:68800元;  (三)上述共计是261400元,依法应付给原告60%作为补偿,则应当是156840元,要求判令被告给付。  
此致  东海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孙训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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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汉三的还乡团回来了。  :分了我的地给我还回来!  :吃了我的粮食给我吐出来?
  你说的太玄乎啦,看来你肯定是个思想偏执,脑筋僵硬的人啊,鬼也不信你说的是实话,因为一看你就是一个懂得一知半解的人,少做哪些无用功吧,有时间去遛遛狗吧!
  无聊的人说无聊的话,糊弄我们这些无聊的人.~~飘过`~`忽忽
  都他妈的吃饱了撑的,脑子里进屎了,这个村委会也他妈的太牛屄了,1000多亩地,那么多人告,省、市、县都不管,绝对不可能,一定是造谣,都他妈的想钱想疯了!!!!!
  去了那么多机关告状都没人理,说明你一是证据不足,感情用事;二是你毛病不小,你认为人家都错,就你自己对的,那么你考虑一下你的神经是不是搭错了呢?
  楼上dbbpdr,ljbprrg 你就直说你自己是东海县西蔡村的支书、村长    你不要幸灾乐祸,相信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相信法制社会总会有说理的地方~有些事是你们们想捂也捂不住的,只怕到了那天你连过街老鼠都不如!    以征代租本身是是违反国家政策的,西蔡人民不是说反对征地,只要是有利于农民,促进新农村和谐的都可以,但你们做为村干部首先想到农民的利益了吗?你把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卖掉了,土地赔偿款都是夜里偷偷送到人家,做工作让人签字!!现在农民手里还有几分土地?拿到那可怜的补偿款的农民,可怜只有建房,想了解西蔡人民的人可以来西蔡看看,家家都在建房,而且建房都不符合规化,想盖多高就盖多高,想盖多宽就盖多宽!!!这以后更会加剧西蔡人民矛盾的深化,因为西蔡村特殊地理位置,肯定会带来拆迁的更恶性的悲剧!!!    出现这种情况只能说是西蔡村干部的责任,那把东海县西蔡村的地卖掉了,部分农民拿到那可怜的补偿款他不踏实啊,那只有建楼房,房子是有形的能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啊~支书,村长你在卖地同时想到这些了吗,你是在害西蔡人民啊,是你们把西蔡人民推向水深火热之中,你却在那渔利!!!!农民不举报你就是农民的错!!!!        让人鄙视你的做为,阴险毒辣!!!农民选你是为农民排忧解难的,不是让你镇压的!!!        在村里到处做村民工作进行,能收买的收买,不能收买的进行恐吓!!        在网上也没停止过对别人的恐吓~相信法制社会,有法可依~        可是,我们一些官员,请你们不要忘了,你们的权利究竟是从何而来?难道是从你的父母那里继承而来或者是从娘胎里带来?如果对此不明白的话,那就请你看一看三大战役影片中老百姓支前的场面。看了你们就会明白,共产党的政权是人民用小车推出来的,你们手中的所有权利都是老百姓给的。(摘)        老爷们或许说“刁民难驯,心有不足!无可奈何,不得不&强征&。”        我说这简直是放屁!中国的老百姓是世界上忍受能力最强的百姓,是最知足的百姓,也是最善良的百姓,你对他好,他恨不得把心掏给你。如果不是被逼到极点,他们怎么会舍死相拼?               不能再装聋作哑,任其发展了!!!(摘乌有之乡)  
  圈地运动
  楼上dbbpdr,ljbprrg 你就直说你自己是东海县西蔡村的支书、村长            你不要幸灾乐祸,相信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相信法制社会总会有说理的地方~有些事是你们们想捂也捂不住的,只怕到了那天你连过街老鼠都不如!            以征代租本身是是违反国家政策的,西蔡人民不是说反对征地,只要是有利于农民,促进新农村和谐的都可以,但你们做为村干部首先想到农民的利益了吗?你把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卖掉了,土地赔偿款都是夜里偷偷送到人家,做工作让人签字!!现在农民手里还有几分土地?拿到那可怜的补偿款的农民,可怜只有建房,想了解西蔡人民的人可以来西蔡看看,家家都在建楼房,而且建房都不符合规化,想盖多高就盖多高,想盖多宽就盖多宽!!!这以后更会加剧西蔡人民矛盾的深化,因为西蔡村特殊地理位置,肯定会带来拆迁的更恶性的悲剧!!!         西蔡村的小产权房名意上是为西蔡村人民的,其实就是村支书、村长为自己捞资本,有几家真正的西蔡村人去买那房子,都被你做为好处筹码卖给县城的人!!如果真想为东海县西蔡村的为来发展的话为什么不家家做工作像卖地那样家家做工作让西蔡人民放弃违规建楼房,去买西蔡村的小产权房呢?!!!         真正为西蔡村的未来合理规化了吗,以后东海县西蔡村的拆迁引发的矛盾,你们现任的村干部要付全部责任!!先把话说在这!!!                        出现这种情况只能说是西蔡村干部的责任,那把东海县西蔡村的地卖掉了,部分农民拿到那可怜的补偿款他不踏实啊,那只有建楼房,房子是有形的能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啊~支书,村长你在卖地同时想到这些了吗,你是在害西蔡人民啊,是你们把西蔡人民推向水深火热之中,你却在那渔利!!!!农民不举报你就是农民的错!!!!                让人鄙视你的做为,阴险毒辣!!!农民选你是为农民排忧解难的,不是让你镇压的!!!                在村里到处做村民工作进行,能收买的收买,不能收买的进行恐吓!!                在网上也没停止过对别人的恐吓~相信法制社会,有法可依~                可是,我们一些官员,请你们不要忘了,你们的权利究竟是从何而来?难道是从你的父母那里继承而来或者是从娘胎里带来?如果对此不明白的话,那就请你看一看三大战役影片中老百姓支前的场面。看了你们就会明白,共产党的政权是人民用小车推出来的,你们手中的所有权利都是老百姓给的。(摘)                老爷们或许说“刁民难驯,心有不足!无可奈何,不得不&强征&。”                我说这简直是放屁!中国的老百姓是世界上忍受能力最强的百姓,是最知足的百姓,也是最善良的百姓,你对他好,他恨不得把心掏给你。如果不是被逼到极点,他们怎么会舍死相拼?                           不能再装聋作哑,任其发展了!!!(摘乌有之乡)
  不要乱猜,不要鼓噪;狼子野心,路人皆知;想钱想疯,不择手段;良知泯灭,禽兽不如;自搬石头,砸断驴腿。
  很明显,DBBPDR,dbbpdr,ljbprrg这几个楼主是村干部或者是村干部的家人,要不然也不会这么颠倒黑白。网友们可以查看他们的回帖就明白了。你们这么做,我很理解,无非就是想逃脱罪责,你也知道逼死人的罪恶深重!所以你想尽一切办法要逃脱,但是,铁的事实是无法赖掉的!其一,就在前几天的晚上,你买几十个凶手妄图打死孙海刚(自杀者之子),以造成死无对证,真是心狠手辣!这事,孙海刚家周围的邻居都见证了,你不会忘记吧!而且很巧合,那天晚上村里的路灯就在凶手行凶的时候,突然熄灭了,凶手离开后又亮了!这都是你周密的策划。其二,遗书里所述很明白,就是你们所逼的走投无路!你们以为买通关系把孙海刚抓去,然后屈打成招,伪证遗书是假的,掩盖事实真相,这样就能逃脱罪孽吗?!你们已经害死一位老实巴交的农民了,这还不够吗,难道还要害死他们全家吗?!你们的良心怎么能够心安理得?????  
  谎言不攻自破,事实胜于雄辩。诚挚欢迎各位热心的朋友有机会到江苏省东海县牛山镇西蔡村现场调查考证、指导工作!诚挚欢迎各位热心的朋友了解西蔡、宣传西蔡、支持西蔡!
  关于西蔡塘村村支书刘福银、村长刘奎在历届选举中  营私舞弊、行贿拉票及任职期间  违法乱纪事实的举报  被举报人:  刘福银,男,汉族,现任江苏省东海县牛山镇西蔡塘村支部书记  刘  奎,男,汉族,现任江苏省东海县牛山镇西蔡塘村村长  上述二人均于2002年相继任西蔡塘村村官,至今已连任9年了。被举报人之所以连任9年,倒不是因为工作成绩显著,也不是因为其受到村民的拥护,而是因为不择手段地利用集体财富请客送礼、行贿拉票买得的村官。    提起“村官”,给人的最初概念是——“不就是一个芥子般的小小官嘛,有什么了不起”,如此看法就大错特错了!要知道国家的大部分资源财富都分布在农村,特别是土地资源!土地是养生之本,不论是官员、开发商,还是百姓都得巴结这些芥子官;同样,这些土地资源也是村官们的发财之道。他们可以利用这个财源贿赂上级,保住自己的职权,也可以去买更大的官。还要知道村官虽小,但权力不小。他们是国家政策、法令的具体执行者。在执行中他们可以假公济私,尽力为他们的小集团谋利益,在换届时花钱拉一帮人,贿买选票。他们的形象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你可千万别小瞧他们,他们在政体中是小细胞,没有这些小细胞,政体就不能形成,政体的生命就不能延续。    应该认识到,这些小细胞容易病变、坏死,只有不断的更新,政体才能健康的发展。上述二位原本就是吞噬健康肌体的癌细胞,早该清除了,如果不能割除,后患无穷!    西蔡塘村是紧挨东海县城的一个村庄。改革开放之后,城区逐年向四周扩展,这给刘福银、刘奎等村官带来了发财的机会。他们四处活动,相互勾结,组合同盟,狼狈为奸,用尽了各种可以利用的卑劣的手段,捞得了官位,捞得了大量的不义之财。9年来,他们行贿买选票,巩固自己的权力地位;9年来,他们几乎卖光了村集体的所有土地,从中渔利,结果使村民子孙后代无可耕之田;9年来,他们隐瞒村集体收入,谎报支出,搞两本账目;9年来,他们官商勾结,里应外合,掏空了西蔡塘村的集体财富。其违法事实如下:  一、  违反选举程序,搞行贿拉票,花钱买官  1、日是村换届选举日,村长刘奎已通过各种手段连任两届了,已尝到了“当村官发财”的甜头。为了再次保住官位,他先买通了几个亲信,并允诺选上后将给予好处,然后又拿出钱让这几个亲信到各家族中去收买选票。日晚(接近选举日之时),刘奎在本村孙某家的饭店又请本村各家族代表8人为其活动拉票。  2、支书刘福银兼选举委员会组长,是与刘奎狼狈为奸的,也同时为刘奎活动拉票。刘福银于日晚,在聚福酒楼请村干部和他的家族三桌人,替刘奎动员拉票。其中请党员9名,干部8名。同时还指使孙某某负责把在西开发区酒精厂干活的村民选票拉到刘奎这边来。  日选举投票那天,刘福银、刘奎设计除在各组设立一个投票箱外,还在村部设一个投票箱。村部这个投票箱是专为刘奎用的黑票箱,这个黒票箱前来投票的人虽少,但上述为刘奎拉票的代表人,带回刘奎的选票却很多,这就是刘奎所以能够连任9年村官的内幕。  
  3、按规定,村民代表应该由村民选举产生,才能代表群众利益,才能为群众办实事。而西蔡塘村的村民代表都是由支书、村长指定产生。连村里的干部都算是村民代表,其余就是他们的亲信、亲属。如刘福银的三哥、姨姐夫、姨侄、侄女婿等都是村民代表。  4、不光是村民代表,就连村里理财小组的成员也是刘福银、刘奎二人指定的。这样的理财小组只是虚设。他们只能为刘福银、刘奎个人利益服务。如此,村里的收支账目怎么能清楚呢!?  9年来,村里没有清理账务,没有公布账目。  二、经济问题  1、近年来因西开发区建设需要,我村土地不断被征用。自2006年起至今,我村的土地被征705亩。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结合本县情况,我县决定以国家规定的最低保护价,每亩8万元进行交易。而刘福银、刘奎一伙只给付村民补偿费2元每亩,按规定村里只可截留百分之三十(即每亩2万4千元),而他们二人违法擅自截留补偿款每亩5万元。  那么仅这705亩被征土地补偿费被截留3525万元。该截留款支出不明,至今没有公布账务。  另外在征地中还有沟、渠、路、道土地面积约150亩,这150亩的补偿费约1000万元,也应该分给村民,而刘福银、刘奎二人并没有分给村民,也没有入账,这1000余万元不知去向!村民对这笔账目提出异议,刘福银、刘奎强压着不让群众说话。西蔡塘村的全体党员曾强烈地要求镇党委对西蔡塘村的近年的账务进行清查和审计却没有得到答复。  2、暗箱操作,拍卖村集体资产。大搞权钱交易,使集体资产流失殆尽。2006年刘福银、刘奎二人将村里的新办公楼、老村部、学校等固定资产进行拍卖,共计276.4万元:其中老村部20万元,敬老院21万元,幼儿园42万元,明月楼28.4万元,绣毯厂20万元,原西蔡小学105万元。这些都是实际成交价。刘福银、刘奎均从中牟取个人利益。另外,老村部退下来的桌椅等办公用品都被卖了,而村里账上却没有这笔收入。  3、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名曰“干部团”,征用四组耕地68亩搞小产权房开发,从中牟利。村长刘奎从中搞到2处房子,(一处是安置小区内楼房,一处是小区售楼处的两层钢结构楼房),加上前年他买下刘光营家的二层楼房和原有住的楼房及其父亲一处住宅,这样刘奎在西蔡塘村共有5处楼房。这是全村干部群众都知道的。一个村长的正常的收入是无法买到这么多房产的!  4、副业合同不兑现,集体收入受损失。  2002年4月西开发区酒精厂装卸煤渣、原料等装卸业务按协议由村里承包,经村两委研究决定以每年10万元标底再向外招标发包。结果在招标中本村人刘福生以每年12万元要求承包,支书刘福银、村长刘奎都没同意,然后刘福银、刘奎二人却推翻了会议决定,擅自以每年9万元价格承包给另一人。更可恶的是2003年6月同样也没经任何会议研究或举行公开招标,他们又私下以每年6.1万元承包给一组刘某,签合同2年。他们用这种非法手段从中牟取巨大利益。仅此一项酒精厂副业集体收入损失约30万元。  2003年村里将酒精厂用水(从西双湖打水)承包给刘某,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每年应向村里交8000元,超出40万方用水,每方应交2分钱给村里(因为使用村里沟渠引水道),到现在承包费还没有算,村里这一项损失收入五六万元。日刘某带头,伙同支书刘福银,村长刘奎在东开发区承包铺水泥路工程,在这期间两位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挪用集体资金,以权谋私,造成集体经济受损,可他们每人从中赚了约30万元。2003年支书刘福银和村长刘奎没经村任何会议同意,私人伙同刘某和外来人李某,在一组菜园大汪里要搞纯净水厂,实际就是挖水晶,私人合伙拿钱买下这块地,由于种地农户认为给钱少,就没有卖给他们,这本来就是他四人的事情,而村账目上出现报销69075元的 发票,可想而知,村里的账目多么混乱,村长,支书想怎么弄就怎么弄。  近期村副业办公室在亿斤粮库酒精厂的 合同每年7.5万元,三年又没入账,而这些钱又另从搬运工人头上扣下来了,没有入账。
  5、以创建文明村,新农村建设为名,谋取个人利益  2003年在创文明村建设中,村里在主要路道,建数个垃圾池,而支书刘福银,村长刘奎利用创建文明村的机会弄虚作假,将建造垃圾池的费用支出扩大谎报,比实际支出翻了好几倍,从中谋取个人利益。  2007年又搞新农村建设这次规模大,村里没开任何会议,支书刘福银,村长刘奎自作主张,工程造价大大高于市场价格承包给关系人,支书村长合伙从中谋利。不切合实际,搞表面文章,路上铺花砖,铺路牙石,栽法国冬青,路两侧房屋涂乳胶漆,建厕所等。半年已过,面目皆非,冬青死了大半,路变窄,花砖部分压碎,涂的外墙乳胶漆连石灰水都不如,全部是造假,村民说的好:“乳胶漆刷了一大片,半年只剩两条线,这活怎么干,都是干部合伙把钱赚”。  支书刘福银说这次新农村建设花了60多万元。   6、根据2002年—2004年村账目显示用公款送礼好几万元(有账可查)  刘福银,刘奎在任职期间,不光是贿赂送礼还大搞吃喝,饭店是常客,举一个例子就可以说明情况,2001年村里跟三组刘某签合同承包明月大酒店,每年交村承包费一万元,合同是一年一签,可之后刘福银任支书,刘奎任任村长,到2006年明月大酒店拍卖之前,也没跟承包人签订合同,这六年是没交一分钱,而刘福银,刘奎在明月大酒店,今天请领导,明天请关系户,隔三差五,喝的肚大腰圆,该合同在签字时除一万元承包款另有每年2000元的招待费不在合同内,实际每年应交1.2万元,六年当是7.2万元,都被吃个精光。  7、巧立名目给村干部发奖金  村委会大小干部有十名,人虽然多,但脚踏实地为老百姓做事的不多,而他们所得和享受的一点不少。他们在支书刘福银,村长刘奎的安排下,除去正常拿工资,点名费,劳保用品,防寒服等,还巧立名目发奖金,2006年11月村干部以西开发区征地有功为名,十名干部每人奖励一千元,共分一万元。日又以建设新农村为由,村干部每人奖励一千元,十人共分一万元。2006年春节每人分500元过节费,中秋节每人500元过节费,单是2006年村干部发奖金,过节费近30000余元,其它补贴不算。  2007年至今同样如此,这难道是上级规定的吗?我们党员,村民向他们提出意见,说他们违反了中央政策,不符合17号文件规定。可村长刘奎说:“中央文件下边不执行的多了。现在都这样,不这样做也不行,你们去告也没用,上次县纪委来查账不还是被村里摆平了吗,一点事也没有!”。我们真是不理解,难道中央文件错了吗?不然为什么非按他的说法做才行呢?  三、  上述事实均有据可查,刘福银、刘奎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构成了犯罪。总结如下:  第一、破坏选举;第二,毁坏集体经济;第三,贪污集体财产;第四,非法买卖土地。该四条犯罪事实任择其一,都够追究刑事责任。遗憾的是这样违法乱纪的犯罪分子竟然连任九年村官。  刘福银、刘奎的违法行为,是明目张胆地与党的“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对着干。他们的行为已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严重地践踏了法律尊严,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声誉。  刘福银、刘奎的罪恶行为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已引起西蔡塘村人民群众的公愤!决不能容忍这样害群之马存在了,决不能再让这些党组织的癌细胞扩散了!  为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和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强烈要求上级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对西蔡塘村的账务认真审计;要求对刘福银、刘奎二人违法乱纪事实进行清查,依法惩治。给西蔡塘村全体民众一个满意答复。  现在,刘福银、刘奎每人已拥有百万元资产,他们扬言黑白两道都通,对举报人或证人都要打击报复。全村群众对他们的严重违法乱纪、腐败行为实在忍无可忍,上述情况绝对是事实,纪检监察机关如果来我们村调查暗访,可以向老党员、前任支书了解情况,也可以向广大村民了解情况。  
  此致    上级党委政府、人大,纪、检、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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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批露河北沧州4名农民因到北京多次上访要求政府或者法院赔偿自己损失(政府认为数额过大),被认定敲诈法院或政府而获刑的事件后。很多的媒体和学者都认为“敲诈政府”是基层政府罗织的罪名,他们认为上访户不可能敲诈政府。媒体人和学者是我眼中的社会精英,遗憾的是,精英们近年来的言论,颇有些令我失望甚至不满,因此现就信访问题和精英们探讨一下。  笔者年少时也写过几篇批评时政的文章,在上级机关工作时也认为信访问题多是基层造成的,但当我在基层工作十年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原来那么肤浅。  我们这里有一个女上访户,因为个人问题(婚姻和户口问题),上访二十多年,她原是一个农民,应她的要求,政府让她在县城落了户,给她免费解决了一个客运三轮(每月出租收入应该在千元以上),现在每个月还给她发600元钱,她的实际收入应该在每月一千五百元以上,但她还不满足,要求政府赔偿损400多万(多次提交书面申请,我手中就有一份,除了要钱以外,还包括要求安排三个人的工作等等),让她去起诉,她不去,就是找当地政府要钱,政府说举行个听证会,让相关部门和知道事情原委的群众参加,她也可以通知她认可的相关证人参加,但她拒绝参加听证会。
  她什么程序都不要,只要钱。市上有领导包案,每遇全国“两会”等敏感时段,基层都得派人看住她。个别上访人对党委政府领导说,只要你达不到我的要求,我就去北京上访,就让你们下课(他们知道信访是一票否决)。这算不算是要挟?算不算是敲诈?政府的钱是纳税人的,是人民群众的钱,当官的必须节约着花,上访人就可以随便要价吗?他损害的难道不是国家利益和广大群众的利益吗?屡教不改漫天要价要挟政府的是否构成犯罪?当然,按照目前一些媒体和学者的观点,上访就有理,政府就该给钱,无论怎样要挟政府,无论要多少钱,无论有理无理都不构成犯罪。我在乡镇工作十年还没见到一个只要公道不要钱的老上访户,他们大多数都为了钱,也有少数人上访原因是认为司法不公(有的经历了一审二审终审,申诉程序也走完了,但只要达不到他的要求,他都认为审判不公)。如果官员不负责任,反正不是他私人的钱,上访人要多少给多少,上访人满意,媒体也满意,天下也太平,但把国家搞垮了,谁负责任?  大家不要以为我在危言耸听,调查一下,那个县级财政每年不花几百万用于解决息访,这还不包括基层乡镇街道社区花的钱。全国花了多少冤枉钱?反正国家是大家的,既然这么多精英(媒体和学者)都不分青红皂白地说上访就有理,那就给吧,又不是我的钱,以后大家有空了就到政府去要钱。  
  如果哪位精英不相信,我们做个试验,你任意把我放到一个城市生活一个月,我至少能找出几条上访的理由。举个例子,我楼下的烧烤店,通宵经营,食客半夜呼朋唤友,吆五喝六,声如洪钟,经常吵得我全家夜不能眠,多次向政府反映,未得到彻底解决。我女儿小学成绩很好,一直名列全班前五位(有据可查),但自从楼下烧烤一条街开业以来,因为长期受扰,女儿经常休息不好,受此影响,中考、高考都失利,加上失眠造成神经衰弱,现在找不到工作,婚姻恋爱也受到严重影响,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为此我要求政府赔偿直接损失150万元(按工作30年,一年收入5万元计算,因为随着经济发展,工资水平会不断提高,年收入5万元不算高),精神损失费20万元,小计。对家里其他人身心所造成的巨大伤害,,暂要求赔偿30万元。按信访条例之规定,我提出上访后,基层党委政府必须在三个月之内给出令我满意的答复,首付50%,承诺年底付清余款。否则我将上访北京,而且生命不息,上访不止。不要以为我在开玩笑,我镇处理过银行贷款不还的上访户。上访人反映,由于政府的各种原因(他认为是政府造成的,比如宏观调控)造成经营亏损,本钱都亏了,银行居然还要我还本付息?法院居然判决我必须还。中央天天说要改善民生,他们这样搞,还要不要我活人?这两个人都有房产抵押在银行,他们多次到北京上访。最后基层政府都解决了,一个基层政府帮忙把钱全还了,另一个减了30万利息(利息共计35万元)。都案结事了,都取出了抵押的房产。和谐社会嘛,人民群众有要求,就要满足,至于要求合不合法,合不合理,没关系,只要我是上访户,媒体和学者就会为我撑腰。因为我上访户,是个体,是弱势,政府是强势,放心吧,媒体从来都是批评强势的政府,从不批评弱势的上访人。至于打官司,那是不管用的,法律规定比较严,不可能法外开恩,找党委政府最管用,这年头,哪个基层官员不怕上访?哪个不想辖区太平无事,就连领导开会也常说“花钱买平安”,“发展慢了受批评,稳定出了问题摘帽子”,中央也讲稳定压倒一切,这年头,真是我们上访户的黄金时代。
  为什么我说几乎70%的人都可以找到上访理由,因为无论社会怎样进步,总有不如意的人,“人生之不如意十之八九”,根据社会学家的理论,很多人生悲剧都有社会根源,政府没把社会治理好,从这一点上说,所有的人生悲剧政府都有责任。只要你生活得稍有不顺心,你稍微“深刻”的思考一下,都可以把责任归到社会和政府。孩子考不上大学是因为政府没普及大学;夫妇不育是因为政府没把环境治理好,环境污染造成人们生育能力下降;婚姻失败是因为政府没有制订惩治第三者的法律和政策,导致第三者插足;我下岗之后不能找到工作,是因为我没文化,我没文化是因为国家搞了十年文革,学校停课了,这当然是政府的责任;我之所以不能创业发财是因为政府没有提供切实可行吹糠见米的创业培训;我买不起房是因为政府的土地财政导致房价飞涨;……假如人人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都不从自己找原因,都归咎于别人,归咎于社会,最终都可以归责于政府。这样的风气长期滋长,会有更多的人走向消极,会让政府不堪重负。在打造责任政府的同时,我们是否还需要造就负责任的公民?维权几乎是所有上访人的理由,维权没错,维权是不是也要依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但这个权利是有边界的,老上访户一般都是自己确定这个边界。权利边界是不是由公民自己界定,而不是由法律界定?如果我们的政府责任无限,如果我们的上访户权力无边。不仅是上访会增多,而且最终会造成无政府主义,最终会把这国家搞乱。腐败官员当然要坚决查处,政府失职当然要问责,干部当然要关心群众疾苦。但是上访户呢?是否也需要尊重法律?是否也要考虑对纳税人的钱不能想要多少就要多少?怎么处理不依法不服判,缠访闹访的上访人,请精英们支个招吧。  谁最了解群众?是基层干部;谁对底层群众最有感情?还是基层干部。因为基层干部大多是底层平民出生,他们和他们的家人本身就生活在社会的底层;谁最想把群众的事情解决好?还是基层干部(当然各个行业都有败类,但大多数基层干部是好的)。精英人士如果是真想关心群众,真想把基层群众的问题解决好,何不到基层来当个干部,解决点实际问题,这比隔靴搔痒好得多。退一步,怕基层艰苦,又想帮群解决问题,就接几个具体的信访案,认真研究一下,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也算是对以后写文章积累点素材。  我本来很忙,也文章也不是我的强项,明天一早是七点(精英们还在被窝)就要到车站劝阻上访户,就此打住。  我讲得不够好,《南方周末》有一篇文章,可见中国目前解决信访问题的主要模式----花钱买平安,至于法院判决嘛,信访人是完全可以不服的,最终解决问题的只有一个字----钱。至于法治嘛,和谐社会是不讲法治的。平安和谐就行了,是否依法倒并不重要,放平最重要。  
  干群矛盾需要从中找到更好的分界点,更好的处理方式
  东海县西蔡村支书刘福银真是丧尽天良,作孽啊!      /thread-.html
  东海县西蔡村支书刘福银真是丧尽天良,作孽啊!      /thread-.html    
  丧尽天良
  “无奈,我们只有向党中央国务院恳求了,要求把“执政为民落实到实处,而不能让那些贪官污吏喊着口号坑民害民。”我们认为“只要当官守法、爱民,社会就自然和谐了。”我们觉得现在当官的不像毛泽东时代那样听话。大多是“你说我闻,我行我素。”大多是忠于上司,而不忠于党性原则。故严惩贪官是当务之急。“严惩”则是急中之急”。
你们是什么人啊 ? 威胁国家 !.....国家按照你们的要求去做就和谐了 ?土地的价格有你们这帮人说了算吗?还恳求国务院....真可笑
  东海县西蔡村支书刘福银真是丧尽天良,作孽啊!  
  一)土地(产值)补偿费:每亩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收入的十倍。其计算公式是1800元×3.2亩×3年×10倍+1800元×1.1亩×10倍是:192600元;    (二)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是1600元×4.3亩×10倍是:68800元;    (三)上述共计是261400元,依法应付给原告60%作为补偿,则应当是156840元,要求判令被告给付。  
每亩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收入的十倍。......你的 计算能没错吗?
去补习好小学数学再来发帖也不迟啊,丢死人了
  应该没什么好奇怪的,我们那边也是这样,只是被征的地面积小,被村干部贪掉的也就几十万,还没到死人的地步。我完全相信你说的情况是真的。
   谎言不攻自破,事实胜于雄辩。诚挚欢迎各位热心的朋友有机会到江苏省东海县牛山镇西蔡村,现场调查考证、指导工作!诚挚欢迎各位热心的朋友了解西蔡、宣传西蔡、支持西蔡!      党支部书记刘福银: 村委主任刘奎:  
  农村扫黑除恶 斩草一定要除根  /a/220.htm    农民们好好看看这个中央评论,视频上的这个村是幸运的,因为村主任,支书得到绳之以法~    上面楼主所在村看来路漫漫,只要是正义的就继续上访吧,有的事情走法律是不通的!法院都是为有关系的人开设的官官相护你们是斗不过村支书、主任的,你们再有理也没用的社会就这么现实的!!村支书、主任大多数黑白道都通的,你们别拿这村主任不当干部!!这也是他们这么嚣张的原因,走民生道路,有些事情他合法不合理,有些事情合理不合法,就走上访之路吧,这是合理老百姓能走得通的路~~支持你!!!    
  视频:农村扫黑除恶 斩草一定要除根    /a/220.htm    中央官员们应该对全国农村进行一场全面的扫黑,听听老百姓的声音,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斩草除根,是凡涉及到非法途径谋得村支书、村主任的一律撤职,这样才能真正的效果,因为他们上来不是为老百姓解决问题的,他们是在拿老百姓的土地资源进行资本积累,为自己大捞好处,为得到县、镇政府的满意不断献媚    引用白岩松的一名话:别拿村子不当不是财富!!!    令人深思啊
  我就是这个地方的人!在我们本市这样的事太多了!没有人管没有人问!因为政府人员有钱!怕什么法律!同情呀
  支持楼主一下
  法院和法律是神马关系呢?  是松花江与松花蛋的关系吗?  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把人民我的合法房屋是有房契的、有营业执照的饭馆,当做“违法建设”给 强制拆除了。拆除违法建设白拆不补偿。饭馆内的现金,全套餐厅设备被抢劫一空。裸拆。  法院的赵庆法官让我写检查才可以放我回家,我不写。被拘留15天。  我被拘留15天后放回家时房子已经夷为平地。拆光抢尽。  这是法院还是法冤?法霸?  人民法院拆人民,司法腐败更腐败。百姓流离失所!  详情请登陆天涯。我被“违法”了。有图有真相,帮顶,谢谢!/publicforum/content/free/1/1777650.shtml  面对xx求饶他冷酷坚定地说“太晚了,你可以去死了!”
  我了解东海现状,腐败,腐败不堪一直是东海乱相,一草不除百草横生!县委书记不除,下面就乱了。村官腐,腐一桌,镇官腐,腐一窝,县官腐,腐一坡!可恨!肺都气炸了!
  该千刀的县委书记!
  @twwit9  15:52:09  广告/封杀1年/中原枪手-- twwit9-- 操作时间: 17:27:10 -- 7041909  -----------------------------  全国都一样,这种问题国内根本告不了!除非去联合国 国际法庭告!
  东海腐败何时休!
  东海腐败何时休!谁来关注我的《热烈庆祝孔白村第八届村委会非法执政150天!》
  东海腐败何时休!谁来关注我的《热烈庆祝孔白村第八届村委会非法执政150天!》
  东海腐败何时休!谁来关注我的《热烈庆祝孔白村第八届村委会非法执政150天!》今天可是一周年纪念日了,腐败依旧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肺都气炸了。横幅挂了满大街!他们扯掉就装别人没看见!岂不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热烈庆祝各级政府的不作为!渎职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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