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利滚利是银行小品投资也疯狂的专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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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因为无力偿还信用卡上的透支金额,广州61岁的关老伯麻烦缠身,2年多前透支的2万元,利滚利,如今滚到了20多万元的天文数字。(11月10日《广州日报》)其欠款之所以膨胀得这么快,是因为透支利息和各种费用使其负债以每月大约11.5%的复利递增。照此计算,如果再过16个月,关老伯的欠款将达108.46万元。
  2万变20万,不过短短两年的时间,简直比高利贷还高利贷。在这个神奇的“变钱魔术”背后,隐藏的正是透支信用卡可能带来的巨大债务风险。用行话来说,这位关老伯是一个典型的“卡奴”,他不仅背负上了不能承受的沉重债务,而且银行还给他准备了信用卡诈骗的罪名。
  关老伯的个案,让我们比较震惊地认识到了滥用信用卡隐藏的巨大风险;而在“卡奴”的悲剧背后,隐藏的却是更大的信用卡危机。这不仅是一个棘手的经济问题,还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卡奴”一旦陷入债务困局,利滚利的游戏规则打造的将是一个毫无喘息机会的无止境黑洞。当初一个颇为潇洒的简单透支行为,换来的可能是个人破产乃至家破人亡的悲惨结局。
  我们也许不能指责银行“吸血”,因为这是所谓银行业的“国际惯例”,关老伯当初也肯定是在合同上签了字的。问题是,关老伯在办卡时是否真的明白,透支信用卡2万块可能会承担怎样的利息和罚息?中国1.3亿张信用卡用户(截至2008年6月底)又有多少真正熟悉这一游戏规则呢?银行在办卡时有没有尽到最为基本的风险提醒和条款解释义务?在关老伯停止还款时,银行又有没有及时将此举可能带来的巨大风险告知持卡人?何以坐看持卡人账户负债翻涨十倍之多?
  已达退休年龄的关老伯,居然有15张信用卡,有的透支额度为2万元,有的透支额度竟达5万元。这足以说明发卡行对于信用卡的审核几乎完全流于形式。发信用卡就像路边发传单一样,不仅来者不拒而且不惜以高透支额度吸引客户。这对很多支付能力有限的人来说,无异于一种引诱。银行无原则放松信用卡发卡条件和透支额度授信管理,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也是对客户不负责。
  某种意义上,如果将银行前期的引诱办卡鼓励透支与随后到来的“天价罚单”联系起来,其中的逻辑甚至就和上海的“钓鱼执法”如出一辙。透支利息日息万分之五,加上未还最低还款额时月息5%的滞纳金,加上超过信用额度使用时月息5%的超限费,再加上全部都是“按月收复利”的利滚利―――所有这些,在足以将持卡人压垮的同时,其中的利润空间,说不定会异化出一个“钓鱼办卡”的信用卡盈利模式来。
  这样的信用卡收费是否过高?在如此高昂的收费之下,银行承担的风险提示义务是否足够匹配?银行滥发信用卡应否得到严格控制?恶意诱骗持卡人的“钓鱼办卡”模式有没有可能滋生?由此可能导致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谁该承担责任?作为信用卡发源地的美国,今年5月通过了《信用卡消费者权益法案》,这应该给我们提供足够的启示和警醒,从而对“卡奴”现象以及由此带来的信用卡风险引起应有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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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样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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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两句!!有没有哪一种银行存款方式是利滚利的?
中信银行的理财宝帐户就有这功能比如每一笔活期存款自存入起三个月没动就自动按三个月定期存款来结息,然后本金和利息各做为一笔新的活期存款存入,三个月不动后再按这两笔存款结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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